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位在合同到期前解除勞動合同,這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條件。根據中國的勞動法規定,除非員工存在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況,否則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合同沒到期單位解除合同怎么賠償去哪里咨詢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合同沒到期單位解除合同怎么賠償去哪里咨詢
1、可以向單位所在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出面維權。
2、勞動者也可以向企業內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則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則可以向法院起訴。
3、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非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一、勞動仲裁程序
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三個步驟:立案、仲裁、裁決。
1、案件受理
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經審查,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7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不予受理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決定立案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和被訴人發出書面通知,同時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訴人,被訴人應在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證據。被訴人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勞動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應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用通知書或布告形式通知當事人。如雙方當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還需提交書面授權委托書。
2、調查取證
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補充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取證,或針對雙方當事人的申訴和答辯中存在的疑點,仲裁委員會依職權可向有關單位、知情人了解情況和收集證據,遇有需要勘驗或鑒定的問題,應交由法定部門勘驗或鑒定;沒有法定部門的,由仲裁委員會委托有關部門勘驗或鑒定。
3、仲裁調解
在查明爭議事實的基礎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員主持,對勞動爭議案件先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字,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并送達當事人。調解不成的,仲裁庭應及時仲裁。
4、仲裁裁決
仲裁庭開庭裁決,應當在開庭的4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開庭審理時,聽取申訴人的申訴和被訴人的答辯,由仲裁庭進行當庭調查、主持辨論,征詢雙方當事人的最后意見,并再行調解。雙方未達成協議或不愿接受調解的,經仲裁庭作出裁決,并制作《仲裁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執行的,對方當事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