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真快,總在不經意間流逝,我們又將續寫新的詩篇,展開新的旅程,該為自己下階段的學習制定一個計劃了。什么樣的計劃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質的計劃書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計劃生育證明計劃生育證明電子版篇一
一、根據《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和榕城區委、區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一票否決權制度”》和有關規定,凡辦理招工、招干、入黨、調動、晉升、提薪、捉職、商營業執照、機動車駕駛證年審、工程招標等手續及新生入學、入園,都必須辦理、查驗《揭陽市計劃生育證明書》。
二、辦理《揭陽市計劃生育證明書)時帶齊下列證件:
1、屬已婚己育的需帶:全家戶口簿、生育證、小孩出生證、結婚證、節育手術證明。屬計劃外生育的(包括超生、不夠間隔期生育和非婚生育),需加帶處理證明材料,全省統一的計劃外生育費征收單據原件及復印件;農轉非的需持有效證明;屬生一孩的,需加帶計生部門的查環查孕證(有效期三個月)。
2、屬已婚末生育的,需帶全家戶口簿、結婚證、生育證。
3、屬未婚的,需帶戶口簿、身份證。
三、對超生對象的`處理:
1、非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超生的,根據《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分別按當地縣上年職工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計劃外生育費;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計劃外生育費。夫妻雙方分別不予提職、晉級、五年內不予招工、招干、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評選先進、不發給獎金(科技成果獎,創造發明獎和特殊貢獻獎除外)及生活困難補助;七年內不得享受醫療福利。干部、職工還應當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2、農業人口。根據(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分別按當地鄉(鎮)、上年人均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計劃外生育費;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計劃外生育費。除征收計劃外生育費外;夫妻雙方五年內不予招工、招干、安排鄉鎮企業工作,戶口不得“農轉非”;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農村股份合作制度分紅及其它集體福利。
四、對其它計劃外生育對象的處理
1、不夠間隔期生育的,根據《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征收一至三年的計劃外生育費。
2、非婚生育的,根據《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款規定,征收一至五年的計劃外生育費。
五、按榕城區委、區政府的有關規定:1997年8月15日前超生的,于1997年8月15日前辦理《證明書》的,不再作經濟處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的,于1999年7月20日前辦理《證明書》的,不再作經濟處理;份規定處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末處理或1998年10月1日后超生的,按《條例》規定處理。
六、黨員、干部、職工違反計劃生育,已按有關政策落實經濟處理,并按榕城區監察局《關于黨員、干部、職工違反計劃生育問題的處理意見)(揭榕監[1999]3號)規定,自覺申報并接受黨政紀處理的,按該文件有關規定辦理;對末落實黨政紀處理的,在辦理入黨、提干、提薪、提職、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評選先進等的(揭陽市計劃生育證明書》時,給予“一票否決”。 七、1999年底前,涉及市直干部職工超生的,按市有關規定處理。
辦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須知
1、離開戶籍所在地的市區、縣城或鄉鎮,到其他地區暫住的;
2、女性年齡16—49周歲,男性年齡16周歲以上的;
3、暫住15日以上;
4、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
二、凡要求領取《證明》者,應先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渡暾埍怼方洿?居委會)審核并簽署蕉見后,由申請人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全家戶口簿和本人小一寸近照。已婚的加帶結婚證及有關生育證、結扎證、上環證,繳交計劃外生育收據,查環查孕證等證件、證明材料,到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申請領證。
三、領取《證明》的已婚育齡婦女(夫妻中一方已落實結扎的除外),要與計劃生育部門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保證外出期間全面履行合同。 獨生子女非遺傳性殘疾兒醫學鑒定申請程序凡第一個子女患有非遺傳性明顯殘疾,年滿四周歲以上,方可申請獨生子女殘疾兒鑒定。
一、夫婦雙方向所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及遞交殘疾兒殘疾情況材料。
由單位主管領導組織征集群眾意見,經領導集體討論同意后,出具證明材料(該證材料應寫清殘疾兒的基本殘疾情況,不能籠統簽“情況屬實”),報鎮(街道辦)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核。
二、鎮(街道辦)計生部門對殘疾兒進行目測篩查,目測者需填寫目測調查記錄,符合申報條件者,附上目測記錄材料申報榕城區計生局。
三、區計生局經審查認為符合規定者,,填寫《獨生子女殘疾兒鑒定審批表》,表上貼殘疾兒母子近期半身合影照片,加蓋單位公章(此表一式三份,區計生局、女方單位各一份存檔、另一份報市計生委備案)。
四、區計生局對《獨生子女殘疾兒審批表》登記編號,確定鑒診時間、地點,通知被鑒定者。
計劃生育證明計劃生育證明電子版篇二
一、本人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xx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xx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等計劃生育政策,并嚴格貫徹執行。
二、本人將嚴格執行《xxxxx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確保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齡女員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縣區)計生部門查環查孕,發現計劃外懷孕的,必須及時落實補救措施,并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按要求收齊查環查孕證明復印件核對無誤后,統一上交所在單位計劃生育辦公室(以下稱“計生辦”)。
(二)已婚男員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將配偶的'當地計生部門查環查孕證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收齊后,統一將證明復印件上交單位計生辦。
(三)員工在領取結婚證二個月內到單位計生辦備案。
(四)員工持合法生育證明,懷孕后應將證明復印件上報部門負責人并交單位計生辦備案。
三、員工在xxxx內部工作調動的,計生責任與義務在部門間作相應調整。
四、本人將主動按當地計生部門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計劃生育,若出現違反計生政策的,本人負全責。
五、本人如不認真落實前述條款之規定,造成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規定接受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六、本承諾書壹式叁份,所在單位、所在部門、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部門負責人簽名:員工簽名:
(蓋章)
年月日
計劃生育證明計劃生育證明電子版篇三
準生證:別名,生育指標,成都的準生證為:《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規生育通知單》 辦理方:女方,生育指標在女方,男方輔助。
時間:懷孕三個月內
準備材料: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雙方結婚證及復印件
夫妻雙方生育指標證明
醫院出具的孕情證明(蓋章)
男女2寸合照3張
若戶口有變動需到原戶口所在地開證明,證明其之前未領過生育指標。
成都市準生證辦理地點:人才中心或街道社區(女方檔案所在地)
人才中心辦理情況:檔案在人才中心,且轉檔案的時候未婚未育證明開到人才中心才能辦。需補交檔案管理費(一年200元)
街道社區:戶口在街道或農村
成都市準生證流程:
3、男方生育材料核實:登記表上需要男方檔案所在地(或者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填寫“xx系初婚(再婚),未育”并蓋行政章,然后交給檔案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部門填寫“情況屬實”并蓋計生部門的章。
5、準生證領取:審核過關后就可以領準生證了
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記方法和程序(20xx年最新)
一、基本方法
(一)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在懷孕三個月內到女方戶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部門進行一孩生育登記。進行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為: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戶口薄、身份證(出示原件和復印件),并提交《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再婚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出示原件和復印件)。
(二)《登記表》中“婚育狀況”一欄原則上由其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簽署意見。
2. 戶籍在成都市內且檔案在縣級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內大中專院校的學生以及畢業后檔案仍在學校的人員,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學校在《登記表》中“婚育狀況”一欄簽署“未在檔案存放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相關手續”。
3. 其他人員,若因就業、就學、遷移等戶籍地、現居住地變動頻繁,提供婚育情況證明材料或簽署婚育狀況意見確有實際困難的,由原籍地簽署“未在原戶籍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相關手續”,并需夫婦雙方簽定《承諾書》(附件3)。
4.成都市以外地區簽署的“婚育狀況”意見需由鄉(鎮、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兼章。
(三)持異地符合政策生育服務手續并要求在我市換發《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規生育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的人員,需在原發證地鄉(鎮、街道)人口計生部門辦理出生人口信息統計上報等事宜,并在生育服務手續上簽注“是否已做出生人口信息統計”。在原發證地未上報出生信息的,應由換證地補報人口出生信息,并換發《通知單》。
二、登記程序
(一)行政告之。不論申請人是否在本地領取《通知單》,都要做好登記,并一次性告之登記地點、所需材料和登記程序。
(二)填寫《登記表》(可在社區、單位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口計生部門和村(居)委會領取,或從“成都人口網”下載填寫)。不能提交婚育狀況證明的簽定《承諾書》。
(三)查驗材料、領取《通知單》。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表》及相關材料進行查核,符合登記條件的當場領取《通知單》。
計劃生育證明計劃生育證明電子版篇四
凡流動人口育齡婦女擬在深圳市懷孕、生育子女的,應在現居住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辦理生育登記備案手續,并憑現居住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到醫療機構和接生單位接受產前檢查或生育,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一)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暫住證或居住證;
(三)女方近期(三個月內)孕檢證明;
(五)屬下列情形的,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4、收養的,提供收養證;
5、其他情況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時當地市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有關生育政策文件,計劃生育證明《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一)本省戶籍育齡婦女應在懷孕后三個月內持本規定第二條第(一)、(二)、(三)項材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在認真核實本人婚育狀況后,對符合政策生育的,應及時在其廣東識計劃生育服務證》的“一孩生育服務情況記錄”欄目內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樣,并簽名蓋章;同時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供醫療機構和接生單位在對孕產婦進行孕期檢查及接生前查驗。
(二)外省戶籍育齡婦女應在懷孕后三個月內持本規定第二條第(一)、(二)、(三)項材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在認真核實本人婚育狀況后,對符合政策生育的.,應及時在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現居住地查驗記錄”欄目內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樣,并簽名蓋章;同時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供醫療機構和接生單位對孕產婦進行孕期檢查及接生前查驗。
(一)本省戶籍育齡婦女持本規定第二條第(一)、(二)、(三)、(四)、(五)項材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提出登記備案申請。
對符合廣東省二孩生育政策的,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應及時將相關材料移交給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在申請人戶籍地發放的廣東識計劃生育服務證》“二孩生育服務情況記錄”之“備注”欄目內加注“戶籍地批準生育貳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貳孩”字樣,并簽名蓋章;同時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供醫療機構和接生單位在對孕產婦進行孕期檢查及接生前查驗。
(二)外省戶籍育齡婦女持本制度第二條第(一)、(二)、(三)、(四)、(五)項材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提出登記備案申請。
對符合其戶籍地生育二孩政策的,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應及時將相關材料移交給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在申請人戶籍地發放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現居住地查驗記錄”欄目內加注“戶籍地批準生育貳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貳孩”字樣,并簽名蓋章;同時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供醫療機構和接生單位在對孕產婦進行孕期檢查及接生前查驗。
在辦理生育登記備案過程中,對經核實不符合女方戶籍地生育政策懷孕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同時還應及時與其戶籍地溝通,并做好說服教育工作,督促其落實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