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篇一
我區于20xx年5月18日正式啟動不動產登記工作,經過近三個月的不斷摸索和學習,逐漸完善不動產統一登記業務流程,規范操作登記程序,基本實現便民高效的登記要求。但是在我區不動產登記運行過程中,也暴露出了原來分散登記中的弊病,導致了部分不動產統一登記嚴重滯后,大大影響了我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受理和形象,故特向上級反饋存在的問題,懇請給予指導。現將問題反饋如下:
問題一:辦理了房屋登記,但沒有辦理土地登記,查詢房屋登記資料只有土地權屬證明。
20xx年之前,金安區各鄉鎮普遍存在由當地土管建設所為登記申請人開具土地使用證明,證明的基本內容是申請人所占土地屬于國有土地,界址清晰,面積準確,無權屬糾紛、土地證正在辦理之中等,申請人僅憑借該證明就進行房屋登記并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但土地一直沒有登記,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不明確,四至模糊,面積未實測。
問題二:辦理了房屋登記,但沒有辦理土地登記,查詢房屋登記資料也沒有土地權屬證明。
金安區早期房屋登記中不需要土地登記或土地證明,但房屋登記材料中寫有土地證書號(經查沒有土地登記資料),其土地性質集體、國有不清晰,劃撥、出讓不明確,也無土地使用權的任何信息,但已經辦理了房屋登記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現在辦理不動產,無法鑒定土地使用權性質。
問題三:辦理了土地登記但沒有辦理房屋登記。
金安區于20xx年已完成“三權”登記發證工作,但因鄉鎮規劃等原因,特別是農村宅基地沒有建房部門頒發的《規劃許可證》,房屋信息不能記載,無法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
問題四:早期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書,但現在查詢不到土地登記資料,在變更時,如何解決不動產統一登記?
特此請示。
20xx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