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寫方案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工作方案四篇總結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建議篇一
一、人員組織
縣政府辦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發《縣關于成立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縣委常委農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縣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農牧農村局局長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任副組長,23個縣級相關部門及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同志兼任。
統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指導督促各鄉(鎮)、相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于印發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并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專題討論學習會”并張貼整治宣傳標語。
二、建立工作專班
縣自然資源局抽調專業技術骨干3人,縣農牧農村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2人,匯同技術支撐單位總負責人1人,現場技術負責人員5人共同組建該項工作專班,全力開展該項工作技術支撐、內業建庫、外業核查、資料歸檔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三、工作任務
摸清20xx來縣試點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縣鄉村、鄉一村范圍內2013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根據省級下發基礎底圖,疊加2013年高分辯遙感影像、最新影像、臨時用地、審批數據,建立“工作底圖”。
(二)外業核查
外業人員根據“工作底圖”到鄉村、鄉一村現場調繪房屋,確認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時間、所占地類并填寫信息登記表。
四、鄉鎮責任要求
(一)壓實村級責任。摸排信息采取實地測繪工作,按照村級實測,包村督導,鄉鎮復核的工作思路,層層把關,做到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級簽字留檔。對摸排工作從村到鄉實行簽字責任制度,摸排戶主對數據進行確認,村兩委對數據真實性簽字,包村干部對數據審核簽字,鄉鎮主要領導對數據復核簽字。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工作方案四篇總結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建議篇二
一、出臺背景
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
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工作方案四篇總結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建議篇三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縣工作要求,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置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遏制耕地“非農化”,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的通知》、《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建立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縣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工作制度的貫徹落實,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清理整治范圍
全鄉范圍內違反《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實施意見貴州省加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的通知》、《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建立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
三、組織保障
組 ?????長:xxx
常務副組長:xx
副 ?組 ?長: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農業服務中心,郭繼軍任辦公室主任,張維勇任辦公室副主任,吳剛、彭毅、范桂馨、姚金娣、郭啟松、方門政、方洪玉負責具體辦公,具體辦公人員實行片區負責制,負責對本區域內的業務指導和數據審核。
xxx
四、工作職責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的業務指導,指導各村依法開展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依法及時確權登記發證,協助縣農業農村局對本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的查處、同時統籌好全鄉范圍內的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負責業務數據上報,與上級部門業務溝通協調,及黨委政府所安排的相關工作。
國土所:協助農業服務中心對全鄉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依法及時確權登記發證,對全鄉農用地進行指導,協助縣農業農村局對本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全鄉范圍內的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
鄉村建所:負責協助農業服務中心工作,根據集鎮規劃,除群眾自建外,負責搞好龍井晏明兩個集鎮宅基地統建規劃工作。
村支兩委:負責對本村轄區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會議貫徹落實、宣傳、資料審核、巡查、制止和上報,完善會議圖片、會議記錄、巡查記錄、巡查臺賬等階段性資料,實行片區包保責任制,明確到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鄉直相關部門和各村按照“一把手負總責,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各村包村領導和第一書記要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由鄉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派出所、國土所、村建所、綜治辦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合力推進全鄉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部門的職能,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已建房未辦證等問題進行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協助縣執法部門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協助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對存在“互有責任”行為的,要理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縣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鄉紀委要將此項工作納入督查內容,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自違法動工之日起3日內未發現、5日內未處理,鄉紀委進行跟蹤核查處理,黨員領導干部參與亂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對清理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強化業務指導。鄉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會同國土所、村建所、司法所等有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推進此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六)加強輿論引導。各村和各部門,要加強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進行宣傳,作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工作方案四篇總結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建議篇四
一、亂占耕地建房“罰則”清晰明確
盡管亂占耕地建房現象多年來在農村地區屢禁不絕,且在一些地方一度呈現蔓延或失控態勢,但事實上《土地管理法》在修訂前后均對此類行為有著明確清晰的罰則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75條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為,從破壞種植條件的角度進行了罰則規定,第77、78條則對未經批準非法占地建設行為進行了規定。第77條針對一般非法占地行為,規定由自然資源部門責令退還土地,符合土地規劃的沒收建筑物,不符合規劃的拆除。第78條單獨規定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的行為,由農業農村部門責令退還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房屋。綜合而言,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中,違法行為人將會面臨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罰款,沒收直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一系列處罰措施。
二、亂占耕地建房處罰程序清晰明確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和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農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的,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其他情形的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處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農業農村部門對違反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時,適用與自然資源部門同樣的規定。
《行政處罰法》對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的全過程做了較為詳盡的規定,農村村民和其他單位、個人可據此對上門查處違法占地行為者實施監督。
若當地在20xx年度的亂占耕地建房摸排過程中確定了某處宅基地類住宅或者其他用房涉嫌違法占地,應當依法依規對其立案調查。摸排結果本身并不能作為認定涉案房屋系違建的唯一依據,只能作為一種線索處理。
立案后,相關主管部門應當指定案件承辦人員,及時組織調查取證。調查取證時,案件調查人員應當不少于二人,并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執法證件。
調查取證時,依照《行政處罰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相關主管部門有權要求被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并就與案件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有權詢問當事人以及相關人員,進入違法現場進行檢查、勘測、拍照、錄音、攝像,查閱和復制相關材料。
在完成調查并獲取相應證據后,案件承辦人員應當提交調查報告,作出結論性意見。對于依法應予處罰的,提出處罰建議。對于不予處罰的,提出不予處罰的理由和建議。能夠通過限期改正消除對土地管理影響的,應當先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給當事人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
對確需給予行政處罰的情形,相關主管部門需制作并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需聽證的,相關主管部門還應制作并送達聽證告知書,當事人有權要求組織聽證。陳述、申辯或者聽證的理由不成立的,相關主管部門方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即相應的責令限期拆除決定、罰款或者沒收的決定等。
作出處罰決定后,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或《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第83條的規定,對這類責令限期拆除決定的起訴期限僅有15天,一定要在法定的起訴期限內提起訴訟,否則將會喪失起訴的機會。
若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起訴,也未履行處罰決定,相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經催告仍不履行的,相關主管部門自期限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向土地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綜上可知,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需嚴格依法進行,在準確認定的基礎上,既實現清理整治的目標,又確保不損害建房者的權益。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農村建房歷史問題復雜、原因很多,有政策問題,也有政府管理問題。需要重點關注歷史遺留原因形成的無證自建房與農村脫貧攻堅等建設的公益性建筑,還有農村“招商引資”項目中未批先建的經營性用房,避免政策不合理給當事人帶來損害,阻礙農村發展和鄉村振興。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工作方案四篇總結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處置建議篇五
為全面貫徹落實和中央領導同志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落實全省、全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精神,提升廣大干部群眾保護耕地的認識和意識,堅決遏制農村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并根據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開展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試點工作的通知》,縣鄉村、鄉一村納入全省44個試點縣(市、區)88個村名單范圍內。我縣根據川農房整治辦函〔20xx〕-4文件通知及工作方案在縣專項小組組織下制定了如下摸排工作方案:
一、人員組織
縣政府辦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發《縣關于成立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縣委常委農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縣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農牧農村局局長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任副組長,23個縣級相關部門及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同志兼任。
統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指導督促各鄉(鎮)、相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于印發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并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專題討論學習會”并張貼整治宣傳標語。
二、建立工作專班
縣自然資源局抽調專業技術骨干3人,縣農牧農村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2人,匯同技術支撐單位總負責人1人,現場技術負責人員5人共同組建該項工作專班,全力開展該項工作技術支撐、內業建庫、外業核查、資料歸檔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三、工作任務
摸清20xx來縣試點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縣鄉村、鄉一村范圍內2013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根據省級下發基礎底圖,疊加2013年高分辯遙感影像、最新影像、臨時用地、審批數據,建立“工作底圖”。
(二)外業核查
外業人員根據“工作底圖”到鄉村、鄉一村現場調繪房屋,確認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時間、所占地類并填寫信息登記表。
四、鄉鎮責任要求
(一)壓實村級責任。摸排信息采取實地測繪工作,按照村級實測,包村督導,鄉鎮復核的工作思路,層層把關,做到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級簽字留檔。對摸排工作從村到鄉實行簽字責任制度,摸排戶主對數據進行確認,村兩委對數據真實性簽字,包村干部對數據審核簽字,鄉鎮主要領導對數據復核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