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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礦業集團20條紅線篇一
淮南煤礦是百年老礦。1903年開礦,歷史上曾是全國五大煤礦之一,素有“華東煤都”、“動力之鄉”的美譽。上世紀五十年代以來,鄧小平、董必武、江澤民、李鵬、吳邦國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曾親臨礦區視察。
礦區位于安徽省中北部,面積3000平方公里。地理位置優越,鐵路東接京滬線,西連京九線,水路通江達海,公路四通八達。距上海、杭州500公里。
淮南煤田是我國東南部地區資源條件最好、資源量最大、最具開發潛力的一塊整裝煤田,國家批準的總資源量約300億噸,占安徽省的74%、華東地區的50%。礦區氣候適宜,水資源充沛,淮河從西向東流經礦區。
淮南礦業集團是國家批準的13個億噸級煤炭基地、6個煤電基地和首批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之一,設有煤礦瓦斯治理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先后被命名為中華環境友好型煤炭企業、安徽省高新技術企業。2008年12月,國家在淮南召開了兩淮億噸級大型煤電基地竣工投產儀式,宣布這是全國13個億噸級煤炭基地中第一個建成的。2009年,在全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上做經驗介紹。
2002年以來,企業確立了“一切為了發展,一切為了 1
職工”的宗旨,實施“建大礦,辦大電,做資本”發展戰略,搶抓機遇,加快建設以發展先進生產力、保護生命、保護資源、保護環境為特征的國家級新型能源基地,實現跨越式發展,從行業中最困難的企業成長為最有活力的企業之一。企業產業結構從單一煤業向煤炭、電力、房地產、物流、金融等產業全面發展。2009年,煤炭產量從1000多萬噸增到6715萬噸,電力規模從7.5萬千瓦增加到1192萬千瓦,職工收入由0.97萬元增長到6.78萬元,銷售收入從32億元增加到352億元,繳納稅費從3.6億元增加到45億元,資產總額從136億元增加到745億元,現位居省屬企業第一。
“十二五”期間,淮南礦業集團將建成銷售收入千億元的新型能源企業,礦區煤炭產量形成1億噸規模,電力權益規模1500萬千瓦,資產總額超過1000億元。
淮南礦業集團20條紅線篇二
安全管理二十條紅線及執行說明
一、安全管理二十條紅線
(一)瓦斯超限作業,隱瞞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監控斷電值或縮小斷電范圍。
(三)虛報、假報瓦斯抽采鉆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風吹排放瓦斯。
(五)測氣員、安監員、防突員弄虛作假,虛報檢查數據。
(六)嚴重違章放炮。
(七)人為破壞風門、瓦斯傳感器。
(八)“三專兩閉鎖”不按規程規定安裝或人為造成閉鎖失效。
(九)石門揭穿突出危險煤層和突出危險工作面不執行防突措施而進行采掘作業或超采超掘。
(十)井口20米范圍內、井下無措施燒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違反規程、措施空頂作業,煤巷錨桿(錨索)支護擅自修改支護參數。
(十二)提升絞車的安全保護、安全設施及立井井口閉鎖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裝設或失效;違反斜井“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扒、蹬、跳車;乘坐皮帶;帶電作業。
(十三)采煤、掘進、開拓工作面、回風順槽及回風流中,電氣設備失爆(五類)。
(十四)個人違章作業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責任人勞動合同。
(十五)年度內觸犯其他比較嚴重“三違”的(見附件3),第一次進“三違”學習班;第二次待崗三個月;第三次解除勞動合同。
(十六)安全培訓管理人員為受訓不合格人員或未參加培訓人員頒發培訓合格證書的,解除直接責任人勞動合同。
(十七)職工接受安全培訓考試不合格的,待崗3個月。第一次補考不合格的,待崗半年;第二次補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八)擅自調整供電系統保護整定值,造成越級跳電的,或違反“誰停電、誰掛牌、誰摘牌、誰送電”停送電制度的,解除直接責任人勞動合同。
(十九)沒有按照規程實施探放水而進行采掘活動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沒有及時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的,解除直接責任人勞動合同。
(二十)因脫崗發生鉆孔著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責任人勞動合同。
三、安全管理二十條紅線執行說明
(一)“瓦斯超限作業”,系指:在作業范圍內,監控探頭記錄或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超限時,仍進行作業。
(二)“隱瞞瓦斯超限”,系指:未按集團公司《關于規范瓦斯超限統計工作的通知》要求統計上報瓦斯超限。
(三)“擅自高定監控斷電值或縮小斷電范圍”,系指:規程或措施規定斷電值、斷電范圍而沒有按規定達到。
(四)“虛報、假報瓦斯抽采鉆孔量和瓦斯抽采量”,系指
1、所報瓦斯抽采鉆孔深度、鉆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過實際數值20%及以上;
2、施工消突、抽采鉆孔未經驗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五)“一風吹排放瓦斯”,系指:未使用三通調節風量造成第一匯風點瓦斯濃度達到3%及以上。
(六)“測氣員、安監員、防突員弄虛作假、虛報檢查數據”,系指:
1、測氣員、安監員、防突員班中空班漏檢,造假作弊;
2、實測相關數據造假。
(七)“嚴重違章放炮”,系指:放炮未裝填炮泥或炮泥充填長度達不到應封孔長度的二分之一,不執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檢”,不按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規定設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違章處理瞎炮、殘炮,采煤工作面同時使用兩個及以上放炮器放炮(特殊情況下編制專門措施并經審批后放炮不屬此范圍)。
(八)“人為破壞風門、瓦斯傳感器”,系指:
1、運輸貨料過風門不按規定開啟而直接撞擊,造成風門損壞,失去作用或漏風量超過正常使用時的30%的;
2、人為造成瓦斯傳感器失去監控作用。
(九)“石門揭穿突出危險煤層和突出危險工作面不執行防突措施而進行采掘作業或超采超掘的”,系指:石門揭穿突出危險煤層沒有防突措施或不執行揭煤措施進行揭煤作業的。突出危險采掘工作面進行采掘作業時,沒有按規程規定預留足夠措施孔或預測(效驗)孔的壓茬距,超采超掘0.6米及以上。
(十)“井口20米范圍內、井下無措施燒焊及使用明火”。“井口20米范圍內”系指:從井口邊沿線外延20米范圍。
(十一)“違反規程、措施空頂作業,煤巷錨桿(錨索)支護擅自修改支護參數”,系指:
1、掘進架棚巷道未按規程(或措施)要求采用前探梁等臨時支護或冒頂高度超過0.5米不接實繼續作業的;錨(網)噴支護巷道未按規程(或措施)要求在前探梁、臨時棚或點柱掩護下作業;在最大控頂距內未按措施規定完成頂部永久支護,繼續向前施工作業的(拱形巷道拱基線以上為頂,巷修施工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2、進入采煤工作面切頂線以里的老塘區域內作業;
3、煤巷錨桿(錨索)支護參數修改未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人為故意截短錨桿(錨索)長度。
(十二)第十二條紅線中“提升絞車”系指:滾筒直徑2米及以上的。“安全設施”系指:立井緩沖托罐裝置、斜井防跑車裝置。“帶電作業”系指:無措施開蓋檢修36伏以上的電氣設備且其腔室內有帶電體的,在規定的電氣設備裸露帶電部分最小安全距離內作業。
(十三)第十三條紅線中“電氣設備失爆(五類)”,系指:
1、接線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
2、外殼裂紋或開焊貫穿腔體;
3、防爆結合面的間隙不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4、閑置喇叭嘴未進行封堵;
5、密封圈割開使用,電纜護套與密封圈結合部位經刀削或包扎加工處理。
(十四)第十四條紅線中“個人違章作業”系指:個人違反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規定的行為。
(十五)第十五條紅線中“其他較嚴重‘三違’”系指集團公司界定的84條較嚴重“三違”。
(十六)第十六條紅線中“安全培訓管理人員”系指:二級單位負責培訓、考核、頒證人員;集團公司負責培訓、考核、頒證人員。
(十七)第十七條紅線中“安全培訓”系指: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培(復)訓、一般工種作業人員主崗位取證培(復)訓。
一般工種作業人員中的文盲學員參加考試采取統一試卷,有兩位或兩位以上老師監考,一位老師提問,被考學員口述,另一位老師執筆(操作),監考老師及學員共同在試卷(簽名單)上簽名認可。
集團公司鼓勵一崗多能,一人多證。參加本人主崗位外的工種取證培(復)訓的考試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訓期間待遇,不再執行本條款。
(十八)第十八條紅線中“擅自調整供電系統保護整定值”系指:未經礦機電管理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整定值或未按機電管理部門下達的供電保護整定值進行整定的。
“誰停電、誰掛牌、誰摘牌、誰送電”系指:電工進行停電操作時,停電、掛牌、摘牌、送電等操作程序必須由同一人完成;如果有多家單位同時進行停電時,必須分別掛牌、摘牌,送電由最后一個摘牌的電工來操作。
(十九)第十九條紅線中“沒有按照規程實施探放水”系指:不按照探放水設計、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實施探放水而進行采掘活動。
突然出水等征兆系指:炮眼、探眼、錨桿(索)眼等各類煤巖眼(孔)或煤巖裂隙突然出水。
(二十)第二十條中“因脫崗發生鉆孔著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系指:工作期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造成自己負責的鉆孔著火,或自己負責區域內瓦斯高值(瓦斯濃度≥3%)超限。
淮南礦業集團20條紅線篇三
淮南礦業集團嚴管干部十條紅線
集團公司管理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撤職或免職:
1、接受與企業有利益關系或可能影響公正行使權力的單位或個人財物的。
2、集團公司內部收送現金、有價證券的。
3、插手、干預招投標活動的。
4、親屬在管轄范圍內承攬工程、推銷產(商)品的。
5、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承擔費用的。
6、公車釣魚、攝影的。
7、私車公油、公修、公配的。
8、執行年薪制人員領取除年薪外其他薪酬的。
9、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
10、參與賭博的。
集團公司設立舉報電話:7624252 7624445 ***(“?淮南礦業集團嚴管干部十條紅線?條款說明”見四版)
“淮南礦業集團嚴管干部十條紅線”條款說明
1、集團公司管理人員是指集團公司及二級單位子(分)公司在管技崗位上工作的人員。
2、有價證券是指股票、債券、基金、購物卡、加油卡、健身卡、消費卡、提貨單等。
3、插手、干預招投標活動是指在招投標前或過程中,通過寫條子、打電話、發短信等各種方式打招呼,影響或左右招標結果。
4、親屬是指本人、配偶的直系親屬。
5、承攬工程是指建設、安裝、施工工程以及租用親屬設備等。
6、公車釣魚、攝影是指利用職權使用公車外出垂釣、攝影休閑娛樂的個人行為。
7、私車公油、公修、公配是指私車在集團公司所屬單位或與集團公司有利益關系的單位、企業,加油、維修、裝飾、配置設施,自己不支付費用。
8、年薪外其他薪酬不包括集團公司批準的特殊獎勵。
9、賭博是指與單位同事、社會人員之間,以財物作賭注的行為。
不碰廉潔紅線 珍愛政治生命
本報評論員
集團公司黨委出臺的“嚴管干部十條紅線”,為各級管理人員廉潔從業立了新規,是加強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措硬招,亮明了理直氣壯抓廉潔從業的鮮明態度。
“十條紅線”是干部政治生命的保護線。企業發展的可持續,最重要的是干部的可持續。如果說“安全管理二十條紅線”是職工生命的保護線,那么,“嚴管干部十條紅線”就是干部政治生命的保護線。“十條紅線”內容具體,操作性強,剛性十足。其目的是為了教育干部,保護干部,使我們的干部整整齊齊不掉隊。從某種意義上說,勤政為民,廉政為己。各級管理人員要自覺運用企業科學的價值觀和方法論,加強自身思想政治建設。把心思和主要精力用在工作上,過權關、名關、利關、色關、人情關,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講操守,重品行,生活簡樸,情趣健康,做一個用權自律、勤政廉潔的干部。
要在管理上設卡子。能否不碰紅線,靠自律,靠制度。在實際工作中,要深入落實 “一帶頭六舉措”,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程序,重點完善權力制衡機制。針對管理運行流程中的薄弱環節,研究出臺措施,約束權力,堵塞漏洞,讓“紅線”明文規定的行為沒有存在的土壤。特別是要加強工程、技術、財務、采供、銷售、資環等關鍵環節的權力運行監督,對房地產、金融等新產業實施有效監管,有序開展熱點崗位干部輪崗交流和正常的干部交流。
要管好8小時以外。“十條紅線”中很多規定都是指向管理人員8小時以外的。一個干部能否廉潔自律,自覺不碰“十條紅線”,8小時以外比8小時以內看得更清楚,生活上比工作上看得更清楚。各級領導干部在管業務的同時,要管隊伍,管廉潔從業。單位正職要關心副職,上級要關心下級,在8小時以外的問題上多留心,一旦發現有不良苗頭,不良傾向,多提醒,多敲打,絕不能有意無意地回避問題,把副職、下級帶丟了。
嚴是愛。各級管理人員要按照“嚴管干部”的政治要求,堅持“安全失職不能容”,堅守“腐敗不能容”,充分認識到“十條紅線”的嚴肅性,不碰廉潔紅線,珍視自己政治生命。
淮南礦業集團20條紅線篇四
1.丁集煤礦 丁集煤礦位于淮南市西北,潘謝礦區中部,鳳臺縣境內,阜淮線及礦區鐵路專用線經過礦井南部,工業廣場緊鄰省道鳳蒙公路,地理位置優越,交通方便。井田東西長14.75公里,南北寬11公里。共有可采煤層9層,煤層賦存穩定。井田地質儲量12.79億噸,可采儲量6.4億噸。煤層屬中灰、中高揮發份、中高發熱量,為特低硫、特低磷、富油的氣煤和1/3焦煤,可供動力、煉焦配煤和化工之用。
本著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的設計原則,礦井設計生產能力500萬噸/年,主要系統生產能力800萬噸/年。選煤廠與礦井配套,同期建成。礦井投資30億元,定員1200人,2004年6月28日開工建設,2007年12月26日礦井投產。
2.謝橋煤礦
淮南礦業(集團)謝橋煤礦位于安徽省潁上縣東北部,距潁上縣城約20公里,1983年12月26日破土動工,1997年5月14日移交生產,現有4個工作面同時生產。是年生產能力為400萬噸的大型礦井。也是一座原設計生產能力400萬噸/年、配套800萬噸選煤廠的特大型現代化礦井,2012年產量達到1080萬噸。
井田東西走向長ll.4km,南北寬4.5km,面積約為50平方公里。礦井采用主井、集中運輸大巷,分 石門和上下山開拓方式,共劃分為四個采區,即東
一、東
二、西
一、西二,全井團劃分兩個水平,第一水平—6lom,第二水平—900m。目前全礦職工1萬多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500多人,在聘高級職稱43人。是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主力礦井之一,礦區煤種以焦煤為主,特低磷、特低硫,灰份20%以下,發熱量 22.3mj/kg 以上,被喻為“綠色能源”,適用于動力、化工、冶金等工業用煤及各類民用煤。
謝橋煤礦內主要有潁(上)——利(辛)和潘(集)——謝(橋)兩條公路通過,區外南側分別有淮(南)——阜(陽)鐵路和潁(上)——鳳(臺)公路經過,鄰近的潁河、西淝河可以通航,并可轉接淮河水運;礦區鐵路專用線與大京九線相連,附近還有蚌埠、合肥、阜陽三個飛機場,交通條件十分便利。
3.顧橋煤礦
顧橋煤礦是淮南礦業集團實施“建大礦、辦大電、做資本”發展戰略,建設國家億噸級煤炭基地和大型煤電一體化新型能源基地的核心工程。礦井于2003年11月1日開工建設,2007年4月24日通過國家竣工驗收,當年4月28日正式投產。礦井先后被授予“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循環經濟示范礦井”、“國家特級安全高效礦井”、“中華環境友好煤炭單位”、“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安徽省花園式單位”、“安徽省園林式單位”等榮譽稱號。
顧橋礦位于潘謝礦區中西部,東距鳳臺縣城約20km,井田面積106km,屬高瓦斯、高地溫、高地壓礦井,交通便利,資源豐富,煤質優良,地質儲量18.2億噸,可采儲量近10億噸,建設規模1000萬噸,是亞洲井工開采規模最大的礦井。礦井由國務院總理辦公會議立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開工的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是安徽省861重點督查工程
4.張集煤礦 淮南礦業集團張集煤礦位于鳳臺縣境內,是國家“九五”重點建設項目,全國煤炭基建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礦井。礦井由中央區、北區和風井區組成,為“一礦三區”,采用前進式開采方式。中央區和北區采用分區開拓、分區通風,分別集中出煤的開采方式。
投產五年多來,累計生產煤炭5500多萬噸,銷售收入155億元,實現利潤60億元,是安徽省目前產量最高、效益最好的特大型現代化煤礦。礦井先后獲得全國煤炭工業特級安全高效礦井、全國煤炭科技創新型礦井、全國煤炭行業特級高產高效礦井、全國煤炭雙十佳礦井、全國質量效益型先進企業、全國文明礦井等榮譽稱號。
一、領導介紹
現任礦長,胡少銀。
現任黨委書記,朱德信。
二、礦井概況及產品簡介
(一)井田情況。張集礦井田位于潘謝礦區的西部,地處陳橋背斜的東南傾伏端。井田東西走向長約12公里,南北傾斜寬約9公里,面積約71平方公里,主采煤層5層,可采總厚度21.08米,礦井資源儲量18.23億噸,礦井儲量9.23億噸。煤質穩定,為氣煤和1/3焦煤,屬中灰、高發熱量、特低硫、特低磷,原煤發熱量5300~6400大卡,適合于煉焦配煤和動力用煤,也是良好的氣化、液化用煤。
(二)建設情況。張集礦“一礦三區”,中央區于1996年7月1日開工建設,2001年11月8日正式投產,總工期5年3個月,僅相當于當時國內同類型礦井建設工期的1/3。北區屬張集礦二期工程,于2003年7月1日開工,2006年9月26日通過國家竣工驗收。風井區工程于2006年2月16日開始進點施工,預計2009年底完工,屆時,礦井年生產能力可達1200萬噸。
5.潘一礦
淮南礦業集團潘一礦地處安徽中部,淮南西北,淮河北岸,水陸交通便利,區域位置優越。是全國煤炭系統首批命名的十五個現代化樣板礦之一,是淮南礦業集團新區第一個建成投產的大型現代化礦井,也是淮南礦業集團的主力礦井,它的建成,拉開了集團公司進軍新區的帷幕,標志著集團公司發展戰略的重大轉移和綜合實力的大幅提升。
目前,礦井正在全面實施集團公司“建大礦、辦大電、做資本”發展戰略,2004年初,開始實施高定位技改工程,投資7個億,利用三年時間,到2007年,使礦井生產能力提高到600萬噸。
6.新莊孜煤礦
新莊孜礦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東麓,南與謝一礦相接,北與孔李公司為鄰。新莊孜煤礦位于八公山東麓,淮河南岸。井田南北走向5.6公里,面積20.23平方公里。礦井-1000米以上剩余可采儲量為 15018.8萬噸,其中可動用儲量14024.5萬噸,煤種屬焦煤和富焦油氣煤,全礦現年 產量280萬噸左右。
7.謝一礦
謝一礦1949年開工建設,1952年11月建成投產,到今天已有58年的開采歷史。在58年的歷史發展中,不斷進行技術改造,提升技術裝備和產能,并先后與原謝三礦、謝二礦進行資源上重組合并,生產能力由當初設計的30萬噸逐步增加到60萬噸、90萬噸、120萬噸、180萬噸、210萬噸等規模,2005年10月與設計生產能力為300萬噸的望峰崗礦井建設項目部合并,合并后統稱為謝一礦。
礦井目前走向長度8.1公里,傾斜寬2.4公里,井田面積為25平方公里,可采儲量
3億噸,設計服務年限69年。煤炭質量優良,低硫、低磷、低灰,是煉焦、煉特種鋼的良好的煤種資源,屬國家稀缺資源之一。
8.潘二礦
井田2004年-800米以上有地質儲量34924.40萬噸,工業儲量28708.90萬噸,可采儲量11294.70萬噸。煤質屬低硫、低磷、中灰分、中高發熱量、富焦油氣煤。礦井1976年2月26日破土興建,1989年12月2日投產。至2001年底,累計生產原煤888.14 萬噸。由于地質條件極其復雜等諸多原因,達不到礦井年設計產量,虧損嚴重,2002年開始操作 破產重組工作。同年12月26日潘東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潘東公司對超過2.5米以上煤層 一律實行放頂煤和大采高開采,同時加大反采力度,采用懸移支架放頂煤開采新工藝,為礦井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2003年,潘東公司年產量達116萬噸,2004年煤炭產量又 有了新的突破。潘東公司先后被命名為“市級文明單位”和市“園林式單位”,榮獲淮南市 勞動競賽委員會“先進集體”稱號,被淮南市總工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命名為“淮南市安 康杯競賽活動優勝企業”,被淮南礦業集團黨委、集團公司命名為“文明礦標兵”。2004年,潘東公司與集團公司簽訂了13項高定位技改項目建設目標責任書,投資總估算28657萬元。技改后,到2008年產量可達260萬噸。
9.朱集礦 朱集礦設計年產400萬噸的朱集礦井,是淮南礦業集團公司“十二五”期間第一個建成投產的大型現代化礦井,礦井的順利投產并盡快達產,對集團公司千億元規模戰略目標的實現有著重大意義。
2007年7月1日,中央風井開挖,標志朱集礦井正式開工建設。四年來,朱集人認真貫徹落實“兩個一切”的企業宗旨,堅持科學發展觀,高目標、嚴管理,發揚煤礦工人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難,取得了一個又一個驕人的成績:累計完成井巷工程量45588米,四個井筒全部按計劃安全到底并順利貫通,安全快速揭煤17次,1次刷新淮南礦區立井大直徑基巖段施工紀錄,5次刷新集團公司巖巷大斷面綜掘單進紀錄。累計完成基本建設投資333718.51萬元,礦建工程145418.20萬元,土建工程42647.17萬元,安裝工程21893.17萬元,設備投資56711.18 萬元。在技術創新方面,緊緊圍繞井筒施工、防突揭煤、地壓治理、地質勘探、快速掘進、軟巖支護等建設難題開展技術攻關,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獲得國家授權專利2項,申請并已接受專利8項。其中“深井低透氣性揭煤防突關鍵技術”榮獲安徽省科技進步一等獎和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在同類型礦井中,建設期間安全情況良好。
10.潘北礦
潘北礦井是淮南礦業集團實施“建大礦、辦大電、做資本”發展戰略,打造大型煤電基地、建設億噸級生態礦區在建的六對大型現代化礦井之一。潘北礦井位于潘
一、潘三礦井北面,東部與潘二礦井毗鄰。全井田東西走向約14.2公里,南北傾斜寬約2.5公里,井田面積36平方公里。礦井地質儲量6.4億噸,設計可采儲量2.87億噸。煤質主要屬低灰~富灰、特低硫~中硫、特低磷~低磷、高揮發份、富油~高油、中等~中高發熱量的氣煤。潘北礦井設計年產400萬噸,分東、西兩區開發。目前,正在加緊建設的為礦井的東區。潘北礦井建設項目部于2004年2月18日正式成立。礦井建設的各項工作從二季度全面展開,先后進行了井筒檢查孔、“四通一平”、井筒地面預注漿、凍結工程施工,地面供電、供水、壓風、砼攪拌系統已經形成,其它建井期間可利用的永久工程基本完工。三井筒采用“上凍下注”特殊法鑿井,主、副、風井于2004年12月26日正式開工。2008年3月5日聯合試運轉,工期38個月。礦井建設嚴格按照工期、質量、投入、安全四大控制,建設目標是安全、快速、優質、高效地把潘北礦建成環保型、花園式、新型的現代化礦井。潘北礦首采面11111(3)鞏固在哦面采用大傾角采煤,2008年1月1日建成試生產,每月平均出煤13萬噸,尤其是2008年8月產量達到17萬噸,8個月產煤98.9萬噸,在m10斷層同等條件下,已打破53.4萬噸的全國記錄,為淮南礦業集團、潘北礦寫下了輝煌的一筆。潘北礦建設四年來,以“一切為了企業,一切為了職工”的企業宗旨,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踐行礦業集團“發展先進生產力,保護生命、保護資源、保護環境”的建設理念,將地面綠化、環保以及塌陷治理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抓,提出了一創建“和諧大潘北”的建設理念,突出營造更加舒適的人文環境。凝聚人才、增強職工榮譽感和自豪感,把煤礦建設成為:高產高效、綠色生態、生活舒適有家一樣感覺的現代化礦井
11.李嘴孜礦
李嘴孜煤礦是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由原李嘴孜、孔集兩對“三下”試采老礦井進行合并后的技改礦井。李井1960年投產孔井1959年投產兩井2002年核定生
產能力均為0.3mt/a2004年6月我院編制完成了《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孔李公司并礦生產系統改造初步設計說明書》及《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孔李公司并礦生產系統改造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將原李嘴孜煤礦和原孔集煤礦合并為孔李公司。2006年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為0.9mt/a。2007年淮南礦業集團公司為加強企業管理統一企業名稱將孔李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更改為李嘴孜煤礦
淮南礦業集團20條紅線篇五
勞動合同管理辦法
胡鳳樓
《淮南礦業(集團)勞動合同管理辦法》(淮礦政?2014?139號文)業經集團公司三屆四次職代會審議通過。按照潘一礦辦[2014]12號關于做好《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層單位7月份干部、職工要進行學習并留有記錄,重點學習第四章第15至24條,同時,在班前會要對學習內容進行抽問。
1、為什么要對原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 答:《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辦法》是2009年2月經集團公司二屆四次職代會審議通過的,該辦法實施幾年來,對完善企業勞動合同制度、規范勞動關系、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企業快速發展,該《辦法》中的部分條款已不能適應和滿足當前勞動合同管理需要,2010年7月二屆六次職代會、2013年3月三屆三次職代會分別對該辦法做了補充規定。近年來,基層單位反映在執行過程中,也遇到一些新問題。而且通過少數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審理,發現部分內容尚存不足之處。因此,對該辦法進行修訂是勢在必行。
2、《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是什么? 答:2014年1月6日集團公司發函各所屬單位,就修改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廣泛征求各單位意見。并于1月10日召開了部分單位座談會,充分聽取各單位對辦法修改的意見和建議。會后,人力資源部、法務部、礦區工會反復梳理確定了此次修改的重點:一是將兩次補充規定條款增加進《辦法》里來;二是取消“暫行辦法”中的“暫行”兩字,明確該管理辦法不再為暫行;三是對安全管理責任追究的相應條款按照新規定(2014的安全一號文)做了調整;四是對國家規定已經取消的處罰(如留用察看、勞動教養)涉及條款給予刪除;五是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層級遞增,表述更準確;六是增加了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內容和終止勞動合同的期滿考核規定,進一步明確人員退出通道;七是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款項界定更加嚴謹、具體,便于操作;八是進一步規范勞動合同簽訂、履行、變更、解除、送達等管理行為和操作程序。
修訂后的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共十章四十三條,保留了原暫行辦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對一些章節的內容作了適當的增刪、調整。新辦法,較原暫行辦法條理更加清楚,結構更加合理,表述更加準確,更加切合本集團公司實際,是一部程序、實體合法有效,能在較長時期內使用的一項企業規章制度。
3、新勞動合同管理辦法適用范圍如何?
答:集團公司所屬各礦、處、公司(不含非控股公司)、中心、院、隊、項目部、集團公司機關各部門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適用該辦法。
4、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答: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5、勞動合同應當如何訂立?
答:勞動合同由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負有相互如實告知義務。
(一)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與集團公司副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助理及以上管理人員、所屬單位正職訂立勞動合同;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不再簽發授權委托書)所屬單位行政正職與本單位的其他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三)委派到集團公司以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委派單位或受托管理委派人員的部門正職與其訂立勞動合同。
6、新進入集團公司的員工如何訂立勞動合同?
答:新進入集團公司的員工,到所屬單位報到之日起即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與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其終止勞動關系。超過規定期限不到單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7、勞動合同期限有哪幾種形式?
答: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形式。
8、員工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員工提出或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員工在集團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從2008年1月1日起,在集團公司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再次續訂勞動合同的。
9、在什么情況下應當約定試用期?如何約定試用期?
答:首次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10、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會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嗎?
答: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11、員工在集團公司所屬單位之間調動需要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嗎? 答:員工在集團公司所屬單位之間調動的,自集團公司遷調介紹信開出之日起,勞動關系即轉移至調入單位,原勞動合同不再履行(不需要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調入單位和調進員工應及時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12、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答:勞動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已經修改或廢止的;
(二)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全面履行的;
(三)工作崗位在工人與管技、地面與井下之間變動的。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13、員工有哪些過錯行為,單位應當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答:下列行為系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屬單位應當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一)違反勞動管理規定的情形
1、采取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不正當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
2、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年齡、學歷、身體狀況、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個工作日的;或者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個工作日的;
4、調動工作時,超過規定報到期限不到調入單位報到視為曠工,超過規定報到期限十五個工作日以上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在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受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處罰的。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情形
1、觸犯集團公司安全管理紅線的;
2、所屬單位的行政正職(含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職)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發生一次死亡十人及以上生產性責任重大事故的;
3、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死亡事故的;
4、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他人觸犯安全管理紅線的;
5、管理人員違章指揮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的;
6、管理人員對隱瞞集團公司認定的重傷事故、重大非死亡事故或死亡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
7、安監人員、班長、隊長(書記)、科區長(書記)等管理人員,發現觸犯安全管理紅線人員隱瞞不報,或隱瞞觸犯安全管理紅線事實按一般三違或較嚴重三違上報的;
8、所屬單位行政正職(含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職)、分管副職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千萬元以上的;
9、科(區、隊)長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以上的;
10、科(區、隊)的班(隊)長、直接責任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的。
(三)工作失職、違紀、違法的情形
1、在企業管理工作中,因工作失職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2、違反采煤塌陷征地搬遷補償規定,擅自突破政策標準,擴大補償范圍、提高補償標準,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在采煤塌陷征地搬遷補償工作中,勾結他人,虛報、多報補償的;
4、在招投標工作中實施下列行為損害單位利益的:徇私舞弊,串通、勾結投標方,泄露招標信息、控制價及評標情況;弄虛作假,以招標名義直接指定中標單位;插手、干預正常招投標活動;
5、擅自出具塌陷區已穩沉證明或采礦權證范圍內允許建設證明的;
6、克扣、截留工資、獎金的;
7、對私設小金庫負有直接責任的;
8、破壞機器設備、儀器儀表等造成經濟損失一千元以上的;
9、利用工作便利侵占單位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的;
10、盜竊單位財物價值五百元以上的;
1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法律法規或集團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14、在什么情況下,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屬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單位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5、員工在什么情況下,單位不得依據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答: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企業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集團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6、在什么情況下單位和員工都可解除勞動合同? 答: 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所屬單位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與員工協商調整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協商不成的,單位或員工均可解除勞動合同。
17、在什么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8、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致殘,勞動合同(關系)應當如何處理?
答: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六級傷殘的,單位應與其保留勞動關系,其中五至六級傷殘的,若本人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所屬單位可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限已滿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期限未滿的經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9、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單位應當如何處理?
答:勞動合同期滿,單位或員工不愿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及時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勞動合同期滿,單位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對其進行考核(考核辦法由所屬單位自行制定)。
考核合格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續訂勞動合同,不需要辦理終止原勞動合同手續。
考核不合格的,勞動合同期滿時應及時終止,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20、在什么情況下,單位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屬單位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一)單位向員工提出并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單位依照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單位根據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向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單位依照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1、經濟補償應當如何支付?
答:經濟補償按員工在集團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員工月工資高于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地區上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2、在什么情況下應當向員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答: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以及被鑒定為五至六級傷殘,經員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的工傷保險政策規定,向員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23、哪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情形,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答:下列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情形,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員工調動工作的;
(二)員工向單位提出并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四)勞動合同期滿,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員工不愿續訂勞動合同的;
(五)依據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終止勞動關系的。
24、員工在什么情況下應當向單位支付違約金?
答:接受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標準為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5、單位解除(終止)過錯員工勞動合同(關系),事實應當如何認定? 答:所屬單位解除(終止)員工勞動合同(關系),應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手續完備。凡屬違反勞動管理規定的行為,由所屬單位相關二級機構和人力資源管理等部門提供調查筆錄、曠工考勤記錄等事實認定材料;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安監等部門提供事實認定材料;工作失職、違紀的行為,由紀委(監察、審計)等部門提供事實認定材料;違法犯罪行為,以公安機關、司法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書、判決書等作為事實認定材料。
26、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程序如何? 答:
(一)所屬單位解除(終止)員工勞動合同(關系),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上述事實認定材料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征求工會意見后,經所屬單位行政辦公會作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處理決定,同時開具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二)所屬單位終止員工勞動合同(關系),除員工退休(退職)、死亡(失蹤)外,應開具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三)依照本辦法第十六條、十七條、十九條等規定,由單位解除(終止)員工勞動合同(關系)的,所屬單位應在自解除(終止)員工勞動合同(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以下事項。
1、持填制好的《用人單位失業保險人員增減花名冊》(見附件8)、《失業保險備案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文件,到所在地社會保險征繳中心辦理失業保險人員減員登記。
2、持登記后的《用人單位失業保險人員增減花名冊》、《失業保險備案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文件和失業人員的檔案,送所在地失業保險與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審查,領取失業人員失業金申領單。
3、到所在地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辦理失業人員的檔案寄存,所屬單位要保存好檔案移交手續。同時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27、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有關材料的送達是如何規定的? 答:所屬單位應當及時將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所在地失業保險與就業服務管理中心開具的失業人員失業金申領單、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開具的檔案托管移交單直接送達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員工本人。送達后必須由送達人和收件人雙方在送達回證上簽字。收件人拒絕簽收的,可采取公證送達或拍照、錄像送達。
不能直接送達的,可采取郵寄(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形式送達。既不能直接送達,也不能郵寄送達的,可在新聞媒體上公告送達。
送達后要保存好相關證據。
28、集體合同應當如何訂立? 答:淮南礦區工會委員會代表全體員工與集團公司通過平等協商,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9、使用非全日制用工是如何規定的?
答:使用非全日制用工須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所屬單位與非全日制用工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單位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工作,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 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30、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的下屬單位與其自行錄用的員工之間的有關勞動合同管理事項,應當如何處理?
答: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的下屬單位與其自行錄用的員工之間的有關勞動合同管理事項,由全資子公司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關于對曠工人員處理的緊急通知 全礦各單位: 根據《關于下達2014工資總額基數及減員指標的通知》(集人薪字[2014]4號文)中“對在冊在崗員工和勞務派遣工累計曠工超過30天未按規定處理的單位,按2萬元/人標準扣減單位工資基金。”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請各單位對1月份曠工人員情況再次進行梳理,對于職工合理的病事假,必須在2月15日之前到人力資源部補辦;從2月份開始職工病事假必須提前辦理手續,不允許補辦。
2.對于長期不上班人員,各單位要按照《關于做好職工勞動懲處的工作程序》,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3.從2月份開始,將在礦安全辦公會或月度書記例會上通報各單位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不規范行為,比如病事假審批不規范、勞動懲處不及時、職工違規調動等情況。
4.對于因單位工作不細,造成曠工人員未及時處理,或者受勞動懲處人員基礎資料有誤造成勞動糾紛、上訪等情況的,將追究單位黨政負責人、所在班隊的班隊長(含黨支部書記、黨務班長)的管理責任,每人次給予相關責任人各罰款1000元處理。
特此通知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