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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管理規章制度篇一
1、為加強車輛、司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制定本員工管理制度。
2、分配到各部門的車輛和司機,由部門進行管理,駕駛為領導服務車輛的司機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司機要經常打掃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清潔狀態。
4、司機平時要注意對車輛的保養,發現故障及時上報,及時維修,車輛進廠修理期間,司機要認真看守,隨時檢查修理情況。不準帶故障強行出車。
5、車輛出市或非工作時間出車要經本部門車輛管理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6、嚴禁私自將車輛借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使用。
7、嚴格按工作程序要求,出車要由部門分管領導派出,回來后要報告。
8、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辦法中關于車輛維修、加油、車庫租用和事故處理等規定。
9、不準向用車單位和個人吃、拿、卡、要,耍態度。
10、接送通勤要準時正點,不準隨意改變通勤路線,不準讓非本單位人搭乘通勤車。
11、公務出車要熱情服務,動作迅速;不準借工作之便出私車、出順風車;不準無故拒絕出車,已租用車庫的不準車輛夜不歸庫,未租用車庫的要將車輛妥善保管。
12、出車等候時不準離開車輛很遠,要讓辦事人員出來后能夠及時找到。在本單位待命時要在所在辦公區域內等候,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13、不準酒后駕車;不準開蠻車、賭氣車。
14、要遵章駕駛,作文明司機。司機因違章受到的罰款,由個人承擔。
15、司機在公休日、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服從有關領導工作上的調配。
1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司機管理規章制度篇二
3.車輛調度原則:同路線或同地點不重復派車;
5.嚴格執行出車制度。駕駛員只憑辦公室通知單出車,特殊情況辦公室或主管領導通知,并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視為私自出車。如有安全事故,單位概不負責。
6.車隊長保管鑰匙,每次出車后車隊長必須收回鑰匙;
7.車輛用油標準為每百公里不超過10公升;
8.每月洗車費為60元,超出部分不報銷;
10.小車的維修,先申報維修更換配件,主管領導到場,否則不予報銷;
11.全職駕駛員必須在綜合辦待命,隨時準備出車辦事。(如遇到下班情況需及時出車的到總經理處直接開出車單)。
司機管理規章制度篇三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司機管理規章制度篇四
(一)自覺遵守和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按照指定路線,安全、準時接送員工上下班。
(三)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及清潔工作。
(四)負責車輛使用狀況的經常性檢查。
(五)負責車輛維修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車輛的定期年檢。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專職司機應愛車、護車。各車專職駕駛員有義務搞好所駕車輛的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整車清潔、室內舒適。
2、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舉止文明、禮貌待人、優質服務、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作風。駕駛員必須愛車、護車,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
3、新、舊車輛室內裝修,需配正常物品,駕駛員須向車隊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才能辦理。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所有車輛及隨車所有證件和工具均由責任駕駛員負責妥善管理。如遇新、舊車交接,原車駕駛員必須將車鑰匙、所有證件和隨車專用工具全部移交給另一位司機,有義務說明原車輛技術狀況。
4、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隨時聽從公司及車隊安排出車任務,亦可直接聽從領導的吩咐出車。自覺服從上級的管理和調派,因事因病或車輛故障,不能承擔出車任務時,應及時報告,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5、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箴言駕駛、不得怠慢丟棄乘客,不得私自出車,嚴禁酒后駕車。
6、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及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7、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后,應將車輛及時入庫,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
8、行駛途中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嚴格執行維護修理制度,落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愛護車輛設備及隨車工具,(丟失工具照價賠償)確保車輛特別是安全系統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氣、搞好團結,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
司機管理規章制度篇五
為了使分公司機關食堂合法、合規、安全、、有序運行,保證員工就餐需要,并為本公司會議、培訓班和外來客人提供良好的.餐飲接待服務,特制定本。
1、炊管人員身體要符合餐飲業標準,并按要求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同時達標。要講究個人衛生,穿著整潔,勤剪指甲。上班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新聘用人員必須有健康證。
2、炊管人員應服從管理,盡職盡責,要愛護財物,遵守紀律,在工作期間不準隨意脫崗,不準將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
3、炊管人員要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食堂餐廳鑰匙,正確使用所配的電器設備和爐灶炊具設施。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各類設備,切斷電源,關閉水、氣閥門,鎖好門窗,確保安全。
4、炊管人員除做好食堂日常環境衛生及用品、用具的清理外,每星期五大掃除一次,確保食堂經常性的整潔、亮麗;并要定期消毒,嚴防食物中毒。
5、食堂主管要按照調劑花樣、適合口味、滿足需求的原則,根據每天(每頓)就餐人數和供應標準,與主廚商議列出《飯菜供應單》(樣式附后)。依據飯菜供應單,采購員視庫存余缺和實際需要進行采購;主廚負責組織炊事員加工烹飪。每餐供應完畢后,由食堂主管和主廚在飯菜供應單上簽字,同時由接待陪同責任人簽字,以確認實際供應情況(員工早餐、午餐的《飯菜供應單》“接待人”欄不需簽字)。
6、在食堂主管的安排下,食堂操作間的日常工作由主廚負責組織開展。膳食供應要清潔衛生、適時調節飲食種類、花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要及時、主動、熱情、周到為員工和客人服務,努力提高員工和客人的滿意度。
7、餐廳服務人員要隨時保持餐廳的整潔,供餐前,桌、椅、餐具要按實際需要和規定擺放。上餐過程中,要及時給管理人員、主廚通報餐廳需求等方面的情況,確保按照飯菜供應項目和用餐實際提供優質服務。
1、員工就餐管理:
員工早餐實行按月結算制,即凡在當月內,早餐就餐次數不論多少,均需按一個月的標準交費。早餐就餐員工必須在每月10日前,按照規定的標準交早餐費。早餐費的收繳實行填表登記制。《早餐費收繳表》樣式附后。
員工中午就餐實行登記、憑票、打飯制,就餐當日上午9點前,按照食堂公布的飯菜品種,自行選定所需的品種、數量并登記。午飯時憑登記的品種、數量和飯票打飯。凡是登記而不前去打飯者,必須自覺按登記的品種和數量補交飯票,以免造成浪費;對不自覺補交飯票者,食堂有權對其給予停止當月飯菜供應的處罰。凡沒有按規定進行飯菜登記者,原則上不允許打飯。自下班開始供餐時間為40分鐘,逾期視為放棄打飯。
2、飯票由負責管理,下發時必須加蓋印章。出納憑領條在會計處領取飯票并負責向就餐范圍內的員工出售。向員工出售飯票時必須在《飯票銷售登記表》(樣式附后)上登記。
食堂收回的飯票由食堂炊管人員整理清點后,憑會計的收條交會計保管或下發。
3、公司員工就餐要按個人需要索取,不得造成浪費;要愛護公共設施,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和環境衛生;不得發生酗酒和刁難、漫罵工作人員等不文明行為。如對食堂飯菜供應、接待服務有意見,可直接向食堂主管提出,或者通過其他正當渠道反映。
4、會議、培訓班和來客用餐會議、培訓班和來客人員需要就餐的,由承辦或接待人員依據會議、培訓班的時間、人數在給基層下發通知時,一并通知辦公室做好就餐的準備工作;就餐前一天,承辦或接待人員必須與食堂主管對用餐的人數、標準、陪同人員(正常情況下,陪員不超過2人)和組織管理等事項予以商定,以便食堂妥善安排準備。如果會議、培訓班和來客人員的就餐人數、就餐時間等事項中途發生變化或需要調整供應品種或標準,必須在就餐四小時前通知食堂變更,否則,食堂不承擔任何責任。
1、分公司對機關食堂以授權經營責任書的形式,授權分公司辦公室經營管理。分公司工會負責按照總經理室的安排,從宏觀上以總的收支賬務管理的方式和加強本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對食堂進行管理。分公司辦公室按授權經營責任書和本制度落實食堂日常的收支、運行、賬務、經營管理等事宜;每年年底對食堂物品進行一次盤點登記,同時對賬務手續按年度接轉。
2、食堂收入及其相關手續的辦理
食堂的收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員工就餐所交的伙食費;二是會議、培訓班和來客接待用餐,由公司行政按預算撥付的伙食費;三是客房收入;四是公司行政撥付的用于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費、員工就餐的伙食補貼、炊管人員工資等。
(1)員工伙食費由出納以早餐費收繳表、飯票出售登記表的方式收取后,在三日內將所收早餐費和銷售飯票的現金交銀行入賬;然后開具收款收據,將收款收據、進賬單連同早餐費收繳表、飯票銷售登記表交會計入賬。
(2)會議、培訓班和來客的伙食費,由承辦會議、培訓班的人員或接待人員,在接到會議、培訓班和接待任務時,應及時與食堂管理人員協商,并以書面形式做出預算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待總經理審批后,將預算審批資料交出納到財務會計部辦理撥款手續,出納到銀行轉賬后,將相關手續交會計入賬。正常情況下,預算審批手續應在會議、培訓班和接待客人開始前辦理完畢。特殊情況下,最遲必須在會議、培訓班和接待客人結束后五日內辦理完畢。否則,將由食堂主管對承辦人員以完成工作不及時提請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對其進行處罰。
(3)客房收入,由客房服務員依據客人實際住宿天數和收費標準,以出具收據的方式收費,客人離開后,要在次日內將所收現金與記賬聯收據一并交出納。出納要及時存入銀行,然后將進賬單、記賬聯收據交會計入賬。省分公司客人住宿的,由辦公室負責出具住宿結算單。
(4)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費、員工就餐的伙食補貼、炊管人員工資等,由食堂主管依據實際情況,以書面形式做出申請撥款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后,將審批資料交出納到財務會計部辦理撥款手續,然后由出納到銀行轉賬,再將相關手續交會計入賬。
3、食堂支出及其相關手續的辦理
分公司工會對食堂日常費用支付實行備用金管理,即在備用金數額內,由采購員憑報銷憑證到出納處辦理報銷手續,然后由出納將報銷憑證轉會計并進行結算。備用金每年年底需結清。
食堂日常支付票據應在次日內報銷,特殊情況下最多不得超過三天。食堂支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食堂購買物品支出;二是客房用品支出;三是炊管人員的工資、補貼支出;四是其他方面支出。
(1)食堂物品的采購及支出:食堂所需物品由采購員按照《飯菜供應單》和實際供應需要進行采購,不得積壓浪費。凡是公司統一批量購買的物品,按有關規定領取;需要購買的,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物美價廉。能夠開具正式發票的,必須開具正式發票。所購物品必需先由采購員在發票或《食堂物品購買單》(樣式附后)上簽字;然后由主廚(物品使用人)對照發票(購買單)逐項過秤、清點驗收,驗收無誤后簽字;發票(購買單)上的采購員、驗收(主廚、物品使用人)不得為同一人。憑采購員和驗收簽字的發票(購物單)和作為附件的當日《飯菜供應單》,由食堂主管簽批后報銷。
(2)客房用品支出:接待客人所需的水果、飲品、香煙、洗滌用品等,凡是公司統一批量購買的,按有關規定領取;凡需購買的,由采購員購買并在發票(購買單)上簽字,交服務員提供客人使用,由服務員在發票或購買單上簽字確認后,再由食堂主管簽批報銷。
(3)炊管人員的工資、補貼支出,由辦公室按公司的制度規定、標準和崗位職責考核情況,按時制作工資、補貼發放表,經食堂主管簽批后,由出納負責發放。
(4)其他方面的支出。在公司食堂之外就餐等其他方面的支出,須請示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實施,并由總經理負責簽批后方可報銷。
4、監督管理
(1)由分管辦公室和工會的分公司領導、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財務會計部經理、辦公室主任、食堂主管、出納和會計組成食堂管理委員會,每季度聽取一次食堂收支運行管理情況的,分析研究食堂相關工作事項,解決存在的問題。每季度向員工張貼公布一次食堂收支管理運行情況(匯報、公布的內容主要有:收入情況,分別列出收入的項目、金額和合計等;支出情況,含就餐人數/餐數,并分別以正餐、早餐列出員工、客人、會議和培訓班人數/餐數;其他收支情況,同時分本期、累計情況),匯報、公布由食堂管理人員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做出,與會計核對無誤并分別簽字認可后進行。匯報或公布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在每季度次月15日前完成,特殊情況下最遲不得超過每季度次月月底。
(2)由分公司工會經費審查委員主任負責,除平時不定期對食堂的賬務設置、票據合規、收支簽批等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外,每年至少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監督有關情況向分公司工會委員會匯報一次。
(3)由分公司分管審計的領導安排審計特派員,每年對食堂進行一次合法、合規性審計,同時以書面形式將有關情況向總經理室匯報,并依據總經理室的意見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凡是不按本制度實施管理,有下列行為者,由分管領導、部門按下列金額對其予以處罰。
3、環境、設施衛生不符合要求,每次處罰20元;
4、發生失火、失盜、食物中毒等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內并無人員傷病者,每次罰款100元;損失在1000元以上并發生人員傷病者,視其情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不按規定辦理收支、采購、供應、報銷、賬務處理等手續,每次處罰20元。發生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為,每次處罰100元;情節嚴重者,按員工違規違紀辦法處理。
6、發生不按時供應飯菜、提供劣質食品或服務質量差等問題,每次處罰50元。
7、不落實炊管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的制定、檢查、考核,不按規定匯報、公布食堂收支運行管理情況,不及時落實對食堂的審查、審計工作,每次處罰50元。
8、員工發生浪費糧食、酗酒、不按規定就餐或不采取正當途徑提出意見建議等違規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為確保本制度的順利有效實施,分公司辦公室要依據本制度,負責制定食堂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并做好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崗位職責落實的檢查、考核等工作。
酒泉分公司所屬各縣(市)支公司、營銷部、營業部,可參照本制度基本內容,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各自的食堂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本辦法由分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司機管理規章制度篇六
本公司從事的是食品銷售單位,對上下班時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時間為早上七點半。下班時間根據送貨要求而定。早送完貨早下班。
一、司機行車前必須做好檢查,做到機油、剎車、汽油、水、輪胎氣壓、燈光等處于安全良好狀態,車內外每周打掃、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二、司機停車下貨時,把車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剎防止車輛滑動。未經允許,司機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發生后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三、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人為違章等引起的處罰由司機自行承擔;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責任認定為主,如司機責任,則保險公司承擔之外的費用由司機承擔。如因送貨造成的違章停車,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負責人處理。
四,司機交接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輛有無擦掛,是誰的責任當既報由會計登記,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費用。若交接前不與檢查,發現問題,由司機們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機離職時),司機必須查清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并及時處理解決。如果車輛發生擦掛違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不分大小(完全無責除外,送貨停車違章除外),都會扣除當月安全獎勵。
六、司機必須提高服務意識,保障服務態度。市場上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每次罰款10元;民院內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直接開除并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單(客戶要發的貨,已經開好單配好貨,司機卻忘記帶車發走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是縣城送貨因漏單需要重送,由司機本人出油錢配送。如果是城里因漏單需要重送,罰款10元。)司機負責烤腸機器維修,報修當天解決,按十元一臺修理費現修現付給司機。如因客觀原因未能解決,應及時通知公司,否則按漏單處理。
七、司機在工作時間范圍內必須保證電話能聯系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須報給公司一個聯系方式,如果工作時間聯系不上,打不通電話或打通電話不接,十分鐘內無回復,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兩次當月無電話費補助。
八、司機在店面出貨,應由庫管配好貨放門口,由會計開單,先由庫管點貨驗貨簽字,再由司機點貨驗貨后方簽字送貨。會計收到的票據上必須有庫管和司機兩人的簽字后才可放行,否則扣會計失察之錯十元一次。店面手續完成之后如發現供貨價格或數量有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出單處匯報,并修改,嚴禁擅自做主。
九、司機在倉庫出貨,有提貨單憑單由庫管按單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司機和庫管同時對單點貨驗貨后,再由庫管開出庫單方可出貨。出貨單上必須有司機和庫管兩個人的簽字放可放行。倉庫發貨手續完成后如果發現實際出貨與出貨單不符,應及時與庫管核對修改。如已裝車上貨后,司機再發現少貨差貨掉貨,由司機自己負責照進價賠償。若有多發貨或錯發貨時,把此貨放置車內帶回公司并追查責任人。如果將貨物帶回家或變賣,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按貨物總價值的十倍予以處罰并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司機上貨下貨,都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如應亂砸亂扔造成的貨物破損或丟失,誰的責任誰承擔并照價賠償。
十一、司機如果帶樣品貨物推銷,需要在現場開具單據,必須按規定填寫,并把底單帶回店內核對。否則造成后果由司機承擔責任。司機送貨區域有折扣的客戶必須有客戶的簽字和電話。否者負責人不予簽收。司機發貨給外地客戶,必有把銷售單放箱內,聯系好物流并談好運費后發貨。收取發貨單據時,一要檢查代收款是否屬實,二要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若不檢查延誤客戶收貨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代收貨款不對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負責。
十二司機送貨到客戶處,應由客戶把貨按單子點清簽字驗收后,再按客戶要求把貨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戶的疑問。熱心推薦客戶不曾進過的新品。盡量不與客戶發生爭執和沖突。
十三對于有退貨要求的客戶,應打電話申請負責人。對所退貨物做好品名,規格,價格,數量(袋數還是斤數)的登記,及時用電腦退貨單調換當時的草單。所退貨物一定要有庫管簽字驗收方可入庫。
十四司機享受銷售提成,所以司機對市場有維護的責任。及時與客戶交流,及時反饋客戶反映的問題,如價格,質量,品種等。并與公司領導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防客戶流失。
十五、司機送貨所結貨款和票據必須當日交清,嚴禁私自帶回家,嚴禁公款私用。如實在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上交,必須打電話說明情況。無情況說明又不上交者,50元/次。
十六、司機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發票上必須注明車牌號和行程公里數。
十七司機到縣城送貨,均補助十五元。
司機管理規章制度篇七
第一條.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服從領導安排,做到安全駕駛。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1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在指定加油站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不準私自用車。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證件不全被罰款的不予報銷。
第八條.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并給予行政處罰。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對于旁人包括公司領導的指令,司機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采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司機人為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第十條.司機按要求作好行車記錄,詳細記錄行車時間.里程.起始地.事由等。第十一條.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隨時在司機辦公室等候。不準隨便離崗.竄崗。
第十二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絕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第十三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四條.任何時候,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五條.堅持厲行節約的方針,精打細算,將油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如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將車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的,要做好登記,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發現1次處罰100元。
第十七條.司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違章造成事故或罰款由當事司機承擔責任和后果。
第十八條.公司對整月無違章.違規.罰款的司機給予300元獎勵。
司機管理規章制度篇八
為進一步規范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約、高效,更好地為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一調度。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為,均視為私自出車。發現違規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后出車,事后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復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核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核。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評優的依據,并對節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督考核。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辦法作扣分處理,并視情節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司機管理規章制度篇九
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并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指示,確保廣大人民乘客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制度。
由車隊組織領導,分管責任人和安管員聯合實施,考核為每季度進行一次。
一、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要求
1、駕駛員要把安全行車管理、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教育和運輸法規、業務知識等熟練運用到實際中,按照可控標準,以四項安全指標進行考核。
2、駕駛員應在日常安全學習活動中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的經驗,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行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措施,并確保安全可行。
3、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活動。
4、應了解掌握客運駕駛人的違法駕駛情況、交通事故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參加教育與培訓情況以及客運駕駛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狀況等,以便對其進行從業行為考核。不合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個月。客運駕駛人從業行為定期考核的結果應與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
二、考核事項及內容
(一)、對駕駛員的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
2、是否服從統一領導、管理、調度,做到隨叫隨到。
3、是否認真填寫派車單,每日能否自覺接受安檢人員檢查。
4、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5、是否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二)、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行車。
2、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類型作為考核依據。
(三)、對駕駛員的車輛維護保養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2、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3、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