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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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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5篇)
時間:2023-01-11 07:22:43     小編:zdfb

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篇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區扶貧工作部署和要求,堅定不移履行好脫貧攻堅政治責任,堅決如期打贏交通脫貧攻堅戰,確保小康路上不讓任何一個貧困地區因交通而掉隊,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區扶貧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保障貧困群眾享有交通運輸基本公共服務為目標,加快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建成外通內聯、通村暢鎮、客車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運輸網絡,著力改善貧困地區發展條件,為貧困地區整體脫貧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交通運輸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循序推進。從全區農村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出行需要的實際出發,堅持與城鎮化發展要求相協調,與特色產業發展、農村物流等相結合,有步驟、有重點、有目標地分步實施。

(二)突出重點,提升能力。堅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運輸精準扶貧能力和水平擺在突出位置,扎實推進貧困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加快全區交通運輸扶貧攻堅步伐。

(三)合力推進,務求實效。充分發揮各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制定優惠政策,加大資金投入,開展結對幫扶,優化發展環境,形成發展合力,扎實推進交通運輸精準扶貧工作取得實效。

三、目標任務

(一)貫徹落實“四好農村路”建設實施意見。按照區委、區政府制定出臺的《大力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實施意見》和《農村公路擴面延伸工程實施方案》、《農村公路路長制工程實施方案》、《農村公路養護水平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農村運輸通達工程實施方案》,科學擬定建設等級、標準和規模,合理安排建設計劃,保障廣大農民便捷出行。

(二)加快推進貧困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堅持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加快貧困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2019 年建成邊緣村、貧困村道路及其他村道路建設 420 公里,2020年建成邊緣村、貧困村道路及其他村道路建設 380 公里,補齊貧困地區交通基礎設施短板,打通“斷頭路”、“瓶頸路”,補齊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環路”,建設一批“產業路”,全面改善貧困地區路網結構,提升貧困地區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

(三)全面提升貧困地區公路管養水平。一是全面構建農村公路三級路長制體系,大力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協調解決農村公路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不斷提升農村公路管理服務水平。二是不斷完善農村公路二級監管機制,健全區級、鎮街二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實現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晰、運轉正常、管理規范”目標。三是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專業化、標準化“三化”進程,實行多元化社會化養護。四是堅持“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綠色生態、創新驅動”原則,統籌城鄉綠化和美麗鄉村建設,大力創建品質示范路,更好地滿足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四)加快推進農村運輸通達工程建設。聚焦農村綜合運輸網絡節點不暢問題,補齊農村綜合站場建設短板,加快推進 1 個區級農村物流中心、15 個農村綜合運輸服務中心和 3 個農村客運服務中心建設。因地制宜推進建制村通客車工作,確保到 2020 年具備條件的較大自然村通客車率達到 100%,在城鎮化水平較高地區推進農村客運公交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鎮域內發展鎮村公交。優化城鄉客運運輸組織,城鄉道路客運經營主體實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運營。加大交通運輸支持鄉村旅游發展力度,積極拓展“運游一體”服務。

(五)扎實做好交通運輸系統定點幫扶工作。圍繞幫扶村唐田鎮尚書村、秋江街道萬寶村和東埂村實際情況,制定《“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幫扶工作計劃》和具體脫貧計劃,明確發展目標和脫貧路徑。堅持一對一、點對點,每月至少一次開展走訪調研活動,切實幫助解決貧困戶生產生活、居住、就學、就醫等實際困難,實施精準脫貧。進一步深化與幫扶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各領導班子的溝通和交流,共同推動黨組織建設制度化和規范化,提高村級黨組織服務基層、服務群眾能力,促進村兩委班子執政能力水平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督導檢查機制。成立以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脫貧攻堅中的組織、督導、宣傳等工作,形成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同時,建立督導檢查機制,強化對脫貧攻堅工作的督查督辦,及時通報工作開展落實情況,對發現的問題以臺賬形式進行整改銷號,對整改不力,推進緩慢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責任。

(二)聚焦突出問題,完善道路建設機制。針對農村公路通達深度不夠,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長效機制尚不健全,“重建輕養”,“暢返不暢”的問題,積極爭取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對我區農村公路建設的支持力度,強化對公路建設監管力度。嚴格執行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支持政策、招投標、施工管理、質量監管、資金使用、工程驗收“七公開”制度,同時將各部門投資的農村公路統一納入監管范圍,切實抓好工程質量安全,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確保質量可控、群眾滿意。

(三)加強宣傳引導,切實提高扶貧成效。充分發揮示范帶動和引導作用,強化正向激勵,營造以交通運輸扶貧成果助推脫貧攻堅工作的輿論氛圍,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幸福感。

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篇二

落實精準扶貧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

中央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12月18日印發的《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對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了全面落實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加快脫貧致富步伐,結合六郎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總書記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增加農民收入為核心,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按照“精準識別、精準扶貧、精準管理”的原則,精準鎖定貧困村、貧困戶,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二、主要內容及措施

(一)精準識別貧困村、貧困戶。

1、明確貧困村識別標準及程序。

標準:(1)農民人均純收入低于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60%的;(2)固定集體經濟收入低于2萬元的;(3)貧困戶占全村總戶數比例達33%以上的;

程序:村委會申請,鄉政府審核,縣扶貧辦審批。

2、明確貧困戶的識別標準和程序。

標準:(1)農民人均純收入低于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33%的;

(2)嚴重危房或無房住的;(3)無勞動能力的;(4)生存條件極差的(不通水,不通電和不通路的);(5)生產資料極度缺乏的(人均耕地低于0.5畝)。

程序: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按照農戶申請、入戶調查、村民代表評議、組內公示、村審核、鄉審核、村級公示、錄入匯總、督查核查等九步工作法評定貧困對象。(1)農戶申請。農戶對照貧困戶的識別標準進行自測,符合條件的填寫貧困戶申請書,填寫完畢后由村民小組長統一收集。(2)入戶核查。村“兩委”組織成立調查小組進村入戶,對貧困戶申請對象開展調查。(3)小組評議。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開村民小組代表會(7-10名參加),對申請農戶逐戶審核評議。(4)組內公示。在群眾集中地方公示七天。(5)兩委審核。村 “兩委”召開黨員和村民代表大會,通過“一會兩票”的形式進行票決審核。(6)鄉級審核。鄉分管領導和駐村領導、駐村干部逐戶審核。(7)二輪公示。經村、鄉兩級審核后將貧困戶名單反饋到村,進行第二輪公示。(8)數據錄入。將調查表上報到鄉,由鄉組織錄入。(9)督查抽查。對弄虛作假、存在嚴重問題的村,核實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精準幫扶貧困村、貧困戶。堅持精準扶貧,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分類施策,采取專項扶貧措施使其得到直接有效扶持,提高扶貧瞄準精準度;對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長年困難的農村人口通過低保、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存生活,實現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通過精準幫扶,貧困戶實現脫貧目標:(1)人均純收入由占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3%提高至55%以上;(2)住房問題得到解決;(3)生存生活有保障;(4)家庭子女不因貧困而失學;(5)看得起病。貧困村實現脫貧目標:(1)有固定的“五務合一”陣地;(2)有1-2項主導產業;(3)農民民人均純收入由全省60上升至80%以上;(4)集體固定經濟收入達到3萬元以上;(5)貧困戶比例由33%降低至20%以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堅持“五個到村到戶”

1、產業扶持到村到戶。根據群眾意愿選擇項目,實行規劃到村、項目到戶、增收到人,加快形成一批產業專業村、專業戶,把扶貧資金真正落實到每村每戶的產業項目上。加強財政貼息貸款管理,重點扶持促進貧困戶就業、帶動貧困戶增收的產業化扶貧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和產業基地建設;創新小額貸款管理與使用方式,降低貸款門檻,解決貧困戶發展生產籌資難問題。

2、技能培訓到村到戶。抓好農村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著力培養貧困地區農村特色產業示范帶頭人、科技種植養殖能手、農民經紀人。

3、扶貧搬遷到村到戶。結合新型城鎮化和農村社區建設,積極整合扶貧搬遷、生態移民、危房改造、庫區移民等項目,堅持農民自愿、先易后難、突出重點的原則,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結合,視家庭收入情況、人員構成,合理確定面積和資金投入,逐村逐戶建立檔案,確保每一戶搬遷群眾都“搬得出、留得住、能就業、有保障”。

4、基礎設施到村到戶。實施水、路、電、氣、房和優美環境“六到農家”工程,特別是對無房住,無水吃和無路行的農戶,積極整合資金,解決其住房、吃水和出行問題。

5、社會保障到村到戶。對不具備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納入五保、低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民政部門負責兜底,并安排低保資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精準管理貧困村、貧困戶。

建立貧困動態監測制度。進一步完善扶貧開發統計與貧困監測制度,不斷規范貧困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饋工作,更加及時客觀反映貧困狀況、變化趨勢和扶貧開發工作成效,對貧困人口實行動態管理,對脫貧戶及時退出,對應該扶貧的對象及時納入。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鄉黨委、政府成立以黨委副書記、鄉長任組長,分管扶貧開發工作的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的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辦,彭聘成同志負責具體辦公。進一步強化基層組織和村級領導班子建設。

2、加強宣傳動員。采取座談會、走訪等形式大力宣傳精準扶貧工作,使精準扶貧各項政策措施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爭取廣大群眾對此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激發群眾自覺參與的熱情,不斷改變貧困落后面貌。

3、嚴格項目資金監管。嚴格落實扶貧搬遷實名制、雨露計劃直補到戶制,落實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定期對扶貧項目實施和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規范運行。

附:

1、貧困戶申請書;

2、貧困農戶調查登記表;

3、村貧困戶評議審核情況公示;

4、村貧困戶統計匯總表。

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篇三

【篇一】

根據市扶貧辦的要求,我鎮對20**年的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1、領導重視。鎮政府高度重視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鎮長為副組長,農業辦、財政所、民政科、經管站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工作督導檢查。抽調人員專門負責這項工作,特別是要組織機關包村干部進村入戶,在每個村成立3-5人的工作班子,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抓好這項工作。

2、組織培訓。我鎮按貧困發生率4.5%的比例進行識別,我鎮的貧困人口數為3377人,將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到行政村。召開了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專題會議,開展業務培訓工作,把貧困戶識別的目標任務、工作要求、具體方法等作為培訓的重點內容。把培訓重點放在鎮包村機關干部、村干部兩級,確保有一支工作隊伍、每個村都有明白人,確保精準識別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3、農戶申請。把精準識別的相關政策宣傳到每個行政村和每個農戶,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向各村宣傳貧困村申請條件和工作流程。廣泛組織發動農戶自愿申請,確保符合條件的貧困戶全部納入識別范圍。各行政村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和村級組織充分討論基礎上,自愿提出申請,報鎮人民政府審核,形成貧困村初選名單。

4、入戶調查。農戶提出申請后,由鎮機關包村干部會同村委會開展入戶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剔除,篩選出貧困戶初選名單。

5、民主評議。對貧困戶初選名單,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民主評議留有詳細的會議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發言記錄、評選過程等內容。最后,根據評議結果,經村兩委集體研究,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駐村第一書記(或包村干部)核實簽字后,確定貧困戶入選名單。

6、公示公告。先將入選名單在貧困戶所在的行政村進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鎮人民政府審核,確定出全鎮貧困戶名單,并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為7天);第二次公示無異議后,匯總后報市農村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辦公室復審,復審后進行公告(公告期為5天)。

7、建檔立卡。由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單位,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貧困戶登記表,并錄入貧困戶信息庫。

二、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過程中,我們雖然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由于全鎮有83個行政村,在貧困戶登記表的收取過程中,存在部分戶主只填寫了戶主信息,沒有填寫家庭成員信息,最后統計的貧困戶人口數為3278人,導致與市扶貧辦下達的貧困戶人口數3377人少99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主要做好以下兩點:

1、核對各村上報的公示名單和貧困戶登記表名單信息,將遺漏的貧困戶人口數進行核實存檔,以備以備下步改正

2、上報的采集信息存在身份證號碼不準確、銀行賬戶漏填或不準確、填報信息不完整等問題。仔細核對上報信息,列出信息填報存在錯誤的戶,以備下步改正。

【篇二】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市惠民辦、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的具體要求,我站在認真做好全市采供血保障工作的同時,結合實際,采取資金扶持與衛生幫扶相結合的辦法,扎實有效地開展了各項工作,圓滿完成了幫扶目標任務。現對照《關于明確市級部門20xx年扶貧工作績效考核重點督辦事項及印發廣安市扶貧工作目標考核評分細則的通知》(x扶貧移民〔20xx〕50號)要求,對專項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查,自查得分100分,自查情況具體如下:

一、履行市兩個扶貧規劃重要政策措施分工職責到位

扶貧工作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我站嚴格履行市兩個扶貧規劃重要政策,采取切實有效的幫扶措施,把扶貧工作納入了全站精神文明建設重要內容,并確定由主要領導直接負責,支部、工青婦等直接參與,辦公室統籌協調活動開展并負責加強與幫扶的崇望鄉白廟村村支兩委的工作聯系。同時,全站還明確了各黨員干部的幫扶目標責任,落實了幫扶經費,確保扶貧工作有安排、有計劃地進行。

二、結合自身職能和行業特點為幫扶村辦實事

為使扶貧工作落到實處,我站結合自身職能職責和行業特色,緊緊圍繞健康是人生最大的財富等民眾最關切、最現實的工作思路,重點開展了衛生保健和生活保障等2個方面的幫扶。一是組織醫護人員到白廟村開展送醫送藥送健康活動,為村民測血壓、查血型、篩查傳染病、指導合理用藥、養生防病等;二是為該村農村書屋贈閱一份20xx的《健康導報》報紙;三是為該村10戶特困家庭捐贈了價值20xx元的生產生活物資。

三、開展結對幫扶,開展上門送溫暖活動

為鞏固并擴大幫扶成果,我站積極動員廣大干部職工參與扶貧濟困活動。一是3月20日,站主任張勇、副主任陳純超帶領5名黨員干部,在市政協副主席江陵的組織領導下,到白廟村開展社情民情調研,看望走訪特殊對象;二是5.1勞動節前夕,副主任陳純超、工會主席袁介秋及部分中層干部到村開展一對一 結對幫扶送溫暖活動, 黨員干部逐戶深入到10家貧困戶家中,了解他們的生產、生活情況,為他們勤勞致富想點子、出主意,同時還給每戶分別送去現金200元。三是7.1建黨節期間,站支部帶領全站黨員干部、入黨積極分子再次到該村看望了老黨員、因病返貧黨員和特殊家庭,為他們送去組織的溫暖和節日的問候。

四、構建長效機制,完成下步扶貧目標

我站將進一步解放思想、不斷探索,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加大定點幫扶工作力度,全面扎實地做好定點幫扶目標任務的落實,為扶貧村做更多力所能及的工作。同時,我站在春節前還將開展集中走訪活動,將對部分貧困黨員、孤寡老弱戶捐贈衣被、菜油、肉類等生活物資,以體現黨的關懷、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篇四

德格縣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方案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四川省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4]25號)文件精神和縣委縣政府的統一安排,在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初擬德格縣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方案如下:

一、精準扶貧工作思路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四川省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4]25號)要求,全縣統一安排部署,按照“鄉為單位、分級負責、精準識別、精準扶持、動態管理”總體要求,通過開展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找準扶貧對象,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構建全縣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

二、精準扶貧工作原則

(一)堅持鄉鎮為主體,分級負責的原則,有序開展精準扶貧各項工作。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公認的原則。加大宣傳力度,發動群眾參與,引導第三方監督,實行公示公告,確保政策公開、規則公平、結果公正,群眾公認。

(三)堅持程序統一,精準識別的原則。嚴格按照《德格縣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的工作流程,認真開展扶貧對象識別認定,做到結果準確、群眾滿意。

(四)堅持尊重群眾意愿,精準扶持的原則。摸清扶貧對象幫扶需求,充分征求群眾意見,制定到村到戶幫扶規劃,明確幫扶責任人,落實幫扶措施。

(五)堅持普惠與特惠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涉農資金普惠到貧困村,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特惠到貧困戶,做到“精準滴灌”。

(六)堅持進出有據,動態管理原則。建立扶貧對象動態調整機制,脫貧則出,返貧則進,實現有出有進、進出有據。及時更新扶貧對象信息,實行動態管理。

三、精準扶貧工作的目標

找準扶貧對象,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責任,落實幫扶措施,做到精準化識別、針對性扶持、動態化管理,讓扶貧對象“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建設好班子”,確保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四、精準扶貧工作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工作

(一)主要任務。

1.建立精準識別機制。組織協調各級各相關部門,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對象識別,引入第三方監督,堅持公示公告,提高執行力,確保識別結果真實、準確,做到戶建卡、村造冊、鄉立薄、縣歸檔。2.建立精準扶持機制。將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等扶貧措施與建檔立卡結果相銜接,因地制宜、因村因戶施策,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建立駐村工作隊制度,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

3.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構建縣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建立扶貧對象進出機制,使穩定脫貧的扶貧對象及時退出,低于農村扶貧標準的農戶及時納入。及時開展扶貧信息網絡數據更新,對扶貧對象實施動態管理。

(二)重點工作

1.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德格縣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實施細則》。

2.組建工作隊伍。縣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鄉鎮、行政村。大學生村官,結合六大活動和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教育等活動,組建駐村工作隊,開展精準扶貧相關工作。

3.組織宣傳培訓。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縣扶貧移民局負責組織開展對鄉(鎮)、行政村、第三方等工作人員的宣傳培訓。

4.開展精準識別。以鄉(鎮)黨委和政府為主體,按照農戶申請、民主評議、逐級審核、公示公告等規定程序,精準識別農牧區扶貧對象,并建檔立卡。

5.實施精準扶貧。將各項扶貧措施與建檔立卡結果相銜接,針對致貧原因,明確幫扶責任人,落實幫扶責任,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向貧困村派駐工作隊,發揮牽線搭橋、引資引智、參與管理等工作,確保扶貧政策和資源精準落到農牧區扶貧對象頭上。

6.實行動態管理。根據農牧區扶貧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勞動能力變化等情況,按期對脫貧扶貧對象和低于農村扶貧標準的農戶進行核查,實現農牧區脫貧對象有進有出,進出有據。

五、精準扶貧工作需出臺的配套政策

(一)德格縣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實施方案。

(二)德格縣駐村工作隊制度。

(三)德格縣農牧區扶貧對象動態管理辦法

六、精準扶貧工作的實施范圍

全縣26個鄉鎮,171個行政村區域范圍內所有農牧民。

七、推進方式步驟

(一)推進方式。全縣統一安排部署,全面有序推進。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進度。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縣171個行政村扶貧對象識別、建檔立卡、結對幫扶(包鄉聯系單位、縣級聯系人)、制定計劃、數據錄入等工作,2015年1月底前,完成數據更新工作。主要分為七個階段。

1.前期準備工作階段(2014年5月底前)。各相關部門(各包鄉聯系單位、定點援建單位、縣級包鄉聯系人)、各鄉鎮制定實施細則、組建工作隊伍、組織宣傳培訓等。2.對象識別階段(2014年6月底前)。完成初選對象、公示公告等工作。

3.結對幫扶階段(2014年7月底前)。研究提出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4.制定計劃階段(2014年8月底前)。完成制定到村到戶幫扶計劃,已確定的貧困戶、貧困村填寫《扶貧手冊》、《貧困村登記表》等工作。

5.數據錄入階段(2014年9月底前)。將《貧困手冊》、《貧困村登記表》等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并進行數據審核。

6聯網運行階段(2014年10月底前)。縣扶貧移民工作局牽頭將錄入數據在本級范圍內聯網并并試運行。

7.數據更新階段(2015年1月底前)。完成農村扶貧對象信息及時更新、錄入和動態管理等工作。

八、精準扶貧工作各級工作職責

(一)縣級工作職責。制定實施細則;縣委組織部組建駐村工作隊;縣扶貧移民局組織開展鄉鎮、村、調查員和第三方工作人員培訓;縣扶貧領導小組組織指導鄉鎮、村開展工作;督查考核;審定公告農牧區扶貧對象名單;建立農牧區扶貧對象電子檔案。

(二)鄉鎮工作職責。制定實施方案;宣傳動員;組織指導村開展工作;審核、公示上報農牧區扶貧對象名單;指導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研究提出幫扶方案,制定幫扶計劃;建立農牧區扶貧對象登記薄。

(三)行政村工作職責。開展政策宣傳;制定具體識別操作辦法;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大會);公示初選對象名單;會同駐村工作對調查、掌握農牧區扶貧對象困難及需求,提出幫扶方案,制定幫扶計劃;接受上級督查和考核;建立農牧區扶貧對象花名冊,妥善保存原始檔案。

九、精準扶貧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扶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鄉鎮黨委、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協同配合,各司其職,齊抓共管。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督導縣扶貧移民工作局負責人親自抓,精心組織部署,牽頭開展指導、督查和考核等各項工作。

(二)強化宣傳培訓。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分級召開宣傳動員大會,把上級有關政策宣傳到村、到戶,保護群眾知情權和參與權。認真組織各類培訓,確保程序規范、識別準確。

(三)強化督查考核,“縣查鄉、鄉查村”原則開展專項督查,加大考核力度,確保工作實效。

(四)實行全方位監督。縣、鄉紀檢監察部門全程介入,全面落實公示公告制度,引入第三方參與,接受社會監督。

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篇五

關于推進低收入家庭精準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鎮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市機關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于“精準幫扶、消除貧困”系列講話和中央、省市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統籌各類社會救助制度,完善困難群眾幫扶機制,推動貧困家庭持續增收,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扎實推進低收入家庭精準扶貧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高標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堅持科學治貧、精準扶貧、有效脫貧的基本原則,注重政府兜底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注重“造血”幫扶與“輸血”救助相結合、注重物質幫扶與精神關愛相結合,集中整合資源,因村因戶施策,全面落實低收入家庭精準幫扶措施,完善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機制,加快推進低收入家庭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目標

圍繞低收入家庭增收脫貧和病殘災家庭減負兩個重點,2016年確保低保標準以下貧困人口100%消除、低收入家庭精準扶貧措施實現全覆蓋;2018年底爭取實現“消除人均收入萬元以下貧困家庭”和“病殘災等困難家庭不致貧”;“十三·五”期末在全省率先完成低收入家庭生活達到小康水平目標,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與全市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對差距呈縮小趨勢,努力把義烏打造成為精準扶貧“引領區”、全面小康“先行區”。

(三)基本原則

1.科學扶貧。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利益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2.精準扶貧。堅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貧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做到扶持對象精準、資金使用精準、因戶派人精準、措施到戶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3.有效扶貧。堅持政府救助、低收入自救和社會力量幫扶并舉,構建多方力量、多種舉措有機結合和互為支撐的大扶貧格局。

二、精準扶貧對象

精準扶貧對象包括具有本市戶籍的以下兩類家庭:

(一)低收入家庭,即:持有效《義烏市最低生活保障救濟證》(簡稱低保家庭)和《義烏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救濟證》家庭(按照低保標準1-1.5倍認定,簡稱低保邊緣家庭)。

(二)因病、因殘、因學、因災或突發事故出現返貧的支出型貧困家庭。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低收入認定排查機制。從低收入家庭認定、排查、數字化管理等方面入手,健全低保、低保邊緣兜底制度,確保決不落下一個困難群眾。

1.完善低收入家庭認定機制。城鄉低保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我市上一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40%;探索將因病因災等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范圍;建立特殊個例認定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民政局、農辦、殘聯、財政局、審計局和相關鎮街召開聯席會議對邊界模糊不清的個別案例逐戶研究認定,從認定機制上保障應保盡保。(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農辦、殘聯、財政局、審計局,各鎮街)

2.完善低收入家庭排查機制。制定出臺低收入家庭排查辦法,明確鎮街對轄區內低收入家庭的調查、申報、審批職責,加強低收入家庭分類和動態管理,將日常排查落實到網格、落實到人,從排查機制上保障應保盡保。(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鎮街)

3.建立低收入家庭數據庫。在現有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增加相應模塊建立數據庫,對每戶低收入家庭基本情況、扶貧措施落實情況、扶貧成效實行動態登記、跟蹤管理。(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農辦、殘聯,各鎮街)

4.實現精準扶貧一站式受理。各鎮街設立社會救助受理窗口,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申請保障、救助、幫扶等各類政策,可統一在該窗口提交所需資料,再由鎮街及時反饋給民政部門落實,做到“一站受理、協同辦理”,真正實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各相關部門,各鎮街)

(二)實施因病致貧救助行動。以減輕大病低收入家庭醫療經濟負擔為重點,建立大病醫療救助幫扶機制,進一步完善“醫保+大病保險+民政救助+慈善救助+社會力量幫扶”五位一體的低收入家庭醫療保障體系,有效遏制因病致貧現象。

5.加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助投入。將低收入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孤兒和困難兒童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市財政按大額標準補助,具體對象由民政、殘聯等部門核定,確保困難群眾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市民政局、殘聯,各鎮街)

6.提高合規醫療費用救助標準。低保、低保邊緣、因病致貧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自負合規醫療費用或特殊病種門診治療期間發生的有效醫療費用,在扣除各項保險補償后,分別按100%、80%、70%救助。(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各鎮街)

7.建立大病自費項目合理診療確認機制。針對大病醫療自費及慢病門診醫療費用負擔過重問題,組建市大病合理診療認定專家庫,根據申請救助對象的病種、病歷及醫療費單據等資料,定期抽取相關專業的醫務專家組成評審組,確定自費醫療中合理診療范圍和費用,為精確救助幫扶提供依據。(牽頭單位:市衛計委;配合單位:市人力社保局、民政局)

8.實施大病合理費用救助幫扶。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貧家庭成員因大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按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政策規定報銷和合規費用救助后,個人負擔超過家庭承受能力的,可向民政部門提出臨時救助申請,對其合理費用按50%給予臨時救助。經民政部門臨時救助后,其家庭負擔仍有困難的,由民政部門及時將相關信息轉介至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總工會等慈善機構和社會團體,再由后者按照章程規定給予慈善救助。(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衛計委、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總工會,各鎮街)

9.實施大病合理費用社會幫扶。由民政局牽頭建立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利用“互聯網+慈善”理念,搭建社會幫扶平臺。對通過各類報銷補助和民政、慈善救助后,其自負合理醫療費用仍超過家庭承受能力的,尤其是對重大疾病首期治療預付款籌措困難的家庭,由村(社區)、鎮(街道)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幫助落實。費用巨大、籌措特別困難的,由民政部門提請市社會救助聯席會議決定組織動員全市社會力量幫扶籌措,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等社會慈善機構應通過網絡媒體、微信等信息發布平臺開展眾籌等形式的募捐活動。(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衛計委、慈善總會、紅十字會,各鎮街)

(三)實施因殘致貧救助行動。以增強殘疾人服務能力為抓手,全面提升殘疾人救助保障水平,提高生活質量,加快推進殘疾人家庭實現全面小康進程。

10.推進殘疾人生活保障提標擴面工作。建立與居民收入增加相適應的殘疾人生活護理補助增長機制,重度殘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依照我市低保標準的100%、50%、25%給予護理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機構集中托養殘疾人,在上述補貼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50%。低收入家庭的殘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邊緣線以下的勞動年齡階段殘疾人,每人每月按照我市低保標準的40%給予生活補貼。全面落實殘疾人集中托養(庇護)、康復補助、居家安養、臨時救濟等政策制度。推行殘疾人意外人身傷害保險全覆蓋。對老齡(65周歲及以上)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生活補助。(牽頭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各鎮街)

11.強化殘疾人服務軟硬件建設。實現殘疾人托養(庇護)中心全覆蓋。實施殘疾人康復工程和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出臺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特殊教育的扶持政策,完善以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教學校為骨干、送教上門為補充的殘疾人特殊教育格局,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實現100%“送教上門”。(牽頭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教育局、財政局,各鎮街)

12.實施重度精神病救助。低收入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在義烏市精神衛生中心門診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對自負合規部分實行全額補助;每年在義烏市精神衛生中心住院治療兩個療程期間的醫療費用(含伙食費),在享受醫保報銷和醫療救助政策后的自負部分實行全額補助。(牽頭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衛計委、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四)實施住房困難救助行動。扎實推進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以危舊房改造為重點,妥善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1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對低收入家庭危舊房情況開展全面排摸,建立低收入家庭危舊房檔案,實行“一戶一檔”,研究明確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目標任務、政策措施、資金安排和監管要求,并落實宅基地優先審批、鄉村建設規劃簡化許可等舉措。加大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補助力度,通過納入新社區集聚、異地奔小康、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村建多層公寓安置、村內調劑、新建、擴建、改建、修繕等多種方式,切實幫助影響正常居住而自身無力改造修繕的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問題。(牽頭單位:市城管委;配合單位:市農辦、規劃局、國土局、社區建設辦、財政局,各鎮街)

(五)實施教育成長幫扶計劃。通過落實教育費用減免、營養餐補助、國家助學金、高等教育救助、健康成長關愛等五大措施,切實減輕低收入家庭教育經濟負擔和子女心理壓力,為其創造更好的就業脫貧潛在條件,有效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14.落實教育費用減免政策。對低收入家庭及因病因災致貧家庭子女,實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階段的教育救助,由就讀學校經本人申請后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學前教育階段按照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的100%進行資助;義務教育階段免除義務教育段雜費、課本費和作業本費,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費義務教育對象免收住宿費,在本市民辦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有學籍的學生免收住宿費;高中教育階段免收學費、代收費和住宿費;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免收代收費和住宿費,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所有在校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以上減免項目以公辦學校收費標準落實。(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15.落實愛心營養餐補助政策。為低收入家庭及因病因災致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子女,每周免費提供5餐葷素搭配、營養合理的營養餐。(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16.落實國家助學金發放制度。對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以及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中等職業教育在校低保家庭子女,發放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面按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6%控制,職業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面按占職業高中在校生總數的13%控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17.加強高等教育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員參加當年高考并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網錄取的,或者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一次性給予低保家庭學生8000元/人,低保邊緣家庭學生6000元/人資助。(牽頭單位:市慈善總會;配合單位:市教育局、殘聯)

18.實施健康成長幫扶。為低收入家庭學齡子女設立“一人一檔”,組織其與學校教師建立“一對一”結對幫扶機制,給予文化學習、課余輔導、生活關懷等方面的幫助,提升在校學生的幸福感和學習效果。開展大學生志愿者與低收入家庭學齡子女結對服務,內容包括心理疏導、成長陪伴和實踐拓展等,鼓勵低收入家庭學齡子女在大學生志愿者的引導下成為注冊志愿者或參與志愿服務體驗,培養感恩精神和助人意識。以低收入家庭生育健康指導、疾病防治為重點,扎實推行兒童保健惠民工程,免費為0~7歲兒童開展健康建檔、新生兒疾病防治、出生缺陷監測和體弱兒管理、聽力和視力篩查、佝僂病及齲齒防治等系統管理。組織各醫療機構與低收入家庭學齡子女建立結對幫扶機制,每年免費為低收入家庭學齡子女提供1次健康體檢服務。(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衛計委,各鎮街)

(六)實施就業創業幫扶計劃。以低收入家庭成員就業創業需求為導向,全方位提供指導扶持,深入開展以低收入家庭增收脫貧為目的的造血式幫扶。

19.加強就業服務援助。完善低收入家庭成員求職信息庫,對低收入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的成員,市人力社保局通過提供就業崗位、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提升技能水平,轉變就業觀念,確保低收入家庭1名以上符合就業條件成員就業。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機關事業雇員公開招聘中,拿出一定的綜合崗位指標,定向低收入家庭符合條件人員招聘。大力開發鎮街、村(社區)中適合低收入家庭勞動力就業的公益性崗位。鼓勵當地企業和農家樂等經營主體吸納低收入家庭勞動力就業,實現就近就業、穩定就業,并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市國資委、民政局、農辦,各鎮街)

20.強化創業扶持指導。加快創業孵化平臺建設,對有需求的低收入家庭成員免費提供創業培訓、項目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創業服務,提高創業成功率。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等農業生產主體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基礎設施、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種植技術以及幫助銷售或收購等服務,幫助低收入家庭創業增收。在同等條件下,對參與精準扶貧的農業生產主體在申報農業標準化、三新技術等項目時給予優先安排。低收入家庭承包土地流轉給他人的,給予每年每畝200元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農合聯,各鎮街)

21.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加快推進殘疾人庇護中心建設,為精障智障等就業困難的殘疾人提供就業崗位和生活照護。按我市最低繳費標準給殘疾人交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謀職業交納城鎮職工社保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社保補助。發展福利企業增加殘疾人就業,給予企業繳納的殘疾職工各類保險補貼50%。非民政福利企業單位招用低收入家庭殘疾人的,按照民政福利企業招用殘疾人補貼標準和辦法由財政予以社保補貼。上級出臺新政策的按新政實行。(牽頭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市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財政局)

22.落實創業金融支持。充分發揮豐收愛心卡的作用,為有創業意愿且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創業提供金融支持,對扶貧小額信貸按期還款的由財政全額貼息(延長期不貼息),貼息期限最長3年。(牽頭單位:市農合聯;配合單位:市農商行、財政局,各鎮街)

(七)實施精神關愛幫扶計劃。豐富低收入家庭精神文化生活,主動解決貧困老人贍養問題,幫助提振生活、學習和工作信心,使其擁有健康陽光的心態、積極的生活態度,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幸福指數。

23.開展精神文化幫扶。義烏影都及旗下影院為低收入家庭提供預約式免費電影觀影服務。市圖書館免費為低收入家庭辦理圖書借閱卡,并按需提供個性化圖書訂制采購服務。廣電臺免費為低收入家庭提供廣電數字電視安裝收看服務。(責任單位:市國資委、文廣新局、廣電臺)

24.開展老人督孝幫扶。對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于低保邊緣標準且子女有贍養能力的老人戶,由所在鎮街指派網格長和村干部定期介入開展督孝幫扶,做好跟蹤檢查,確保其生活達到低保邊緣以上水平。(責任單位:各鎮街)

25.開展居家服務幫扶。低收入家庭中失能老年人(60周歲以上)參照當重度殘疾人托(安)養費用補助標準給予養老服務補貼,專項用于補貼對象的日常生活照料、住所保潔等。補貼對象入住養老機構的,支付給入住的養老機構,補貼對象不再享受低保金;接受居家養老服務的,支付給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組織機構或個人,補貼對象同時享受低保金。(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衛計委、殘聯,各鎮街)

26.開展失獨家庭扶助關懷。失獨家庭采取輔助生育方式再次生育的,根據自負費用情況給予5萬元以內生育補助;失獨家庭依法收養子女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補助。失獨家庭女方年滿49周歲以上提供每人每月1000元特別扶助金。免除基層醫療機構提供責任醫生簽約服務的個人簽約費用。失獨家庭一方或雙方因失能、失智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或70周歲及以上的,如果本人有意愿,民政部門優先安排養老機構予以接收和照料,費用自理。(牽頭單位:市衛計委;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各鎮街)

27.開展心理援助。建立心理危機干預專業隊伍,培訓組建具有基本心理專業知識素養的醫師、義工、志愿者等隊伍,為低收入家庭、失獨家庭、留守困境兒童等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建立低收入家庭學生心理成長檔案,通過多形式心理輔導服務,保持心理健康,促進心靈成長,培養健全人格。全面推開低收入失獨家庭關愛服務社工項目,為失獨家庭提供精神幫扶、心理援助。(牽頭單位:市衛計委;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各鎮街)

(八)實施干部結對幫扶計劃。深入開展“一戶一策一干部”、“第一書記”等結對幫扶工作,通過節日送溫暖、征集微心愿等活動載體,發動黨員干部參與幫扶低收入家庭解決實際困難,拉近黨群關系,讓低收入家庭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深切關懷。

28.開展“一戶一策一干部”結對幫扶工作。健全完善黨員干部結對幫扶制度,以各鎮街為幫扶行動大組,聯系鎮街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所轄村(社區)為小組,各組明確“一戶一策一干部”分管領導和聯絡人。幫扶行動大組將轄區所有低收入家庭結對幫扶任務合理分解給各小組,并下文明確具體名單,再由小組將結對幫扶對象分配給具體黨員干部,原則上每戶低收入家庭結對兩名干部,一名為市部門單位干部,另一名為鎮(街道)或所在村干部。日常走訪、慰問幫扶以小組為單位開展,要求對聯系低收入家庭做到每季一訪、特事特訪,全面了解聯系戶致貧原因、實際困難以及相關保障、救助、幫扶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發現政策享受不到位的要及時幫助結對家庭完善所需資料并提交各鎮街社會救助受理服務臺,督促有關單位跟進落實。嚴格落實結對幫扶登記制度,各小組參加活動后及時向大組匯總幫扶成效,由大組統一錄入信息系統,確保戶戶有幫扶、成效有登記,年終以大組為單位對幫扶成效明顯的結對干部進行表彰。積極開展低收入家庭微心愿征集認領活動,力所能及地幫助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一些迫切困難。每年一月底前集中組織元旦春節期間送溫暖活動,由結對干部自費以慰問金、慰問品等形式開展走訪慰問,并將慰問物資折合現金統計上報。(牽頭單位:市農辦;配合單位:市各部門單位,各鎮街)

29.選派“第一書記”開展幫扶指導。市委選派的農村“第一書記”要堅持把強村富民作為駐村工作的核心任務,以聯系村低收入家庭為重點深入開展進村入戶走訪,加強聯絡協調,指導軟弱落后村發展當地經濟,著力提升低收入家庭的“造血”能力,實現主動脫貧。(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各鎮街)

(九)實施社會共同幫扶計劃。協同利用各單位自身優勢,引導、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精準扶貧工作,發揮各類組織在社會救助中的拾遺補缺作用,營造人人關心、參與扶貧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30.開展“百企幫百村”行動。市工商聯要發揮自身職能優勢,積極組織企業家結對幫扶低收入家庭,動員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幫扶工作。(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各鎮街)

31.開展志愿幫扶活動。團市委、紅十字會等單位要充分發揮志愿者以及社會公益組織力量,積極倡導扶貧志愿行動,大力開展公益救助活動,切實幫助低收入家庭解決日常困難。(責任單位:團市委、紅十字會,各鎮街)

32.開展糾紛訴訟法律援助。各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法律顧問要積極為低收入家庭提供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支付勞動報酬、子女贍養等刑事、民商事方面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幫扶。(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鎮街)

四、制約措施

對無正當理由、6個月內連續3次拒絕接受與勞動能力相適應就業崗位的以及其他違反鎮(街道)、村(社區)自治規定規約的,取消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外的其他幫扶政策。(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各鎮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各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把低收入家庭精準扶貧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鎮街要認真履行屬地責任,建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民政領導和科室負責人為精準扶貧工作分管領導和聯絡人,根據工作需要充實扶貧隊伍力量,嚴格將轄區內低收入家庭日常排查和長效管理職責落實到網格,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扶貧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密切協作配合。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意見要求,整合優勢資源,細化工作方案,加強部門協作,形成扶貧合力,科學有序地開展完善政策機制、實施保障救助、提供專項幫扶等相關工作。其他單位要積極組織黨員干部開展結對幫扶相關活動,對結對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況和致貧原因進行深度分析,主動與鎮街和相關職能部門聯系,推進幫扶措施的精準落實,并及時做好幫扶情況的掌握、跟進和登記工作。

(三)強化考核監督。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精準扶貧工作考核機制,實行目標責任制,將精準扶貧工作列入鎮街考核內容,定期組織開展工作落實情況督查,一旦發現幫扶不實、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采取虛報、隱瞞等手段騙取扶貧資金的,由所在鎮街負責追回補助款,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相關單位要創新載體開展扶貧幫困先進典型評選、表彰活動,同時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將精準扶貧取得的階段成效和典型事例等信息整理后報送市農辦匯總。新聞媒體對我市精準扶貧正面典型和突出成效開展重點宣傳,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

中共義烏市委辦公室

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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