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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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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14篇)
時間:2023-01-20 18:36:06     小編:zdfb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一

1.每個班組每天上班前15分鐘,由班長認真組織全班人員進行安全活動,總結前一天安全施工情況,結合當天任務,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記錄。

2.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或特殊部位的施工,應組織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資料的學習。

3.對班前使用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周圍環境等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進行作業。

4.班組長每月5日前要將上個月安全活動記錄交給安全員,安全員檢查登記并提出改進意見之后交資料員保管。

施工現場急救措施

現場急救是在施工現場發生傷害事故時,傷員送往醫院救治前,在現場實施必要和及時的搶救措施,是醫院治療的前期準備。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二

一、企業規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即如何制定規章制度,規章制度才能具有法律約束力。鑒于博主在《企業建立規章制度勉勵的若干法律問題》一文,以對此問題有過詳細論述,這里只簡要介紹一下。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之規定,規章制度生效必須具備三要件,即內容合法、經民主程序制定、向勞動者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所謂內容合法,指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能和現行法律或法規相違背。所謂民主程序,是指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時應當經過這樣一種路徑:企業管理部門起草草案→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草案,并提出修改方案和意見→由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實施并組織實施。所謂規章制度的公示或告知:是指企業規章制度制定出來后,應當通過一定方式比如人手一冊簽收、學習培訓簽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公告欄公示或單位網站公示一段時間后讓員工簽名確認等讓勞動者知曉。

二、企業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關系。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規定或約定有時會發生沖突。這種情況時如何處理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6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可見,當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規定或約定發生沖突時,司法上是遵從勞動者的選擇, 優先適用有利于勞動者的規定或者約定。所以,制定的規章制度一定不要與勞動合同相沖突。同時,根據這一規定,我們完全可以理解,規章制度也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因此,為有效避免沖突,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把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工資支付制度的制定

1、工資制度主要內容。工資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項:

(一)工資的分配形式、項目、標準及其確定、調整辦法;

(二)工資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和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及支付辦法;

(四)工資的代扣、代繳及扣除事項;

(五)其他有關事項。

2、工資制度制定原則:工資制度是員工手冊的組成部分,因此在堅持員工手冊制定的基礎上,要體現工資的特殊管理效能。因此,博主認為,在貫徹國家的及時足額、貨幣支付的法定原則同時,一定要體現獎勤罰懶原則,即工資制度必須要有一定靈活性,使不同崗位、不同級別、不同工作效果的員工具有完全不同的工資收入。

3、制定注意事項:因此,理想的工資制度,應當是固定工資標準不定得太高,盡量設立績效工資, 并明確工資增減的條件和時間,從而通過工資這一核心手段建立起競爭性的、公平的勞動管理機制。

需要注意的是,工資的分配形式包括固定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提成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等形式;工資項目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獎金、加班工資等。撰寫工資制度時要盡可能的將這些內容均包含進去。當然,不同的崗位,工資分配方式不可能不一樣,所以尤其需要對不同的崗位建立不同的工資制度。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三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1)遵守客戶、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調動。

(2)熱愛工作,團結友愛,文明禮貌,實事求是,工作積極。

(3)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按時上、下班,不拉幫結派,損公肥私;不得擅自離崗、脫崗、遲到、早退。

(4)上班時,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態度熱情,服務周到。

(5)上班時統一說普通話,不準講粗話、臟話、家鄉話。

(6)上班時不能隨地吐痰、吃零食、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聊天或看書、看報、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7)員工代表公司形象,在與你所服務的人員發生沖突時,不得頂撞,盡量保持克制,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去而有損公司形象。

(8)在崗位上要認真工作,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與同事和上司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上級安排所定任務,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失職或不安全因素,保持工作效率達標。

(9)不得盜竊公司、客戶、同事的財物,一經發現,照價賠償和承擔全部處罰,扣除當月工資作抵押,并作開除處理,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處理,未經允許,不得向外泄漏公司和客戶的機密。

(1)公司員工如有特殊情況(急病或交通意外)須請假者,應盡肯能的提前告知公司。假期滿或未滿都不得擅自上班,必須先到公司報到,由公司安排其上班,否則不計工資。

(2)在清潔過程中,發現墻面、天花、燈飾及其他物品(如煙灰缸、垃圾桶、花盆、消防栓、報警器、開關等)遭嚴重劃傷、損壞、丟失,要立即告知主管。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四

1、為了加強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團隊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教育員工遵章守紀,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紀律、各項規章制度。

3、公司實施獎懲制度,必須把思想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制度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全體員工,是公司對員工進行獎懲的依據。

5、獎勵與懲處的類別:

一、獎勵種類:

(1)行政獎勵:嘉獎、記功、記大功

(2)經濟獎勵:一次性經濟獎勵、加薪

二、懲處種類

(1)行政處罰:警告、記過、記大過

(2)經濟處罰:一次性經濟處罰、降薪

(3)解除勞動關系

6、根據各類獎懲行為情節輕重,獎懲處理方式如下:

7、相關表格:獎懲通知書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價值20xx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務中表現突出,在公司員工中起到先鋒模范作用者;

4、積極維護公司榮譽,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對泄密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秘密事項的行為及時舉報的;

6、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財產,防止事故(事件)發生并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5萬元<損失金額≤10萬元)者;

7、敢于揭發或舉報重大違法違規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5萬元<損失金額≤10萬元)者;

8、舍己救人、見義勇為等有利于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受到社會好評并被媒體報道者;

9、拒絕賄賂有事實依據者;

10、其它應予以嘉獎的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1、在節約成本、開發擔保產品和風險管理、財務等方面,取得較大成績者;

2、對公司管理制度等建議改進,經采納實行取得顯著成績者;

3、勇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者;

4、發現他人泄露公司秘密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了損害后果的;

5、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10萬元<損失金額≤50萬元)者;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之案件者。

6、遇有災變,勇于搶險,并處理得當者。

7、發現非職責內問題,予以速報或減少經濟損失。

8、年度獲得嘉獎三次以上者;

9、其它應予以記功的行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護國家、公司或個人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

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50萬元的,由綜合財務部界定損失)者;

4、對業務、市場開發、財務、人力運用管理方法及其它各項措施有創新,對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

5、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且足為公司員工表率者;

6、在銀保合作、擔保產品創新、合理化建議方面,年創造價值100萬元以上者

7、年度獲得兩次以上記功者

8、其它應予以記大功的行為。

四、批準權限:

(1)嘉獎、記功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組織填寫申報材料),經本單位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報公司綜合財務部審核,分管領導批準;

(2)記大功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提名(組織填寫申報材料),經本單位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報公司綜合財務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上班時間擅離職守(如串崗、睡崗、洗澡等),擅離崗位,怠忽工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情節輕微者;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造成經濟損失情節輕微者;

3、妨礙辦公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領導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5、工作期間,穿拖鞋、短褲上班或衣著暴露、儀容儀表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6、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要辦任務者,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7、損毀、涂改、丟失一般性文件者;

8、亂刻亂畫,不注意辦公室、衛生負責區及周邊地區環境衛生,情節輕微者;

9、工作時間上網娛樂、炒股、聊天、玩游戲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含由公司統一組織的文體活動)者;

10、酒后上崗或班中飲酒(因公接待除外);

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12、不按工作流程工作,情節輕微者;

13、對待客人不禮貌,情節輕微者;

14、違反公司其它制度情節輕微者;

15、休假期滿未在第一時間至人力資源中心進行銷假者;

16、員工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員工外出公務審批表》或《出差申請單》者(特殊情況除外);

17、遲到10分鐘(不含)以上15分鐘以內(含)者;

18、在工作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19、用廁后不沖水者;

20、不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流水現象者;

21、工作期間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22、一個月內兩次下班時未關閉電腦、電燈等用電設施者;

23、工作期間在辦公室內用餐或吃零食者;

24、被公司外部客戶(含擔保客戶、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銀行等)投訴經查情況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25、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26、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27、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28、培訓考試作弊者;

29、重大事故不按規定及時上報,重要信息不及時通報者;

30、其他應給予警告的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1、對上級指示或有限期計劃指令等,未能如期完成,給公司造成一般經濟損失者;

2、在公司工作場所和休息場所喧嘩、嬉戲、吵鬧、玩撲克等,妨礙他人工作與休息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制造事端者;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五

(一)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范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

(三)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

(四)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設置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斗。

(五)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在企業的人事行政管理中,規章制度起著重要的作用。規章制度是企業進行員工管理的重要依據。企業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目前的認識比較混亂,導致了部分企業在操作過程中無所適從。如果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瑕疵,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會被逐漸放大,對以后的企業行政管理留下嚴重隱患。為了增強企業對規章制度制定的認識,特撰此文,僅供交流探討與參考。

(一)《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法律規定及實務操作狀況。

《勞動法》的相關內容對規章制度制定作出了規定,但是很不明確,具體條文如下:“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但是究竟應怎樣“依法建立”規章制度,卻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這導致了在企業的行政運作過程中,規章制度完全由企業單方面制定,進行簡單宣傳后馬上實施。

為了彌補《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4號)》的相關內容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度的規定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依據這條規定,企業制定有效的規章制度,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民主制定、不違法、向勞動者公示。“民主程序”是什么程序?對此還是沒有一種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釋。

在審判實踐中,只要企業的規章制度只要不違法,并向勞動者公示,其效力都會得到認可。

(二)《勞動合同法》對規章制度的規定及解釋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原文如下: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解釋:我們可以比較《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可以發現除了個別標點外,是完全一致的。《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解釋,補充了規章制度通過和修改的程序,并強調了用人單位要將規章制度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對《勞動法》的補充和完善。該條規定很明確,但是“職工代表”應如何產生,仍然沒有相關規定。

(三)規章制度通過實務操作指引

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過以下兩個程序才能通過:

1、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工會討論不予認可);

2、公司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制度最終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會或職工代表雙方均出席);

實施以上兩個程序要解決以下問題:職工代表的產生、會議過程的記錄。

職工代表應如何產生目前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但是勞動法規強調的是規章制度的民主通過,所以應由勞動者推舉產生。產生的方式可以參照我國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的方式進行。對于一些比較大型的企業,也可以采用多級選舉的方式。如先選舉班組的代表,再班組代表推舉出部門代表,由部門代表組成職工代表大會。采用多級選舉的方式可以降低職工代表大會的人數,提高規章制度的通過效率。

職工代表大會的討論(程序1)以及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最終方案(程序2)的過程一定要有會議記錄,并要求與會人員或參與協商人員的簽名確認。

規章制度通過后,用人單位還需要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公示和告知程序是很重要的環節,一個經過了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果沒有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仍然不能作為用工管理的依據。注意,規章制度可以公示,也可以告知。實踐中可以通過培訓、張貼、向員工發放等方式。在操作中要注意保存向員工公示或告知的證據。培訓要有培訓記錄、張貼要取得張貼的記錄,向員工發放要有員工的簽收。最有效的告知方式是向員工發放規章制度并要求員工簽收。

(四)規章制度制定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規章制度要簡明。

對于勞動關系的管理,勞動法規中其實也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直接按法律法規來執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寫進規章制度中,以免造成規章制度過于繁雜。

2、內容不違法。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的規定主要強調了規章制度通過的民主程序,但是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同樣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否則不但不能約束員工,員工還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企業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五)、廣東省的操作實踐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發出的《關于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規定如下: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制定的規章制度,雖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民主程序,但內容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則上不能作為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依據。從該條可以看出,該《指導意見》在事實上變通了《勞動合同法》的硬性規定,降低了企業用工管理的難度。使規章制度的審判實踐又回到了只要不違法、向員工公示或告知之后就能得到認可的狀況。雖然該意見還強調了“勞動者沒有異議”的前提條件,但是發生爭議時,如果勞動者主張有異議,需要由勞動者提供證據,這對勞動者而言是有很大難度的。

廣東省的《指導意見》在很大程度上變通了法律的規定,是平衡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的產物。該《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明確規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有新規定的,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執行”。指導意見終歸是指導意見,僅僅是一種審判實踐中的傾向性政策,不是法律。如果有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釋的出臺,還應按新的規則來處理。

本律師的觀點是,暫時沒有條件嚴格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實施規章制度通過程序的,可以先做到規章制度不違法、并向員工公示或告知后實施。有條件的還必須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因為政策穩定性不如法律,如果目前實行的政策發生變化,肯定會對企業管理造成很大的沖擊。嚴格按照法律來實施的管理,從來都是可以“以不變應萬變”的。

公司規章制度模板需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六

第一條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得代打考勤,發現代打考勤者,一次處罰20元。

第二條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迅速踏實地進行。遇有工作部署應立即行動。

第三條工作中不扯閑話,不要隨便離開自己的崗位。

第四條離開座位時要整理桌子,凳子擺放到桌子下,未保持桌面整潔和凳子規范者,每次處罰20元。

第五條上班時間內不打私人電話,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

第六條不得在店內使用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和軟件,一經發現,每次處50元,并由店長落實違規人員,該人員如若再犯,則直接以開除處理。

第七條公司員工應愛護辦公設施,如故意造成辦公設施及用品的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第八條網絡端口為公司重要業務渠道,必須規范使用、按時刷新,刷新量未達標者,一次處罰20元。

第九條房源、客源為公司重要商業機密,僅限本公司人員業務使用,不得出賣信息,不得私自走單、飛單,如有違規者,處罰500元,并以開出處理,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業務人員不得私藏房源,系統上錄入的房源信息應該真實有效,違本條者,初次處罰100元,并公司通報,如再次違,則處罰200元,并以開除處理。

第十一條洽談室內應保持安靜清潔,洽談完畢后,應立即整理,如未及時整理者,一次處罰20元。

第十二條店面門旁的玻璃櫥窗為房源墻,店內業務人員應及時完善房源信息上墻,并保持房源墻的整齊。

第十三條在辦公區域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

第十四條下班時,文件、文具、用紙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歸位,關好門窗,檢查處理火和電等安全事宜。并考慮好第二天的任務,記錄在本子上。

第十三條辦公用品和文件必須妥善保管,使用后馬上歸還到指定場所。辦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帶回家,需要帶走時必須得到許可,所有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隨意處理或者遺忘在桌上、書柜中。違本條規定者,每次處罰10元。

第十四條重要的記錄、證據等文件必須保存到規定的期限。處理完的文件,根據公司指定的文件號隨時歸檔。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在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著裝要求統一得體、正規、整潔、完好、協調、無污漬,扣子齊全,不漏扣、錯扣。

第十五條冬季工作時間,必須著深色西裝、白色長袖襯衣、黑色皮鞋、打好領帶,西裝外可加深色外套。女士不得穿靴子、帶花俏的首飾等,但可不打領帶。違本條者,每次處罰5元。

第十六條夏季工作時間,必須著深色西褲、白色襯衣、黑色皮鞋、打好領帶。女士不得穿涼鞋、靴子、帶花俏的首飾等,但可不打領帶。違本條者,每次處罰5元。

第十七條在胸前佩戴好統一編號的員工證。違本條者,每次處罰5元。第十八條襯衣下擺束入褲腰和裙腰內,袖口扣好,內衣不外露。著西裝時,上衣袋、褲袋少裝東西,并做到不挽袖口和褲腳,鞋、襪保持干凈、衛生,鞋面潔凈。

第十九條儀容自然、方、端莊,頭發梳理整齊,不染彩色頭發。男職工修飾得當,頭發長不覆額、側不掩耳、后不觸領,嘴上不留胡須。女職工淡妝上崗,修飾文雅,且與年齡、身份相符。工作時間不能當眾化妝。顏面和手臂保持清潔,不留長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第二十條舉止文雅、禮貌,精神飽滿,注意力集中,無疲勞狀、憂郁狀和不滿狀;保持微笑,不左顧右盼;坐姿良好,不翹二郎腿,不抖動腿;站姿端正。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于腿外側或雙手交疊自然下垂;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適當,節奏適宜。

第二十一條與他人交談,要專心致志,面帶微笑,語氣親切、誠懇、謙虛,語音清晰、語氣誠懇、語速適中、語調平和、語意明確言簡。提倡講普通話。公司外的人要根據情況介紹自己的簡歷,再用雙手遞接名片,看名片時要確定姓名,并確定姓名的正確讀法。

第二十二條不要隨意打斷別人的話。盡量少用生僻的專業術語,以免影響與他人交流效果。

第二十三條盡量使用“您好”、“謝謝”、“不客氣”、“再見”、“不遠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語。嚴禁說臟話、忌語。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接待客戶,采取首站責任制,先站起來招呼的或先接到電話的業務員有該客戶的業務接待權利,接待時要求微笑、熱情、真誠、周全,做到來有迎聲,去有送聲,有問必答,百問不厭。接待來賓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第二十五條來辦理的事情不論是否對口,不能說“不知道”、“不清楚”。要認真傾聽,熱心引導,快速銜接,或引導到要去的`部門。

第二十六條使用電話

一接電話時,要先說“您好”。再報公司名稱、自己的姓名,標準規范為:你好,xx地產××為您服務。

二使用電話應簡潔明了。如接的電話是陌生客戶的電話,則先要留下客戶的姓名、聯系方式和致需求,再約見面約談的時間

第二十七條在所有工作崗位上都要營造安全的環境。提高安全知識,培養具備發生事故和意外時的緊急管理能力。下班后鎖好門店,如發生未鎖門造成公司財產的丟失,鎖門的員工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員工有維護良好衛生環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為的義務。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辦公區域內禁止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違者發現一次處罰15元。

第二十九條每天上晚班的員工負責打掃當天店面的清潔,并保持店內清潔整齊,如發現店內桌子未擦干凈、地面未打掃干凈,處罰20元,由店長追究責任人。

本規范為試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補充。解釋權歸公司董事長。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七

為了確保本工程的順利進行,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務,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廣大職工共同遵守、切實執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聽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服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指導、檢查。

二、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遵紀守法,爭做奉獻求實、愛崗敬業禮貌先進員工。

三、堅決遵守工地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和晚休、不得遲到和早退、有事要請假、不得擅離職守。

四、嚴禁打架斗毆、賭黃,若有違犯者,不論情由,均處以10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后公司再做處理。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五、對不服從公司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人員的安排,尋釁鬧事、故意制造事端均處以5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后公司再做處理,并開除當事人。

六、禮貌用語、講禮貌、講禮貌、團結進取、求實創新。

七、對工地材料、設備、機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關心和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包括甲方及相鄰單位的財物)。禮貌工地的設施人人都得關心愛護。對有意損害公共財物者,賠償原物價值的200%。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無意損壞者賠償其原物的50%。愛護公物、人人有責。

八、工地用電要注意安全,所有用電線路、電器、接電、照明用電均應由工地電工專人負責接線,他人不得私自亂動亂接。否則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傷亡事故,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及賠償。機械設備的操作應持(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操作必須按照《機械操作規程》操作,他人不得隨意亂開亂動,否則一切后果自負。安全駕駛、禮貌操作。

九、工地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施工要求執行并操作,確保安全施工。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杜絕火種、火源進入施工現場。

十、進入施工現場的所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若有違章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其醫療費、護理費及誤工費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負責自理,公司概不負責。高高興興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員工應妥善保管好自我所攜帶的行李、物品。嚴禁在本工地、建設單位、相鄰單位及他人處盜竊財物或伙同外界人員盜竊本工地財物,若有發現,不問情由均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或處以原價值二十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遵紀守法、做禮貌吏者。

十二、工地應做到禮貌施工,要求同事之間禮貌用語,搞好自身衛生及環境衛生,施工現場應經常堅持衛生良好,施工機械設備及現場材料布局井井有條,做好工地容貌及個人容貌完全貼合禮貌工地的標準。講禮貌禮貌、樹良好風氣。

十三、工地所有員工、各施工班組應保管、保養好其所用的一切財物(機具、工具、用具、設備、車輛、鋼化、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等),如有損壞、丟失等應照價賠償,設備為我創效益、我為設備搞整潔。

十四、嚴格遵守禮貌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覺遵守紀律、保護環境衛生。語氣和諧、團結友愛。

十五、為了公司榮譽和職工利益、以上各條款,望廣大員工切實執行、嚴格遵守,以充分體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八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且應當將規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即公司修改處罰條例的內容,必須經過前述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

如果規章制度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民主、公示程序已經履行完畢,那么即使員工不愿意簽署,也不影響該規章制度的效力。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將員工簽收作為向員工告知規章制度的一種方法,如果員工拒絕簽收,那么用人單位應當通過其他方法使員工知悉。

規章制度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其中有關勞動基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及員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規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標準。在實務中最常見的就是,很多用人單位規定,入職不滿三個月的不能辭職。這樣的規定與法律相沖突,即使制定了也不合法。勞動者辭職的,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正式用工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

合理性就更容易理解了。例如,用人單位的員工手冊規定,上班玩手機超過5分鐘的即可辭退。辭退員工是一項嚴肅的事情,必須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才能辭退員工,僅玩手機5分鐘就辭退員工,明顯這一規定失去合理性。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規章制度的作用就是要對勞動者產生約束力,對于這種內容可能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不能任由用人單位說了算,否則這樣制度的規章制度可能會嚴重侵害勞動者利益,讓雙方的利益嚴重失衡。因此,就規章制度的內容要同工會、勞動者或勞動者代表進行協商,這是一個民主的程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實務中,公示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關鍵是如何保留公示的證據。例如,勞動者入職時,讓勞動者仔細閱讀規章制度,然后讓勞動者在相同版本的規章制度頁面簽字,并保留好;或者組織學習規章制度的內容,保存好學習的簽到表、時間、記錄、考核規章制度的試卷。

只有遵守上述三點,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不過,目前在實務中,有的規章制度制定,沒有第二項程序。但是,只要規章制度內容不違法,并且合理的,又向勞動者進行送達和公示的,正常情況下法院或仲裁委也會認可該規章制度的效力。

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為了提高效率和范范風險,跟這兩個目標無關的事宜都無需制定制度或規定流程,如前述一個小公司為桶裝水制定一個制度除了裝點門面和浪費精力無他好處。

公司各部門的業務都有其最簡便、規范和完整的業務流程(注意簡便和完整的矛盾統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業務流程,最重要的莫過于人、財、物的管理,業務流程也圍繞幾個方面展開,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資金的流轉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業務流程的過程就是發現風險節點的過程,要找到可能發生風險的關節點;例如,人員招聘最易出現的風險是勞動合同是否簽訂,工傷保險是否生效,這可能導致公司面臨雙倍工資差額補償的損失和員工剛上班尚未辦理工傷保險卻發生工傷的損失;資金流轉上在公司資金的領取環節最易出現風險;商品物料的轉移上,在交接環節可能出現交貨卻未取得合規的貨物交收的書面憑證,如此等等,需要公司從自身業務實際出發去深入挖掘和發現風險點。

在梳理流程的基礎上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完善業務流程,例如招聘環節要經過幾個部門的審批,并經逐項確認合同是否訂立,保險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風險的事項;在公司資金管理上,應當做到收支分離,財務管理與現金管理的分離,賬與實的管理分離;在商品物料流轉上要求業務人員按規范取得收貨憑證。

如果說流程是枝干,制度則是充實枝干的枝葉。在流程完善的基礎上,需要對流程的執行做出具體的規定,例如,新員工招聘流程是面試—簽約—入職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應的員工招聘制度明確面試的具體要求、職能部門或負責人員,簽訂合同的時間選擇、書面合同的審批、簽約后合同的管理、簽約后在什么條件下員工可以入職,例如對于危險性較高的行業應當規定在工傷保險生效后入職,避免無保險覆蓋的風險。

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持久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業務操作實際流程發生變化、法律環境發生變化等等基礎的變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應的調整。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九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適用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十一條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采用,并執行1-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余,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公司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xxx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廠部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準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庥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附后)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準,受本公司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占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后,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系的培訓、進修、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公司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雙方簽訂相關協議執行。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復、有整改、有記錄。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廠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凈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墻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涂,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干,發現衛生包干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公司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公司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公司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公司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公司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閑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

在要求禁煙的倉庫等地隨便吸煙的。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攀折、損壞、挪用廠區樹木、花草的。

廁所、浴室、洗盥處用水后龍頭不關的。

未經批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在本公司范圍內干私活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公司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第五十六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的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對于已經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公司、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五十七條"手冊"各條規定自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本公司。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十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行政辦公制度、業務學習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安全制度、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每一位員工。本規章制度自xxxx年8月1日起執行。

第四條:公司每周召開一次工作例會,交流、布置、協調、推動公司各項工作。工作例會由總經理主持,全體員工參加。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內保持寧靜有序的辦公環境,嚴禁大聲喧嘩。

第六條:公司辦公用品嚴禁用于與本公司工作無關的事宜。

第七條:每一位員工必須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保潔,并積極參加公司安排的環境衛生整治。

第八條:開空調情況下嚴禁吸煙。

第九條:提高全員素質、培育核心競爭力,是公司的基本策略。公司根據需要,統一安排員工學習或培訓,員工必須參加。

第十條:公司鼓勵員工參加各種形式的業余學習。經批準參加業務學習的學費,公司按比例給予報銷,參加集中授課或考試的時間給予調休。

第十一條:員工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其表現和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優的參考內容。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三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遇應急事項,先電話請假后補辦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得到公司批準后方可休假,不得強行要假。

第十五條:公司根據業務或季節性需要,可以調整工休時間,員工必須服從。

第十六條:新招員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十七條: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并暫緩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每位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不得為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同類產品信息、資料。

第十九條:每位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的所有資料、文件、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u盤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不可泄露,無論這些私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二十條:每位員工提出離職時,應返還屬于公司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秘密信息資料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復制件擅自保留或轉其他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云盤、博客、網站等必須做好保密,不得泄露。員工發現泄密或威脅公司信息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并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為公司第一安全責任人。員工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防范技能,明確自己的安全防范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辦公室負責應急防護用品的采購和保管,并確保取用方便。

第二十四條:員工上下班或下村、出差,必須搭乘公共交通或技術安全有保證的交通工具。

第二十五條:員工下村工作,辦公室必須有計劃安排并作好登記。員工個人必須在工作日志上記錄具體時間、地點和工作內容,遵守群眾紀律。

第二十六條:公司辦公用品落實保管責任,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個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公司財務會計和出納分設,明確賬、款的分管責任。

第二十八條:公司印章使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并作好登記。涉及借貸款或重大業務內容,必須由董事會決議或董事二人以上簽字。

第二十九條:公司設立年度考核綜合獎和專項貢獻獎。按民主推薦獲年度“優秀員工”者,公司予以嘉獎,并發獎金1000-3000元。有突出貢獻者,給予專項獎勵,獎金額度根據所作貢獻的量化考核確定。

第三十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視情節予以500-20xx元的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據損失情況追責賠償。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十一

1、安全用電用水,用電必須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未關扣2分;注意安全,不得野蠻操作,電動工具必須由專人專項操作;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后工長先行驗收并及時整改后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后并出具書面文件簽字后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后通知業主一同驗收。若因質量問題客戶投訴一次,扣10分;施工總監檢查發現一次,扣2分;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職責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個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如有違反扣5分/天;

4、禮貌施工,規范作業,嚴格按照公司管理規范及各小區的規范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時間;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的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以上凡發現一次,扣5分;不得與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扣10分,情節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工長負責;

6、工地及時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并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干凈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一天檢查,違反一次,扣3分;若客戶因為工地清潔問題投訴一次,扣5分;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及個人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發現一次扣3分;

9、工地上禁止吸游煙,發現一次扣1分。嚴禁攜帶小孩及閑雜人等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斗毆,發現一次扣5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如未張貼上墻,扣3分;

11、對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后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后發現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工長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并簽寫工程移交單,并請主戶簽署工程質量驗收單。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種要嚴格執行,公司將視情節給予必須的獎罰措施。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十二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

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9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

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

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70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71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72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73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74條

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75條

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條

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77條

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8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9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80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81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

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

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82條

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83條

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84條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85條

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86條

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時準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8條

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墻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干凈。

第89條、

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盡量公平均勻。

第90條

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準,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條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伙房打飯、盛菜。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條

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95條

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96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97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98條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

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99條、

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通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布。

全體員工閱讀后簽名,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100條 本規章制度自20xx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十三

1、商砼站

a進行商砼站必須佩帶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b各類電氣非電工不得拆卸動作。

c進入商砼站作業必須按操作規程斷電拔鑰匙。

d皮帶機有關操作時,不得將手伸進拖滾處;緊急時必須拉非常停止開關。

2、配管工(130司機)

a工地送取管時,必須檢查商品混凝土泵送膠管、鐵管有無破損或管壁太薄,如有,必須報廢不得再使用。

b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應去工地檢查在用和非在用管管壁是否磨損嚴重,如有必須更換報廢。

c如新工程第一次送管和件時,必須與工地有關人員辦理數量、品種交接手續,必須在工地協助指導施工方正確鋪管接管方式。

d工程完成或需轉移管和件時,應與工地有關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如有丟失,應有雙方簽字,由有關領導負責處理。

3、拖式地泵司機

a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應去工地檢查管件安裝是否正確、在用和非在用管管壁是否磨損嚴重,如有,必須通知配管工更換報廢。

b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商品混凝土泵,協助施工方順利施工。

c每次泵送工程開始前,必須在工地協助施工方正確鋪管接管。

4、汽泵司機

a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工作期間不準喝酒。

b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必須檢查管件安裝是否正確,臂架管是否磨損嚴重,如有必須即時更換報廢。

c臂架膠皮管前嚴禁接鐵管,萬一需要時,必須有生產部長書面許可;且所接鐵管不得超過2節以上。

d按泵操作規程,保證臂架回轉范圍危險區內不得有任何人作業。 e移動臂架時,時刻聽從與工地指揮人員的現場指揮。

f如工程不需要臂架管時,按照拖式地泵有關規程操作。

g剎車等影響行車安全的任何故障發生時,不得繼續行駛。

5、攪拌罐車駕駛員

a嚴禁酒后駕車和疲勞架車,出車前仔細檢查車輛,不準帶病出車。

b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c路況不好時,應謹慎駕駛,并及時通知調度室。

d剎車等影響行車安全的任何故障發生時,不得繼續行駛。

6、裝載機

a嚴禁酒后駕車,工作前仔細檢查機械剎車關鍵部位,不得帶病工作。

b不得穿拖鞋駕車。

c場地內工作時不得高速行駛。

7、修理車間

a非修理車間工作人員不得動用車間電氣焊和各電器。

b修理工工作時必須穿著工作服,不得穿拖鞋。

c拆卸3公斤以上機件時,必須現場有2人以上。

8、罰則

a違反以上一條次,罰款人民幣20元整;再次100元罰款;第三次開除。

b廣大職工應互相監督,發現有違反安全條例的行為應及時報告(每次獎勵人民幣20元整)。

1、及時對進廠原材料進行取樣分析。

2、每天根據生產任務通知單出具配比,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3、每天對出廠商品混凝土按規定取樣,并進行跟蹤檢查,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4、所有試驗報告必須經三級審核,由技術負責人簽字后發出,報告的發出應有記錄。

5、定期對所有技術資料進行整理存檔,保存期不少于四年。

6、所有樣品按技術要求采集,貼有明確標識后妥善保管。水泥樣品保存兩個月,砂、石、商品混凝土試塊檢驗合格后隨時處理。

7、儀器設備的保管和維修由專人負責,并按規定由市計量部門進行定期鑒定。

企業的各份購銷合同及試驗、人事檔案是企業的命脈,檔案工作極其重要。

1、給每份購銷合同、試驗記錄、人事檔案編制檔案號并分類存放,保證每份檔案存有原件,不得有丟失及損壞。

2、建立檔案借閱制度,由借閱人簽字。在借閱期間負責所閱檔案的整潔、完整,且不得對外公開,保證公司內部資料不外泄。

3、公司簽訂的任何一份購買或銷售合同,必須在合同生效后送交一份原件到財務部(暫時代理)存檔。

4、試驗室每次試驗的結果都要擬定一份詳細的備案送交財務部(暫時代理)存檔。

1、建立保管賬。作好每一筆需入庫的低值易耗品、燃料、各種輔助材料及汽車零配件的記錄,開列入庫單,及時驗收、登記入賬。作到日結月累。

2、每筆出庫單必須有領料人、部門負責人的簽字以及寫明物件用途,施用部位,嚴格控制領用范圍和履行領用手續,不私自發料,并及時做好領料單的轉交。

3、登記每輛車上的附帶零配件,再經由每輛車的負責人簽字領用,交回車輛時,各零配件也需交回,由保管人員登記入冊,明確各個車輛零配件領用人的保管責任。

4、丟失及報廢、損壞的物料及汽車零配件,需登記丟失、報廢、損壞的原因,由物件使用人簽字。如屬使用人員保管、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則要追究責任,必要時進行經濟賠償。

5、定期進行庫存材料盤點和會計對賬,保證賬物相符、庫賬與材料會計相符,保證及時采購供應、減少和處理庫存積壓。

6、庫內物資做好防盜、防火、防腐爛,庫房做到閑人免進、庫內物資整潔。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車輛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堅持以安全預防為主,實行安全獎罰制度。降低材料消耗,提高運輸效率。

2、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定期鑒定車輛技術狀況,按規定作好車輛的停放、停駛、封存、調撥和維修保養工作。嚴格遵守各種車型的保養作業周期,按期保養、減輕汽車各部件磨損,防止早期損壞和運行中的故障。三級保養應送國家認可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保養。

3、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固定使用保管。新增加車輛、新錄用司機應組織有關門方面的技術培訓學習,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4、配合完成有關交通、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使車輛肇事記錄和處理情況有案可查。分析、掌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推廣現代化的管理方法,學習新技術、新工藝,開展各種形式的愛車、節油、節胎、節維修費等活動,不斷地推廣先進經驗、降低生產成本,為公司獲得最大收益。

1、駕駛員因違章造成罰款,由個人負責,吊扣駕駛執照時,停發一切工資,需調動工作崗位者另計發新崗位工資。

2、有下列違章情況之一者,處以100元罰款。

a駕車時不帶駕駛證、行駛證、營運證等有效證件。

b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和安全活動者。

c丟失行駛證、車輛牌照、附加費證、養路費證、營運費證等。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處以200元罰款。

a駕駛作風惡劣,造成影響。

b將車輛私自交于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c違反道路限速規定;高速行駛;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違章超車。 d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私自處理,除本人負責全部經濟損失外,并處一次性罰款200元。

e駕駛員應節約用油,對用油超標者,給予罰款,對嚴重超標和經查徇私舞弊者,一律按偷竊論處,情節嚴重的給予以辭退,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駕駛員獎勵

a駕駛員在年度內無任何違章、違紀行為的。

b無各類責任事故。

c按時參加安全學習和年度審驗。

d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交接班制度,愛護車輛,在行車、節油、節胎工作中有一定成績。年度評審合格后發給一次性獎金以次鼓勵。

1、全體住宿職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定制度,遵紀守法,和睦相處,愛護宿舍的一切公物。

2、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規定,宿舍內吸煙應小心謹慎,吸剩煙夾應熄滅放入煙灰盒內、電褥通電后,不得離開宿舍,起床后應立即拔下插頭。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子,嚴禁使用其他一切未經許可的用電設備。

4、未經許可嚴禁留外人住宿。

5、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嚴禁在宿舍內酗酒鬧事。

6、住宿職工應保持鋪上鋪下衛生整潔,時令衣服應放在衣帽鉤上,鋪面被褥要疊放整齊,鋪下存放的物品不得露出床外。

7、住宿職工就餐后,應將剩余飯菜丟入垃圾桶里,刷凈飯碗、擦凈桌面,保持衛生清潔。

公司員工必須熟知并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下列規定處罰:

1、違反規章制度1次,口頭警告。相同錯誤或連續犯錯2次,罰款100元,3次予以除名。

2、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100元、200元、3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罰沒本人在公司內的所有待遇。

3、部門負責人及生產組組長對本人負責的工作由于沒對下屬交待清楚,導致經濟損失或損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嚴重分別給予100元、200元、300元罰款。

4、部門負責人應嚴格要求下屬遵章守章,發現違規違紀現象,應抓住不放,及時上報,不得手軟。否則按瀆職處理,調離崗位。

5、分管領導應對部門負責人上報或自己發現的問題,按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并執行。

6、本“罰則”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做到合法有效篇十四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了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務必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務必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為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著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并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為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項目在正式簽署合同后,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項目結束后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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