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拖欠工資是勞動者權益受損的常見問題。面對這種情況,許多人可能不知道如何維權。那么,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的相關規定,本文將為您解答這一問題。以下是關于勞動者如何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申請法律援助以維護自身權益的詳細說明。
一、拖欠農民工工資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農民工是屬于法律援助的對象,涉及農民工工資清欠、工傷事故、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金的購買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案件均可以到當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援助。并可得到以下形式的法律援助:免費法律咨詢;免費代寫法律文書;免費代理訴訟;免費提供公證證明;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
農民工獲得法律援助時,需要向援助機構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等復印件;申請人所在單位或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的基本事實及相關證據材料;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及辦理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
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公民就本條例第十條所列事項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
(一)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向提供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五)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向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二、農民工工資拖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只要企業單位拖欠工資,職員就可以向當地的有關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的請求,但是對于民事主體個人來說,只要滿足了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聘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宜就不需要支付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