湖北工程學院2022錄取,2022年湖北工程學院錄取規則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2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5以內。
第十三條 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報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計劃調至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四條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條 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學校在錄取時認可其加分。
第十六條 安排專業時采用“分數優先”的辦法,無志愿級差。考生所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作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普通類錄取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省招辦對排序規則已作出具體規定的,優先按相應規則錄取;未作出具體規定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在內蒙古自治區采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辦法。
第十八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省統考(聯考)專業成績。若省招辦對投檔及排序規則已作出具體規定的,優先按相應規則錄取;未作出具體規定的,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 體育類錄取原則:體育類專業成績采用省統考(聯考)專業成績。若省招辦對投檔及排序規則已作出具體規定的,優先按相應規則錄取;未作出具體規定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須在英語、日語或法語中任選一門作為第一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