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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項目公司股權變更篇一
1、公司原股東會關于轉讓股權的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必須明確:
(1)如何轉讓
(2)轉讓前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3、公司新股東會決議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選舉董事、監事人員(如董事發生變化須提供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如原董事會成員不變的也須說明原董事會組成人員不變);
4、向私營企業或自然人轉讓股權的須提供驗資報告、交割單如屬全民、集體企業及交割合同;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東身份證原件;
7、股東選舉董事、法定代表人決議;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10、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申請報告;
11、新股東承諾書;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簡歷
13、原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14、新股東身份證明,非當地戶籍的需要暫住證,法人股東需要經工商局簽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一般程序
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并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四、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五、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六、出讓的股權屬于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后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后的資本進行驗資。
七、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并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并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八、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并形成決議。
九、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十、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并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公司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或禁止性規定
1、新《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對于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主體,不得受讓公司股份,如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3、內資企業股權轉讓中,內資企業性質轉為外資企業時,原內資企業的自然人股東的股東身份是否仍然保有:《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2006年9月8日施行)第五十七條規定,被股權并購境內公司的中國自然人股東,經批準,可繼續作為變更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投資者。所以,在未經批準前,中國內資企業的股權轉讓,原來內資企業的中國自然人股東不能作為中外合資(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東;要想成為合資企業的股東,必須獲得外經委或商務局(商務部)的批準。
ppp項目公司股權變更篇二
廣東.“河源東湖山莊國際旅游度假村”
項目股權轉讓協議書
2017年12月
人民幣壹億叁仟陸佰萬元萬元)至甲乙雙方指定的共管賬戶;此款項到達甲方賬戶后 15 個工作日內,甲方配合乙方至工商部門完成股權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工作。股權變更完成后,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與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后,乙方將本合同約定金額剩余的款項(即1.36億元(大寫:人民幣壹億叁仟陸佰萬元萬元)付清給甲方。
第三條 法定代表人更換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與股權變更登記同時進行,轉讓方作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權變更完成后配合乙方及股權轉讓后的公司正常開展相關工作。
第四條 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權變更登記完畢當日,甲乙雙方按公司管理制度辦理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公司的證書、印章、印鑒、批件、及其他資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簡稱“交接”)。
(二)在雙方交接時,由雙方共同向相關部門申請作廢公司原印章、印鑒并啟用新的印章、印鑒。新舊印章印模式鑒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留存一份。因舊印章、舊印簽產生的任何事項或經濟糾紛均由甲方負責并予妥善解決。
(三)公司財務帳薄等相關財務資料和文件不齊備,乙方同意甲方僅就公司現有資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間,對公司出現的任何事項及不利影響均由甲方負責并予妥善解決;重大事項須征求乙方意見。
第五條 交易費用的承擔
關。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股權變更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所做的保證和承諾,守約方可選擇本合同繼續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0%向違約方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二)法律規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發生后,或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的,解除合同一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地點和方式向對方送達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雙方按照約定辦理合同解除事宜,沒有約定又不能協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通知及文函送達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勻以書面文函通知為準。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
(一)附件包括但不限如下本合同相關協議、附圖、附表、交接手續等是本合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第十三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ppp項目公司股權變更篇三
ppp項目股權變更與轉讓
一、現行政策梳理
1、2014年11月26日,《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以下簡稱60號文]中,對“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從四個方面進行了規范,其中“健全退出機制”是重要的組成部分。明確要求“政府要與投資者明確ppp項目的退出路徑,保障項目持續穩定運行。”
2、國家發展改革委為貫徹國務院60號文精神,隨即發布了《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以下簡稱2724號文]。該文“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規范管理”部分,將“退出機制”作為重要的一環予以規范,并提出政府方要“依托各類產權、股權交易市場,為社會資本提供多元化、規范化、市場化的退出渠道”。上文的附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通用合同指南》中,對社會資本方退出安排以“合同的轉讓”進行了概括性規范,指出“項目合同應約定合同權利義務是否允許轉讓;如允許轉讓,應約定需滿足的條件和程序”的意見,將具體細節全部留給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協商確定。
3、2014年12月30日,財政部下發了《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財金(2014)156號,以下簡稱156號文],在“切實遵循ppp合同管理的核心原則”部分,明確提出了“兼顧靈活”的原則,并要求“合理設置一些關于期限變更(展期和提前終止)、內容變更(產出標準調整、價格調整等)、主體變更(合同轉讓)的靈活調整機制,為未來可能長達20-30年的合同執行期預留調整和變更空間?!?/p>
4、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豫政(2014)89號],在ppp合同管理部分,沿用了財政部76號文的框架性表述。
5、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實施意見》[鄭政(2015)28號],在體例上單設“退出機制”一節,除社會資本方非正常退出機制內容外,還外加了發展改革委2724號文的相應內容??傮w來看,ppp項目合同中的股權變更與轉讓問題已經納入為國家和各部委關于ppp機制的應有內容,列入ppp合同管理和文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ppp合同的關鍵環節之一,并提出了社會資本退出機制的框架性要求。地方政府關于ppp模式的指導或實施意見對社會資本方退出機制的安排,也是基本偏重于非正常情形下的臨時接管等,對正常情形下社會資本方的退出方面,規范和細化缺乏新意,而實踐中則存在著一些無法回避的問題,迫使我們對此進行探究。二
ppp項目合同中的股權變更與轉讓
(一)為什么要限制股權變更?
在通常情況下,在ppp項目中,盡管合同的簽署主體和直接實施主體均是社會資本設立的項目公司,但是項目的真正實施,仍主要依賴于社會資本自身的資金、技術和管理實力。如果項目公司自身或其母公司的股權結構發生變化,很有可能會導致不合適的主體成為ppp項目的投資人或實際控制人,進而可能會影響整個項目的具體實施。有鑒于此,為了防患于未然,也為了有效控制項目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化,在ppp項目合同中均會約定限制股權變更的條款。
(二)限制股權變更必須考慮的因素
一般情況下,ppp項目合同中的限制股權變更條款會包括股權變更的含義與范圍以及股權變更的限制方式等內容。在起草這些條款前,必須充分地考慮、合理地平衡簽約雙方的關注點,然后才能確定適當的股權變更范圍和限制的關鍵。
1、對于政府方而言,限制變更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避免不合適的主體被引入到ppp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由于在項目合作方的選擇階段,通常政府方是在對社會資本的融資能力、技術能力、管理能力等資格條件進行系統評審后,才最終選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因此,如果在項目實施階段、特別是建設階段,社會資本將自身或項目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轉讓給不符合上述資格條件的主體,將有可能直接導致項目無法按照既定目的或標準實施。
2、對社會資本而言,關注點則恰恰相反。他是希望通過轉讓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部分或全部的項目公司股權的方式,來吸引新的投資者或實現退出。如何保障其自由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利于增加資本靈活性和融資吸引力,進而有利于社會資本更便利地實現資金價值,這便是他們重點關注的因素。因此,社會資本當然不希望其自由轉讓股份的權利受到限制。
為更好地平衡上述兩方的不同關注,在ppp項目合同中需要設定一個適當的股權變更限制機制,在合理的期限和限度內,有效地限制社會資本不當變更股權。
(三)股權變更的含義與范圍
在不同的ppp項目中,政府方希望控制的股權變更范圍和程度也會有所不同,通常股權變更的范圍包括:
1、直接或間接轉讓股權。
在國際ppp實踐、特別是涉及外商投資的ppp項目中,投資人經常會搭建多層級的投資架構,以確保初始投資人的股權變更不會對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產生直接影響。但在一些ppp項目合同中,會將項目公司及其各層級母公司的股權變更均納入股權變更的限制范圍,但對于母公司股權變更的限制,一般僅限于可能導致母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的情形。例如,在ppp項目合同中規定,在一定的期間內,項目公司的股權變更及其各級控股母公司的控股股權變更均須經過政府的事前書面批準。
2、并購、增發等其他方式導致的股權變更。
ppp合同中的股權變更,通常并不局限于項目公司或母公司的股東直接或間接將股權轉讓給第三人,還包括以收購其他公司股權或者增發新股等其他方式,導致或可能導致項目公司股權結構或母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化的情形。
3、股份相關權益的變更
廣義上的股權變更,除包括普通股、優先股等股份的持有權變更以外,還包括股份上附著的其他相關權益的變更,例如表決權等。此外,一些特殊債權,如股東借款、可轉換公司債等,如果也帶有一定的表決權或者將來可轉換成股權,則也可能被納入“股權變更”的限制范圍。
4、兜底性條款
為了確保“股權變更”范圍能夠全面地涵蓋有可能影響項目實施的股權變更,ppp項目合同中往往還會增加一個關于股權變更范圍的“兜底性條款”,即“其他任何可能導致股權變更的事項”。
(四)股權變更的限制方式
1、鎖定期
(1)鎖定期的含義
鎖定期,是指限制社會資本轉讓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的期間。這是股權變更限制的最主要機制。通常在ppp項目合同中直接規定:在一定期間內,未經政府批準,項目公司及其母公司不得發生上文定義的任何股權變更的情形。(2)鎖定期期限
這需要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來設定,目的就是為了確保在社會資本在履行完其全部出資義務之前不得輕易退出項目。
常見的鎖定期是自合同生效日至項目開始運營日后的一定期限,比如2年,一般至少持續到項目缺陷責任期屆滿。(3)例外情形。
在鎖定期內,如果發生以下特殊情形,是允許發生股權變更的:項目貸款人為履行本項目融資項下的擔保而涉及的股權結構變更;將項目公司及其母公司的股權轉讓給社會資本的關聯公司;如果政府參股了項目公司,則政府轉讓其股權是不受上述股權變更限制的。
2、其他限制。
除鎖定期外,在一些ppp項目合同中,還可能會約定對受讓方的要求和限制,例如約定受讓方須具備相應的履約能力及資格,并繼承轉讓方相應的權利義務等。在一些特定的項目中,政府方有可能不希望特定的主體參與到ppp項目中,因此可能直接在合同中約定禁止將項目公司的股權轉讓給特定的主體。
這類對于股權受讓方的特殊限制通常不以鎖定期為限,即使在鎖定期后,仍然需要政府方的事前批準才能實施。但此類限制通常不應存在任何地域或所有制歧視。
3、違反股權變更限制的后果。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一旦發生違反股權變更限制的情形,政府方就會直接認定為項目公司的違約行為;情節嚴重的,政府方將有權因該違約而提前終止項目合同。
三
《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股權變更限制”分析 財政部《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第二章第十節“股權變更限制”中雖然已經認識到“對于股權變更問題,社會資本和政府方的主要關注點完全不同,合理地平衡雙方的關注點是確定適當的股權變更范圍和限制的關鍵。”但就具體內容而言,更多是體現了政府方的關注,主要體現出如下三個方面:
(一)股權變更限制的適用范圍廣泛 主要包括:
1、社會資本方在項目公司中的股權變更、社會資本方本身的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的變更、甚至包括可能因其社會資本方控股股東變更的股權變更;
2、涵蓋了普通股、優先股以外的股份相關權益變更,將股份上可能附著的表決權或一致行動安排等其他相關權益以及債轉股或可能的影響表決權的債權監督權變更等內容一并納入廣義的股權變更限制范圍;
3、單獨設置了股權變更限制的“兜底條款”,即“其他任何可能導致股權變更的事項”。
(二)股權變更限制的方式單一
以鎖定期為主,并視之為“股權變更限制的最主要機制”。另外附之于特定主體禁入機制,以達到股權變更限制的目的。
(三)股權變更限制的主體不對等
主要體現在:1、政府方股權變更限制豁免,具體就是“如果政府參股了項目公司,則政府轉讓其在項目公司股權的不受上述股權變更限制”;2、政府方單方審核。在社會資本方股權變更的場合,政府方則以公共利益監督者的身份行使單方面事先審核權。四
完善股權變更和轉讓機制是ppp模式發展的應有之義
ppp模式強調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的長期合作關系,然而這種長期合作關系并非指單一的社會資本方。政府購買公共產品和服務的ppp創新體制,本身就是引入市場機制的結果,而健全的市場機制,需要寬松的市場準入門檻,也需要來去自由的退出安排。理由如下:
(一)單一社會資本方的企業生存周期影響長期合作伙伴關系 ppp項目的具體模式不同,合作期限也各異,但一般都長達10年到30年,這遠遠超過我國企業的平均生存時間。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信息中心2013年9月發布的《全國內資企業生存時間分析報告》顯示:“多數行業生存危險期為第3年。??采礦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業生存危險期為企業成立后的第五年,即企業成立后的第五年退出市場量最多???!倍@一調查結果顯示的水利、環境、電力、熱力、公共設施管理業等行業,又多為ppp模式推廣運用的重點行業領域。
我國內資企業如此,不少國外企業也與我國類似。美國《財富》雜志的統計數據顯示,美國62%的企業壽命不超過五年,只有2%的企業能存活50年。因此,推廣運用ppp模式,沒有也不可能要求社會資本方均為百年老店。即便是社會資本方中的大型央企、國企及上市公司,也無法做到從事某一主業而長期不進行發展戰略調整或股權變更的可能。這也是財政部156號文將主體變更作為“兼顧靈活”這一合同管理核心原則重要內容的原因所在。
(二)具有不同優勢的社會資本方聯合體成員,也需要隨ppp項目進程而進退。從目前的實踐來看,我國許多ppp項目的社會資本方均是以聯合體形式出現的。ppp模式有多種類型,以dbot(design,build, operate,transfer)為例,其內容常常涵蓋工程設計、施工建造、運營管理、移交多方面內容,通常還包括項目融資的要求。正因為ppp項目的綜合性,社會資本方在參與ppp項目時,常常會集合不同主體的各自優勢,以聯合體的方式參與項目投標。如上海建工集團、綠地集團與建信信托聯合發起設立了首個中國城市軌道交通ppp產業基金。該聯合體的投資地域和投資方向為:納入 ppp 項目庫及政府統一采購的軌道交通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地域上主要考慮省會城市及有一定條件的地級市。在運營階段,“工程承包商并不具備運營管理的經驗和優勢,因此若其繼續充當股東,可能因專業水平的不足而增大決策成本,影響委托方與代理方的利益一致性,因此理論上應將股權全部轉讓?!睂τ谏虾=üざ?,其優勢在于軌交建設,當ppp項目建設這一階段完成之后,上海建工如能依約退出,無論對于ppp項目還是其他聯合體,均無重大利益損害,且有助于上海建工將更多精力和財力投資于他處。
(三)ppp項目的融資特征,決定了純財務投資者的參與可能性。ppp模式推廣運用的直接動力,來源于地方政府財政壓力。這一點,從《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以及《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等文件的精神中均可得到證實。雖然ppp有別于bt等形式,不單具有融資功能,但融資功能在ppp項目中仍然具有重要地位。況且,“單靠國家財政撥款顯然不能滿足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巨大需求,因此ppp模式作為一種創新的融資渠道被引入了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边@一特點,決定了社會資本方純財務投資者參與的可能性。只要不影響項目公司的技術、決策等實質內容,財務投資者可以在ppp項目的不同階段發揮融資的重要角色,但又不至于綁定財務投資者的“人身自由”。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便中標全國首個高鐵項目等。
五、ppp項目股權變更與轉讓機制探討
(一)摒棄單純的鎖定期限模式,以股權變更限制的實質目的為模式設計導向 財政部《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關于“股權變更限制”一節,明確規定“在項目合作方選擇階段,通常政府方是在對社會資本的融資能力、技術能力、管理能力等資格條件進行系統評審后,才最終選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奔热蝗绱耍谏鐣Y本方退出機制安排方面,完全可以針對具體項目,將限制退出的關注點轉向融資能力、技術能力、管理能力等ppp項目所需要的重點上來。ppp項目合同中的股權變更與轉讓機制,完全可以以此為條件進行創新設計,有助于增強政府方對公共產品和服務質量保障的關注,也有利于增加社會資本方的資本靈活性和融資吸引力,進而有利于社會資本更便利地實現資金價值。
(二)以資本市場方式實現社會資本方在ppp項目公司的正常退出
政府方要“依托各類產權、股權交易市場,為社會資本提供多元化、規范化、市場化的退出渠道”;而經營性的ppp項目公司,在規范管理、提高效率的基礎上,通過積極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新三板等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到股權變更與轉讓,在不損及項目公司正常運轉的同時,實現低成本、高收益的正常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