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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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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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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報告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一

20xx年,全區有132個鄉鎮,3914個村(居)委會,常住人口549.0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80萬,家庭141.74萬戶,農民人均純收入6221元。有155所鄉鎮衛生院、2838所村衛生室和3273名鄉村醫生。自20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型農藥試點工作以來,到目前為止,除海曙區外,其他縣(市)區已全面啟動。截至今年12月底,參保鄉鎮109個,占83%;參保村2694個,占69%;參保人數275.4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農業醫療體系良性運行機制。

第一,加強領導。

市委、市政府、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型農藥。他們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組織,落實支持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連續兩年將新型農業藥物的實施納入政府實踐項目。根據市政府的指導,結合當地實際,各縣(市)、區制定了農業新藥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以常務副縣(市、區)長為首、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型農藥協調小組,并成立了機構。市、縣(市、區)政府已將實施進度和實施結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數據,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新藥政府補助資金到位。

第二,認真執行。

各級政府成立專門工作組,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廣泛宣傳新農業和新醫療體系的優勢,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與衛生、金融、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和解釋,要求人大、政協等部門高度重視對基層鄉鎮(社區)黨員干部的支持和監督,承擔多項基礎工作,如組織動員、人員登記、資金籌集、醫保卡發放等。由于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扎實的工作和高度的群眾參與熱情,確保了地方集資工作的順利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

各縣(市,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管理委員會,成立了專門的新農業醫療辦公室,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聯絡處,,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型農業醫療體系的規范化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制度正式實施后,各級經辦機構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算申報審核流程,落實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建立資金收支專戶,嚴格費用審查,建立重大結算申報金額審查制度,杜絕不合理,違法的補償支出,,定期報告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的透明度,了解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群眾的監督情況。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創造性地開發了多種農業新藥經營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落實原則。在籌資過程中,各地堅持政府的組織、指導和支持,農民自愿入戶。由于宣傳指導工作到位,在全面推進的縣(市、區)參保率達到80%以上,其中鎮海、北侖、鄞州、江北達到90%以上,大大突破了預期目標。在籌資機制上,堅持農民個人繳費、群體支持和政府支持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22109.3萬大病統籌基金中,個人(包括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和20xx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要求,xx縣審計局于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對xx縣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xx縣下轄14個鄉鎮,493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7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2萬人。20xx年成立了由縣長為主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制定了《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規范》、《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程序的規定》等一系列新農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核和監督,發揮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經辦機構設立情況

20xx年4月設立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新農合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xx縣衛生局管理。核定編制6人,現有人員7人,下設綜合室、審核室、督查室、結算室、網絡中心等五個科室。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新農合醫療制度和報銷補償實施方案,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縣財政每年安排辦公經費20萬元。14處鄉鎮單獨設立新農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參合農民個人資金的籌集及監督新農合資金運行情況,辦公經費由鄉鎮財政支付。

(二)定點醫療機構情況

xx縣現有定點醫療機構211家,其中:縣級定點醫療機構3個,鄉級醫療機構17個,縣外定點醫療機構191個。縣級和鄉級醫療機構都實現了網上審批報銷結算,村級443處衛生室未設立新農合報銷定點醫療機構。

(三)參合及籌資標準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20,452人,參合率為99.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0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80元(中央16元,省級20元,市級24元,縣級20元)。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14,235人,參合率為98.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2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100元(中央省級44.08元,市級24元,縣級31.92元)。

(四)基金收支余情況

20xx年籌資總額62,240,671.30元,其中:個人籌資12,409,040.00元,各級財政補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門診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25,590,845.04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余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籌資總額55,167,248.13 元,其中:個人籌資12,284,700.00元,各級財政到位資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門診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51,282,834.29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余1,724,282.27 元。

(五)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20xx年度,全縣新農合受益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47,945人次,門診補償77,175人次。補償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報銷金額達到封頂線(3萬元)。全縣住院補償比例達到53.01%,比20xx年增長了近17個百分點。其中鄉鎮衛生院補償比例達61%以上,縣級醫院補償比例達55%以上,農民受益水平進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縣新農合受益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26,485人次,門診補償17,005人次。補償金額一萬元以上的有219人,三萬元以上的有5人。

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

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工作是在進行充分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明確了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進點時,召開了由xx縣衛生局、財政局、新農合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講明了本次審計調查的目的、范圍、內容和方式,與以上部門有關科室進行了多次座談。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求該單位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審計的責任是對其提供這些資料發表審計意見。重點審計調查了新農合管理、監督、經辦等機構建設及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況,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監督管理、醫療服務收費、藥品政策執行情況,有關政策執行和制度運行及效益情況等。同時延伸調查了縣人民醫院、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衛生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調查中采用了審查、座談、走訪、監盤等方法進行。在審計終結階段,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地分析評價和建議。

關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關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

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xx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農合工作,把新農合制度建設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國家和省新農合制度的各項政策規定基本得到貫徹執行;各項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體制運行比較平穩有效;基金的籌集、管理、撥付、使用進一步規范;農民參合率保持了較高水平;推動了農村衛生資源的整合利用,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經延伸審計調查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鎮衛生院兩個鄉鎮定點衛生院得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增加了定點衛生院的患者,擴大了業務規模,提高了定點衛生院的造血功能,緩解了鄉鎮衛生院在衛生系統中逐漸邊緣化的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環發展的軌道。 但審計調查中也發現,在機構建設、制度執行、基金管理、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工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問題。

(一)財政部門存在的問題

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891,000.00元,于20xx年4月7日全額撥付到位;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741,640.00元,于20xx年5月13日全額撥付到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財政廳、衛生廳關于調整中央和省級財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社[20xx]3號)“……市縣兩級財政當年補助資金要于3月底前足額撥付到位……”之規定。建議財政部門及時撥付。

(二)新農合辦公室存在的問題

1、統籌基金累計結余過大

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25,590,845.04元,占當年籌資總額的41.24%,而國家規定的最高結存比例為25%,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比例16.24個百分點,超最高結存額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當年籌集的合作醫療統籌基金結余不得超過1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累計結余不得超過2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應采取相應措施降低基金結余數額。

2、醫療診療項目報銷范圍過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將部分醫療診療項目全額納入了新農合統籌范圍。如:ct費不予補償的項目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人工關節未執行“國產的個人先自付30%,進口的個人先自付60%,其余費用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范圍”的規定,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 icu病房費未剔除個人負擔20%的部分,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試行)>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10號)“二、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診療項目》,加強診療項目審核和監督,不得擅自增減診療項目”之規定。責令新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標準予以報銷。

3、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擴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部分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按照三級醫院執行,未按照醫院級別區分用藥范圍,存在超醫院級別使用藥品并予以報銷的情況,擴大了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20xx年共越級報銷5,734,181.62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14種,應報4,937,156.82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1種,應報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級報銷3,647,446.58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04種,應報3,268,146.00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種,應報379,300.58元)。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9號)“(二)藥品按醫療機構級別分三、二、一、村四級使用……標記“○”的藥品即為該級別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補償的藥品,沒有標記“○”的藥品在該級別醫療機構不能納入新農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相應級別醫院的用藥范圍予以報銷。

4、新農合與醫療救助不銜接

通過對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對象與新農合患者就診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民政醫療救助對象共82人,救助金額238,400.00元,其中當年參合并住院報銷的47人,總費用1,991,453.64元,報銷金額678,256.04元,個人自負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農合報銷達到封頂線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醫療救助。由此可見醫療救助與新農合不銜接,民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缺乏信息溝通,對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費用按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貧困戶未得到醫療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xx〕13號)“五、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19.對農村貧困家庭實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農村五保戶和貧困農民家庭。醫療救助形式可以是對救助對象患大病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加強與民政部門的溝通,以使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工作的相互銜接。

5、部分農村中小學生重復參保

根據縣新農合辦提供的電子數據分析,并與縣醫保處有關城鎮醫保參保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存在部分農村中小學生重復參保的情況:按電子數據篩選的6-14歲的學生共有30,657人參加新農合,另通過身份證號碼驗證確認重復參保的學生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沒有身份證號碼或號碼錯誤而無法核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嚴格執行新農合以戶為單位參加,參合人員應是登記為農業戶籍的居民。農村戶籍中小學生、外出務工農民(不包括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均屬新農合參合范圍……”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6、新農合基金補償與重大公共衛生專項補助不相銜接

經審計調查發現截至審計日,僅對患者醫藥費用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而未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國家專項補助政策。不符合《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關于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農衛發〔20xx〕68號)“……要做好新農合基金補償與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的銜接,新農合基金只能用于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補償,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應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剩余部分中的醫藥費用再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做好兩項工作的銜接。

7、新農合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

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20,452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數616,910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14,235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員604,866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9,369人。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8、新農合數據庫操作系統存在的問題

(1)業務軟件設計可選用的病種過多,使各醫院的錄入人員可選擇性隨意性加大,口徑難以統一,項目過多,致使業務數據的歸集整理難度加大,無法對業務數據進行歸納匯總,難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業務信息。

(2)數據錄入信息不準確。經審計發現,參合錄入信息中存在大量信息錯誤的現象,其中:參合信息完全重復的有23人,身份證號碼完全重復的815人。

(3)新農合電子數據不對應。經審計20xx年電子數據,發現有752條記錄只有匯總數據而沒有明細數據,其中:門診659條、住院93條,涉及總費用金額241777.68元,報銷金額121924.76元。

建議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數據信息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定點醫療機構存在的問題

1、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鄉鎮衛生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70.73%,中成藥平均加成率為111.84%;縣直醫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24.21%,中草藥平均加成率為46.75%。3個醫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計超規定的加成率銷售藥品7,060,977.29元。藥品加成率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東省物價局關于藥品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一、嚴格控制醫院經營藥品的加價率。省內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含鄉鎮醫院)經營的所有藥品(不區分政府定價或市場調節價),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差價率作價……各類性質的醫療機構(含零售藥店)經營的中藥飲片和中草藥,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25%的加價率作價”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2、醫療收費項目不明細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療費項目不明細181,897.00元。不符合《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21條 “下列行為屬于亂收費行為:……(四)超出《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范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3、部分病案自費藥品未簽知情同意書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存在2個病案未簽署自費藥品知情同意書。不符合《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合農民進行治療時使用新農合管理機構制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范圍內的藥品,特殊情況必須使用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時,要征求患者或其家屬的意見并簽字,同時在處方上注明‘自費’字樣”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改正。

通過對xx縣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發現了新農合基金運行在財政、新農合辦公室和定點醫療機構中存在的問題,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財政方面產生問題的原因:由于市級財政資金緊張,新農合資金年度補償實施時間晚,造成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

(二)新農合辦產生問題的原因:一產生城鎮醫保與新農合重復參保的問題,主要是省市有關文件相抵觸,相關部門為了追求部門利益,盡量爭取多的參保人數,以便完成任務。二造成參合人數不實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鄉鎮為盡快落實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對部分外出打工人員采取由其親屬預先墊支的辦法,但因時間倉促,有關信息難以及時收集,以致出現參合籌資大,而參合登記信息少的現象。三新農合數據錯誤,主要是由于網絡堵塞、服務器故障等,造成數據傳輸中斷,致使數據錯誤,而錄入信息錯誤主要是錄入系統沒有身份證識別功能,加之各鄉鎮農合辦人員業務經驗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證號碼錄入錯誤、無身份證號碼、號碼重復等問題多次出現。四是一、二級醫院擴大藥品報銷范圍,主要因為往年沉淀資金過多,新農合辦采取提高報銷范圍的辦法,以使基金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產生問題的原因: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力度小,醫療機構為了追求利益,是產生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違規收費的主要原因。

(一)完善管理體制建設,確保新農合組織管理工作的到位。應確保縣級新農合辦公室人員編制、經費落實,積極履行政府職能,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加強網絡化建設,使用統一的新農合信息管理軟件,以解決管理不規范、運作效率低、報銷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調度,及時足額撥付配套資金。同時在確保農民的醫療費用補償款發放的基礎上,針對沉淀基金進行有效運作,以達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壯大新農合基金的實力,更好地服務于廣大農民。

(三)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引入競爭機制,建立準入、退出制度;新農合辦公室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級別和醫療服務項目報銷規定,嚴格執行目錄外藥品占住院總費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門應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以保證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穩定的基金籌集增長機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穩步提高。搞好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醫療服務保障能力的建設,強化鄉、村醫生培訓,提高服務能力。

(五)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規范、亂收費、藥品加成率高的問題,新農合管理機構和衛生、物價、審計等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加強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的“公益”意識,確保新農合制度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三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政府在不斷解決“三農”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背景下出臺的重大惠農政策。重點是幫助農民減輕因患重大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減少“因病返貧”現象。

自20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推廣開來,到如今已經基本覆蓋了全國農村。它的實施,有效的緩解了廣大農村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提高了農民健康,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搞好新農村合作醫療,是加快連云港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解決農民就醫難,提高農民健康福利工程、愛民和惠民工程,是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小康社會的基本條件。為此,我于20xx年,8月,趁著暑期之余,前往贛榆縣沙河鎮醫院的農村合作醫療報銷點親身實踐、調查,切實的了解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情況。

8月1號,吃完早晚,我乘車前往沙河鎮醫院,開始了為期一周的實踐活動。來到沙河鎮醫院新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辦公室,得悉來意,劉主任熱情的表示歡迎,向我講述一些關于新農村合作醫療的情況。而且,我還查閱了許多的辦公室文件,對我市的新農村合作醫療情況,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

在醫療合作報銷點工作,每天我都會遇到許多拿著醫療清單的人前來報銷,對此,閑暇之余,我對部分人進行了訪問、調查,被訪者都笑容滿面,直言表示愿意參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他們帶來了切身的實惠,減輕了看病的經濟負擔。另外,我也遇到不少持懷疑態度的人,他們對報銷補償兌現不及時,不公平、不透明,有關醫療規定不合理意見很大,也有人抱著“花錢參保,不生病就吃虧了”的態度,因此部分人拒絕參保。經過一周的訪問,查閱相關新聞報道,大多數人還是對新農村合作醫療持著歡迎的態度,且這個比例在不斷上升,參合率穩步提升。由被訪者總體看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連云港市被廣大老百姓歡迎,漸漸地深入民心,農民也感受到了黨和政府對普通農民的關懷。

連云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20xx年贛榆縣省級試點縣的基礎上全面推廣,次年,全市參加人口253萬,參合率達到77。8%,發展到20xx年,經過政府的宣傳引導,以及受參保帶來的實惠吸引,參合率已經高達99.89%,位居江蘇省前列。人均籌資水平由20xx年的30元,增加到20xx年的100元,政府補償由20元增加到70元,受益人群不斷擴大,受益程度不斷增加。到了20xx年,人均籌資達到150元,政府補償120元,最高支付限額達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

連云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績,受到衛生部、省政府、省衛生廳的表揚,走在了全省和全國的前列。調查中了解到,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與四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著不同之處。首先,在補償模式上不同,市區只保大病,即住院治療,縣里則采取保大加。保小的模式。另外,藥品和診療目錄范圍不同,市里采取的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規定和診療目錄,范圍大。而縣里采用的是《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品種相對較少。最后,在管理方式上不同,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委托人壽保險連云港負責支付業務,而縣里在由縣鎮合管辦負責,在醫院內設立醫療保險點。

在沙河縣醫院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辦公室實踐期間,我隨著劉主任,也進入過農村調查農民的就醫情況,以及大力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如今,幾乎每個村子,都有小型的醫療診所,雖然設施簡單,但是村民就醫方便,而且不用交付掛號費、診療費、注射費,藥費也比醫院內便宜許多,大多數農民愿意到村衛生所看病。在衛生所看病,一般都是常見病,為此,政府按照實際出發,采取了“保大+保小”的模式,一些常見病也能看,帶著醫療卡看病,當時就能報銷哦部分醫療費用,給農民帶來了實惠,提高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1、少數人抱著占便宜的心理,平時不愿花錢參保,直到發生大病、需要大筆醫療費時,才跑去要參保,可是已經過了每年的參保期限,于是找人托關系、甚至去醫療報銷辦公室去大吵大鬧,為此給大家帶來了不少的麻煩。

2、由上述看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到位,特別是一些偏遠地區,參保率過低,不利于新農村建設的推進。

3、新農村合作醫療,以大病補償為主,有很大的局限性,事實上真正影響農民健康的都是一些常見病和多發病,而只保大病,卻難以覆蓋、惠及多數人的利益。

4、連云港市對不同醫院、不同的消費者水平,按照不同的比例進行補償,報銷的比例還偏低,即使報銷了部分,農民還要自付50%——70%,面對昂貴的醫療費,補償金也是杯水車薪,沒有根本上解決農民“看病貴”的問題。

5、藥品種類過低,有一些農村急需的藥品都未在報銷范圍之內。我在報銷管理辦公室實踐時,常遇到農民拿著醫療費用單,詢問“為什么花了這么多錢,報銷卻這么少,即使按最低比例也不對啊。”這時,工作人員不得不無奈的解釋,他所用的藥品不在報銷范圍內,而在報銷范圍內的藥品卻又不利于疾病的治療。

6、對外出打工和外來打工者的補償。這些人看病往往報銷繁瑣,甚至是無法報銷,為此有人打工者在得病時,不得不回到家鄉就醫,以節省醫療費。這些打工者,為了所在的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當地政府應該考慮到農民工的利益。

7、醫療費用補償操作不透明,也不規范,缺少民主監督,甚至是有關系的可以多報銷,沒有關系的,就少報銷許多。

8、定點醫療報銷醫院的職業道德有待提高,醫生醫德,令人堪憂。

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是關系農民健康,推進新農村建設,建設和諧社會的重大問題,是關乎連云港市350萬的大事。對于連云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以及我的所見所聞所想。我建議:

1、提高財政補償的標準,加強宣傳,爭取讓更多的人參保。提高報銷比例,擴大報銷藥品的品種范圍,降低報銷的起點。

2、加強和細化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提高透明性,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合理的改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3、加強醫生職業道德的教育,另外,要關注、解決外來勞工和外出打工者的醫療報銷程序,爭取早日實現聯網管理,實現跨市、跨省的新農合報銷網絡互通,早日實現隨時隨地的看病報銷問題。

最后,我相信,經過黨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會越來越好,逐漸的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構建新時期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社會和諧,百姓安康!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四

為了回應國家政府“走基層”的號召,深刻了解新農村建設給農民帶來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改變,了解農民的生活有沒有日新月異,了解新農村建設有沒有落到實處,了解新農村合作醫療是不是落實到每家每戶,是不是讓農民受益匪淺。同時,也為了增長見識和才干,增加社會實踐的閱歷,豐富自己的社會知識和經驗。我于20xx年1月8日至2月13日在貴州省貴陽市貴陽南方醫院中西醫專科門診部就前來就診的農民進行了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狀況的調查。

首先介紹一下這次調研的基本情況,本次調查采取隨機抽樣的方法對前來醫院看病的120戶農戶戶主以回答調查問卷的形式進行調查,并與許多患者進行了交流,記錄并分析調查結果,得出結論,提出相應意見。

我的調查安排在1月8日至2月13日,這段時間正值感冒等流行性疾病的高發期,每天都會有很多人來醫院看病,但是畢竟在貴陽,前來看病的農民不算太多。為了方便調查,我的調研安排在了下午,地點就是醫院的們診部。調查按時間分為兩個階段,1月8日至31日,到醫院門診部查找看病記錄,因為每一位患者都會有相應的住址,根據住址得知是農村人還是城市人,如果是農村人,我就去向他們收集相應的信息,詢問相關政策,由于農民大多是文盲,故調查的步驟大致為:先制作調查問卷,念給農民聽,將答案記錄下來。

調查問卷的內容包含填寫者的基本信息,如性別、年齡、族別、家庭年收入和支出等;剩下的就是正式的問題了,其中主要有:,是否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對農村合作醫療的了解程度,生病了是否及時得到治療,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前后一家人全年的醫療費大度值是多少,覺得醫院在實行農合前后藥價和其他醫療費用有沒有上漲之類的,對各醫療點的效率和服務態度等是否滿意,最后是自農村合作醫療開展以來農戶對這一政策的一些看法以及對該政策的建議和意見。

下面的表格是調查日志時間,地點,接受調查的農戶數,參合農戶數,非參合農戶數,戶口類型。

在20戶農戶中,參合的有20戶,參合率為100%,參合的農戶中有12戶對農合感到滿意,其余8戶也對滿意該政策,但認為使用程序太復雜了,不方便。完全滿意率達60%,20戶農戶中,只有5戶是對農合了解的,有8戶是聽別人說好才參合的,剩余的7戶則認為是政府規定必須參合的。自從參合后,在所調查的農戶中,生病都有及時去治療。在參合農戶中,20戶農戶都認為農合減輕了家庭醫療負擔。而有16戶農戶,即80%的農戶認為農合使用程序應該簡化。 8月19日我到牧場村的村政府了解關于農村合作醫療的一些具體情況。主要內容包括:牧場村所居住的總人口,參加合作醫療的人數等,村委會到村里的各個組貼宣傳單,并在每個組找一個負責人幫助宣傳農村合作醫療,召開農村合作醫療呢動員大會,并且本村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把合作醫療工作納入鄉鎮年度工作考評中。

農村中心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建設力度不夠,村政府對村衛生室的資金投入不足,而且對落實村衛生室工作政策不太完善,農村中心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環境衛生條件差,且管理不完善,一般村衛生室就一個醫生,并且衛生室里的現代化醫療設備缺失,硬件建設不足,村衛生室得位置也設立得不科學不合理,許多村衛生室為了追求高利潤、生意興旺而把衛生室位移到離集市很近的地方,并掛著“某村衛生室”合作醫療牌子,以至于大多數偏遠地區的農戶看病遠,病人還要經過長途跋涉才能看醫生,有時還會引起病情惡化,使農民即使參加合作醫療,也很難從合作醫療政策中享受實惠,于是在偏遠地區便形成了新的就醫難,就醫貴的問題,重新回到大病醫不起,小病干忍著的狀況。

新型合作醫療的費用報銷程序復雜,要花費大量時間,需辦理的大量繁瑣手續,且衛生室辦事效率不高,僅僅是把農民就醫難得問題換了一種形式呈現出來,農村合作醫療雖然可以報銷部分醫療費,但藥價和其他各種醫療費用價格混亂,沒有明碼標價使用,醫療費用的透明度低,部分農民對此唏噓不已,村衛生室等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有待改善。而且有些地方不愿意從合作醫療證上除賬,只愿收現金。并且有在經銷藥品上索取回扣,對病人采取各種方法索取紅包的現象。使患者受益率降低、精神和物質上耗費加大。

鄉村醫生的素質低且態度差,我認為這成為了推廣新型合作醫療的一大障礙,村衛生室醫生技術水平不夠,文化素質欠缺,服務意識差,惠民意識不夠。農村人尤其是男性農村人很愛面子,面對醫生惡劣的服務態度,兩者容易發生沖突,大家對此都很有意見,而且一些醫生名利化,在經銷藥品上索取回扣,索取紅包等現象時有發生。小地方醫生不敬業,不為病人的利益著想,坐在那里真的就只是為了工作而已。因此農民心中不滿,生病也不太想去看醫生。

政府對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力度不夠,沒有激發農民的積極性,沒有針對不同地區采用合適的方法,盲目學習,沒有結合自身情況提出有效的宣傳方法,如這次調查的牧場村,大部分人不識字,而宣傳的方式僅僅是貼宣傳單和召集村委會的人員開動員會,沒有深入每家每戶讓群眾真正了解這一惠及百姓的好事,很多農戶認為這是國家規定強制要參與的。農民對農村合作醫療政策不了解,導致就醫消費不合理和盲目就醫的現象。

我認為,要解決上述問題必須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加強對各部門的監督,加大政府對農村合作醫療的投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保證農合政策落到實處。具體有以下幾點:

1、加大宣傳力度,相關的政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農民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了解,提高廣大農民的健康意識和風險共擔意識,宣傳應深入到每家每戶,做好政策的解釋工作,貼宣傳單的范圍應該擴大,并應有了解這一政策的認識給老百姓進行講解,動員大會不能只在村委會或更小的范圍內舉行,要顧及廣大群眾,在全村范圍內舉行,耐心地解答農民提出的問題,講解相關的政策內容。同時利用其他各種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政策。盡量做到家喻戶曉。

2、增加醫療過程中各種費用的透明度,為了規范新型合作醫療管理與運行,應該要嚴格執行衛生收費標準,加強對報銷程序和各醫療機構的監督力度。要做到藥價和各種醫療費用明碼標價,讓農民知道自己的錢花在了哪里,使農民信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程序應該形成一條流水線,裁減各項多余的復雜的程序,還應設置咨詢臺,方便不懂程序的就醫者就醫,要改善村衛生室等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讓群眾在醫院感受到尊重和溫暖,并且逐漸信任農村合作醫療,信任政府,信任國家,還有,為了方便貧困地區群眾治療,應采取醫療費用可以從合作醫療證上除賬,也可以交現金的制度。

3、加大對村衛生室的資金投入,逐步改善衛生室的環境衛生,征集資金,完善硬件設施,將村衛生室安排在離村子比較近的地方,經常與農民進行就醫這方面的交流,切實的幫群眾解決問題,讓偏遠地區的群眾也能享受農村合作醫療帶來的實惠。農村合作醫療是一項應該讓全民受益的政策,政策的實施必須顧此即彼,全面落實。

4、提高醫務人員和干部、黨員的素質,對村衛生院醫生進行適當的素質教育,提高醫生的競爭壓力,政府等有關部門應敦促村衛生室各醫生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素質、文化素養以及服務態度,對采用靈活的方法醫生進行相關考核,并把服務意識和責任心作為考察醫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五

貧困山區農民普遍面臨“看病難”的問題。一方面醫療衛生資源愈來愈集中于城市,地處偏遠的農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難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貧困農民普遍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由于貧困,也由于缺乏健康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他們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失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發展的嚴重阻礙。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為探討“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究竟如何建構,受福特基金會資助,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成立課題組,對陜西南部秦巴山區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商洛市鎮安縣位于秦嶺南麓中段,全縣總面積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總人口29.3萬,其中農業人口25萬。至今農民人均年收入僅1426元。全縣有25個鄉鎮,421個行政村。除縣醫院、縣中醫院、縣防疫站、婦幼保健站等5個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外,有鎮中心衛生院11個,鄉鎮衛生院14個。全縣有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1265人,其中村級衛生技術人員457人。鎮安縣是陜西省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首批三個試點縣之一,另兩縣分別為延安市洛川縣和咸陽市彬縣。我們的調查點選擇在鎮安縣的結子鄉和回龍鎮,后期又增加了距離縣城更偏遠的余師鄉

課題組分別于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該縣展開深入的實地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村民、村干部、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等部門和縣衛生局干部。課題組在縣、鄉、村召開專題座談會共11次。共入戶230余戶,訪問近千人次,其中對83人進行了深度訪談,并作了詳細口述記錄。除圍繞合作醫療展開調查外,我們還就貧困山區農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區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在項目村進行了參與式需求評估(pra)。

調查表明,由政府主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到農民審慎的歡迎,產生了積極效應。

⑴首先,從中央到省、市、縣都高度重視和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表明了政府的態度,即政府應當對公共衛生和農民健康承擔責任。而這一點在以前很長一段時期都是不夠明確的。衛生健康服務被稱為“公共產品”,然而實際上農村居民的醫療費用一直主要是由個人自己負擔。有學者指出,“1979年以后,政府就基本上放棄了對農民醫療保健的責任”(張德元,)。那么,以10月中央召開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并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為標志,意味著這種狀況開始有了根本的轉變。

⑵突破了資金來源的“瓶頸”。農村醫療衛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約最根本的還是資金不足問題。根據1月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鎮安縣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籌資來源為“三個十”,即中央財政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每年補助10元,地方財政也補助10元,其中省、市、縣政府分別拿出4元、3元、3元,農民自己交納10元。在這“三個十”的政策中,政府補貼畢竟占了大頭。除農民交納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外,鎮安縣每年可從中央、省市財政得到391萬元左右的合作醫療專項資金。對于這個全縣地方財政年總收入僅3895萬元的貧困縣而言,這筆錢無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后的上半年,鎮安縣醫院農民住院人數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農村癌癥患者人數比—三年住院癌癥病人總數還多5人,僅由此就可以看出貧困山區農民對醫療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該縣70000余農民第一次享受“報銷”了醫療費用,其中住院患者余人,合作醫療開始運行的前三個月統計,735名住院患者人均報銷醫藥費用949.8元,個人最高報銷金額達近8000元。部分農民從合作醫療中開始受益,產生了積極的示范效應。

⑷摸索出一套比較切合實際的管理經驗,如“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以及就診審核報銷程序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式實施之前,鎮安縣衛生局抽調20余人歷時兩個多月,深入全縣30多個鄉鎮以上的醫療衛生單位,對從起的三年來縣鄉兩級醫療機構6500余人次的農民住院情況逐一進行了摸排統計和匯總分析,包括住院病種,人次,用藥,最高最低和平均費用等。得出的全縣農民疾病譜以及平均住院費用等基礎資料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今后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進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學可靠的依據。在管理上,他們實行大病統籌基金與家庭醫療賬戶相結合。家庭醫療賬戶基金以鄉鎮為單位管理,每月報賬一次,每戶花完自己的家庭醫療賬戶資金為止;大病統籌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的封閉式管理,“籌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千方百計堵塞漏洞保障資金安全。他們重點推行了“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力求“農民自控、醫院自律、基本無審批”的“直通車”報銷方式。相繼出臺了《鎮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管理辦法》、《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病種目錄及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標準》、《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家庭醫療賬戶基金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單病種入、出院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操作系統。不僅使該縣的合作醫療有章可循,公開透明,也為其他貧困地區提供了值得借鑒的參考。

⑸農村縣鄉一級醫療衛生機構有望得到加強。在鎮安縣我們看到,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際上醫療衛生部門的積極性遠高于農民的積極性。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和縣、鄉鎮醫院都把新型合作醫療的推行看作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這一“發展機遇”意味著政府所屬醫療衛生部門可能是新型合作醫療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農村公辦醫療衛生部門的受益與農民受益并不沖突。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構成覆蓋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然而三級網絡的基礎部分十分薄弱。長期以來,無論硬件軟件建設,鄉鎮一級衛生院實在欠賬太多。籍合作醫療試點適當強化縣鄉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建設,是完全應當的,也是對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嚴重不均的現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點糾正。

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⑴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于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

鎮安縣全縣總人口2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5萬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23萬多人,參保比率超過90%。然而我們在入戶訪問和小組座談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為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里,政府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縣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于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受益者。盡管通過行政手段獲得較高甚至很高的“參與率”,(且不說有無“水分”),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并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⑵資金仍然不足,實際覆蓋面偏小。

資金仍然不足、覆蓋面過小也是影響農民積極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醫療費用,的確不夠一次感冒的花費。而總共30元醫療費中,農民能夠自己支配(鄉衛生院定點支配)的門診費用只有8元,實際作用可想而知。合作醫療定位于“大病統籌”,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療的費用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為1/100左右。這種以保險業的原理和運作方式展開的合作醫療,對于仍處在貧困之中的農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愿”原則,往往可能出現“逆向選擇”。實際在調查中我們常常看到,一種情況是家中沒有病人就不愿參保,因為他們擔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錢都用不回來”,更不用說享受國家補貼;另一種情況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參保但沒有錢參保,盡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農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戶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戶。

⑶仍是“富人看病”,窮人反而被排斥。

對于那些尚處在溫飽線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僅是無錢參加合作醫療的問題。即使已經參保,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資然后部分報銷。報銷有“封頂線”,自己支付“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享受“單病種定額補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小。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夠享受到合作醫療優越性即享受政府補貼的還是農村中相對較富裕的群體。這就形成了實際上的“扶富不扶窮”,這種結果顯失公平,也有悖于合作醫療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難以兼顧,“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是優先用于“大病統籌”還是“預防為主”?這是一個兩難選擇。政府推行的合作醫療選擇了前者,可能著眼于抓關鍵,急于打破貧——病惡性循環,希望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這樣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勵“大病”的作用。由于覆蓋面過低,實際結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從鎮安的情況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見病、多發病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拖出來的。因此我們認為,“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⑸組織管理難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調查中了解到,不少人對藥價偏高、報銷目錄的限制表示不滿,還有一些農民因擔心報銷手續繁瑣對合作醫療望而卻步。盡管鎮安縣有關部門在簡化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審批手續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車”式報銷方式。但從保障資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許多監督管理環節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單病種定額補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簡單,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實際上該縣將合作醫療政策匯編成冊的“工具書”就達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這些政策精神也屬不易,縣鄉兩級經辦人員組織了多次培訓。縣成立“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副科級建制,正式編制6人,全額預算。可見在管理上付出了極大精力。

宣傳動員、組織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較高的成本必然會影響到合作醫療的效率和持久性。問題還在于,如果政府部門的“成本意識”不強,甚至完全不計成本,則可持續性和長期后果堪憂。

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要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與公民權利之間尋求平衡

鎮安縣提出合作醫療試點的初期目標被概括成“農民得實惠,政府增威信,試點出經驗,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體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其關注點不一樣,至少是有差異的。當然,從理論上、總體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目標,就是為廣大農民提供健康保障,解決弱勢群體貧困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在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體分析起來,農民最關注的是“實惠”,是要盡量少掏錢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績”,“增威信”和“出經驗”生動地表達了政府的訴求;“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則反映了醫療機構的呼聲,“發展機遇”意味著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而這些都來自于“新型合作醫療”。既然不同主體的目標有差異,也就是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存在著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完全是由政府主導的。政府撥款或“財政轉移支付”構成合作醫療資金的大部分,可以說資金來源主要是“計劃經濟”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農民的籌款方式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上類同于商業保險模式,“誰投資、誰受益”。這種“計劃”與“市場”的矛盾、“政府”與“市場”的矛盾無法回避。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設計中,縣上的“管委會”是由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代表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農民則在管理、監督中缺位。負責具體實施的“農村合作醫療技術委員會”和“管委會報銷辦”更直接設在縣醫院。某種意義上,縣級醫療機構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里又面臨著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矛盾。理所當然,保障農民健康是政府的責任,救死扶傷是醫療機構的本職。然而,在貧困地區,在“財政包干”、自負盈虧的背景下,醫院要生存要發展實屬不易。醫療機構面向的是市場,市場機制就要追求利潤。難怪合作醫療伊始醫療機構都爭相要成為“定點醫院”,而有群眾則懷疑“定點醫院”看病的藥費比“外邊”要貴。鎮安縣提出了“農民自控、醫療機構自律、人大政協監督、社會反饋監督”的思路,但農民如何做到“自控”?醫療機構如何能夠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壟斷”現象?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三方博弈”中兩方聯合、一方缺位,合作醫療的主人——農民始終處于被動狀態,這樣的制度設計不能說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應當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和公民權利(農民健康)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

⑵幾點政策建議

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和制度設計本文不擬作深入討論。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十分注重農民的參與,切實尊重農民的意愿,變“高”的參與率為“深”的參與度。包括從政策設計、具體實施、籌資與監督管理各個環節都應當體現參與性和公開性。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地發展不同模式的農村合作醫療。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應當及時由“保大病”調整為“預防保健為主”。一方面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農村醫療衛生知識普及的投資力度。另方面合作醫療資金使用方向著重放在社區能夠治療、不需住院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杜絕“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變“大病統籌”為在貧困山區農村實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負責,并可吸收民間捐贈。管理上須與“合作醫療”完全分開。“大病救助”不同于目前已經實行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覆蓋面應當更廣些。建議由政府扶貧開發部門或民政部門負責,另設專項基金。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與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重點在農村現有醫療資源的重新整合。體制上強化村級衛生室和社區醫生的功能,相應弱化鄉鎮衛生院。可考慮將鄉鎮衛生院醫生全部轉為包村的社區醫生,農民對社區醫生有選擇權,同時鼓勵有資質的民間醫生私人醫生參與社區醫療保健市場競爭。

——采取措施進一步平抑農村藥價。在縣一級醫院推行醫藥分開,扶持建設平價藥房。鼓勵發掘和發展中草藥、針灸等民間醫療方法,大幅降低醫療成本。

核心是: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健康的投資,投資方向應直接投資于人。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六

有句俗話說的好,農民頭上三把刀醫療、教育、打官司。但在這三項當中筆者覺得醫療是懸在農民頭上的最無法回避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人們常講天災人禍,而疾病又恰恰是人禍中最重要的一樣。縱觀我們當今的農村,有多少人是因疾病而致窮的啊!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著見閻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為治不起病而離開了他還不應該離開的世界啊!看病有報銷是農民朋友期盼多年的愿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后,能及時得到較大數額報銷,可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針對農村這一狀況,我們知道現在有實行的新型農村醫療合作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這些農民看病難的問題。也正是鑒于這一問題的現實性意義,我在今年暑假花了三周的時間到我們村、鎮和縣的有關單位了解情況,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進行了調查探討。

我國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一般以戶為單位參保,自下而上匯總。如果居民在村里,那么由村委會組織參保、征收保險費用。如果居民在鎮里,則由社區組織參保,征收保險費用。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以戶為單位繳納一定費用,領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即可從下一年度開始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看病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后,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農民在全縣范圍內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看病;需要住院時可在全縣范圍內自主選擇定點鄉鎮衛生院或縣級醫院住院治療。目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者報銷辦法各縣稍有區別,以我的家鄉蒼山縣為例:在村衛生室就診的`報銷藥費的25%,在鎮衛生院就診的,醫藥費在3000元以下的報銷醫療費的30%,3000元以上及在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另有規定;每人每年最高補償2萬元(報銷所得)。

對參保對象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住院發生的治療費、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床體位費等,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委會委托市人壽保險公司履行報銷手續。參保人因病在市區住院的,可以自由選擇市區合作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診治。在辦理住院手續的同時,應憑農保證和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該院的農保專員處登記。辦理出院手續時,應與該院農保專管員聯系,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領取補償款。

當然,如果參保人遇到緊急情況也可以靈活就醫,但仍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參保人如果因為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醫療機構治療。出院后,憑參保人的相關證明、農保證、急診住院證明、住院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病歷、出院記錄到農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時光飛逝,3年彈指一揮間,我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從試點到現在已經有將近3年的時間,在這三年中,它取得了多方面較好的成效。關于這一方面的調查是最讓我感動的時刻。我有幸目睹了幾位大爺、大媽、大嬸拿到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款后的喜悅勁,那不是用熱淚盈眶所能描述的,他們是以出聲哭泣的方式來感謝我們的黨和政府的!

二是一定程度上調節了收入差距,完善了社會的公平機制。由于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實行參保戶(農民)出小頭,國家地方財政出大頭的方式籌集經費的,所以國家財政資金投入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上,這就是在縮小城鄉的貧富收入差距,是對我國公平機制的一種完善。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安定。在治病前和治病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可以給得病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讓他們知道國家政府可以幫他們出一點醫療費用,讓他們能徹底地安心地治病;在治療后,報銷款的發放又相當于黨和政府給康復者的一份慰問金(劑),讓農民群眾感到黨和國家政策的好和對他們真摯的關愛!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作為一種社會成員(農民)之間互助共濟的社會政策,通過一種在參保人之間分攤一部分資源費用或者說是通過參保人對患病者的間接支援關系,體現了我國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傳統美德,這一新型社會關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文明的進步,讓我國農民感受到了彼此之間的關愛和溫暖。

當然在認識到我們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要注意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我的調查發現,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還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比較嚴重的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由于每人只有了30元的投保資金,每年所籌集的資金差不多只能支付當年的醫保開支,甚至還會出現不夠,因而相應的保障水平比較低。

觀念難轉變。對于大多數農民群眾來說,一年拿10元錢并不困難,但一旦你去向他收取這10元的合作醫療基金時,就變得十分困難。原因在于過去的農村合作醫療反反復復,許多農民對此持懷疑態度,一陣風似地搞一兩年,最后還是不了了之。少部分農民群眾還把對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轉嫁到對干部、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認為減免的一點醫藥費還不是衛生部門又通過藥費漲價、多開處方給刨回去了。除此之外,農民群眾尋求醫療保障的意識不強,無風險規避意識,盡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年五年不害病時,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錢,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

由于新型合作醫療保險 涉及到村、鄉、政府、醫院、信用社等多家機構。而且農民在報銷過程中要出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等證件,萬一少了一樣,農民就得從城里趕回家拿,這樣往返幾回又得花不少的錢,而且手續流程又是很繁雜的,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中的非成本因素。許多農民去醫院辦手續時都不知道到哪個部門好,也就是城里鄉里幾趟跑,到了醫院還不知找哪好!

在全國大興打工經濟的繁榮時期,身強力壯的、有文化的、有能力的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外出人員參加合作醫療,必須在參保地就診,在縣外就診的不予報銷。這對于當地的合作醫療來說,外出打工的這部分對象勢必流失,參保的將是些老弱病殘的老人和婦女,而其發病的機會又多,報銷的頻率數額都比較大,這無疑對本就蒼白無力的合作醫療基金造成更大的壓力,使其運行更加艱難。

我對村里的部分民工做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調查,也相應的對他們做了這方面的知識宣傳。在我調查的幾個民工中,大部分都知道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但都不是很了解。當問及他們對這一政策的滿意程度時,大部分人態度都不是很明確,但有個民工的話表達了大部分人的心聲:有總比沒有好。這說明大部分人還是認同這一政策的。

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不足之處,我想在這里提出一些建議,其中一些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和采自網上的建議:

明確政府在改革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中的職責。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小城鎮建設如雨后春筍,農村富裕勞動力由農村一線向非農產業轉移,大量的農民工從農村涌向城鎮,城鎮人口持續上升,如果這部分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勢必會沖擊到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制度,影響其平穩運行。因此,各級政府要及時調整衛生投入政策,實行衛生投入向農村傾斜,保證各級財政都有足夠的衛生資金投入到農村,要將農村的醫療衛生保險政策納入國家的總體社會保障規劃。

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村醫療保障基金籌措機制。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財政實力不斷增強,有條件的地方要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提高國家部分的補助標準,直至對個人部分全免。要建立廣泛的經濟合作基礎,對于經濟實力發展較快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給予本地的合作醫療制度予扶持,鼓勵鄉鎮企業、社會團體、慈善機構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此壯大合作醫療的腰干,逐步增強其實力,擴大受惠覆蓋面。在實施過程中,對于農村五保戶參保的個人部分可由民政部門解決,對農村貧困戶、特困戶的個人部分,可由地方財政負擔,以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選擇科學合理的醫療保險模式。農村衛生機構的設置不必與行政機構相對應,可以根據地理環境、病人流向,結合行政村合并、鄉鎮合并,撤并部分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重新調整布局。對于欠發達地區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重點是要抓好衛生扶貧和對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發生,要努力尋找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的最佳結合點,解決貧困地區的醫療衛生設施條件差和缺醫少藥的問題,大力實施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行動,確保其健康生存權。

健全規范的合作醫療運行網絡機構。農村合作醫療能夠報銷的部分本身就十分有限,大部分還得農民自己掏腰包,而就是這有限的部分,不多的利惠,往往有可能被醫療部門吞噬:或是開大處方,重復開藥;或是開人情處方,達車開藥;或是藥價賣得高,出售假藥;或是多出檢查程序,抬高檢查費用;或是讓流醫黑店鉆了空子,搶吃合作醫療,等等。有鑒于以往合作醫療的教訓,現有的合作醫療要突破原有的合作范圍,以縣為基本單位,保障醫療經費,保障農民群眾藥費的報銷。縣、鄉、村三級要層層設立專門機構,縣要成立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合作醫療的政策制定及工作指導

建立新型合作醫療醫藥用品的政府采購機制。當前的醫藥市場,醫療藥品真假難辨,魚目混珠,價格千差萬別。為了切實管好用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將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醫療成本,讓利于民,受惠于民,農村合作醫療的醫藥用品應該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通過完善藥品購銷制度,徹底根除藥品回扣虛高藥品價格的不正之風,發揮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物價部門的職能作用,提高藥品質量,規范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實行由政府牽頭、部門配合、農民代表共同參與管理的新格局,讓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群眾對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擁有充分的管理監督權。

另外,作為新型合作醫療的具體實施部門---衛生系統,要積極探索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參與合作醫療的新辦法、新措施,以擴大合作醫療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地提高農村人員參保率;要積極探索商業保險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新機制,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優勢,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鑄起農村合作醫療的銅墻鐵壁。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七

這是各級政府所希望的,是廣大農民所盼望的。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就醫看病上,真正體會到了黨和政府給予的關懷和溫暖。但是,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過程中,存在著不可忽視的問題:

資金籌集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落實的基礎。到目前,全國所有試點縣的籌資基本都是以政府組織、統一籌集為主。縣級以上政府的補助是以某時間段內參加人數為依據的,為了爭取上級政府更多的補助,試點縣一般要求各鄉鎮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下達的參合任務,所以政府籌資滋生了三種現象:一是村里墊資,鄉鎮把任務下到村里,有條件的村就先墊上,在規定的時間里交到鄉鎮,然后再向農民收取,交了錢的農民可以領到鄉鎮發到村里的《就醫證》,沒交錢的農民村里就不給發《就醫證》;二是鄉鎮墊資,對沒有完成籌資任務的村,鄉鎮政府只能籌措資金先墊上,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到縣里,然后再向村里籌集;三是縣里墊資,為了能順利通過上級有關部門的驗收,對沒有完成任務的鄉鎮,縣里按當初確定的參合率和應交的資金,足額打到專用帳戶。墊資完成、驗收通過,然后就是資金回抽問題。所以目前大多數試點縣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數缺乏真實性。

(一)管理機構主、客一體,弊病很多。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的主體大部分是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內設的,服從并服務于衛生行政部門,管理主體對被管理者缺乏公正約束力,也就是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是非常不利的。

(二)管理成本高,管理難度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確定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實施統一的交費標準以及費用發生后的審核、報銷等等。表面看來,統籌層次很低,但從中國的現實看,絕大部分縣都有數十萬人口,能否有足夠的管理能力值得懷疑。另外,與城鎮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類似,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沒有配套的醫療服務體系改革和建設做支撐,對醫療機構可能出現的不良行為缺乏基本制約能力,各種侵蝕問題難以避免。在這種情況下,制度設計不得不將注意力集中于對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線、封頂線以及分段按比例報銷等等,使制度變得相當復雜,進一步加劇了管理難度。

從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的上看,讓農民受益而且讓得大病的農民受益是最終目的,但實際情況與最終目的相差很遠。其原因一是資金回抽,縣級財政對農民補助的承諾有的不能兌現,先墊后抽。二是醫療收費缺乏制約。單就藥品而言,一種藥品多種名稱、多種價格,而且是多種不斷變化著的價格,沒有辦法統一價格;診療檢查名目繁多,沒有統一收費標準,有標準的也難以執行。三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家庭帳戶、門診報銷、分段報銷等。家庭帳戶和門診報銷的設立,起初是為了提高參合率,照顧受益面,現在看來是與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的相悖的,國家對參合農民補助的錢,有相當一部分沒有用到老百姓身上:很多農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參加了合作醫療,不知

道的,到醫院看病當然自己花錢,也不去報銷;知道參加了的,大約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得病、不報銷,受益主體不能突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展到今天,合作醫療基金已經由農民個人交納為主發展為以政府補助為主,各級政府補助資金已經占到60%到80%,所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名稱應改成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應該逐步過渡到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為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取消農民交費,把各級政府對農民補助的資金集中起來,以縣為單位成立專門的機構進行統一管理,每縣就設一處醫療水平最高的縣級醫院為定點醫療機構,到縣級以上醫院治療的不報銷。農民得小病自己花錢治療,在目前一般家庭1000元左右以下的醫療費用是承受的起的;得大病憑《身份證》到指定醫院報銷。假設一個50萬人口的縣,按每人補助40元計算,起付線設為1000元,超過1000元按50%報銷,封頂線設為20000元,以筆者所在縣計算是可行的。這樣做等于基本實現了全民半費醫療,有利于杜絕國家專項補助基金流失,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問題,有利于更好地體現黨和政府對農民的關懷。

試點地區廣大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這項制度的實施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實惠,黨和政府的公信力也進一步得到了提升。但是,當前農民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還有四點盼望。

一盼資金籌集經常化。當前試點地區對參合農民的個人繳費部分基本都是在每年年底集中收繳。由于許多村組近年來全家外出務工的農戶越來越多,這樣集中收繳往往使一部分外出務工農民因錯過繳費時間,而無法享受來年的合作醫療待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層干部在籌資時的工作難度,甚至出現了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參合率任務,而由村組干部墊資繳費的現象。農民盼望能盡快建立起農民年度內自由繳費的籌資模式或者在尊重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通過簽訂文字協議的形式,在每年發放糧食補貼、林特產補貼時代發代扣個人應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工作能經常化。

二盼單獨制訂用藥目錄。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臨床用藥的管理,是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來執行的。群眾反映,一些療效確切、價格低廉的臨床用藥和家庭常備藥卻未列入該《藥品目錄》。這樣不僅使醫生在臨床用藥時無所適從,而且也加重了參合農民的個人經濟負擔。農民盼望有關部門能結合農民的用藥實際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政策規定,單獨制訂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進一步增加藥品種類,擴大報銷范圍,讓農民群眾從中得到更多的實惠。

三盼建立門診慢性病報銷制度。在廣大農村地區,一些患有高血壓、老慢支、糖尿病和地方病的參合農民,往往不需要住院,但又要經常在門診治療,持續不斷地支付醫療費用;還有一些特殊的治療,如腫瘤患者進行放療、化療,尿毒癥

進行腎透析等,由于每次治療實際發生費用遠遠低于合作醫療補助起付線標準,所以得不到合作醫療的補助和支持。這些都增加了農民群眾的經濟負擔。農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計劃地逐步解決參合農民因長期門診就醫,而造成的醫療費用負擔過重問題,不斷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受益面。

四盼改善鄉鎮衛生院醫療條件。鄉鎮衛生院是基層直接面對廣大農民群眾的定點醫療機構,而目前大部分鄉鎮衛生院房屋簡陋、設備落后、人才匱乏,醫療條件不能滿足參合農民的就診需求,難以承擔為新農合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的重任。農民盼望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大對鄉鎮衛生院的投入,不斷改善醫療條件和硬件設施,加強醫衛人員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鄉鎮衛生院的醫技水平、醫護質量和管理水平,讓參合農民能夠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優質、廉價的醫療服務。

我國農村人口占64%,調查表明,因病致貧、返貧者占農村貧困戶總數的30%~40%。正是在這樣的一種背景下,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被重新提上了議事日程,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強調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現就此問題探討如下:

自愿參與是指農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決定是否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反對任何形式的強迫命令,這一決策考慮到了合作醫療的歷史原因以及具體工作執行上的實際困難和阻力,是現實國情下的合理選擇。

第一,我國農村合作醫療起源于上世紀50年代,后因得到黨中央和衛生部的肯定,逐步在全國全面推廣,曾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高度評價,被譽為“是發展中國家群體解決衛生經費的唯一范例”。后因集體經濟的解散等眾多原因,合作醫療紛紛解體。1994年,在全國27個省14個縣(市)重新開展“中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及跟蹤調查工作,結果合作醫療重建遇阻,試點多數失敗。合作醫療幾經沉浮,使人們對政府產生了不信任感,對合作醫療喪失了信心,現在再度提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多數農民對其持觀望態度,如果強制性要求其參與,會起反作用。

第二,歷史經驗表明,要辦好農村的事情,必須尊重農民的意愿,維護農民的權益,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靠強迫命令讓農民辦的事情,都不能成功,也不會持久。現在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政府首次決定采取財政補貼方式,能有效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壓力,但人們真正認識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作用和意義仍需要一個過程。

自愿參與原則與“大數法則”的矛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一部分,是一種具有保險性質的醫療互助制度。而保險就是面臨風險的人們通過保險人組織起來,使得個人風險得以在群體中轉移、分散,本質上是一種互助行為,大數法則是其運行的核心,即覆蓋率和參合率越高,就越能保證資金的收支平衡,系統內共擔風險的能力就越強,要求建立在眾多人入保的基礎上。有關研究表明,農民對政府管理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農民的健康意識和收入水平以及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等因素促使部分農民

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自愿參與”原則使制度本身就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故很難保證高參與、廣覆蓋,大大減弱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共擔風險的能力,影響其長期發展。

自愿參與原則易產生逆向選擇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加的預期效用與預期成本的對比。農民的預期效用就是能夠減輕疾病的經濟負擔,而產生效用的前提條件就是患病風險,故身體健康、疾病風險小的農民,利用醫療服務的概率低,預期效用低,因而更傾向于不愿意參加合作醫療。與之相反,身體健康狀況差,疾病風險大的農民,傾向于參加合作醫療。這也就是保險中的“逆向選擇”。由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必須遵循自愿參與的原則,極易產生參保者的逆向選擇。湛忠清等對安徽省農民的調查表明,農民的身體健康狀況是影響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因素。如果參與合作醫療的多為健康狀況差的人,那勢必會增大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可能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中,整個制度將難以正常運行。

自愿參與原則難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濟關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具有互助共濟性,即對整體而言,是多數人共濟少數人患病的費用償付,年輕人共濟年老人,健康的共濟患病的,病少、病輕的共濟病多、病重的,對個體而言,年輕時、無病時為年老時、有病時積蓄。是一種在社會范圍內分攤風險、互助共濟。由于自愿參加而產生的農民選擇參與與否的隨意性,有些地方就出現年輕人不愿參保的現象,不能保證參保的連續性,也不能保證籌資的穩定性。從長遠來看,難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濟關系。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八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緩解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有效措施。我區從xx年7月1日起實施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為廣大農民群眾辦了一件好事、實事。為了準確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情況,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由區政協學宣委牽頭,自6月20日開始,深入區衛生局、高臺子鎮、臥龍街道辦事處、牛心臺街道辦事處,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入戶走訪等形式進行了此項工作的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1、農民參合情況

截至xx年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已覆蓋全區五個涉農鎮街,26個行政村。全區農業人口32139人,參合農戶9563戶,參合農民29979人,參合率為93.28%。

2、基金籌集情況

xx年,全區籌集到位新農合基金154.79萬元。其中,省級以上財政補助資金43.34萬元,市財政補助資金32.20萬元,區財政補助資金48.29萬元,農民個人籌資30.96萬元。

3、基金支出情況

截至xx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獲得了醫療費用補償,補償費用總計127.95萬元,占年籌資總額(提取風險基金后)的90.65%。其中住院補償1157人次,補償費用為102.84萬元,占總補償費用的80.38%,次均住院補償費用為888.82元,占次均住院總費用3437.14元的25.86%;門診補償34131人次,補償費用為25.11萬元,占總補償費用的19.62%,次均門診補償費用為7.36元。基本體現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原則。

4、基金流向分布

截至xx年底,參合農民就醫發生醫藥費用總額為561.69萬元,其中,在區內發生醫藥費用總額為169.61萬元,區外為392萬元。區內住院為150人次,區外住院為1007人次,區外住院人次占住院總人次的87.04%;區內門診為33679人次,區外門診為452人次,區內門診人次占門診總人次的98.68%。以上數據表明,門診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盡合理。

5、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截至xx年底,參合農民累計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補償1157人次,門診補償34131人次,體現了兼顧受益面的原則。

6、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新農合制度

為了不斷完善新農合制度,區衛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傳培訓,降低籌資難度。組織開展了新農合知識宣傳培訓,增強農民的參合意識;公示農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補償情況,公開診療及藥品收費標準,讓農民放心就醫。二是調整工作方式,降低籌資成本。變層層上報參合數據的工作模式為村組人員直接上報農合中心,減少中間環節,實現參合信息、系統數據、繳費資金的完全統一;加強農合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規范補償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擴大了參合農民醫藥費的報銷范圍,調高了報銷比例,農民得到了更大的實惠。四是嚴格管理制度,規范服務行為。制定并實施了調查走訪和監管制度、定點醫療機構診療和用藥制度、報銷費用三級審核和定點醫療機構報銷費用墊付制度,病人可隨時就診、隨時結算、隨時報銷。五是健全管理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設立了農合基金社保專戶和農合基金支出專戶;成立了藥品統一采購辦公室和財務統一管理辦公室。

從總體調查情況和數據統計分析看,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做到了平穩起步,穩健運行,資金運轉安全,工作進展順利。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農民對合作醫療的信心大大增強;農民對黨的新農合政策十分擁護;農民對我區農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滿意。新農合制度的實施已取得了“農民得實惠,民生得發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贏效果。

1、農民個人參合資金的收繳有難度。一是部分農民疾病風險意識淡薄,沒有未雨綢繆的憂患意識和風險控制的保險意識,參合積極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農民現實心理較強,交了參合費但沒得過病,覺得吃虧,下一年就不愿意再交錢。還有的農民期望值過高,認為入了新農合不管合不合規范,什么都要求報銷,達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滿意,對農合政策進行反宣傳,因而動搖了一些農民的參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員的家庭參合率低。在外務工人員患病不能回本市就醫,而新農合制度規定以戶為單位,按戶參合,不允許分戶單人參合。四是遵循“農民自愿”的原則,對懷疑和不理解農合政策的農民沒法強制要求參合,只能做宣傳動員工作。

2、宣傳力度不夠。雖然通過各種方式進行了宣傳,但調查走訪發現,許多農民只知道新農合政策,但對其制度以及參合人的權利、義務、藥費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具體內容知曉率不高,個別農民甚至存在誤解,把新農合等同于過去的合作醫療或一般的商業保險,沒有認識到這是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

3、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夠規范,基礎設施、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還不能完全滿足新農合工作的需要。新農合制度要求:農民就診小病不出鎮,大病不出區,疑難復雜病到市級以上醫院治療。但從我區運行情況看,一些可以在鎮衛生院治療的常見病、多發病大量涌入市級醫院。一些可以在區級醫院治療的疾病卻轉到市、省級醫院。其原因:一是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存在基礎設備陳舊、經費短缺、專業技術人員匱乏、醫療技術水平有限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能與新農合制度完全接軌,這是導致農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不夠規范:有的醫務人員不寫病志、不開處方、不填門診日志等現象仍然存在;個別定點醫療機構還存在診療環節不透明等問題;少數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核對卡證不細,審查把關不嚴,填寫卡證不實,給農合基金運行帶來了風險,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定點醫療機構自身的信譽;三是我區地處近郊,交通便利,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視的客觀原因。

4、農民反映的具體問題有三個:一是藥價高。認為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價高于其他藥店,按比例報銷后,得到的實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級醫院住院的醫藥費予以報銷,門診花費不報,而農民多數是在門診就診,此問題意見較大,希望執行以往的醫藥費報銷制度。三是按農合管理中心的規定,患者必須在出院后八天內的星期三和星期四兩個工作日到農合中心報銷醫藥費,時間倉促,希望增加報銷醫藥費的工作日。經與區衛生局溝通,問題的情況如下:關于藥價問題:農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區定點醫療機構統一從正規的醫藥供應渠道進藥,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加價15%售出;關于醫藥費報銷問題:新的農合醫藥費報銷制度是xx年市里出臺的新規定,取消市級醫院門診藥費報銷項目后,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級醫院住院費的報銷比例,體現了大病統籌原則,同時將區級醫療機構門診藥費的報銷比例,從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農民小病不出區,讓農合資金盡量消化在區級醫療機構;關于報銷時間問題:目前,區衛生局已取消了醫藥費報銷時限,規定年度內發生的醫藥費在本年報結。

1、加大宣傳力度,為新農合工作長遠發展奠定基礎

一是根據農村群眾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點,將經常性宣傳與集中性宣傳相結合,將新農合知識的宣傳與健康教育宣傳相結合。采取多種形式把黨和政府惠及農民群眾的新農合,全面準確及時有效地宣傳好,使之家喻戶曉。要利用發生在身邊的生病得資助、無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導群眾,幫助群眾樹立衛生保健意識、健康風險意識、互助共濟意識和參合監督意識,在自愿原則下最大化地提高農民的參合積極性和自覺性。通過宣傳,讓群眾明白費用補償的支付辦法和程序,清楚參加新農合后應享受的權益,打消顧慮,放下包袱,使他們真正放心地參加新農合。二是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對本單位的醫務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使其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夠對參合農民及其家屬進行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和說明。

2、建立農民群眾自愿參合的長效機制,研究探索籌資新方法

正確引導農民自愿出資參加新農合,是推行新農合的基礎性工作。建立一個穩定的長效籌資機制,要進一步完善農民個人繳費方式,多渠道為農民提供自覺繳費的方便。一是按“先繳后保”原則,確定來年收取參保費的時間,參保的農戶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資金。采取定籌資時間、定送繳地點的方式(比如:每個村設一到兩個繳費點,每年10-11月為繳費時間),把干部上門一家一戶收取變為農民自愿主動送繳;二是適當延長繳費時間,在大面積繳費結尾后,留下少量人員,查缺補漏。三是積極探索和嘗試采取在農民自愿參加并簽約承諾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組織代為收繳,或在農民個人知情并自愿簽約同意的前提下,與其他公共事業收費一并收繳,或由鄉鎮財稅部門一次性代收,或與在信用社開設賬戶的農戶簽訂代扣繳費協議,出具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等等。四是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為遷入、遷出農民辦理戶口,遷入地的相關部門在辦理落戶手續的同時收繳其參保費,使遷入群眾及時享受新農合政策的待遇,從而提高參合率。

3、健全監管機制,強化日常監督

為保證新農合各項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的落實,進一步規范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和經辦機構服務行為,及時防范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在各個環節上建立嚴格的監督制約機制。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新農合管理中心、定點醫療機構和參合農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機制,建立健全監管、審計、公開的有效措施,實行新農合補償跟蹤調查制度,確保新農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參合農民身上。二是建立預警機制,嚴格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除了實行藥品集中采購或跟蹤采購、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之外,應在全區建立醫藥費用警告與通報機制,嚴格控制參合農民自負醫藥費用比例,把醫藥費用控制成效列入新農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管理不到位,醫藥費用控制不力,群眾意見多的地區和單位定期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要重點對藥價進行監管,確保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間藥價的統一。三是根據新農合制度的性質,原則上,當年籌集的參合資金當年應支出結清,不應剩余。如有剩余,應研究在年內適當月份對患過病農民的醫藥費進行再報銷,讓農民當年繳資,當年受大益。

4、加強醫療機構建設,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資金,抓好定點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為新農合制度的更好實施奠定物質基礎。首先,政府應繼續加大對醫療衛生的投入。新農合制度公益性強,體現了黨的惠農政策,深受社會關注。由于農村衛生醫療機構的醫療設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適應新農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為投入的主渠道,在財政上應予以傾斜,以逐步解決其服務能力低下、以藥補醫和趨利忘義等問題。其次,多方協調,拓寬資金募集渠道。利用城鄉共建有力契機募集資金進行投入,并注意資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區域內醫療設備的重復購入;走向市場,誰投入醫療設備與誰合作,互惠互利;出臺政策,在鄉村基本建設中預留出醫療衛生服務用房,作為公益設施無償使用;區衛生局內部也應繼續挖潛,整合好自身醫療衛生資源。通過積極努力,提高我區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定點醫療機構激勵機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首先要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全面提高醫療技術水平,以精湛的醫術贏得農民的信任。其次,抓好醫德醫風教育,增強服務意識,決不允許個別醫護人員從中牟取不當利益,以熱情的服務,慰藉患者的心靈。

5、不斷鞏固提高,進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總結經驗,科學測算,不斷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淀或透支。要按照農民“能承受得實惠”、醫院“能接受不虧本”、基金“能負擔不透支”的原則,穩步探索降低起付線、提高封頂線以及增加個人帳戶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擴大受益面,增強新農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盡快實現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計算機及網絡技術,將參保農民的個人資料、就醫情況、住院費用報銷情況等基礎資料實行計算機網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項工作的開展、各種數據的統計,也可有效杜絕一些人為因素的影響。三是進一步加快農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村級衛生組織,為農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條件。四是設立舉報、咨詢電話,公布電話號碼,方便農民群眾監督,隨時為群眾提供咨詢。

6、積極爭取,確保新農合資金投入

根據中央七部委《關于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地方財政增加的合作醫療補助經費,應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原則上不由省、市、縣按比例分攤,不能增加困難縣的財政負擔”。建議區政府向市、省政府報告,能否爭取這一政策精神在我區的落實,盡力減輕我區區、鎮兩級的財政壓力,防止新農合政策因地方財政困難半途而廢。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九

由于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在農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醫院抬”的情景司空見慣,目前因病致困返貧現象嚴重,農村需住院而未住者到達41%;西部因病致貧者達300-500萬。農村的貧困戶中70%是因病導致的。自1985年以來,雖然農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斷增長,但增長幅度明顯小于城鎮居民。剔除物價因素,19xx-19xx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3.1%,而同期城鎮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4。5%,國內生產總值年增長速度為9%。19xx年以后,農村居民實際收入增長基本處于停滯狀態,19xx-19xx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僅為1。4%。但與此同時,農民醫療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為例,20xx年前三季,農村人均醫療支出42.82元,與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醫療衛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xx年人均全年壓療支出14.41元,19xx年歷史為52。11元,19xx年為51.65元,10年間增長了2.52倍,而10年間農民純收入增長也僅是2.52倍。

并且在全國的保障制度中,農民被排擠在保障體系之外。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于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有相當部分社會保障的資料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系以外。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十分低下,多數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本事弱,相對于城鎮社會保險改革進度而言,農村社會保險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區試點階段,家庭保障仍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以醫療保險為例,我國當前進行的醫療保險改革不一樣于發達國家,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醫保,而只是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改革,目前是解決公費醫療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基本醫療服務。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曾在農村被廣泛實踐過,但幾經周折,最終由于各種原因而解體。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團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團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我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異常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供給了一個范本,不僅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并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預計到20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及省政府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農民大病統籌工作改稱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個人繳費、團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籌資標準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縣財政補助10元,鄉鎮財政補助5元,農民籌資15元。歸納起來是籌資提高,政府補助多,農民受益面大,為患大病的農民建立了保障,給付額到達20000元。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然而,經濟的發展并沒有給農民在看病問題上帶來太多的實惠。我國人口占世界的22%,但醫療衛生資源僅占世界的2%。就這僅有的2%的醫療資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從19xx年到20xx年農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2.48%,但醫療衛生支出年均增長11.48%,后者的增長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據有關媒體報道,至今中國農村有一半的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在廣東那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也有40。08%的群眾有病未就診,23.35%的群眾應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很窄,不足以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

在廣大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上處于“空白地帶”。疾病,像一把利劍掛在農民兄弟的頭上,“看病難、看病貴”是目前中國農村比較普遍的現象。“十一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轉型過程將進一步加劇,要使這一轉型能夠平穩推進,整個社會需要構建嚴密而可靠的安。所以,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問題本身,解決農民的看病難,不僅僅僅是尊重農民起碼的生存權的問題,更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何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回顧歷史,我們以往解決過這一問題,并且是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下。

19xx年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投資與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國)一向是低收入國家的一個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醫療保險幾乎覆蓋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農村人口,這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舉世無雙的成就。”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農村人口還占全國人口80%,但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6歲提高到了68歲。專家們承認,這種健康業績的基礎,是在“將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資源配置大格局中,輔之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網絡、遍布每個農村社區的土生土長的“赤腳醫生”隊伍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三大法寶”。所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是新時期建設新農村題中應有之意,是十分必要的。

1、社會滿意度低

社會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它強調的不是個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險金的社會滿意度[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稅人的滿意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為是把自我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研究。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參加和理賠程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這個定義顯示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救助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的而門診、跌打損傷等不在該保險范圍內,這項規定使得農民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么大。

3、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不到位

現有的宣傳多集中在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表面好處上,沒有樹立起農民的風險意識,也沒有體現出重點,沒有對那些不參加的農民進行調查,使得宣傳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許多農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從自我短期得失的角度研究,由于自我身體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還有一些農民認為它跟以前的義務教育保證金一樣,最終被政府騙走了,認為是把自我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么多藥費不能理賠一些農民有被欺騙上當的感覺。

4、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登記、理賠程序過于繁瑣

首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序繁瑣。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理賠程序也很繁瑣。城鎮居民的醫保都是能夠拿來抵押一部分醫藥費的,能夠直接在卡上交醫療費的,事后再來結算。國外的醫療保險更是讓醫院、醫生與保險公司而不是患者發生直接的利益關系。而有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要農民先墊付,這樣如果一些農民借不到錢還是看不起病,然后持著有關手續到合作醫療報帳中心申報,最終又要去信用社領錢。有的村莊離報帳中心和信用社很遠,來回的車費都比較貴。繁瑣的登記、理賠程序增加了農民許多不畢業的麻煩,降低了農民的滿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很多閱讀了相關資料后,結合工作中和調查中了解的一些實際問題。對此次全國性的醫療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實踐中工作的同時我也深深的被打動著,我國對三農的重視。近幾年來國家一步步的免除了農業稅,學費,還有此刻進行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聽衛生室的護士說此刻好多種疫苗也是免費為兒童接種的。順便提議一下,我在工作中發現的一個弊端:醫生拿過來讓我錄入電腦的紙質聯單都是很復雜的多張聯單。我覺得既然已經錄入電腦保存就不需要浪費很多的紙張來開四聯單了,一張存單就能夠了。對此醫生也甚感煩瑣,畢竟在惠民的同時我們也要注意環保。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十

近幾年來,農村問題牽動著億萬人民的心。久違了故鄉的我,走進了故鄉,調查了我們村莊的情況,我深切感受到了改革30年來農村的巨大變化。同時也讓我感受到黨和政府興農富農政策給農村和農民帶來的實惠。

以前農民們在種地的同時還要給國家繳納農業稅,而現在人們不僅不用繳稅還可以得到國家給的糧食補貼;

以前村里的孩子沒錢上學,現在卻可以免費去上學甚至還有補貼的伙食費,部分地方還有蛋奶工程;

以前農民們總是因為家電太貴而買不起,現在家電下鄉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讓那些沒錢用電器的人們擁有了自己的家電。更令人欣喜的還要算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了,人們從此不用再愁有病沒錢看的問題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實惠。

(一)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具體內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二)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具體做法。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七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指導下,在市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上下的積極爭取和共同努力下,我們堅持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的德政工程,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強化責任,狠抓落實。自上世紀90年代一直把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和改革公務員及事業工作人員公費醫療制度工作并了成就,但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一直未將農村人口納入思考范圍,農村人口否能享受醫療保障關系到我國醫療保障體系健全環節。以前在我們村,地區自費醫療制度仍然占主導地位,農民是當地最大的自費群體。前幾年,本地農村人口老齡化醫療服務普及藥品價格上漲等原因。農民醫療費用攀升超過了農民平均收入增長幅度,越來越多農民無力承擔。增長的醫療費用已成為我村醫療衛生保障問題“因病致貧”的主要成因,而現在市政府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分別成立管理組織,并成立相應的監督組織。同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農民逐步樹立互助共濟的觀念,積極參加合作醫療。并多方籌資,保證基金運轉。籌集資金以市為單位進行統籌,農民以戶為單位自愿繳納,部分鄉鎮還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原則,由經濟條件較好的村集體對農民個人出資部分給予適當補貼。由于近年來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農民們收到了政府的關懷和實惠的效果。

(三)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存在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我市的全面實施,有效地緩解了患病家庭的經濟壓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現象,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受到農民的擁護和支持,但該制度推行過程中仍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

(1)少數農民認識不夠到位。由于部分基層干部和工作人員對推行新農合的目的、意義缺乏深入了解,宣傳發動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數農民對實施新農合的認識還不足;

加之合作醫療曾幾經反復,一些農民對新農合制度還存有疑慮:

一怕合作醫療不持久;

二怕擠占挪用合作醫療基金;

三怕醫療單位多收費、亂收費。同時,一些農民的健康投資觀念、互助共濟觀念以及風險觀念較為淡薄,自覺參合意愿還不強。

(2)參合群眾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較低。新農合實施以來,我市主要對參合群眾的住院醫藥費用給予報銷,另有10種慢性病門診可審核結報,加上享受體檢和分娩補助缺乏穩定高效的籌資渠道。

(3)缺乏穩定高效的籌資渠道。盡管新農合強調農民參加要以自愿為原則,但為了保證參合率,目前參合群眾個人籌資部分主要還是采取行政推動、層層包干、實績考核的辦法,由基層干部挨門逐戶收繳,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籌資成本較高。

(四)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涉及千家萬戶、維系農民健康的“民心工程”,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為農村實事之一、新農村建設十大工程之一——“農民健康工程”的頭號重要內容。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以人為本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新農合工作的重大意義,把這項造福廣大農民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

(1)繼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大宣傳力度,改進宣傳方法,利用多種方式,幫助群眾算大帳、算細帳、算長遠帳,引導他們克服僥幸心理,轉變單純“受益”的觀念,強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參合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廣泛宣傳醫療服務機構不同的報銷比例和醫生用藥告知制度,切實保障農民權益。要強化和普及農村健康知識教育,建立農民健康檔案,切實提高農民的衛生意識和健康水平。

(2)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納入政府的工作目標和為民辦實事的內容,納入領導干部任期目標和政績考核的內容。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我鎮每年實施方案,真正把這項民心工程落到實處。

(3)不斷強化合作醫療管理能力建設。要加強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建設和管理,按規定解決經辦機構的編制,將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證。加大資金投入,加快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建立信息管理系統,盡早實現網上審核報銷、監管和信息傳輸,實現參合群眾即看即時結報。在此基礎上,強化經辦機構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合作醫療管理能力。

(4)完善農村醫療服務監管機制。要建立合作醫療定點服務機構的準入和退出機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農民醫藥費用負擔。加強對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和醫務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高政策和業務水平,堅持實行用藥告知制度,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改善服務態度,保證廣大參合農民享受到優質的醫療服務。堅持按期公布收支賬目,及時公示農民個人醫藥費用核銷情況,并擴大公示范圍,廣泛接受監督,提高農民對新農合的信任度。

(5)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領導。要加強對有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做好新農合制度的實施、推進和監督工作。財政、宣傳、農業、民政、食品藥品監管、扶貧以及紀檢監察、物價、審計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新農合工作的開展。衛生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職能作用,加強管理和政策指導。要動員各種社會力量理解和支持新農合制度,通過全社會的不懈努力,逐步在我市建立起符合市情、適應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醫療衛生需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十一

青春獻和諧關注合作醫療關注新農村

湖南省常德市金羅鎮高農村

制定關于合作醫療的調查表,將其發放到村民手中,通過村民的填寫情況對合作醫療的實施情況有客觀清醒的認識,通過此次活動增強農民對合作醫療的認識,此次實踐主旨在通過農村及醫療機構的調查,深入農村,深入農民,深入農村醫療現狀,采農民心聲,從而了解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情況、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知曉度和了解情況、以及相關的醫療情況滿意程度。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便為政府解決問題,新方案的制定、數據的采集和相關信息的來源提供所能及的幫助。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得到完善、更加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的需求,更好的為廣大農民服務。在此次實踐中,也為更好提升自身社會實踐服務本領與經驗。

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相比,有許多不同點,主要是:

1、新型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區自行組織。

2、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3、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4、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統籌的范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一、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醫療衛生基礎仍然薄弱

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求農村醫療衛生體系的各項要素優化配套。雖全縣各個鄉鎮都有衛生院,但醫生素質不高,大多衛校畢業,衛生院衛生條件差,醫療器械不足,高科技儀器嚴重缺乏。農民雖然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基本的醫療保障條件跟不上,醫療條件并未改善。

(二)農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村農民由于受文化素質和經濟收入的制約,受傳統生活觀念的影響,特別是在目前經濟條件還不寬裕的情況下,要自己出錢來保障自己健康的意識不強,部分農牧戶有怕吃虧的思想。盡管在調查中發現,絕大部分農牧民希望有基本醫療保障,但對醫療消費存在著僥幸心理,與吃飯、穿衣、孩子上學等剛性支出相比,認為看病花錢目前還是次要的,偶然的,對潛在的醫療風險缺乏足夠認識。調查發現有93的農戶只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而對這一制度的具體內容知之甚少。調查中,參保農戶不知道合作醫療起報點、最高補償限額和報銷比例分別占89。

15、75和96。絕大部分農民只知道個人繳納30元,就認為可以報銷醫療費,而對基本籌集來源,醫療補償標準,費用補償程序等主要內容一概不知或者知之甚少,使部分農民產生了看了病報銷不了,花的錢多報銷的少,報銷程

序繁雜,甚至還說存在優親厚友的不公平現象。從而不同程度的產生怨言,這都是宣傳的廣度不夠,宣傳時多是簡單地、機械地發些宣傳材料,而沒有耐心細致的做宣傳工作。不僅要使這一制度家喻戶曉,而且要將主要內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報銷手續比較復雜、報銷比例較低。

在調查對所開展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有何希望時,100的農民群眾都選擇了"提高報銷標準"和"簡化報銷手續"這兩條。群眾反映,病人就診后到拿到報銷的醫藥費,特別是轉院治療的,需要經過層層環節,需要較長時間。另外,報銷范圍小,補償的標準也較低,起報線較高。

(五)管理工作滯后。

市上雖然成立了管理機構,但沒有專職人員編制,目前市合管辦只有幾名兼職人員,工作量大,人員嚴重不足。鄉政府也是一名兼職干部,且人員變動大,業務不熟悉。市鄉兩級網絡化管理更談不上,管理工作嚴重滯后。

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運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還了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通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積極參合的信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大多數沒有達到規范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

政府應該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設備,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達到統一的硬件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問題。

各相關單位應該采取相對措施引進人才和培養人才,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

4、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重視和關心。從調查情況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總體上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認同,如何讓這一制度步入常規化、長期化,讓社會保障更為完善,是試點工作的一大重點。對目前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要研究采取進一步的措施加以改進。

(一)不斷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十分復雜和艱巨的實事工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一定要從維護廣大農民根本利益出發,務必扎實工作,穩步實施,及時深入了解和分析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疑慮和意見,及時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議,不斷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適當擴大報銷范圍,調動農民參加積極性。農民的風險意識相對較差,更加關注眼前的利益,對大部分農民來說,僅實行住院醫療費用補償,難以調動他們參合熱情。因此要研究將報銷范圍擴大至門診

二是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使基金既不沉淀過多,也不出現透支。以收定支、

量入為出、逐步調整、保障適度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一是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服務模式改革

二不斷改善農村醫療機構基礎條件和服務模式

二是增加農村衛生投入,加大衛生支農和扶貧力度。

三是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加強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

四是進一步完善藥品采購制度,加大行風建設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藥價,更大限度地讓利于農民。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社會實踐使我們找到了理論與實踐的最佳結合點。尤其是我們學生,只重視理論學習,忽視實踐環節,往往在實際工作崗位上發揮的不是很好,不太理想。通過實踐所學,我們平時學的專業理論知識得到鞏固和提高。在實踐中在實踐中檢驗的知識和水平,通過實踐,原來理論上模糊和印象不深的得到了鞏固,原來理論上缺失的在實踐中得到了補償,加深了對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消化。實踐讓我們的知識變得更加充實。讓我們的視野變得更加開闊。總之,實踐讓我們受益良多。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十二

為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落實情況,11月中下旬,黃陂調查隊組織力量對黃陂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1個區級定點醫院、1個鄉級衛生院、4個村級衛生室以及3個村的農民家庭共30個樣本進行了專題調查.從調查的情況看,新農合的參合率較高,財政投入不斷加大,農民得到的實惠逐年增加,同時也存在經費不足等問題.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項惠農政策,自20xx年在黃陂區實施以來,廣大農民群眾得到的實惠一年比一年多,既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負擔,又提高了農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農民群眾廣泛的稱贊和擁護.

根據黃陂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提供的資料,20xx年黃陂區應參合農戶253269戶,應參合農村人口886440人;實際參合農戶252509戶,883781人,參合率達到99.7%,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去年,各級財政按照參合人數將年籌資標準提高了40元/人,達到335元/人.在此基礎上,20xx年又進一步增加了投入,籌資標準達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區四級財政實際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籌資方案也已出臺,籌資標準每年430元/人,其中個人70元,比20xx年多征10元,四級財政籌資標準提高40元.

隨著新農合覆蓋率的提高,人們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時就醫的意識,門診和住院補償人次數大幅增長.今年1至10月,門診統籌補償人數比上年同期增長11.8%,達到127.38萬人次;住院人次數同比增長18.7%,達到9.97萬人次.

今年1到10月,黃陂區共報銷各項補償費用29647.05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58.63萬元,增長11.1%.

20xx年全區納入新農合門診報銷系統的村級衛生室達到440個,占全部村級衛生室總數的76.4%.村衛生室是農村醫療的最前沿,納入新農合門診報銷系統后,農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時報銷40%(日封頂15元,年封頂300元)醫藥費,方便了群眾看病.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隨著新農合的普及,農民參合的意識增強,有病積極就醫,醫療負擔進一步減輕,健康觀念發生很大變化.

20xx年,黃陂區按照參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標準,共籌資專項基金33583.7萬元.蛋糕就這么大,必須維持到全年,黃陂區合管辦高度關注各月經費報銷情況,以避免出現第四季度經費不足無錢可報銷的局面.至4月底,各項報銷補償支出達到12298.6萬元,占全年籌資額的36.6%,比上年同期增長34.7%.至10月底,已經支出29647.0萬元,占籌資款總額的88.3%,比上年增長11.1%.其中門診補償2740.3萬元,住院補償25141.2萬元.

支出增長,主要是農民健康觀念的轉變.以前農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隨著農民收入逐年增長,新農合參合比例和報銷比例逐年提高,農民的健康觀念轉變很快.黃陂木蘭鄉諶寨村病人家屬諶喜祥說:“反正國家出大半,有病就到醫院住院.以前不愿住院的病,現在也愿住院治療.”有新農合做支撐,絕大多數人更看重身體健康,小病看門診,大病住醫院,只求身強體壯.因而門診量和住院人次數大幅增長,導致報銷費用增長,經費不足.

為應對經費不足的困難,黃陂區合管辦采取的措施,一是調低醫療費報銷補償比例.按照原方案,區級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為80-85%,街鄉鎮衛生院90%.為了保證下半年不至于出現無錢可報的局面,黃陂區合管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適度調整、略有結余”的原則,年中調整補償方案,將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調低了10%.如木蘭鄉諶寨村諶緒發,1月在區級定點醫院住院20天,住院總費用16214元,實報12812元,扣除起付線及自負部分,實際報銷比例超過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報銷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線.起付線是住院報銷的門檻,報銷時是要從總醫療費中扣除的.10月開始,區級綜合醫療機構報銷起付線從300元提高至500元,街鄉鎮衛生院報銷起付線從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線提高,意味著農民住院報銷比例下降.

每年年底,盡可能地組織農民按時參加下一年度的新農合,繳納新農合參合金,是村委會的重要任務之一.新農合的實施方案對農民來說比較復雜,每年也會有一些調整,比如報銷比例的調整等.對于新農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傳,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特別是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的規定、全家參合與否與報銷比例的差別、起付線的規定、門診報銷比例與限額的規定等,比較復雜,直接與醫療費報銷結算相關,需要農民知曉.實際工作中,由于村級事務繁雜,人手有限,有的村雖然向農戶發放了宣傳資料,但農民參合主要還是受報銷比例吸引,對起付線、基藥等一些規定的宣傳重視不夠.之后一旦農民生病住院結算費用時,容易與定點醫院新農合工作人員產生糾葛,鬧不愉快.這樣的情況在各定點醫療機構都有發生.

村干部反映,為了達到新農合全覆蓋,每年村級參合人數指標是按照行政村戶籍人數下達的.由于經濟的發展,農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務工等流動情況比較多,難以聯絡,行政村應參合人口基數難以核定,從而對全區應參合人數穩定性產生影響.一些外出就業的農民,有的在工作單位辦了醫療保險,就不愿意回農村辦新農合,但戶口在農村,村里要求必須辦理新農合,繳納參合金,相關農戶對此有意見.

這是全國各地醫療機構普遍存在的問題.在調查中了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療期間,各醫院在給病人使用非基本藥物目錄上(即不能在新農合報銷)的藥物時,基本都能征求病人及其家屬同意,才開處方.但參合病人對一些檢查是否必要、基藥的使用、空調費、服務費等收費是否合理存在疑義,有的病人意見較大.今年,黃陂區合管辦加大了對醫療機構費用監管,請市三級醫院專家組成專家組,從3月起,每個月對全區定點醫療機構抽查1520個病例,看是否存在違反“四合理”的現象,并對違規醫療機構進行了處罰.

5、農民認為鄉村定點醫療門診每天最高報銷限額15元或每年限額300元比較低

特別是對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狀況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認為還是住院報銷比例高,比較劃算,這樣容易造成資源浪費.有的農民反映,有些常用藥不在基藥報銷目錄,如感康、午時茶、護彤等都不是基藥,因而村衛生室沒有.

特別是中央財政,要把加大新農合資金投入作為繼續關注民生、關注農民健康保障的重要舉措,抓好落實,以滿足農村不斷增長的醫療衛生需求.近3年來,中央財政此項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達到41.1%,20xx年將達到44.2%,這個比例提高的速度還可以再快一點.

要加快速度,盡快將還沒有進入新農合系統的村級衛生室納入門診報銷網絡,使當地參合農民能夠及時得到門診報銷補償,減輕農民小病的醫療支出負擔.

毫不動搖地加大監管力度,堅決查處定點醫療機構違反“四合理”的行為,堵塞資金支出漏洞,把寶貴的、有限的資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減輕農民醫療負擔、切實保障農民健康上來.

要不失時機、不間斷地加強政策宣傳,讓大多數農民知曉主要政策規定,營造社會支持新農合事業、促進新農合健康發展、相互理解、和諧發展的社會氛圍.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十三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國務院為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主要政策,對統籌城鄉、協調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解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情況,我對荊門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xx1月1日起正式啟動,基本模式是 “區辦、區鄉(鎮、街道)共管”體制,以區為單位管理住院醫療基金和健康體檢基金,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管理門診醫療基金。基金來源:中央財政補助(人平20元)+省級財政補助(人平15元)+區財政補助(人平5元)+農民個人繳費部分(人平15元),合計55元。基金用途分配:門診基金(8元)+住院基金(41.5元)+大病補助(1元)+體檢基金(2.5元)+風險基金(2元)。

黨委政府重視,宣傳發動深入,農民參合積極。一是領導重視。為切實解決我區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曾多次向中央、省、市爭取相關政策,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我區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方案,終于使這項惠農工程在我區得以實施。二是宣傳發動深入。各地成立了由黨政一把手牽頭的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合作醫療啟動的各項工作。各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通過會議集中宣講、廣播和有線電視滾動播出、短信群發、印發宣傳資料、制作專欄等廣泛進行宣傳活動。這些措施調動了農民參加的積極性。

1、是基礎設施差,條件簡陋,設備落后。

2、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現象依然存在。

3、合作醫療工作機構力量薄弱,影響工作效率和監管力度。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對合作醫療政策的知曉程度。一是利用村衛生室這塊陣地,由村干部和鄉村醫生經常向群眾宣傳,盡快讓農民了解政策。

(二)加強鄉鎮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方便群眾就醫。一是要加大鄉鎮衛生院的基礎設施建設。有計劃地改變鄉鎮衛生院的基礎條件和外部形象。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十四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為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20xx年,我市共有鄉鎮132個,村(居)委會3914個,常住人口549.07萬。其中農業人口380萬,戶數141.74萬,農民人均純收入 6221元。鄉鎮衛生院155個,村衛生室2838個,鄉村醫生3273人。自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農醫試點工作以來,至今除海曙區外,其他各縣(市)區已全面推開。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參保鄉鎮109個,占83%,參保村2694個,占69%,參保人數達275.4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和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xx、xx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并設立經辦機構。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新農醫制度的優越性,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加;衛生、財政、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解釋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協等部門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支持和監督;基層鄉鎮、村(社區)的廣大黨員干部分片包干,承擔了組織發動、人員登記、經費收繳和醫保卡發放等大量基礎工作。由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重視,工作扎實,群眾參與熱情高,確保了各地籌資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各縣(市、區)成立了新農醫管委會,設立了專門的新農醫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設立了新農醫聯絡員,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農醫制度的規范管理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經辦機構在制度正式實施后,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報審核流程,實施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制訂基金管理辦法,設立基金收支專門帳戶,嚴格費用審核,建立重大結報金額復審制度,杜絕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補償支出,定期通報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三是實施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逐步實現了農民的小病普惠。實施新農醫制度后,各地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與新農醫有機結合,借鑒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做法,開展了多種形式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活動。鎮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專項資金,通過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適度讓利,采取必檢項目和農民自選項目相結合,上門體檢和集中體檢相結合的方法對參保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機制,將村衛生室通過競聘后,改建為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縣鎮兩級財政對每個服務站每年給予平均3萬元的補助,服務站對參加新農醫的村民提供門診優惠,藥品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讓利,免收掛號費、診療費和注射費,業務用房、水、電等費用則由集體經濟給予補助。北侖區設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專項基金,按照參加大病統籌人數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鄉巡回醫療、健康宣教和扶持邊遠地區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等,解決邊遠農村居民看病難的問題。另外,全市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標準化建設已啟動,52家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列入標準化建設,市政府將每年投入1000萬,縣鎮政府1:2配套。

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群眾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為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93.1%。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于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愿參加的不多。

(二)審核結算流程仍顯復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于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啟動等原因,群眾對審核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盡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核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淀過多。由于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置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淀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眾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范。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范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農醫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審計監督,還沒有形成規范的程序,對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資金如何加強監督更缺乏依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監管的規范性和權威性。

另外,隨著各地新農醫制度的推廣實施,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特別關注和研究的新情況。主要有:

一是“醫保盲區”的問題。新農醫制度的主體對象是農民,城鎮醫保的對象是城鎮職工,那些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農轉非人員、被征地未參加養老保障人員、鄉鎮企業退休職工以及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員等人群)成了“醫保盲區”,應盡快研究解決。

二是“醫療救助高門檻”的問題。目前的醫療救助制度作為大病統籌的補充,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效途徑。但目前在實際運行中相當部分縣(市、區)都控制在5 萬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額2萬元,而困難對象往往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無法享受這一政策,需要對醫療救助的對象和救助的低線作出新的界定。

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問題。執行藥品順價作價后,全市相當部分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虧損嚴重,實施新農醫后,政府又要求這些機構對參保人員適當減免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和優惠部分醫藥費,實現對參保人員的小病普惠政策,來促進新農醫的持續發展,在財政補償機制暫時還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背負了過重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面臨著生存發展危機,需給予應有的關注和財政補助政策的及時到位。

總體發展目標:xx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對象的85%以上;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20xx年前后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并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總體工作思路:

著力建設“三大體系”

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主導,抓住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突破口;

二是醫療救助為補充,突出農村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力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彌補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

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配套,擴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強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面窄的弱點。

清晰確立“三個定位”

一是目標定位:最終目標是建立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城鎮醫保并軌,實現城鄉統籌,實施中把握制度的發展目的和方向;

二是階段定位:“低水平、廣覆蓋” 起步,制度將有一個較長的初級發展階段,實施中重視制度的穩定和鞏固;

三是過程定位:在鞏固初級階段成效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擴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實施中著眼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切實保證“三個到位”

一是政府責任到位,既要落實個人義務,更要強調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

二是宣傳引導到位,既要尊重農民意愿,又要強調科學引導,形成農民主動參與的氛圍;

三是資金支持到位,既要堅持個人出資,又要保證合理的財政資助,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

具體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

一是從社會保障角度,明確界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強化政府責任、突出社會管理、強調個人自主參與,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階段性的指導意見,處理好制度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手段與目的,穩定與發展的關系,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宏觀把握發展方向,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個人籌資模式,科學引導農民群眾主動地自愿地繳費,減輕基層干部工作壓力;四是有關業務部門、相關學術機構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的基礎上,醞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法治的角度加以規范。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高農村群眾參保積極性。

一是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弘揚講奉獻、獻愛心,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使群眾切實感受到制度的意義和好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自覺參保意識;三是積極爭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抓好鞏固完善,增強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一是切實鞏固實施成果。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則上每二至三年對籌資標準和補助標準作適當調整,適時理順會計年度;二是努力擴大籌資渠道,增強基金實力,逐年提高補償水平。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合理增加財政投入,個人籌資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對制度的認同程度,穩妥地提高,村(社區)自治組織要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給予一定投入,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多渠道地增強基金實力,逐步提高參保病人的補償水平;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簡化審核結算手續,減少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努力方便群眾就醫結報,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四是認真調研,會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的醫療保障問題。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群眾對農村醫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設置不同個人籌資檔次和不同補償水平的補償機制。

(四)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或管理委員會職責,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大匯報,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規定落實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管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規定,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運作規范、透明、高效,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強醫療服務,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診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非有效醫療費用比,減少不合理的醫療支出。

(五)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擴大受益面。

一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優化重組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推進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急救、婦保、兒保、防保、產科等服務功能建設,促進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功能轉型;二是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功能,農村計生指導和殘疾康復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建設,逐步開展慢病動態管理、社區健康教育、健康體檢等服務;三是出臺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廣小病受惠機制,增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出臺優惠政策,保證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衛生支農活動,加強在職人員理論和實踐培訓,建立人員的培養、準入、淘汰和更新機制;五是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示范點建設,出臺支持政策,制定具體的建設標準,分階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機構和功能建設。

(六)切實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提高弱勢群體醫療救助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救助,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并軌,并統一實施,建議加大財政資助力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三是建立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結合機制,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享受醫療救助的前置義務,對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等弱勢群體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四是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弱勢群體門診費用補償機制,對患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尿毒癥等慢惡性特殊疾病的弱勢群體,實施門診補償,著力提高醫療救助力度。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十五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公示情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新農合醫療制度,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使用情景,把新農合每月補償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門診登記。

2、參合農民就診時確認身份后,使用新農合專用處方并認真填寫《新農合醫療證》和門診登記,嚴格控制開大處方,不超標收費,在補償賬本上親自簽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領資金。

3、在藥品上嚴禁假藥,過期藥品及劣質藥品,藥品必須經過正規渠道進取。

4、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準則,嚴格執行新農合的藥品目錄合理規范用藥。

對新的優惠政策了解不夠,有的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力度不夠,還有極少部分人沒有參與進來,我們今后要在這方面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參加的農民繼續參加農合,未參加的應參與進來。

1、加強本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病人的處方和減免情景進行入戶核實力度。

2、在以后工作中,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審處方報銷費用。

3、加強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本事有待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及業務知識加大宣傳力度。

4、加強二次補償宣傳使參合群眾進一步了解農合對人群眾的益處。

經過自查自糾的工作,看到在新農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加以改正,進一步加大新農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審核力度,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安全,促進我村新農合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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