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民間借貸的合同履行地在哪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1、自借款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號期間,不收取利息;
2、自20xx年4月20號起,開始分期還款,具體還款方式為:每月20號之前向乙方償還本金壹萬元及當期應當歸還的一萬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4倍所產生的利息。
3、本借款合同自20xx年4月20號起分24期完成,即至20xx年4月20號之前清償完畢。
1、甲方自愿將其名下所有的,擁有自主產權的一套房產(房產證編號為) ,具體地址為: 抵押給乙方用于保證清償本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
2、甲方如有發生超期還款或者該期還款數額不足本合同約定的情形時,乙方均有權選擇就該抵押房產實現抵押權,用以清償余下所有債權。
3、甲方應當在20xx年5月1號前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如遇其他情形致使該房產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需向乙方提供其他動產或不動產自房產管理部門明確告知該房產不能辦理房屋抵押登記之日起3日內就其他動產或不動產辦理抵押登記。
1、甲方逾期未能如約清償當期應當償還的本金及利息的,每日按當期未能清償的本金余額的1%向乙方支付延遲金。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視為違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甲方償還所有債務。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的合同履行地在哪篇2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人民幣,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入乙方下述指定賬戶。 銀行名稱:
銀行賬戶:
銀行賬號: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額的*%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直接轉入甲方下述銀行指定賬戶。
銀行名稱:
銀行賬戶:
銀行賬號:
4、借款擔保
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下述第*種擔保方式
4.1丙方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保證期限兩年。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財產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質押擔保。抵押或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等;
5、甲、乙、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應按時償還甲方借款;
5.4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證借款用做于**加工廠的注冊資金;
5.6丙方按本協議約定為本協議項下借款提供擔保。
6、違約責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十的違約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按日萬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2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本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4乙方違反借款用途,或將借款用于非法途徑,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民間借貸的合同履行地在哪篇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年 月 日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簽收人: 簽收日期:年 月 日
民間借貸的合同履行地在哪篇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民間借貸的合同履行地在哪篇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甲方丙三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乙方為用于個人生產經營的目的,急需一筆資金用于周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 元(小寫)___________整(大寫)。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訖后將借據交給乙方時,本合同終止。
五、借款利息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經雙方協商約定月息按中國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息。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監督出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加收相當于借款利率一倍的罰息。
民間借貸的合同履行地在哪篇6
貸款方:××
借款方:××
××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其他;
1 公證,自行約定,也可以有見證人。
2 超出4倍的利息法律,對方自愿履行。訴諸法律,超出的部分無效。應該沒有有效規避的良策。
民間借貸的合同履行地在哪篇7
擔 保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證 號:
地 址:
電 話:
乙方因 ,特請求甲方作為保證人為其向 (以下簡稱“貸款人”)
提供保證擔保。鑒于乙方保證全面、嚴格遵守合同各項義務,甲方經研究決定同意為其提供貸款擔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充分協商,并本著最大誠信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貸款擔保是指甲方向貸款人保證,當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由甲方代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務、保證范圍、保證方式、保證期間及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2.1 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為:依據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確定的數額。
2.2 甲方保證的范圍及保證期間為: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保證范圍和保證期間為準。
2.3 甲方保證的方式為:一般保證。
2.4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為: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為準。
第三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3.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3.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為
3.3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此項費用自貸款人向乙方發放貸款后不予退還。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4.1 為保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條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4.2 履約保證金待乙方依約全面、嚴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項約定后予以退還。
第五條 關于辦理抵押的約定
5.1
乙方應在與貸款人簽署借款合同為抵押物、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由甲方或通過甲方交貸款人執管。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乙方申明并保證: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合法并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抵押物之上沒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乙方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乙方承諾在簽署借款合同前將書面許可交由甲方或通過甲方交貸款人保存。
5.3 乙方申明并保證:抵押物不存在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設定抵押或其他擔保、虛假交易、虛增交易價格等情況。
5.4
乙方應妥善保管、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乙方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同意隨時接受并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5.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出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
5.6
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未獲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任何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滅失或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并為甲方及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乙方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債務,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貸款人行使抵押權。
5.7 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條 反擔保
7.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動產質押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7.2 乙方同時指定為甲方提供反擔保,由甲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的追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償還貸款后,即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乙方另外應支付甲方代償資金占用費,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
第八條 個人信息授權
乙方不可撤銷地保證并授權: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等進行跟蹤調查。乙方保證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證明資料。
第九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9.1 乙方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9.2 乙方保證將甲方指定的手續材料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由甲方轉交給貸款人。
9.3
乙方保證自己為抵押物的實際占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終結前不得對抵押物進行任何形式的權利處置和設定,包括贈與、轉讓、再次抵押、出租、質押等。向甲方進行權利處置和設定除外。
9.4 乙方保證積極、按時履行償還貸款義務,不拖欠、不逾期。
9.5
乙方保證:當乙方及反擔保人住所、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婚姻關系等發生變化,以及發生可能影響乙方及反擔保人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承擔重大負債等,乙方應及時(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且乙方有義務提供新的反擔保。
9.6 乙方保證若與其他人就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項下約定的義務。
9.7 乙方保證并承諾本著最大誠信原則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當發生違約時,乙方保證積極、主動承擔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責任。
9.8 本擔保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是連續性責任和義務,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論、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乙方保證不因此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甲方配合乙方及時從貸款人貸款,協助乙方辦理抵押、公證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 甲方有權隨時了解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等,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跟蹤監督。
10.3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債務;乙方經營狀況、經濟狀況嚴重惡化;乙方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乙方履行債務的意愿或能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乙方履行債務能力和履行意愿的其他情形。
10.4 乙方逾期超過個月(包括個月),甲方有權直接向貸款人申請債權轉讓,債權轉讓后,甲方享有抵押物的處置權。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 當乙方出現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本合同項下違約,甲方有權將乙方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對待處理,予以扣收不予返還:
11.1 乙方違反第十條第9.2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續材料或提交的手續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時等。
11.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9.3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對抵押物進行權利設置或者設定的。
11.5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履行關于乙方及反擔保人資信狀況、經濟狀況、聯系信息及其它信息告知義務。
11.6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的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擔保。 11.7
乙方因與他人就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并以此為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
11.8 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8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每出現逾期一期,除應及時向貸款人償還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外,另應向甲方支付累計拖欠額 10%
的違約金。
(三)因乙方未按時償還貸款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條的約定分別支付違約金。乙方并應按七條的約定支付代償資金占用費。
(四)乙方除因違約支付甲方違約金、代償資金占用費等外,乙方還應支付甲方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評估費、差旅費、郵寄送達費等。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2.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2.2
貸款人將對乙方的債權(包括抵押權)轉讓給甲方時,甲方或貸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達債權轉讓通知書,即使出現無法送達、無人接收的情形,也視為已經送達,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為由對債權轉讓效力進行抗辯。
12.3
乙方在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包括視為送達),應在15日內積極籌措資金進行還款、承擔違約責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可委托中介機構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而無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2.4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引起糾紛,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4.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4.2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相關材料均應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憑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14.4 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畢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之日起終止。
第十五條 特點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已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甲方已提請乙方特別注意有關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經應乙方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和解釋。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配偶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的合同履行地在哪篇8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他們的民事活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這些人只能從事與他們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超出這個范圍從事民事活動須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認可,否則屬于無效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1)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民間借貸合同。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的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
因為這些合同違背了作為有效合同須具備的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的條件。
(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貸合同。
無效的民事借貸合同有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當事人在簽訂借貸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要簽訂無效的民事借貸合同。如果您還要了解其他的相關內容,請登錄網站進行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民間借貸的合同履行地在哪篇9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我們可以用于出借人債權擔保的形式有三種:保證、抵押和質押。不管是哪一種擔保形式,擔保人與權利人都應當簽訂書面的擔保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屬合同,明確約定擔保的性質、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擔保的范圍等:
1、明確擔保的性質。即明確是上述保證、抵押、質押中的哪一種,因為不同的擔保形式其生效方式、效力強弱、實現方式都有所不同,具體不同之處在下文中詳述。
2、明確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與主借款合同相對應,是針對某一個借款合同債權的擔保,還是針對一段時間內某幾個借款合同債權的擔保,因為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可能會因為主合同的效力瑕疵導致擔保合同的效力出現瑕疵,所以明確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權,使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對應起來,能夠減少在出現糾紛時,合同效力認定和擔保的債權數額認定上的麻煩。
3、明確擔保的范圍。此擔保的范圍與2中擔保的債權數額略有不同,因為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時,必然會出現一些必要的費用,甚至是違約金、訴訟費、律師費等的產生,都可以約定在擔保范圍之內。所以,明確擔保范圍,盡量將可能出現的合理合法的損失都約定在擔保的范圍之內,最大程度地實現擔保的作用,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是保證人以其資產信譽作為債權人債權實現的擔保的擔保形式,需要著重考量保證人的資產狀況,其是否具備代主債務債務人履約的能力。正是這個特點,使得在簽訂保證擔保合同時,我們還需特別注意以下三點:
1、確保保證人的主體適格。因為保證人以自己的資產信譽作為擔保,所以并非所有的機構、組織都是適格的保證人。《擔保法》對此有明確規定,未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未取得企業法人書面授權的分支機構等,不得為保證人。
2、明確保證方式。保證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即除特別情形外,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另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只要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根據上述描述可以看出,連帶責任保證對于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擔保更強也更有選擇的余地,所以應盡量爭取在合同中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或者在合同中不約定保證方式,在爭訟時,法院也會認定為連帶責任保證的。所以,債權人盡量不要在保證合同中將保證方式約定為一般保證,為自己實現債權增加麻煩。
3、明確保證期間。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否則以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計算。《擔保法》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保證期間內行使權利,是一般保證的,應在保證期間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是連帶責任保證的,應在保證期間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所以,債權人應當十分注意保證期間的時間節點。
抵押是指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法律規定的可以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但并不轉移該財產的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這是在民間借貸擔保合同中最常用的擔保形式,它以確定的足額的財產為擔保,所以相對來講,也是對債權人的權利實現保障性最強的'擔保形式。基于這個特點,在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確保抵押人是抵押財產的真實所有人。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查看財產的相關權屬登記證明,查看抵押人是否是該財產的所有人,該財產是否有其他的權利瑕疵,譬如是否設立過其他的抵押,是否存在和他人間的權利爭議等。
2、確保抵押物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財產。《擔保法》第三十七條對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種類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此不再詳述。
3、爭取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對于《擔保法》第四十二天規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的,必須向相關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才生效。對于其他財產作為抵押物的,無此強制要求,在抵押合同成立時即生效。但建議盡量爭取辦理抵押物登記,只有登記才有公示效力,能夠對抗第三人,并且能夠在同一抵押物上有多個抵押權的情況下,確保一定程度的受償優先權,最大程度地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4、明確抵押物是否辦理保險。為防止抵押物滅失的帶來的損失,應當辦理財產保險,受益人為抵押權人。
5、明確辦理抵押及其他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的承擔問題。因抵押登記產生的費用、因財產評估鑒定所產生的費用、因抵押財產保險所產生的費用等等,都應當在合同條款中加以明確。
6、保底條款。在合同中約定保底條款,若抵押物因存在未披露的他項權利或與他人的權利爭議,導致抵押權人損失的,由抵押人賠償損失;并明確在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不足以抵償所欠債務的,是否由抵押人承擔相應的清償責任等。
質押也是以特定的財產作為擔保,來保障債權人的權利,其與抵押相比區別在于質押物是動產或財產權利,且需要轉移占有,即需要將質押物交付于質押權人。質押形式在民間借貸中不常見,需要注意的是其以質押物的交付為生效要件,特殊的財產權利質押,如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財產權利作為質押物的,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生效。
擔保合同其實質還是一份民事合同,約束平等民事主體間的行為,所以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細節外,其他如送達條款等需要在合同訂立時注意的細節問題同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