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合同法貨物運輸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有效地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提高貨運市場競爭能力,根據鐵道部有關文件精神和甲方與上海鐵路局運輸管理處簽訂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車運輸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雙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寧波北站點事宜,共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將次五寶班列寧波北站點每日的四節車皮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發站寧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廣東境內鐵路部門允許的到達站,車種為棚車和敞車,貨物品類為5號及其以上運價號的貨物(危險品除外),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考核基數和費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每日考核基數為兩車(節)車皮。乙方必須于當日裝車后按考核基數向寧波北站繳交鐵路運費及裝卸費,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費每輛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
如乙方當日裝車不足兩輛的按考核基數兩輛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如乙方當日裝車超過兩輛的(以四輛為限),按實際裝車數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乙方多裝車的管理費,在承包期屆滿時,可以沖抵少裝車的管理費。
第三條 保證金
為保證協議的履行,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叁拾萬元。在承包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責任時,甲方在____日內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乙方為次班列寧波站點的獨家合作承包人,如將寧波北站點車輛再發包給他人經營的,承擔支付雙倍保證金的違約責任。
2.協調上海鐵路局、寧波北店及廣州各列站的關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承包經營的,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元。
3.發生班列晚點、甩車及貨損時,甲方有義務代乙方向鐵路部門進行索賠。
乙方責任:
1.嚴格按裝運規定組貨裝車,不得裝運危險品和禁運品,不得隱瞞重量及匿報貨物品名,違者依鐵路規定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及時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連續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甲方損失 ________元。
3.自覺遵守鐵路貨場規定,協調好寧波北站及廣州各列站的關系。發生貨損時,及時提供相應材料。
4.如乙方擅自終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如遇鐵道部、上海鐵路局調整班列運費價格時,則本協議運費價格相應調整。
2.乙方與甲方考核時間與鐵路部門同甲方的考核時間同步進行,并享受鐵路部門與甲方同等的優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權,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全僅代表和乙方各執一份,送交甲方董事會和寧波北站各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全權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法貨物運輸合同篇2
甲方: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
傳真: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
傳真:XXXXXXXXX
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國XXXXXXXXX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文件,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托單,托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托運單內容應注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托運單內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并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并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托的貨物正常出運。
2.8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為準,采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核,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XXXXXXXXX元人民幣內),為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托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為錯誤,后果甲方承擔。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甲方于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于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于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后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為準。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并簽發提單。
3.1 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XXXXXXXXX人民幣。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 乙方對于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核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后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6.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只使適用于公司。
6.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6.3 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序照章辦理。
7.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 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XXXXXXXXX年為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 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執行。
7.4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1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托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 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后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于是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于XXXXXXXXX簽訂。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代表(簽字)XXXXXXXXX 代表(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合同法貨物運輸合同篇3
委托方: xxxx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xxx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xxxx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xxx公司 乙方簽章:xxxxx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合同法貨物運輸合同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3、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甲方責任
1、運輸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4、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5、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1、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2、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建行支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6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法貨物運輸合同篇5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海關、港務*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現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 保險單號次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數量
保險貨物項目
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______
保費______ 費率______ 裝載工具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 自______ 至______
承保險別:______
所保貨物,如遇風險,本公司憑本保險單及其有關證件給付賠款。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______
營業部______
合同法貨物運輸合同篇6
托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生產運輸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訂立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貨運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為 ,包裝方形式為 ,貨損率按 計。乙方同意承運。
2、裝缷港口:裝貨港為 。缷貨港為 。
3、裝貨重量和安全:乙方承運船名為: ,裝化重量以 港實際過磅為準,到港缷貨如甲方需要驗磅,雙方協商。如甲方派人壓送,費用由甲方自理。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4、裝貨時間:甲方在 年 月 日將貨物配送到裝載碼頭并做好裝前準備,裝貨前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裝貨時間 天,超期甲方應該以 元/噸按船舶實裝噸位計算補償給乙方。如遇非人為的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如因惡劣天氣或堵航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到達雙方協商解決。
5、航運期限:為保證甲方貨物能如期到港,乙方在裝好貨物后24小時內簽證起航,預計 天內運達目的地,期間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船舶航行動態,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準時到港,乙方需以 元/噸按實裝噸位計價補償給甲方延期費。航行途中如遇不可抗因素,如因惡劣天氣或堵航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到達并及時告知以方,雙方協商解決補償問題。
6、卸貨時間: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12小時前聯系甲方做好接貨準備,如需引航雙方協商指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如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卸貨延期的甲方概不負責。到港卸貨時間約定 天。具體時間以乙方 為準。如超過規定的卸貨時間,超過時間甲方需向乙方以 元/噸按實裝噸們計價賠付乙方滯延金。
7、運輸費用:運價 元/噸,總運價 。此價格包含從起運港到卸貨港的所有港口費用及貨港費用。其中包含稅費 元,保險費 元,港口建設基金 元。
8、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雙方協商甲方預付給乙方開航費 元。余款 。
9、附加:
10、執行合同有效期和責任免除: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缷貨完畢,甲方付清乙方運輸款為止。
11、如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
12、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自簽字這時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