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一
第二條每天須嚴格按照值班記錄表上的時間要求,準時對所
管轄范圍內的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第三條當消防探測器(煙感、溫感、手動報警器)出現火災報警或故障報警時,值班人員須有一人攜帶對講機在5分內到達報警現場,根據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并隨時與監控中心保持聯系。
第四條當發生火情時按照“火警緊急處理方案‘進行操作處理。
第五條定期做好消防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當發現設備、設施出現故障時,應迅速修復,做到處理故障不過夜,特殊情況應上報有關領導請示解決方案。
第六條做好交接班的各項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應檢查消防系統設備、設施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并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完整的值班記錄,簽名完畢后方可離崗。
2、接班人應提前1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與交班人進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記錄上簽名上崗。
3、當接班人未到崗或進行完交接工作時,交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二
第一條消防監控中心每天24小時必須保證2名監控人員在崗值班。
第二條每天須嚴格按照值班記錄表上的時間要求,準時對所
管轄范圍內的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第三條當消防探測器(煙感、溫感、手動報警器)出現火災
報警或故障報警時,值班人員須有一人攜帶對講機在5分內到達報警現場,根據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并隨時與監控中心保持聯系。
第四條當發生火情時按照“火警緊急處理方案‘進行操作處理。
第五條定期做好消防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當發
現設備、設施出現故障時,應迅速修復,做到處理故障不過夜,特殊情況應上報有關領導請示解決方案。
第六條做好交接班的各項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應檢查消防系統設備、設施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并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完整的值班記錄,簽名完畢后方可離崗。
2、接班人應提前1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與交班人進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記錄上簽名上崗。
3、當接班人未到崗或進行完交接工作時,交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三
規范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適用于管理(服務)中心消防監控中心的維護管理。
3.1管理(服務)中心經理負責消防監控中心的維護管理和監督。
3.2秩序維護部主管負責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制度的具體安排和落實檢查。
3.3消防監控中心秩序維護員負責管理規定的落實和實施。
4.1實行24小時監控,通過值班秩序維護員、工程維修人員、設備保養單位對消防監控機房設備、設施巡視檢查、保養、修理,確保消防監控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4.2值班秩序維護員負責維護消防監控中心內環境衛生工作,每班交接前清潔一次。
4.3消防監控中心崗位對周界報警、電梯三方通話、門禁對講系統、消防控制柜每周進行一次測試,并記錄測試結果于《崗位值班記錄表》,發現故障的應立即報工程維修部予以檢修。
4.4突發事件及其他險情的報警處理應按照突發事件/緊急預案處理,并作好報警處理記錄。
4.5外來人員進入消防監控機房,必須經過管理中心經理同意。
4.6消防監控機房墻上應懸掛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禁煙標識,室內應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7錄像記錄正常保存期為至少7天,特殊事件的錄像內容應保存至事件處理結束。未經管理中心經理批準,不允許任何人查閱錄像、崗位值班記錄。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四
一、工作期間,應著裝規范整潔,佩戴上崗證,穿工作鞋;不允許戴戒指、項鏈等首飾,不允許留胡須,留長發、染發。
二、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會私客、辦私事、嬉笑打鬧、吸煙、吃零食、看閑雜書籍;除應急情況以外,嚴禁使用外線電話,嚴禁長時間占用內線電話。
三、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衛生,地面無果皮紙屑,辦公設施擺放到位,消防和監控設備保持干凈,無塵土。
四、嚴格遵守單位和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個人請假要書面寫明請假事由,經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間,應堅守崗位,嚴禁串崗、空崗、外出要向領導請假,未經領導的批準,不得私自離崗。
五、工作期間,嚴禁讓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控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批準。
六、工作期間,提高警惕,時刻注意檢查、觀測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設備故障及時匯報領導。愛護設備,按程序操作,嚴禁違章和野蠻的操作。
七、工作期間,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報警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作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工作期間,認真、如實的填寫各種紀錄,記錄應書寫規范,不漏項、漏登。
八、按時交接班,不遲到早退。交接班過程中當班組長要將值班情況詳細交接給接班組長并在工作紀錄上簽字,待人員到齊,交接工作無問題后方可下班。
九、值班期間應精神飽滿,時刻提高警惕,嚴禁睡覺、喝酒、打撲克f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中發現隱患應及時匯報帶班領導。
十、工作期間,保持作風嚴謹,做到文明禮貌,尊重領導,團結同志,互助互敬。
十一 、按時參加監控例會,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精神,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二、積極努力的完成領導伽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認真負責,不出差錯。
十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五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動態及發現火災、火警的重要崗位,是整個大廈消防管理的心臟。為了加強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監控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三、值班人員在監控中心不準吸煙、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監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做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消防監控中心的設備外觀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監控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管理處主任,聯系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八、相關文件記錄:無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六
一、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監控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做好設備運轉記錄;
二、值班人員在接到消防或監控的報警信號后,在排除誤報可能后,應立即做出反應,通知經警和電工現場察看。繼續密切關注現場情況并做出相應的反應;
三、對值班時間發生的異常悄況和設備故障情況,值班人員應認真如實的進行記錄,不得漏記或做虛假記錄;
四、認真履行每日的監控報警系統的設、撤防工作(晚上設防、早上撤防);
五、嚴禁在消防監控中心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其他工作及活動;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監控中心,嚴禁查閱錄錄像帶,如工作需要,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并做好登記。值班人員不得私自將錄像帶供他人查閱;
七、消防監控設施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要及時修復,無法當場修復的應及時通知設備安裝公司前束處理;
八、保護消防監控中心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和合理的溫濕度。嚴禁用電話進行聊天和長時間通話,保證報警電話能及時正常接通,確保通道的安全暢通。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七
1.消防、閉路中心不準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非保衛、消防人員不得進入,任何人不準在消防監控中心、閉路電視房會客和聊天;
2.消防監控中心、閉路電視房,遇到報警時應沉著冷靜,準確地向有關部門或值班領導報告,不準錯報。消防閉路中心值班人員不準離開控制室;
3.值班人員必須經常打掃衛生,值班室保持干凈、整齊,各類控制臺(如報警器、水泵控制臺、閉路電視房等)保持無灰塵;
4.值班時間不準喝酒、吸煙、睡覺、下象棋、打撲克、吃東西、看小說、寫信等,如發現一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直至除名;
5.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種設備情況,交接要詳細填寫值班記錄,領班每天必須進行詳細檢查記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6.各部門播放音樂時間要按時播放,切記音量適中,切勿聲音過大騷擾客人。消防中心各種設施要愛惜使用;
7.消防監控中心實行專職人員全日值班負責制;
8.消防值班員每天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應立即查清原因,上報消防主管,遇到重大問題迅速上報消防責任人;
9.消防監控中心出現報警信號,立即核實信號真偽情況,如屬火災報警,按《消防工作手冊》中的消防應急措施'處理;如屬誤報應進行復位,并記錄在《水電、消防值班記錄表》中;
10.消防監控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處于自動狀態,每半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的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水電、消防值班記錄表》中;
11.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時,值班員應填寫《設備維修申報單》,立即通知機電運行部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12.消防監控中心內的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影響消防聯絡;
13.消防監控中心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消防監控中心內應備有便攜式滅火器和常用滅火器械;
14.嚴禁外人進入消防監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消防主管批準。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八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各項性能指標及操作方法,熟悉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二、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警惕。監視火災報警控制和監控設備設施,嚴格按程序操作,認真處理當班發生的事件,并如實記錄。
三、經常性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進行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維護等工作,確保消防設施運行狀況良好。
四、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設施設備無污漬、無塵土,室內物品擺放整齊、墻面、地面潔凈;
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內相關設備設施和各種公用物品,杜絕丟失和損壞,并做好領用借用登記。
五、當火警發生時,正確及時地操作使用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并按規定的報警程序及時的通知有關部門及負責人;火災確認后,按要求正確的'啟動和關停有關消防設備設施,配合組織滅火工作。
六、發現設備設施故障時,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和工程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設備設施。主動配合相關人員進行設備設施檢修和維護并如實登記。
七、充分發揮監控系統優勢,密切關注酒店內各種情況,注意發現可疑人或可疑事。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按照操作程序果斷采取應對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誤戰機。
八、做好消防監控室的保密工作。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監控室內,因工作需要進入監控室的,需經保安部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當班人員應做好記錄。
九、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備設施運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九
規范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明確火警(災)的應急處理,確保顧客和物業的安全。
適用于xx管理處對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
3.1消防監控中心實行專人輪班,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員應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不得隨意離開值班室,并在值班記錄表上做好值班記錄。
3.2消防中心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出。
3.3每天值班員要檢查消防系統是否正常。
3.4出現或接到報警信號,應立即檢查信號真偽情況。
3.5值班室內嚴禁吸煙,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6消防中心的電話屬專用報警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3.7消防中心應配置手持滅火器、消防板手、消防斧、消防頭盔、防煙罩等消防器具。
值班記錄表由部門兼職資料員保存二年。
消防監控中心火險報警工作流程圖。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十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動態及發現火災、火警的重要崗位,是整個大廈消防管理的心臟。為了加強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監控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三、值班人員在監控中心不準吸煙、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監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做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消防監控中心的設備外觀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監控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管理處主任,聯系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八、相關文件記錄:無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十一
一、消防、閉路中心不準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非保衛,消防人員不得進入,任何人不準在消防監控中心,閉路電視房會客和聊天。
二、消防監控中心、閉路電視房,遇到報警時應沉著冷靜,準確地向有關部門或值班領導報告,不準錯報。消防閉路中心值班人員不準離開控制室。
三、值班人員必須經常打掃衛生,值班室保持干凈,整齊,各類控制臺(如報警器,水泵控制臺、閉路電視房等)保持無灰塵。
四、值班時間不準喝酒、吸煙、睡覺、看小說等,如發現一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種設備情況,交接要詳細填寫值班記錄,領班每天必須進行詳細檢查記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六、各部門播放音樂時間要按時播放,切記音量適中,切勿聲音過大騷擾住戶。消防中心各種設施要愛惜使用。
七、消防監控中心實行專職人員全日值班負責制。
八、消防值班員每天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應立即查清原因,上報消防主管,遇到重大問題迅速上報消防責任人。
九、消防監控中心出現報警信號,應立即核實信號真偽情況,如屬火災報警,按《消防工作手冊》中的消防應急措施'處理;如屬誤報應進行復位,并記錄在《水電、消防值班記錄表》中。
十、消防監控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處于自動狀態,每半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的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并將檢查記錄在《水電、消防值班記錄表》中。
十一、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時,值班員應填寫《設備維修申報單》,立即通知機電運行部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十二、消防監控中心的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影響消防聯絡。
十三、消防監控中心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消防監控中心內應備用便攜式滅火器和常用滅火器具。
十四、嚴禁外人進入消防監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消防主管批準。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體經營場所,是指個體工商戶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固定場所。
第三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消防工作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公安機關對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實施。
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轄區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個體經營者對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負責,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公約,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接受消防監督檢查。
第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指導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八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對本轄區個體經營場所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二)對村(居)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檢查;
(三)指導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進行火災預防和滅火演練;
(四)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五)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九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二)開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發現的火災隱患;
(三)指導個體經營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
第十條個體經營者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依法配置符合標準的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三)遵守用電用氣用火用油安全規程;
(四)定期對本經營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并對本場所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六)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撲救并疏散人員;
(七)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撲救火災、調查火災原因。
鼓勵個體經營者制定符合經營實際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縣(市、區)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將娛樂、餐飲、住宿等個體經營場所,以及個體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油氣的場所,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場所,并以統一方式在個體經營場所明示。
前款規定場所的個體經營者除應當履行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義務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演練;
(三)與相鄰生產經營場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
第十二條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時,應當對個體經營者履行消防安全義務的情況進行檢查,責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個體經營場所集中的建筑物,產權單位或者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等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四條個體勞動者協會、行業協會、市場開辦者等組織,應當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鼓勵志愿服務者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第十五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制定本轄區年度個體經營場所消防監督抽查計劃并實施。
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時,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并不得影響個體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公安派出所對個體經營場所下列事項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一)用電用氣用火用油是否規范;
(二)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場所內。
公安派出所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改正,并將抽查情況在抽查記錄中載明,自抽查結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抽查記錄錄入網上消防監督管理系統。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組織監督抽查。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圍公開存在火災隱患的個體經營場所名單。
第十九條縣(市、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服務事項,為個體經營場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第二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建立個體經營登記信息共享機制。
第二十一條公民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火災隱患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舉報;接到舉報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個體經營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體經營者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并監督改正:
(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存在火災隱患的;
(二)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場所內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或者違法行為未依法責令個體經營者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十三
社區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由社區消防安全員會統一領導,社區居民員會及其下屬的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具體實施,在轄區消防部門和派出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社區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的方針是:面向社區、貼近群眾,以正面宣傳為主,堅持宣傳遵紀守法的典型、先進事跡和先進經驗。
社區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的任務是:提高廣社區居民和周邊群眾防火意識,增強消防法制觀念,提高社區單位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廣人民群眾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
宣傳我國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宣傳國家領導人和各級政府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宣傳消防部門為適應社會發展新形勢采取的新措施;宣傳典型火災案例和經驗教訓;普及防火和滅火常識;表彰在社區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1、日常工作
(1)開辟消防安全宣傳欄、黑板報,結合季節和階段性工作,定期更新內容;
(2)征訂消防刊物,發放消防宣傳資料;
(3)設置消防公益廣告、張貼消防宣傳標語;
(4)積極參與消防新聞報道,弘揚社區消防工作。
2、型活動
(1)消防文藝表演、消防宣傳畫廊;
(2)消防知識競賽、消防演講比賽、消防夏令營;
(3)消防咨詢活動;
(4)根據消防部門統一部署開展的其它宣傳活動。
3、其他形式
根據社區實際開展的其它消防安全宣傳活動。
1、消防宣傳欄、黑板報
在社區主要出入口、居民活動場所等部位設置消防宣傳欄、黑板報,設置點不得少于2個,內容每月更新一次。
2、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標語、消防警示牌
在社區主要出入口、顯要位置設置消防公益廣告牌和消防標語,數量、內容根據社區實際確定;
在居民樓道、消防車道、公共消防設施等關系公共安全的部位設置消防警示牌。
3、消防宣傳資料、傳單
定期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傳單,做到每戶居民家庭一份。
4、每年的中小學消防安全教育日期間,組織一次由社區各中小學校學生參加的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征文或消防畫展等消防教育活動。
5、按照轄區消防部門的統一部署開展其它宣傳工作。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十四
酒店消防監控中心是酒店的首腦,酒店設立消防監控中心,隸屬保安部直接管理,負責對全酒店設施嚴格的消防監督和安全檢查工作。
1、負責對全酒店員工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培訓,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2、制定各種防火安全制度,督促部門貫徹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負責調查了解違反消防規定的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向保安部安全主管、經理及總經理保管情況。
3、負責檢查酒店各部分防火安全情況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4、負責酒店每天消防情況報告消防主管,主管以書面報告給經理在工作例會上通報。
5、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配合有關維護保養公司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測、保養、維修,發現消防設備出現故障立即通知工程部盡快修復。
6、負責24小時的消防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和防盜報警系統的監控,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并向保安部主管、經理報告。
7、負責酒店動力部位的安全監督;負責制定重點的滅火作戰方案和組織演練。
8、負責協助辦理酒店改造工程中消防設施的呈報審批手續。
9、負責辦理進店施工單位人員臨時動火手續,并監督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10、做好重要接待任務期間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內容篇十五
確保消防監控中心設備處于良好狀態,保證用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適用于xx集團大廈的消防系統、保安閉路電視系統、對講電話系統運行管理。
3. 1值班保安員負責中心設備的監控管理并做好記錄。
3. 2工程部主管負責對中心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及監督指導。
3. 3當值領班負責對中心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4.1各級人員工作程序
4.1.1中心值班保安員
a.中心值班保安員負責中心消防設備24小時運行操作、監控、記錄。 顯示火警信號后,于三秒內消音,保留信號,并立即報告領班前往察看,確認信號真偽,發生火災后,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b.當發生故障時,及時通知工程部派人修理。
c.將每班運行情況記錄于《消防中心工作記事簿》,《消防報警聯動系統設備監控運行記錄》。
d.保安員按《消防設施檢查制度》要求,在工程部責任技工配合下,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功能檢查并啟動消防泵、加壓泵、恒壓泵、正壓風機、送風機、排風機、排煙機等聯動功能廣播系統,并將試驗結果記錄于各種檢查表格中。
e.每班次打掃房間一次,每月清潔設備一次(由保養單位完成),保持地面、墻壁、設備無積塵、水漬、油漬。
4.1.2技工、高級技工(有承包單位由承包單位負責)。
a.按《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保安閉路電視檢查保養計劃表》要求按時進行中心設備的維修保養或監督外保工作,并做好記錄。
b.負責向工程部主管申報備品、備件的采購計劃。
c.負責編制中控室設備臺賬、設備卡。
4.1.3保安部部長
a.負責中心保安員的紀律管理和素質培養。
b.制定培訓考核計劃定期對中心保安員進行培訓考核,以提高值班人員業務素質。
4.1.4工程部主管
a.負責中心設備的綜合管理,包括技術資料、檔案的收集、保管,負責零星設備配件、材料的采購計劃的編制、外委修理的聯系工作,對維修保養工作進行指導及檢查監督。
b.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的各項檢查保養計劃表。消防系統設備、保安閉路電視設備的保養,每季進行一次。并按運行情況制定中修、大修計劃。
4.1.5管理處經理
a.審核修保養記錄表中修、大修計劃。
b.中心各項保養計劃表及維修計劃表。
4.2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工作程序
4.2.1保安員負責中心每天24小時值班、監控,并嚴格執行交班制度,填好值班記錄。
4.2.2非值班人員嚴禁操作。外來人員進入要經管理處或保安部長批準,禁止無關
人員進入。
4.2.3各控制制柜、顯示屏、信號燈、控制線路等的動作應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各類操作轉換開關應在手動位置。
4.2.4每班應注意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并認真記錄,如有異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4.2.5中心出現報警信號后,應立即核實。屬誤報,應消除信號并做好記錄,屬火災報警,應迅速報告保安部長,管理處領導,組織滅火。
4.2.6中心內的一切設備設施、元器件、線路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立即申報上級,經批準后及時更換。
4.2.7室內要保持干凈衛生、通風干爽、設備無灰塵,不準堆放雜物。
4.2.8消防應急器材應齊備良好,室內禁止吸煙。
4.2.9常備應急于電筒及充電或應急照明設備。
4.2.10保持專線報警電話暢通,禁止任何人員作私人用途。
5.1 《消防中心工作記事簿》qr/gr-605
5.2 《消防報警聯動系統設備異常情況記錄表》qr/gr-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