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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業不注銷 注銷的公司還在營業篇一
新《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新序規定》5.1以后就要正式實施了。而現在大家都在討論一個問題,就是“停業、歇業、注銷”之間的區別是什么?在現實工作中如何正確理解與操作呢?下面筆者就這些問題談下自己的理解:
一、關于停業
停業是指被許可人取得行政許可后在有效期內因故暫時性停止生產經營或從事其他行政許可行為。根據引起原因的不同,停業可分為被動停業和主動停業兩類。
1、主動停業:是指被許可人主動提出的停業申請。在《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了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類型包括停業申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了被許可人因故需要暫停煙草專賣零售業務提出停業申請的,應符合的要求:①申請必須由被許可人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②申請必須向原發證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③申請必須在零售許可證有效期內提出,且應符合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申請期限要求; ④申請的停業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由此可見被許可人主動提出的“停業申請”屬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類,它是一種對被許可人的行政管理措施。
2、被動停業:是指因特定客觀事實或被許可人在從事被許可事項期間實施了違法行為,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止經營的決定。
以《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和《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為例。從這些條款關于我們不難發現,對“責令停止經營”相關煙草專賣業務的規定屬于被動停業,且是放在法律責任章節部分加以規定。而新《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第四十四條也將“責令停產、停業”列為了行政處罰,可見“責令停業”屬行政處罰類。
二、關于歇業
歇業是指被許可人在行政許可有效期內因經營能力或其他原因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的終止。根據引起原因的不同,歇業可分為主動申請歇業和被動歇業兩類。
1、煙草專賣零售許可歇業申請:指領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經營能力或其他原因主動向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提出終止其從事煙草專賣零售業務的請求。
在《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了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類型包括“歇業申請”。所以該項屬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類,它是一種對被許可人的行政管理措施。
2、被動歇業:指領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從事煙草專賣經營業務實施了違法行為,被行政機關依法作出“注銷煙草專賣許可證”、“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資格”的行政處罰決定。
從新《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五十三條可以看出:依法“注銷煙草專賣許可證”、“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資格”是被列入了行政處罰類。
三、關于注銷
注銷:也就是指的被動歇業。就是指被因許可人在取得許可證后的有效期內實施了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行政機關依法注銷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屬行政處罰范圍。四、三者之間的區別
歇業與停業有本質上的區別。停業是暫時性的,是行政許可行為的中止,而歇業是永久性的,是行政許可行為的終結;歇業與注銷好比是一顆樹上的兩個分枝,最終的“根兒”都是取消煙草專賣業務資格。區別在于歇業是依被許可人主動申請進行的,而注銷是行政機關依法定職權進行的。
綜上所述,停業申請、歇業申請在實際工作中屬行政管理類;責令停業、注銷則為行政處罰類。
公司停業不注銷 注銷的公司還在營業篇二
有限責任公司歇業注銷的一般程序
作者:admin 時間:2011/08/24
有限責任公司歇業注銷的一般程序
經常聽人說:“開公司易,關公司難。”在實際操作時確實是如此的。本人曾參與了數家企業歇業注銷的操作,其中有國有的,有私營的,時間短的三個多月,時間長的有一年多的。現將本人所了解的相關程序作個簡要的介紹,希望能與大家共享。
有限責任公司從準備歇業到全部手續辦理完畢一般主要經過以下幾個方面的程序:
一.召開臨時股東會,成立公司清算組
首先,公司***開臨時股東會議,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出決議,決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決議解散公司;
2.成立公司清算組,清算組成員應包括所有的股東和法人代表(如股東是企業的應有該企業派代表參與),由法人代表任清算組負責人;
3.在本決議作出之日起90天內在媒體上進行不少于三次的公告,一般可連續三次進行公告(公告的媒體應是當地工商部門認可的)
股東會決議相應的格式盡量先向當地工商部門索取,按其認可的格式填寫。
二.清算組檢查并處理公司的全部資產和債務
清算組開始對公司的資產進行全面的盤點核查,編制清單,對于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登記發函,對公司的帳冊按會計檔案管理的有關要求進行整理。
在檢查完公司的資產后,清算組應盡快處理公司的資產,公司管理的固定資產只要不超過其原始價值的均可免交增值稅。所有涉及資產處理損失的項目全部要向稅務部門提供清單及報告,在最后所得稅清算時均可在稅前列支。
三.向所在地稅務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手續
在清算將要結束時應向稅務部門提出申請,并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所有會計處理按清算企業會計制度處理。結束清理后,清算組應向股東會提出清算報告,股東會對清算組所做的報告作出決議,與其他相關資料一起提交稅務部門,如涉及利潤分配的,應取得稅務部門的分利單。在稅務部門查賬后應及時繳納各項稅金,繳納完稅金后即可等待稅務部門的批復。
四.向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歇業手續
在取得稅務部門的注銷證明同時公告滿90天后,即可向工商部門辦理歇業手續,一般手續齊全的話五個工作日內即可拿到批復。五.辦理其他注銷手續
在辦理完稅務注銷后,可先把公司的一般存款帳戶注銷,在取得工商部門的歇業批復后,再注銷公司的基本存款帳戶,然后再去注銷公司的代碼證、統計證和其他許可證書。
以上是公司注銷歇業的一些基本程序,在具體辦理時應多與當地稅務工商部門聯系,按當地的要求進行操作,以便少走彎路,盡快辦理。
公司停業不注銷 注銷的公司還在營業篇三
變更稅務登記表
(經辦人身份證、工商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變更稅務登記表)
使用說明
一、本表適用于各類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填用。
二、報送此表時還應附送如下資料:
(一)稅務登記變更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變更內容一致的應提交:
1、工商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復印件;
2、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3、主管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稅務登記表等);
4、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二)變更稅務登記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內容無關的應提交:
1、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資料;
2、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三、變更項目:填需要變更的稅務登記項目。
四、變更前內容:填變更稅務登記前的登記內容。
五、變更后內容:填變更的登記內容。
六、批準機關名稱及文件:凡需要經過批準才能變更的項目須填寫此項。
七、本表一式二份,稅務機關一份,納稅人一份。
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使用說明
1.本表依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設臵。
2.適用范圍: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終止納稅義務,或者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而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時使用。
3.填表說明:
(1)附送資料:填寫附報的有關注銷的文件和證明資料;
(2)清繳稅款、滯納金、罰款情況:填寫納稅人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納情況;
(3)繳銷發票情況:納稅人發票領購簿及發票繳銷情況;
(4)稅務檢查意見:檢查人員對需要清查的納稅人,在納稅人繳清查補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后簽署意見;
(5)收繳稅務證件情況:在相應的欄內填寫收繳數量并簽字確認,收繳的證件如果為 “臨時稅務登記證”,添加 “臨時”字樣。
4.本表為a4型豎式,一式二份,稅務機關一份,納稅人一份。
停 業 登 記 表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管理號: 納稅人名稱:
公司停業不注銷 注銷的公司還在營業篇四
如何注銷公司
一、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
二、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領取);
三、公司清算組織成立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關于組織公司清算組織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一、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
二、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領取);
三、公司清算組織成立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關于組織公司清算組織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單位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字。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關于組織公司清算組織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產或行政機關依法責令公司關閉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機關關于組織公司清算組織的文件;
四、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定公司注銷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單位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決定注銷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產或行政機關依法責令公司關閉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機關的決定。
五、經確認的清算報告: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確認公司清算報告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單位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關于確認公司清算報告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產或行政機關依法責令公司關閉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機關確認公司清算報告的文件;
六、稅務機關關于辦理稅務登記注銷的受理證明;
七、開戶銀行的銷戶證明;
八、《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九、公司在報紙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均應由被委托人簽名并署明“經核對,本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公司停業不注銷 注銷的公司還在營業篇五
公司注銷
一、公司注銷的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注銷
備注: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注銷,如果以后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事實上無需辦理注銷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將會自動注銷公司的執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報稅,稅務局也會停止公司的稅務登記證。不過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內將不再有資格成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復正常。
二、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注銷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備注:在公司注銷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公司注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分,例如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三、公司注銷的流程:
先注銷稅務——再注銷代碼——再注銷銀行——最后注銷工商
1、注銷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
3、登報公告(登報45日后再去注銷公司);
4、登報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辦理注銷申請;
5、到質監局注銷代碼證;
簡單來說就是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后,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再拿著國稅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后,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而后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最后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至此吊銷營業執照。
四、注銷公司的周期:
一般為一到三個月,因為工商要查債權債務,稅務要查規稅狀態 還要登報公示等。
分公司注銷
分公司注銷流程和普通公司的注銷流程稍微有點區別,分公司的注銷一般流程如下:
1、總公司簽署并加蓋公章的關于注銷分公司決定文件;
2、總公司出具承諾書、擔保函;
3、分公司清算小組制定出債務債權清算報告;
4、出具注銷稅務報告;
5、注銷國稅登記;
6、注銷地稅登記;
7、注銷營業執照;
8、注銷組織機構代碼;
9、注銷海關、外匯登記(外貿分公司);
10、注銷分公司社保登記;
11、注銷銀行賬號;
綜上所述就是分公司注銷的一般流程。
分公司的注銷,一切決議或決定由總公司決定,總公司因為各種原因需要將分公司注銷的,由于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有些相關材料需要由總公司提供并且簽署,準備好材料之后,則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一、分公司注銷營業執照的流程
1、注銷登記在所屬工商登記機關辦理。如在于深圳寶安區辦理注銷的,請到寶安區的工商登記大廳窗口進行辦理,即該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首先拿著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登記窗口進行相關事項的咨詢,之后領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和《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寫;
2、準備好注銷登記的全部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注銷登記材料應當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決議并且簽署準備出具的相關材料;要求材料需要提交原件,而提交復印件的,則需要注明“與原件一致”等字樣并且由公司加蓋公章;
3、材料準備完成后,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在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注銷登記3-5個工作日即可完成;
4、注銷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
5、分公司注銷登記經過工商登記機關審批準后,公司應當持著《分公司注銷登記核準通知書》,到公司的登記機關辦理分公司撤銷備案;并且也要到技術監督局注銷企業代碼證。
二、分公司注銷營業執照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加蓋公司公章并粘貼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需注明具體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及委托期限等內容;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的身份證明原件(供當場確認使用);
3、公司出具的標注分公司注銷原因的注銷決定/決議;
4、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稅證明;
6、分公司如若單獨開設有銀行賬戶的,應當提交銀行的清戶證明文件;
7、分公司公章。分公司注銷登記需要提供的資料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總公司有權利對分公司進行注銷: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由出現;
3、股東會議決議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分公司的成立與注銷都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關登記,那么分公司注銷登記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呢?辦理分公司的注銷登記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注銷分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注: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文件;
注: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而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需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決定。
4、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稅證明;
6、分公司公章。
分公司的注銷流程如下:
1、形成注銷公司的決議;
2、稅務審計(進行公司清算)
3、進行稅務注銷。分別依次到國稅局和地稅局進行辦理相關注銷手續;
4、進行工商注銷,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