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蘇高考招生計劃 江蘇印發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2021年高考即將到來,相信同學們都在努力的備考中,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一起來跟小編了解一下今年江蘇招生的相關信息吧。
江蘇:關于印發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高校招生委員會,各高校:
現將《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新高考方案落地實施之年。各地各高校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壓緊壓實責任,依法治考、從嚴治招,認真細致地做好報名、命題、考試、評卷、志愿填報和錄取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精準防控,確保2021年高考組織工作平穩有序。
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21年4月26日
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一、報名
1.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非我省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2)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在我省普通高中讀書的外國籍考生,出示護照和我省公安廳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且符合我省考生報名條件的,允許其參加報名。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報名辦法
申請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的通知》(蘇教考招〔2020〕39號)要求,辦理報名手續。隨遷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戶籍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均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含考試院、招考中心等,以下統稱為“招辦”)負責。各有關單位要認真予以審查,堅決杜絕高中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報考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非我省戶籍考生在我省報考。
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三類。考生辦理報名手續后,方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各類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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