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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一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車間,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車間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二
在安全發展觀的指導下,為切實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教育培訓工作的部署。
2、在學校管理活動中,突出安全教育。教師會議、家長會議、國旗下講話、校園廣播、畫廊等都要將安全置于突出位置,利用一切機會加強宣傳教育。
3、在學科教學中,有機滲透安全教育。如在科學課、體育課等課程的教學中,滲透安全知識學習和安全技能培訓等。
4、組織專題教育活動。組織學生認真學習學校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學習《校園意外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結合與安全相關的特定節日開展安全宣傳、知識競賽,每學期舉辦一兩次以安全為主題“手抄報”比賽,組織看安全教育錄像寫心得比賽等等。
5、不斷創新教育載體與活動形式,形成家庭、社會、學校都重視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圍。
6、加強炊工、生活輔導員等從業人員崗位安全知識培訓。按照有關要求,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7、完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建設。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三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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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
(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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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四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的《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于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于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于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理解一次不少于20學時的培訓;
(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于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本事。
(1)新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理解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項目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后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禮貌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景,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五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并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并附考試卷;
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 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六
1、有計劃的做好領導干部和特需工種人員安全培訓工作,按時參加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開設對學生安全知識教育活動。
3、對教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知識競賽、評比、娛樂活動,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救災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強化大眾化的安全“三不傷害”的意識宣傳教育工作。
5、聘請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海事等部門人員對師生專題講授安全知識,提高自護自救、預防事故等安全意識和技能。
6、通過開展安全知識教育課堂、看電影、圖展、幻燈和模擬預防事故演習等多種活動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注重對新生入校安全知識培訓。
7、學校要做好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資料積累、歸類整理、收集成冊、出教材的工作。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七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入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紀錄并存檔。
六、宣傳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八
為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公司、項目、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素質,增強防范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1、凡是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接受“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三級不少于50學時的安全教育培訓;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還要接受專項的安全教育培訓。
2、公司安全部具體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制度。
3、公司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4、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專項安全培訓,熟悉有限空間作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5、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必須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7、三級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公司級培訓不少于20學時: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有限空間分為三類: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等;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2)項目級培訓不少于20學時:中毒危害,有限空間容易積聚高濃度有害物質。有害物質可以是原來就存在于有限空間的也可以是作業過程中逐漸積聚的。缺氧危害:空氣中氧濃度過低會引起缺氧。燃爆危害:空氣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過高遇火會引起爆炸或燃燒。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脅生命或健康的環境條件。如墜落、溺水、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電擊等。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分為三級作業環境:進入第三級環境中作業,應對作業面氣體濃度進行實時監測;進入二級環境中作業,作業者應攜帶便攜式氣體監測報警儀。公司可以第七條公司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車間操作員公司規定崗前培訓時間為40小時。
第八條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九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酒店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酒店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董事長負責制,各部門經理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酒店成立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酒店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酒店生產部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酒店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及酒店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酒店行政第一把手是本酒店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分管生產的部門經理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企業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領導貫徹執行勞動
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酒店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
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第二十一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二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二十三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
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五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六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七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二十九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三十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三十四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三十六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三十七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責任人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三十九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一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二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酒店領導。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
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四十三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十
第一條 為了保護我校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學校投資購買、由網絡與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絡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三條 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網絡中心負責,未經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聯網在內的)服務器、工作站。
第五條 除校園網負責人,其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校園網網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第六條 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七條 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八條 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條 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第十一條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為網絡安全負責人。學校微機室一律不準對社會開放。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微機室。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十一
一、學校為切實擔負起保護學校安全和師生生命安全的職責,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二、學校把安全教育作為校長和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并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與學校年度目標考核掛鉤,把履行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列入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范圍,年終考核與評比先進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三、學校成立由分管副校長負責的安全領導小組,安全領導小組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
四、學校大樓里有關安全的消防栓等消防公共器材分給各班級管理,并納入班級常規考核。
五、確定每年三月份的第一周為安全教育周,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如通過廣播、黑板報、演講、參觀、作文比賽、知識搶答賽等形式開展活動,要求培訓教育面達到100%。學校各部門、各班級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宣傳教育工作。
六、學校政教處應積極進行消防、交通等知識的宣傳,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以提高他們的自救能力。
七、學校政教處每年至少應組織進行1―2次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八、學校每年聘請消防、交通、檢察院等部門的領導到我校作報告,以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保護自己的能力。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十二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學校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全校師生員工認識火災的危害,懂得防止火災的基本常識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提高預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同火災作斗爭的自覺性,各單位應當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的領導。各單位一把手對消防安全教育負總責,并由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相互配合,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應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檢查、有總結。
二、學校至少每半年在師生員工中進行一次以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安全法規、消防科普知識、消防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訓,并將消防教育培訓作為學生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使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化、規范化。
三、各院(系)、部(處)至少每季度要對本單位的師生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以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崗位防火措施,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火場自救逃生知識為主。
四、對新參加工作的教職工(含臨時工)要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對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鍋爐工、消防安全設施操作管理維護人員等)要重點培訓,必須持證上崗。重點安全部位的有關從業人員、兼職義務消防隊員每年進行兩次以上專業培訓和演練。有計劃的派送有關人員參加以公安消防安全為內容的業務培訓。
五、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途徑;做好假期前后、實習期間、新生入校等特殊時期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六、教育培訓情況要有記錄,重點材料歸檔立卷,存入消防安全檔案,作為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的依據。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十三
1、礦長對本礦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總責。
2、安全管理機構
(1)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檢查和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2)負責制定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計劃,制定考核、考試方式并組織實施。負責辦理有關主管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取證工作。
(3)負責實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安全員
(1)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作相應記錄。
(2)組織學習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
1、教育培訓對象
(1)廠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廠礦新招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全體從業人員。
2、教育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本企業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安全操作規程等。
3、教育培訓分類和要求
(1)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廠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2)新職工報到后,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廠礦、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各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國家規定,并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后,才能分配到作業崗位。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特種作業。
對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在生產中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和實施管理措施,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技能培訓。
(4)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廠礦要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安全教育目標,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廠礦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每月不少于一次,可利用安全學習的時間進行,也可根據生產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并做好相應記錄。
廠礦安全教育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廠級安全例會每月一次,車間或班組安全例會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2、廠礦利用各種形式的宣傳工具和手段進行深入持久地安全教育。
3、開展事故分析會、案例討論會等。
4、與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同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辦公室安全培訓制度篇十四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的<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于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于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于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學時的培訓;
(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于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項目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后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