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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監管現狀 保險業監管形勢分析篇一
2.1.1 研究背景
(一)保險監管發展的需要
保險業作為最古老的風險管理辦法一種,是以合同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因其種類繁多,功能的多樣性,一直被大眾所喜愛。
但是08年9月美國爆發了嚴重且全面的金融危機,僅僅半月,好幾個歷史上有百年根基的金融巨頭一個個相繼倒下,使危機如燎原之火迅速蔓延到整個世界。再者,遙想98年東南亞金融海嘯,致使亞洲很多國家的貨幣貶值以及受到的各方面沖擊,到現在都無法復原。所以說,金融產品是把雙刃劍,保險更是首當其沖。所以,對其的監管刻不容緩,也是必然的選擇。
(二)機遇與挑戰
自1980年改革開放我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中國保險業從一片空白到日益壯大,從市場規模只占金融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到開始影響銀行業的傳統儲蓄業務,并通過基金間接入市成為資本市場的中流砥柱,保險業已真正成長為大金融的重要支柱之一。中國保險市場從壟斷到競爭,從國內局部競爭到國內全面競爭,從封閉到開放,從國內競爭到國際競爭,一步一步發展到今天,也初步形成了良性競爭的市場格局。在國際性日益增強的保險市場中,如何進行成本合理、強度適中、有效率的保險監管,有效地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利益,提高我國保險業的國際競爭力,推動我國保險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是當前和今后保險監管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
(三)實踐基礎
一般來說,保險監管是指國家政府或政府的代理機構對保險機構實施的監督和管理,包括對保險機構業務范圍、市場準入、市場退出等方面的限制性規定,對保險機構內部組織結構、風險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一系列相關的立法和執法體系與過程。保險監管,從監管主體上來看有兩種觀點,一是認為保險監管是指國家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對保險體系及其活動進行的強制性監督與管理,從另一觀點上來看,保險監管還包括行業自律性和社會對保險機構以及保險機構對其自身業務經營的監督與管理。在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完整保險監管體系共有三方面:第一方面,保機構的內部稽查審核與風險管理;第二方面,利益相關者對保險機構的制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等對保險業的管制和約束,以及保險業公會與險行業協會的自律;第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上的強制性與懲罰性的監管機構對保險機構與保險市場的監管控
制。
1.2 研究意義
保險業中存在的利益沖突決定了保險監管中平衡利益沖突,維護社會利益就會是監管在基本原則,也就是監管中的基本的監管利益所在。從根本上講,保險監管的目標只有一項,就是維護保險業所涉及的社會公眾利益,最大可能地促進社會公眾利益的實現,這是監管的社會價值,也就是監管利益所在。社會利益在保險監管理論中反映為兩個相互區別的分析模式,一是監管政治論的分析模式;一是監管經濟論的分析模式。監管政治論反映的是保險業作為整個社會經濟系統的專業化的風險管理者這一功能的實現程度,以及如何來優化它的這一功能。監管經濟論強調的是保險行為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追求的滿足程度,其中包括了監管機構及組成這些監管機構的個人的利益需求的滿足程度和他們之間的優化與均衡機制。監管政治論與監管經濟論都是以市場機制這經濟制度基礎的,但是它們強調的重點不同。前者強調能有效代表社會整體利益的監管機構對市場機制不足的以強制手段進行的糾正,以增進社會福利,實現監管目標;后者強調的是不同的市場主體通過影響市場價格來分配社會福利以及通過集體選擇機制實現的租金的耗散過程中的優化與均衡。
公眾選擇論認為保險監管不是政府通過行使政府力量保護分散的個別的大眾利益,而是維護市場上包括有組織起來的消費者在內的強有力團體的利益。因為,既然保險監督官是由競選產生或由政府任命,而各種
政治團體會向政府施加壓力,因此,保險監督官的監管政策也會相應受到這類團體的影響。
1.3 研究進展
1.3.1.國外保險監管的發展
保險業作為一種特殊的經濟保障事業需要政府的特殊監管。但從國際保險監管的實踐看各國保險監管的側重點和嚴格程度有所不同,國際上通常將保險監管方式分為三類:又稱為準則主義、公示主義和實體主義,也有以英國型和日德型劃分的,但其監管模式不外乎:嚴格監管、松散監管和折衷監管。
一,嚴格監管,嚴格監管是一種傳統的監管方式,又稱實務監管。在這種監管方式下所有的保險活動都受到了保險監管部門的全面監管,包括對市場準入的限制,對保險產品的質量即條款和費率的管理,以及對涉及償付能力方面的資金監督等。嚴格監管的原因之一是使消費者對保險產品做到心中有數,以此彌補其信息劣勢。這種制度的一個后果是限制了保險公司創造力,使保險產品的差異變小不利于應付隨時可能出現的新風險和保險公司最大化地分散風險。在歐洲保險市場,以德國為首的多數國家都采用這一方法。美國則是這一類型的典型代表,它的保險市場從初期的少有監管到后來的嚴格監管,經歷了漫長的過程。歷
史的積淀形成了今天的嚴格監管局面所有這一切的出發點則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
二,松散監管,與嚴格監管對應的是松散監管。這種形式的監管給予保險公司很大的自由度,同時也給予它們更大的責任。在這種監管形式下,保險公司在確定費率和保險條件時享有很大的余地,監督者的精力集中于公司的財產狀況和償付能力上,只要公司能夠保證這一點,它們的經營一般不會受到更多干預。因此,這種制度能更多地發揮保險公司的積極性,促進保險市場產品的多樣化。在歐洲英國和荷蘭長期使用
這一制度。
三,折蹤監管這是一種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兼及市場行為監管和信息監管的一種監管方式。隨著世界保險市場一體化的發展,保險監管的方式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各國開始由強向弱促進保險市場自由化的要求,向由弱向強加強保險業的償付能力逐漸轉化。在這種監管方式下,對保險險種和費率的預先監管開始取消,只有在技術性要求很強的人壽保險中仍需保持和監管機構的溝通,在某些強制性保險中尚需預先商定保險條件,但是監管機構仍然可以強迫公司修改或撤銷有關不合法的保險條件,這樣既給予了保險公司一定的自由,同時又有隨時約束其行為的權利。當然這種方式也有其不利的方面,現實當中一旦監管部門對已發行的不合理保單采取措施將會引起保險市場某種程度的混亂,既不方便顧客也會因此降低公司在消費者心中的地位。折衷式監管方式是目前大多數國家采用的從嚴格監管向寬松監管過渡中的一種監管方式。目前的歐洲市場,保險監管就是使各國從不同的起點向這一方向努力。許多拉美國家在90年代初保險市場
自由化之后也加入了這個隊伍,即使是以監管嚴厲著稱的美國目前也開始了其轉化歷程。
1.3.2.國內保險的監管
因其人口眾多,對保險的需求日益增加,中國已步入世界保險大國的行列,但是因其80年才開始恢復,故保險的監管發展歷史相對較短。
近年來,中國保險市場保持了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首先,中國保險市場得到了快速發展。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保險業年均增長速度達30%,是國民經濟中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一是業務規模快速增長。2004年,全國保費收入達到522億美元。截至2004年底,保險業總資產達到1433億美元。二是市場體系初步形成。截至2004年底,全國共有保險公司69家。此外,還有保險集團和控股公司5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4家,專業保險中介機構1317家。三是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中國最大的三家保險公司相繼在境外上市。四是保險市場全面開放。目前,共有37家外國保險公司獲準進入中國保險市場。《財富》雜志2003年公布的世界500強企業中,共有46家保險公司,其中的27家已經在華設立了營業機構。
1.3.3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國保險業仍然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由于中國保險業發展的時間短,基礎差,與國際先進水平仍存在較大差距。一是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較低。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許多發展中國家。二是保險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發揮。保險產品創新不足,產品結構不盡合理,保險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不高,不能完全滿足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階層對保險的多樣化需求。三是保險業增長方式比較粗放。經營機制不夠完善,管理手段仍需改進,信息化水平不高,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有待進一步提高。四是保險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
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方面,要走的路還很長。五是風險控制問題仍不容忽視。近年來,中國保險業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風險苗頭,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而且中國保險業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國際經濟形勢發展變化的新趨勢和國際保險業發展的新動向,給中國保險業發展提供了良好契機。同時,中國國內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社會穩定,也給中國保險業發展提供了堅實基礎和難得機遇:一是中國社會的全面進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都需要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險保障,這對保險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保險業發展提供了空間。二是中國正處在體制轉型時期,社會保障體制正在進行深刻變革,商業性養老、醫療和健康保險等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必將大有作為,而且是隨著科技進步和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風險因素明顯增多,居民的風險與保險意識不斷增強,保險需求隨之迅速增加。而隨著保險需求的增加,保險種類的增加,對其的監管力度與強度也該相應增加。
1.4 發展方向
1.4.1 國際保險監管的發展方向
繼美國之后,澳大利亞、新加坡和英國等國家的保險業先后采取了以風險為基礎的審慎監管方法。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發布的《保險核心原則》也強調了風險管理在保險監管中的重要作用。以風險為基礎的監管逐漸成為了保險監管發展的新趨勢。
1.4.2我國保險監管的發展方向
世界各國因為保險監管不周而引發的各種經濟危機為剛剛起步的我國保險業敲了一記警鐘,提醒我們前事不忘后事之師,加強對發達國家已出現的問題進行監控,加大對保險的監管力度,把任何可能的的危機扼殺在襁褓之中,決不為其提供發展的溫床。
保險監管現狀 保險業監管形勢分析篇二
“保險監管與業務發展”大討論心得體會
現保險行業正處于發展的全新階段,市場的不規范,服務水平的逐步提高,市場主體增長較快,存在一些不正當競爭,有些地方的競爭甚至達到非理性地步,在這種情況下,監管體系的形成維護了整個保險市場,也保護了我們保險公司的發展,更保護了員工的利益。監管體系為保險公司帶來最大的收益就是發展的效益,發展要靠效益來支撐,又快又好的發展本質是數量和質量、速度和效率、規模和效益的內在結合與統一。從國內產險業看近年來盈利空間在漸漸縮小,違規操作,代理市場混亂,炒作手續費,縮減保費等行為在影響著整個市場的秩序,這就要求必須有仲裁者的控制來維護我們的效益。
其次,加快業務發展我首先找出了以下幾點影響了發展的因素
一、保險經營行為不規范
行業違規行為屢禁不止,保險公司沒有真正形成以效益為導向的經營機制,盲目追求保險費規模,為了搶占市場,采用各種違規手段搶業務,進行掠奪式惡性競爭,代理市場混亂,炒作手續費、濫用職業權力、黑箱操作、職業貪污等違規現象時有發生。
二、保險監管力量薄弱
保險制度改革后,加大了監管部門產品審批和市場行為監管的難度,目前,監管力量薄弱難發滿足保險發展的需要。一是人員數量嚴重不足,在對違規行為的查處中力不從心,難以對所有的違規行為進行為進行及時查處,難以真正有效遏制住市場子上較為普遍存在的各種違規行為和惡性競爭;二是人員素質上還待進一步提高,監管人員中懂精算的人才奇缺,不利于提高費率審批的科學性,不利于市場化條件下監管職責的有效履行和發揮;三是監管手段還比較落后,監管信息化水平還較低,監管信息系統還不完善。
三、保險消費理念不成熟
保險行業經過數年發展,投保意識總體得到了增強但大多數消費者對保險的認識十分膚淺,尤其是保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后,隨著條款的多樣化,消費理念的不成熟表現更為突出,投保決策過多受價格高低左右,受代理人影響,缺乏理性的比較,甄別。消費者保險消費理念的不成熟和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車險健康發展的障礙因素。
四、保險服務不到位
保險公司在服務方面始終不如人意,重展業、輕服務的意識仍在不少從業人員中存在,服務態度差、理賠手續煩雜、結案速度慢等現象仍然存在,服務內容單一,服務手段落后等仍未根本改觀,影響了保險業的整體形象,不利于保險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爭對上面的阻礙因素對后期公司快速發展提以下幾點見意
一、保險監管部門加大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力度,以規范促發展
要加強政府監管,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惡性競爭行為,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機構和人員依法從重處罰,甚至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加大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整頓保險代理市場,對內部管理混亂,濫用權力強制保險,炒單、賣單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代理機構,取消其代理盜格,凈化代理市場。另
外,要加強行業自律,行業協會在起到市場主體間聯絡、信息、技術咨詢和共享服務等作用的同時,應積極充當市場秩序的維護者和行業經營行為的仲裁者。要進一步健全行業協會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提高協會的運作效率,經規范行業競爭行為,維護市場的有序運行。
二、加快保險創新,以創新促發展
發展要搶抓機遇,這就要求保險從業人員思想上要有新的解放、觀念上要有新的變革、行動上要有新的突破,經求在自主創新、提升服務水平上,在深化體制改革、提高開放水平、增強可持續民展能力上,搶抓機遇,爭取在業務拓展上有較大突破。首先我們要加速服務創新,針對當陽保險市場的變化不斷制訂出新穎的優質服務措施和內容,如網上投保、理賠等。盡快豐富服務內涵,創新服務手段,著力發展電子商務,最大限度地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全方位服務。其次是推行管理創新,建立健全與公司目標高度一至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構建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整合業務管理資源改進業務操作流程,提高標準化管理水平,提高車險管理水平。然后要推行技術創新,充分地運用現代科技最新成果,不斷提高經營的技術含量,加強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積極進行技術升級,提高網絡技術和信息技術的運用。最后是銷售渠道的創新,實現銷售渠道多樣化,要進一步完善產險營銷機制,提高營銷員素質,制定整體營銷謀略,要大力發展車險的直銷方式,借助互聯網上平臺,發展市場的快速模式,推行電話預約投保,降低銷售成本,減少對傳統代理機構銷售渠道的依賴。
三、重視人才培育,提高人員素質,發展員工強大的動力
人才匱乏是中國保險業的最大軟肋,保險公司應從長遠考慮,切實樹立人才到上的觀念,改掉落后的用人制度,建立充好的人才選拔,培養和使用機制。一方面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再培訓,再教育,在業務培訓中既抓緊對核保核賠等專業人員的深入培訓與學習外還要加強對展業人員的培訓,使其提高對新條款的理解和認識,更好的拓展業務。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勵與分配機制,隨著競爭主體的不斷增多,發展的難度也越發加大,員工難免會有畏難情緒,這就要求公司在用修正業精神激勵員工的同時,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制定有效的激勵考核措施,用制度、用措施為發展提供動力。
五、加強保險宣傳教育力度,培育成熟理性的保險消費者
消費者加期以來習慣于在統頒條款下的投保方式,對各家公司產品了解不多,因此加大宣傳力度,成為當前發展的重要工作。宣傳中一是要宣傳和普及保險基本知識,提高消費者風險保障意識,進行車險產品知識,投保程序,投保策略教育,投保理念教育等;二是要正確引導消費觀念,客觀宣傳,合規合法,防止誤導和同業抵毀,正確引導消費者適合自身的產品,促進保險消費理念逐步成熟。
以上就是我總節的一點點心得和如何發展和保持我們人保財險地位和優勢的見意!
總結人:陳玉潔
保險監管現狀 保險業監管形勢分析篇三
保險監管與業務發展學習心得
近日,省公司、市公司組織開展了“保險監管與業務發展”大討論活動,作為一名剛剛踏入保險行業的新兵,第一次較為系統地接觸和學習了《保險法》中有關依法合規經營和保險監的知識,這為我以后工作的開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礎,也讓我充分認識到保險監管與業務發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樹立合規經營意識,強化內控建設,在企業內部營造奮發進取的良好精神狀態。
入司前,每次聽見身邊人談起“保險公司”,得到的評語總是這句話“保險公司就是騙人的,就是一大忽悠”。入司后發現,隨著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日趨深入,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利益糾紛不斷增多,而一些利益的調解方式難以獲得客戶的滿意,慢慢在客戶心目中造就了“投保易、理賠難”的主觀印象。而在保險經營中,一些保險公司經常游走在法律的邊緣,不斷和法律打起擦邊球,結果導致整個市場環境越來越混亂。綜合各種因素,保險公司的外部環境被越描越黑,競爭也越來越無序,也間接影響了投保人對保險公司的信心。學習保險監管,就是要牢固樹立依法合規意識,不斷強化公司內控建設,其最終目的就是要引領公司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在工作中,不要存有任何僥幸意識,要利用業務時間,主動學習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增強依法合規意識,養成自覺控制風險的行為習慣。
二、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實施有效監管是落實以“有效益發展”的前提。賀總在“保險監管與業務發展”大討論動員活動上的講話指出,開展“保險監管與業務發展”大討論是實現有效益發展的需要。從公司近兩年的發展來看,在保險市場環境越來越合法規范的同時,公司的業務業扭轉了長期虧損的不利局面,逐漸形成有效益的發展態勢。通過學習,我認識到,隨著武漢保險市場保險主體的不斷增加,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為了避免惡性競爭,既需要實施以發展為目的的依法監管,又需要主動性、前瞻性及創造性的監管方式,實施有效監管。在個人觀念上,一定要提高對保險監管作用的認識,這是因為,提高保險監管水平有著非常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它是進一步規范保險市場秩序、提升保險公司經營管理能力和競爭力、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的必要措施。
在保險監管與業務發展上如何取得平衡,是學習中需要思考的一個問題。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監管機構對市場違規行為一律依法嚴厲查處,查處一起、分析一起、通報一起,以此警示公司依法合規經營。通過學習認識到,在面對因為自身經營帶來的一些監管處罰時,不能產生抵觸情緒,要正確認識,首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進行反思和檢討,并從中吸取教訓,正確處理監管處罰與有效益發展的關系,更要深信只有在合法規范的市場大環境下,保險經營才能走出一條有效益的發展道路。
三、提升客戶滿意度,強化誠信建設,創新保險產品,樹立人保品牌核心地位。賀總在講話中指出,“如何保持并提升人保財險的地位和優勢”是本次大討論的活動的核心主題之一。進公司短短數月,已讓我充分感受到人保品牌的非凡價值以及在市場中的絕對老大地位。但隨著競爭主體的不斷增加以及快速發展,如何保持人保目前的優勢成為我們面臨的挑戰。結合自身感受,我發現,隨著保險業競爭的日益加劇,只有為客戶提供特色的服務,才能徹底告別單純的價格之爭,靠服務贏得客戶。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說過,一旦商業在一個國家中興盛起來,它便帶來了重諾言的習慣。保險業對誠信的要求高于一般行業,這就是為什么最大誠信原則是保險法的基本原則。而現在我國的保險業中的誠信缺失已經成為阻礙了保險業的健康發展的最主要因素,不僅讓投保人遭受損失,失去信心,還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通過大討論學習和學習賀總講話,我認識到,保險業樹立良好行業形象的前提條件就是“誠信”二字。“重建誠信、誠信立業”是中國保險業面對“入世”做出的理性選擇,也是保險公司職業信念和社會責任感的重要體現。保監會吳定富主席提出:“誠信是保險業的生命線”,“誠信是保險企業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石,也是保險從業人員能夠安身立命的前提”。
在創新保險產品上,個人認為,為引領市場的發展,提高我公司的競爭力和市場地位,加快保險產品的創新尤為重要,制定既讓客戶滿意,又讓競爭對手望塵莫及的保險產品,這是保持并提升人保財險地位和優勢的一個小小建議。
保險監管現狀 保險業監管形勢分析篇四
銀行卡行業會計核算與監管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銀行信用不斷出新,消費中的銀行刷卡業務日漸增多,企業對這一經濟業務的會計核算也經常發生,但筆者在工作中發現不同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卻不盡相同,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賬務處理方法:一是采取不入賬做法。二是計入“應收票據”或“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其實,這兩種做法都不全面,而且所反映的會計信息也不真實。第一種做法,在跨期時不能如實反映企業的整體經營情況,會計提供的信息也無法全面、真實描述企業的經濟軌跡;而第二種做法則不符合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據現行會計制度規定,“應收票據”科目用于核算企業經營過程中因銷售產品等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很明顯銀行卡賬單并不在此核算范圍內,同時銀行卡賬單的收入基本上都屬企業的主營收入,也不能歸入“其它應收款”科目核算。
近年來,搶占窗體頂端窗體底端信用卡市場已經成了各商業銀行新的營銷重點,刷卡送禮、降低透支利率、免收年費甚至“倒貼”年費等各種促銷手段層出不窮。昨天,銀監局有關人士對此表示,年費、透支利息、商戶手續費等構成了銀行信用卡業務的收入,而在信用卡發卡初期,年費收入約占銀行信用卡業務總收入的60%左右。對于多數信用卡業務尚未盈利的國內銀行,不惜血本的跑馬圈地,導致銀行收入不能覆蓋成本,盈利能力不足。現在銀行發行信用卡多希望通過促銷擴大發卡規模,進而帶來利潤,但追求規模的同時容易帶來資信審核的放松,這會給銀行帶來的一定的壞賬風險;此外,很多持卡人都持有不止一張的信用卡,占用了銀行的系統資源,也會導致“睡眠卡”的存在。
銀行卡資金是企業取得的一種不同于銀行存款和現金的資金,屬企業在途資金的一種。因此建議企業設置“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卡資金”科目加以核算,該科目借方核算企業取得的銀行卡賬單的票面金額,貸方核算與銀行結算實際收到的金額及銀行收取的手續費,余額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結算的銀行卡資金。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在“貨幣資金”項目下,同時應在附注中注明銀行卡資金數額。銀行卡業務涉及發卡行、受理行、持卡人和商戶等多方參與者,業務運營涉及儲蓄、結算、信貸等諸多領域,涉及面廣,技術含量高,集多功能于一體,風險較大。銀行業務的主要風險例如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匯率風險、操作風險都包括于其中,操作風險和信用風險則尤其突出。
在過去的十年里,萬事達卡和維薩卡國際組織收到的信用卡犯罪損失報告一直呈逐年上升趨勢。當前我國銀行卡絕大多數是借記卡,銀行對銀行卡業務的風險缺乏深入的認識。我國的銀行卡業務同時存在著無序競爭、不規則運作以及發卡機構內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這都將成為產生銀行卡風險損失的漏洞。我們必須借鑒國際銀行卡業的發展經驗,未雨綢繆,改善和加強銀行卡業務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內控機制。銀行應根據銀行卡卡種的屬性、業務種類及其風險特點制定相應的業務規章制度,規范各類銀行卡的資信審查、開戶、授信、發卡和受理等操作程序,從制度上明確發卡行、受理行、持卡人和商家之間的責任與義務,實行謹慎會計原則,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體系,科學地設置組織架構和管理程序,建立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
其次,各商業銀行要將銀行卡業務的風險管理納入銀行統一的風險管理體系
之中。銀行卡是銀行向客戶提供傳統的存、貸、匯業務的便捷渠道,擴大了銀行的服務功能,提高了服務質量,但并沒有改變業務的風險性質,風險可能還會更大,更不好控制。銀行不能將通過銀行卡開辦的各項業務與通過其他方式開辦的各項業務在風險控制上分割開來,要實現集中統一控制和管理。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客戶信息資源的管理和利用,建立集中統一的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強化對風險易發、高發環節的管理,逐步實現業務風險的集中控制。同時,要注意提高銀行系統共同防范風險的能力,盡快實現各類客戶信息,特別是不良客戶信息的共享,利用銀行卡業務聯合的優勢,共同防范各種可能發生的銀行卡經營風險。
最后,要加強對銀行卡業務的內部審計。銀行要把對銀行卡業務的審計工作納入到銀行內部審計工作的整體計劃之中,對銀行卡業務的操作程序、運行成本、經濟效益、技術安全保障等進行全面審計,并切實解決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人民銀行要對銀行卡業務實施有效的監管
提高銀行卡業務市場準入效率,鼓勵銀行卡業務創新。目前,人民銀行對銀行卡業務實行的是以審批制為主、備案制為輔的準入制度,準入工作主要集中在總行,市場準入工作相對較嚴。
銀行卡最早出現于20世紀40年代,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應用,它逐漸成為銀行業的主導產品。該業務自誕生以來,就以服務功能不斷推陳出新見長,這就要求監管者跟蹤市場,多思考新問題,多研究新發展變化,避免出現因監管能力不足而阻礙銀行卡業務發展的問題。
進一步簡化銀行卡業務市場準入程序,減少審批環節,盡量避免層層審批。改革銀行卡業務市場準入制度,將以審批制為主、備案制為輔的準入制度逐漸過渡到以備案制為主、審批制為輔的準入制度,對部分卡種還可以實行事后或事前報告制度。突出市場準入工作重點,將審查重點放在風險較大的銀行卡,例如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業務方面,從而提高市場準入效率。鼓勵商業銀行進行積極的金融創新,改革銀行卡經營管理體制,設計出有利于銀行卡業務發展的先進模式,鼓勵商業銀行根據市場需要和管理能力開發新的功能和新的卡種。同時,要嚴格銀行卡業務市場準入標準,對發卡人資格嚴格審定。
改善和加強對銀行卡業務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我國銀行卡業務起步于1985年,經過17年來的快速發展,已經具備了一定的規模,成為銀行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02年第一季度,按法人統計,全國共有發卡金融機構近60家,發行各類銀行卡4.1億張,其中借記卡3.84億張;銀行卡賬戶人民幣存款余額4691億元,外匯存款余額25億美元;銀行卡人民幣賬戶消費信用20億元,外匯賬戶1514萬美元。可以預見,今后幾年內,隨著中國銀聯服務的逐步到位和銀行卡的聯網通用,銀行卡業務在我國將會獲得長足發展,會進一步滲透到廣大消費者的日常生活中。而且,隨著外資銀行、國際信用卡機構逐漸進入我國銀行卡發卡市場,我國銀行卡市場將呈現競爭活躍、蓬勃發展的局面。但同時風險也會增大。因此,人民銀行在今后的現場檢查中,應逐漸加大對銀行卡業務檢查的比重,將銀行卡以及以銀行卡為載體發生的業務統一納入現場檢查的范疇內,納入統一的風險分析和評估框架中,從業務、技術和信息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同時,人民銀行應進一步加強對銀行業務的非現場監測,及時了解銀行卡業務的發展動態,分析銀行卡業務存在的風險和問題,防患于未然。
完善銀行卡業務的監管法規框架。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這是我國目前在銀行卡業務管理方面的主要監管規章,但該規章法律層次不夠,也存在許多操作方面的問題。目前,人民銀行牽頭起草的《銀
行卡條例》的草擬工作已進入最后階段,《銀行卡條例》的出臺,將確立銀行卡發展和監管的基本法規框架。該條例出臺后,我們還要進一步修改《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并針對銀行卡業務的具體環節制定相應的業務規章制度,形成系統的銀行卡法律框架,維護銀行卡業務在我國的穩健發展。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是市場準入監管還是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督,人民銀行對銀行卡業務的監管,應堅持積極審慎的監管原則,既要求發展、求利潤,又要保證質量和減少風險。
加強相關各方的協調合作與溝通配合。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卡業務的主要監督管理機關。但是,銀行卡業務涉及的主體很多,包括發卡人、中國銀聯、企業和個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司法部門,銀行卡的穩健發展,需要相關的機關和部門配合,充分發揮各方面的作用。要充分發揮中國銀聯的作用,加強銀行卡業務的行業自律性管理,如行業規則的制定、糾紛的處理。要與公安、司法等部門密切配合,及時跟蹤銀行卡業務中的風險苗頭和發案特點,研究制定相應措施,嚴厲打擊各種制假、冒用和利用銀行卡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同時,要充分發揮持卡人對銀行卡業務的監督作用。
綜上所述,銀行從單純的存貸業務增加到現在的代替貨幣溝通的虛擬功能,會計亦從最簡單而又原始的結繩計數經過漫長的手工記賬發展到會計電算化、會計信息化的實現,金融高速發展的這些年,我國銀行卡產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發展,它不僅促進了會計信息化的進一步發展完善,更使我國整個銀行金融業長足發展,擴大消費需求,推動國民經濟增長,保護民族金融體系的獨立性及安全性,wto的承諾與支付體系的重要性,培育和提高商業銀行的競爭力,促進社會進步,強化政府宏觀調控能力,提升國際形象,推動國際化進程。所以加強銀行卡行業的會計核算和監督顯的尤為重要。
保險監管現狀 保險業監管形勢分析篇五
保險監管參考
第42 期
(總第605期)
中國保監會辦公廳二o 一o 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標本兼治提高費用真實性
一一關于保險公司費用真實性檢查方法及問題的思考
費用真實性是近年來保險公司現場檢查的重要內容,也是保險公司違規反映最為突出的問題但從檢查效果看,費用不真實問題已成為市場中屢查屢犯、屢禁不止的“頑疾”,反映出現行費用真實性檢的懲戒方式并沒有有效地發揮作用隨著市場的發展,監管部門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多措并舉,將外部監督真正轉化為公司的自我規范要求,實現標本兼治。
一、現行費用真實性檢查的主要方法
目前在費用真實性檢查中主要采取“數據分析一一查閱憑證一一詢問核實一一外調取證”的四步檢查法。
數據分析是費用檢查的關鍵環節。主要通過分析被檢查公司的“業務及管理費”和“手續費”明細賬,發現問題線索,確定重點抽樣對象。在具體分析中通常采用“一分二比三抽樣”的方式。“一分”就是分二級子科目(如“會議費”、“差旅費”等)、分業務團隊、分月份、分中介機構?手續費)統計相關費用數據;“二比”就是將細分的數據與去年同期比、與業務規模比、在團隊之間比、在月份之
間比,發現數據規律或異常;“三抽樣”就是根據比較結果,在保證一定抽樣比例的基礎上確定抽樣對象,通常以規模大、比例異常的費用科目、業務團隊和中介機構為抽查重點。
查閱憑證是費用檢查的基礎環節。主要通過調閱相關業務、財務原始憑證,從原始記錄中發現問題線索。檢查中一是做好底稿記錄,通過對報銷事項、原始發票、支票、相關人員訪談等大量信息的整理,直接發現報銷事項集中、連號發票不同單位等問題線索;二是注意利用工商、稅務登記信.息,如利用工商局的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查閱開票機構的真實性和延續性,利用稅務局的發票查詢系統鑒別發票真偽等。
詢問核實是費用檢查的重要環節。主要根據發現的問題線索,與相關當事人(包括報銷人、審批人和領款人等)進行談話,核實相關費用的真實性。這一階段的關鍵是做好談話前期準備,尤其是與談話有關的證據一定要充分,擺事實、講道理、攻心為上。外調取證是費用檢查的輔助環節。一方面前往發票開具單位對發票所列事項的真實性進行現場核實,獲取相關證據。另一方面通過銀行調取有關支票影印件,查實資金流向。
二、現行費用真實性檢查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保險公司費用不真實問題主要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通過報銷沒有真實業務事項的票據套取費用,如大量使用會議費、修理費、油票、的票等;二是虛增人員套取工資費用;三是將直接業務虛掛在中介機構名下,通過報銷《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套取手續費。套
取的費用主要用于貼補中介機構手續費、業務部門日常開支或被個別內部人員(小集體)侵占.從檢查實踐看,目前費用真實性檢查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取證困難為保證證據鏈的完整性,認定費用不真實必須證明費用發生的事項為虛假,因此“詢問核實”和“外調 取證”環節直接關系到對問題的認定。由于保險監管部門受調查取證手段的限制,如果相關人員對違規事實拒不交待或開票單位拒絕調查,則無法認定費用不真實,最終形成“拒不認罪則無罪” 的情況。這種完全依賴于相對方配合情況的取證方式在實踐中往往導致檢查組取證困難。二是檢查效率低。這一問題主要體現在查閱憑證和外調取證兩個環節.查閱取證主要依靠手工翻閱和記錄,由于費用檢查涉及的科目多,需要查閱的憑證和記錄的信息量較大,耗費一定的檢查資源。而外調取證環節涉及的費用發票開具單位多是賓館、商貿公司等與保險業無關的單位,在尋找確認、配合取證等方面存在較多障礙。三是效果有限。近年來保監會加大了對保險公司數據真實性的整頓規范力度,保費收入、理賠支出的數據真實性大大提高。但反映公司經營成本的費用真實性問題卻屢禁不止,客觀上反映出現行的以費用真實性為重點的檢查和懲戒方式對市場作用有限,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2007年以來,北京保監局共對40余家保險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其中超過6既都涉及費用不真實問題。
三、原因分析
保險公司費用不真實不僅破壞了行業基礎數據,導致保險產品價格居高不下,損害投保人利益;也擾亂了市場秩序,為逃稅、腐敗和
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提供了條件因此,監管部門對于費用不真實問題始終保持著高壓態勢。但追本溯源,從現行體制看,費用不真實問題的形成受多方因素影響,僅僅依靠保險監管部門的查處很難達到“治本”的目標。
一是監管部門的費用監管政策與保險公司的費用考核體系存在目標差異。費用監管政策強調公平,要求所有的數據記錄必須真實、完整,建立行業統一的費用數據墓礎。保險公司的費用考核政策強調效率,要用最少的費用產生更多的保費規模。在規模導向的考核政策下,采取“費用包干”這種有利于控制成本、放松管制、提高激勵的費用政策,無疑是行業現有管理水平下,一種較為有效的管理手段。從經驗看,監管政策只有轉化為公司自身規范的內生動力,政策的執行效果才最明顯,而費用真實性檢查中監管部門基于公平與公司基于效率的目標不一致,決定了保險公司自我規范意識不強,檢查效果不明顯。
二是考核激勵機制不合理導致費用成為基層公司的主要利益來源。目前,大部分保險總公司對基層公司的費用管理主要施行“費用包干”制度。一方面,總公司依賴費用政策實現對基層公司的業務激勵,只要有業務保費,相應額度的費用就歸其所有;另一方面,基層公司尤其是具體業務人員的主要利益來源就是“掙費用”,費用結余不僅不能增加自身收入,而且還可能會增加下年費用額度。如2009年長安總公司對分公司的綜合費用率考核指標為52%,在此限額內,分公司乃至個人不僅缺乏控制費用支出的內在動力,而且經營活動的主
要目標就是費用使用最大化,獲取額外利益,客觀上助長了費用使用中的虛假行為。
三是較高的產品費用率為費用不真實提供了較大空間保險產品的定價包括純費率和附加費率,大部分保險公司能夠在實際經營中支付較高的費用,其根源還在于保險產品定價中已經包含了較高的附加費用,公司“貼得起”。如在對某公司北京分公司檢查中,北京保監局發現其銀保銷售的兩款兩全保險,總公司確定的首年直接銷售成本率分別達到6.62%和5.04 %(包含手續費、工資績效、間接成本攤銷等),在此限額內,費用可以隨意調劑.較高的附加費用率和利潤額為保險公司制造虛假費用提供了巨大的空間。四是信息披露機制不充分,無法引入運營成本的外部監管。除交強險外,現行監管制度并未要求保險公司對外披露詳細的財務經營狀況,尤其是涉及各具體險種的賠付率和費用率等數據指標。同時由于目前我國保險業社會信用評價體系的缺失,社會公眾很難通過專業機構獲取各公司的全面評價信息,從而無法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能力形成有效的外部監督,導致公司缺少自我改進的動力和壓力。
此外,受社會誠信環境、稅收負擔和競爭壓力等影響,部分保險公司為了爭取業務給予額外利益、選擇所謂的“合理避稅”等也是導致費用不真實長期難以根治的重要誘因。
四、政策建議
(一)強化總公司的管理責任,增強自我規范意識.從檢查實踐看,總公司執行的“費用包干”、“直接業務與中介業務差異性的費
用政策”等制度,是導致目前基層公司費用不真實的重要因素監管部門一方面應加強對總公司費用考核制度的研究,盡快出臺相應措施,督促總公司完善考核激勵制度,加強對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形成保監會一一保險總公司一一分支機構的政策傳導路徑,通過償付能力約束控制公司市場行為,使其與監管導向保持一致。
(二)逐步加大信息披露,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在行業墓礎數據逐漸積累完善的基礎上,逐步向社會公布純風險損失率、費用率和理賠質量等經營指標,提高保險產品的透明度。通過
投保人“用腳投票”,倒逼保險公司降低費率、規范經營、改善服務,最終實現由“貼得起”到“沒錢貼” 的費用政策,從源頭上解決費用不真實問題。
(三)加強行業合作,形成監管合力.如上分析,費用不真實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導致的,不僅涉及到發票使用、資金轉付、賬務處理等具體的財務制度,也涉及到產品定價、考核體系、合規管理等更深層次的問題,甚至還與社會反商業賄賂和稅收政策有較大關系。這種復雜性決定了治理費用不真實問題,必須加強與稅務、審計、司法等多個部門的合作,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專業監管優勢,如稅務部門對發票的監管、審計部門對費用合理性的監管、司法部門對商業賄賂等的監管,才能形成監管合力,實現事半功倍、治標治本。而保險監管部門則應該逐步放松對保險公司費用政策的管制,將重點更多地轉向產品定價、經營標準、公司治理等監管制度的完善和解決消費誤導、理賠難等與消費者切身利益保護更加緊密的問題,提高監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