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匯報材料篇一
日期:2003-7-17 作者:
【實施時間】2000-12-06【發布單位】建建質〔2000〕38號 建設部建筑管理司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建質〔2000〕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各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 為了進一步規范全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工作程序,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的精神,我司制定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工作指南》,現印發給你們。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告我司質量技術處。二○○○年十二月六日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工作指南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關于質量監督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政府質量監督機構必須建立和遵循嚴格的工程質量監督程序,以加大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力度,保證建設工程質量。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 強制性標準;主要目的是保證建設工程使用安全和環境質量;主要內容是監督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行為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主要監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實施監督。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現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工作指南提出如下,供各地開展工作參考。
一、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經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認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依法辦理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登記手續。(二)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在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完成后,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之前,應攜有關資料到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填寫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見附表1)并按規定交納工程質量監督費用。(三)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時,應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交以下有關資料:
1、規劃許可證;
2、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
3、施工、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5、其他規定需要的文件資料。(四)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由監督機構發給《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書》和《工程質量監督計劃》(見附錄2)。(五)建設單位憑《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
二、開工前的監督準備工作 (一)確定質量監督工作師 質量監督機構實行站長負責制,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實行監督工程師責任制。站長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確定以質量監督工程師為工程項目監督負責人的質量監督組,具體承擔工程監督任務。項目質量監督工程師對監督的工程質量承擔監督責任。(二)制定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項目質量監督工程師對負責監督的工程項目,應當依據工程建設項目各方責任主體、設計圖紙及有關文件、工程的特點、規模和技術復雜程度等,編制質量監督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針對工程特點,明確監督的具體內容、監督方式。要對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其它涉及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使用功能和關鍵工序作出監督計劃,并應將必須監督的重要部位及安裝中的重要環節,及時通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三)檢查施工現場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核查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及有關人員的資質或資格。檢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責任制落實情況,檢 查有關質量文件、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并符合規定。請有關單位填寫《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審查 表》見附錄3。
三、
對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 (一)對建設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1、工程項目報建審批手續齊全;
2、基本建設程序及有關要求;(1)按規定進行了施工圖審查;(2)按規定委托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自行管理工程的,應建立工程項目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無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等行為;
4、按合同規定,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建材、構配件和設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二)對勘察、設計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依法承攬的工程勘察、設計任務與本單位資質相符;
2、主要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證書與承擔任務相符;
3、圖紙及設計變更勘察、設計人員簽字出圖章手續齊全;
4、設計單位無指定材料、設備生產廠家或供應商的行為。(三)對監理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監理的工程項目有監理委托手續及合同,監理人員資格 證書與承擔任務相符;
2、工程項目的監理機構專業人員配套,責任制落實;
3、現場監理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
4、制訂監理規劃,并按照監理規劃進行監理;
5、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或操作工藝,對分項工程或工序及時進行驗收簽認;
6、對現場發現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設備的現象和發 生的質量事故,及時督促、配合責任單位調查處理。(四)對施工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所承擔的任務與其資質相符,項目經理與中標書中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續及合同。
2、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等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配套,并具有相應資格及上崗證書。
3、有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能貫徹執行: (1)組織施工技術交底及參加圖紙變更洽商;(2)執行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3)對建筑材料、構配件有能促持其質量的存放條件;計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構配件和商品砼按規定進行進場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時,不得使用;按規定對現場試驗室、攪拌站進行管理。(4)做好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項目檢查評定記錄,記錄要及時、真實;(5)嚴格執行見證取樣送檢制度;(6)整理工程質量保證資料要及時、真實、完整。
4、按有關規定進行各種檢測,對工程施工中出現的質量事故按有關文件要求及時如實上報和認真處理。
5、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項目的行為。
四、對建設工程的實體質量的監督 實體質量監督以抽查方式為主,并輔以科學的檢測手段。地基基礎實體必須經監督檢查后方可進行主體結構施工;主體結構實行必須經監督檢查后方可進行后續工程施工。監督記錄表 格見附錄4。(一)地基及基礎工程抽查主要內容
1、質量保證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
2、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或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地基檢測報告和地基驗槽記錄。
4、抽查基礎砌體、砼和防水等施工質量。(二)主體結構工程抽查主要內容
1、質量保證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
2、分項、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結構安全重點部位的砌體、混凝土、鋼筋施工質量抽查情況和檢測。
4、砼構件、鋼結構構件制作和安裝質量。(三)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內容
1、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及有見證取樣檢測報告。
2、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工程安全檢測報告和抽查檢測。
4、水、電、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試驗資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檢測記錄。
5、工程觀感質量。
五、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竣工驗收監督時,重點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規范情況等實行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并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列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一)工程符合下列條件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對于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價,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價報告。工程質量評價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確認。
5、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合格證及必要的進場試驗報告。
7、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8、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9、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二)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提供的工程檔案資料;(3)查驗工程實體質量;(4)對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總體評價,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驗收人員并簽字。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監督機構進行協調,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質量監督報告,監督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一)質量監督報告表,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工程地址、工程規模、工程類別、結構類型、建筑面積、參建各單位及負責人、開工時間、竣工驗收時間;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監督注冊號;監督部門、監督人員、監督起止時間等。(二)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三)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功能項目監督抽查情況,以及抽樣測試情況;(四)工程竣工技術資料的核查意見;(五)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意見;(六)對工程遺留質量缺陷的處理意見。(七)是否符合備案條件的結論性意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必須經項目監督工程師簽認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人審核,加蓋公章后向委托部門報送。(見附錄5)
七、竣工驗收備案管理 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委托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工作。(一)建設單位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規定,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備案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二)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內容執行情況、工程管理及竣工質量驗收情況,質量總體評價等。
4、工程施工許可證。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6、單位工程質量綜合驗收意見。
7、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能抽測資料。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公安消防、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
9、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11、商品住宅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三)備案管理部門收到備案申請后,應審查備案文件是否齊全并對照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予以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同意備案意見。對違反有關規定程序、文件不全、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要求建設單位限期進行整改。整改達到要求后,重新申請備案。(四)備案管理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訖竣工驗收備案文件15日內,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五)備案管理部門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并責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設單位在備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設單位擅自繼續使用造成使用方損失的,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六)備案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于不符合條件的房屋建筑工程給予備案的,由其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七)對于符合條件、文件完整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已經提出備案,備案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辦理備案手續的,建設單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請行政訟訴。
八、職責 (一)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質量監督時,發現涉及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質量隱患,可委托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發現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檢測費用。(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進行監督工作中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和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有權采取責令改正、局部暫停施工等強制性措施,直至問題得到改正。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報告委托部門批準后實施。(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可將建設工程質量行政處罰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委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專用印章。(四)定期向委托的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程質量情況。根據抽查監督的數據,定期進行分析,向上級主管部門及領導報告質量形勢。包括質量上升、下降情況原因分析,以及好壞典型等。(五)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質量監督工程師對監督的工程質量承擔監督責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履行監督職責、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或未認真執行質量監督工作方案而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停止執行任務直到撤消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資格的處理。質量監督工程師發生弄虛作假、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記過直到取消質量監督工程師資格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檔案 (一)建設工程應按單位工程建立監督檔案,監督檔案應及時、真實、完整。(二)監督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
1、建設工程質量檔案封頁:標明工程名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名稱、開竣工日期以及檔案編號等。
2、檔案目錄。
3、建設工程報監資料,包括:報監登記表、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的編號及日期等。
4、有關各責任主體單位的資質和有關人員資格審查記錄。
5、質量監督記錄。 ①監督交底會議紀要。②建設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及整改報告。③歷次監督抽查記錄。
6、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相關材料。
7、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報告。
8、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三)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統一用國際標準a4號紙,按檔案管理規定裝訂存檔。(四)監督檔案應按工程重要程度保存,保存年限按有關檔案管理要求由各地自行規定。附錄1: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略)附錄2: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略)附錄3: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審查表;(略)附錄4: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記錄;(略)附錄5: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略)copyright ? 2005-2006 tencent rights reserved 常電房產開發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常
德市房地產信息網全程網絡營銷
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匯報材料篇二
河北省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檢測管理總站 治理質量監督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根據河北省建設廳《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省質監總站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實施方案。
一、治理質量監督系統商業賄賂總體目標和指導原則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城鄉建設的加快,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呈現出表現形式復雜化、采取手段隱蔽化、產生環節多樣化、社會危害顯著化等趨向。治理商業賄賂,對于維護公平競爭原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促進建設事業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推進反腐倡廉工作,都將產生深遠影響。我們既要認清治理商業賄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又要認清其艱巨性和長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抓好治理工作。
(一)治理質量監督系統商業賄賂的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治理,使全體職工普遍受到教育,行政權力得到規范,工程質量監督系統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基本完善,推進工程質量監督系統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為規范、程序合法、監管到位、廉潔高效、制度健全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新局面,確保建設事業健康發展。
(二)治理質量監督系統商業賄賂的指導原則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既要立足當前,又要著眼長遠,-1召開動員大會,抓好思想發動。通過層層動員,使全體職工充分認識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糾正錯誤觀念,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增強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認真組織學習,抓好深化認識。主要學習胡錦濤、溫家寶等中央領導同志講話精神,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我省《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意見》、建設部《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河北省建設廳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文件,進一步深化認識、明確要求。
采取多種形式,抓好宣傳配合。通過簡報、局域網等進行廣泛宣傳,營造活動氛圍。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6月1日至6月底)。各科室要集中時間,深入查找問題,深挖思想根源,明確整改方向。
1、征求意見廣泛查。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征求群眾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建議。
2、深刻剖析對照查。一查思想。對治理商業賄賂的重要性、緊迫性是否認識到位,對治理商業賄賂是否有抵觸情緒;二查行為。業務活動中是否有違反職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三查制度。市場監管和內部財務、購銷等管理機制是否建立健全。對存在問題的原因剖析要深刻,明確整改思路。
3、梳理問題準備整改。按照職責分工,將查出的問題進行梳理匯總,找準問題癥結,明確整改重點。
-3究分析。二是建立群眾舉報投訴商業賄賂問題的渠道,方便群眾舉報。河北省質監總站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電話:0311—87904474(傳真)87904472;電子信箱:mengzhj@;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豐路4號河北省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管理總站辦公室收,郵政編碼:050000。
(二)建立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協作機制。要積極與上級、同級有關機關單位加強協調配合和溝通聯系,形成治理商業賄賂案件的整體合力。
(三)建立報告制度,做好信息反饋。堅持工作報告制度。每個階段結束后10日內,向省建設廳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本階段取得主要成果、存在的主要問題、下一步工作打算。對立案查處的案件每月集中報告一次,實行“零報告制度”。對重要工作部署、重大舉措、工作經驗、存在問題等及時報省建設廳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加強信息交流和工作指導。
五、建立健全防治質量監督系統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治理商業賄賂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既要集中時間開展專項治理,又要常抓不懈。堅持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相協調,與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相統一,努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治理建設系統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一)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環境。一要廣泛宣傳黨和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提高對商業賄賂危害性的認識,糾正錯誤觀念,形成反對商業賄賂的良好社會氛圍。二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開展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以及運用典型案例搞好反腐警示
-5省質監總站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 組
長:焦印通
副組長:蔣滿科、張建明、邵立淼、李智
成員:高光、武春龍、王嘯天、張斌、李寧、王兆華 領導小組辦公室:孟志軍
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匯報材料篇三
發文機關:山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發布時間:2011年01月10日
魯建管發〔2010〕19號
關于印發《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備案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有關市建管局(處、辦):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備案管理辦法(暫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備案管理辦法(暫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備案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管理,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列入工程建設驗收規范但未列入《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的檢測業務,實施對上述質量檢測備案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建管局)負責對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以下簡稱省質監總站)受省建管局委托,負責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備案資格審批的具體工作,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各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備案的初審工作,對取得備案資格的檢測機構的檢測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檢測機構從事本辦法規定的檢測業務,應當依據本辦法,取得備案證書。檢測機構未取得相應的備案證書,不得承擔相應的檢測業務。擅自開展檢測業務的,其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施工技術資料。
第五條
檢測機構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檢測機構申請備案資格,應具備附件一的條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檢測機構備案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股東組成、驗資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固定辦公場所及檢驗場所證明;
(四)與所申請檢測范圍相對應的計量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主要檢測儀器、設備清單、計量檢定合格證書;
(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檢測人員管理手冊、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七)檢測機構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
檢測機構計量認證證書與工商營業執照中的單位名稱必須完全一致。檢測機構提交的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檢測機構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取得《檢測人員管理手冊》的檢測人員的專業范圍應涵蓋檢測機構申請備案的項目,人員配備應符合開展檢測工作的實際需要。檢測人員的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60歲以上檢測人員不超過檢測人員總數的15%。《檢測機構備案申請表》采用省建管局統一制定的式樣。申請單位可在山東建筑業信息網站(
對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思考
作者:劉獻珍
來源:《科技創新導報》2011年第18期
摘 要:隨著社會的進步,建筑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然而在建筑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建筑工程的檢測工作也變得越來越重要,可以說是確保建筑施工質量的關鍵環節。本文簡單的探討建筑工程的質量檢測工作。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1)06(c)-0033-0
1社會的發展推動著人們的進步,而人們的日常工作、生活都離不開建筑這個重要載體,特別是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生活水平的提高,對于建筑的質量要求也是更加的嚴格,可以說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已經受到了應有的重視。然而,在實踐的過程中,建筑工程的質量是不是符合標準,主要是根據相應的、具體的、切實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方法以及相關數據來完成評價的,換句話來說,建筑工程的質量檢測方法以及檢測出來的數據是不是具有真實性、科學性以及有效性,會直接的影響到對建筑工程的評價,更會直接的影響到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就我國目前的形式來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仍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也正是因為這樣,我國的相關部門必須及時的、積極的加強對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的監督以及管理,這樣才能夠從本質上去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方法以及所檢測數據的真實性、科學性以及有效性,才能夠解決問題,進而才能夠促進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的向前發展,促進建筑業的發展,最終促進社會的進步。
1 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的現狀
1.1 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的門檻不高
因為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是一門新興的行業,其專業的人才、企業的結構以及企業的制度都還不夠完善,而且對于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的認識還不夠正確、到位,所以造成了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的門檻不高。正是因為這樣,一些已經獲取了檢測資格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企業、單位在管理、技術以及相關的檢測設備等等方面,仍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而工作的質量也同樣存在著差異性。
1.2 對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的認識不夠正確
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是通過相關的檢測技術、檢測設備來檢測出建筑工程是不是存在著質量方面的問題,可以說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是對國家、社會以及人民利益的有效保證。然而,我國絕大多數的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單位對于建筑工程的質量檢測工作認識,仍然停留在過去傳統的資料能不能過關的最初階段,甚至愚蠢的認為建筑工程的質量檢測僅僅只是表面性的給
與建筑工程一份合格的報告而已。而這種不正確的認識,不僅僅嚴重的阻礙了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順利展開,更從本質上抑制了建筑業自身的向前發展。
1.3 在市場當中存在著不正當的競爭
在展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陋習,而這些都嚴重的導致了不正當競爭的出現。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企業、單位與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單位雖然看似沒有直接的聯系,僅僅只是展開檢測的企業、單位與被檢測的企業、單位,但實際上,兩個企業、單位之間又同時存在著委托與被委托的潛在關系。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一些檢測企業、單位往往經不住經濟條件的誘惑,從而不能夠公平的、公正的把好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的關口,出現一些幫助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單位弄虛作假的現象。
2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發展措施
2.1 強化信息化管理系統
為使試驗室管理信息化得以實現。較常規管理手段,強化了管理效能,提高了工作效率。業務分工明晰,責任落實到人,工作量統計準確方便,極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實現數據共享,過程臺賬無紙化,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加強成本控制,人員量化考核等手段。與此同時,各種資源如人員、儀器、設備、財務等也被納入有效的管理之中,從而提高試驗室管理的整體水平,提高了經濟效益,樹立了試驗檢測機構的新形象。
2.2 提高檢測質量意識
必須加強政策上的引導,大力推行檢測行業類的標準規范與國際接軌,采用及等同采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引進及采用國外及國內先進的儀器設備,加強人員的技術學習。我國檢測行業最缺乏的是通過質量體系的運作來保證檢測公正性和權威性。然而可以通過不斷的學習和摸索,盡快縮短與國外同行之間的差距,以降低檢測行業在政策變動上所帶來的風險。
2.3 樹立服務觀念
我國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因為長期以往將檢測工作的公正性以及嚴肅性與檢測的服務性對立起來,所以使得一些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人員也習慣于檢查團這個角色定位。正是因為這樣必須改變觀念,要將檢測工作定位就是服務,一項特殊的技術服務,要講究信用、態度和服務質量,不能犧牲檢測公正性去迎合某些客戶的需要,而是在確保檢測公正性的前提下提高檢測服務的滿意度。只有這樣,檢測單位才能在公平的檢測市場環境下生存發展。
2.4 重視人才
社會在發展,競爭也會隨之變得更加激烈,而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競爭,其實就是人力資源的競爭,這一點對于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企業、單位來說,也不例外。然而就我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
目前的形式來說,極度缺乏的就是全面的、專業的人才,這也是嚴重抑制我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發展的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因為這樣,大力的培養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人才,成為了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發展過程中的途徑。因此,必須一方面提高檢測行業從業人員的門檻,另一方面建立檢測人員內部培訓機制和人才培養機制;提前做好人才的儲備工作,培養人才,集聚人才,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質、穩定的職業檢測團隊,以迎接今后更嚴峻的挑戰。
2.5 正確的現代企業管理觀念
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從事業單位屬性向企業屬性的轉變,以及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從過去傳統的附屬地位向獨立法人企業、單位的轉變,都決定了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定位,那就是技術型的服務性企業、單位。正是因為這樣,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企業、單位必須及時的、全面的建立好現代企業的管理觀念,并且積極的借鑒、利用企業管理的先進手段、方法來協助自身的向前發展。只有真正的引入了現代企業管理的先進經驗、觀念,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才能夠獲得持續的、真正的發展。
3 結語
總而言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新興的行業,其工作的性質不僅僅是對自身企業、單位負責,更應該秉持為國家、社會以及人民利益負責的態度,來展開科學的、真實的以及公正的檢測工作。與此同時,還應該積極的、主動的樹立好全面的、綜合的質量意識,并且重視對專業人才的培養,只有這樣,才能夠從本質上促進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的發展,也才能夠促進社會的進步。
參考文獻
[1] 韋煒.關于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的探討[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10.[2] 于文華.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金管理亟待規范[j].工程質量,2010.[3] 黃菊英.對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的研究[j].科學之友,2010.
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匯報材料篇四
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管理制度 hnpd-19-jg27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管理規定
2007-12-24發布 2007-12-24實施
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發 布 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某電廠還能夠工程質量監督,認真貫徹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規定》(暫行)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做好工程質量監督站的工作,確保基建工程質量,發揮投資效益,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依照國家計委建設銀行技能[1986]307號文《關于工程質量監督范圍和取費標準的通知》的規定,質量監督受監的范圍是公司基建工程建設的全部項目。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某電廠基建工程建設項目。
第二章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四條 根據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的需要,成立某電廠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站,并受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和某電廠的雙重領導。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站設辦公室掛靠安質部。
第五條 某電廠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站在業務上受集團公司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指導、委托,對基建工程質量具有監督、檢查和評價的權力,具有對工程質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的權力。
第六條 某電廠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行業標準;貫徹執行上級機構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理辦法。
(二)結合某電廠基建工程的實際情況,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規定的要求,制定質量監督的具體辦法。
(三)按照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的要求和委托,配合中心站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監督工作。
(四)按照某電廠基建工程質量監檢管理規定的要求,負責對指定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監督工作;
(五)根據工程進度,按照工程質量監督計劃和《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的要求,及時組組織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監督檢查;參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
(六)向中心站報送年度質量監督工作計劃、年度工作
總結
,按時向中心站報送“工程質量報表”等資料。(七)核查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體系的建立和實施。參加施工圖和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八)參加或組織工程重點項目、關鍵部位的監督檢查,核定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九)監督、檢查設備監造工作和現場設備的質量檢查、管理工作。
(十)協調有關單位對工程或產品質量的爭議并進行仲裁,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和分析處理,及時向中心站上報質量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問題。
(十一)完成中心站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各級質監機構和質監人員的權限
(一)在資質核查中有權向主管部門提出否決意見。
(二)對嚴重違反規程、規范、質量標準或上級文件要求的單位,有權通知其停工。
(三)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和設備的單位,有權通知其停止使用。
(四)對工程質量問題嚴重的項目,有權通知建設單位停止撥款。
(五)有權提請主管部門獎勵對工程質量有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處罰造成嚴重質量事故的部門和個人,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章 質量監督的依據
第八條 質量監督的依據
(一)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頒發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規定》(暫行)。
(二)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三)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頒發的《電力建設工程(火電)金屬試驗室資質認證管理辦法》。
(四)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頒發的《電力建設工程土建試驗室資質認證管理辦法》。
(五)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頒發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
(六)工程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
(七)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制度。
(八)國家或行業頒發的有關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的技術規范及標準。
(九)國家標準:“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十)有關建筑材料質量標準及管理規程。
(十一)引進國外工程材料、設備的有關規范、標準和作業指導書。
(十二)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技術標準。
第四章 質量監督工作例會
第九條 質量監督工作例會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專業性會議。各參建單位每月上下旬各召開一次。
第十條 參加工作例會的單位及人員為某電廠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負責人、各專業質量監督員;監理單位的負責人及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部負責人及質檢部門的負責人;質監中心站駐某電廠工程專職質量監督代表;質監站聘請的其它專家。必要時請質監中心站領導及其他負責人參加。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工作例會由某電廠質量監督站負責人主持召開。
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通報工程質量情況,研究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傾向性質量問題并制定對策;檢查各單位質保體系的運作效果,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檢查施工中關鍵的質量控制點的保證措施落實情況;檢查施工中發生的各類質量問題、處理及整改情況;檢查上月例會安排工作落實情況及布置本月工作任務;安排學習有關質量監督檢查的規范,上級文件及指示等;交流工程質量管理的經驗。
第十三條 各有關方面對工作例會形成的各項決定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并將執行情況納入對質量監督檢查考核之中。
第十四條
第五章 處 罰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200-500元/次。
第十九條 對質量監督工作中弄虛作假,執行標準或配合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建設單位將視情未按質監有關規定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未經質量監督檢查的單位工程不得評優。
對違反質量監督有關規定的責任單位視情節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對不能按時向建設單位報出質量監督檢查資料的責任單位或有關部門,給予罰款各參建單位每周五下午對本單位質量監督檢查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建設單位安質部。
節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停工整頓、核減工程合同款項等處罰措施。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某電廠質量監督站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違反本規定之行為由某電廠安質部考核各施工單位,由公司考核管理部門對司屬責任部門進行檢查考核。
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匯報材料篇五
常德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以下簡稱質量檢測)的監督管理,加快質監報監審批速度,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為,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水平,保證檢測報告真實、準確,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41號)、《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市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各類檢測機構,均應在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辦理檢測機構登記,并進行人員資質設備和檢定證書的審查,未辦理登記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機構),不得承擔質量檢測業務。已辦理登記的檢測機構,在登記有效期內辦理質監報監手續時不再審查相關材料。
第三條 檢測機構在登記確認的檢測范圍內承擔檢測業務,不得超資質檢測,不得轉包檢測業務。
第四條 檢測機構和個人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
第五條 檢測機構不得與所檢測工程項目相關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第六條 檢測人員應當經過業務培訓,并持有省建設廳核發的檢測員證。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檢測機構。
第七條 質量檢測業務應由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委托經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登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辦理質量報監手續時應將檢測合同備案。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匯報材料篇六
4調研報告
關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
總工辦陜農漢
為了深入貫徹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為,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意識,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執法監督管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問題及解決辦法作如下要求:
一、就檢測機構的市場行為,全面執行以抽查為主的工作方式,以行政執法為主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模式。(主要解決互相壓價)
銀川市建設局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實行以抽查、巡查為主的工作方式。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采取不合理的低于市場正常價格惡意競爭的行為采取質量監督的方法進行檢查,確保正常合理價格能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真正按要求全項目檢測而不是投機取巧,偷工減項,是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流于形式。同時對影響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和環保節能的主要材料,構配件進行抽查檢測核實。(此文主要針對送檢不能被嚴格執行)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檢測行為監督檢查。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履行法定質量檢測責任和檢測合同任務的情況。以及所承擔檢測工程的材料,工程實體質量的巡查抽查結果,如果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有關,應進行差別化監督管理(此文主要針對多次發生檢測事故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進行多次檢查,沒有發生的可不查或少查)。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業績、信譽、檢測工作能力等情況實施分類監督。(如果某一項檢測工作做的不好可檢查催促改進或暫時取消此項資質)。大力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行為的不良記錄管理,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嚴格依法行政。
二、強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行為的監督,維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權威性和建設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主要防止在這家檢測不合格,而去另一家檢測合格)。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有檢測責任。市建設局所屬銀川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應從工程監督注冊,工程檢測實施過程,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過程,(主要保證馬海瓊簽訂的合同能夠全面落實,防止互相爭搶挖墻腳,同時也能夠得到市質監站的支持)。加強對建設工程檢測機構行為的監督檢查。重點抽查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質量責任和檢測合同的履行情況。抽查檢測機構對工程項目檢測責任和檢測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嚴格落實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個人的檢測責任制度。確保檢測項
目的主檢人員、審核人員,報告批準人在崗到位。
三、加強工程實體質量的檢測監督檢查力度。
進一步加大涉及工程地基基礎,主題結構安全,建筑節能。主要使用功能和環境節能的工程實體質量檢測的抽查力度。(比如室內環境檢測無強制要求,保溫的鉆芯檢測可有可無等)要求如下:
1、加強實驗報告不能真實反映工程質量實際情況的監督管理(此文主要解決質監站備案遲,工程質量失去監督的工程結構部分。以及實驗報告與工程實際使用的材料有差別)監理、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加強工程質量的管理。當發生質監站備案遲應采取建設工程質量實體檢測的方法來對未備案監督的工程質量進行檢測,進行質量監督管理。當砼試件(塊)不能真實反映砼強時(購買試塊以及無效試塊)以及工程實際使用材料(如水泥品種)應采用工程實體檢測的方法進行監督管理。(當鋼筋從工程實體中截取時應得到設計人員同意并及時復原)。
2、加強建設工程檢測機構實驗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監督(可杜絕補資料情況)。建設工程檢測資料應設專人及時收集,整理,并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可防止事后補資料以及檢測與工程進度不同 使檢測失去了原有的意義)。
建設工程檢測機構的相關人員,本人必須在檢測報告上按照其職責簽名或簽署意見,杜絕代簽現象或粘貼復印(此文防止假報告)。檢測報告存在有不同或代簽的情況,檢測報告為無效報告。
不容許修改檢測報告內容,特別是檢測報告中的數據,確保檢測報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如有修改檢測報告為無效報告。
四、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管理(此文部分由檢測機構代為執法)
監督檢查檢測機構在工程質量檢測中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如代表批量不夠),檢測機構的檢測質量行為和檢測數據自動采集情況加強動態抽查,建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檔案,檢測機構對不按規定要求留置,養護和刻畫的混凝土試件應拒絕收樣,對代表批量不夠的檢測樣品拒絕收樣,工程實體檢測拒絕檢測。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