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是家庭法律事務中的重要環節,尤其在夫妻關系中,遺產是否屬于共有財產常常成為爭議的焦點。本文將探討遺囑在遺產歸屬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判定遺產是否為夫妻共有。以下是關于遺產歸屬和夫妻共有財產的相關知識點整理,供大家參考,讓我們一起了解這些重要信息。
一、父母的遺產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嗎
一般而言,父母遺產歸屬夫妻共有與否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若父母已在遺囑中明確遺產僅歸屬于某位子女或配偶,則該遺產并非夫妻共有的財產;相反,如未以遺囑形式規定遺產歸屬,通常默認為夫妻雙方共有。
判定遺產是否為夫妻共有時,關鍵在于其是否已被明確分配予夫妻中任何一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后拆迀和父母共同買的房父母去逝算遺產嗎
離婚時,父母名下的集體分配安置房是否視為夫婦共有資產需根據具體狀況判定。
常見的情形如下:
1. 若被拆解的房產為個人婚前所有,安置房按家庭人口分配,另一半可能享有部分產權。
2. 若被拆解的房產為個人婚前所有,婚后對該房產進行了擴張或附加修繕,另一半亦可能享有部分產權。
3. 若被拆解的房產為父母的財產,安置房按家庭人口分配,夫婦二人均可能享有部分產權。
4. 若被拆解的房產為父母的財產,夫婦結婚后和雙親共同贍養期間對該房產進行了擴張或額外修繕,夫婦雙方均可享有關于此房的部分產權。
還有其他特定情況須視情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