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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一
1、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后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第一節績效考核基本分析
一、績效考核范疇
績效考核,是對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以及個人品德等進行評價,并用之判斷員工與崗位的要求是否相稱。
績效考核公式:p=f (s、m、o、e)。各因素的含義。
績效考核的分類:按照績效考核性質劃分;按照績效考核主體劃分;按照績效考核的工作組織形式劃分;按績效考核的時間長度劃分。
二、績效考核內容
英美等國家考核制度的“考勤”(工作態度)與“考績”(工作成果);國外企業考核項目的“個人特征”、“工作行為”和“工作結果”三大方面。
我國公務員績效考核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在績效考核中,要建立考核項目指標體系,確定各項目的分值分配,并規定各項目的打分標準。
三、績效考核的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
(二)客觀準確原則
(三)敏感性原則
(四)一致性原則
(五)立體性原則
(六)可行性原則
(七)公開性原則
(八)及時反饋原則
(九)多樣化原則
(十)動態性原則
第二節績效管理流程
一、制訂考核計劃
1.明確考核的目的和對象。
2.選擇考核內容和方法。
3.確定考核時間
二、進行技術準備
績效考核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其技術準備主要包括確定考核標準、選擇或設計考核方法以及培訓考核人員。
在選擇考核人員時,應考慮的兩方面因素。
通過培訓,可以使考核人員掌握考核原則,熟悉考核標準,掌握考核方法,克服常見偏差。
在挑選人員時,按照上面所述的兩方面因素要求,通常考慮的各種考核人選。
四、收集資料信息
收集資料信息要建立一套與考核指標體系有關的制度,并采取各種有效的方法來達到。
生產企業收集信息的方法。
五、做出分析評價
(一)確定單項的等級和分值
(二)對同一項目各考核來源的結果綜合
(三)對不同項目考核結果的綜合
六、考核結果反饋
(一)考核結果反饋的意義
(二)考核結果反饋面談
1.建立和諧的面談關系的幾個方面
2.提供信息和接受信息,進行反饋的技巧、
七、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的運用,也可以說就是進入績效管理的流程。
第三節常用的考核方法
一、簡單排序法
(一)簡單排序法的含義
簡單排序法也稱序列法或序列評定法,即對一批考核對象按照一定標準排出“1 2 3 4 ……”的順序。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二)簡單排序法的操作
首先,擬定考核的項目。
第二步,就每項內容對被考核人進行評定,并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個人各自考核項目的序數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總分數與名次。
二、強制分配法
(一)強制分配法的含義
強制分配法,是按預先規定的比例將被評價者分配到各個績效類別上的方法。這種方法根據統計學正態分布原理進行,其特點是兩邊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處于中間者居多。
(二)強制分配法的適用性
三、要素評定法
(一)要素評定法的含義
要素評定法也稱功能測評法或測評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結合起來的方法。
該方法的優點與缺點。
(二)要素評定法的操作
(1)確定考核項目。
(2)將指標按優劣程度劃分等級。
(3)對考核人員進行培訓。
(4)進行考核打分。
(5)對所取得的資料分析、調整和匯總。
工作記錄法一般用于對生產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一)對于目標管理的認識
1.目標管理的含義
目標管理法(mbo)是一種綜合性的績效管理方法。目標管理法由美國著名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提出。
目標管理是一種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的雙向互動過程。
2.目標管理的優點
目標管理法的優點較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目標的量化標準
目標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則,其具體含義。
(三)目標管理法的實施步驟
1.確定工作職責范圍
2.確定具體的目標值
3.審閱確定目標
4.實施目標
5.小結
6.考核及后續措施
(一)360度考核法的含義
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進行的比較全面的績效考核方法,也稱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評價法。
(二)360度考核法的實施方法
首先,聽取意見,填寫調查表。
然后,對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評價。
在分析討論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雙方討論,定出下年度的績效目標。
(三)360度考核法的優缺點
第四節績效管理操作
一、控制考核誤差
績效考核誤差可以分為兩類:一類與考核標準有關,一類與主考人有關。
(一)考核標準方面的問題。包括:考核標準不嚴謹、考核內容不完整。
(二)主考人方面的問題。包括:暈輪效應、寬嚴傾向、平均傾向、近因效應、首因效應、個人好惡、成見效應。
二、考核申訴的處理
(一)考核申訴產生的原因
(二)處理考核申訴的要點
包括:尊重員工的申訴;把處理考核申訴作為互動互進過程;注重處理結果。
三、完善績效考核的措施
(一)采用客觀性考核標準
(二)合理選擇考核方法
(三)由了解情況者進行考核
(四)培訓考核工作人員
(五)以事實材料為依據
(六)公開考核過程和考核結果
(七)進行考核面談
(八)設置考核申訴程序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辦公室的管理,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展開,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室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進入辦公室必須著裝整潔。
2、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3、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干凈、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4、不得利用辦公室會客、聚會、不得在辦公室吃飯,更不允許吸煙。
5、各部門務必及時、認真遞交下個月的工作計劃和上一月的工作總結。
6、辦公室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全面負責,其他部門予以配合。
7、不準私自動用辦公室物品,如需應向辦公室登記并做好領取記錄。
1、參會時,不遲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確不能出席會議者應先請假,同意后方有效。
2、學生干部參會時,務必做好會議記錄,以便及時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會后,各部須交書面報告和工作計劃。
4、各項會議制度應充分堅持民主、認真、廣泛聽取每位成員的意見。
1、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辦公室。
2、接待來訪同學,處理當日事務,了解同學宿舍管理的意見,巡視各宿舍樓,處理各宿舍樓的一般問題,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科報告情況。
3、工作中必須熱情、禮貌、認真的原則。
4、在值班記錄本上詳細的記錄當日的值班情況。
5、做好辦公室清潔衛生。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三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凡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政治影響大、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的部位,指定為消防重點部位,消防重點部位必須明確消防責任人及其職責,落實防火措施,設立防火標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如:車輛停放場地及附近、辦公室、交易廳、微機室、配電房、鍋爐房、車庫為重點防火部位;
四、配備給部門、單位內部的消防器材、設備由部門分管,責任到人,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器材處于良好狀態,非火警不得動用。發現器材丟失、損壞,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五、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公司消防部門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確保整改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六、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舉辦大型文娛活動,主辦單位必須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報上級消防職能部門審查批準;
七、重點防火區域嚴禁煙火,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級申報,制定消防方案,并有專人看守現場,焊接維修場地要避開易燃物品;
八、電氣線路的敷設和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技術規范,必須統一由電工安裝、維修,電工要嚴格按照作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電工資質人員亂接電器,電器設備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崗位;
九、購買、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技術規范,嚴格購運審批、登記、入庫和領用手續,化學藥品倉庫按照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四
一、員工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不需經本人提出申請,各部門應在其達到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并在達到退休年齡后的一個月內辦完有關手續,不再列入在編人員。
二、退休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的年齡退休,未達到年齡提前退休者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員工雖已達到退休年齡,但因工作需要,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辦理延期退休手續。
四、不具有退休條件,但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五、各部門每年年初應填寫本年度員工退休人員名冊,做到按時退休。
六、辦理人員退休,應按各部門管理權限報經批準,查對本人工資臺賬,計算并填寫測算統計表,連同審批表一并交人事部。
七、退休人員勞保福利規定:
1、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員工,按政府勞保規定,由財務部按退休標準計發退休費,不再列為在編人員。
2、領取退休費的職工,享受本單位在職員工洗理費標準。
3、退休員工,享受國家的副食品補貼。
4、員工退休后,其醫療待遇,直系供養親屬醫療待遇不變,外購藥品憑醫院外購單予以報銷。
5、退休員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直系供養親屬救濟費標準同正式員工。
八、退休人員的檔案:
1、人力資源部建立退休人員檔案,對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有系統地記載,定期統計、歸檔。
2、建立部門退休人員檔案,包括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家庭住址、技術專長等。
3、對退休人員實行動態管理,隨時登記并統計退休人員情況。
4、企業員工退休管理規章制度
1.總則
本公司為鼓勵職員長期服務于公司,為了維護退休職員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公司工作達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職員,訂有1年以內期間的雇用契約者除外。
3.種類
3.1正常退休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1.1服務滿25年以上;
3.1.2早期退休服務20年以上,年齡滿50周歲;
3.1.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條件后,經總經理認為必要時予以核定,可延長服務期間,至年齡滿60周歲為止。
3.2命令退休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2.1年齡滿60周歲;
3.2.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喪失或因身體殘廢不能勝任職務。
4.退休金的給付
4.1退休金的種類:
4.1.1一次退休金;
4.1.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務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職員就上列兩種任擇一種,但確定后中途不得變更。
服務5年以上未滿15年者僅可采用第一種。
4.2基數以退休職員最后6個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職務津貼)總數為一個基數。服務滿5年者,給付10個基數,每增1年加付2個基數;滿15年時,給付30個基數;滿15年至滿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個基數;滿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最高以10個基數為限;對于延期退休期間,其年資滿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
4.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時,除給付一次退休金15個基數外,另給付年金。服務滿5年者,年金之月額按1個基數的16%計算,以后逐年增加。
4.4早期退休在達到正常退休年齡以前,每提前一年減少基數4%。
5.退休金的加發
5.1退休職員在服務期間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而功績昭著者,可經總經理擬定提請董事長及副董事長核定,加發退休金。
5.2本辦法第3條第4項第2款規定的退休職員,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系因公傷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條第2項加付20%,年金一律按1個月基數的50%給付,其服務未滿5年者以5年計。
6.傷病的認定
6.1本辦法第3條第4項第2款所稱的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以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者為準。
6.2本辦法第5條第2項所稱的因公傷病系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6.2.1因執行職務所導致的危險而致傷病者;
6.2.2因特殊職業病者;
6.2.3在工作處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險而致傷病者。
7.服務年資的計算
7.1服務年資系按進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上計算。退休之日以職員退休的月份為準。未滿1年的尾數,其為6個月以上者以1年計算,不滿6個月者以半年計。
7.2屬于下列各項期間,不予計入職務年資:
7.2.1屬于一年以內期間的勞動合同期間;
7.2.2停職期間,但非因公傷病,請假在兩個月以內者,不受此限。
8.年齡的認定:依據戶口本所記載的資料為準。
9.給付期間
一次退休金于職員經核準退休辦妥離職手續后即予給付。
10.年金的給付期間及調整
本公司調整職員薪津時,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調整。
11.早期退休的核準
職員早期退休者須經總經理室指定或經申請核準。未經核準而離職者,以辭職或解聘論,其退職金依照本公司“職員退職金給付規則”的規則給付。
12.年金的轉讓與轉換
12.1退休職員支領年金的權利不得轉讓他人;
12.2退休職員支取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繼續經營或轉移給其他公司經營時,依其服務年資,并按本規則第四條第2項的規定換算一次退休金基數,對已領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應全額扣除。
13.年金的停止
支領年金之退休職員死亡時,其支領年金的權利應即停止。
14.獎金的給付
退休職員服務最后一日歷年的獎金仍予給付。如為上半年內退休者,其一季獎金按實際服務月數比例給付;如為下半年內退休者,其冬季獎金亦按實際服務月數比例給付。服務月數按十足計算,即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不計。獎金給付時間與本公司在職職員者相同。
15.不適用的規則
本辦法實施后本公司“職員退職金給付規則”仍屬有效,但不適用于職員退休。
16.附則
本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同。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五
1、本公司印鑒由綜合辦主任負責保管。
2、綜合辦要對需蓋印簽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出具的任何公文,都要仔細核實,并有詳細的登記記錄。
3、公司內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要開具時,應經綜合辦主管簽字后方可開出。
1、綜合辦要嚴格審查、核定各部門申報的辦公用品購置計劃,嚴格控制辦公費用支出。
2、辦公用品由綜合辦統一購置、保管,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購置(特殊情況例外)。
3、綜合辦嚴格執行辦公用品領用手續,厲行節約,遵循領用定時、限額、限量原則。領用者應妥善保管并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4、各部門要由專人負責領取物品,并在領取單上簽字,由綜合辦登記造冊保管。
5、各部門辦公用品或財產要認真管理,實行部門領導負責制,辦公財產在保修期內如有損壞由保修單位負責維修,保修期后如因部門原因或個人原因損壞、丟失,由部門或個人負責。
6、單位任何辦公用品及財產不得流失或據為己有,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因工作需要配備給個人的用品,在工作調動或離崗之前,必須歸還單位。
8、綜合辦要將公司所有財物分類記入臺帳,定期盤點、核查,并將核查情況匯總上報總經理。
1、綜合辦須及時發出會議通知,并向與會者明確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內容、目的以及與會人員須攜帶的文件材料和其它相關事項。
2、綜合辦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并做到會議結束后的文件退收工作,會議文件的立卷歸檔,會議文件匯編,完善會務工作。
3、對相關部門執行會議決議情況進行督辦,并將其執行結果注冊歸檔。
4、內部會議必須做到保密。
5、若舉辦大型會議,必須事先開好工作人員會,讓其明確與會者的各自分工,以便各負其責,相互銜接,密切配合,保證會議順利進行。
6、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任何人不得將會議室的桌椅、茶具、煙缸等財產帶出去。
1、各部門辦公費由綜合辦嚴格參照年初預算支出計劃中的數額核定,差旅費用標準依據《財務管理制度》中的規定執行。
2、各種費用的報銷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會計審核票據,然后由綜合辦主任核準、簽字,最后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支付。
1、對車輛使用的要求:
(1)凡提供公司使用的車輛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相應車型的駕駛證,并由專職司機駕駛。
(2)、車輛必須車況良好,手續齊全。必須參加第三者責任險和司乘險。
(3)、員工購買車輛不準以公司的名義領取牌照。
(4)、綜合辦每年需要在車輛使用開始時,對車輛的手續、保險費等加以確認,并記錄車輛的總里程表讀數,作為車輛支出計算的基準數據。
2、小車司機的費用報銷:小車司機只能報銷本人的旅差票據。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六
1、協助廠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廠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部門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打印、下發。
2、組織檢查落實干部值班制度。
3、負責對臨時來廠參觀學習、辦事人員檢查登記和進行進廠安全教育。
4、搞好各車間的安全工作,制訂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5、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歸口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辦好安全教育室;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對領導參加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組織制訂、修訂本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執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安全衛生技術要求。
6、會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輕烴分餾裝置、鍋爐、壓力容器、和罐區安全監督工作。
7、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對各種直接作業環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9、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匯報。
10、按公司有關規定,負責制訂職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標準,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11、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廠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2、負責對廠各車間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辦法。
13、檢查督促有車間搞好安全技術裝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三同時"。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作法,應立即制止并向領導報告,及時通知安全技術監督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4、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在調度會上給予表揚或批評。
5、負責貫徹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杜絕或減少非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實現安、穩、長、滿、優生產。
6、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參加其他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
1、編制或修訂的工藝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對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和工藝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2、負責因工藝技術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參加其他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
3、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原則,組織技措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用時的"三同時"審查。
4、組織并檢查各車間生產操作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5、負責組織工藝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6、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七
第1條為規范中小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定。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適用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并且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已于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必須如實爭取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并簽字承諾,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失業證和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位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進行專業技術脫產培訓的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并報勞動部門備案。
第11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使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xx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15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1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于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企業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企業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法《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于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成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職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業。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2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職工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企業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23條企業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職工支付賠償金。
第24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企業下列損失:
(1)企業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預見的,由企業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直接約定賠償金,但約定賠償金總額應原則控制在職工1個月工資總額以內。
第25條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職工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26條經濟補償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職工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職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企業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8條職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下午:—:。
第29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30條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31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32條企業實行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其中計件工資單價的計算公式:式中:g是計件單價;ga是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gb是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和167是常數,2代表最低工資和平均工資的中間值,167是月法定工作時間(以小時為單位);t是制造單位產品所消耗的小時數,即工時定額。
第33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4條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企業在支付工資時向職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職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5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36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當地基本生活保障費(當地最低工資的80%)標準支付工資;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7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職工賠償金可從職工月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不超過職工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38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企業的費用;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9條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職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40條企業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41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傳真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
(9)職工辭職辦理移交手續,不辦理移交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42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牌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業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于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43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企業;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二節獎勵與懲罰
第44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45條職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企業,服從安排,成為職工楷模者,給予通報表揚。
第46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職工,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另給予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企業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5)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47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48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一個月內被書面警告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書面警告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記過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在禁煙區吸煙的;
(9)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職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4)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5)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氣灶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0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連續曠工時間超過6日(不含6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2日(不含12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企業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xx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xx元以上的;
(5)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xx元以上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1條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職工經濟損失賠償每月控制在工資額20%以內,扣款后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應保證其最低工資發放,職工離職應一次性結清。
第52條對職工的違紀處理,由違紀職工所在的車間主任根據本規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提交人事部門,再由人事部門提交總經理室審批。經批準后,由人事部門向違紀職工送達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必須包括職工違紀事實、違紀證據、處理原因、處理依據、處理結果等五項內容。整個處理過程不得超過30日。
第53條職工對企業處理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申訴程序:第一步,向車間主任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二步,對車間主任再次處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門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三步,對人事部門再次處理不服的,向總經理室申辨事實與理由,總經理室作出的再次處理決定為本企業最終處理決定。
第54條為了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企業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55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56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57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58條嚴格遵守企業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條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秘密文件、資料、檔案。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60條職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按規定移交給企業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61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62條未經企業同意,職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業務。
第63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職工從離開企業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者自營同類產品和業務,企業按月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
競業限制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執行。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第64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65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66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與工會協商后確定,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本手冊,職工簽收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第67條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生效。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八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1、凡經銷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
1、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2、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1.銷售負責人應根據業務要求,按時開具正式銷貨清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處罰措施由于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財務負責人要按時向國稅、地稅部門申報報表。
1、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于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
2、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并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項目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采購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產品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形象工作。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一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如有急事出去,領導同意方可出去。否則算曠工。在規劃)
第十三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四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五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七條:公益事業活動等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十八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四章員工的權利
第十九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二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三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五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
第二十六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
第六章獎罰制度
第二十九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100-500元。第三十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處罰,罰金5-500元。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十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望每一位員工都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四、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七、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九、電話接聽: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做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的電話,違者扣罰10元/次。
十、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3)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六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
(5)。上班期間不得嬉戲打鬧、睡覺、做個人私事,違者扣罰10元/次;
十一、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辭呈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充分經批準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十二、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月;
2.不服從上級管理,與客戶爭吵3次/月;
3.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十一
為保證強人廣告全體在職人員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更為了給大家有一個和諧、融洽、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每一位員工,望大家積極遵守,互相監督,愉快執行。
1、公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冬令時早上8:30—12:00,下午1:30—5:30,夏令時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每位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遲到、早退;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不得故意誤簽上班時間,必須本人親自簽到確認;
3、事假病假等都需提前上報領導,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請假離開。一切提前未請示領導而工作時間未到崗的一律視為曠工。
4、非工作時間,如遇公司事務緊急,需要加班,員工應積極配合,加班時間計入績效考核。
1、工作期間內不得無故竄崗、閑聊、玩網絡游戲、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上班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同事之間要和睦共處,互相合作,相互支持,鼓勵良性競爭,杜絕惡意爭吵,大家做到在互助中共同進步。
3、工作期間員工應該有得體的言談舉止,恰當的衣著裝扮,不夸張不張揚。
4、每天早上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合作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整潔、干凈的工作環境,每周三下午下班后進行一次徹底的大掃除。
5、每位員工都有一個以公司命名的工作qq,此qq所有權為公司所有,工作時間必須保持在線,此qq上的所有資源都屬公司資源,每個人都應該維護公司利益,員工離開公司,其工作qq應該退回公司,并不得帶走公司資源。
6、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工作主動積極,不怠慢,不推托,不拖延。
7、每位員工都應積極學習公司業務知識業務流程。
8、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9、員工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工作期間到做愛護公司物品器械,節約公司財物資源。
10、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詢;
11、有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摘要、來電時間、紀錄人等重要信息。
12、公司往來業務要實時上報經理,以作為后期績效工資的參照標準。
13、工作中涉及到公司財務往來及收支,都要有相應的賬目憑證。所有因公事涉及到財務的,按實際情況開具相應的收據或取得有效發票,按照公司報賬程序進行報賬。
14、外出辦公事時要向領導或同事打招呼,說明去向,并保持聯系工具的通暢。
15、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6、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1、員工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公司福利
2、法定節假日放假時間按照國家法定法定放假時間為標準,具體情況也可視實際情況進行調休。
3、公司每月10號發上個月全月工資。為促進同事之間的友好關系每月第二個星期六的晚上公司全體員工進行聚餐或者組織小活動。公司每年視具體情況組織集體旅行。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十二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工作期間,公司內嚴禁個人電話的使用。
第八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九條:生產場所嚴禁吸煙。
第十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一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二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十四條: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五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八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九條:公益事業活動等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二十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四條:如遇臺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保衛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
第二十五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八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三十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500元。
第三十六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處罰,罰金5-500元。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十三
1、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員工的行為規范,旨在統一和規范公司員工日常工作行為和公務禮儀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展現企業形象。
2、本標準適合于本公司市場部員工的日常行為及管理。
員工行為準則:
1、對人對事應坦誠、公正、客觀,與同事之間應和諧相處,互相幫助,共同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2、認真了解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正確理解公司經營方針,熱愛本職工作,積極進取,培養良好的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努力鉆研業務,勤奮好學,力爭達到盡善盡美的工作標準。
3、在工作場所及活動中要言行得體、儀態大方、穿著整潔清爽、嚴禁打赤腳、穿拖鞋。
4、儀容得當,不提倡染發、燙發、蓄胡須,男士不得留長發、女士不得穿超短裙。
5、及時整頓辦公環境衛生,不得大聲喧嘩、打架斗毆,不得在工作區域吸煙,不得帶酒意上班。
6、工作時間不得閑聊,不得在internet上交友、翻閱與工作無關的圖書報刊,不準在公司上私人qq、玩游戲。
7、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公司安排的培訓,必須按時參加培訓。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請假,無故不到者以曠工論處。
8、遲到、早退:以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打卡計算,工作時間開始后超過1分鐘上班者視為遲到,下班鈴聲未響下班者為早退,遲到超過30分鐘或無故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時間長短以曠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批準者除外。
9、請假應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不得以電話/短信請假,事假不得超過3天/月,病假必需出示證明。
10、不得在工作區域會見私人朋友,業務交流在會議室進行,嚴禁串崗,搬弄是非,擾亂工作次序。
11、工作中要嚴守職業道德,一切從公司大局出發,不得營私舞弊、破壞公司利益不得泄露或傳遞公司任何保密資料。
12、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13、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其他公司兼任任何職務或從事第二職業。
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公司將進行考核,具體規定如下:
1、違反規定造成公司內一定范圍不良影響的,給予經濟處罰10—50元;
2、違反規定影響公司形象、情節過輕的,給予經濟處罰50—100元;
3、違反規定且嚴重影響公司形象、情節惡劣的,予以辭退。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及相關領導負責檢查考核。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
行政辦公室
20xx年4月15日
小企業規章制度匯編篇十四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5)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8)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10)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11)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12)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13)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14)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5)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16)嚴禁在公司及宿舍打架,一經發現,予于開除,同時醫藥費有打架雙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