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召開,研究扎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問題。以下是可圈可點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幾篇關于對防范金融風險的解讀,供大家參考。
對防范金融風險的解讀
據新華社報道,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8月17日召開,研究扎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問題。
要點速覽:
· 重點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
· 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并提高精準性
·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
· 完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兜底救助體系、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
· 加強對高收入的規范和調節,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
· 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 做好金融市場輿情引導
· 深化信用體系建設,發揮信用在金融風險識別、監測、管理、處置等環節的基礎作用
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
會議強調,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要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要鼓勵勤勞創新致富,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強發展能力創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條件,暢通向上流動通道,給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形成人人參與的發展環境。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后富、幫后富,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于創業的致富帶頭人。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建立科學的公共政策體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時統籌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重點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要堅持循序漸進,對共同富裕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有充分估計,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徑,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會議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并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目標扎實邁進。
會議強調,要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區域發展的平衡性,強化行業發展的協調性,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要著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抓住重點、精準施策,推動更多低收入人群邁入中等收入行列。要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資本投入,完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兜底救助體系、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要加強對高收入的規范和調節,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要清理規范不合理收入,整頓收入分配秩序,堅決取締非法收入。要保護產權和知識產權,保護合法致富,促進各類資本規范健康發展。要促進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強促進共同富裕輿論引導,為促進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輿論環境。要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會議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重點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這說明積極財政政策積極的取向沒有發生變化,但這并不意味著財政政策不需要回歸常態,即以支持結構轉型為主要目標,而非全面兜底經濟增長。從財政收入和支出增速的情況來看,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其財政可持續性面臨的挑戰都在增加。在這種情況下,財政政策無疑會更加有所側重,比如生態文明建設、基層“三保”、節能減排、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
具體而言,何代欣認為,“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可能包括交通、農業、民生基礎設施等,涵蓋重點領域和重點人群。另外,在“緊平衡”的條件下,財政還將注重提高資金的使用效能,節省非必要工程項目的支出。
對于“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并提高精準性”,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劉元春建議,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按要素參與分配的政策制度,健全各類生產要素由市場決定報酬的機制。
在稅收方面,劉元春建議,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擴大綜合征收范圍。在現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制度的基礎上,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在社保方面,他建議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推進社保轉移接續,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推動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向縱深發展,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由廣覆蓋向全覆蓋轉變。同時,遵循激勵相容的原則,改革和完善現行的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
關于高收入群體收入的調節問題,何代欣表示,從全世界范圍來看,占有很大比例社會財富的極少數人群的財富總量一直處在上升通道,世界各國都在利用稅收政策、鼓勵捐贈等方式調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對我國而言,在收入調節的過程當中,政策應注意更加科學務實,真正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保護好企業家精神、稀缺勞動資源等,確保不破壞促進經濟發展的動力源,同時有效推進依法治國等制度建設。
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會議強調,確保經濟金融大局穩定,意義十分重大。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系統觀念,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要夯實金融穩定的基礎,處理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系,鞏固經濟恢復向好勢頭,以經濟高質量發展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防止在處置其他領域風險過程中引發次生金融風險。要落實地方黨政同責,壓實各方責任,暢通機制、明確職責、分工配合、形成合力。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提升金融系統干部隊伍監管能力,提高監管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加快重點領域改革,做好金融市場輿情引導。要加強金融法治和基礎設施建設,深化信用體系建設,發揮信用在金融風險識別、監測、管理、處置等環節的基礎作用。
此前央行2021年下半年工作會議要求,切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密切監測、排查重點領域風險點。落實重大金融風險問責、金融風險通報等制度。強化地方黨政風險處置屬地責任。推動做好重點省份高風險機構數量壓降工作。
分析人士認為,應加快監管科技建設和提升監管科技應用能力。經濟活動中的金融風險與生俱來,同時,會隨著金融創新的不斷涌現變得更加復雜和隱蔽。需要監管部門不斷強化監管科技建設,完善監管科技的風險監測功能,在技術手段層面實現穿透式監管,覆蓋市場多層次主體的風險識別,提升監管效率和防止監管死角,發揮監管科技精準監管的特性,為防范化解風險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金融防風險必須居安思危,一刻也不能松懈。當前仍需重點關注多個方面的風險,比如房地產泡沫化金融化、不良資產反彈、影子銀行死灰復燃、規范互聯網平臺金融業務等,這些需要通過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有序處置重點領域突出風險,不斷促進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日前表示,應建立全覆蓋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重點加強對加杠桿行為、債務及金融周期的監測,有針對性地創設政策工具,做好重點領域的宏觀審慎管理,逐步將主要的、重要的、有系統性影響的金融活動,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納入宏觀審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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