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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獎懲制度方案 獎懲制度的好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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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獎懲制度方案 獎懲制度的好處(五篇)
時間:2024-03-20 17:14:27     小編:zdfb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獎懲制度方案 獎懲制度的好處篇一

一:基本原則:

分塊管理,責任到人;獎懲分明,狠抓落實

二:基本程序:

1、班委會討論決定基本的獎懲規則。

2、學期末了,根據每個同學的積分情況,由班委會討論決定每個同學的考評。

3、具體條款的解釋和對特殊事件的獎懲情況由班委會臨時討論決定。三:具體細則:

懲罰規則

?教室、清潔區衛生(負責人:梁童飛)

1、教室或清潔區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級通報批評,兩次不到位者,罰打掃衛生一周。

2、教室或清潔區衛生在年級組檢查扣分者,責任到人,相關責任人在班會課做出檢查。

?班級紀律(負責人:郭凱汪文靜)

1、遲到早退同學,每月連續三次罰抄十遍《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2、自習課紀律,負責人連續提醒個人兩次不聽者,在班級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寫出書面檢查,在全班公開檢討。

3、無故曠課者,班級通報批評,在班級做公開檢查。

4、上課頂撞老師,在全班公開檢討。屢教不改者,停課反省三天。

5、打架斗毆,制造不穩定學習氣氛者,停課反省一周。

6、上網、抽煙、賭博者罰抄十遍《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學習方面(負責人:張曉瑩)

1、不帶作業、不按時完成作業和抄襲作業者,第一次違反補做即可。第二次罰做二遍。

2、學習目的不明確、態度不端正、不認真聽講,屢教不改者停課反省。

3、考場作弊,給他人傳夾帶者,扣除本次考試得分50分。

4、閱讀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書籍者,批評教育并寫出書面檢查,在全班公開檢討。

獎勵規則

獎懲制度方案 獎懲制度的好處篇二

獎懲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樂壽康寧及其下屬各關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創造公平、和諧、嚴謹、高效的工作氛圍,維護正常穩定的經營、管理秩序,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應于樂壽康寧及與其有關聯交易關系的所有下屬子公司、分公司;

2、各下屬子公司、分公司應以本制度為基本依托,根據所在地特殊法規要求以及屬地人員特點,制訂適合各下屬子公司、分公司的補充制度,經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并備案后,與本管理制度具備同等管理效力。

第三條 管理職責:

1、總部管理部負責起草、修訂、推動和解釋本管理制度;審批全部獎懲決定,組織處理各項處罰申訴,審批處罰糾正預防措施并組織檢查驗證。

2、各下屬子公司、分公司負責人負責審核本公司各部門的獎懲事件、處理決定、上報超權限的相關文件并按審批結果組織推動執行;處理初級申訴,審核處罰糾正預防措施并協助檢查驗證。

3、各部門負責獎懲事件的提報,獎勵分配、處罰責任界定、處罰結果糾正和執行以及連帶責任的糾正預防措施的提出。

4、總部財務部負責按制度建立統一的資金出/入賬目,并根據獎懲審批通知單支付/收取經濟代償金/專項獎勵資金。

第四條 獎懲的原則:

1、公司的獎懲是以紀律維護為出發點,獎勵是對較大超出公司行為準則、或對企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員工或團隊的一種激勵,處罰是對違反公司紀律、損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合公司制度行為的一種約束;

2、獎懲的依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員工崗位說明書、工作標準與流程規范等;

3、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必須及時處理、公開執行;

4、對員工的獎懲應由當事人的主管領導施以面談,講明事實和獎懲的目的、依據,對獎勵的行為形成案例并積極宣傳,處罰允許當事人申訴。

第五條 獎勵的分類與標準:

1、公司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經獎勵申請批準后,應當給予獎勵:(1)在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或費用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2)用好用足國家或地方政策,合理規避不利影響,取得明顯效益或使企業整體利益免受損失,經總部財務部與總部管理部綜合評議確實發揮作用突出者;

(3)在突發情況出現時,采取措施得當,經認定確有防止或者避免了設備損壞等事故,使企業和員工生命財產、企業利益免遭重大損失者;

(4)敢于同不良風氣以及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保護公共財產,維護生產和工作秩序,舍己救人、見義勇為,維護企業治安有突出貢獻者;

(5)其他經公司管理層審議,集團副總/總監集體審批后,確定應當予以獎勵的行為。

2、員工個人獎勵的分類與標準:

公司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評優獎勵三類。

(1)通報表揚:對在公司經營活動某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可以建議予以通報表揚,并予以50-100元現金獎勵;

(2)記功表揚:對在階段性、臨時性或突發性經營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為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護公司和人民生命財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視其貢獻程度可以建議予以記功獎勵,記功獎勵可按業績大小給予200-1000元一次性獎勵。

(3)評優獎勵:每年組織一次,對在公司經營活動中長期有突出的工作表現,取得顯著工作成效的員工,可以授予優秀員工或優秀管理者稱號,具體獎勵標準及評獎原則每年由總部管理部結合當年實際情況制訂相應標準,并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3、員工個人獎勵的應用:

(1)對獲得各種榮譽稱號的員工,公司為其優先提供崗位培訓、專業深造、輪崗的機會。

(2)員工獲得的各種榮譽稱號,所在地負責人應報總部管理部記入員工個人工作檔案,作為晉級和晉升的依據。

(3)員工在一年內累計獲得三次通報表揚,可以記功一次,并在第三次通報表揚時按記功標準享受獎金。年度累計三次記功獎勵,可直接獲得當選當年度優秀員工的資格。

(4)年度評優員工可以優先獲得職位晉升、工資調整的機會。第六條 違紀、違章及處分的分類:

1、違紀、違章是指違反勞動紀律、工作紀律以及高科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程的行為。

2、公司對于違紀員工,視違紀情況同時予以經濟代償處罰和行政處分。

3、經濟代償處罰是指在賠償損失之后處以的經濟代償處罰。

4、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職/級、撤職、留用察看、無償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受到處分,會接到公司發來的書面通知,各種處分均應記入員工個人工作檔案。

第七條 對一般性違紀行為的處罰標準:

1、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一般性違紀行為,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責任人50-500元的經濟代償處罰:

(1)工作時間利用計算機玩游戲、上網聊天、觀看影碟、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看小說、玩手機、打私人電話等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經認定后應予以警告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50~1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100-200元經濟代償處罰。

(2)進入特定區域/辦公區域未按規定著裝/不按規定佩帶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按規定佩帶標識標牌的行為,經認定后應予以警告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50~1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100-200元經濟代償處罰。(3)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與公司內部員工發生口角,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經認定后應予以警告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每人50~1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每人100-200元經濟代償處罰;

(4)在工作區域毆打他人,情節輕微的予以警告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5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1000元經濟代償處罰,情節嚴重至被打人受傷的,責任人應承擔因此產生的醫藥費、賠償費、精神損失費等相關費用,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解除勞動關系無任何經濟補償處理,同時公司保留追究責任人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5)不按照上級指令操作,或違反公司管理流程與管理標準的,經認定后應予以警告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2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300-500元經濟代償處罰。

(6)本條款未列出的其他一般性違紀行為,可依據違紀情節和影響程度,參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罰。

(7)試用期內員工發生以上一般性違紀,立即終止試用期予以辭退處理,正式期員工在一年內發生一般性違紀,被處罰至第三次,將升級為較大違紀行為,按較大違紀的處分和代償金標準進行處罰,達到第六次時,除按制度進行經濟代償處罰外,還將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解除勞動關系無任何經濟補償處理。

(10)一般違紀處分的有效期為3個月,同類行為違紀累計有效期為一年。

2、針對同一公司/系統/部門內的員工在同一年度內反復多次發生一般性違紀的連帶管理責任的處罰:

(1)管理連帶處罰定義:同一公司/系統/部門的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在一個財政年度內(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發生一般性違紀超過6次(以下稱一般連帶處罰累計次數),將對該公司/系統/部門負責人實施管理連帶代償金處罰。

(2)負責人下屬員工一般違紀累計達到六次后,自第七次起,每次對下級員工的一般違紀處罰,將按處罰金額的20%承擔連帶代償金處罰,連帶代償金經計算后如低于50元的,按50元/次進行處罰。

(3)負責人如為經理、總監、副總級別員工,下屬員工一般違紀累計達到六次后,自第七次起,將按處罰金額的50%承擔連帶代償金處罰,連帶代償金經計算后如低于100元的,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4)如下屬員工的一般性違紀處罰是負責人檢查發現并發起處罰的,可以不計入連帶處罰累計次數,同時對負責人不進行連帶代償金處罰。

(5)如下屬員工的一般性違紀處罰是由其他部門舉報、經管理部監督檢查、審計部內審檢查、安全質量部工作檢查等其他部門發起并處罰的,則計入連帶處罰累計次數,同時對負責人實施管理連帶代償金處罰。

(7)同一年度內,負責人所帶領的團隊發生一般性違紀累計次數超過6條時,說明該團隊或組織存在管理問題,因此該負責人應著手進行糾正和預防,對所發生的同類問題予以原因分析、錯誤糾正,制訂防止再次發生相應措施,報相關部門審批后執行,并接受實施結果驗證。

第八條 較大違紀行為的處罰標準:

1、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較大違紀行為,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責任人200-5000元的經濟代償處罰:

(1)在工作場所利用計算機登陸不健康網站或下載含有不健康內容的信息,除應個人承擔因此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外,給予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3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500元經濟代償處罰;利用公司局域網惡意傳播病毒,造成公司信息化系統損壞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除賠償損失外,給予記過處分并以1000元經濟代償處罰;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除賠償損失外,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2000元經濟代償處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除賠償損失外,再處以2000元經濟代償處罰,同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無任何經濟補償處分。

(2)上崗前4小時內及工作時間因私飲酒,工作時間打牌、下棋或賭博的,給予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3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500元經濟代償處罰。

(3)故意破壞裝置、設備及其它公司所有的公共設施,損壞價值金額在500元以內的,除要求限期修復或照價賠償外,給予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5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1000元經濟代償處罰,并予以免職處理;損壞價值在500元及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除要求限期修復或照價賠償外,給予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10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2000元經濟代償處罰,并予以免職處理。情節嚴重或有鼓動他人一起破壞的行為的,給予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處理。公司保留對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4)在工作場所偷盜公司或個人財物,價值500元以下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1000元經濟代償處罰;價值500元及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以偷盜物品的實際價值的兩至十倍計算處罰金額并視態度或情節給予記過直至無償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責任人為負責人及以上級別的員工應予以免職處理,情節嚴重的予以無償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5)無故不服從組織人事調動或工作安排,自宣布之日起一周內不到新崗位報到的,給予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2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500元經濟代償處罰,并予以降職處理直至撤職處分。

(6)無故不聽從指揮、不服從管理,給予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2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500元經濟代償處罰,并予以降職處理直至撤職處分。

(7)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對經營管理數據弄虛作假、虛報瞞報,一經查實應給予責任人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3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1000元經濟代償處罰,并予以免職;因瞞報或虛報造成重大次生事故可造成公司司法危機的,對當事人給予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無經濟補償金。

(8)侮辱、謾罵或利用恐嚇信、匿名電話及其它手段威脅他人的,給予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5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1000元經濟代償處罰,并予以免職處理,情節嚴重的,給公司帶來不良影響的,將被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

(9)違紀人員不聽勸阻、無理取鬧、打擊報復管理人員的,給予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500元經濟代償處罰,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1000元經濟代償處罰,并予以免職處理;造成私人財產損失的,按實際價值予以賠償,造成輕微人身傷害的,還應負擔相關費用,同時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公司保留對責任人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

(10)因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如發生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給予記過處分;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至10000元的,給予留用查看處分;達到10000以上的,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責任人應承擔直接經濟損失金額的20-50%的賠償。

(11)管理人員因工作失職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給予降級及記過處分;5000元至20000元的,給予撤職及留用查看處分;20000元以上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處分的同時,應按公司直接經濟損失金額的20-50%予以賠償。

(12)利用工作之便,為個人謀取私利,不當得利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應給予記過處分,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處以500元經濟代償處罰,予以調離崗位;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處以1000元經濟代償處罰,并予以降職處理;不當得利金額達到2000元及以上的,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

(13)員工出現其他經公司管理層認定的較大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可依據違紀情節和輕重,參照上述規定予以處分和經濟代償處罰。

(14)正式員工一年內發生第二次較大違紀行為被處罰時,將按嚴重違紀的處分和代償處罰標準予以處罰。

(15)較大違紀有效期為半年,同類行為累計有效期為一年。

2、針對同一公司/系統/部門內的員工在同一年度內反復多次發生較大違紀的連帶管理責任的處罰:

(1)管理連帶處罰定義:同一公司/系統/部門的副主管/負責人以下級別員工在一個財政年度內(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發生較大違紀超過3次(以下稱較大連帶處罰累計次數),將對該公司/系統/部門負責人實施管理連帶代償金處罰。

(2)負責人下屬員工較大違紀累計達到三次后,自第四次起,每次對下級員工的較大違紀處罰,將按處罰金額的20%承擔連帶代償金處罰,連帶代償金經計算后如低于100元的,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3)負責人如為經理、總監、副總級別員工,下屬員工較大違紀累計達到三次后,自第四次起,將按處罰金額的50%承擔連帶代償金處罰,連帶代償金經計算后如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次進行處罰。

(4)如下屬員工的較大違紀處罰是由負責人檢查發現并發起處罰的,可以不計入較大連帶處罰累計次數,同時對負責人不進行連帶代償金處罰。

(5)如下屬員工的較大違紀處罰是由其他部門舉報、經管理部監督檢查、審計部內審檢查、安全質量部工作檢查等其他部門發起并處罰的,則計入連帶處罰累計次數,同時對負責人實施管理連帶代償金處罰。

(6)同一年度內,公司/系統/部門負責人所帶領的團隊發生較大違紀累計次數超過三次時,說明該團隊或組織存在管理問題,因此該負責人應著手進行糾正和預防,對所發生的同類問題予以原因分析、錯誤糾正,制訂防止再次發生相應措施,報相關部門審批后執行,并接受實施結果驗證。

(7)由一般違紀行為累計升級為的較大違紀情況不計入較大連帶處罰累計次數。

第九條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將處以責任人解除勞動關系且無經濟補償金,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永不復用:

(1)一年內累計六次警告或被記過兩次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

(2)泄露國家、公司技術、商業機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失者;不遵守保密協議/規定泄密者,公司還保留追訴法律責任的權利;

(3)遺失公司較重要商業或機密文件,故意損毀企業經營的重要文件、證件或物品者;

(4)嚴重違反工作流程,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價值10000元以上者;(5)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私改報銷單據騙取公司資金,金額達到2000元以上并經查證屬實者;

(6)偽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印文用于私人不當得利者;

(7)攜帶管制刀具或其他違禁物品、危險品進入公司,危害公司員工安全、或參加非法組織者;

(8)組織、煽動怠工/罷工,或采取各種手段要挾管理者,嚴重擾亂公司秩序者;

(9)造謠生事、散播謠言、挑撥是非致使公司蒙受經濟或名譽損失者;(10)毆打別人或互相打架或唆使別人打架者;(11)營私舞弊、挪用公款私用者;

(12)年度內累計曠工達到30日或連續曠工達到15日者;

(13)收取供應商、合作伙伴、經銷商回扣、禮物或未經公司允許在合作伙伴處私自報銷費用等不當得利金額達到2000元以上的;

(14)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拘留、因觸犯刑律,被司法機關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有緩刑、免于執行等情形的;

(15)員工工作期間,任何時間被發現入職填報信息存在虛假的行為的;(16)其他經公司相應管理層決議的應辭退(勸退)的行為。

獎懲制度方案 獎懲制度的好處篇三

一為教育培訓中心獎懲制度

為了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提高學生學習成績,在輔導教學期間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實現師生之間共同的目標,我培訓中心現將公平、公正實行如下獎懲制度:

1.學生必須認真遵守課堂紀律,對違反課堂紀律的學生,將適時給予批評,嚴重者將進行勞務懲罰即打掃衛生。表現優秀者,給予相應表揚和獎勵。

2.學生必須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并按要求給老師批閱,對其優秀者給予相應獎勵,同時,對于未完成者,將給予批評,嚴重者將在課后完成并檢查合格之后方可回家。

3.每次小考或其他考試成績優秀者,將給予適當獎勵。其中,畢業班在學期末考試中成績在前80%將視其為進入重點中學的培養對象。

4.學生必須與同學之間和睦相處,如在輔導期間發生爭執者,必須寫檢討書并給予批評。

5.凡老師表揚者或表現優秀者老師會給予“☆”或“?”,凡五個以上者均可到負責老師處兌換相應的獎品。

注:此獎懲制度最終解釋權歸中心所有。

一為教育

教務部

獎懲制度方案 獎懲制度的好處篇四

獎 罰 制 度

1、班組或個人獲得上級部門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勵時,所得獎勵全歸班組或個人。

2、對一般違犯操作規程行為的工人,將予以20-100元/次處罰。一個月內3次以上違規者予以辭退。

3、對于特殊工種工人違犯操作規程,將予以50-200元/次處罰,三次以上違規者予以辭退。

4、施工班組應自覺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時清除建筑垃圾,若不聽從施工人員指揮,處以100-200元/次處罰,若影響下一工序進行的,視情節輕重予以200-1000元/次處罰。

5、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上班,否則給予當事人50元/次罰款。

6、物料提升機嚴禁乘人,乘坐者罰款200元,開機者同罰200元。

7、嚴禁私自接線、亂拉電線、燒電爐等,若查到,給予當事人罰款200元。

8、嚴禁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若蟹⑾鄭元,隨地大便者罰款50元,并自行清理干凈。

9、高空作業,嚴禁向外、向下拋散雜物,如故意拋散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若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0、不準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欄桿、竹籬板、安全網等,需拆必須經過施工技術負責人同意,如有擅拆者,給予當事人罰款100元。

11、愛護現場公共安全設施(消防器材、衛生器具、標識牌等),若有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除賠償損失外,并處50-500元罰款。

12、保護建筑產品(成品)人人有責,不得故意損壞,若有發現,除賠償損失外,并罰款100-1000元,嚴重者清退出場,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13、要遵紀守法,如有發現偷竊工地公物者,予以加倍處罰(以偷竊實物價值的2-5倍罰款),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獎懲制度方案 獎懲制度的好處篇五

為了營造安全生產環境,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措施,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要求,切實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減少各類事故發生,規范安全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1、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無死亡、重傷事故,全年輕傷事故控制在5‰以內,輕微傷控制在月5‰以內。完成全年目標的,年中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獎3000元,成員獎2000元。

2、安全工作納入月考核之中,考核針對公司(部門)和個人進行,每月中旬由安全保衛部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上月考核數據。

3、全公司月工傷控制在5‰以內未超標的,安全保衛部部長獎300元,副部長、安全員各獎200元;每超一起工傷事故,分別扣罰部長、副部長、安全員50元。

4、公司月工傷應控制在2起以內(按400人計算),每超過一起,扣除公司車間月獎金500元,每減少一起,獎勵分廠500元。單起事故費用超過一萬元或當月總費用超過一萬元的,另扣1000元。

5、公司當月工傷未超標的,獎勵生產副總300元,車間主任200元;車間當月無事故的,獎勵翻倍;車間全季度無事故的,獎勵主任300元;車間班組當月工傷每超標一起,扣罰生產副總100元,主任50元

6、各級組織要加強對所屬員工的安全教育,特別是對員工開展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訓,公司每季度、車間每月、班組每周必須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并有記錄。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凡無記錄或弄虛作假的,每次扣罰責任人100元(責任人分別為生產副總;主任;班組長)。

7、凡出工傷事故的,每起事故,所在班組班組長罰款50元;所在車間車間主任(科長)罰款50元。部室發生工傷的,每起部門負責人扣罰50元。

8、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公司(部門)、車間(科室)領導每人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1000元,完成全年安全目標(具體目標簽定責任書)的,年底2倍返還,未完成的,不退風險抵押金。

9、公司在各車間設立專職安全員,在車間設立兼職安全員,在事故多發崗位或危險源點聘請安全監督員。兼職安全員和安全監督員公司每月分別給予200元和100元考核獎。

10、各級安全員和管理人員有權利和義務糾正和報告各種違章違紀行為,對屢教不改的由公司作出處罰或處理。

11、公司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評比活動,并對安全工作有特別貢獻和突出事跡的單位和員工進行獎勵,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利和安全工作不重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年終,公司對安全工作進行評比表彰。

12、工傷事故的確定:凡醫療費用超過100元或休息一天以上的工傷均屬工傷事故。重傷事故的界定:工傷鑒定為1—4級;輕傷事故界定:工傷鑒定為5—10級;輕微傷事故界定:無級別的工傷。

13、工傷事故發生后,必須5日內填報工傷報表和相關資料,逾期不報的每次罰款100元(由生產副總或部門負責人認定責任人,未上報或分不清責任人的,由生產副總或部門負責人承擔)。

14、身兼多職領導的考核按其職責分別考核,月獎罰不疊加,獎罰實行就高不就低原則進行。

15、本規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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