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財產怎么分割最合理,夫妻因家暴導致離婚時,關于財產分割的具體比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然而,家暴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過錯行為,要求過錯方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的確定通常會考慮受害方的實際損害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用、精神損害賠償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家暴離婚財產分割比例最新標準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家暴離婚財產怎么分割最合理
1、定家暴離婚財產分割方式:原為夫妻的共同財產的,一般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另一方搜集證據,在起訴離婚中主張無過錯損害賠償。原為個人財產的,除另有約定外,一般不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家暴離婚財產分割比例最新標準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家庭暴力是導致離婚的最主要的原因,由于家庭暴力對夫妻關系的破壞以及家庭生活的影響,從而離婚的家庭不在少數。離婚之后,如果查明具有家庭暴力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并且在財產的分割上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給有暴力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