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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現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人事部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工作;
第四條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人事部考勤監察;
第五條人事部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將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人事部核實。
(一)辦公室內勤工作時間(適用于辦公室工作人員)
1、工作日正常考勤時間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實行雙休制度。
3、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
第六條公司使用釘釘考勤打卡;
辦公室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據考勤使用釘釘打卡2次,分別為上午上班1次,打卡時間不晚于上午上班時間;下午下班1次,打卡時間不早于下午下班時間;中午上下班暫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條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辦公室考勤范圍內實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實施外勤打卡,以釘釘考勤為有效考勤。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
第一條、出勤
1.工作時間:8:00--12:00
14:00--18:00
20:00--22:00(正常加班)
第二條、打卡
1.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2.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3.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告訴考勤部,考勤人員會給予補簽
第三條、事由
1.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要公司主管批準及可,出差事假等超過3天的需經理批準。
2.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
第四條、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早退線:上班8:15到達,下班5:45以前離開。
2.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3.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3.2加班管理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未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3有薪節假日
法定假日視情況執行。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3.3.4.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3.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
員工因私事請假___天以內的(含___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___天以內的(含___天),由副總經理批準;___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___分鐘至___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
超過___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___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___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___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___次者,扣發___天的基本工資;
累計達___次以上___次以下者,扣發___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___次以上___次以下者,扣發當月___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___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
每月累計曠工___天者,扣發___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___天者,扣發___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___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___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___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___天以上,___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___天以上者(含___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___天處理;當月累計___次的,按曠工___天處理;當月累計___次的,按曠工___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___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___者或帶隊者請假。
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
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___元;
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___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___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范本),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四
根據學校發展的實際需要,經校行政會議和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自xx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實行新的指紋考勤制度,內容如下:
第一次(按指紋)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紋)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紋)16:20以后
1、教師(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數滿12次算全勤80元,滿13次85元,滿14次90元,滿15次算滿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數滿10次算全勤80元,滿11次85元,滿12次90元,滿13次算滿勤100元。全體教師考勤次數達不到全勤次數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為止。
2、超過上班規定時間或提前下班規定時間半小時內扣除相應考勤費一半。
3、以周為單位進行考勤費統計,并及時公示。
請假單上交時間不得遲于下周一,以便統計;遲于規定時間將作廢處理,后果自負。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五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閱讀,并遵照執行。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照其他規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其他規定。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_______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_______天,共計_______天帶薪假期。
5、女職工享有_______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為完善考勤制度,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啟用指紋考勤機設備考勤,請各部門人員按要求正確使用指紋考勤機,確保考勤工作的順利推行。為規范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兩個個手指指紋。
新入職員在辦理報到手續時由人事部采集個人考勤所使用的指紋。
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
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請將手指放嘴邊哈氣后重新識別
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部反映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人事部。
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紋。
人事部負責定期的數據采集、備份并統計工作
每天刷指紋簽到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
上午上班刷指紋最遲時間為8:59;下午下班刷指紋時間為18:00后。職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后再外出;無法先簽到的應事先向上級經理說明,過后由當事人憑上級經理簽字的補簽單到人事部存檔,作為出勤記錄。
上班時間任何職工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公司各部領導和人事部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處理。
保安和前臺負責當日考勤機的通電檢查工作。
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其呈批程序: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人事部、公司領導簽字批準,請假人員記為缺勤。
批準后的請假條需及時遞交人事部;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必須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寫《請假條》并遞交,無《請假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因公務無法執行刷指紋考勤的人員,必須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寫《補簽條》并遞交人事部,無《補簽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特殊時期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人員名單及不考勤的期限須由總經理批示后通知人事部。
遲到早退問題:上班后20分鐘內到崗視為遲到,下班前20分鐘內離崗視為早退。
因公務的情況下:遲到者需遞交《補簽條》,早退者需遞交《早退條》來證明情況。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
非公務的情況下:上班后20分鐘以上到崗視為缺勤半天,需遞交《請假條》;下班前20分鐘以上離崗視為缺勤半天,需遞交《請假條》。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并視為缺勤一天。
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兩次,必須遞交經公司經理審核后的請假條、補簽條、早退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
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由簽到表進行考勤。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六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上將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現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我校實際,對教職工考勤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請假范圍及準假期限
1、病假:
一個月以上須持縣人民醫院證明,不足一月者,必須持城區衛生醫療單位證明方能準假,記“病假”。病假在計算請假節數時折半計算。辦公室根據醫院證明一周一匯總。無醫療單位證明的不折半計算。
2、事假:
①婚假:教職工男女雙方均達晚婚年齡,婚假為7天(連續請含周末),超過7天按事假執行。
②產假:女教師準生一胎或二胎者,按有關規定休產假3個月(90天),難產加半個月產假,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多給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產假期間不影響婦女的工資和晉級。女職工放懷休息2天;懷孕不滿四個月以內流產,根據醫務證明給產假15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給產假42天;響應計劃生育號召的,男扎給假10天,女扎給假15天。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產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及各種與工資有關的補貼,不享受與工作量、績效工資有關的學校補貼。
③喪假:教職工因直系親屬死亡,可給予5天喪假,異地的給予路途時間(省外的教師可給予最多三天的路程假),超過天數按事假執行。“直系親屬”指教職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公婆等。教職工必須負責照顧親屬的喪事(指岳父母、爺爺、奶奶),給假3天,超過天數按事假執行。
④函授、自學考試:以通知時間為準記假。
⑤其他事假:教職工在學校規定的上班時間內,由于家事或其他原因,確需離校的,應申請事假。
(二)審批程序
1、凡須請假的教職工,一律書面請假,說明請假事由,請假起止時間,原則上提前半天辦理請假手續。
2、請假在半天以內由處室負責人審批(含半天),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1天)由處室負責人簽暑意見后報分管副校長審批;1天以上的由處室負責人簽暑意見后報校長審批。
3、中層干部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校長或代理校長審批。
4、因重病或突發性事件,本人無法到校辦理請假手續,可委托家人電話請假并辦理補假手續,其他情況應親自到校辦理請假手續。
(三)記假辦法
1、教職工將審批后的假條及時交所在處室一份,予以記載,各處室負責人員要認真統計,每周將所屬教職工考勤記載明細表(附假條)和匯總表交辦公室,辦公室統一匯總后,在學校辦公會上進行通報,于每周一上午公布上周考勤,辦公室人員每月進行匯總,于下月3日前公布。
2、假期不跨節假日,則按實際天數記假,假期跨節假日則連續記假。
1、全體教職工按照學校作息時間表,按時上下班。學校安排專門人員對教師考勤進行不定期抽查,抽查不在崗,未請假者,按曠工處理。同時,學校將組織專人不定期對教師上課出勤進行抽查,抽查不在崗,未請假者,按曠課處理。抽查結果馬上匯總公布并按規定對未在崗者給予處分。
2、學校重大集會和學校組織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如升旗儀式、教職工大會、教學分析會、級部(教研組)會、黨團員大會等),由分管領導負責考勤,會后將出勤情況交辦公室匯總。
1、教職工請假一律實行請銷假制度。各種請假結束,返校后必須向相關領導銷假,逾期不歸且未補假者以曠工論處,返校未及時銷假者,所超課時數記入請假節數,曠工一節抵事假一天。
2、請假必須調好課,接課教師不能重堂,并按時上課,如有誤課,給教師雙方記誤課。
3、遲到:預備鈴響后,不到校為遲到,上課鈴響后不到校為曠工1節,遲到或早退1次抵事假1節;有課者3分鐘內未進教室記“誤課”,誤課1節記曠工1節;
4、早退: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的;未到下班時間外出,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早退統計。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
5、曠工:未經請假或未經批準,未按時到崗或擅自離崗的,以及逾期未歸未曾續假的,均視為曠工;辦公時間不準干與辦公無關的事(如:打撲克,下象棋,洗衣服等,發現每人次抵曠工1節),曠工一節記事假一天。
6、空堂1節記“事故”,抵事假2天,當不能被評為優秀。
7、學校特殊日期:如級部或學校舉行大型考試,閱卷及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如運動會、假期或周六學習、義務勞動等)。計算請假節數時,按實請假節數2倍計算。
8、負責早自習、晚自習值班的教師如有事需請假,請假節數按2倍計算(自己找人替班的不記假,)。
1、學校每月設立出勤獎60元,每月假期累計不超過2天可享受60元獎勵,每超一節扣出勤獎2元;曠工一節扣30元,曠課一節扣出勤獎60元,不夠時從績效獎勵和其它福利中扣除。
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如婚喪假、產假、病假)經校委會批準后,可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出勤獎
2、教職工每學期累計事假不超過天(婚喪假、產假、學習假除外)。超過天而少于15天(含15天)者,享受本學期福利待遇的一半,多與15天而少于30天者(含30天),享受本學期福利待遇的的三分之一,超過30天者,不享受本學期福利待遇。
3、一學年累計事假超過10天(婚喪假、產假、學習假除外),不能獲得縣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考核優秀,超過15天的不能被評為校級優秀教師。內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能參加考核。
4、學校將出勤情況納入教職工量化考核中。
以上規定望全體教職工自覺執行,若出現鉆政策空隙現象學校向教育局建議調離工作崗位。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八
一、總則
為強化項目部考勤管理工作,嚴肅勞動紀律,杜絕遲到、早退、曠工等違紀行為發生,保證項目部正常的工作秩序,項目部將采用指紋考勤機管理系統,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三、考勤細則
1、作息時間:
冬季:早7:00――11:30,下午13:00――17:00
夏季:早7:00――11:30,下午14:00――18:30
如遇作息時間需要變動,由指揮部辦公室另行通知。
2、項目部全體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每天考勤兩次,即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中午吃飯不用考勤。公司將根據指紋考勤情況核算出勤。
3、如出差、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情況不能按時出勤,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審批制度,根據批準權限逐級進行審批,并填寫《請假單》或《出差申請單》,經領導審批簽字后于休假前交予指揮部辦公室留存,否則將一律按曠工處理。
4、遲到(早退)在30分鐘以內的罰款50元;遲到(早退)在30-60分鐘之間的罰款100元,遲到(早退)60分鐘以上的按事假一天處理,扣罰一日工資;遲到(早退)每月三次以上(含三次)的除做相應處罰外,另做曠工一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每天下午下班前將當日的指紋考勤違紀情況匯總后報人事部。指揮部辦公室將違紀信息于次日在餐廳公告欄予以通報。
5、如有漏打考勤者,均須及時填寫《考勤補簽單》,注明事由,經部
門負責人簽字后于次日上班后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未及時補填《考勤補簽單》(24小時內)的,按未打卡實際天數扣罰相應日工資。
6、補簽只適用于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考勤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范圍。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考勤而補簽者,一經查實按相應罰則雙倍扣罰。
7、上下班考勤時,如考勤機發生異常不顯示等情況需及時與勤機管理員聯系進行檢修,當日考勤將以手工考勤代替。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審批人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9、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超假未歸且未辦理續假手續不上班(且無重大突發性事由),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因工作安排或其他理由拒不上班者,均視為曠工。曠工按照日工資標準的雙倍從當月工資中扣罰。無故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及以上的,公司將立即解除。
10、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每日對員工指紋考勤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漏報、瞞報、虛報或因工作失誤而造成考勤結果與事實不符的,單位超越請假審批權限批準員工休假或不按規定到人事部備案的,一經查實,公司將追究當事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考勤員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處200-20xx元罰款。人事部負責對項目部指紋考勤情況進行監督。
附件:
1、《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2、《考勤補簽單》
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員工在打考勤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中心的正上方,指紋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若失敗時則會提示語音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再次驗證指紋或者驗證備用指紋。
2、不得將水、油、灰塵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物質接觸考勤機。若有個人損壞情況,將對其通告批評并做出相應經濟賠償。
3、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
4、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5、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1-2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備份手指考勤。
6、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鍵盤。若遇到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可與辦公室考勤員聯系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九
為了加強管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產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xx大學校內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中關于實行考勤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一章 考勤
第一條 全校教職工應熱愛蘭大、熱愛本職工作,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嚴禁在工作時間干私事。
第二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的規定》,考慮到學校實際工作的特點,學校規定對實行坐班制的非專任教師、專職科研人員,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一律實行考勤;專任教師和專職科研人員的考勤主要以近期完成學校規定的標準工作量為依據。
第三條 坐班制人員的考勤實行簽名制度。具體做法是:各單位選定專人負責考勤,每天上下班之前按時簽名,各單位每月統計并公布考勤結果,年終統一考勤匯總情況報學校人事處。
第二章 事假
第四條 教職工如遇特殊事情,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內親自去處理的,事前需請事假。各單位領導要認真負責、嚴格審批。
第五條 審批權限及程序
一、連續請假在3天以內的,由所在單位教研室或科室一級的負責人審批;連續請假在4天以上10天以內的,由系(所、室)和處(室)領導審批。
二、連續請假在11天以上或累計事假已超過30天還需請假的,由系(所、室)、處(室)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處審批。
第六條 處理:
凡一個月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其當月津貼停發,超過30天者,停發全部工資。
第三章 病假
第七條 教職工因病請假,必須附校醫院的診斷證明(須經院長簽字,下同),填寫病假條,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批后報人事處備案。
對請病假者,若當事人所在單位提到疑問的,應由所在單位提供有關材料報校醫院對診斷結果進行確認。
第八條 教職工請病假在一個月以內的,職務工資和津貼照發,超過一個月,在兩個月以內的,職務工資照發,津貼停發,病假超過2個月,在6個月以內的,自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工資:
1、工齡在20xx年以內的發給本人90%的職務工資;
2、工齡在20xx年以上的,職務工資照發。
第九條 根據校醫院的診斷證明,教職工請病假在6個月以上的,屬長期病休,并自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工資:
1、工齡在20xx年以內的,發給本人70%的職務工資;
2、工齡在20xx年至20xx年的,發給本人80%的職務工資;
3、工齡在20xx年以上的,職務工資照發。
第十條 長期病休并已執行病假工資的教職工,病愈后要正式上班的,需持醫院診斷證明,確實可以工作,方可上班。上班后一個月內暫發病假工資,確能繼續正常工作的從上班之日起恢復原工資。否則仍執行病假工資。
第十一條 教職工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和因計劃生育手術后必要的休息時間內,職務工資和津貼照發。
第十二條 因打架斗毆受傷者,在休息期間其津貼和職務工資停發。被打傷人的工資等經公安、保衛部門裁定后由肇事者承擔。
第四章 婚假 產假 喪假
第十三條 教職工的婚假一般應盡量安排在寒暑假,如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安排在寒暑假的則法定婚假一律為3天。
第十四條 再婚教職工的婚假(包括一方是再婚,另一方是初婚的)也為3天。
第十五條 凡符合晚育要求,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按照國家和甘肅省的有關規定,女教職工的產假為5個月,男教職工也可享受十五天的護理假。產假期滿仍不能上班的,經校醫院或其嬰兒出生醫院出具證明,單位領導批準,可按病假對待,但最多為一個月。
第十六條 喪假是指因教職工直系親屬、撫養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公婆或岳父母去世,本人辦理喪事而請的假,假期不得超過5天(外埠的不包括路程,但路費自理)。
第五章 計劃生育假
第十七條 女教職工產后一年內,凡自己哺乳嬰兒的,在工作時間內每天可給兩次喂奶時間,一次不能超過30分鐘。也可將兩次喂奶時間合并使用,但每次不能超過1小時。
第十八條 凡實行節育手術者,其休假時間和待遇按國家和甘肅省的有關計劃生育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探親假
第十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休假制度的教職工應該在學校寒暑假期間探親。凡在寒暑假探親者,由本所在的單位負責人自行審批。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利用寒暑假探親而申請在工作時間內探親者,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人事處批準后方可探親;副處以上干部探親的報黨委組織部主管校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探望對象應該是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父母或配偶。
第二十一條 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給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已婚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一次探親假,假期為30天。探親費用的報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徒工、見習生,在未正式轉正前不能享受探親假,學徒、見習期滿轉正后方可享受,上半年轉正當年享受,下半年轉正的下一年度享受。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教職工外出(含出國、出境)期間的考勤辦法:
一、因工作需要,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出差、參加會議等的,在外出之前應寫出差報告,征得單位領導同意。否則,均按曠工論處。在統計考勤結果時,須附有關出差證明或報告。
二、公派出國(或出境)考察、訪問、進修和攻讀學位等的教職工,在出國境之前,本人應向所在單位和人事處提供出國任務批件、離境時間等。教職工自費出國(或出境)留學、進修或探親的,在出國(境)之前也應向本單位和人事處提供離境時間及留學期限等。上述人員的考勤辦法及有關工資福利待遇等,參照學校關于出國人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關于曠工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正當理由遲到半小時以上者;
2、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請假未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4、請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后未申請續假或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不能按時到崗者;
5、請假理由經核查屬編造、欺騙組織者。
二、教職工一個月內連續無故曠工3天的,當月津貼停發,職務工資按70%執行;連續無故曠工4天以上14天以內的,職務工資按50%執行。根據國家人事部關于《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的精神,對連續無故曠工15天以上或全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者,按辭退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假期的計算方法是:病假、產假、探親假、工傷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婚假、喪假、事假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第二十六條 凡按本暫行規定中有關條款需要處理應由各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報人事處,按有關規定研究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優化教風園風,促進我園教職工隊伍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精神及我園實際,現將我園教師考勤細則公布如下: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30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30元重新算起。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于20元。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員外,均須于警衛室設置打卡單。
二、各單位主管應于月終前將下月份本單位工作時間表送人事部備查;人事科收集各單位一級主管管理人員出勤時間表呈總經理核閱。(如非輪班人員,每月工作時間固定者不必再排時間)
三、如需變更出勤與輪休時間,或補充新進人員出勤時間,應填“出勤時間調整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登記備查。
四、員工因故延長上班時間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單位領取“加班報告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查核并登記于考勤表上。
五、員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應填寫“公出單”送單位一級主管核準后,交警衛室登記。
六、一級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報備,或于辦公室交代去處,聯絡方法,并于警衛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下班,則由人事單位依據警衛室出入登記簿記錄給予簽證。
七、因公而未打卡,應報備人事單位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加蓋公章。
八、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證明單呈一級主管簽證,若舉證有據,單位主管得予簽明,視早退一次處分,若無法舉證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則視未打卡一次處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證明單者一律以曠工論。
九、人事單位應于每日檢視考勤表,遇異常狀況或違規事情,應即主動簽辦,并與單位主管聯絡。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二
考勤管理制度一般包括總則、作息時間制度、節假日制度、考勤辦法、請假制度、加班制度、獎懲制度、附則等部分。但是,當企業規模較小時,考勤管理制度就相對簡單,不一定進行總則、附則等大類的劃分,而僅以一個層次的條項式來編排內容。
1.總則
總則的內容主要是交代制定本制度的依據、目的和意義等。
2.作息時間制度
作息時間制度主要規定企業正常的周工作時間、日工作時間,以及季節工作時間的變化情況等。
3.節假日制度
節假日制度具體規定員工節假日如何休息的具體安排。企業一般應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規定執行,如有變通及其補償情況應該在制度中詳細加以說明。
4.考勤辦法
考勤辦法是該制度的主要內容。考勤辦法主要明確考勤范圍、考勤種類設置及其標識符號、考勤具體記錄方法等方面內容的規定。
5.請假制度
請假制度也是考勤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請假制度主要規定請假的條件、程序、批準人及假期待遇等內容。6.加班制度加班制度主要是預先規定需要加班的條件、要求,以及加班的補償待遇等內容。
7.獎懲制度
獎懲制度是考勤管理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內容,也是考勤制度貫徹執行的必要保證。獎懲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對于在考勤中表現良好人員和表現不佳人員分別給予一定獎勵與懲處。8.附則附則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對制度的補充解釋,制度的執行時間、執行部門等。
有關人員擬寫考勤管理制度,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管理制度都是組織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普遍約束力。因此,擬寫管理制度的態度要嚴肅認真,語言表述要鄭重、正式,避免口語化,以免降低制度的權威性。
(2)考勤制度是一個非常具體的執行性管理制度,內容一定要切實可執行,否則就會造成制度形同虛設,不能執行。
(3)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是制度制定的最基本前提,如加班待遇問題、法定節假日的安排問題等。
(4)制度的內容要符合企業的具體實際情況。
(5)制度設計要合理、周延,既不能引起多數人不滿或抵制,更不能出現漏洞。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三
為保證學校正常工作運行,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嚴格工作紀律和辦公秩序;以規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為原則,公平公正、科學高效考勤管理方針,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本制度僅適用于釘釘無線藍牙打卡考勤。
1、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后到崗為遲到;
2、早退: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
3、離崗:工作時間內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離崗;
4、曠工
4.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4.2請假期限已滿,未向上級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4.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新的工作崗位報到者;
1、財務室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及核算工作;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
3、全體員工應嚴格按照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校辦、財務室考勤監察;
4、財務室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對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或每個員工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財務室核實。
1、實施釘釘考勤打卡,員工入職第一天起開始打卡;
2、上班時間內,監察人員實施不定期抽查,發現無故不在崗的一律按曠工處理,三次以上者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處理,予以開除;
3、上班時間內要求所有在崗員工施行四次釘釘打卡(兩次上下班),上班兩次,下班兩次,未按時打卡的將按照相關考勤規定處理。
上班時間規定:
上午8:40-12:00
冬季下午14:00-18:0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夏季下午14:30-18:3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每周一至周六,日打卡4次。(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學校實行每周6天8小時工作制(特殊情況特殊計算)。
1、遲到、早退
1.1員工如無工作原因而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能到崗的,遲到1分鐘罰款1元,每月遲到超過兩次不發全勤獎200元;晚到9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1.2員工如無工作原因或未經部門領導同意而未到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的,視為早退,早退1分鐘罰款1元,每月早退超過兩次不發全勤獎200元;早退9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2、忘打卡
2.1實際按時上班但忘記打卡的,可在當日或3個工作日內申請補卡,每月申請補卡次數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的,釘釘設置不能再補卡,忘記打卡,又沒有補卡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罰款150元,依此類推,月漏卡超2次的,將扣除全勤獎200元;(或按缺勤一天計算)
2.2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僅允許補計遲到卡,且計入每月無責任補卡次數;
2.3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并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2.4多打卡導致系統顯示早退的,不允許超過2次,超過2次的及以上的,每次按漏卡一次計算,不計早退;
2.5銷假上班的,必須打上班卡,下班后可打下班卡,否則按漏卡一次處理。
3、曠工
3.1員工未經批準或故意不打卡而顯示曠工的、員工請假假期超期未回且未續假者、超期時間也做曠工處理。曠工最小記錄單位為1天,不足1天的按照1天計算。
3.2員工曠工1日將被加重扣罰兩天基本工資。
3.3員工連續曠工2天或年度累計超過3次(含),視同員工自動離職。
4、其他
公司要求所有人員采用釘釘藍牙打卡。有外勤需求的人員可gprs外勤打卡,沒有外勤需求的人員運用gprs打卡的,一律按漏卡處理。
1、請假流程:登陸《釘釘》-審批-請假,按要求填寫并提交。
1.1請假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并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并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并提交,審批完成后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2部門負責人因急事電話請假,需及時告知校辦及分管領導并在釘釘上及時申請請假手續。
1.3請假扣薪按照工資除以本月應出勤天數,核算出當月一天工資,請假幾天,扣除幾天;合計請假一天或超過1天,不發全勤獎200元。
2、請假類別管理
2.1事假
a:因個人或家庭特殊事務,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不得不請假的,視為事假。
b:事假屬無薪假期,可使用有薪年假充抵。
2.2病假
2.3.1以下情形為病假:
a:上班時間去醫院就診的;
b:因病無法正常工作,經醫院診斷須在家病休的;
c:因病經醫院診斷需要住院治療的;職員休病假,須履行公司請假手續,病假超過一周須提供合法醫療機構的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不履行請假手續或無醫院證明的,視為曠工。
2.3.2職員病假可使用帶薪年假充抵。
2.4年假
2.4.1教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給予5個工作日帶薪年假;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給予10個工作日帶薪年假;已滿20年的,每年給予15個工作日帶薪年假。
2.4.2帶薪年假經批準可分一次或最多三次在年內休完。
2.4.3年度內已享受產假、探親假的職員不再享受帶薪年假。
2.4.4帶薪年假不可跨年度使用,在次年年初,上一年內的年假自動作廢。
2.5婚假
2.5.1職員本人婚嫁給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女23歲、男25歲)的,再獎勵2天。
2.5.2婚假為帶薪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
2.5.3婚假原則上一次休完,確因工作需要,經直接上級批準,可分次在二個月內休完。
2.6產假
2.6.1已婚女職員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產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
2.6.2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2.6.3產假于預產期前15天可以休息,但需與產前、產后連續計算。
2.6.4產假期滿后,有特殊情況超期再休的,應同時具有書面及釘釘申請,按請假手續辦理,并報送人力資源中心備案,按事假規定執行。
2.6.5女職員懷孕流產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家醫療機構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假期,按病假處理。
2.6.6產假為有薪假,假薪300元/月。
2.7喪假
2.7.1教職工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學校允許申請喪假。
2.7.2喪假為3天,外省將給予路程假(按直達火車及長途汽車行駛時間計算),且一次休完。
2.7.3喪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2.7.4喪假為帶薪假。
3、續請假
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進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審批);未獲批準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職員本人應向主管領導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請假單位
員工請假以分鐘為計量單位,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
5、請假期間
產假、工傷假遇月休假、法定節假日等,原假期不得順延,以《釘釘請假單》上的天數為準;其它假期若遇月休假、法定假日的均可順延。
6、銷假手續
休假結束后需本人持有相關證件說明(病假需持正規醫院的病例證明、婚產假需持結婚證等有效證明),否則不享有相關帶薪假。操作方法:釘釘-審批-我發起的-***的請假-評論-拍攝相關證明文件-發送,看到校辦相關人員回復‘已確認’方可完成銷假手續。
1、申請加班的途徑及操作方式
途徑:釘釘-審批-加班-填寫-提交。員工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經部門逐級審核批準后,加班申請方可生效。(系統會自動提交到財務室備案)
2、加班的核算單位
加班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將不計算加班,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計算1個小時,依此類推,加班時間不含就餐時間,加班請以拍攝照片、打卡時間、工作地點作為申請依據。
3、加班的處理辦法
3.1未經批準的《釘釘-加班申請》,工資核算人員一律不予調休或核算加班工資;
3.2加班一律優先選擇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在一個月內調休的,由財務室按照15元/小時進行核算加班工資。
3.3加班費計算以釘釘打卡記錄和《釘釘-加班申請》為準,兩者缺一不可。除特殊情況加班不能打卡的,需報人力資源部說明情況,否則加班無效。
4、其他
培訓和會議在非上班時間內進行的不算加班,每一個自然年內加班會在次年年初全部清零,不累計,不疊加。
1、學校指定人員到鄭州地區以外去培訓、開會或因工作需要到鄭州地區以外處理公事的為出差;出差期間按照正常上下班打卡計入考勤(打卡一律顯示外勤打卡),未打卡或忘打卡按考勤辦法處理。
2、出差期間內遇上節假日和法定假日的不算加班,也不另外調休。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校辦所有,校辦對此制度有修訂權。釘釘具體操作辦法詳見《釘釘操作指南―考勤、打卡、日志、釘盤》。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四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 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