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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篇一
各位代表:現在,我代表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政協委員和列席的同志們提出意見。一、法院工作,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貫徹市委七屆七次、八次全會精神,認真執行市八屆人大會議決議,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扎實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工作,全面加強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和隊伍建設,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一)以執法辦案為首要任務,努力提高案件質量和審判效率依法受理各類案件40584件(含舊存1040件),審結39031件,綜合結案率96.2%。二審發改率0.53%,為全省最低。結案標的額為23.1億元,同比上升8.5個百分點。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決4213人,結案率98.5%。認真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正確把握寬嚴的范圍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規范。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處拘役、管制、緩刑、免予刑事處罰及單處罰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無罪2人。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依法審結民商事一審案件25771件,結案率95.8%,解決訴訟標的額近11億元。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支持監督依法行政。審結行政一審案件182件,結案率100%。辦理行政非訴審查與執行案件530件,執結標的額185萬余元。發揮審判監督職能作用,維護司法權威。審結各類再審案件854件(其中減刑、假釋案件693件)。發揮執行工作職能作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深入開展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和“委托執行案件專項清理”活動,執結各類案件6822件,執結率97.7%,同比上升3.5個百分點;執結標的額10.6億元,同比上升39.5個百分點。加強立案信訪工作,保障合法訴求。日常接待當事人上訪2013人次,院長接待日接訪690人次。辦結市人大、政協等上級機關交辦、轉辦的信訪案件38件,辦結率100%。開展了“集中清理涉訴信訪積案”活動,對12月31日前尚未息訴罷訪的186起信訪積案進行了集中清理,現已辦結160件,辦結率86%。已辦結的信訪積案中,息訴率達到81%。(二)以司法為民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務意識和工作水平把服務大局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及時貫徹落實市委會議精神,結合會議內容研究謀劃法院工作要點,努力使審判工作與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標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關于為大慶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優質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對全市法院服務大局工作進行了有力的指導和推動。開展了“訪企業、提建議、促發展”活動,法官參與走訪500余人次,走訪企業80余家;向機關企事業單位提出司法建議300余項,其中有210余項被相關單位采納。對涉及我市重點項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體的案件開辟綠色通道,為大慶市重點項目建設提供了優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滿意作為檢驗工作得失成敗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和諧審判、案結事了”的司法理念,對有條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盡可能地使用調解、協調、和解的方式來處理,民商事一審案件調撤率達到85%,同比上升9.7個百分點;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協調方式結案的占45.1%,執行案件和解率達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斷完善“六調聯動”機制,加強人民調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設,使近千件糾紛通過訴訟外渠道得到解決。全面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對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減、緩、免收訴訟費328.2萬元,指定辯護83人次,發放司法救助專項資金145萬余元。(三)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質和職業形象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組織法官認真學習領會科學發展觀、“三個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價值觀的科學內涵,增強了對司法大局觀、司法能動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與認同,牢固樹立了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類別、多層次的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法官參加續職培訓及各類專項培訓共計11期421人次;以文書講評、庭審觀摩、崗位培訓等方式培訓法官900余人次,增強了教育培訓的有效性和實用性,兩級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職研究生的學歷教育,有19人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堅持“干凈、干事”的用人原則,落實上下級法院法官雙向掛職鍛煉和專家型、復合型法官重點培養工作,并在市委的領導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過公務員考試、公開選調法官、引進人才等方式招錄工作人員80人,健全完善了選人用人的體制機制。加強紀律作風整頓,把紀律作風建設與治庸、治懶、治散緊密結合起來,注重從具體事情抓起,從典型事例抓起,機關面貌煥然一新,隊伍戰斗力進一步增強。推進法官廉政建設工程,設立了專職廉政監察員辦公室,負責日常的質效監督考評工作;開展了“萬件案件大評查”活動,對以來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改判等六類案件進行了嚴格評查,針對發現的實體和程序問題制定了切實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對違法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處理違法違紀人員4人。(四)以規范管理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層次和司法效能深入開展“司法管理年”活動。在審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審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標準》、各類案件審理操作規程等16項制度,加強了審判流程管理;設定了一審發回重審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項評價指標,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法官業績,加強了審判績效管理;定期開展庭審考評和法律文書評查,建立起常態化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加強了審判質量管理。在隊伍管理方面,設計崗位規范121個,開展了崗位工作紀實,實現了對崗位履職情況的全面記錄和綜合考評;對工作績效進行季考評季通報,年終按序列排名,考評結果與立功受獎、學習培訓、晉職晉級緊密結合,產生了積極的激勵約束效應。在政務管理方面,繼續開展重點調研課題研究,圍繞司法管理改革、適用法律情況和當前社情民意確定重點調研課題14個,充分發揮調查研究服務司法決策、服務科學發展的基礎作用;全面提高宣傳層次和水平,在省市新聞媒體開辟了“審判傳真”等4個專欄,在各級新聞媒體發稿2027篇,樹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項重點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動推進大會”在大慶市召開,市法院規范化管理的經驗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五)以接受監督為基本途徑,努力推進司法公開和司法民主全市法院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以及檢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決議、決定,積極配合各級人大常委會開展的專項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代表及當事人代表座談會24次,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和跟蹤參與執行案件46件。及時全部的辦結省、市人大督辦案件25件。受理檢察機關抗訴案件59件,審結37件,其中改判、發回和調解21件。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參與度,全市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725件。高度重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針對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文件形式回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3件,并針對反饋的各類問題,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審判執行工作的若干意見》,就兩級法院存在的不規范環節和不透明程序進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眾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市法院共有16個集體、15名個人獲得省級以上榮譽,市法院被評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團中央授予“青年文明號”稱號,讓胡路區法院邢海東同志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清積工作先進個人”。上述工作成績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協的監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與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體法官及工作人員向各位代表、委員、社會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謝!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兩級法院的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在服務大局方面,把各項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的大局中去謀劃、去思考的意識還需加強。二是在審判工作方面,上訴率較高以及隱性超審限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員素質方面,部分法官不適應審判工作新形勢的要求,司法觀念滯后,工作方法簡單,不善于辨法析理、細致耐心地做群眾工作,個別案件久審不結、久調不結、久執不結,人情案、關系案仍有發生。同時信訪壓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數量嚴重不足仍然是制約法院自身發展和影響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對這些問題,我們一定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二、2011年工作意見為卓有成效地服務于全市經濟社會的發展建設,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認真做好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高度關注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變化,高度關注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需求,高度關注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新問題,以更新的理念、更強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審判為中心的各項工作,實現結案率、執結率、調撤率穩步上升,上訴率、二審發改率、信訪發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標,為大慶科學和諧跨越發展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為實現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標,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優質的司法保障。重點推進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一)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在能動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指示。認真負責地向黨委、人大報告工作,主動匯報在隊伍建設、審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舉措和突出問題,尋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有關部門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時辦理黨委、人大、政協交辦的事項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切實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統一的要求,堅定法院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延伸審判職能,積極能動司法,努力做出對黨負責、讓人民滿意的工作業績。(二)始終堅持服務大局,在促進發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及時了解經濟社會發展方向,深入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動態,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戰略部署,主動學習、認真貫徹、積極落實,使司法審判始終貼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加強對個案或類案的剖析和對日常審判執行工作態勢的研判,了解各種可能危及經濟社會發展的法律政策風險,及時向黨委、政府和相關企業提出對策建議。堅持司法為民,全面落實各項司法便民措施,切實做好風險告知、訴訟指導、判前釋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糾紛、理順群眾情緒、促進和諧穩定。(三)始終堅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質效方面取得新突破在確保案件質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嚴格落實審判流程管理、審理期限督辦和通報制度,形成符合審判工作規律的新機制。落實全面、全程、全員調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調解力度,實現調解結案率和服判息訴率的穩步上升。推進“六調聯動”機制建設,積極探索多元機制、多元方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糾紛解決方式。深入開展“集中清理涉訴信訪積案”活動和“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創建活動,確保當事人訴訟權益高質高效地得到兌現。(四)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在隊伍建設方面取得新突破積極開展“信念理念觀念”教育,使法官堅定政治信念,堅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司法核心價值觀。開展以“激發工作熱情,提升服務水平,促進工作落實”為主題的紀律作風整頓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支持度和滿意率。健全選人用人機制,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注重運用“四看”標準,從履行職責、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對待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加強廉政建設,重點規范容易發生問題的崗位和環節,加強對審判執行權的制約;貫徹落實責任追究制度,保持對違法違紀行為的高壓態勢,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懲戒機制,努力使兩級法院風清氣正、積極向上。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時期,我市將進入新的發展戰略機遇期,人民法院各項工作也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全市兩級法院將在市委領導下,虛心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更加注重科學發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服務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創新。把握新機遇,應對新挑戰,解決新問題,振奮精神,真抓實干,為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以更優異的成績迎接建黨九十周年!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篇二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1年1月29日在哈爾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王克倫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10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領導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監督支持下,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堅持“從嚴、求高、抓實”的治院方針,繼續深化從嚴管理,著力解決制約和影響法院發展的突出問題,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62288件,審結61111件,結案率98.11%,其中,中院受理5760件,審結5558件,結案率96.49%。全市法院審結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等刑事案件5449件,判處有罪人犯7344人;審結涉及國企改制、金融證券、知識產權、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41328件,解決爭議標的額35.28億元;審結行政訴訟案件418件;執結各類案件11575件,執結標的額23.56億元,審判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
一、強化能動司法,創新工作方式,服務大局取得實效
緊緊圍繞全市發展新戰略,加強思想教育,促使廣大干警知大局,想全局,找準法院服務大局的著力點,強化能動司法,增強工作實效,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嚴厲打擊破壞經濟秩序犯罪。公開審理“金源葆”、焦英霞非法集資等重大影響案件,從重從快打擊破壞重點項目建設犯罪,依法審結地鐵車輛段拆遷工程貪污受賄、詐騙土地補償款等刑事案件37件,判處有罪人犯56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6988.78萬元,有力地震懾了破壞經濟發展和項目建設犯罪。
妥善化解征地拆遷糾紛。提前介入重點項目建設,抽調232名業務骨干,深入哈南工業新城開發、棚戶區改造、路橋建設等拆遷一線,開展法律咨詢服務3073次,提出司法建議72個,配合政府部門現場化解拆遷糾紛1336起,促使208戶釘子戶自覺搬遷,避免形成訴訟影響項目建設提速,有效地服務了重點項目建設。
慎重審理涉及企業案件。涉企案件一律快立快審,由院庭長親自辦案,充分考慮企業實際,妥善處理涉企糾紛,成功處理了北亞集團破產重整、世罕泉公司股權確認、遠東木業公司合同糾紛等涉企案件6003件,解決爭議標的額23.72億元,較好地促進了企業發展。
二、強化調解結案,清理信訪積案,審判水平穩步提升
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積極參與構建多元化調解體系,堅持“多調少積”,全力推進調解結案,集中清理信訪積案,努力提高審判水平。
積極牽動訴前調解。兩級法院普遍建立調解大廳,加強與人民調解組織、行政調解組織工作對接,牽動訴前調解,移交人民調解組織調解12831件,協調行政組織調解3213件,借助外力化解社會矛盾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大力推進訴訟調解。強化領導帶頭調解,強化指標推進調解,全市法院調撤結案36996件,調撤率達到60.54%,同比提高3.85個百分點,其中,立案調解21341件,行政和解202件,執行和解5412件,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認真清理信訪積案。開展清積專項活動,院庭長包案推進,采取逐案確認、公開聽證、司法救濟、依法終結等措施,清結信訪積案470件,其中,息訪結案431件,依法終結39件,信訪遺留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
三、強化發現問題,促進解決問題,從嚴管理不斷深化
繼續深化從嚴管理,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為總抓手,以發現問題促進解決問題,以解決問題確保不出問題、少出問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繼續強化日常監督。深入開展明察暗訪,及時發現和解決紀律松弛、作風不端等問題,發出工作督查、紀律作風、紀檢監察等批評通報232期,通報批評紀律作風問題287個,涉及干警235人次、領導干部184人次,司法作風進一步好轉。
嚴格落實審判監督。全面落實接訪、評查、聽證、剖析、述說等審判監督制度,深入發現和解決司法不公正、不規范等問題,兩級法院院長同步集體接訪46次,評查重點案件857件,公開聽證信訪案件237件,集中剖析典型案件170次,邀請當事人來法院述說44次,糾正有問題案件17件,案件質量穩步提高。
切實加強廉政建設。加大違法違紀查處力度,著力發現和解決以案謀私、徇私枉法等問題,受理投訴信件280件,紀律處分16人,移送紀檢、檢察機關8人,干警廉潔自律意識明顯增強。
四、強化獎懲激勵,推進工作落實,實施能力得到提高
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強化領導監督責任,發揮領導表率作用,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努力提高領導干部執行力。
強化主要領導督辦。不定期召開主要領導督辦會,聽取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匯報,跟蹤問效,批評問責,限期整改。召開主要領導督辦會33次,對中院院庭長和基層法院院長專項通報29次,有力地促進了工作落實。
深入推進領導辦案。實行指標考評,促使院庭長回歸審判組織,親自辦理重大疑難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長辦案40216件,占結案數的65.81%。領導作用充分發揮,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提升。
嚴格兌現工作獎懲。根據工作政績排序和發生問題情況兌現獎懲,入圍選拔中層領導干部28名,扣減領導干部年度目標獎12.8萬元,對中院中層領導和基層法院院長誡勉談話12人次,停止工作1人,免去2名基層法院領導干部職務,有效強化了領導責任。
一年來,全市法院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堅決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認真接受人大執法檢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工作、入庭聽審219次;辦理人大交督辦案件58件,辦結56件,辦結率96.55%;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12件,全部辦結,回復率100%。同時,自覺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社會監督,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回顧一年來全市法院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部分法官大局意識不強,就案辦案、機械司法的現象還時有發生。二是個別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的問題還一定程度存在。三是部分法院對大調解工作重視不夠,借助社會力量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強,致使有的糾紛進入司法程序后無法有效解決。四是基層法院職權配置改革不到位,低素質法官主辦案件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五是執行威懾機制和社會聯動機制作用發揮不夠,“執行難”問題還比較突出。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安排
2011年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突出“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緊緊圍繞市委加快實施新戰略,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為總抓手,繼續深化從嚴管理,積極服務發展大局,全力化解社會矛盾,切實強化審判監督,不斷提高隊伍素質,努力為全市經濟社會好發展、快發展、大發展和全面實施“十二五”規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要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立足服務發展大局,堅持能動司法,深入解決思想不關注、辦法不創新的問題
針對常規辦案、機械司法,服務大局主動性、創造性不夠,深入開展“做主人、敢擔當,謀發展、惠民生”教育實踐活動,增強使命感,創新管用辦法,提高執行力,服務全市發展大局。
打擊經濟犯罪,維護發展秩序。從重從快打擊貪污、受賄、瀆職、詐騙征地補償款等破壞重點項目建設犯罪。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創新工作方法,支持企業發展。注重辦案效果,涉企案件一律實行院庭長辦案,一律先行調解,一律依法慎用強制措施,一律從企業實際出發確定給付方式,避免因機械司法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困難,支持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轉變司法作風,服務項目建設。堅持提前介入,主動與政府部門對接,深入拆遷改造現場提供法律服務,及時化解拆遷糾紛。實行審判提速,涉及重點項目的案件,一律快立、快審、快結、快執,服務重點項目建設。
二、立足維護社會穩定,推進調解和解,深入解決觀念不轉變、作用不突出的問題
針對訴前調解牽動不夠、訴訟調解方法單一,大調解工作責任感、緊迫感不強,進一步轉變觀念,加強訴調對接,創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訴訟調解“三調結合”工作新模式,全力化解社會矛盾。
搞好工作對接,牽動人民調解。加快人民調解窗口建設,積極引導當事人接受訴前調解,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指導,及時對人民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把民間糾紛化解在初始狀態,減少訴訟對抗。
實行聯調聯動,推動行政調解。充分借助基層黨政組織、行業管理組織、專業仲裁組織力量,切實加強與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協調配合,共同化解各類爭議和群體性矛盾,及時消除不穩定因素。
堅持調解優先,強化訴訟調解。完善調解考評機制,量化調解指標,逐月排序推進,開展調解能手競賽,強化全員調解。加大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調解力度,強化全程調解。采取委托、邀請等方式,借助外部力量強化訴訟調解,努力實現案結事了。
三、立足促進公正司法,強化審判監督,深入解決行為不規范、司法不廉潔的問題
針對監督制度不完善、監督機制不落實,審判監督觸及力、約束力不夠,進一步強化審判權力監督,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加強流程管理,規范司法行為。加快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強立案、審判、執行全過程監督,明確審判流程各節點工作標準和責任,從制度層面堵塞漏洞,著力消除監督工作盲點,防止審判權力濫用。
強化發現問題,促進司法公正。加大明察暗訪和通報力度,把多發現問題、發現大問題就是負責任、就是有能力作為監督工作標準,強化發現問題通報。把不出問題、少出問題就是有政績、就是有水平作為審判工作標準,強化發生問題通報,真正形成監督部門與審判部門的對峙局面,最大限度遏制司法不公。
嚴肅查處違紀,確保司法廉潔。嚴格兌現廉政承諾,法官出現違紀問題,一律停止審判權,直至免去法職。領導出現違紀問題,一律停止工作,直至引咎辭職。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紀檢、檢察機關處理,保持懲處違法違紀的高壓態勢。
四、立足提高整體素質,加強自身建設,深入解決法官不稱職、領導不勝任的問題
針對素質低的法官主審案件、怕得罪人的領導不敢碰硬,隊伍建設改革創新力度、從嚴管理力度不夠,進一步優化法官職權配置,嚴格領導工作問責,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強化考評排序,實現全員調動。堅持院考評到部門,逐部門排序;部門考評到人,逐人排名。充分運用考評排序結果評價政績、選拔干部、兌現獎懲,激勵每名干警超越自我、奮發有為,以個體進步促進整體提高。
深化職權配置,優化法官結構。深入推進法官“一分為四”改革,根據審判績效考評結果,堅決將辦案質量差的審判長、主審法官改任合議法官、輔助法官,堅決將案件出現嚴重問題的辦案法官調離審判隊伍,優化法官隊伍結構,深入解決素質不一樣的法官一樣主辦案件的問題,確保優秀法官發揮主導作用。
嚴格領導問責,促使工作負責。強化領導責任,對領導能力低、政績排序在后、工作長期無起色的領導干部,予以誡勉談話、調整領導崗位。對工作不負責導致案件問題多、隊伍問題多的領導干部,一律停止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責令引咎辭職,促使領導干部觸及問題、解決問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在市委的領導下,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人民群眾社會監督,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努力在加快實施新戰略的偉大實踐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篇三
———2010年1月20日在哈爾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東北網哈爾濱1月30日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克倫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09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過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領導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監督支持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堅持“從嚴、求高、抓實”的治院方針,遵循“依靠改革完善機制,依靠機制建設隊伍,依靠隊伍促進審判,依靠審判強化服務”的工作思路,繼續深化從嚴管理,完善工作機制,創新管用辦法,強化監督問責,著力解決制約和影響法院發展的突出問題,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73585件,審結72172件,結案率98.08%,同比提高0.59個百分點,其中,中院受理7398件,審結7133件,結案率96.42%,同比提高0.16個百分點。全市法院調解撤訴結案40912件,調撤率56.69%,同比提高2.37個百分點;發生信訪案件215件,信訪發生率0.29%,同比下降0.07個百分點;發改案件603件,發改率0.84%,同比下降0.15個百分點;上訴案件5184件,上訴率9.88%,同比下降0.02個百分點;申訴案件865件,申訴率1.2%,同比下降0.71個百分點,案件質量持續提高。全市法院共審結刑事案件6238件,判處有罪人犯7450人,維護了社會安全穩定。審理民商事案件49048件,解決爭議標的額52.7億元,服務了經濟社會發展。審結行政訴訟案件492件,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執結案件14621件,執結標的額21.55億元,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適用簡易程序和節假日開庭審理案件34621件,方便了人民群眾訴訟。依法為刑事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師111人,依法減緩免收訴訟費148.04萬元,保護了困難群體的訴訟權利。
一、完善通報批評機制,強化隊伍作風建設,著力解決出了問題不批評、沒人管的問題針對紀律作風散漫、審判問題多發、工作落實不力等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督查、紀律作風、案件質量、紀檢監察、涉訴信訪“五項通報批評”制度,主動發現問題,及時開展批評,改進工作作風。嚴格“工作督查通報”。著力解決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工作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等領導作風問題。嚴格“紀律作風通報”。著力解決遲到早退、中午飲酒、上班時間打游戲、違反交通規則等紀律作風問題。嚴格“案件質量通報”。著力解決法律文書差錯、案件超審限、案件質量瑕疵、濫用強制措施等審判質量問題。嚴格“紀檢監察通報”。著力解決私自會見當事人、接受當事人請客送禮、插手干預案件、泄露審判秘密等違法違紀問題。嚴格“信訪工作通報”。著力解決不認真接訪、信訪發生率高、越級上訪多、信訪案件辦理不及時等信訪工作問題。一年來,共發出五項通報734期,通報批評兩級法院領導干部608人次、一般干警1161人次。廣大干警自律意識和敬業精神顯著提高。
二、完善審判監督機制,強化案件質量監督,著力解決司法不公正、行為不規范的問題
針對不正視案件差錯、不在意當事人上訪、不重視上級法院發改等問題,進一步完善延長審限院長審批、集體入庭聽審、院長集體接訪、重點案件評查、信訪案件聽證、典型案件剖析、邀請當事人述說“七項審判監督”制度,強化審判監督,規范司法行為,發現和解決審判問題。堅持“延長審限院長審批”。嚴格實行“一把手”審批,強化審限管理,發現和解決隨意延長審限問題。堅持“集體入庭聽審”。重大疑難案件審委會委員集體入庭聽審,監督庭審活動,發現和解決庭審質量問題。堅持“院長集體接訪”。每周三面對面聽取上訪人反映情況,發現和解決審判質量問題。堅持“重點案件評查”。從發改、督辦、信訪案件中選取重點案件,逐案進行評查,發現和解決審判責任問題。堅持“信訪案件聽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人士,公開聽證上訪人情緒激烈的信訪案件,發現和解決不同認識問題。堅持“典型案件剖析”。集中剖析確有問題的典型案件,深入挖掘問題成因,發現和解決深層次問題。堅持“邀請當事人述說”。邀請當事人來法院述說訴訟苦衷和對法院、法官的意見,發現和解決為民意識不強問題。一年來,兩級法院院長同步集體接訪49次,審委會委員集體入庭聽審重大疑難案件38件,評查重點案件322件,公開聽證信訪案件163件,剖析典型案件179件,邀請當事人來法院述說7次,糾正有問題案件22件。法官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審判權力濫用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完善評估排序機制,強化全員績效考評,著力解決工作沒壓力、進取沒動力的問題針對干好干壞一個樣、不關心法院整體形象、上進心不強等問題,進一步完善橫向對比排序、同期對比評估、專項考評推進“三項績效考評”制度,強化績效管理,實行全員調動,推動整體工作上水平。加強“橫向對比排序”。每半年院考評到部門,對全院33個部門分審判、行政兩大序列逐部門排序;部門考評到人,對全體干警從第一到最后逐人排名。加強“同期對比評估”。每半年分“好、略好、持平、略差、差”五個檔次,對部門工作績效逐一進行點評,指出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促使正視問題,改進工作。加強“專項考評推進”。采取專項部署、專項檢查、專項剖析等辦法,對兩級法院專項活動和重點工作進行考評排序,促使抓好落實,抓出成效。一年來,在同期對比評估和橫向對比排序的基礎上,對“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政法機關服務年”等專項活動開展情況,督導檢查12次、單項排序19次。有效激發了干警的進取精神,起到了“各掃門前雪、光潔一條街”的作用。
四、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強化職權優化配置,著力解決法官不稱職、領導不勝任的問題針對不分素質高低、人人主辦案件,不論政績好差、憑票提拔使用等問題,進一步完善一分為
四、領導辦案、入圍選拔、以考促學“四項選人用人”制度,堅持量才施用,落實政績取人,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推行“一分為四”。將現有法官分為“審判長、主審法官、合議法官、輔助法官”四個層級,由審判長和主審法官主辦案件,其他法官做合議和輔助工作,充分發揮優秀法官在審判組織中的骨干作用。推行“領導辦案”。院庭長回歸審判一線親自辦案,進入合議庭主持審判活動,辦理疑難案件,充分發揮院庭長在審判工作中的領導作用。推行“入圍選拔”。把考評排序在前作為提拔使用、評先選優的硬性條件,用有形政績比較干部優劣,以入圍選拔落實政績取人。推行“以考促學”。組織業務素質考試,促使人人努力學習,自覺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一年來,中院選任審判長和主審法官114人,有127名法官改任合議法官,41名法官改任輔助法官;選拔23名為人正派、敢抓敢管、工作能力強的同志充實到中層領導崗位。兩級法院院庭長辦案37010件,占全市結案總數的51.78%。法官業務能力和領導工作水平明顯提升,靠工作不靠運作的用人環境已經形成。
五、完善懲戒追究機制,強化崗位責任落實,著力解決工作不負責、過失不問責的問題針對領導作風不實、好人主義嚴重、工作不負責任等問題,進一步完善誡勉談話、停止工作、扣發獎金、違法違紀公開處理“四項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工作問責,強化領導作用,提高領導水平。落實“誡勉談話”。因失察失管造成案件出問題、隊伍出問題的,對責任領導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落實“停止工作”。由于領導本人原因,造成案件出現重大問題、隊伍出現重大影響事件的,暫停其領導工作,專司問題處理。落實“扣發獎金”。根據考評排序結果,對排序后二分之一的干警按名次扣減工作目標獎,扣減獎金用于獎勵排序前二分之一的干警,做到獎懲分明。落實“公開處理”。每年召開一次違法違紀干警公開處理大會,通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開展警示教育。一年來,中院對中層領導干部和基層法院院長誡勉談話8人次;暫停2名中層領導干部工作;扣發獎金20.86萬元,涉及全院干警249人。兩級法院自行查處違紀案件23件,處分違紀干警28人。工作問責力度進一步加大,干警的責任感和危機感普遍增強。
一年來,全市法院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堅決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決議、決定,認真接受人大執法檢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工作、入庭聽審46次;辦理人大交督辦案件63件,辦結59件,辦結率93.65%;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4件,全部辦結并回復。同時,自覺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社會監督,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回顧一年來全市法院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部分法官服務發展意識不強,就案辦案、機械司法,致使有的案件社會效果不佳。二是個別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的問題還一定程度存在。三是部分法官不善于做群眾工作,方法簡單,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強。四是執行威懾機制和社會聯動機制作用發揮不夠,“執行難”問題還很突出。五是當事人以訪代訴、無理纏訪鬧訪向法院施壓的情況有增無減,一定程度損害了司法環境,影響了審判工作。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安排
2010年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突出“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緊緊圍繞“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奮起追趕、努力晉位,把哈爾濱建設成現代大都市”的總體目標,繼續深化從嚴管理,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職能作用,努力為全市經濟社會好發展、快發展、大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今年要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服務發展大局
緊緊圍繞哈爾濱市“北躍、南拓、中興、強縣”的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服務全市經濟社會好發展快發展大發展。
維護經濟發展秩序。認真審理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依法調整各種利益關系;嚴厲打擊非法集資、信息詐騙、制假售假、商業賄賂等經濟領域犯罪,防止以違法手段經營牟利,遏制不正當競爭,維護安全、有序、公平、誠信的市場秩序。
支持企業健康發展。妥善處理金融債權、破產改制和知識產權等涉企糾紛,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支持企業創新發展;依法慎用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避免因機械司法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困難,保障企業持續發展。
服務重點項目建設。堅持能動司法,關注科技新城、工業新城、老城區改造等重點項目建設,主動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關注招商項目建設,對影響招商引資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審、快結、快執,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創建宜于融資、宜于創業的投資環境。
二、著力構建大調解格局,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按照中央政法委完善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體系的要求,主動搞好訴調對接,通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手段,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牽動訴前人民調解。加快法院調解窗口建設,為開展訴前人民調解創造條件。對涉及婚姻家庭、財產繼承、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堅持人民調解先行與法院司法確認相結合,積極引導當事人進行訴前人民調解,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中的基礎作用,減少訴訟對抗。
推動行政組織調解。加強與專業性調解仲裁組織的工作對接,加強與政府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協調配合,對涉及勞動爭議、食品安全、征地拆遷等群體性糾紛,借助基層黨政組織、行業管理組織、群眾自治組織力量,妥善加以解決,及時化解不穩定因素。
強化法院司法調解。堅持把調解貫穿于審判工作全過程,加大立案調解、訴訟調解、執行和解力度,對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切實做好釋法解疑和辨法析理工作,緩解當事人對立情緒,促使各方當事人權衡利弊、理性行事,力爭通過調解方式平息紛爭。
三、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司法,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
堅持把司法公正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線,以公開促公正,以廉潔保公正,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信力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推進“陽光司法”。完善審判公開制度,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審判程序、依據、結果一律公開。采取重大案件新聞發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人士入庭聽審,信訪案件公開聽證,裁判文書網上公開等措施,自覺接受公眾監督,提高審判工作透明度。深化院長庭長辦案。完善領導辦案制度,嚴格分案審批,區分兩級法院不同情況核定辦案指標,強化院庭長辦案考評,確保重大疑難案件由院庭長辦理,發揮院庭長領導作用,提高審判工作質量。
強化審判監督問責。嚴格五項通報批評制度,強化審判行為監督,著力解決審判作風問題。嚴格七項審判監督制度,強化審判質量監督,防止審判權力濫用。嚴格落實“五個嚴禁”,認真查處違法違紀案件,保持責任追究的高壓態勢,促進司法廉潔。
四、繼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立足從嚴治院,在鞏固和完善從嚴管理“五項工作機制”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審判工作長效機制建設,不斷提高法院管理水平,推動兩級法院科學發展。
完善審判管理機制。健全案件全程監控制度,強化審判流程管理。深入推進法官“一分為四”改革,強化審判組織管理。完善案件質量考評體系,強化審判績效管理。加強對下溝通指導,強化審級監督管理。
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執行權監督制度,加強執行工作規范化建設,解決“執行亂”問題。強化執行威懾機制和社會聯動機制,依靠全社會力量,解決“執行難”問題。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落實定期接訪和帶案下訪制度,深入基層解決問題,把信訪化解在初始階段。落實信訪性質確認和責任倒查制度,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究。落實信訪終結制度,對纏訴纏訪案件,公開聽證,公開答復,依法終結。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在市委的領導下,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人民群眾社會監督,振奮精神,開拓進取,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在哈爾濱市“北躍、南拓、中興、強縣”的偉大實踐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篇四
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各位代表 :
現在,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政協委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顧
2013年,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及省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全市法院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
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突出審判執行第一要務,牢牢抓住“五個著力”,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件,審結**件,同比增長10%和*%,結案率為97.71%。
一、著力加強審判執行要務,在服務大局上有新進展
強化刑事審判工作。共受理一、二審刑事案件3000件,審結2815件,同比分別上升*%和25.5%,結案率為*%,同比上升0.23個百分點。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嚴懲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以及毒品犯罪1466件。共調解、和解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自訴案件274件。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共審理未成年人犯罪299人,其中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6人,適用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67人。
強化民商事審判工作。出臺了貫徹落實國發2號文件實施意見和服務非公經濟、園區建設、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并著力抓好落實。全年受理一、二審民商事案件10237件,審結9970件,同比分別上升*%和5.18%。其中,調解一、二審民商事案件4179件,撤訴2252件,調撤率為65%,同比上升0.13個百分點。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注重保護婦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審結婚姻家庭和繼承糾紛案件**件;堅持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健康發展并重,審結勞動爭議案件393件;維護合法有序的民間借貸關系,審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件。
強化行政審判工作。受理一、二審行政案件520件,審結**件,同比分別上升22.16%和23%,結案率為99%,同比上升0.67個百分點。依法審查房屋拆遷、社會撫養費征收、違法建筑拆除等行政非訴案件396件;針對在行政審判中發現行政機關在管理和執法中出現的問題,發出司法建議16份;加大行政爭議協調處理力度,促成行政機關依法改變具體行政行為,原告同意后撤訴12件,協調撤訴率為8.16%。
強化執行工作。市法院出臺《執行案件流程管理實施意見》、《執行工作管理規則》等制度,進一步細化執行流程,規范執行行為。以開展“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工作為突破口,深化“反規避執行”活動,落實曝光制度,與金融、工商等單位建立征信平臺,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共受理執行案件2253件,執結2158件,執結率為96%。通過委托、提級、指定執行和降低財產保全門檻等有效方式,執行標的到位**萬元。執行和解案件**件,執行和解率為23%。
強化涉訴信訪工作。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人次。清理排查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件187件,逐案建立穩控臺賬、制定穩控措施、落實穩控責任;堅持院領導輪流接訪、立案庭專人日常接訪、相關庭室負責人及辦案法官隨時接訪制度,對重點案件的涉訴信訪人員,實行約訪和帶案下訪;辦理各級領導機關交辦涉訴信訪案件40件,息訴26件。*年12月,市**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專題聽取和審議市法院關于涉訴信訪案件處理工作情況報告,進一步加強了對該項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二、著力加強隊伍建設,在提高法官素質上有新進展
注重思想政治建設。深入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保持黨的純潔性、“三忠誠”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及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努力使干警提高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科學發展觀的理性認識。以深化“四在農家”等創建活動為切入點,著力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全市法院開展“四在農家”、“四幫四促”等活動共聯系籌集協調幫扶資金503萬余元。
注重司法能力建設。積極推進大規模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干警590人次到國家法官學院、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學院、省法院法官培訓中心等進行培訓,選派8名法官赴廣東省珠海市法院掛職學習;扎實開展庭審和裁判文書評查活動,共評查庭審74個、裁判文書477份,1份裁判文書被最高法院編入全國法院優秀法律文書;組織開展司法業務技能大賽、防暴處突演練等活動,進一步促進干警業務技能、警務保障能力和應急處突能力的提高,1名法官被評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
注重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組織19名廉政監督員和部分法官到石阡縣法院參觀學習。在辦公樓長廊懸掛廉政標語,在紙杯上印制廉政警句,在干警電腦上設置廉政屏保,在節假日發送廉政短信,強化干警廉潔自律意識。針對執法中容易發生問題的薄弱環節,市法院制定了《對外委托、評估、拍賣等工作管理規定》、《審務督察工作實施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篇五
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2年2月28日在淄博市
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劉亞寧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 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見。
市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堅強領 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市政府、市政協及社會各 界關心支持下,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來歷次全會精神為 引領,緊緊圍繞“公信法院’’創建目標,牢固樹立“三個至
上’’指導思想,認真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
主題,嚴格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的 進展。市法院先后榮獲“省級文明單位’’等46項榮譽稱號;
淄川區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為全國優秀法院,臨淄區法院被 省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量刑規范化、審判管理、“三 型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等十余項經驗做法被上級法院總 結推廣;省市領導百余次對法院工作做出批示,給予肯定和 鼓勵。
一、全面準確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服務殷實和諧經濟文 化強市建設
貼緊市委“一個堅持、三個突出’’總體部署,能動司 法,主動服務。四年來,全市法院共審判執行各類案件 21 5437件;其中,市法院審判執行1 7025件。
——堅持更新理念與改進策略并重,不斷提升司法保障 “內涵發展’’的整體效果。大力推進服務型、主動型、高效
型司法,針對民間借貸等敏感熱點問題,積極問計求智,做 好司法應對。先后制定服務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等20余項指 導意見,引導全市法院校準坐標,明確方向。建立實行要案 專報、風險評估等機制,妥善審理涉及重大項目、重點工程 的各類案件。改進司法策略和工作方法,深入開展服務發展 “四個一’’等專項活動,共制定6 7項具體措施,開展回訪
82次,提出司法建議1 5 6條,司法保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不斷增強。
——堅持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維護全市社會穩 定。準確把握社會治安形勢,充分發揮維穩主力軍作用。四 年來,共審理各類刑事案件1 1 65 1件,判處罪犯1 5780人。
突出強化打擊職能,始終保持對搶劫、殺人等嚴重暴力犯罪 以及盜竊、搶奪等多發性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審結上
述案件5 504件,1 76 5名罪犯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
刑。嚴厲懲處非法集資、制假售假等破壞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依法審理經濟犯罪案件1071件,為國家和集體挽回損 失943萬元。加大職務犯罪懲處力度,審理相關案件398 件,574名國家工作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認真貫徹“寬嚴 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對8310名確有悔罪表現、罪行輕微 的初犯偶犯從輕或減輕處罰;對14054名自覺接受改造并符 合法定條件的服刑人員予以減刑假釋。把心理咨詢納入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審理過程,以人性化司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 少年。參與緩刑、管制和假釋罪犯的跟蹤幫教和刑滿釋放人 員的社區矯正,幫助他們增強回歸社會的能力。研發量刑輔 助軟件,規范量刑適用標準,完善量刑庭審程序,扎實推進 “量刑規范化”改革,被確定為國家司法改革重要成果之一,并推動全國法院系統該項工作進入推廣實施階段。
——堅持權利救濟與終結訴訟并重,調節規范經濟社會 關系。把實現權利救濟、解決民生關切、服務經濟發展作為 民商事審判的基本定位。四年來,共審理各類民商事案件 1 35440件,標的額21 9億元。依法審理婚姻家庭、損害賠 償案件49341件,確保進入訴訟渠道的民生問題得到妥善解 決。依法審理勞動關系案件7 904件,促進勞資關系和諧。依法審理涉農案件2866件,助推農業發展、農民富裕、農 村繁榮。依法審理融資案件3851 3件,保障金融安全、化解
金融風險。依法審理合同糾紛、房地產開發案件35 775件,維護市場主體的法律權利和經濟利益。依法審理企業破產重組改制、股權糾紛案件3 79件,支持有利于轉方式調結構的 市場經濟活動。依法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662件,推動全 市科技自主創新和品牌營銷戰略實施。
——堅持依法支持和有效監督并重,促進社會管理創 新。把平等保護、化解爭議作為行政審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四年來,共審理各類行政訴訟案件7854件。暢通行政訴訟 渠道,加大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力度,既保護行政相對 人合法權益,又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社會管理職能。探索 建立行政與司法良性互動機制,推進行政糾紛多渠道、實質 性解決。辦理相關部門國家賠償案件7件,充分保障賠償請 求人的合法權益。
——堅持內部提升與外部借力并重,破解“執行難”問 題。把最大限度實現當事人合法權益作為執行工作的目標。四年來,共執結各類案件601 46件,標的額96億元,實際 執行率達到91.8%o抓好評估拍賣歸口管理等工作,有效 規范執行行為。構建執行聯動機制,完善威懾和協助執行體 系,共限制出境30人次,嚴懲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犯 罪9案10人,并通過新聞發布、媒體曝光等措施,督促被 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爭取社會各界理解和支持,營造有利 于破解“執行難’’問題的外部環境。組織開展集中清理執行
積案、反規避執行等專項活動,納入清理范圍的1 324件有 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全部執結,25474件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依法終結,31 7件反規避執行案件順利執結,收到良好的 社會效果。
——堅持源頭治理與統籌化解并重,做好涉訴信訪工 作。注重強化群眾觀點、踐行群眾路線,扎實處理涉訴信訪 問題。四年來,全市法院共辦理申訴、申請再審及其他案件 339件,接待處理來信、來訪3 182件(人)次,涉訴信訪 總量比前四年下降78%0推動建立涉訴信訪督導穩控機制,嚴格落實首辦負責、訴訪分離、責任倒查、一票否決、案件 終結等工作制度,408件重點涉訴信訪案件得到妥善解決。圓滿完成重大活動期間的維穩任務和安保值班工作,多次受 到省法院和市委表彰。
二、始終堅持以創建“公信法院”為統領,積極推進法 院整體工作科學發展
四年來,全市法院圍繞建設公正高效權威審判機關,努 力提高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和公信力。
——全面落實“高快好省’’辦案要求,著力打造審判質
效品牌。堅持抓案件質量、效率、效果不動搖,努力爭辦 “鐵案、精品案、和諧案’’o加大立案審查力度,切實防范虛
假訴訟、惡意訴訟案件產生。認真推行流程隨機分案、案件 審限預警等做法,促進審判效率不斷提升。四年來,全市法 院審(執)限結案率、整體結案率均達到100%;建立完善 案件質效動態預警、發改案件責任認定等制度,深入組織開展“三零競賽”、超長期未結案件專項清理等活動,全市法 院案件發改率逐年降低,辦案社會效果持續向好。
——突出抓好服判息訴工作,著力打造矛盾化解品牌。圍繞參與實施“固本強基維穩’’工程,以化解矛盾為主線,以終結糾紛為目標,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四年來,全市 法院案件經過一、二審及再審后服判息訴率始終保持在 99.9%以上。加大民商事調解、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輕 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協調、執行和解力度,切實做好 判前析理、判后釋明,確保當事人特別是敗訴當事人服判息 訴。積極推進調解聯動機制建設,加強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 認工作,推動矛盾糾紛訴前化解,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數量持 續下降。
——深化審判執行標準化實踐探索,著力打造審判管理 品牌。立足“強化系統控制、突出節點管理’’,先后制定民
商事案件立案審查、案件質量評查、破產案件審理等標準,著力提高審判管理的精細化水平。創新涉案資產管理機制和 涉案資產流程管理體系,重點規范案件合議、裁判文書簽 發、卷宗歸檔等關鍵節點,做到訴訟過程無縫隙監管。建立 數字化審判管理平臺,實現案件進展實時跟蹤,質效指標自 動生成。省法院專門召開現場會總結推廣我們的經驗做法。
——強化司法為民工作舉措,著力打造民生保障品牌。實施訴訟服務大廳“一站式’’服務,為群眾“打官司’’提供便利條件。充分發揮“法官便民工作站”作用,積極打造一
小時司法服務圈。四年來,法官便民工作站共受理案件 71 77件,提供法律咨詢20337(人)次,指導人民調解組織
化解矛盾糾紛7439起。建立完善司法救助機制,全市法院 共為306 7起案件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825萬元,市法院共 向70名生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發放救助資金203萬元,彰 顯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人文關懷。
——加大物質裝備建設力度,著力打造科技司法品牌。堅持司法與現代科技深度融合的工作導向,立足“莊重、簡 約、合規、實用’’,市法院綜合審判樓順利竣工并按期投入
使用。圍繞實施天平工程,加快科技法庭建設和應用步伐,201 1年起市法院對所有案件庭審全程錄音錄像、同步錄入 電子檔案,并實現最高法院遠程提訊、復核死刑案件。繼續 深化網絡辦公系統、電子檔案系統建設,有效提升各項管理 的數字化、網絡化程度。加強網絡輿情應對工作,最大化地 消除網絡輿情風險。
——努力提高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水平,著力打造 基層服務品牌。健全完善審級監督指導機制,四年來,市法 院共審理各類二審案件121 42件,再審案件3 10件,改判和
發回重審分別占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審(執)結案件總數的 0.77%和0.82%。扎實開展“三型’’.法庭建設活動,全力
滿足基層群眾司法需求。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共審判執行各
類案件1 9841 2件,占全市法院辦案總量的92.1%o
一自覺接受黨委領導、人大及社會各界監督,著力打
造陽光司法品牌。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緊緊依靠
黨委領導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認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
報告工作,市人大常委會先后對量刑規范化改革、人民法庭
建設等進行視察。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溝通,主動邀請代表、委員視察指導工作,認真辦理代表、委員提
案及意見建議65件,并通過上門走訪、電話溝通等多種方
式,及時反饋辦理結果,辦理滿意率達到100%o主動接受
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共審結抗訴案件2 73件,其中抗訴理由
成立依法予以改判30件,作其他處理的243件。建立案件
信息查詢系統,同步公開案件信息,實時接受查詢投訴。規
范新聞發布工作機制,及時回應社會公眾的關切。認真落實
人民陪審員制度,四年來,全市364名人民陪審員共參與審
理案件3 2463件。
=’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為增強司法效能、提升司
法水平提供人力支持和組織保障
四年來,全市法院積極挖掘潛能、激發活力,創新載體
平臺,認真專業務實地加強隊伍建設。
一堅持不懈抓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扎實開展人民法官
為人民,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再學習再教育等主題教育實踐活
動,廣泛開展司法核心價值觀以及司法良知、革命傳統教育,隊伍的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逐步 提高。四年來,先后有286個集體、45 6名個人受到市級以 上表彰,集中展現了全市法院廣大法官和干警忠于職守、心 系群眾、公正司法、無私奉獻的精神風貌。
——堅持不懈抓隊伍司法能力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 度,四年來,全市法院共舉辦或組織參加各類培訓1 6 9期 285 9(人)次,有效提升法官和干警的法學理論素養占結合
創建學習型法院、爭做學習型法官,建立實行“業務帶頭 人’’制度,認真組織開展崗位大練兵等活動,不斷增強法官
和干警的司法業務技能。先后有21 8名干警通過國家司法考 試,審判一線法官人均辦案達到106件。積極構建當事人認 可、社會認可的業績評價機制,充分調動法官和干警干事創 業的主動性和責任感。
——堅持不懈抓隊伍審判作風建設。深入開展假如我是 當事人大討論,著力解決作風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健 全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長效機制,督促廣大法官和干警改 進司法態度,規范司法禮儀,爭做平民法官、親民法官,真 正把“以當事人為本’’司法理念內化于心、外踐于行。加強
法院文化建設,精心培育和提升法官人格魅力,有效增強法 官群體的職業認同感、使命感、歸屬感和自豪感。
——堅持不懈抓隊伍人力資源建設。倡導“想干事、能 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用人導向,在市委領導下,充實加強全市法院領導班子,一批優秀干部走上了領導崗位。用
足用好政法專項編制、選調生等政策措施,四年來,全市法 院共新招錄人員207名,市法院具有法官資格的人員比例達 到75%0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市法院先后從基層法院遴選 14名法官,并組織48名業務骨干和新進人員到基層法院、人民法庭以及信訪崗位掛職鍛煉,提高化解矛盾、解決復雜 問題的能力。
——堅持不懈抓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落實黨風廉政 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四個一律’’要求和“五個嚴禁’’規
定,不斷完善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建設,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措 施,從源頭嚴防違紀違法問題發生。健全網絡舉報受理、交 辦線索督辦,司法巡查問責,廉政舉報談話等制度機制,加 大內部查處力度,始終保持對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o
回顧四年來的歷程,我們深刻體會到,必須把法院工作 自覺置于黨委的絕對領導之下,這是人民法院工作沿著正確 道路前進的根本保證;必須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 督,這是人民法院正確適用法律的制度保障;必須積極爭取 社會各界支持,這是改善人民法院司法環境、樹立司法權威 的有效途徑;必須依法創新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法,這是人民 法院事業不斷進步的力量源泉;必須始終加強法院隊伍建 設,這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的關鍵所在。
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法院工作同黨和群眾的要求、期待相比,還存在一些問題、困難和不足:案件疑難、復雜程 度越來越高,判斷標準和價值取向越來越難以把握,審判執 行的難度不斷增大;“信訪不信法’’狀況對司法權威的負面
沖擊較為突出,法院涉訴信訪化解壓力、成本和代價不斷增 大;法官和干警的思想觀念、能力素質、紀律作風有待改 進,案件審判執行質效需要不斷提高,基層基礎工作尤其是 物質裝備條件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等等。對此’.我們
將根據人大代表審議的意見和建議,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 以解決。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對法院工作領導、重視和支持力度將會不斷加 大,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政治氛圍、制度環境將會越來越 好。同時,我國已經進入城市化、工業化、信息化、市場化 高速發展時期,經濟社會中的深層次問題還將進一步顯現,社會管理難度加大,矛盾糾紛高發多發,人民法院忠實履行 司法職責、維護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意識形態安全的使命更 加艱巨,確保法律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責任更加重 大,樹立司法權威、維護法律尊嚴的要求更加緊迫。市第十 一次黨代會就強化生態文明、加快內涵發展進行了全面部 署,為全市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 市法院將緊貼市委工作部署,圍繞創建“公信法院’’,以為
黨的十八大、省黨代會和各級“兩會”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為目標,以 提升法官人格魅力、創新司法方法為重點,突出抓好法院文 化、領導能力、誠信司法“三項建設”,全面準確發揮打擊 犯罪、化解矛盾的審判職能作用,不斷提升司法效能7和司法
水平。具體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六個更加注重”o一是更 加注重.維護穩定。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嚴打高壓態 勢,切實保障國家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依法營造經濟發展 需要的良好社會環境。二是更加注重服務內涵發展。堅持把 有效防范經濟運行中的潛在風險放在司法應對的重要位置,積極運用司法手段化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三是更加注重保障民生訴求。堅持以當事人為本,妥善化解 涉及民生的各類矛盾糾紛。積極參與實施“固本強基維穩’’
工程,努力為當事人和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務。四是 更加注重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強化審判案件就是社會管理的 意識,把化解矛盾作為工作主線和目標追求,努力實現案結 事了人和。拓展延伸審判職能,引導公民依法表達訴求,尊 重司法裁判,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群體性事件和個人極端事 件發生。五是更加注重打造品牌法院隊伍。將政法干警核心 價值觀教育納入培訓體系,探索建立完善法官人格魅力提升 的評價體系和約束機制。緊密結合領導班子換屆后的形勢需 要,堅持把領導能力建設放在自身建設的首位,真正把法院 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富有凝聚力和戰斗力的領導核心。以 “誠信司法、誠信做事、誠信為官、誠信做人’’為重點,全
面構建廉政風險評估、司法巡查、政務檢查、審務督察四位 一體的防控體系。六是更加注重法院文化建設。深度挖掘具 有淄博特色的法院文化內涵,樹立一批叫得響、立得住、具 有時代特色的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形成群體規模和品牌效 應,促進“公信法院’’創建實現“內涵發展’’o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在市委正確領導,市 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市政府、市政協及社會各界關 心支持下,堅守司法良知,不斷增強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責 任,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定信心,銳意進 取,為保障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做出新貢獻,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