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我給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森林經營方案匯報篇一
摘要:森林健康是森林經營的一種新理念,也是新時期森林經營的方向和目標。提出了森林健康的概念、內涵和森林健康經營的實質,分析了影響森林健康的六大主要因素,探討了森林健康經營的途徑與方法。關鍵詞:森林健康;森林健康經營;森林生態系統
forest health and its manage abstract:forest health is a new philosophy of forest also is an aim and purpose of forest management in the new period.in this study,the concept,connotation of the forest health and the substance of the forest health management were put forward. the main 6 factors affecting forest health were ways and methods of forest health management were also explored. key words:forest health,forest health management,forest ecosystem 在長期的林業實踐中,隨著對森林生態系統理解的深入和越來越嚴重環境問題的出現,人們對森林的期望產生了重大改變,森林被賦予更多的功能和價值。但由于自然和人為因素的干擾,許多森林出現了衰退問題,其抗逆能力及其系統的穩定性下降,影響了森林多功能效益的充分發揮,從而人們提出了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思想,并在實踐中開始探索?,F代森林可持續經營要求森林資源的經營及其價值的實現不應受到生物和非生物因素的影響,森林生態系統健康經營的思想應運而生。森林健康的概念
森林健康的概念是針對人工林分結構單
一、不能滿足森林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服務功能等缺陷,在生態系統健康理論基礎上提出的一個新的可持續森林資源經營理念,是生態系統健康理論在森林資源管理領域中的具體應用。所謂森林健康就是森林生態系統能夠維持其多樣性和穩定性同時又能持續滿足人類對森林的自然、社會和經濟需求的一種狀態,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必要途徑。
健康森林應具有的特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和身心愉悅的要求;生態服務功能最優化、最大化(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景觀效果);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和豐富的生物多樣性(足夠的物理環境因子、生物資源和食物鏈);具有較高的生態安全性和受到多種干擾后的可恢復性;在優勢植被生長必需的物質及營養資源間存在一種動態平衡并具有較高的生物產量。2 影響森林健康的主要因素
綜合分析我國森林的恢復過程及經濟社會發展等相關因素,影響我國的森林健康的深層次因素主要有六個方面。
2.1 人為干擾無林地轉化為有林地
近年來,我國森林恢復速度明顯加快。人為干擾無林地轉變為有林地,人工造林的貢獻高達50%~90%。
歷史的經驗表明,人工干擾下促進植被恢復非常適合我國的國情,但這種方式也確實存在一定的風險,主要表現為人工林、同齡林、樹種適宜性等問題。今后我國的森林恢復將涉及無林地向有林地轉化和對現有林經營兩個方面,即對無林地的干擾和有林地的干擾。必須注意到,市場化和非技術化等因素導致實際情況日益復雜,技術儲備和技術人員素質不確定性,加之政策調整、技術推廣和市場調控不能到位。造林立地條件越來越差,都必然會增加森林健康風險。
2.2 經營環節缺失
天然林保護政策將全國近1億公頃天然林納入保護范圍,在降低對森林的擾動的同時也造成了森林經營活動事實上的停滯,森林結構調整完全依賴自然過程。但實際上,中國很多地方林地退化之嚴重,已經遠遠地超出了一些人的想象。通過人工輔助措施初步恢復的林分,如果缺乏必要的經營措施,甚至可能衰退。
2.3 利用壓力居高不下
長期的人類活動對自然界影響相當大,從整體范圍來看,資源利用仍然是人類社會對森林具有依賴性的重要原因,我國是一個具有幾千年文明歷史的國家,包括森林在內的自然生態系統受到傳統農業活動長期、反復的影響,近半個世紀以來,中國人口高速增長、經濟總體呈現粗放發展、社會劇烈轉型,對包括森林在內的自然生態系統造成了較大的負面的影響。此外,隨著社會經濟基礎條件的變化,對森林的需求在內容、強度、形式上也會有所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對木材需求呈剛性增長,人工林健康問題日益突出。近年來中國的林產工業產值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加,木材產品生產和消費量大幅增加,國內森林的壓力相當大。在國際資源配置受到限制的情況下,這一壓力將主要轉向國內的人工林以及具有改造潛力的次生林,表現為經營強度的大幅增加。同時,受木材價格增長等因素影響,林改后的南方集體林區森林格局可能會發生較大的變化。這些都會增加森林健康的風險。對森林需求呈多樣化,利用方式的轉變對森林健康帶來新的壓力。森林旅游市場增長迅速,2006年突破2億人次;非木質林產品開發得到社會的青睞。這些新的需求會為森林管理帶來非傳統的威脅,在管理不善的情況下有可能對森林生態系統造成無法恢復的損害。城市化進程對森林健康干擾非常強烈。從我國的情況來看,城市化過程對森林的干擾主要集中在三個區域:農村生產和生活擾動強烈的區域,城市周邊地區,主要木材產區。城市化帶來的擾動,既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負面因素主要是城區急劇擴張對城市原周邊區域森林造成毀滅性的破壞。近年來中國每年因基本建設占用林地的面積約為80萬公頃,3倍于農田占用面積。我國要達到70%的城市化水平,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因此必須對城市化所帶來的森林健康問題保持高度注意。
2.4 高暴露風險
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使森林的暴露風險繼續增加,森林病蟲害和污染等問題對森林健康的影響會日趨嚴重。國際國內物流規模日益擴大,經濟活動頻繁增加了森林有害生物傳播與擴散的風險。外來物種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已經成為一個國際公認的問題。我國是遭受外來入侵物種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國內區域間物流也大幅增加,使這種風險呈繼續加大趨勢。大氣污染日益嚴重,對森林健康的影響日益加劇。目前,全國酸雨區約占全國面積的40%。酸雨已經導致我國長江以南地區出現了森林受害成片死亡問題。
2.5 氣候變化
如果氣候系統短期內大幅變化,將會對自然生態環境產生較大影響。森林對氣候變化十分敏感,氣候的微小擾動可能對森林群落的結構和演替過程產生巨大影響,并通過森林生態系統的反應如森林的分布、組成、演替、生產力,以及森林病蟲害和森林火災的發生頻率和危害程度等方面表現出來。全球變暖對我國森林可能產生較大影響:森林分布格局出現明顯變化;生物多樣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脅;加劇了森林病蟲害和森林火災。由于森林群落演替的復雜性和長期性,森林分布格局的變化將不可避免地影響森林健康。
2.6 高社會關注度近年來,社會公眾的生態保護意識明顯增強,對森林恢復創造了有利的社會環境,但也因為生態觀的不完整,對于有效地開展生態系統的人工調控產生了極大的公眾壓力,導致一些不利于森林健康的影響因素。中國制定了世界上最嚴厲的森林保護管理政策,但森林的多樣性和政策單一性導致了許多矛盾,甚至會影響到森林健康。對于森林這種差異性極大的生態系統的管理,過度強硬的政策將會背離政策制定的初衷。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列的影響我國森林健康的六大因素,并非全部是負面影響因素。這些影響因素說明,中國的森林健康具有鮮明區域、國別和歷史階段特點,是恢復過程中的森林健康、結構調整中的森林健康、高暴露風險和高利用壓力下的森林健康、高度社會關注下的森林健康。我國的森林健康之路,挑戰與機遇并存。這種形勢也要求我們必須全面認識、客觀分析、科學決策,積極采取有效的措施,應對未來我國森林健康的挑戰。森林健康經營的途徑與方法
森林健康經營應以森林生態系統理論和近自然林業理論為依據,主要從以下幾個途徑上去努力。
3.1 科學劃分立地類型,實施標準化造林
以縣為單位,在借鑒過去土壤調查和森林資源調查資料的基礎上,按不同樹種詳細劃分造林立地類型,因地制宜,從根本上解決適地適樹問題。在實踐的基礎上,實施林業標準化體系建設,將各種類型造林模式納入各級政府地方標準,實行標準化造林,解決粗放到集約經營的跨越,為營造健康森林打好基礎。
3.2 以地帶性植被為主,建立多類型植被
地帶性植被是大自然經過千百年來優勝劣汰的擇優選擇,具有很強的穩定性。對于能夠通過封育恢復及人工方法促進其恢復原生植被的,應以自然恢復為主,不必再引進外來樹種。對無法恢復原生植被的,在營造生態林中應首選鄉土樹種,提高樹種適應性。在造林規劃中,應擇優篩選出一批適合本地區生長的喬灌木,進行優化組合,營造多類型森林,增加生物的多樣性,形成優勢互補、良性發展。做到喬灌草結合,以灌草為主。喬木營造要以防護林為主,減少片狀純林數量。平原農區,應以喬木防護林及速生豐產林為主,在生態與經濟效益問題上,以實現經濟效益為主,重點發展楊樹、泡桐及果樹經濟林。沙區要以喬、灌為主,重點治理沙源。山區發展要以用材林和經濟灌木林為主,適當發展常綠樹種。
3.3 強化林業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災的預防除治
科學預防和除治林業有害生物。提高檢疫技術,完善檢疫設施,認真檢疫執法,加強對外來有害生物的防范,控制和規范引種,封鎖危險性病蟲(特別是松材線蟲病、松突圓蚧等毀滅性病蟲)的傳播,確保森林資源的安全。選擇適宜時機,遵循自然規律,以生態學原理為指導,應用安全、經濟、有效的綜合防治技術,持續地將林業有害生物控制在經營目標允許的水平之下。重視有害生物防治的營林措施,并積極研究和推廣應用生物防治的新技術,逐漸推廣應用植源性農藥、昆蟲生長調節劑、昆蟲性信息素,引進天敵昆蟲、昆蟲轉基因及使用方便的生物制劑用于生物防治,實現林業有害生物的可持續控制。
積極預防和撲滅森林火災。劃分森林火險等級,對火險等級較高的地區進行可燃物的妥善處理。加強火源管理,進行森林火災監測,發生森林火災后及時撲滅。對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災危害的重點區域,探索通過森林健康的經營模式預防森林病蟲害和森林火災,減少災害的損失??膳涮捉ㄔO多功能的生態防護林網,以阻隔、延緩和降低災害的影響,有效保護目的林分的生態健康。
3.4 加大封山育林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
天然林的林分健康狀態優于各類人工林,尤其是樹種單一的人工林。要加強對天然林的保護,維護原有天然植被,順應自然更新,更好地增加森林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和穩定性。對天然次生林,要以減少人為干擾、防止外來物種入侵為主,保護原生植被,促進林分自然恢復為地帶性原生植被。封山育林是保存林分生態多樣性和樹種多樣性的主要措施,也是培育森林資源、提高森林質量最有效的措施。在自然條件適宜的山區,實行定期封山,禁止伐木、墾荒、放牧、砍柴等人為破壞活動,以封為主,封育結合,促進林分植被種類的增多和生物多樣性的增加。
注重生物多樣性保護。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等森林應就地對動植物物種及其棲息地進行直接、全面的保護。并加強外來物種管理,防止外來物種或者病蟲的危害。同時加大林業執法力度,嚴格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嚴厲打擊亂砍濫伐林木、亂墾濫占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
3.5 進行森林資源監測,探索森林健康的指標體系
運用先進技術,進行實時監測。傳統技術與3s 等現代技術相結合,建立有害生物監測和預警體系。以3s 技術和化學、生態技術為依托,結合常規抽樣和調查技術,研究重大有害生物的中長期測報和短期準確預報技術,提高預警水平和御災決策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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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經營方案匯報篇二
鶴北國有林區森林經營撫育項目實施情況的匯報
黑龍江省森林資源管理局:
森林經營撫育項目實施以來,鶴北分局按照《鶴北林業局森林撫育實施方案》以及國家《森林撫育規程》的有關要求,嚴格作業設計,森林撫育補貼工作進展順利。
根據省資源局要求,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項目實施情況
(一)計劃任務
依據黑森資(2011)403號文件《黑龍江省森林工業總局關于追加2011年度森林采伐限額計劃的通知》,下達給鶴北局2011年度新增中幼齡林撫育采伐限額蓄積量25000立方米,中幼齡林撫育計劃任務量20萬畝,其中:中齡林30661畝,幼齡林169339畝;透光撫育58321畝,天然林生長撫育15465畝,生態疏伐14181畝,定株撫育111018畝,景觀林撫育1015畝??偝霾?36立方米,總蓄積消耗量47289立方米。
(二)作業設計情況
計劃下達后,林業局迅速組織林調隊深入開展現場調查,進行項目作業設計工作,本次中幼齡林撫育實施范圍為鶴北林業局轄區內17個林場,外業共調查了531個小班。本次森林撫育對象為亟待撫育的幼齡林、中齡林,撫育對象僅限于限伐區和商品林區內的天然林、人工林中幼齡林內進行;在幼齡林中撫育主要以透光撫育、修枝、割灌撫育為主,中齡林撫育主要以生態疏伐、生長撫育、衛生伐為主。
地塊以森林資源檔案為基礎,按照集中連片、便于作業的原則,選擇亟需撫 1
育的林分,確定作業區,在作業小班區劃上以選擇確定的作業區中,以分類經營、分區施策界定調查資料區劃的小班為基礎,按照不同的撫育對象、撫育方式、撫育強度區劃作業小班,同時設置現地標志。
(三)質量檢查情況
鶴北上報中幼齡林撫育調查設計共計531個小班,總面積5806.46公頃,蓄積47289立方米,出材736立方米。按5%比率共抽檢27個小班,總面積325.07公頃,蓄積2794立方米,出材47立方米。按照省資源局的要求,成立由分局局長為組長的檢查組負責全面工作,對此項目按作業小班數量5%比率進行單獨質檢、單獨報批、組織業務水平較高的人員進行重點質檢;分局落實資源科、驗收隊、中心站等主要科室責任。在檢查前,分局紀檢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廉政教育,樹立了嚴肅的工作態度,并與主要成員簽定責任書,確保工作質量;在檢查中嚴格執行省資源局檢查方案要求,成立三組:一組實施面積導線測量和gps定點復測,二組實施伐前立木樣地實測,三組實施采伐木全林實測,每個小班檢查樣地面積不少于設計的3%,保證檢查數量不少,質量要高。
(四)實施進度計劃
依據實施方案,分局有步驟的組織工作,制定了明確的進度安排:
1、2011年6月1日—6月30日,生產作業計劃任務分解,地塊踏查落實階段。
2、2011年7月1日—2011年8月31日,調查設計階段及監測樣地設置、設計材料匯編以及生產實施方案的制定。
3、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31日,做好中幼齡林撫育作業前的生產安全和生產技術培訓工作。
4、2011年10月—2011年12月末,外業生產作業,對森林撫育地塊進行割
灌和砍伐。
5、2011年12月末,完成本次森林撫育自查,復查報告和進度總結報告。
二、檢查驗收執行情況
項目實施中,分局嚴格按照《鶴北林區森林撫育補貼試點管理辦法》要求,及時督促試點單位按照作業設計開展自查,堅持完成一個小班檢查驗收一個小班,駐林場驗收員全面負責自查,分局負責全面驗收,驗收率達到100%。
嚴格執行局、場兩級驗收制度。林場撫育任務完成后,要及時組織自查,向營林公司提交自查報告,分局和林業局組織檢查組進行聯合檢查和復查,確保質量,截止目前,完成100%,驗收531個小班,總面積5806.46公頃,蓄積47289立方米,出材736立方米。
三、中幼齡林撫育生產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
成立了森林撫育補貼試點項目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資源科、計財、營林、林調隊等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森林撫育補貼試點項目領導小組,對項目工程進展、實施質量和項目資金全面負責。各單位和科室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確保了試點項目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在目標、任務、資金、責任“四到位”。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作業前做好崗前培訓,主要培訓: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生產作業操作規程和伐區管理辦法,安全員要跟班作業,杜絕違章作業的發生。
(2)例會和統計上報制度。
各生產單位要指派專人負責,建立例會制度和施工進度統計制度。自生產
作業開始后,各單位要定期召開例會,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具體問題,每天晚6點---8點工作進度向營林公司調度匯報,及時匯報生產作業中發生的各種問題。
(3)質量跟蹤制度。
生產作業期間營林公司要派驗收員駐場進行檢查和指導。要求林場技術人員要跟班作業,對生產作業的各階段、各環節進行督促和指導,對在施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制止、糾正,并及時反饋、解決施工進程中的各種問題;嚴格執行“伐前公示”制度,在撫育現場及附近設立公示牌,接受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監督。
(4)獎懲制度。
各生產單位要把作業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全面落實生產責任制。對未按期完成任務、質量未達標和延誤生產的單位,林業局將對其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5)合同制度。
在生產作業前林業局要與林場、林場與施工作業人員(工組)簽訂中幼齡林撫育責任狀和作業合同,在所簽訂的生產作業合同中,要明確撫育任務(面積)、地點、方式、范圍、時間、質量要求、驗收程序、工資標準、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施工作業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擅自轉包。
(6)加強檔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專門檔案備查,由專人管理。建立森林撫育補貼試點電子檔案,將項目小班的各類信息輸入微機,建立小班微機資料庫,以小班為單位實行電子化管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購買了文件柜和相應的辦公用品,及時收集整理試點工作中的實施方案、作業設計、合同、檢查驗收、資金兌現等資料,裝訂成卷,建立項目檔案。
(7)責任追究制度。
在生產作業期間對沒有嚴格按照生產技術要求進行作業,造成濫砍亂伐導致破壞森林資源的單位,林業局將追究單位相關領導和生產者的責任。
(8)抓好成效監測
成效監測是試點森林撫育項目成效測試手段,它是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過程。我們按照省資源局成效監測要求,針對不同的撫育措施,每個林場設置了1個監測小班,同時對檢測樣地進行標志設置。單位配備專人,根據監測進度加強對樣地的保護管理和數據監測,總結森林經營模式和管理模式。
四、存在的問題
在兩級檢查和分局全面驗收的雙重管理下,分局共下發整改通知書5份,暴露出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個別作業小班未嚴格按照設計施工
個別單位沒有按照設計中的采伐強度進行生產,撫育強度不夠,沒有達到預期的撫育目的。
(二)成效監測工作重視不夠
個別單位負責人對樣地對照區不了解,不知道位置;樣板地數量少。
(三)林場投入有限,影響了撫育成效。
林場在準備作業上投入少,以致在生產中造成被動,工人積極性下降,影響撫育進度。
五、建議
一是提高森林撫育補貼標準,并差別化對待。
公益林建設是全社會的公益性事業,公益林中的森林撫育費用建議國家全額補助;商品林中的森林撫育建議國家撫育費用補助70%以上。
二是擴大撫育試點范圍,增加試點單位。
本次森林撫育試點對象為國有林場,建議在擴大林場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到集體和個人等有林單位和個體,以提高森林經營水平和森林整體功能。
三是撫育計劃應提前下達。
應在當年二季度下達,三季度準備,四季度開展實施;
四是加強培訓工作。
積極學習和探討森林撫育試點的先進經驗,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應有的效果。
鶴北國有林管理分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森林經營方案匯報篇三
固陽縣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工作總結
包頭市林業局:
按照自治區林業廳《關于做好全國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工作座談會會議材料的通知》(內林辦函?2012?345號)文件要求,我局對全縣三個國有林場的工作開展情況、森林經營情況改革情況進行了全面總結,具體總結如下:
一、2011年工作開展情況 1、2011年,我縣國有林場有9.56萬畝國家級公益林納入了國家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范圍,下撥了管護經費及護林防火、人員培訓、病蟲害防治經費45.41萬元,各林場按方案開展了森林病蟲害防治、護林防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轄區進行巡查,有效的保護了林場范圍內的國家級公益林及所有的森林資源。
2、近幾年來,干旱少雨,氣候環境惡劣,苗圃地嚴重缺水,種苗生產也停滯不前。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固陽林場場自酬資金,克服困難,在2011年完成新育苗10畝,撫育留床楊樹苗10畝,經營二棟花草大棚,為各單位美化、綠化做出貢獻,提高了林場職工收入。3、2011年天保工程二期啟動后,我縣國有林場繼續納入天保工程范圍,擴大了護林隊伍,目前全縣有國有護林員42人,駐場森林公安派出所3個,管護林地面積22587公頃,1
管護率達到90%,人畜毀林控制在2‰以內,全年無亂砍濫伐發生,全年無森林火災。這支隊伍的組建極大的保護了國有森林資源,有效的打擊了各類違法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4、2011年我縣啟動實施了國有林場危舊改造工程,全縣共計118戶職工享受到了國家棚戶區改造優惠政策,國家投入了236萬元,職工自籌款1003萬元實施該工程,現已全部完工,已將房屋全部分配到戶。
二、國有林場改革情況
固陽國營林場及白彥溝林場屬事業差補單位,90年代中期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按照固陽縣城鄉一體化改革實施方案,改為事業定補單位,全年8000元的事業費,32000元的生產經費,兩項費用用于職工的工資和林場的生產經營。2000年天保工程啟動,生產費取消,全年8000元的事業費保留,職工工資和林場的生產經營靠天保工程護林經費維持。馬鞍山林場是2001年從原五當召林場劃分出來,林場屬林業局下設的股級單位,林場職工工資及單位的生產辦公經費全部依靠天保工程撥款。三個林場職工的生活很困難,林場生產經營處于停滯狀態。2010年成立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白彥溝及馬鞍山管理站后,倆個林場場職工全部轉為全額事業編制,工資主要依靠天保工程撥款,不足部分由縣財政負擔。固陽國營林場的沒有什么大的改變,仍是原有狀況。
三、森林撫育補貼試點項目的實施情況
2011年自治區林業廳下達我縣1.3萬畝的中幼齡林撫育任務,林業局組織各林場及時分解了任務,并聘請自治區林業設計院編寫了實施方案,聘請包頭市林工站編寫了作業設計,2012年2月底該項工程全部完成。
四、主要經驗
1、加大了巡查管理力度,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首先,建立健全了保護管理工作責任制,給在職職工實行定面積、定職責、定任務和獎勵的“三定一獎”制度。把崗位職責細化到每一個職工,形成了資源管護責任有人擔、片片森林有人管的格局。其次,要求全體人員定期不定期開展巡查工作,并將巡查情況寫成巡查記錄,及時向林場負責人匯報,通過開展巡查工作有效地保護了森林資源。
2、強化了思想教育,提高了干部職工的綜合素質。在業務學習方面,為了盡快提高全場職工的業務素質,各林場采取了靈活多樣的方式強化業務學習,定期組織學習了《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行政處罰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使職工業務素質有了顯著提高。
3、加強了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了群眾的保護意識。各場通過在轄區范圍內張貼標語、制作展板和發放材料等宣傳形式,全方位開展了圍封禁牧及護林防火等工作的宣傳。
4、堅持集體領導。
各林場領導班子始終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關于加強民主集中制有關制度和規定,充分發揮班子成員集體領導作用,大事向林業局匯報并開會碰頭,小事相互通報,相互協調,班子“一把手”能夠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帶頭遵守制度,帶頭執行決議,帶頭維護紀律。
5、團結協調形成合力。
場領導班子始終講團結、重友誼,班子成員之間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工作上從不互相推諉,形成民主平等和諧的團結氛圍,自覺維護班子的集體威信,形成班子內部合力,較好地發揮了領導班子的集體領導作用。
五、當前國有林場改革、森林經營、森林資源管理及林下經濟發展等重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下一步思路、對策及建議。
(一)存在問題
1、由于林場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現有交通工具無法滿足正常工作需要,保護、管理及生產建設資金投入嚴重不足,制約了林場的生產經營發展。
2、近年來,國家對林場投入較少,進入場部及各林班的道路常年無法進行維護,嚴重影響到護林和防火等日常工作的開展,希望上級部門加大對貧困林場支持和幫扶力度。
3、在職人員文化水平相對較低,老齡化程度嚴重,需加大對基層林場職工的專業技術培訓力度,引進新人,提高在職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為更好的保護森林資源奠定基礎。
(二)、下一步發展思路
1、白彥溝林場、馬鞍山林場轄區內全部為山區,是典型的天然次生林經營林場,發展第一、一產業條件不具備。但兩個林場都有豐富的森林資源、千資百態的群山等適合開發旅游產業的有利條件,根據實際情況,望上級部門能在發展旅游服務業等第三產業方面加大投入,把兩個國營林場打造成森林公園型的旅游景區。
固陽國營林場距縣城僅有1公里,現有適宜經營的苗圃地300余畝,兩棟溫棚,只是沒有生產用水,根據這種現狀,望上級部門能在水利設施方面加大投資,這樣林場的苗圃地得到利用,可打造為全縣的優良種苗育苗基地,為全縣的林業生產提供優質苗木。
森林經營方案匯報篇四
、森林法概述
(一)關于森林
森林的法律概念。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
森林資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微生物。
森林,包括喬木林和竹林。(林學關于森林概念:“森林是一個以樹木為主體的生物群落。也是一個以樹木為主體的生態系統?!保?/p>
林木,包括樹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
森林覆蓋率。《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森林法所稱森林覆蓋率,是指以行政區域為單位森林面積與土地面積的百分比。森林面積,包括郁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面積和竹林地面積、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地面積、農田林網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蓋面積。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在各種生態系統中,森林生態系統對人類的影響最直接、最重大,也最關鍵。森林是自然界最豐富、最穩定和最完善的碳儲庫、基因庫、資源庫、蓄水庫和能源庫;森林具有調節氣候、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改良土壤、減少污染等多種功能;森林對改善生態環境,維持生態平衡,保護人類生存發展的“基本環境”起著決定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森林是人類進化的搖籃,也是人類文明的搖籃。人類的祖先由森林動物中的一員,逐漸演化成今天的“人”,森林為原始人類提供了生活生存條件,森林是他們棲息、取食、勞動,甚至也是御敵的場所,從而成為人類繁衍進化的發源地。離開了森林的庇護,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就會失去依托。人類的生活方式走過了一條“完全依賴森林→逐步走出森林→迫切回歸森林”的道路。
森林銳減導致六大生態危機。最近一百多年,人類對森林的利用和破壞達到了十分驚人的程度。人類文明初期,地球陸地三分之二被森林覆蓋,約為76億公頃;二十世紀末期又減少到34.4億公頃,森林覆蓋率下降到27%。從全球角度看,森林銳減直接導致了六大生態危機。
1.土地嚴重沙漠化; 2.嚴重水土流失; 3.嚴重干旱缺水; 4.嚴重的洪澇災害; 5.大量動植物物種滅絕; 6.溫室效應加劇。
從這六大生態危機可以看出,破壞森林的后果是極其嚴重的。科學家斷言,假如森林從地球上消失,陸地90%的生物將滅絕;全球90%的淡水將流入大海;生物固氮將減少90%;生物放氧將減少60%;同時將伴生許多生態問題和生產問題,人類將無法生存。
我國森林的覆蓋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62%,人均占有森林面積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0%,人均占有森林蓄積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2%。目前,我國水土流失面積已占國土面積的38%,沙化土地面積占國土面積的18%,15—20%的動植物物種瀕臨滅絕。近年中國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的經濟損失約占gdp的14%。
我國近代歷史上,第一部專門規定森林的培育、管理和保護的森林法規,是1912年辛亥革命成功后,民國政府制定的“林政綱要”。在“林政綱要”的基礎上,民國政府于1914年頒布了《森林法》(這是我國第一部現代意義的森林法),共六章三十二條;1915年頒布了《森林法施行細則》和《造林獎勵條例》。1932年民國政府又重新頒布了修訂后的《森林法》,共十章七十七條。
2、現行森林法的立法過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森林立法工作成績卓然。1950年頒布的《土地改革法》第十八條規定:“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荒山、大荒地……均歸國家所有,由人民政府管理經營之。”這一規定,是我國森林資源全民所有制建立的重要法律根據。此后,國家根據不同時期對林業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林業法律、法規、法令。
共和國第一部森林法規,是1963年制定的《森林保護條例》。197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六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試行)》,成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第一部單項經濟法律。
在《森林法(試行)》施行5年的基礎上,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于198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決定》,并重新頒布經過修改的《森林法》,即現行的《森林法》。
3、森林法的基本任務和原則
現行的《森林法》共7章49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森林經營管理;第三章森林保護;第四章植樹造林;第五章森林采伐;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七章附則)。2000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8號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吨腥A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共7章48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森林經營管理;第三章森林保護;第四章植樹造林;第五章森林采伐;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七章附則)
森林法的基本任務。森林法開宗明義指出,本法立法宗旨就是“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這一宗旨,森林法的基本任務是:
(1)維護林權;(2)鼓勵造林;
(3)保護資源;
(4)改善環境。
森林法的基本原則。森林法的基本原則是指貫穿其全部內容,指導其立法、司法和執法的根本準則,是每一個具體條文的依據和靈魂。我國森林法的基本原則可以概括為:
(1)生態效益優先原則;
(2)遵循森林資源自身規律原則;(3)以營林為基礎、永續利用的原則;(4)國家對森林資源實行重點保護原則。
二、森林法主要管理制度概述
現行森林法,設定了一系列的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制度,概括起來主要是五大類:1.林權制度; 2.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制度;3.植樹造林制度; 4.森林保護制度; 5.森林采伐制度。
(一)林權制度
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權屬,簡稱林權。林權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權,即民法通則規定的“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使用權是指使用者按照法律規定和約定對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森林法設定的林權制度主要規范有以下四項:
1、林權之物權保護規范
森林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了林權的種類和發證規范。
①按照《森林法》規定,林權法定的種類為6類,即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②按照森林法規定,林權權利人的權利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發放證書,確認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國務院可以授權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對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所有的重點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記造冊,發放證書。
2、林權糾紛處理規范
森林法第十七條規定了林權糾紛處理的主體、救濟程序和有關規范。
①林權糾紛處理的法定主體是人民政府。這是一個行政裁決前置的規范。森林法規定,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爭議,由當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②林權糾紛處理的救濟程序。森林法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③發生林權糾紛時保護林權人權益和森林資源的規范。森林法規定,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如果違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林權流轉規范
森林法第十五條規定了林權流轉的條件和有關事項。
1998年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修改森林法時規定了林權流轉有關政策,主要規范:
一是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
二是林權流轉的條件,林權權利人擁有的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可以流轉。實質是放開商品林的流轉,限制公益林的流轉。
三是規定了預防流轉可能帶來負面影響的措施,林權可以依法流轉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轉讓雙方都必須遵守森林法關于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規定。
4、權益保護規范
森林法第三條第三款、第七條規定了林權的保護措施和減輕林農的負擔等。①關于林權的保護措施,森林法規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②關于保護承包造林的集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森林法規定,國家保護承包造林的集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體和個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③關于減輕林農負擔,森林法規定,國家保護林農的合法權益,依法減輕林農的負擔,禁止向林農違法收費、罰款,禁止向林農進行攤派和強制集資。
(二)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制度
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就是根據森林的經營目的和主導利用不同,將森林進行分類,并實行相應的經營管理措施,以實現森林經營的目的。森林分類經營理論將森林劃分為兩大類——公益林和商品林。森林法關于森林分類經營管理的規范是零散的,但是基本的框架是清晰的。1984年森林法,規定了森林基本分類規范,以及與森林分類經營相對應的林木采伐管理規范;1998年修改森林法時,設立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1999年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了公益林區劃規范等。森林法關于森林分類經營管理的規范歸納起來為四個方面:
1、森林分類基本規范
森林法第四條規定,森林分為五類,即,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
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主要用于提供生態效益,屬于公益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主要用于提供有形林產品,屬于商品林。
2、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規范
森林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設立,補償的對象和范圍,以及使用規范。
①關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1998年修改森林法時,規定國家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這是對森林法森林分類經營管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完善。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是我國在森林經營和生態建設過程中一次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轉變,從根本上改變了單純以木材生產利用為唯一目的的林業經營體制,標志著森林在生態建設中主導地位的確立,對生態區位極為重要或生態狀況極為脆弱,對國土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②關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對象和范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于提供生態效益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森林資源、林木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
此外,森林法強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
3、與森林分類經營相對應的林木采伐管理規范
《森林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了林木采伐管理規范。
①關于商品林采伐規范——主要是用材林采伐規范。森林法規定,成熟的用材林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擇伐、皆伐和漸伐方式,皆伐應當嚴格控制,并在采伐的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②關于公益林采伐規范。森林法規定,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中的國防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只準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特種用途林中的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嚴禁采伐。
4、公益林區劃規范 《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了公益林區劃主體、批準程序,以及面積控制標準。
①國家重點公益林(原文是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公布。
②地方重點公益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③其他公益林,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關于林種劃分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部署組織劃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④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面積,不得少于本行政區域森林總面積的百分之三十。
(三)植樹造林制度
植樹造林是培育、增加森林資源的根本性措施。《森林法》關于植樹造林法律規范,主要包括林業建設方針、科技扶持、經濟扶持、義務植樹制度、植樹造林規劃、植樹造林任務及封山育林等六個方面。
1、確立了以營林為基礎的林業建設方針
《森林法》第五條規定,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普遍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方針。
所謂“以營林為基礎”,是指要把營林、造林工作作為林業建設的基礎,把培育、發展森林資源放在林業建設的首位。所謂“普遍護林”,是指要求社會各方面都要認真、切實地保護現有的森林資源。所謂“采育結合,永續利用”,是指要把采伐森林和培育森林資源有機結合,在不斷擴大森林面積基礎上,有計劃地采伐,通過培育新的森林資源,使森林資源保持平衡及穩定的發展,達到源源不斷地滿足人們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永續利用實際上就是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2、鼓勵林業科學研究和推廣
《森林法》第六條規定,國家鼓勵林業科學研究,推廣林業先進技術,提高林業科學技術水平。
科教興國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之一,林業發展需要科技的支持。在林業的發展中,科技起著重要的作用,一是通過科技進步,可以提高林木種苗的質量;二是通過科技進步,可以提高森林的防病蟲害、防火、防災水平;三是通過科學進步,可以提高森林經營水平,進而提高林分質量和林業生產力。
3、扶持植樹造林政策措施
《森林法》第八條對植樹造林扶持政策措施做了規定。
鑒于林業產業是國民經濟的弱質產業,又是一項公益事業,森林法對扶持植樹造林規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是:
①對集體和個人造林、育林給予經濟扶持或者長期貸款。
②征收育林費,專門用于造林育林。育林費,就是從木材等林產品的銷售收入中,征收一定數額的資金,用來造林,也稱育林基金。
③煤炭、造紙等部門,按照煤炭和木漿紙張等產品的產量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專門用于營造坑木、造紙等用材林;
④建立林業基金制度。林業基金由國家對林業的投資、財政撥款、銀行貸款、育林費、捐贈款,以及其他資金等組成,主要用于植樹造林。
⑤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
4、義務植樹規定
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改善生態環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關鍵措施,是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造福子孫后代的千秋大業。為此,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根據鄧小平同志的倡導,頒布施行了《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決議》規定,“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
《森林法》第十一條對義務植樹做了進一步重申。義務植樹是法律規定的,沒有報酬的,為國家和社會服務的義務性勞動。“義務植樹”有三性:一是法定性,二是義務性,三是強制性。
5、關于植樹造林的分工與責任
《森林法》第二十六條對植樹造林規劃、任務落實和部門責任等做了規定。
①規定植樹造林規劃職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植樹造林規劃,因地制宜地確定本地區提高森林覆蓋率的奮斗目標。制定植樹造林規劃,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是指導植樹造林工作的藍圖。森林覆蓋率的多少,反映一個國家和地區森林資源的多少和實現綠化程度。
②關于植樹造林任務的落實。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一項需要動員全社會和各行各業都參加的工作。為保證植樹造林規劃任務的完成,各級人民政府要做好組織和領導工作。各部門、各系統、各單位要按照植樹造林規劃,各負其責,認真完成植樹造林任務。同時,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綠化目標責任制,把造林綠化工作作為考核各級行政領導,特別是縣、鄉行政領導行政政績的主要內容之一。
③關于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規定。為開展植樹造林、擴大森林面積,森林法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由林業主管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組織造林。屬于集體所有宜林荒山荒地,由該集體經濟組織造林。
同時,規定宜林荒山荒地實行承包造林。實行宜林荒山荒地承包造林,可以調動單位或個人植樹造林的積極性,加快荒山荒地的綠化進程。森林法規定,“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體或者個人承包造林”。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各種社會主體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投資發展林業。凡有能力的農戶、城鎮居民、科技人員、私營企業主、外國投資者、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的干部職工等,都可單獨或合伙參與林業開發,從事林業建設?!?機關團體的干部職工可以參與林業開發,從事林業建設,這是國家鼓勵林業發展的特別政策性規定。為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林業建設開發的積極性,我省2004年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社會辦林業的通知》,目前全省社會辦林業的積極性空前高漲,在今年全省植樹造林,由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下崗工人等通過承包、租賃等形式進行荒山造林開發面積占一半以上。
④關于鐵路、公路、江湖等部門區域造林的規定。搞好鐵路、公路兩旁、江河、湖泊周圍和工礦、機關、學校用地以及農場、牧場等區域的植樹造林,有利于加快國土綠化、改善生態環境。按照全社會辦林業、全民搞綠化的原則,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對其所屬的區域組織或者負責造林。如鐵路、公路兩旁由鐵路、公路部門負責組織造林。學校、部隊等由該單位負責造林。
6、封山育林
《森林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新造幼林地和其他必須封山育林的地方,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就是利用林木天然更新能力,在有條件的山區,定期封山,禁止或者限制開荒、砍柴或者其他有害于林木生長的人畜活動,經過封禁和管理,使森林植被得以恢復的育林方式。封山育林用工少、成本低、效益大,是加快林業發展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改善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因此應當在積極開展人工造林的同時,大力發展封山育林。
(四)森林保護制度
森林保護,是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舉措。森林法規定了森林資源保護的原則性管理規范。關于野生動物保護、森林防火、森林病蟲防治以及自然保護區等具體法律制度,《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森林防火條例》、《森林病蟲害條例》、《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野生植物條例》等分別作了具體規范。這里主要介紹森林法本身的六個方面規定。
1、關于森林資源清查
森林法第十四條規定,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森林資源清查,建立資源檔案制度,掌握資源變化情況。
森林資源清查是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和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森林資源清查的主要任務是查清森林資源數量、質量、分布和種類,掌握森林資源消長變化規律,客觀反映自然、經濟條件,進行綜合評價,提出合理的、準確的森林資源調查材料、統計資料和調查報告。森林資源清查,實行統一標準、分類調查制度。主要分為三類:一是全國性森林資源清查,簡稱“一類清查”,由林業部組織,以省為單位進行;二是規劃設計調查,簡稱“二類清查”,由省林業部門組織,以縣為單位進行;三是作業設計調查,簡稱“三類清查”,是生產經營單位為滿足生產經營需要而進行的詳細調查。
2、林地占用管理規范
森林法第十八條規定了占用林地審核批準程序、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以及森林植被恢復費管理。
①占用林地審核批準程序。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②森林植被恢復費。經批準占用林地的,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③森林植被恢復費管理。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由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統一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檢查下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情況。
3、護林規范
森林法第十九條規定了護林組織設立和護林員職責。
①護林組織設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護林組織,負責護林工作;根據實際需要在大面積林區增加護林設施,加強森林保護;督促有林的和林區的基層單位,訂立護林公約,組織群眾護林,劃定護林責任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護林員。
②護林員職責。護林員可以由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委任。護林員的主要職責是:巡護森林,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對造成森林資源破壞的,護林員有權要求當地有關部門處理。
4、森林防火規范
森林法第二十一條明確政府的預防撲救職責。一是規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林區野外用火;二是在林區設置防火設施;三是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組織當地軍民和有關部門撲救;四是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犧牲的,按規定給予醫療和撫恤。
5、森林病蟲害防治規范
森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了森林病蟲害防治規范。主要是兩個方面規定:一是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二是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規定林木種苗的檢疫對象,劃定疫區和保護區,對林木種苗進行檢疫。
另外,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發生嚴重森林病蟲害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緊急除治措施,防止蔓延,消除隱患。
6、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物保護規范
森林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了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物保護規范。
主要是三個方面規定:一是劃定自然保護區,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不同自然地帶的典型森林生態地區、珍貴動物和植物生長繁殖的林區、天然熱帶雨林區和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其他天然林區,劃定自然保護區,加強保護管理。二是對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珍貴樹木和林區內具有特殊價值的植物資源,應當認真保護;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采伐和采集。三是林區內列為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禁止獵捕;因特殊需要獵捕的,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辦理。
(五)森林采伐制度
森林法關于森林采伐的五個方面主要規范如下:
1、森林限額采伐規范
森林采伐限額規范是森林采伐管理的核心規范。年森林采伐限額,是采伐的最大量?!渡址ā返诙艞l規定了年采伐限額的編制原則、編制主體,以及采伐限額的批準程序。
①編制原則,是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長量。
②編制主體,國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農場、廠礦為單位,集體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個人所有的林木以縣為單位。
③采伐限額批準程序,各編制主體制定年采伐限額,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匯總,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
年森林采伐限額每5年編制一次,一定5年不變;年森林采伐限額執行期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1]55號文件下達了我省“十五”期間(2001-2005年)年森林采伐限額,并在整個“十五”期間得到了嚴格執行,使我省森林采伐量連年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的年森林采伐限額之內,確保了森林資源的持續穩定增長。我省“十一五”期間(2006-2010年)年森林采伐限額,省政府已經以皖政[2006]43號文件下達執行。
2、關于木材生產計劃
《森林法》第三十條規定了木材生產計劃的制定原則等。
①木材生產計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每年確定一次。
②木材生產計劃的制定原則,是木材生產計劃不得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
③木材生產計劃的管理范圍由國務院規定。
3、采伐許可規范
林木采伐許可證是主管部門依法對森林經營者提出采伐林木申請,在審查決定的基礎上核發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行政許可證件。
①許可范圍。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 第四條 森林分為以下五類:
(一)防護林:以防護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叢,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牧場防護林,護岸林,護路林;
(二)用材林: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
(三)經濟林:以生產果品,食用油料、飲料、調料,工業原料和藥材等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四)薪炭林:以生產燃料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五)特種用途林:以國防、環境保護、科學實驗等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
森林經營方案匯報篇五
為了建立比較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在劃分林種的基礎上,按照提高森林綜合效益的原則,實行森林分類經營,是我國林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措施,并已初步形成了法律制度。
一、劃分林種類型規定做法
《森林法》將森林劃分為五種林種,即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薪炭林。防護林是指以防護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叢,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護岸林,護路林;用材林,是指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經濟林是指以生產果品,食用油料、飲料、調料,工業原料林和藥材等為主要目的的林木;薪炭林是指以生產燃料為主要目的的林木;特種用途林是指以國防、環境保護、科學實驗等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等。為了加快生態環境建設,法律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面積,不得少于本行政區域森林總面積的30%。
二、依照法定程序林種審批權限
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公布;地方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其他防護林、用材林、特種用途林、經濟林、薪炭林,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關于林種劃分的規定組織劃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為了防止任意改變林種,法律規定,經批準公布的林種改變為其他林種的應當報原批準公布機關批準。
三、改革傳統森林經營管理體制。
在完成森林資源調查的基礎上,按森林分類經營管理的要求,逐步做到管死一塊、管活一塊。對生態公益林(含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要管死、不允許商品性采伐,只能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其任務主要是發揮生態和社會效益,由各級財政和社會力量建設,依靠法律、行政手段管理,以追求最大的生態、社會效益為目標。對商品林(含用材林、經濟林和薪炭林)要管活,允許按經營規劃和市場要求采伐,商品林除國家在產業政策上給予扶持外,主要靠市場調節,實行企業化管理,按照市場需要組織采伐生產,以追求最大的經濟效益為目標。
四、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
由于生態公益林主要是為社會提供保持水土、涵養水源、凈化空氣、優化環境、物種保護等社會生態服務功能,提供的生態效益是為全社會所共同享用的,其造林、護林的投入不能通過市場交換得到回收和補償,經營者積極性不高。因此,《森林法》規定,要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國家應當依法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钣糜跔I造撫育、保護和管理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這是妥善解決經營、管護生態公益林經濟投入的有效途徑。實施森林分類經營,加快林業發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