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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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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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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一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公司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總經辦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店長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六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九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7時4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40分。

第七條遲到、早退

1、1.超過5分鐘至15分鐘為遲到;

2.超過15分鐘至l小時以內按曠工1小時論;

3.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日論;

4.提前5分鐘至15分鐘為早退;

5.提前15分鐘以上以曠工論處;

6.遲到或早退者,當月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10元,第三次扣罰15元,以此類推;

第八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或因考勤機故障、停電等原因無法打卡者,須經部門

主管簽卡證明,否則一律以未上班論處(當天無工資);

第九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事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工資。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條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三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四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十五條全勤獎:為鼓勵員工出滿勤、干滿點,特設立全勤獎,員工每月出勤率達100%者(壹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等)。可獲當月全勤獎30元,未達100%者當月無全勤獎。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

1.主管:部門主管因已領有職務津貼,故不再另支付加班費;

2.周日值班

第十六條員工考核:為充分了解每個員工的工作執行情況,達到通過工作本身來培訓和教育員工,公正確定員工工資和提薪資格,正確按職能資格等級提升員工的目的;依據不同的職務等級確定相應的考核要素與考核項目,考核分為業績考核、能力考核和工作態度考核:

1.業績考核:工作是否認真細致;工作是否有效;工作是否迅速;工作的完成進度;

2.能力考核:是否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需的基礎知識和實務知識;處理工作和業務的經驗和技能;相應語言文字表達力;能否正確理解上司的的指示;

3.工作態度考核:是否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是否能夠團隊員工,有效溝通;是否具有效率和成本意識,減少浪費。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二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質量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針,加大教師的考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樹立良好師表形象,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學期出滿勤者量化積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1天以內,副校長審批;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審批;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分。婚假,7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以上都包含節假日,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節扣考核基礎分0.5分。

5、長期病假: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按上級文件精神扣發工資,可準予長期病假。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2分。

3、遲到:指晚到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脫崗:指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15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早退:指上早離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5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5、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6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優秀"等次資格。

1、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3、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三

1、打卡時,手指平壓于指紋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頭上面;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謝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出現語音提示“請重按手指”為指紋驗證失敗,需重新驗證指紋。

3、指紋考勤機上其它的按健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4、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映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或曠考。

1、全體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員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時,必須三天內填寫《缺打考勤卡審批表》,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上交人力資源部。否則按無故缺打處理,無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獎金10%。

3、全體員工打卡時應排隊,按先后秩序進行,不得爭先恐后,否則,違反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5%,依次遞增。

4、全體員工必須是上下班時打卡,不得在打卡后吃飯再上班或吃飯后再打卡下班。否則,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20%,依次遞增。

5、嚴禁員工穿便裝打考勤卡,每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50%。

6、全體員工下班后,除特殊情況經批準外,不得進行工作區域,否則,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0%,依次遞增。

7、全體員工必須服從考勤機管理人員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依照《員工手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土、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對故意損壞指紋考勤機人員,除照價賠償外,將按照《員工手冊》第四十二條進行從嚴處理。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四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1、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5)外勤。在外辦事。(6)調休。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考勤刷卡管理規定2一目的

為加強勞動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勤打卡管理

1、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考勤管理,負責指紋采集、考勤統計工作,并監督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部門考勤員做好本部門考勤系統維護、員工的排班、異常考勤登記匯總、核實考勤等工作。

2、考勤員制度

在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的監督管理下,各部門自行組織內部考勤工作,并指定考勤員一名,如有更換部門考勤員必須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考勤員的培訓。每月28號之前,考勤員必須把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確認的下月排班表及當月考勤記錄表提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對考勤記錄與指紋打卡等情況進行核實。

部門考勤員為考勤結果第一責任人,部門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設臵考勤員獎勵基金,標準為:50元/月,在月度工資中體現。

3、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輪

班制部門員工實際休息時間,以部門實際排班為準。

(2)行政班制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輪班的崗位都按行政班制執行。

(3)輪班制工作時間: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場管理部輪班崗位工作時間: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1員工實行指紋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員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紋打卡統計的有效時段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輪班制的員工按照實際上下班的'規定時間打卡,有效打卡統計時間控制在上班時間點前2小時后1小時,下班時間點前1小時后2小時。

注:以上指紋打卡的有效時段是系統可統計識別的考勤打卡和結果,而非正常的上下班時間段。

4.2員工打卡異常需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備案。《員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詳見附件一。

4.3外出辦事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員工,原則上必須于事前告知部門負責人并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異常考勤登記表》進行備案,如有特殊情況可事后到部門考勤員處補備案手續。無相關記錄將作曠工處理。《員工月度異常考勤登記表》詳見附件二。

4.4員工因公至外地出差無法登記考勤的,必須在出差前填報oa《出差申請表》;如因事情緊急而未申報的,則必須在出差回公司48小時內補辦手續,作為考勤依據。

4.5突發病假或者事假必須于上班前,致電本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需報直接上級領導)請假及告知人力資源部,在請假后一周內(特殊情況依據病情及治療等確定時間)提供醫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證明(病假條、病歷、收費單、檢查單等),辦理請病假手續。

5、考勤規定

5.1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串崗脫崗;員工不能自行調班,調班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否則按曠工論處。(原則上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3次)。

5.2在當月績效考核中員工指紋打卡記錄每漏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每月漏打卡超過3次,扣10分,即考勤結果與績效成績掛鉤。《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詳見附件三。

5.3員工在未履行相關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每月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超過3次將通報批評;單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半天視為曠工一天,扣發相應工資及各種補貼。

5.4員工曠工時間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天的,按公司規定作除名處理。

5.5在未按照考勤制度的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一次缺勤超過3天的人員視為自動離職,并按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5.6每月末員工本人必須與部門考勤員核實確認自己當月考勤結果。考勤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罰相應責任人,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5.7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五

一、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考勤制度,以加強部門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部門各項工作有序進行。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二、考勤制度由部門領導直接監督,考勤人員認真記錄、實施。

三、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時應自覺排隊、遵守紀律。員工上班按規定時間打卡,超過上班時間打卡按遲到處理;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即為早退。忘記打卡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出差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中礦集團出差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后,由部門人員交至綜合辦。因公事當天未正常打卡者,須當日至次日填寫《未打卡證明》。嚴禁代替打卡,代打卡員工和未打卡員工一律扣罰雙倍工資。

五、遲到、早退不超過三十分鐘者,每次扣20元;三十分鐘及以上者每次扣50元;超過三小時且沒有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六、病事假由員工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條,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條交由考勤人員記錄后方可休假。病假兩日以上者需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

七、曠工雙倍扣除工資,一月內曠工超過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罰雙倍工資。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批示。

八、一般情況下部門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或于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經部門領導批準并上報綜合辦公室后,方可加班,并由部門考勤人員做好加班記錄,事后由部門領導安排當月內補休,日工資人員發放加班費。

九、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六

為更好的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規范員工考勤制度,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一、 各科室、部門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人臉考勤。

1、工區管理人員考勤:采掘工區及運搬工區主管區長上大班時按大班考勤,上小班時按小班考勤;副區長按上小班人員考勤,必須下井前一次,上井后一次(工資支付按下井個數,基數28個)特殊情況需經礦長批準。其他工區管理人員及各工區文書按大班考勤。

2、礦副總每天考勤一次。

3、考勤時間:

大班: 06:00—07:30 17:00—19:00

夜班: 19:30—21:30 06:00—09:00

早班: 03:30—05:30 14:00—17:00

中班: 11:30—13:30 22:00—01:00

圓班: 06:00—07:30 17:00—19:00

次日7:30—8:00

4、工區值班人員必須到調度室簽字。

5、其他班次考勤按原規定不變。

二、各單位所有出發單、請假單必須在交考勤室的同時到辦公室(地面)、調度室(生產)、進行登記以便查對。

三、各單位下井考勤每月26號必須與人員定位核對,由調度室核定下井個數,確認后由生產礦長簽字報企管科。發現異常及時匯報核對,否

則不計考勤和下井。

四、調度室、辦公室不定期抽查,發現脫崗、考勤不實等情況,及時匯報

相關領導,并嚴肅處理。

五、對考勤不實、弄虛作假的,嚴格按山高礦字【20xx】83號文件執行。

六、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七

20xx年《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兩項勞動法律法規相繼實施,由于加班工資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規范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的比例日趨增長,為更好的規范集團各職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關單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加班管理規定

(一)加班是指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完成額外的工作,包括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三種形式。

(二)工時計算方式:

1、標準工時制,員工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以標準工時制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3、不定時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對于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等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批通過,方可實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公司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調休優先原則(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按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辦法計算加班工資。

3、總量控制原則。集團公司根據各子公司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對加班時間和加班工資進行年度用工總額管控。

(四)加班的審批程序

1、職能部門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門總經理批準方可加班,并在規定時間內補休;需支付加班工資的以部門為單位申報,經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核后報總裁、董事局主席批準后支付加班工資。每月《加班申請單》

須附在當月考勤中,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存檔。

2、子公司因經營情況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門呈報加班申請報告(寫明加班事由及具體人員安排和時間安排),填寫《加班申請單》報所在公司總經理核準。

(五)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

1、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點工資;

2、在休息日勞動又不能在六個月之內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 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六)加班工資的計發要求及基數

1、法定節假日可以根據不同崗位工作特點及需要安排加班,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法定節假加班須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照當地實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如果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其他加班費計算基數的,按約定標準辦理。

(七)加班補休及管理

1、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其余加班均按補休辦理,不計發加班工資。

2、加點補休(延長工作日加班的)安排在一個月內補休,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安排在六個月內補休。

3、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后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

二、考勤管理規定

(一)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考勤制度,書面記錄勞動者的出勤情況,每月與勞動者核對并由勞動者簽字。用人單位保存勞動考勤記錄不得少于二年。各單位自主選擇考勤方式,并規定考勤表必須由員工本人簽字、經部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人事的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方為有效考勤。

(二)考勤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復印、留存考勤表。所有公假、事假、病假、年休假等需符合申請流程,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附單據證明。

(三)子公司應制訂相應的人事規章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確規定:未按規定

流程辦理請假手續、以及遲到、早退行為的具體處罰標準;對擅自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曠工累計達到一定天數者就屬于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相關補償金(包括解聘)等具體標準。

三、本規定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二oxx年四月二十一日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八

1、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執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另行規定。

2、教師每天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定的值班時間到校,并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有對口醫院的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并報教導處備案后,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準;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準,中層以上干部請假需由校長批準,二天以上由學區批準。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況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責任;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志;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筆、拿作業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后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并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文明,講禮貌,舉止文明,不說臟話,不大聲喧嘩,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游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衛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移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志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周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

3、病、事假須按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下午各查崗一次。并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脫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于教職考勤管理,獎勵對象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50元。(凡由于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九

(一)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認同超市企業文化

(三)良好的推銷技能

(四)很強的溝通能力

(五)具有團隊精神

(六)全面遵守超市規章制度

1、維護和傳播超市和促銷人員所代表廠商的公司形象;

2、嚴格按規定作息時間出勤,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隨時保持得體的儀容儀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語,按要求佩戴工牌和著裝;

4、員工進出超市應從規定的通道進出,所有個人物品應按規定統一寄放在規定的地方,不準帶入賣場內;

5、服從主管人員的指示或命令;

6、員工應按要求參加每天的早會、晚會;

7、嚴格遵守安全規則;

8、禮貌的對待客戶和同事,不得怠慢顧客,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不打罵、誹謗同事;

9、不在賣場內抽煙和吃任何東西,不得在上班時間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時間喝酒,不在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打私人電話;

10、不聚眾賭博,不打架斗毆,不吸毒,不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

11、嚴格遵守輪班、換班制度,工作時間不擅離工作崗位;

12、不擅自動用公司機器和材料;

13、不陽奉陰違,不消極怠工;

14、不營私舞弊,不利用職務之便貪圖小便宜;

15、不隨意拿取賣場內任何商品和贈品;

16、珍惜、愛護公司的財產,不得以各種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財產;

17、誠實可靠,不欺上瞞下,不弄虛作假,敢于對不良行為進行檢舉和批評;

18、團結協作,凡事多溝通,不拉幫結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團隊;

19、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業秘密;

20、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向顧客推銷產品,保證顧客的滿意;

21、不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和文件;

22、不偽造、涂改公司的報告、記錄;

(一)獎勵

獎勵的方式:對員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現,由店長決定對促銷人員進行獎勵,主要以獎金方式進行獎勵,獎金由公司支付。

獎勵細項

1、凡受顧客口頭表揚一次獎勵5元;書面表揚一次10元;錦旗或新聞媒體表揚一次獎勵50元。

2、商品陳列好、所屬區域整潔獎勵20元。

3、思想品質好,撿到顧客遺失物品主動上交獎勵50元。

4、提出各類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取得成效獎勵10元至100元。

5、發現并上報各類安全隱患為公司挽回重大損失獎勵50元至100元。

6、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斗爭,或在保護顧客生命財產中有功績的獎勵50元至200元。

7、工作任勞任怨、埋頭苦干、奉獻精神強或遵守規章制度、組織紀律好的員工獎勵10元至100元。

8、在特殊、緊急情況下仍能堅守工作崗位,為顧客提供一流服務的員工獎勵10元至100元。

9、抓獲小偷一次按賠償金額的一定比例提成。

10、舉報或提供偷盜線索一次獎勵20元。

11、增收節支獎勵50元至200元。

(二)、懲罰

對違紀員工的處罰由店長決定,通過經濟處罰方式進行,其所處罰金額由被處罰員工到超市財務室交納。

1、凡儀容、儀表、儀態、語言、禮節不符合規定者,發現一次處罰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產品特點等處罰20元。

3、工作現場發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或禁止帶入超市的物品一次處罰10元。

4、所屬區域內衛生狀況差,發現一次處罰5元。

5、違反考勤規定的按《員工考勤制度》規定處罰。

6、上班時間串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電話一次處罰10元。

7、對顧客咨詢不理不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8、與顧客發生爭吵一次處罰10元至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9、對顧客服務質量低劣、態度差,受到顧客投訴者,一次處罰10元至50元,情節嚴重予以開除。

10、上下班不走規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員檢查者,發現一次處罰10元。

11、因個人原因損壞商品或其它設施照價賠償。

12、聚眾賭博,打架斗毆一次處罰20至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構成違法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13、擅自換班,不服從工作安排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14、私自占有和侵吞公司財產,一次處罰50至200元,在賠償損失后予以開除,構成違法的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5、不具有團隊協作精神,勾心斗角,造謠生事,誹謗他人,欺上瞞下者予以開除。

16、偽造、改寫、損毀公司各種單據、記錄和財務數據者,一次處罰20至100元,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17、工作效率不高,拖延處理事情者,一次處罰5元至20元。

18、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影響惡劣者予以開除。

19、在超市內販賣私人物品者,處罰5至200元后予以開除。

20、違反安全規則未造成嚴重后果一次處罰10元至50元。

21、違反安全規則造成嚴重后果,一次處罰50元至200元,在賠償損失后,予以開除,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促銷人員的管轄由超市全權負責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完全按公司正式員工管理要求實施,按促銷產品分類由產品所屬的營業組別主管進行管理,促銷人員的薪水由供應商支付,促銷人員的工服由供應商或促銷人員購買。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十

一、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親自打卡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員工如果因特殊情況外出等無法打卡,應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當天考勤上簽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辦公室負責考勤卡的發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員工上下班出入必須佩帶工作證,并隨時按受檢查,如有遺失,作罰款處理,且由本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員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時間,應早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上崗,中午11:30~12:00為輪換就餐時間,服務型員工每月4天帶薪休假,休假時間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員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門經理報至辦公室。

六、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

七、忘記打卡而確定能夠證明正常上崗者,以遲到處理。

八、酒店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上班;

2、員工超假,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3、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外出的;

4、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為他人打卡偽造出勤紀錄的。

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達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2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立即辭退。

十一、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總經理批準,并交至辦公室備案。

十二、員工請假程序:員工請假必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并報辦公室審核備案;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三、員工結婚享有三天帶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計算,三日以上不計薪,員工事假不計薪。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十一

下達部門:董事會、總經理

抄發部門:銷售部、生產部、供應部、財務部、質檢部、機修部、

安保部、辦公室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規范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行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行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激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激勵外,另在月底工資給予全部負激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5次的,除按“綜合達到3次”的情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基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項目。

特殊原因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說明申請》,并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批后交辦公室備案。特殊原因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未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后的24小時內進行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后進行補報;會議情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后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范圍內的其他情況,不接受本申請。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于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所有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準后,持《出門證》,并在警衛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后,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衛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來司所有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衛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和警衛室的執行情況,發現實際情況和執行情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激勵。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十二

1. 校務辦負責學校教職工的考勤管理。

2. 半(整)天假(含機動假):所有教職工請假(半天或以上)均實行事先請假制度,并附請假條(電話請假的則事后補辦手續)。

3. 公出:上班期間,行政人員公出由校務辦開公出證明單,教學活動出則由教務主任或德育主任開具公出證明,后勤人員公出由總務主任開具公出證明,特殊人員另行處理。

4. 每月初由校務辦統計并公布上一個月的出勤情況。

5. 學校行政值班人員負責對教職工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6. 門衛室記錄的教職工進出校門的時間,供校務辦月底核查。

一) 正常上班:

全體教職工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崗位準時上下班。上班時間內不準打牌、下棋、玩電腦游戲、網絡游戲等游戲類活動(學校、工會組織的例外)。

二) 加班:

指由于學校工作需要,在節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門加班需由分管領導同意,一般當月結清加班費用。

三) 曠工:

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不上班(指沒有辦理請假、公出等手續,半天或以上不到學校上班的)均屬曠工。

一) 機動假

不影響正常教學情況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機動假。

二) 小時假

教職工因私外出或遲到、早退教職工本人應主動并如實在門衛登記。在不影響教學工作的前提下,允許教師有一定時間用來處理個人事務,每次時間必須控制在2小時內,每月使用機動時間不超過3小時,每次不超2小時,月遲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計不超過3次。

注:機動假與小時假不能同時享有,已有機動假存在的情況下,再有小時假或其它病事假,那么機動假作為事假處理。

三) 探親假

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親假在寒、暑假期間內實施。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3)學校負擔享有探親假職工的往返路費。(按普通等級報銷)。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十三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十四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考核執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處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行每天20元處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行雙份考勤,缺一不可,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行處罰。

八、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管理。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十五

公司的員工考勤是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也是能正常運營的基本條件,所以規范的考勤管理制度是員工工作的開始。以下整理了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范本,可供參考。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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