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
材料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
材料三: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必將越來越完備,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和強大生命力也必將越來越充分的展現出來。
(1)憲法的上述規定,體現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和活動原則是什么?請你說明這一原則在上述材料中是如何體現的。
(2)運用所學知識說明怎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