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招標篇一
智慧北京:2012年,北京市分政府主導領域、市場主導領域,從市級、部門、區(縣)三個層面,分18個方
面,全面推進“智慧北京”頂層設計。
智慧武漢:2011年,武漢市投入1000萬,全球招標,開展10個重點領域的頂層設計。智慧廣州:2012年,廣州市開展智能化城市管理與運行體系頂層設計。智慧閔行:2011年,上海市投入200萬,開展“智慧閔行”基本框架頂層設計。
什么是信息化的頂層設計?
通常情況下,信息化頂層設計的內容包括:在規劃的指導下,設計業務架構、信息架構、應用架構和技術架構,并規劃實現目標架構的路徑。系統的總體架構是頂層設計的重要內容。
常用的頂層設計方法包括:fea、togaf、zachman。
在智慧城市階段,由于信息系統涉及了政府、企業、市民等多類主體、投資巨大、運營難度大,因此,頂層設計更需要考慮:誰投資、誰建設、誰運營、誰付費等實際問題。
新技術和新經濟為創新提供了無限的想象空間
新技術:無線網絡、移動終端的普及,使居民和企業越來越認可電子化的服務方式。物聯網、移動互聯網、電子支付新技術的應用,為創造新的有價值的服
務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新經濟:收益遞增、長尾、六度空間等新經濟規律,使原來無法商業運營的服務變得可行。許多傳統行業,正在認識到信息化服務領的域潛在、巨大的商業
價值,比以往更愿意開展戰略性的投入。因此,需要用全更全面的視角來審視頂層設計:更全面的視角:系統性、商業化和產業整合
系統性:使用頂層設計方法,以需求為中心,以實現業務協同、資源共享、系統整合和統籌建設為目標,綜合設計系統的整體功能、信息資源體系、技術支
撐體系,形成指導系統建設總的框架。
商業化:除了技術可行,更關注商業的可行,設計市場化投資、建設、運營的模式,使系統成為用戶滿意、政府,商業上可行的多贏工程。
產業整合:分析產業鏈結構,分析關鍵技術、解決方案的成熟度,識別有能力的企業,采用產業鏈整合的思路,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頂層設計的價值
對政府:1.面向未來,統籌布局
– 適應未來相當長時間內信息化發展的整體需求,以及社會、經濟、技術發展的新趨勢,立足于系統間的互聯互通和相互適應,提供既有現實意義、又具有前瞻性的“藍圖”,推動資源的共享與系統的整合,實現信息化的統籌發展。
2.不僅想得全,更能做得好
– 從功能框架、技術框架、投資建設、商業運營、產業支撐等多個角度全局規劃,有效保障目標架構的落地,提高組織的協同合作能力,利用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最優的資源達到最佳實踐效果。
3.花小錢、辦大事 – 創新信息化的推動方式,發現來自市場的動力,通過機制和模式的設計,引導更多的企業參與建設,使用少量的政府資金,撬動更多的社會投資。
4.市民、企業、政府三方共贏
– 系統思考市民、企業、政府的訴求,改變政府管理導向的設計思路,提高信息化的績效,讓市民和企業更加認可政府的努力,更享受到智慧城市的舒心與便捷。
對企業:1.發現藍海,精準定位。
發現企業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藍海機會,通過產業價值鏈分析,確定其戰略定位。2.創新模式,明確路徑。
幫助企業發現參與智慧城市的新的商業模式,改變單純的項目模式,減少對政府資金的依賴,提升企業盈利能力。
3.借力政府,整合資源。
按照政府引導的方向,包裝項目;發現行業合作伙伴,建立協作機制,實現戰略切入。
服務內容:
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招標篇二
新型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改進
來源:cio時代網
一、為什么要提出新型智慧城市
1.適應全球信息民主化大潮流
信息技術大普及帶來全球信息環境的大變化:
一是信息化新居民的出現,公眾與政府的信息不對稱已消除,公眾要求政府數據開放,要求參與智慧城市的規劃與建設,并能夠檢查督促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對智慧城市建設效益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企業的增值服務能力迅速增長,在很多方面已經超出了政府能力,很多企業已經在向公共服務的領域邁進,如何充分利用企業的公共服務能力共同建設智慧城市成為加快智慧城市建設的新課題。
新型智慧城市將通過開放、共建、共享的建設方針來迎接這種變化。2.支持新型城鎮化戰略
新型城鎮化是國家發展的基本戰略,新型城鎮化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為支持新型城鎮化戰略,新型智慧城市將以服務的均等化、消除數字鴻溝為重要目標,幫助新居民融入新的社會環境,解決其居住就業問題、醫療社保問題、子女入學問題等方面的困難。以往的信息惠民更多是面向原城市居民,那些文化層次高、信息能力強的居民會更多收益,而新型智慧城市將更多考慮對信息弱勢群體的服務,以服務的均等化來支持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
3.避免智慧城市建設的同構化
由于缺少對智慧城市的充分理解,在智慧城市熱的影響下,各地智慧城市規劃倉促上馬使得規劃的同構性非常嚴重,這對于國家經濟結構的配套、互補是不好的,產業經濟的同構會帶來過度競爭降低投資的效率并不利于創新的發展,信息智慧城市需要下力克服這一弊端,推動智慧城市的多樣化,保持各地經濟活力、促進創新的繁榮。
4.新型智慧城市的三大特點
(1)開放、共建、共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首先要強調開放、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則,政府要開放數據,開放智慧城市規劃,要讓公眾能夠了解政府的整體規劃并能夠發表意見,形成社會共識。政府要促進社會公共服務的整合,不僅包含政府的服務還包含企業提供的服務,政企合作,共創智慧城市的繁榮。
(2)服務均等化以往的智慧城市建設重點是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但是這些服務更多服務于擁有更高信息技能的用戶,而對于信息技能不足的弱勢群體關注不夠,新型智慧城市將努力改變這一局面,盡力消除信息鴻溝,讓弱勢群體能夠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務,支持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3)城市特色化智慧城市建設是在大城市中發展起來的,其做法并不能適應中小城市、小城鎮的信息化建設,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將努力改變智慧城市同構化的思路,努力推動智慧城市建設的特色化,建設更多的特色化小鎮、特色化經濟區,推動地區經濟新特色化、多樣化發展。
二、面對目標的頂層設計
1.目標頂層設計的重要性
技術人員理解的頂層設計通常是技術方案的頂層設計,設計者假定目標不成問題,這是甲方領導的工作,頂層設計用不著過問,但是在大多數智慧城市的發展目標是不清晰的,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首先應當是對于目標的頂層設計,然后才能進入到對于手段的頂層設計。
智慧城市的目標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系統,頂層設計首先就要分析目標系統的合理性,現在的問題是往往沒有人認真分析其合理性,面對一個脫離實際的目標,再高大上的技術方案也沒有用。
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第一步是設計合理的目標體系,設計者要研究每一具體目標的價值,目標之間的關聯,是否有可行性及什么先做什么后做等等。實際上大多數智慧城市建設的不成功并不是工程技術的不可行,而是目標設計的不合理,很多智慧城市規劃不成功在于根本沒有目標合理性的設計。
2.決策層的頂層設計
重點是業務合理性傳統信息系統的頂層設計是執行層次的行為,因為效益合理性問題甲方已經考慮過了,執行層次的頂層設計只考慮系統的可行性而不考慮系統的效益。在智慧城市規劃中這種思維不可行,因為智慧城市過于復雜,決策層難以提出明確合理的目標要求,需要頂層設計者來幫助決策層完成智慧城市的目標設計。即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首先應當是在決策層上的頂層設計,只有在目標層次上的頂層設計完成后才能進入執行層次的頂層設計,進而才能確保智慧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
智慧城市決策層頂層設計要決定的不是“怎么做”,而是應該“做什么”,此階段的頂層設計要解決目標合理化問題,要理清楚各具體目標之間的關系,明確目標的測量評價標準,決策層頂層設計者必須要熟悉決策者的思維方式。
3.執行的確定性與目標選擇的不確定性
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決策層與執行層面對的問題是不一樣的,決策層面對的任務是選擇恰當的任務目標,以有限的資源取得最大的效益,效益是一個不確定性問題,影響效益的因素太多,每項決策都會有風險,正確的選擇依賴于決策者的經驗、視野與對問題的洞察力,并沒有規范的方法可循。
執行層次的頂層設計是可行性導向的頂層設計,系統可行性并不考慮項目效益,因為項目的效益是決策層考慮過了的,執行層設計的任務只是保證系統的可行性。執行層解決問題的思維模式主要是系統工程的方法,通過邏輯設計形成以任務目標為中心的功能鏈條,確保既定目標的實現,執行層面對的問題主要是確定性的。
4.目標設計不到位難以彌補
選擇恰當的目標是決策層頂層設計的核心任務,目標的合理性是決定項目工程效益的核心,而倉促的目標設計是影響損害最終效益的元兇,目標設計的缺陷是最好的執行也無法彌補的??尚行猿霈F問題容易立即發現,而目標的不合理往往會在系統上馬之后才會被認識,后者的危害要嚴重得多。智慧城市規劃出現問題主要是決策層頂層設計不到位,必須高度重視目標決策層次的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不到位主要是目標設計不到位,如果目標設計合理,手段可在執行中調整終究會成功,如果目標設計不合理,靠專家評審是沒有用的,沒有通不過的頂層設計,專家評審不會糾正目標設計的失當,只是便于在智慧城市建設不成功時責任人可以借此推脫責任。
三、智慧城市規劃不能獨善其身
1.城市發展與人類社會的組織化
城市發展的主要原因是更高的資源利用效率。亞當?斯密認為分工合作是生產力提升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說社會的效率來自于有效的組織,城市繁榮的原因是形成了更有效率的組織模式。
以組織化的視角認識智慧城市,信息技術是形成社會組織的粘合劑,信息技術效率的大提升必將為組織的優化帶來更多的機會,因此所謂智慧城市則是能夠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優化城市組織模式的城市。
城市組織的優化不僅僅在城市的內部,還包括與地區經濟、全國及全球經濟連接模式的優化,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反映的正是全球的組織化。
2.智慧城市發展的大格局定位
關起門來自我發展的城市是無法智慧的,城市的效率不僅來自內部組織的優化,更來自地球、全國、全球的社會經濟的分工合作的優化,城市是大范圍全球組織的一個節點,在大格局中的準確定位是智慧城市發展戰略的核心內容。
世界也在重組,城市若在社會經濟大格局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就意味著被邊緣化,意味著失去發展的機會,戰略層頂層設計的重要任務是決定城市未來的大格局定位,選擇好城市在大格局中的恰當定位是城市規劃的大智慧。
3.產業發展目標不能一廂情愿
要從全球組織化的視角看待智慧城市的戰略規劃,尤其是產業的發展目標并不能一廂情愿,因為產業是相互關聯的,產業規劃必須考慮到與其它城市的競爭與合作關系,產業的組織化有自己的規律,順其規律發展才能興旺,優勢互補地競合發展比盲目發展更有效率。
國內很多智慧城市規劃缺少全球組織化的視角,一廂情愿地想著自己的產業發展目標(如智慧產業),不研究周邊城市、其它地區的產業競爭態勢,致使城市戰略目標嚴重同構化,喪失可行性,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必須要消除這種不切實際的產業目標。
4.從實際出發的特色小鎮更有競爭力
在未來全球組織化的大格局中,發展目標的同構化是最容易被邊緣化的,沒有特色的城市最容易被替代,都發展同樣的產業、同樣的文化城市自身的價值必然會降低,在全國、全球交通、通信充分繁榮的時代,唯有特色化能夠提升城市的價值,尤其是中小規模的城市,浙江省很多地區建設特色小鎮就是非常智慧的做法,特色化是城市的生存之路、繁榮之路,也是智慧之路。
雖然很多人知道特色化城市智慧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很多城市還是不敢選擇特色化之路,因為特色化有風險,領導者要承擔更多的責任,而同構化的模式(最缺乏智慧創新的模式)最容易獲得通過,對中小城市而言,能夠選擇恰當的特色化方向是對城市領導能力的重要考驗。
四、設計有生命力的服務
1.僅僅規劃功能是無法保證效益的
在智慧城市專項任務的規劃中,有些人會熱衷于規劃系統功能而不是規劃系統的服務。規劃服務功能與規劃服務業務本身的差別是極大地,服務功能規劃是從技術的視角提出問題,服務功能只是一項工具,而工具是不等于效益的,工具要產生效益還需要有很多環節,要形成業務鏈才能形成效益。
由于功能只是效益鏈的中間環節而不是最終環節,即使功能實現了也不能保證效益,因此頂層設計要將規劃的重點放在服務鏈的建設上,并且不能以中間成果作為評價成敗的檢測點,要以最終服務的效果來測量智慧服務的成效。
2.頂層設計要面向效益而非技術效益
導向的頂層設計需要設計的是服務鏈,而不是提供一堆技術功能,服務鏈是包含人、機器、系統的組合,是運行著的系統,能夠為用戶提供服務效益的系統,而不是某種技術工具需要用戶去集成組裝能夠產生效益的新結構。社會效益的產生于新服務能夠為用戶節約大量的精力與時間,而不需要用戶現場搭建效益鏈。工具、知識、人員集成的高成本會沖銷提供“技術能力”的價值。
頂層設計要規劃能夠產生用戶效益的規范服務業務,而不是提供一堆“可能性”,例如簡單開放政府數據,公眾很難使用,唯有與有效的增值服務結合起來,形成應用app才能讓公眾受益。
3.有可持續性的服務
必須是生命體效益規劃是頂層設計的難點,效益問題是不確定性問題,既然今天的設計無法保證未來環境的穩定不變,我們所設計的服務系統就需要有自適應的能力,能夠自我改進,追求效益目標,在這個意義上說,服務系統必須是生命體。
服務效益的實現需要時間積累,服務必須要有可持續性,達不到服務壽命的系統也無法保證效益,不能適應環境變化的系統也不能保證效益。服務的可持續性機制設計就是服務的生命力設計,它應當是頂層設計關注的一項重點。
4.生命機制的頂層設計
服務的生存需要有外部資源支持,服務業務首先要設計好外部資源獲取渠道,服務產生的價值是否足以維持外部資源供應?服務效益到資源供應的反饋渠道是否通暢?服務的改進是否有助于資源供應的改善?這是服務業務外部生態環境的檢驗,對這些問題得到肯定的結果之后再進入內部的生命機制設計。
服務業務生命機制是對外部環境變化的適應力設計。服務系統很難一次設計成功,成功運行的系統也需要面對外部環境與用戶需求的變化,服務系統必須要有自適應能力,要有對變化及時反饋自我修改的能力,反饋改進的效率決定了系統的競爭力。
五、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平衡
1.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設計
各有所長智慧城市的規劃可以自上而下,也可以自下而上,兩種方法各有各的優點。自上而下的規劃有更好的整體觀,適合與政府的思維模式,目前國內的智慧城市規劃大都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這種模式的缺點在于:當我們對智慧城市的建設規律缺乏了解之時,自上而下規劃有著更大的盲目性,容易造成巨大的浪費。
自下而上的設計模式容易看清具體應用環境,目標越具體越容易取得效益,自下而上的設計便于發揮各參與單位的積極性,建設的成功率更高。
合理的做法應當是兩種方法相結合,在初期對智慧城市建設規律不熟悉的情況下,多做一些自下而上的設計是必要的,減少自上而下的大系統規劃,在缺乏實施經驗的情況下系統越大成功率越低。
2.決定性思維的局限
自上而下的規劃模式最容易出現的問題是陷入決定性思維的陷阱,看不到智慧城市面對大量的不確定性。決定性思維認為智慧城市的運行是可以用一套規范的程序來管理的,建立一個集中的運行中心就能夠管理城市的一切事務。這種城市運行管理中心從來沒有成功過,因為將城市管理的全部復雜性集中到一個管理部門時無人能夠勝任如此復雜的信息管理。城市面對的問題不是一成不變的,環境在變化、技術在更新、需求在提升,新問題的解決依賴于創新能力,而一個業務規范的運營中心是無法具有創新能力的,按照決定性思維模式設計出來的運營中心無法適應充滿不確定性的智慧城市管理。
3.自組織模式更具有創新活力
推動城市發展創新的力量主要來自自組織模式。政府建立的系統常常不如靠市場機制自發形成的系統更有創造力和可持續性。互聯網的成長過程早已證明了這一點,政府建的搜索引擎不敵谷歌與百度,政府的電子商務也不及阿里,成功的系統多是參與者自組織構建的,自組織模式最大的優點是能夠兼顧參與者自身的利益,這種利益的紐帶增強了市場系統的健壯性,參與者的選擇是一種智慧行為,自組織系統能更有效地積累參與者的智慧進而涌現出意想不到的創新,而按決定性思維自上而下建立的系統則缺乏這種創新能力。
4.信息化最大貢獻在基層而非高層政府 信息化規劃總是喜歡盯著領導需求而忽視基層需求,實際上最有效果的應用不在高層而在基層服務?;鶎訕I務是確定性的,信息技術容易發揮作用,高層以不確定性業務為主,難以計算機化,這是為什么決策支持系統長期顯不出效果的原因,決策的關鍵在質量,it的優勢在效率而非質量。
智慧政府信息系統應是重點提高基層工作效率的系統,數據整合服務要面向基層、面向操作、面向用戶而不是面向領導。領導只要了解總進度、全局狀況和統計結果,并不需要最快的操作數據,最快的操作數據是給一線人員使用的,是用于信息惠民服務的。it的效率優勢在操作層更能充分發揮作用。
六、設計城市的創新機制
1.善于創新的城市才是智慧的城市
越來越多的城市已將提高城市的創新能力作為城市發展的重要目標,全球經濟進入到以創新為中心的時代,創新成為城市活力的基礎,每個城市都會面對著世界越來越快的變化,唯有提高城市創新能力才能適應這種新環境。提升城市的創新能力經常要考慮以下兩點:
(1)創新思想的活躍。一切創新都是人做的,開放人的思維空間、促進多種思想的自由交流對于新思想產生的活躍有重要意義;(2)創新成果能生存。創新的本質是組織的優化,要形成有助于重組產生的社會結構與技術結構,形成有助于創新成果能夠保留下來的生態環境。
頂層設計的重要任務是建議使創造思想活躍的政策以及建設有助于創新成果生存的生態環境。
2.多樣化思想的交流促進創新思維的產生 創新思想并不是某個人憑空產生的,它是人們思想相互促進的結果,新思想也是各種思維成果的集成,新思想的涌現與人們的思維活躍程度密切相關,城市創新思維的活躍與城市居民的交流頻繁程度密切相關,智慧城市需要促進居民思想交流的活躍,特別是不同思想間的碰撞極為重要,要讓城市成為實現開放的城市,吸引各種不同思想的匯集,提升城市創新思維的活躍度。
為了促進城市的創新思維的活躍,建立開放的城市文化環境非常重要。創新繁榮的城市都是多元文化的城市,要鼓勵年輕人張揚自己的個性,包容各種各樣的思維,歡迎特立獨行的思想者,包容創新失敗,高度包容的文化才是最能創新的文化。
3.合作最方便的城市是最能夠創新的城市
任何城市的創新最終都要落實到城市組織的優化,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要為城市的組織優化提供最大的方便。組織優化的范圍要盡量地寬闊,不僅僅是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還要包括政府系統與社會企業系統的合作,城市與其它地區的合作,合作空間越大、合作伙伴越多城市的創新力量就越強。
在智慧城市規劃中,我們不僅要規劃政府系統的合作平臺還要把這種平臺擴展到社會上去,讓企業的服務創新能力也能聚合進來,讓已有的成果能夠多方面整合與再利用,整合利用越方便性越創新成果的生存與活躍。
4.標準化與創新平臺
為了促進智慧城市各方面的服務有效地合作、集成與重組,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推動系統間的互操作與標準化是一個關鍵措施。標準化是減少相互合作復雜性的基本措施,不僅要推動政府內部系統的標準化與互操作,還要盡可能實現政府與企業開放的系統的統一,從長遠發展來看政府系統與企業的互聯是一個大趨勢,雙方系統的標準化將有利于聯合創新。
政府與企業的平臺相互連接是一個重要趨勢,目前國內最大的幾個云平臺都是企業建的,政府利用企業的平臺建立服務系統有很多方便,不僅能降低成本、提高服務質量還能夠促進合作創新。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要開門設計,開放政府資源,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促進全社會合作創新的繁榮。
七、共建智慧城市治理新模式
1.社會重組是城市效率的來源
提高城市組織化的水平是提高城市效率的主要渠道,城市的組織化不僅僅是人的組織化,也包括人與機器、機器與機器的組織化。信息技術(包括通信、軟件與嵌入了軟件的各種設施的大發展為城市組織化水平的全面提升創造了條件,智慧城市的建設就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全面優化城市組織的過程,從組織化的視角來認識智慧城市,可以看出社會組織化的核心人的組織化,共建是調動人的積極性最重要的渠道,動員全社會共建是實現智慧城市的捷徑。
2.改變電子政務規劃的思維方式
國內電子政務的規劃是以政府為中心推動的,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電子政務的設計模式并不宜延續到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因為電子政務是政府的服務改革,政府有更大的控制權,而智慧城市是全社會的改革,很多改革不是政府能夠直接控制的,建立社會共識,發動社會共建才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成功之路。
從電子政務建設到智慧城市建設,外部環境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變化來自于信息技術的大發展,今天高性能的智能手機已大規模普及,公眾的信息能力已極大提高,這種能力的提升極大增強公眾參與智慧城市建設的積極性,此外越來越多的企業在大數據應用與云平臺服務能力上開始大幅度超越政府,企業已開始涉足公共服務領域,企業已成為智慧城市建設不可輕視的力量,新型智慧城市必須要貫徹政企合作、政民合作的原則才能把蘊藏在社會公眾在的巨大潛力調動起來,支持智慧城市的建設。
3.公眾參與智慧城市監管的途徑
智慧城市建設在多數地區還沒有引起公眾的關注,這是不好的,智慧城市的建設效果直接與公眾的參與度相關,沒有公眾關心的智慧城市如同沒有用戶關心的產品一樣,智慧城市唯有在公眾的關注下才能成功。
公眾不關注智慧城市的因素有二,一是政府沒有充分的宣傳,未能形成社會共識,社會有共識才會配合,有共識才能投資,政府與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才能同步與配合,毋庸置疑,社會共識是智慧城市最大的無形資產。
其次是社會監督機制不完善,公眾并沒有反映意見的規范渠道,缺少公眾意見的代表人,地方人大可以完善這項工作,人大應當有專人代表公眾監督政府智慧城市方案的實施,智慧城市在公眾監督之下才能健康發展。
4.建設監管與自律平衡的智慧城市
一些政府官員把改善城市治理理解為增加監管,這是不對的,智慧城市的不是一個事事依賴政府嚴密監管的城市,而是一個居民自律、居民共管與政府監管相互配合的城市。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不是要設計一堆監管系統,而是要設計規劃更有利于居民自覺參與管理、自覺遵守秩序與公共道德的系統。
社會管理的透明化是一個大趨勢,不僅是政府官員的行為要暴露在陽光之下防止腐敗,而且要讓違反社會公德與秩序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受到社會監督,適度的透明化是促進公民自律并自覺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武器,智慧城市應當是居民高度自律的城市,自律與監管平衡是更有效的城市治理模式。
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招標篇三
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探討
0 前言
我國很多地區目前都在進行著智慧城市的實踐,然而,現有的所謂智慧城市,都只是在城市內建設的某些智慧應用,如智慧教育、智能交通等,或者只在市內實現局部的智慧園區、智慧社區等,這些應用只是一個個的信息孤島,不能實現不同應用之間的數據共享或應用穿透,距離全方位的智慧城市最多只能算作初級階段。要想實現不同智慧應用的協同和穿透,必須有一套完整的頂層設計作為指引。試想一下,在一個條塊分割的行政體系下,智慧城市推進如果沒有一個整體性的頂層設計來指導,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遭遇各自為政、數據煙囪等信息化建設的老問題,增加智慧城市建設失敗的風險。
智慧城市建設規劃涵蓋智慧醫療,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金融,智慧環保,智慧水務,智慧旅游,智慧農業,智慧園區,智慧制造,智慧能源,智慧執法,智慧環衛,智慧政務,智慧安全,智慧視頻,智慧社區,智慧建筑,智慧民生。
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8部門共同印發的《關于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也指明了方向。
《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科學制定智慧城市建設頂層設計,城市人民政府要從城市發展的戰略全局出發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設方案。方案要突出為人服務,深化重點領域智慧化應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社會服務;要明確推進信息資源共享和社會化開發利用、強化信息安全、保障信息準確可靠以及同步加強信用環境建設、完善法規標準等的具體措施;要加強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城鄉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做好統籌城鄉發展布局。
中國智慧城市建設要因地制宜,并且要將解決民生問題放在首位,要讓老百姓能夠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設帶來的生活變化。建設智慧城市,一定要做合理的頂層設計,要具有連續性,并可以根據發展需求進行補充修正,但不要重復建設,造成資源浪費。智慧城市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要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分階段按步驟逐步去實施。
智慧城市強調的更多的是在建設當中的資源共享,尤其是數據的交換共享和共用。值得一提的是,智慧城市不是一個純信息化的工程,而是與政治、經濟、社會等方方面面相關聯,這種關聯涉及多系統協同關聯,而不僅僅是某個系統內部子系統的關聯,因此,需要一個從上至下的規劃。只有在這個規劃下,智慧城市建設才能真正做到資源共享、數據交換,從而支撐城市可持續發展。我國智慧城市的宗旨
從最新出臺的 “全球十大智慧城市”,例如維也納、多倫多、巴黎、紐約、東京等城市來看,國外智慧城市的主要宗旨,是利用信息和通信技術(ict)使城市生活更加智能,基本上包括以下內容:高效利用資源,實現成本和能源節約;改進服務交付,提升生活質量;減少對環境影響,支持創新和低碳。而在我國,對智慧城市的理解應該更加豐富。通過調研匯總,我們認為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的宗旨除了國外考慮的城市生活智能、低碳環保外,還重點考慮了促進政務能力的提升、推進產業發展等方面的因素。因此,可以用6個字來概括中國智慧城市的宗旨——“強政、興業、惠民”。
在強政方面,鑒于我國的智慧城市規劃和建設都是在政府主導下進行,因此智慧城市能否提高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成為政府建設愿望的重要驅動力;同時一個充分信息化的政府在認知和管理水平上也更有能力推動智慧城市本身的建設。興業方面,住建部副部長的講話有一定代表性:“智慧城市是貫徹落實我國城鎮化戰略部署的具體任務,也是擴大內需、啟動投資、促進產業升級和轉型的新要求?!? 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這一概念原本是一個系統工程學的概念,此概念強調的是一項工程“整體理念”的具體化。就是說,要完成一項復雜工程,就要以理念一致、功能協調、結構統一、資源共享、部件標準化等系統論的方法,從全局視角出發,對項目的各個層次、要素進行統籌考慮。
對于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目前我國都還在嘗試階段,尚無發現一套成熟的頂層設計出現??傮w來說,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是一個城市戰略層面的藍圖設計,是從全方位的視角,進行智慧城市總體架構的設計,對整個架構的各個方面、各種參與力量、各種正面的促進因素和負面的限制因素進行統籌規劃和設計,力爭達到網絡、技術、產業與應用發展之間的統籌、協調,以便順利地將智慧城市向前推進,增加城市發展的紅利。
運營中心是智慧城市心臟,有助于城市做好頂層設計。
其實,地方政府對頂層規劃的理解是個逐步深入的過程。目前,地方政府在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方面還存在幾個問題:一是一些城市對頂層規劃重視程度還不夠,雖然做了頂層規劃,但實際上沒有一個強有力的領導或主體部門對城市進行深入地了解。二是重視硬件,對軟件不夠重視。尤其是,在頂層規劃上,對整體數據的獲取、加工和集成、挖掘和分析、應用等認識還不夠深入。三是,技術層面考慮得多一些,對體制機制再造和創新認識還不夠深入。
實際上,體制機制再造和創新伴隨著智慧城市的建設全過程。若對體制機制再造和創新不夠重視,很可能導致智慧城市建設的很多項目無法持續運行,比如跨部門的數據共享,若沒有很好的運行機制作支撐進行流程再造,很可能會使項目停滯不前,數據無法得到及時更新。另外,政府投資模式的創新也伴隨著智慧城市的建設,應該納入頂層設計中。智慧城市建設是一把手工程,需要根據每個城市特點,做好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成立智慧城市運營中心,做好組織實施。建議智慧城市主管領導牽頭,成立智慧城市運營中心(scoc),并任命智慧城市首席運營官。智慧城市首席運營官全面負責智慧城市運營中心管理辦公室的工作,智慧城市運營中心管理辦公室下設“城市it運維中心”、“大數據中心”、“城市運行監控與指揮中心”和“智慧服務中心”。
智慧城市運營中心是智慧城市的心臟,職能是參與和審核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規劃和審核各行業信息化發展總體目標、框架、任務、運營管理機制等;相關政策法規與標準的制定;負責城市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城市運行的集中監控。更重要的是促進面向社會的大數據開放應用。
“智慧服務中心”則包含面向公眾生活的智慧服務平臺、開放給企業的應用服務平臺、政企合作的大數據交易平臺及運營公司。智慧服務中心將促進政府治理模式從管理走向服務,傳統的政府it信息化架構將被“云-端”互動的智慧城市所取代。
本文主要從以下4個方面論述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
a)以體制機制為保障,營造和諧發展氛圍。b)以云平臺為統領,牽引分布式智慧應用。c)以基礎設施為依托,打造智慧城市根基。d)以先進技術為支撐,實現數據穿透和挖掘。
2.1 以體制機制為保障,營造和諧發展氛圍
智慧城市的創建首先需要從城市的體制機制層面提供根本的保障,只有完善的管理機制,才能保障又好又快地建設智慧城市,才能營造和諧的智慧城市發展環境。智慧城市的發展環境主要包括適當的規范體系和評估體系、良好的信息安全體系以及和諧的智慧城市發展氛圍。
2.1.1 智慧城市的生態環境概述
智慧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是一個復雜而漫長的征程,它涉及到政府的相關部門,涉及到移動、聯通、電信及廣電等運營商,還涉及到國內外大量的硬件設備供應商、應用軟件開發商、各種系統集成商以及相關的代維、渠道合作伙伴等等。在這個龐雜的生態環境里(如圖1),各個合作伙伴都有不同的訴求或利益,如何統籌、協調管理好相關的合作伙伴,使智慧城市的打造能夠有序進行,是必須首先考慮的問題。
政府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主體,應該負起這個責任。而我國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現實狀況是,項目建設多頭管理,包括發改委、經信委或科技主管部門等,都在推動智慧城市建設的不同項目。由于缺乏統一的主管部門,造成智慧城市頂層設計主體的缺失。因此在機制方面,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政府要指定或組建統一的智慧城市主管部門,形成統籌智慧城市人、財、物、事的管理體制。只有這樣,才可能達到網絡、產業與應用發展之間的協同并進,營造良好的智慧城市發展氛圍。
2.1.2 規范體系和評估體系
規范體系的建設是智慧城市實現信息共享和應用協同的基礎,只有統一的且兼容性良好的規范體系作為標準,如良好兼容性的接口標準、統一的目錄體系等,才能在各個智慧應用系統之上基于云平臺搭建資源共享與交換中心,促進不同部門或行業之間的信息和應用穿透,推動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
規范體系由總體標準和管理規范組成??傮w標準包括術語框架和法律法規;管理規范包括質量管理體系規范、軟件研制能力成熟度規范和軟件項目管理規范等。智慧城市規范體系的制訂,要依照《規范體系表編制原則和要求》(gb/t 13016-2009)中的有關規定,注重總體的分類合理和結構科學。既要注重與現行信息技術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際標準的相互銜接,又要充分考慮智慧城市信息系統不斷發展對標準提出的更新、擴展和延伸的要求。
另外,評估或考評體系也是智慧城市必不可少的部分。評估最主要的作用是用來測評智慧城市相關項目的目標實現度以及所產生的延伸效應。評估維度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礎、組織提升、公共效益和公眾滿意等方面。目前不少城市也在進行著這方面的嘗試。
2.1.3 信息安全體系
智慧城市實現了各行各業各類數據資源的集中和充分共享,同時也帶來了數據安全的風險,因此必須樹立安全為本的觀念,設立信息安全體系,設置信息安全的機構和隊伍,充分考慮可能受到的干擾和攻擊等因素,尋找智慧城市系統的安全參數和平衡點,實現對信息安全管理和應用。
信息安全體系應該以信息安全策略來統領(如圖2)。以信息安全制度作保障,利用先進的安全技術作為支撐,例如設置信息加固和容災系統,保證信息的安全可靠。
2.2 以云平臺為統領,牽引分布式智慧應用
智慧城市的總體架構不完全統一,每個城市根據自己情況會有所差異。一般來說,其整體架構包括:感知層、基礎能力層、服務框架層和業務運營層,如圖3。
a)感知層:主要利用物聯網,在城市基礎設施上設置傳感器或監控器,組成感知網,采集城市基礎數據,激活現有城市部件和生產生活功能部件。
b)基礎能力層:主要采用云計算技術,設置云平臺,通過計算資源池、存儲資源池等提供基礎支撐能力,為上層服務提供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另外,感知層采集的信息需要通過有線、無線的網絡資源池向云平臺傳送。
c)服務框架層:為相關應用提供最小服務顆粒,如支付服務、位置服務、終端服務等。通過標準服務接口,實現服務能力組裝,同時為開發者提供開發環境和相應的服務支持。
d)業務運營層:包括民生、產業、政務、城市管理等各個領域的業務部署,實現智慧應用及業務展現。本層的各個智慧應用子系統一般分布設置于城市的各個行業或部門。
從上述的總體架構可知,智慧城市的打造需要設置統一的、強有力的計算資源池、存儲資源池等,為上層應用提供服務,這些資源池最好的實現方法就是云平臺。云平臺存儲城市運行中方方面面的海量數據,并對數據進行篩選、歸類、分析,同時為上層各種智慧應用提供快速、專家式的響應。智慧城市要需要以云平臺作為統領,相關的智慧應用如智慧政務、智慧教育、智慧能源、智慧食品安全、智慧公共安全、智慧環保、智慧醫療、智慧交通等應用可在業務運營層面根據需求的輕重緩急分步分批建設,設置在云平臺下。通過這樣的分層建設,達到平臺能力及應用的可成長、可擴充系統框架。
2.3 以基礎設施為依托,打造智慧城市根基
這里所說的基礎設施主要指信息基礎設施。智慧城市需要感知城市每個角落發生的事件或狀況,并且需要及時將這些感知的信息傳送到云平臺,這就需要以遍布城市的有線、無線網絡基礎設施為依托。智慧城市涉及的基礎設施主要有:
a)感知基礎設施:主要指物聯網,通過射頻識別(rfid)、視頻和移動終端等手段,采集城市基礎數據,為智慧城市提供智能化、泛在化的信息感知。
b)網絡基礎設施:主要指目前移動、聯通、電信和廣電運營商建設的“無線城市”、“城市光網”、“三網融合”等的網絡設施,包括3g、lte、wi-fi、超寬帶等網絡或技術,形成固定和移動的通信網絡。
c)云平臺基礎設施:主要指城市的云計算中心、idc數據中心以及政府、行業的云平臺,為智慧城市提供強有力的計算、分析和存儲能力。
只有這些有線、無線基礎設施對城市實現了良好的覆蓋和通達,智慧城市才能具備感知城市的基礎。
2.4 以先進技術為支撐,實現數據穿透和挖掘
智慧城市的打造是一項創新性的工作,幾乎囊括了目前出現的所有先進通信、信息新技術或應用。而其關鍵主要有四項: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各種技術或應用描述如表1。
隨著智慧城市的發展,新的信息技術還會不斷涌現,這些新技術將從不同角度豐富我們的智慧城市。結束語
以上主要從4個方面對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進行了總體的探討,對于每個城市來說,應在充分借鑒國內外相關頂層設計方法論的基礎上,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智慧城市頂層設計。
另外,為了更好實現智慧城市惠民的宗旨,政府應積極開展宣傳或培訓,提升市民感知性,營造智慧城市氛圍,例如積極舉辦各類宣傳推廣活動,充分盤點總結智慧城市建設階段性成果,降低智慧應用的學習門檻,幫助市民更多地了解、體驗和參與到智慧城市實踐中來。多形式、多渠道長期性征集各方建議,提升互動性,激發民眾創造性,形成全社會支持智慧城市建設的良好氣氛。通過普及讓市民們對智慧城市的生活產生向往,在使用中老百姓才會提出更多的需求,使得智慧城市真正服務于市民,呼應社會對智慧城市不同階段、不同層次、不同方面的訴求,真正使人民共享智慧城市的成果。
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招標篇四
河姆渡探討智慧城市頂層的設計
核心提示:智慧城市概念一經推出就吸引了無數人的眼球,城市管理者躍躍欲試,紛紛展開試驗性的研究和實踐;市民們也備加期待,希望體驗到前所未有的全新的城市生活,所以怎樣建設智慧城市成為了熱點話題。由于智慧城市建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統、技術和應用的整合,以便建立統一的平臺,共享資源和信息,因此頂層設計概念隨之浮出水面,對于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的概念、目的和內容做初步探討。1 前言
(1)智慧城市的概念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越來越多的人涌入城市,給城市管理者和建設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之城市信息化和數字化技術的推陳出新,智慧城市概念就應運而生。所謂智慧城市,就是把新一代信息技術充分運用在城市的各行各業之中的基于知識社會下一代創新的城市信息化高級形態,也就是把城市里分散的、孤立的信息化系統、物聯網系統整合,提升為一個具有協同能力和調控能力的有機整體。
(2)智慧城市涵蓋內容
智慧城市是前所未有的、開創性的,同時也是具有挑戰性的新產物,它是以互聯網、物聯網、電信網、廣電網、無線寬帶網等網絡的多樣化組合為基礎,更加廣泛深入地推進基礎性與應用型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和各類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形成的技術集成、綜合應用、高端發展的網絡化、信息化、智能化和現代化城市,是以智慧技術、智慧產業、智慧人文、智慧服務、智慧管理、智慧生活等為重要內容的城市發展的新模式。
智慧城市的應用也可以體現在各個方面,例如智慧交通、智慧醫療、智能電網、智慧物流、智慧環保、智慧能源、智慧氣象、智慧企業、智慧銀行、智慧政務、智慧家庭、智慧社區、智慧學校、智慧建筑、智能樓宇、智慧農業等諸多方面。
(3)智慧城市建設需要頂層設計
智慧城市涵蓋的技術也是多方面的,當如此多樣化的技術、系統和應用整合時,要面臨很多復雜的問題,須從全局對系統建設的各方面、各層次、各要素進行統籌考慮,所以我們提出了頂層設計的理念。就是以頂層設計方法來和諧各種關系,制定正確的戰略、路徑和目標,精確量化城市動態,實現城市的精細化管理和低碳高效運行,在城市化進程中實現包容性增長和可持續發展,達成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相通相依,協調一致,和諧共處。2 探討智慧城市頂層設計
2.1 頂層設計概念
頂層設計這一概念原本是一個系統工程學的概念,此概念強調的是一項工程“整體理念”的具體化。1969年,尼克勞斯?沃斯(niklaus wirth)提出采用“自頂向下逐步求精、分而治之”的原則進行大型程序的設計。即從需要解決的問題出發,自頂向下將復雜問題逐步分解成一個個相對獨立的子問題,每個子問題可以再進一步分解,直到問題容易地解決。
2.2 頂層設計目的
也就是說,要完成一項復雜工程,就要以理念一致、功能協調、結構統一、資源共享、部件標準化等系統論的方法,從全局視角出發,對項目的各個層次、要素進行統籌考慮。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根植于對城市本身的解構和系統性、模型化的重新組合之上,是針對某個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設,從全局的視角出發,進行整體架構的設計,對整個架構的各個方面、各個層次、各種參與力量、各種正面的促進因素和負面的限制因素進行統籌考慮和設計。
2.3 頂層設計內容
頂層設計是指運用系統論的方法,從全局的角度,對大型復雜系統建設的各方面、各層次、各要素統籌規劃,以集中有效資源,實現結構上的優化,功能上的協調,資源上的整合等目標。頂層設計的主要內容包括:整體需求分析、系統架構設計、業務架構設計、信息架構設計、技術架構設計以及標準體系設計等。
(1)整體需求分析 首先是整體需求分析,智慧城市頂層設計具有頂層決定性的特點,頂層設計是自上而下展開的設計方法,核心理念與目標都源自頂層,頂層決定底層,高端決定低端。所以在頂層設計前期,要充分了解城市現狀和整體發展需求,例如信息資源有哪些,要新建哪些,新、舊資源之間的關系如何處理和利用;城市發展主要的訴求點是什么,像智慧南京的頂層設計中就充分的考慮了信息共享來支撐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和電子事務。
具體來說,是關系到城市主要功能需求有能夠給市民提供一個高質量生活服務的公共安全、健康和教育的組織系統;對于企業和市民的政策、管理的政務系統;為市民和組織提供的安全高效、暢通發達的交通系統;共享信息和溝通的通訊系統;水和能源等公共設施系統。當然還有像旅游、娛樂等服務功能的需求等。
(2)架構設計
其次是架構設計,包括系統架構、業務架構、信息架構和技術架構。在架構設計中,應遵循統一的管理和技術標準,統一的目錄體系,良好兼容性的接口標準,實現信息共享和應用;強調設計對象內部要素之間圍繞核心目標的關聯性、匹配度和有機的銜接,實現系統各部分互聯互通、功能協調、資源共享;架構設計要極具可操作性,通過頂層設計充分實現規劃的預期目標,以設計促進實施,進而將業務提升作為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的根本出發點。
智慧城市架構設計必須以資源共享為基礎。在執行層面應以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體系和資源目錄體系為指引,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與復用。信息系統支撐下的城市管理和服務部門業務運作狀況是通過信息系統中的信息和數據反映出來的,智慧城市架構設計應能夠指導一是信息分類,二是與業務架構相結合的信息內容和信息流,三是數據的采集、存儲、轉換、發布和傳輸,四是數據庫的設計和使用等內容。
(3)標準體系設計
第三是標準體系設計,目前,由郭理橋主編的《中國智慧城市標準體系研究報告》已經于2013年7月出版,其中詳細闡述了智慧城市標準體系設計和評價標準,為智慧城市建設的標準體系提供了非常有意義的指導。標準體系設計提供了智慧城市的一些標準模塊,可以供各個城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建設,所以當一個城市進行頂層設計時,必須以業務需求為導向,選擇適合自己現狀和發展需求進行規劃和整合。
智慧城市建設的基本目標是提升效能、建設服務型的城市管理,而城市管理和服務部門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推手,所以將這些部門的績效考核作為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的檢驗標準。圍繞以公眾、企業等服務對象為中心,關注用戶收益、拓寬服務范圍、提高服務質量,實現服務的及時性、響應性和可訪問性等的績效改進。績效考核是一套績效評估的標準框架,能夠幫助政務部門確保各政務部門從戰略高度更好地管理業務,根據評估標準合理高效地開展智慧城市建設。3 總結
智慧城市最重要的理念,不能以行政區劃或者部門利益的觀點來建設,滿足某一方的利益或者需求,而是要打破行政界限,打破部門壁壘,建設一個公共平臺,讓大家都能公平的分享社會發展所帶來的紅利。因此各自為政、關門建設、產生大量的信息孤島、亂建基礎設施的情況要運用頂層設計這個環節應盡量避免。
在智慧城市頂層設計中需要重點關注三個方面的問題(見下表):首先是核心技術有待突破,特別是智能識別、移動計算、信息融合、云計算及信息的互通互聯等。其次,發展動力要素分析了解不夠,如在城市人口、城市資源、城市環境、城市能源、城市交通、城市民生、城市經濟等方面。最后是智慧城市建設理念有待統一。
為了更好實現智慧城市惠民的宗旨,政府應積極開展宣傳或培訓,提升市民感知性,營造智慧城市氛圍,例如積極舉辦各類宣傳推廣活動,充分盤點總結智慧城市建設階段性成果,降低智慧應用的學習門檻,幫助市民更多地了解、體驗和參與到智慧城市實踐中來。
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招標篇五
高艷麗:智慧城市頂層設計亟待改進
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有超過300個城市提出建設智慧城市。他們在建設之初,也紛紛啟動智慧城市頂層設計。頂層設計系統描繪了智慧城市的藍圖和實施路徑,對智慧城市的統籌發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筆者在智慧城市總體規劃多年實踐的基礎上,對當前智慧城市頂層設計存在的短板與誤區進行剖析,旨在拋磚引玉,喚起業界共同思考,促進智慧與城市的深度融合,使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真正發揮指導作用。
三大癥結或為智慧城市發展埋下“地雷”
筆者認為,目前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存在三大癥結,這將對智慧城市的快速健康發展形成很大阻礙。
技術驅動特征明顯
智慧與城市脫節
只見智慧,不見城市。把時下流行的先進的信息技術都加載到城市之上,包括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sdn(自防御網絡)等等,但基本上都是信息采集、信息處理以及信息服務的套路,沒有實現信息技術與城市各功能模塊的深度融合,浮于表面,解決不了深層次的矛盾,缺乏吸引力,民眾感覺不到智慧,感覺不到生活的變化。一個城市是否智慧,不在于技術是否先進,而在于是否恰到好處,解決了什么實際問題。
城市是一個巨大而復雜的系統,城市生存和發展依賴三種基礎設施,支撐城市中順利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工程性基礎設施一般指能源系統、給排水系統、交通系統、通信系統、環境系統、防災系統等設施。社會性基礎設施則指行政管理、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商業服務、金融保險、社會福利等設施。綠色生態基礎設施由城市中可以發揮調節空氣質量、水質、微氣候以及管理能量資源等功能的自然及人工系統和元素組成,包括林地、開放空間、草地與公園以及河流廊道等。除了基礎設施以外,還有配套的運行機制和管理系統,這些構成了城市龐大的功能服務體系。目前的智慧城市規劃并沒有觸及到城市這些基礎設施和服務的靈魂,沒能使這些元素從機理上、功能上有明顯的改善,所謂的智慧化提升太平面化,大部分停留在狀態的監控以及價值不高的信息服務。例如:智能交通的應用主要是通過采集道路的交通流量信息,給居民提供出行參考的信息服務,交通路網的優化、多式聯運的智能接駁,甚至綜合交通樞紐的信息樞紐地位都沒有涉及或受到重視。在環境方面,有關部門通過一些傳感器進行重點地區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指數監測,然后向公眾推送信息或提供相關查詢,對環境質量本身沒有任何提升和改善,應用層次很膚淺。如果從改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和運行機制入手,進行智慧化方案的總體設計,使這些要素產生的微氣候系統對城市有明顯的影響力,智慧城市才能真正體現出價值。
規劃相對主觀
與周圍環境缺乏融合一般來說,智慧城市頂層設計對于所在城市的戰略定位、城市特色、資源條件、人口構成、支柱產業等等都有比較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礎上制定的目標和建設計劃也較具有針對性。但問題是只就城市論城市,制約條件與邊界條件考慮較少,規劃設計偏于主觀?,F代社會流動性很大,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在城市與城市之間、城市與所屬區域之間,乃至境內與境外之間頻繁流動,城市只有與周圍的環境有效地融合,才能更好更快地發展。智慧城市與周邊信息化環境的融合主要在于幾個方面:一是網絡基礎設施的對接,保證全程全網一致性的傳輸質量和安全性要求;二是區域內融合的信息與數據從規模和質量上遠比一個城市內的信息融合更有開發利用的價值;三是應用系統間的融合,如相鄰城市智能交通基礎設施和交通信息的對接,物流標識和物流系統的對接;四是配套機制的融合,如認證系統和征信系統的互認,為城市與周邊的經貿合作提供支撐。
智慧城市與周邊地區信息化環境的融合,關系到區域戰略目標的總體實現,也關系到智慧城市的可操作性和持久性。無論哪個城市的智慧系統,都不可能始終獨立,否則可能根本發揮不了作用,甚至可能推倒重來。
重硬輕軟實施難度大
目前的智慧城市規劃也好,設計也好,基本都偏重技術架構,講求技術先進、功能全面、性能高超。硬環境描述得比較清楚,但在軟環境方面,比如制度、環境、配套機制、政策措施、商業模式往往語焉不詳,而沒有軟環境的支撐很可能會走傳統信息化的老路子,達不到智慧城市的高度。要把軟環境說清楚,必須對城市的功能服務體系有透徹的了解,對政府的治理體制、城市的運行管理機制、社會事業服務的機制有著深入的把握,對于現有城市管理與服務的弊端有著清晰的認識,對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分工與利益訴求有著深刻的洞察。而這些,恰恰是信息通信從業者的短板,缺乏對政府治理體系的認知和經歷,捕捉不到體制機制的關鍵問題,提出的保障措施和推進策略難以切中關鍵,資源集約、信息共享、應用協同等這些智慧城市的核心價值就難以實現。
從三方面改進智慧城市頂層設計
筆者認為,政府部門可以嘗試從以下三個方面對智慧城市頂層設計進行改進。
面向城市功能服務體系
全面分析需求
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分為宏觀與微觀兩個層面。宏觀層面,一是加強現代城市發展方向與管理模式變化的趨勢分析,探尋城市未來的形態和公眾需求的蛻變。二是從城市的發展戰略目標、城市定位、產業定位、人文特色著手,深入分析社會民生、城市管理、產業經濟對于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的訴求。如沿海特區城市與內陸經濟欠發達中等城市、資源驅動型城市與生態脆弱型城市,智慧城市建設的側重點不同,智慧的品質與層次要求也相去甚遠。
微觀層面,面向城市的基礎設施管理和城市功能服務,在明晰城市各功能模塊自身能力演進的基礎上,分析信息化對各功能模塊的嵌入式提升作用。除了信息技術本身,要對城市發展中遇到的關鍵問題具有深入的了解,如城市土地資源的有效整合、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利用、城市水利建設、城市交通建設、城市能源供給等等。對城市基礎設施進行統籌管理、保障基礎設施高效安全運行是智慧城市不可或缺的內容,要深入了解城市基礎設施的部署方式和運行機理?;A設施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暖氣和太陽能等能源設施,自來水廠、供水管網、排水和污水處理等供排水設施,航空、鐵路、航運、長途汽車和高速公路等對外交通設施,道路、橋梁、隧道、地鐵、輕軌高架、公共交通、出租汽車、停車場、輪渡等對內交通設施,郵政、電報、固定電話、移動電話、互聯網、廣播電視等郵電通信設施,園林綠化、垃圾收集與處理、污染治理等環保設施,消防、防汛、防震、防臺風、防風沙、防地面沉降、防空等防災設施。還要熟悉提供城市功能服務的各種組織機構及其業務流程,包括公安、政法等制度保障機構以及環保、城管、商業和飲食服務業、金融保險機構、住宅和公用事業、公共交通、運輸和通信機構、教育和保健機構、文化和體育機構等等。只有與城市的基礎性功能緊密融合,進行智慧城市的總體方案設計,才能使民眾真正體會到智慧城市的魅力。
創新推動
管理建設運營模式變革
智慧城市是把城市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來考慮,以人為本,進行城市各類資源的靈活調度與配置。這是一個質的飛躍,需要打破原來的管理服務模式。目前來看,技術方面并不存在障礙,但是體制機制的桎梏根深蒂固,意識習慣的轉變最為困難。解決智慧城市的共享與協同問題,最有效的還是法律法規手段。政策法律體系必須打破原來單一的、單向的、靜態的治理思路,大膽變革、勇于創新,為城市的智慧建設和運行保駕護航。有條件的地區可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權,通過立法,推動城市級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科學合理的建設模式以及建成后的運營模式,是智慧城市成功實現的重要保障。在一個消費升級和公共服務需求迅速擴張的服務型社會,僅靠政府和政府指定的少數服務商進行單打獨斗的時代早已過去,服務平臺化以及全社會共同參與,重構城市的公共服務與治理體系,是今后的發展方向。因此,在實施層面,應把智慧城市工程的總包、分包做一個全盤設計,除了政府核心資源和核心系統,其他工程最大限度地交給市場。在資金來源上,可以考慮以市政建設債券等方式進行融資,有效利用民間資本,共謀智慧城市建設事業。
效能目標
比建設目標更重要
另外,在目標設計方面,智慧城市規劃不僅要提出智慧城市的建設目標,更重要的是要提出實現的效能目標。對于城市中的各功能模塊,要明確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的階段性目標,做到層次清晰,推進有序。
在制定規劃時,要加強與周邊城市信息化的結合,廣聚周邊的智慧城市建設經驗,善用周邊已有的信息和平臺資源,減少重復建設。在信息層面做到積極地開放共享,業務系統積極地互通和協同,配套機制層面做到積極配合與對接。
在安全方面,目前大多數智慧城市的安全方案設計還是傳統的思路,不符合未來城市發展的要求。未來的方向,一定是從分散的安全保障機制向集中的安全保障體系轉變,技術的硬保障與體制的軟保障并舉,安全評估與城市級聯動機制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