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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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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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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一

一、安全生產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社會信譽的一項系統工程,直接關系到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關系到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為搞好和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企業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及“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黨政工齊抓共管”的保證體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局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對項目安全管理實行監督和檢查。

一、項目部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構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項目經理部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兩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總公司、局集團、有限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一)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全公司、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領導責任。副經理在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定和辦法等。結合單位或工程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制定本單位各工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并負責檢查落實。

3、認真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部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4、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措施。對新、難、險工程和不良條件下的工作場所,組織編制安全設計或安全措施,按規定報批后施工。

5、領導本公司、項目部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點現場或關鍵崗位要實行重點檢查,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定人,限時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6、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對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和處理意見報有限公司審批,同時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8、加強對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推廣先進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項目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在經理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技術領導責任。

1、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上級制定的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制度、條例、規定的施工規范等,組織編制安全技術規范操作規則。

2、編制審定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有具體可行的安全內容,在技術交底時要有詳細的安全措施要求。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3、組織施工技術、科研、安全監察、勞動保護人員研究推廣安全生產防塵、防毒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科研工作,及時糾正。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負責干部、工人的安全技術教育,提出預防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6、按管轄范圍參加各類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科學技術數據。

(三)安全質量部門安全職責

安全質量監察管理部門在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責任。

1、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頒發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落實。

2、參加或組織審查安全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積極提出改進意見,負責監督貫徹執行。參加檢查驗收各種施工臨時設施和勞動保護設施。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制止使用。

3、參加審查本單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設計和驗收至不符合勞動衛生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應提出限期改正意見,對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制止施工和投產使用。

4、參加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

5、審查和參加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辦法、措施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對查出的嚴重問題填寫“勞動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勞動安全監察指令書”,督促限期整改。對領導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遇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或指揮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研究處理。

7、會同勞資、教育部門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的組織工作。

8、參加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的問題分析整理,提出改進措施,經單位領導批準,督促實施。

9、參加企業評先、評優工作,行使安全指標否決權。對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預防事故做出成績的人員,有權提出給予一次性獎勵的建議。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教不改者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建設領導調離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

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二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消防工作是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責任,項目經理統一領導,督促和動員各施工單位力量參與項目消防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 “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

一、項目經理部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及檢查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二、項目經理部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區域內,配備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機具間等配備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三、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道暢通無阻,并要安

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若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7、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 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8、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9、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項目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指揮部協調部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項目經理部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填寫動火申請

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施工現場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四、項目經理消防職責

(1)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

(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獨立的和積極開展安全工作,督促和檢查。

(3)項目經理必須執行消防法規、規定和上級制訂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總包對防火安全負全面責任的前提下,明確工程項目各分包單位,各施工管理部門和施工管理人員以及各施工生產崗位的防火安全職責。

(4)依據施工組織設計,落實防火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實行三級動火審批制。

(5)發生火災事故要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同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認真的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制訂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消滅一切火災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員消防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組織實施上級公安消防管理部門和本項目的各有關消防法規條例。

(2)以單位利益為重,樹立全局思想,以高度的責任心和愛崗敬業的事業心,依法規范化管理,以身作則,公正無私,“嚴”字當頭,克服麻痹思想,確保在工作中不發生任何問題,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必須做到心中有數,保證檢查中無漏洞,無拖延現象。

(3)、完善和修改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學習各項消防法規條洌,

監督檢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及時傳達單位的各項指示精神,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5)、負責組織管理本項目的專職消-防-隊,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定期組織人員對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及滅火器材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考核,提高全體員工防火意識及自防自救、滅火作戰的能力。

(6)、負責本單位各項消防設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擦拭、維修各種消防設施。

(7)、嚴格查處各種違章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漏洞及時督促整改,著令下發火災隱忠整改通知書,決不拖延、放松。

六、施工隊負責人消防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安全生產和要求,把安全生產消防列為重要內容。

(2)堅決制止一切忽視安全的行為,堅決支持隊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并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和上級檢查指出的問題,應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究,督促有關人員抓落實,及時整改。

(4)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和制定預防措施,避免事故重復發生或擴大,要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查明原因,追究其責任。

(6)要對本單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把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中國核工業中原建設有限公司

成溫邛快速路(崇州段)c1 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2015年4月 日

目錄

一、各項目經理部防火制度的建立··········第1頁

二、各項目經理部消防器材的配備··········第1頁

三、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第2頁

四、項目經理消防職責···············第3頁

五、安全部長消防職責···············第4頁

六、施工隊負責人消防職責·············第4頁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消防工作是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責任,項目經理統一領導,督促和動員各施工單位力量參與項目消防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 “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項目部消防負責人:周昔輝;樁基一隊消防負責人:袁柏軍;樁基二隊消防負責人:毛仁春;樁基六隊消防負責人:肖兵彪;拌合一站消防負責人:張海軍;拌合二站消防負責人:唐朝陽;橋梁三隊消防負責人:馬小衛;梁廠消防負責人:秦運周。

一、各項目經理部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及檢查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二、各項目經理部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區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 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機具間等每25 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三、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若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7、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 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8、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9、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項目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指揮部協調部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項目經理部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施工現場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四、項目經理消防職責

(1)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

(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獨立的和積極開展安全工作,督促和檢查。

(3)項目經理必須執行消防法規、規定和上級制訂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總包對防火安全負全面責任的前提下,明確工程項目各分包單位,各施工管理部門和施工管理人員以及各施工生產崗位的防火安全職責。

(4)依據施工組織設計,落實防火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實行三級動火審批制。

(5)發生火災事故要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同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認真的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制訂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消滅一切火災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部長消防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組織實施上級公安消防管理部門和本項目的各有關消防法規條例。

(2)以單位利益為重,樹立全局思想,以高度的責任心和愛崗敬業的事業心,依法規范化管理,以身作則,公正無私,“嚴”字當頭,克服麻痹思想,確保在工作中不發生任何問題,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必須做到心中有數,保證檢查中無漏洞,無拖延現象。

(3)、完善和修改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學習各項消防法規條洌,監督檢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及時傳達單位的各項指示精神,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5)、負責組織管理本項目的專職消-防-隊,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定期組織人員對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及滅火器材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考核,提高全體員工防火意識及自防自救、滅火作戰的能力。

(6)、負責本單位各項消防設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擦拭、維修各種消防設施。

(7)、嚴格查處各種違章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漏洞及時督促整改,著令下發火災隱忠整改通知書,決不拖延、放松。

六、施工隊負責人消防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安全生產和要求,把安全生產消防列為重要內容。

(2)堅決制止一切忽視安全的行為,堅決支持隊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并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和上級檢查指出的問題,應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究,督促有關人員抓落實,及時整改。 (4)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和制定預防措施,避免事故重復發生或擴大,要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查明原因,追究其責任。

(6)要對本單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把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附件十一

****

第一條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密切聯系和充分發動群眾,群策群力地做好各項工作。

第二條 各從業單位必須建立消防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把消防責任落實到人。

第三條 加強各項日常防范工作:

1、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他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

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4、組織防火檢查,檢查有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7、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門,實行嚴格管理;

8、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第四條 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合格方準施工,需要變更消防設計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接收使用。

附件十一

必須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六條 有關爆炸、危險物品管理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七條 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第八條 消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配件和滅火劑等。

第九條 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條 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報警并組織力量撲救火災。火災撲滅后,應當按照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理配置滅火器材,一般臨時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升)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倉庫或堆料場內,應根據滅火對象的特性、分組布置酸堿、泡沫、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于4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30米。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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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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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二、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結束場地清,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于正??墒褂脿顟B。

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地下室等場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四、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五、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1.木工間由各施工隊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要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施工結束場地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電焊作業場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作業場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三、獎勵與懲罰

1.獎勵辦法:

①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②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③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④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⑤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⑥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⑦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①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②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③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④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⑤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十四、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①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②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③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④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⑤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⑥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十五、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災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線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工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5.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

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十九、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沒有正式消防專業合格證,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二十、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

6.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二十一、門衛、警衛人員防火守則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

2.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

3.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記錄。

4.要掌握單位內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5.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及時報警。

二十二、職工防火守則

1.在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

3.自覺遵守工地有關部位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

4.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器設備。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6.發現有火災險肇立即向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

中城北方交通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hstj-5項目部

二o一三年四月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消防工作是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責任,項目經理統一領導,督促和動員各施工單位力量參與項目消防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 “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

一、項目經理部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及檢查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二、項目經理部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區域內,配備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機具間等配備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三、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若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7、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 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8、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9、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項目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指揮部協調部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項目經理部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施工現場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四、項目經理消防職責

(1)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

(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獨立的和積極開展安全工作,督促和檢查。

(3)項目經理必須執行消防法規、規定和上級制訂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總包對防火安全負全面責任的前提下,明確工程項目各分包單位,各施工管理部門和施工管理人員以及各施工生產崗位的防火安全職責。

(4)依據施工組織設計,落實防火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實行三級動火審批制。

(5)發生火災事故要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同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認真的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制訂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消滅一切火災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員消防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組織實施上級公安消防管理部門和本項目的各有關消防法規條例。

須做到心中有數,保證檢查中無漏洞,無拖延現象。

(3)、完善和修改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學習各項消防法規條洌,監督檢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及時傳達單位的各項指示精神,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5)、負責組織管理本項目的專職消-防-隊,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定期組織人員對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及滅火器材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考核,提高全體員工防火意識及自防自救、滅火作戰的能力。

(6)、負責本單位各項消防設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擦拭、維修各種消防設施。

(7)、嚴格查處各種違章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漏洞及時督促整改,著令下發火災隱忠整改通知書,決不拖延、放松。

六、施工隊負責人消防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安全生產和要求,把安全生產消防列為重要內容。

(2)堅決制止一切忽視安全的行為,堅決支持隊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并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和上級檢查指出的問題,應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究,督促有關人員抓落實,及時整改。

(4)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和制定預防措施,避免事故重復發生或擴大,要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查明原因,追究其責任。

(6)要對本單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把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產現場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施工生產任務安全順利地完成,根據國家及局有關規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經理部所有部門及施工隊伍。

第三條: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項目的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有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不得進行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必須依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制定。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全面,并具有針對性。要根據施工工程的結構特點、施工方法、施工機具設備、作業環境、各類施工人員的素質等實際情況,明確具體地提出應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項。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4、施工現場需要的暫設電氣工程,必須納入施工xx設計之中。要有設計、有計劃、有平面布置圖、有說明。

5、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并經過項目總工程師審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難、險工程需報公司審核批準。

第四條: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深坑、滑模、搭設和拆除高大腳手架、橋架、挑架、掛籃等特殊架子、施工臨時便橋、碼頭等,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由計算、有詳圖、有說明、有審批。

3、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公司總工程師指定的具備相應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編制,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第五條:必須嚴格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各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地負責人、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并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現場交底。書面交底應一式三份,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各執一份,另一份交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要分別在每一份書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簽字。安全技術措施得以落實后,工地負責人必須請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驗收,方準進行下一步施工。

2、兩個及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地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隊或工班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3、各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隊的從業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復雜、連續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4、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有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人簽字。5、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按分項工程歸放在一起,以便備查。

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四

洛南縣經管站洪敏

農村財務清理審計是對廣大村民最為敏感的集體經濟運行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評價。農村審計工作的開展,為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凈化農村經濟發展環境,強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諧,發揮著應有的作用。

近年來,通過工作接觸了很多涉及村級財務清理審計的事項,在處理過程中遵行并總結了一些心得,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1、實事求是: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做到合理合法合情,在弄清事實和維護穩定二者之間尋求平衡。

2、心平氣和:要求村干部在面對審計時擺正心態。定期進行清理審計工作是農經工作的具體要求,審計工作對事不對人。要理性對待對方提出的意見和問題,認真做出解釋,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3、注意方法:要抓大放小,解決群眾最關心的主要問題,沒必要在小問題和細枝末節上揪住不放,特別事項可另案處理。要發揮村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因為其最了解本村的經濟活動,類似發票能否報賬這樣的問題,可以將最終裁定權交給村民主理財小組。

4、遵守紀律:要求村干部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幫缺席,或者中途退場。要尊重對方,不要打斷別人的發言。不允許吵鬧不休,耽誤時間。不允許在審計現場蠻不講理,故意擾亂秩序。不準搞語言威脅和人身攻擊。在問題沒有弄清楚之前,不要在外面到處散布不當言論。

5、積極配合:要求被審計單位配合上級組織搞好調查審計,提供有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要服從審計組的工作安排和程序規定。村民主理財小組要抱著對集體資產負責,對全體村民認真負責的態度,敢講真話并敢負責任。

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五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請假應有正當理由,并按手續提前出具書面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期滿后按時上班,如特殊情況,期滿后不能上班的及時補辦手續,否則一律作曠工處理。

2、凡未經批準而擅自離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會上通報并作曠工處理,第二次除在會上通報外扣除當月獎金,累計三次以上報公司做除名處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據病情及本人的任務安排情況確定休息時間。確需住院治療的,由項目部領導統一安排有關事宜。

1、本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職工應本著為公著想的思想,請假必須根據施工進度,服從項目部統一安排。

2、因公出差,事假等均應履行手續,管理人員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班組職工必須由班組長同意,方可安排出差或休假,財務憑手續考勤,未經領導同意擅自休假出差者作曠工或離崗處理。 3、項目部根據請假人員請假事因性質的輕重,給予考慮安排,有急事的職工給予優惠安排,一般請假作統一安排。

4、假期滿后應及時銷假,否則視為曠工。

1、每個宿舍選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大聲喧嘩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賭博或以娛樂為借口的變相賭博。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項目部規定的“七不”規范。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餐具、刀具等應定時消毒,并做到生、熟分開。食堂葷菜需經登記檢驗,質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類、禽蛋、水產品等食物要注意保鮮期。

6、食堂公共場所要時刻保持衛生整潔,并備有滅蠅、滅鼠設施。

7、項目部每月組織兩次對衛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根據有關制度進行獎懲。

為了健全宿舍清潔衛生及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住宿安全舒適,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開天亮燈。不大聲喧嘩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賭博或以娛樂為借口的變相賭博。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定。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條例》規定處罰。

6、未經項目部審批,嚴禁任何人隨意私裝插座或燈頭,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條例》規定處罰。

為了工地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創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一律罰款50元。 2、生活垃圾,剩菜剩飯應倒在指定地點,違者罰款2—10元/次。 3、廁所做到專人清洗,每天不少于兩次,同時經常噴藥,消滅蚊蠅。

4、辦公室、職工宿舍、食堂及時清掃,棉被、物品須折疊,堆放整齊,做到窗明地凈。

5、各工種材料,質量及半成品,構件應整齊堆放,搬運到指定地點,不服從管理,亂堆亂放者,罰工種負責人每次10—50元。

6、由炊事員負責清掃,排通食堂邊的污水溝,保證廢水外排通物。

7、愛護公物,保護建筑成品,不浪費建筑材料。

8、泥工落地灰,木工扣件模板鋼管、鋼筋工成品鋼筋等,隨清、隨收、做到建筑物內外清潔。

9、由項目部每月組織有關人員對場容場貌,衛生情況進行檢查。

為了加強對項目財務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1、熟悉掌握有關財務方面的規定,嚴格財務制度。

2、及時上報有關表冊,做好財務核算工作。

3、對有關表冊及財務核算,要認真細致,不出差錯。

4、對工資的發放和支票的領取,要按管理制度及發放規定,嚴格做好有關手續,如手續不全,不予發放。

5、支票使用應填寫審批單,交領導審批后交財務做票,交回公司前須經領導簽字方能入帳。

6、每次支票回單上交公司前,必須與倉庫收料員核對進貨情況,審查進貨數量及單價,及時發現處理有關問題。

7、掌握資金情況,每月向建設方催收應付工程款。

8、做好資金和票據等的存放工作。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2、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現場使用各種線路老化、破皮、漏電現象及時更換,并做好書面記錄。

3、發現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包括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飯煲)取暖、燒水、烹飪情況,責令停止使用,按供電局規定處以50—500元罰款處理,該費用在各班組中扣除。

4、發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及時制止,切斷。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制度第七條處罰。

5、夜間施工必須電工,機修班派員值班,及時安排施工作業區域的照明用電。

6、各職工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7、為確保安全,嚴禁在使用電線中段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制度第八條處罰。

1、安全生產是黨和國家,勞動人民的一項重要政策,是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基本原則,隊部必須增強法制觀念,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國家憲法中有關條例及刑法中的有關條例,組織學習國務院頒布的三大規程,五項制度,認真組織學習,及時匯報。

2、貫徹執行三級教育制度,對新到的職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同時運用各種形式,經常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使職工明確生產必須注意安全,安全才能促進生產的辯證關系,教育職工既要有充分的生產技術又要有嚴格的科學態度,一絲不茍的遵守操作規程。

3、結合季節性,抓住節假日職工思想容易疏忽,松散安全生產觀念的現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凡是自然條件變化,如大風、大雪、— 10 —冰凍或雪雨季節,抓住氣候變化的特點,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使職工較全面的提高對安全生產深刻認識。

4、班組長每天上班前必須對班級職工做好班前教育,并做好記錄,對當天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項目部,以便及時解決。

1、使用機械設備做到定機定人,任何職工不得擅自使用,對非操作人員使用機械,罰款10—50元/次,出現后果自負。

2、操作人員要做好“日常維修保養記錄”,反映“調整、潤滑、堅固、清潔、防腐”十字作業狀況。

3、任何機械不得超負荷運轉、作業、操作人員不準擅自離開崗位,更不能私自換人,否則對操作人員做出10—50元/次罰款處理。

4、項目部機械管理負責人每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反映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的執行情況,對機械保養有一定成績者進行一定的表揚獎勵。

5、機械出現故障,應立即請機修人員進行檢修,機修人員要及時對出現故障機械進行修理,機械絕對不允許帶病作業。

6、嚴格按機械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馬虎。

1、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如倉庫、食堂、工棚等易燃區域,必須設置消防器材、機具,不得隨便借做他用。并按規范設置滅火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性能完好,藥劑應定期更換(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證道路暢通,并定人定時檢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倉庫易燃物品儲存處(油漆間、危險倉庫等)嚴禁吸煙,并懸掛二塊“嚴禁煙火”或“危險”字樣的明顯廣告牌。

4、工地必須有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織。

5、對全體職工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識教育,使全體職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必須經過審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動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時不得馬虎從事。

一、場容場貌:

1、場內施工道路必須平整、暢通,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2、為生產所設的坑、池等,應該有圍欄或蓋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御時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場所應該保持清潔,排水溝要定期疏通,垃圾應該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5、電網內外都應有防護網和明顯標志。

6、工作場所應備有急救箱。

7、在高溫條件下施工應發放鹽汽水等清涼飲料。

二、機械設備:

1、轉動帶、明齒輪、砂輪等接近于地面的聯帶、轉軸、皮帶輪等危險部分都要設防護裝置。

2、機器的轉動磨擦部分可設置自動加油裝置。

3、起重機應標明起重噸位,并且要有信號裝置,卷揚機應有限制器、引程限位器、緩沖器。

4、機械操作者應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單獨操作。

三、電氣操作: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主要體應安裝于是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遮攔和明顯標志。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和自動開關。

— 15 — 3、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電氣設備和線路都要符合規格,并且應該定期檢查。

5、電氣設備的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四、生活供水:

1、工地應該保證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的充分供給,飲水非經當地部門檢驗許可,不許使用。

2、水源、水泵、貯水池和水管等都應妥善管理,保證飲水不受污染。

五、生產輔助設施:

1、工地應設置食堂。

2、根據工地需要,應設置浴室、廁所等上列場所必須經常保持清潔。

3、廁所應設在現場附近,男、女廁所應分開,廁所內要有防蠅設備。

4、教會工人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5、自覺遵守項目部“七不規范”要以身作責,自覺遵守紀律講禮貌、講文明的好工人。

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護好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進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月項目部組織的大檢查中,由組長帶領組員,細致地檢查工地的防火情況,及時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將大苗消滅于萌芽狀態。

2、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安全檢查內容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情況,應對木模堆放點、廚房間、木工間等地作及時檢查,發現問題急剎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做整改復查。

3、絕不放過一點火星火種,對造成火災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外,還得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4、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絕不可掉以輕心馬虎從事,對不負責任職工除教育外,必要時要加以嚴肅的處理。

一、集體宿舍采用“寢室長”負責制,寢室長負責寢室內的日常管理事務,每天安排值日人員對宿舍進行清理、打掃。

二、項目部所有員工均應注意公共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亂倒剩飯、剩菜、垃圾,保持室內整潔,不亂涂、亂畫,愛護公共財物,如有違反給予10—100的經濟處罰。

三、工地內嚴禁用麻將牌、撲克牌等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一經發現除沒收賭金外,另處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罰款。

四、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如發現每只燈頭或插座罰款10元,使用家用電器須經項目部批準,否則除發現沒收外,每千瓦處以150元的罰款。

五、嚴禁躺在床上吸煙,如有發現每人次外以10元罰款。

六、職工家屬、親戚來探親一律不得留宿于工地,非本處職工不得在集體宿舍過夜,違者罰款10—100元。

七、宿舍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如發現偷盜行為,除乾地經濟處罰外,另送交持法機關處理。

八、除夜間加班外,晚間宿舍熄燈時間不得超過11點。

九、職工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理解,互相幫助。工地內嚴禁打架斗毆,凡參與者不論是非均罰款300—1000元。

1、本單位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2、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小車班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借用權利。

3、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會計于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并轉總務部稽核。

4、使用人必須具有駕照。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人員使用。

5、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6、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單位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

7、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8、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車管專人指定各廠牌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勺孕行迯驼?,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xx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4、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警隊報案,并即與總務部及領導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管理部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單位共同負擔。

1、材料器具入庫憑“進料單”和驗收合格后,建立材料登記冊。

2、入庫材料應分類分面堆放整齊,并標上標簽,對易燃易爆物品作專地隔離存放。

3、領取材料器具,必須經過出料登記,方可領取。

4、器材收回后必須經過驗收,若發現有損壞現象的,根據損壞程度的輕重和器材單價,給予適當的賠償。

5、倉庫存保管員必須堅守崗位,設置防盜設施,禁止在倉庫內吸煙,聚會娛樂。

6、負責及時發放勞保防護用品,領取數量需經安全員簽字核實后方可發放。

7、每月盤存、核對材料庫存表并上報領導。

1、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定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

2、嚴禁在生活區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執行用電用水制度。室內不準隨意牽拉電線,接燈頭、插座。早上7點鐘以后要關燈,用完水以后要關閉水龍頭。

4、非項目部工作人員,一律不準住在本生活區。

5、職工進場應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退場時,必須到登記處注銷床號。

6、愛護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每周進行一次環境衛生大清理,各班組必須派人負責本責任區的清潔工作。

7、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并將視情節給予罰款。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執行國家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條例規定。確保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規范安全生產管理。

2、堅持對所有新開工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一些危險部位、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的建設項目開工前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要求,項目施工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員向各工種作業班組長、作業人員進行各項工程作業前和每天作業前安全技術交底。

3、實行開工前的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員向施工班組長,施工班組長向作業人員分別進行交底。書面說明,作業中針對危險部位,危險作業環境,潛在危險因素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參加交底人員的名單,記錄內容。

4、向各類人員,以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介紹工程建設項目各部門分部分項工程概況;危象部位;針對危險部位采取的具體措施;作業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操作規程、規范;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應采取的措施和發生事故后采取的躲避、急救措施。

5、堅持每天作業前,班組長應針對當天的工作任務、條件、環境,要求和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項向具體作業人員進行交底。做好參加人員和交底內容記錄備查。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要同時進行。

6、堅持施工藝復雜、難度大、作業條件危險的,單獨進行各種安全技術交底的制度。

7、堅持雙方在安全技術交底文件上簽字制度,杜絕和防止走過場。健全各項制度、明確各自的責任。

一、項目經理責任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消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消防保衛方針、政策、法規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訂本項目各消防保衛辦法或提出的要求,并監督實施。

3、根據工程特點確定消防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消防保衛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消防人員的工作。

4、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消防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施工中消防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5、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消防檢查,發現消防工作中的問題,制訂措施,技術解決。對上級提出的消防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訂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7、對外包隊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并對其進行評定。

8、參加消防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參加、配合火災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二、項目安全員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消防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的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消防保衛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的執行情況實施經常檢查,隨時糾正現場及作業中違章,違規行為。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消防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消防保衛安全要求,嚴格執行消防保衛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認真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學習消防規章制度,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消防安全技術培訓;若施工中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火災或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三、班組長責任

1、認真執行消防保衛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消防知識,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

3、認真落實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4、定期檢查班組作業現場消防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發現火災苗頭,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我們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法律依據,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法令、法規,本著“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的環境,將公路建設對沿線自然和社會環境所帶來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程度,保護自然,維護生態平衡。

一、建立健全環境保護體系

成立以項目經理任組長的環境保護小組,配備一定數量的環保設施和兩名專職環保人員,學習和貫徹環保知識,切實搞好環保工作。

二、植被、土地及水資源保護措施

1、對施工人員加強保護自然資源及野生動植物的教育,在合同施工期內嚴禁偷獵和隨意砍伐樹木。

2、保護原有植被,對合同規定的施工界限內、外的植物、樹木等盡力維持原狀;砍除樹木和其他經濟植物時,應事先爭得所有者和業主的批示同意,嚴禁超范圍砍伐。

3、施工人員駐地配置垃圾箱一個,各施工隊及項目部均搭設簡易垃圾站,避免生活垃圾污染周邊環境。

4、施工期間始終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狀態,修建有足夠泄水斷面的臨時排水泄道。

5、工程完工后,及時進行現場徹底清理。

6、對有害物質(如燃料、廢料、垃圾等)要按當地環保部門同意的措施處理后運至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地點處置,防止對動、植物造成傷害。

7、工地生活垃圾嚴禁焚燒處理。

三、水環境保護措施

1、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溝壕或堤壩同生活水源隔開,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2、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分開處理。根據施工場地分布,各駐地內設管線將污廢水集中后進行處理,經檢驗符合環保標準排放到排污渠中,不得直接排入農田、河流和渠道?,F場和營地的生活垃圾和廢物集中收集,堆置,及時運至監理工程師和當地環保部門同意的棄置處。

3、施工機械的廢油廢水,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處理,不得超標排放。

4、砂石材料的沖洗廢水盡量循環使用,最終的排水經這沉淀池處理后方可排入沿線無飲用養殖功能的水體。

5、施工結束后的廢棄物嚴禁傾倒或拋入水中,也不得堆放在水體旁,須及時清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處理。

四、大氣環境的保護

1、配備專用灑水車,對施工現場和運輸道路經常進行灑水濕潤,減少揚塵。

2、拌和站設在離開居民區等環境敏感點300米以外的下風向處,配備防塵設備,全封閉作業。

3、沿線經濟作物比較多,產出價值高,施工時,施工現場要經濟灑水,確保施工場地旁的經濟作物綠葉無揚塵污染。

五、降低噪音污染

1、機械車輛途經居住場所時應減速慢行,不許鳴喇叭。

2、在比較固定的機械設備附近,修建臨時隔音屏障,減少噪音傳播。

3、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盡量降低夜間車輛出入頻率,夜間施工不得安排噪音很大的機械。

4、適當控制機械布置密度,條件允許時拉開一定距離,避免機械過于集中形成噪音疊加。

5、加強噪聲監測,發現噪聲污染時,及時采取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噪聲白天控制在70分貝,夜間控制在55分貝。

六、生活垃圾和剩余材料處理

1、施工現場保持工完料清,生活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及時清運,并運往指定地點棄置。不用的料具和機械設備應及時清退出場,保持場內整潔。

2、在工程竣工后,將工地的剩余材料處理干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潔。

七、施工后期的場地恢復

施工現場保持工完料清,生活垃圾、剩余材料必須集中堆放、及時清運,并運往指定地點棄置。

廉政建設是確保國家利益不受損失的重要保證,因此,我們在工程施工期間將加強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把本工程建設成一個優質的工程,一個廉政的工程。

一、加強反腐倡廉的宣傳和教育

大力宣傳反腐倡廉的重大意義,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對項目部各級干部和職能部門人員進行長期的思想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反腐倡廉的先進事跡,增強抵抗各種腐蝕的能力和自我約束力。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力,做到不貪、不占,培養廉潔奉公的思想作風;在經濟交往中,清政廉潔,堅決抵制各種形式的誘惑,不索賄受賄,不貪圖個人利益而損害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嚴禁假借集體名義從事行賄活動。嚴禁以招待名義大吃大喝、中飽私囊。

二、對內廉政建設措施

1、制定廉政建設制度,并確保按制度實行。

2、在工程建設中,經理部嚴格履行奉公,勤儉節約,堅決禁止鋪張浪費,以權謀私行為。

3、工程實施中舉行的各類會議、活動嚴格遵守經理部有關規定,從簡從儉。

4、經理部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為家屬及親朋好友的經營提供便利。

三、對外廉政建設措施

1、不以任何形式向業主、監理等行賄或贈送禮金、貴重禮品、有價證券等。

2、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業主、監理等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3、不以任何名義為業主、監理報銷應由業主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六

一、審計工作制度

為加強對醫院經濟活動的監督,規范經濟行為,維護醫院合法權益,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縣衛生局《加強醫療衛生單位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審計組織

醫院審計聯絡人員在單位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依法對本單位財務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對本單位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二條:審計依據

(一)財務計劃或預算的執行和決算。

(二)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著重對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三)醫院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執行情況。著重審查(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執行情況,檢查有無違反開支標準、審批手續不全等。

(四)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藥房、器械、行政庫房等一系列購銷活動。

(五)國有資產購置、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10萬元以上設備和購置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審計并進行預測、分析、評價,對投資決策提出意見。

(八)上級主管部門及院部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第四條:審計人員權限

(一)根據內審工作需要,要求有關部門按時報送計劃、預算、決策、報表和有關文件、資料等。

(二)審核憑證、帳表、決算,檢查資金和資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三)參加與經濟事項有關的會議。

(四)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并向有關部門索取有關文件、資料等證明材料。

(五)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和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規行為 的意見。

(六)對審計工作的重大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內審機構或審計機關反映。

(七)對涉及金額較大、審計難度較大的項目,經院領導同意有權選擇審計事務所代理審計。

(八)院領導授予的其他權限。第五條:審計程序

(一)根據上級部署和本單位具體情況擬定審計項目計劃報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審計前,應當通知被審計部門。

(三)對審計中發現的一般問題,可隨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審計終結,寫出審計報告,并征求被審部門意見,審計部門將審計報告和被審部門書面意見一并送領導審批。

(五)對主要項目進行后續審計,檢查采納審計意見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

(五)對一些特殊的急需項目,經院長同意后,可先辦理,后審計,但應通報審計部門。

第六條:內部審計機構對辦理的審計事項,應當建立審計檔案,按照規定管理。

二、財務工作制度 1.正確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政策,加強財務監督,嚴格財經紀律。以《會計法》為準繩,嚴以律己,依法辦事,堅決抵制違法行為。

2.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合理編制財務計劃(預算),并按照預算嚴格執行。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和年報(決算)。

3.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凡是預算外的、無計劃的開支應堅決杜絕。對于臨時必須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4.加強醫院經濟管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對外開支一切會計事項,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帳單、收據等),并填列支出審批單方能開支。支出審批單由經手人、分管部門負責人或驗收人、財務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后,才能以據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出差或因公借支,須經分管領導批準,任務完成后及時辦理結帳報銷手續。

6.及時清理債權和債務,防止拖欠,減少呆帳。

7.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貨幣資金、財產物資進行清查,對盈虧及時處理,保護各項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資產流失。

8.增強安全意識,防范事故隱患,杜絕責任性事故發生。9.原始憑證、帳本、工資清冊、財務決算以及會計人員交接等資料,均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歸檔。

三、醫療收費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收費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分解收費項目。

2.收集整理上級物價部門下發的各類收費標準文件,對有關變更內容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執行。

3.建立和健全由分管領導、職能科室負責人、物價員及臨床收費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收費管理網絡,指導有關部門認真執行收費標準。

4.對本單位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需要收取費用的,應協助臨床根據成本測算方法,計算收費標準,由臨床科室提出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物價部門。

5.積極與臨床溝通,加強對收費部門的管理,對臨床不合理收費情況及時通報,要求整改,確保無亂收費行為,并不定期清理收費項目。

6.定期對各部門醫療收費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科室聯系,季度收費檢查情況作為科室考核考績內容。

7.建立收費管理登記簿,分別將檢查、調價、整改等情況記載于登記簿上,并妥善保管有關資料。

四、財務監督制度

1.按照《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以及有關政策法規,對本院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督審查。

2.審查現金收付及現金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3.審核財務計劃,審查各項計劃指標的計算是否正確,指標之間是 否銜接平衡,計劃是否切實可行,對問題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4.根據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會計制度,逐筆審核各項收支,對計劃外或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報告,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對會計憑證、報表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準確等進行認真準確的復核,發現問題和差錯及時通知有關人員更正和處理。

6.經常了解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提出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

1.醫院財務收支預算由財務科根據預算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結合醫院發展的一般規律,提出預算建議數。

2.設備購置及大型修繕項目,由主管科室編制設備購置及大型修繕的詳細計劃,由財務科編制完整的財務收支預算。

3.萬元以上的設備購置及修繕還需經醫院領導討論同意。4.醫院財務收支預算經院領導集體討論同意后,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5.財務部門將審議通過后的財務收支預算上報衛生局主管部門,并以此作為當財務收支的依據。

6.財務收支預算一經批準平時不予調整,應嚴格執行,但如遇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出臺或發生其他特殊情況以及上半財務收支出現較大波動,財務科在下半年可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整。

六、重大項目報批制度

1.下列特殊項目必須向衛生局辦理報批手續:①所有基本建設項目;②辦公和娛樂場所的裝璜裝飾;③購置各類機動車輛;④對外投資和外來投資等經濟合作項目;⑤融資租人固定資產;⑥購置專項控制商品;⑦壞帳處理;⑧10萬元以上的設備;⑨30萬元以上的大型修繕項目。

2.購置50萬元以上的設備,根據省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分別報省衛生廳或衛生部審批。

3.單位價值在50000元以下或總金額在50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廢、有償調撥或變賣,由主管局審批,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超過上述標準的,本單位應提出申請,經主管局審核同意后,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及財政部門審批。

4.經批準有償處置的資產,單位原值在3萬元以上的要進行評估,資產的成交價原則上不低于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評估價。

七、財產物資計劃采購、供應、報銷制度

1.凡屬政府采購規定項目須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報批、招投標等手續。未經政府采購辦同意,本院不能自行購買以上物品。

2.固定資產購置應列入財務收支預算,因特殊原因辦理計劃外急購手續后置的,應納人預算調整。凡列人預算的項目,采購部門辦理采購時,應提交“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并經分管院領導審批方能辦理,其中萬元以上的設備,應同時進行設備購置論證,并經院長審 批,10萬元以上設備購置須附衛生局審批表,50萬元以上的設備購置須附衛生廳審批表。

3.辦公用品、衛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物品的采購,各科室于每月20日前將下月請領數上報物資采購部門,采購部門根據請領數,結合去年同期和上月用量以及庫存情況,于25日前編制“庫存物資采購計劃明細表”,并報分管院長審核,月底前由院長批準后分別送物資采購部門及財務部。審批后的采購計劃是財務部門支付款項的依據,凡未列入采購計劃的或單價、數量大于采購計劃的財務部門不予報支。

4.凡因急需或特殊需要未列入采購計劃的開支,應辦理急需物品特批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科室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同意,院長批準后財務部門才能予以報支。

5.所有涉及當月入庫的物品,應在當月末辦理完畢,報財務部門及時入帳。

八、資金使用審批制度

1.所有開支須由經辦人、及項目分管科室領導、分管院領導簽字。2.財務部門對開支憑證予以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人簽字。3.項目分管院領導對開支憑證簽注意見。4.分管財務領導對所有開支予以審批。

5.消費基金(包括福利基金)以及萬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項目還須同時由院長審批。

九、經濟活動定期分析制度

1.財務部門要做好經濟活動定期分析工作,會計月度結束后進行月度財務收支簡要分析,報告月度財務收支簡要情況。

2.季度結束后,進行財務收支分析,并上報主管局。

3.半結束后,進行半財務收支分析,并將分析報告提交職代會審議,同時上報主管局。

4.終了后對全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將分析報告提交職代會審議,同時上報主管局。

5.平時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各類信息資料,當好領導的經濟參謀。

十、收入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收入統一核算制度。醫院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須納入行政總帳核算,不得私設小金庫、帳外帳。醫院各項正常收入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能劃轉食堂、工會、經營部等帳戶或列入往來帳戶核算。凡體現政府衛生管理職能的各項收入,必須按縣政府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新設醫療項目必須辦理收費報批手續,同時按申請收費標準暫時收費,待有關部門批準后按批準標準收費。

3.醫院取得的收入,必須使用國家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財務部門印刷專用收費票據,到指定的印刷廠印刷,其票據只能用于醫 療業務的收費。屬于政府性預算外資金的收入,使用縣財政局印刷的服務性收據并交財政局審驗。

4.醫院的收入原則上應當及時入帳,以便及時理清醫院收入,使收入的資金置于安全管理之下。社會組織、個人向醫院的捐贈、贊助費,應按照財務制度要求,在規定的科目中核算。

5.醫院藥品收入應分開核算、分別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十一、支出管理制度

1.堅持量入為出、合理安排、自求平衡原則,合理安排預算支出,嚴禁編制赤字預算。

2.嚴格劃分醫療支出、藥品支出、管理費用界限,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界限。

3.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范圍,按規定正確計提人員經費、折舊基金和壞帳準備金。

4.各項資金的使用要劃清資金渠道、分別列支,專項資金要??顚S?。

1.現金:

(1)醫院的現金統一由財務部門收取,其他部門非授權一律不得收取現金,收取現金后應隨即開具合法的收款憑證。

(2)門診掛號收費處和住出院處收取的現金,須當日解繳銀行、并注明款項來源。財務部出納的庫存現金應實行限額管理,不得白條抵庫 或坐支。

(3)加強現金的內部控制,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不定期進行現金庫存檢查。

(4)嚴格按國家(現金管理暫行規定)使用現金。2.銀行存款:

(1)按國家規定開立賬戶,據以辦理存款、取款、轉帳結算。遵守銀行有關制度,接受銀行監督,嚴禁將賬戶出租、出借、套用或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2)按支票的管理和使用規定,辦理支票領用、核銷。印鑒章實行分開保管。

(3)月底記帳完畢,及時對帳,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及時清理未達帳項。

(4)嚴禁公款私存,嚴禁挪用和公款私借,未經單位領導批準,不得在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辦理定期存款。

十三、往來款項管理制度

1.按項目分類核算醫院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并做到每季清理及時催交,對超過規定期限尚未歸還的應收帳款,按院內規定,從經辦人的工資中扣除,特殊原因,需經院長同意。

2.對“醫療應收款”項目要做好清理核對工作,并指定專人從事醫療欠費的催收工作,對期限超過3年,確實無法追回的醫療欠費,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在“壞帳準備”中沖銷。3.其他確實無法追回的呆帳,要視具體情況,經縣衛生局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十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按照固定資產計價標準和管理辦法,核算和管理醫院的固定資產,財務部門設置總帳,財產物資管理職能部門設置明細帳,使用部門設置卡片帳。

2.定期核對固定資產核算情況,做到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

3.定期清點存量資產,每年要對固定資產作全面盤點。

4.盤盈、盤虧數需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后,方可作帳務處理,凡盤盈盤虧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需報送清點報告。

5.對已交付使用但未辦妥竣工決算的工程項目,以及已經投入使用但未付款或尚未全部付款的設備投資,都應在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暫估價計人固定資產,并按規定計提折舊基金。

6.做好國有資產年檢工作,單位土地面積和房屋建筑面積變動的,必須分別到土地管理局和房產監理所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年檢時帶好變更憑證作單位資產總量調整。

7.逐步做好固定資產利用效果、效益的分析工作,單價在10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必須進行單項設備效益分析。

1.醫院的消費基金應按縣人事、財政和衛生局核定數和有關規定計 提。

2.醫院辦“三產”所獲利潤可在扣除應交資產占用費之后按40%的比例計提。

3.店面租金收入在扣除各稅費后按20%計提。

4.醫院因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和正常業務工作需要,可以在成本中開支或按規定標準計提一定額度以內的招待費用(院長基金)。

5.醫院發放職工工資、獎金等人員經費,應嚴格操作和審批程序。工資性支出由人事部門辦理,分管財務院長、院長審批;獎勵性支出由院辦公會討論決定,財務部門具體操作,分管財務院長、院長審批。

6.款項發放時必須編造詳細清單并由收款人簽收。

十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終了后,財務部門應將本單位在單位經濟活動中形成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收集齊全,分類整理,裝訂成冊,編號蓋章,立卷歸檔。

2.歸檔后的會計檔案,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檔案部門,不屬檔案部門保管但需保存的其他會計資料由財務部門保管。

3.財務部門在移交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面進行清點,并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

4.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檔案,原則上應保持原案卷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同財務部門共同拆封整理。5.會計檔案應按規定進行保管,未達到保管期限的檔案,不得任意銷毀;對到期的會計檔案,應由檔案部門會同財務部門組織審定后,提出處理意見,確需銷毀的,經單位領導同意,并報衛生主管部門和縣檔案局批準后,方可銷毀。

十七、會計電算化操作制度

1.根據本單位財會人員情況及會計電算崗位設置原則,會計電算崗位設系統管理、數據錄入、數據復核、帳簿登記、系統維護等崗位。

2.嚴格職責分工,對不相容的職責進行分隔。系統維護、日常操作、現金出納、銀行出納崗位之間,相互不兼任;系統操作人員中錄入和憑證的審核由不同人員擔任。

3.嚴格控制和監督,每個操作人員必須設置自己的口令密碼,并應經常更換和對他人保密,定期打印工作人員上機操作登記記錄,并作為會計檔案保管,以便為日后的查證工作保留證據。

4.對會計軟件某些工作模塊需要調整或修改時,必須報經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并在財務主管的組織監督下實施,若遇重要模塊修整或版本升級,還必須將過程形成文檔存檔保管。

5.會計軟件源程序的文檔資料嚴格保管。建立借閱登記制度,并嚴格控制借閱范圍,一般情況下,系統操作人員無權借閱。6.對每日備份的機內數據資料的軟磁盤實行專人保管,并建立必要的登記,對于記錄在磁介質上的會計數據,定期將其翻刻成只讀光盤進行保存。

7.加強機房管理,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機房,嚴禁在網絡及有站點上進行游戲操作,嚴禁未經允許將外來盤片在站點上運行,保持機房整潔,嚴禁吸煙和丟棄雜物。

8.系統維護人員要定期對軟硬件進行檢測,確保硬件完好和軟件的正常安全運行。

十八、會計交接制度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2.會計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移交后,如發現原經管的會計業務有違反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等問題,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做好以下工作:(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填制完畢。(2)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印章。(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書面材料。(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憑證、帳表、公章、現金、支票簿、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內容。4.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由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領導人監交,必要時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5.移交人員要按照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帳簿余額進行點交,必須與帳簿余額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要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清查處理。

(2)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要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對帳單核對相符。

(3)移交人經管的公章和其他實物,也必須交接清楚。

6.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換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7.接替的會計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的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十九、掛號收費處、住出院處工作制度

1.嚴禁本部門工作人員以外人員進入收款重地。

2.每天所收現金、支票與日報表應收金額核對無誤后各自解交收款人員,雙方方簽字。

3.交接班時,交接雙方應同時確認交接款項金額、票據起止號碼等 并簽名確認。

4.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妥善保管現金、支票標據及有價憑據下班前現金余額存放保險箱內嚴禁保險箱存放私款或私自挪用公款或將公款別處存放。

5.各種票據、憑證未經同意不得外借或轉讓使用,各種票據、憑證應按順序使用,每天電腦開機前應核對票據號碼,不得錯位跳號。作廢發票,應整聯與存根號核對相符交財務科保存,廢票丟失,個人按票據存根金額賠償。電腦如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計算機維護員,不得擅自操作,因不規范操作產生的后果由具體操作人員負責制。

6.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分解收費項目,若發現收費結果與標準不符而產生后果者由本操作人員負責。

7.不得私自隨意調換班次,如有特殊原因需調班者應提前通過班長進行調換。

8.掛號時處方、門診病歷上的日期要加蓋清晰、正確的印章,同時完整注明要求注明的其他內容。

二十、支票管理和使用制度

1.支票應由專人負責保管,按序購入、領用,并在支票領用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2.不準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作廢支票應妥善保存。3.支票須經院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領用,領用時需填明用途、金額、領用人。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嚴防丟失被盜,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報賬 核銷。

4.支票管理人員應定期做好領用支票的核銷、催交工作,對催交無果的取消其領用資格。

5.支票印鑒應由兩人以上分別保管。

二十一、票據管理制度

①結算憑證限用于單位結算暫存、暫付、分攤費用、沖減經費支出等。

②收費收據:限用于收取有關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基金等收入。

(1)購入:財務部門根據票據的使用情況及時購入票據保證業務需要,同時做好購入票據登記工作。

(2)領用:各各使用人根據各自業務量做好票據領用。

(3)回收:各票據使用人應按照領用時間和編號依次使用,嚴禁跳號使用,如有作廢票據中聯應保存齊全,使用完畢應隨同現金一并上交。(4)核銷:票據核銷人員應及時做好票據的復核工作,復核結果及時反饋,發現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予以糾正。

(5)保管:票據應由專人保管,平時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確保票據的安全、完整。經核銷后的票據應按檔案管理制度歸檔。

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七

一、目的

二、范圍

三、職責

1. 審計部門經理負責授權范圍內周期審計工作計劃的制定。

2. 審計小組負責人負責項目審計計劃的制定、審計現場工作的組織安排及審計報告的撰寫。

3. 審計小組成員負責分工范圍內的審計證據的收集、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寫、審計建議的提出。

4. 審計部門經理負責審計決定的初步審核。5. 總經理負責審計決定的最終審批。

6. 財務助理負責對本制度的實施過程進行財務管控。7. 企管部負責本制度的審核執行及對財務勾稽管理。8. 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執行。

四、內容

1. 審計部門根據周期審計工作計劃和董事會臨時決定成立審計小組。

2. 審計小組負責人根據具體審計目的擬定審計工作方案。對審計重點、人員分工、審計時間、需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做出規劃后報審計部門經理審批。

(1)貨幣資金的審計

盤點庫存現金,核實現金余額是否在核準范圍,檢查是否有白條抵庫等違反財務制度的現象。

審閱現金日記帳及銀行日記帳,同時與收付款憑證相核對,檢查貨幣資金收支是否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

核對總帳、明細帳是否相符。

抽盤存貨,檢查帳物是否相符,對呆滯存貨作重點關注。

核對總帳、明細帳是否相符。

抽盤固定資產,檢查帳物是否相符。

核對總帳、明細帳是否相符。

索取被投資單位最近期會計報表,分析長期投資是否有潛虧風險。檢查長期投資的增減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和權限。銀行貸款的審計。

索取貸款合同,檢查貸款的增減是否經過授權批準,檢查貸款的條件、貸款利率是否適當。

(6)損益的審計 ① 收入的審計

檢查業務部門是否按規定對銷售業務建立合同制度,并設專人對合同進行登記和控制。檢查是否嚴格遵守銷售發貨、銷售退回、訂單變更折扣與折讓等作業管理制度。檢查銷售折扣、折讓、退回的原因及條件是否真實合規。

檢查財務部門是否按規定及時取得收入憑證并入帳,對于到期貨款是否及時通知業務部門催收。

② 成本費用審計

檢查廠部是否建立先進合理的消耗定額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做出修正。檢查行政后勤費用是否按照預算執行。

抽查若干期間(季/月/周)發票或付款憑證,審核有關費用的標準、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規定。

抽查部分產品或成本項目的會計核算是否準確無誤。5. 擬定審計報告、形成審計決定,提出審計建議。

(1)審計小組負責人審核各成員審計工作底稿,審核通過則結束現場審計工作,編寫審計報告,審核不通過則擴大審計范圍。

(2)審計小組負責人將審計報告送審計部門經理審核。

(3)審計部門經理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審核不通過轉審計小組負責人重新編寫審計報告或者擴大審計范圍。

(4)審計報告經部門經理審核通過后呈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出具正式審計報告。6. 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報告后,應當積極落實審計決定及意見,并將整改結果一周內報審計小組。

7. 審計小組如認為整改結果符合審計要求則審計工作結束,整理審計檔案;不可行則轉被審計單位繼續整改。

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八

◎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內部審計細則 ◎財務收支審計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促進內部審計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訂本制度。

2.總公司的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系統、規范地審查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幫助企業強化內部控制、改善風險管理、完善治理結構,促進企業實現經營和發展目標,為企業增加價值。

3.本制度所稱的所屬單位,是指總公司所屬的全資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公司、海外公司、海外辦事處及有相對獨立的分公司。

4.總公司及所屬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內部審計制度,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二、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

1.總公司設立審計監察部,在總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組織和指導總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總公司范圍內的內部審計事項。

總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及控股公司設立內部審計機構或配備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在其董事會或總經理(總裁)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和本單位范圍內的內部審計事項。

第二十八章

要設立內部審計機構或配備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在其董事會或總經理(總裁)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和本單位范圍內的審計事項。

2.總公司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可與其他監督機構合設,也可以分設。不設內部審計機構只配備專職內部審計人員的單位,內部審計人員不得從事與審計監督職責相沖突的工作。

3.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從業能力:

(1)具備會計、審計以及與本單位生產和經營管理相關的專業知識;能熟練使用內部審計標準、程序和技術;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確認的內部審計任職資格。

(2)熟悉與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專業判斷、計算機操作、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內部審計機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具體規定不同崗位內部審計人員的學歷、資格、能力、經歷等方面的任職條件。

4.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職業規范,忠于職守,而且不得負責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決策與執行,做到獨立、客觀、公正、保密。

5.總公司及所屬單位董事會或總經理(總裁)應保護內部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法律和內部規章履行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6.單位和內部審計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后續教育。

三、審計工作內容

(1)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2)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風險管理。

(3)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4)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5)所屬單位企業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

(6)本單位投資預算委員會審查批準的重大投資項目。(7)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

(8)董事會、總經理(總裁)或權力機構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323 ■ 財務文書寫作與管理制度范本

四、審計工作職責

1.總公司審計監察部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訂與修訂總公司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2)業務上指導、監督和檢查總公司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3)對總公司機關部門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4)對總公司所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內控制度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例行內部審計或股東審計。

(5)對總公司所屬單位的企業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6)對總公司決策或參與投資的重大投資項目進行審計。(7)對總公司非控股公司進行股東審計。

(8)對發生的重大財務異常情況,如企業發生債務危機、長期經營虧損、重大經濟事件以及資產質量嚴重不實等情形進行專項審計。

(9)必要時,可以抽調所屬單位內審人員協助總公司審計;也可以將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審計事項授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但審計結果需報總公司審計監察部審核,并以總公司審計監察部的名義出具審計報告。

(10)發現被審計單位財務資料有嚴重不實或經營行為存在違法違紀情況,要求其限期自行糾正并提出處理建議。

(11)負責總公司外聘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管理工作。

(12)向總公司總經理和分管領導提交總公司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并及時報告內部審計工作情況。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總公司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制訂與修訂本單位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

(2)對本單位主要業務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財務收支、內控制度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3)對本單位所屬單位的企業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4)對本單位決策或參與投資的重大投資項目進行審計。(5)對本單位非控股公司進行股東審計。

(6)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財務異常情況,如企業發生債務危機、長期經營虧損、重大經濟事件及資產質量嚴重不實等情形進行專項審計。

第二十八章

公司審計監察部。

(8)發現被審計單位財務資料有嚴重不實或經營行為存在違法違紀情況,要求其限期自行糾正并提出處理建議。

(9)負責本單位外聘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管理工作。

(10)向本單位董事會或總經理(總裁)及總公司審計監察部提交本單位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并及時報告內部審計工作情況。

(11)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單位董事會或總經理(總裁)要求辦理的其他審計事項。

3.總公司全資子公司、上市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其職責由本單位參照本規定第四項的有關規定自行確定。

4.被審計單位的職責是:

(1)及時提供審計所需的經營資料和會計信息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企業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介紹其單位在被審計范圍的經營情況以及對重大事項的說明。

(3)指定審計聯絡員并為審計組工作提供方便。

(4)限期整改審計提出的問題,并以書面報告形式反饋給審計部門。

五、審計機構權限

1.內部審計機構可以參加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要會議;應該協助有關業務部門研究制訂和修改與內部控制有關的管理制度;應當提出內部審計規章制度,由本單位審定公布后執行。

2.內部審計機構有權要求審計監督對象報送與生產經營和內部控制管理活動的過程和結果有關的文件、資料,審計監督對象不得拒絕、拖延、謊報。

3.內部審計機構可以利用本公司和審計監督對象的財務、供應、銷售及其他計算機網絡系統獲取與生產、經營、內部控制管理活動相關的信息資料。

4.在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內部審計機構的事項包含以下內容:(1)召開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325 ■ 財務文書寫作與管理制度范本

取函證)時,審計事項所在單位應予以配合。

(5)對正在實施的可能對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浪費和惡劣影響的行為,建議有關部門予以制止。

(6)根據授權,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予以暫時封存。

(7)提出改進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意見和建議,并督促落實。(8)其他有關內部審計工作所必需的權限。

5.經董事會或總經理同意,內部審計機構可以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本單位有關事項進行審計。

6.內部審計機構在履使職責過程中,不得影響被審計單位合法業務活動和生產經營活動。

1.內部審計機構根據審計工作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審計項目實施前,應當充分研究已有審計檔案資料,充分了解與審計事項相關的情況,制訂項目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

2.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提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如遇特殊情況,可在審計開始時,送交審計通知書。經本單位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也可以實施突擊審計。

3.內部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現場觀察,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包括訪談、問卷、索取函證)等方式進行審計,并取得審計依據。審計人員應對其收集的審計證據嚴重失實,或者隱匿、篡改、毀棄審計證據的行為承擔責任。

審計組組長應當對重要審計事項未收集審計證據或者審計證據不足以支持審計結論,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承擔責任。

(1)審計事項的名稱。(2)實施審計的步驟和方法。(3)審計查閱的資料名稱和數量。(4)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和查證結果。(5)其他需要記錄的情況。

326

第二十八章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真實、完整地記錄審計日記,不得遺漏、虛構、隱匿、毀棄,其他人不得刪改。必要時,審計組組長或其委托的有資格的審計人員可以對審計日記進行檢查。

(1)被審計單位名稱,即接受審計的單位或者項目的名稱。(2)審計事項,即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事項。

(3)會計期間或者截止日期,即審計事項所屬會計期間或者截止日期。(4)審計人員及編制日期,即實施審計項目并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人員及編制日期。

(5)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的摘要及其依據,即簡要描述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的性質、金額、數量、發生時間、地點、方式等內容以及相關依據。

(6)復核人員、復核意見及復核日期,即審計組組長或者其委托的有資格的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意見及實施復核的日期。

(7)索引號及頁次,即審計工作底稿的統一編號及本頁的頁次。(8)附件,即審計工作底稿所附的審計證據及相關資料。

6.審計人員對審計日記和審計工作底稿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未執行審計實施方案導致重大問題未發現的,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或者不如實反映的,以及審計查出的問題嚴重失實的承擔責任。審計組長對復核意見負責,對未能發現審計工作底稿中嚴重失實的行為承擔責任。

7.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后,應當向派出審計組的內部審計機構提出審計報告。

8.審計組組長應在審計報告上署名簽字,并對其提出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審計工作底稿記錄的重大問題不予反映或者不如實反映的,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嚴重失實的承擔責任。

9.出具審計報告前,審計組應與被審計單位交換審計意見。被審計單位有異議的,應當在交換審計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提出的,視為無異議;如果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項有異議且經過溝通仍不能達成共識的,由內部審計機構如實將雙方意見一并報其主管機構或領導人協調。其主管機構或領導人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327 ■ 財務文書寫作與管理制度范本

經理(總裁),抄送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自收到審計報告30日內,向審計機構做出書面答復,通報其接受審計建議,進行整改和處理的方案。

11.內審機構應對被審計單位審計事項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如果對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有異議,應及時反饋給被審計單位,必要時可進行后續審計。

12.內部審計機構應按照審計檔案管理要求收集與審計項目有關的材料,建立審計檔案。

七、附則

1.本制度由總公司審計監察部負責解釋和修訂。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內部審計細則

一、總則

1.為規范公司內部控制審計,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具體情況,制訂本細則。

2.本細則所稱內部審計,是在公司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公司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3.公司所屬各部門、直屬辦事處以及上述機構相關責任人員,依照本細則接受審查、監督。

二、內部控制審查的范圍

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境、控制活動、風險評估、信息及溝通、監督五要素,貫穿于公司經營活動的全部過程,構成了內部控制審計審查的范圍。

1.控制環境審查。

(1)所屬單位的管理哲學和經營風格。(2)所屬單位的誠信原則和道德價值觀。

328

第二十八章

(3)所屬單位組織結構、職責劃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權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為守則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層對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態度等。

(4)所屬單位員工能力、各層管理人員的知識與技能、重要崗位人員的權責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資源政策及實務。

(5)所屬單位員工業績考核與激勵機制的有效性、員工聘用程序及培訓制度的有效性。

(6)所屬單位員工對企業文化內容的理解和認同程度。2.控制活動審查。

(1)貨幣資金控制:不相容職務是否相分離、對貨幣資金的收、管、支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是否做出了較為嚴格的規范、授權制度及其有效性以及會計控制方法的有效性。

(2)實物資產控制:實物的取得、保管、領用、發出、盤點處理等關鍵控制點是否有效控制、會計記錄與實物保管是否相互分離和制約、非實物保管人員無權領發貨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因控制實效發生各種實物資產被盜、毀損和流失。

(3)銷售與收款控制:客戶管理、廣告投放、收款方式等銷售政策、制約機制以及減少應收賬款、壞賬損失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4)采購與付款控制:采購過程中因不正當行為導致本單位資金流失或采購物資質次價高等問題控制的有效性,對采購決策權有無制約機制,實施采購各環節的相互制約和監督機制是否得到保障。

(5)成本費用控制:成本費用控制系統是否健全,開發成本和生產成本是否進行目標或計劃成本管理控制、考核、獎懲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程度。

(6)預算管理控制:是否建立完善的預算管理體系,預算指標審定、執行、考核是否符合規定程序,經營計劃、財務預算是否存在失控現象。

(7)工程項目控制:項目招投標、承發包及合同外的工程、費用等關鍵環節是否做到有效控制。

(8)投資控制:投資的決策制約機制和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有無集體審議聯簽等內部控制制度,有無權威的投資可行性研究和投資效益論證,是否對投資風險進行充分分析估計。

(9)產品研發控制:研發項目立項決策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對研發項目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有效控制。

329 ■ 財務文書寫作與管理制度范本

和籌資風險。

(11)擔??刂疲簩ν鈸I務、減少擔保損失的制約機制是否健全和有效,是否有效地規避擔保損失風險。

3.風險評估審查。

(1)評估分析所屬單位抗風險的能力、風險管理方法的有效性。

(2)評估分析所屬單位是否存在片面追求財務杠桿的運用,忽視了經營風險或對市場分析不充分,影響了經營戰略的制訂和及時調整等。

4.監督審查。

(1)所屬單位是否通過設立內部審核稽查機構或人員,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鑒證、檢查和評價而實施再控制。

(2)所屬單位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理層對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系統并有效運行,并對已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是否能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

審計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范圍的內部控制業務實施內部審計監督、評價,可對所屬單位的整體內部控制要素實施審計評價,也可對部分內部控制要素或控制載體實施審查評價。

三、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

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是對構成內部控制的各要素進行測試與評價,主要包括:內部控制健全性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測試、內部控制合理科學性綜合評價和內部控制實質性測試。

1.內部控制健全性檢查評價。

通過檢查所屬單位現有的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各項業務系統應設置的控制環節和關鍵控制點的控制措施是否嚴密完整。各個控制環節的控制功能是否達到內部控制的設計要求,是否適應本單位的特點和管理需要,對相應的業務活動能否起到相應的控制作用,能否保證整個業務處理系統控制目標的實現。

2.內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測試。

在內部控制健全性檢查評價基礎上,測試所屬單位有關經濟業務活動的運行與相關內部控制的符合程度,評價各控制措施在實際經濟活動中是否得到貫徹執行,履行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部門和個人是否嚴格按規定的程序處理業務,是否存在不遵循內部控制制度規定而處理業務的重大事項,有無因制度失控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資產嚴重流失等事項。

3.內部控制合理科學性綜合評價。

330

第二十八章

對所屬單位內部控制設置的合理性、科學性,控制的有效性、適度性,以及能否保障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和規范化管理進行的總體評價。

4.內部控制實質性測試。

內部審計人員為了檢查所屬單位具體經濟業務信息、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正確性和完整性,對所屬單位內部控制相關資料的實證性進行審核檢查。

四、內部控制審計的程序和方法

1.內部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時,應遵循公司的《審計制度》,按以下基本程序進行:首先進行內部控制健全性檢查,包括調查內部控制和描述內部控制,并進行初步評價;然后進行內部控制符合有效性測試、內部控制實質性測試和內部控制綜合評價。

2.內部控制健全性檢查及初步評價(1)調查內部控制

內部審計人員對所屬單位的內部控制現狀進行調查時,應當關注本單位的控制環節、控制執行憑證、控制執行記錄形式和控制程序運用的連續性。

(2)描述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描述方法:

文字敘述法:即用文字說明內部控制。

331 ■ 財務文書寫作與管理制度范本

業務流程,運用符號反映和描述內部控制。

(3)檢查、評價內部控制健全性應考慮的因素: 控制措施存在與否;

功能測試:針對業務控制程序中的關鍵控制點,選取若干筆業務,檢查各項控制措施在實際工作中的運用效果。

(2)測試方法

證據檢查法:通過對所屬單位會計憑證、通知單、報告、申請書、批準書以及能反映控制措施的文件進行檢查,看規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復檢法:部分或全部重復所屬單位業務人員所采用的同樣的工作程序,以確認這一程序能否發揮控制作用,所有控制措施能否得到切實遵循。

實地觀察法:到工作現場觀察某些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以檢查有關內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執行。

分析性復核:通過研究、比較所獲資料間的關聯性,如所屬單位資料與同業趨勢比較分析、以前年度與預計結果比較分析,利用分析性復核程序所取得的證據,作為審計結論或審計意見的基礎資料。

(1)相關內部控制不存在。

332

第二十八章

(2)相關內部控制雖然存在,但并未有效運行,或存在嚴重弊端。(3)易于發生錯誤的業務環節,存在固有風險,以及控制風險高的業務。(4)符合性測試的工作量可能大于進行符合性測試所減少的實質性測試的工作量。

(5)對被審計企業規模小的,不進行符合性測試,直接實施實質性測試程序。5.內部控制實質性測試按照審計工作程序的有關規定,采取檢查、監盤、觀察、計算、分析性復核、查詢及函證等審計方法,對所屬單位相關資料進行實證性審核,檢查業務活動是否合規合法,記錄是否正確、真實可靠。

6.內部控制進行綜合評價

(1)評價內部控制的適用性、科學性,即所屬單位所設立的內部控制,是否有利于促進本單位進一步改革與發展,有利于推進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2)各項控制措施方面存在的缺陷對相應控制點的影響及控制點方面存在的缺陷對各項業務系統內部控制的影響,揭示可能產生的后果。

(3)對所屬單位內部控制的系統性、牽制性、協調性進行整體的分析與評價。

五、附則

1.本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集團和其他有關規定執行。2.本細則由集團審計部負責解釋。3.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一、總則

1.為了規范企業財務收支審計工作,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特制訂本制度。2.本制度所稱企業是指本公司及其下屬單位所屬、所辦或占控股地位的公司和各種經濟實體(以下簡稱企業)。

3.本制度所稱企業財務收支審計,是指審計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范圍或授權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情況進行的審計監督。

333 ■ 財務文書寫作與管理制度范本

社會審計組織進行,經費由被審計單位支付。

5.審計部門應當對企業的會計資料,包括會計報表、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的真實、合法進行審計監督。

二、審計內容

1.對企業會計報表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1)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編制是否符合規定,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是否符合一貫性原則。

(2)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反映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及時。

(3)合并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規定,并遵守一致性原則,合并報表單位是否符合規定的范圍,會計報表的內容是否真實,并經過審計。

(4)會計報表是否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編制,賬表是否相符,報表間具有鉤稽關系的數字是否相符。

2.對企業會計賬簿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1)賬簿設置是否完整、全面;科目設置是否符合相關財務制度。

(2)賬簿反映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準確,記錄是否及時、清晰,是否采用正確的更正方法。

(1)記賬憑證是否附列全部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金額是否一致。(2)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真實、合法。

(3)會計分錄是否正確,摘要是否清晰、明了,憑證填寫格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各項收支或增減業務是否合法,記錄是否完整;

流動資產項目在會計報表上反映是否恰當。

334

第二十八章

長期投資效益是否達到預期目標; 長期投資在會計報表上反映是否恰當。

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在會計報表上反映是否恰當。

335 ■ 財務文書寫作與管理制度范本

否合規;

長期負債的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效果;

驗證長期負債余額是否正確,在會計報表上的反映是否充分。

6.對企業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真實、合法性進行審計監督。

(1)對企業實收資本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盈余公積的核算是否正確,會計記錄是否全面、完整; 盈余公積在會計報表上反映是否恰當。(4)對企業未分配利潤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未分配利潤構成是否真實、合法,數額是否正確; 未分配利潤在會計報表上反映是否恰當。

336

第二十八章

可供分配的利潤是否正確,是否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企業利潤在會計報表上的反映是否恰當。8.其他審計事項。

(1)審計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企業人員工資內外收入和各項消費基金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審計部門應當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規、有效進行符合性和實質性測試。

(3)審計部門實施審計后,應當分析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資金結構,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業績。

(4)審計部門可以根據國家的經濟政策,有重點地對企業進行專項審計。

三、企業提供有關財務資料

1.按照規定的期限,如實提供下列資料:(1)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2)年度財務計劃。(3)內部控制制度。(4)經營活動的統計資料。

(5)企業章程、法人證明以及各種企業登記的資料。(6)其他有關財務收支的資料。

2.報送社會審計組織、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審計部門發現社會審計組織、注冊會計師出具的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有不實和其他違法、違規問題的,應當依法予以糾正。

四、注意事項

337 ■ 財務文書寫作與管理制度范本

檢查。

2.審計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對被審計單位安排后續審計。

3.審計部門對與企業經濟狀況有較大關系、接受投資較多或虧損數額較大的企業,以及企業領導指定的其他企業,應當進行定期審計。

五、附則

1.本制度由審計部負責解釋。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338

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九

為確保機械設備正常運轉,防止和杜絕重特大安全機械事故的發生,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1.按機械設備規定的性能指標使用,嚴禁不合理使用機械。

2.使用機械時要保證人身及機械安全,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運轉。

3.機械使用的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油料應符合規定,電壓等級必須滿足使用要求。

4.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正確指揮,確保工作質量,與施工員密切配合,及時完成任務。

5.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滿足施工現場生產所需。

1.物資設備部,對全項目的機械設備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全項目機械設備需用計劃申報。

2.物資設備部對項目機械設備進行協調、調配,辦理設備進出場和租賃手續。

3.物資設備部應建立健全各種機械設備臺帳,做好機械維修和運轉記錄,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應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執照后,方可持證上崗。

2、機械管理人員,應熟悉各種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動車交通安全法規。

3.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或操作室內。

4.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

5.實行多班作業的機械,應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6.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7.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8.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9.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根據施工情況,對不再使用的機械設備申請報停,辦理調出手續。

12.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的卡片、臺帳和技術檔案,每臺設備必須掛牌作業,注明統一編號,機械設備名稱、技術性能、機長、操作規程。所有機械設備統一標識。

13.為了保證施工生產機械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安全,定期檢查機械設備的使用性能,確保生產安全。

14.注意機械防雨、防洪及防風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機電設備及輸電線路因洪水及風災造成的損失。

15.各類機械使用和操作人員,應做到撊勤、四懂、三即:勤學習、勤檢查、勤保養,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熟練操作、會維修、會排故障。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___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2.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___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3.物資設備部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出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投入使用前應由項目部進行聯合檢查驗收,試吊合格并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發證后方能使用。

4.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給予及時報廢。

5.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報請物資設備部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7.物資設備部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環保部、設備物資部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公路工程財務管理制度篇十

企業財務審計,是指審計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企業財務審計準則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被審計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會計信息依法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形成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和決定。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業資產、負債和盈虧的真實情況,查處企業財務收支中各種違法違規問題,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促進廉政建設,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為政府加強宏觀調控服務。

轉變工作思路,從重視財務“結果審計”轉變為加強財務“過程審計”,把審計監督由過去的階段性和事后介入為主,逐步轉變為從源頭和過程介入為主,努力實現從“結果審計”到“過程審計”的轉變。

二是注重過程,全程跟蹤,增強審計的主動性,突出一個“實”字。以規范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提高投資效益為重點,對一些重要建設項目實行“一條龍”監督,著力查處基建工程中高估冒算等問題,為國家節約每一分建設資金。

1、工程設計是基建工程資金監管的源頭,設計是否科學直接影響項目投資規模,比如在結構或設備配置設計上,設計人員為保險起見,往往隨意加大保險系數,誠然會使工程更安全,功能更完善,但也必然造成較大的損失浪費。對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工程概預算編制的審計,要緊緊結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重點審查:(3)是否對各種設計方案進行認真地經濟技術比較以選取最佳方案;(4)項目設計標準是否符合立項文件批準的要求,有無擅自提高設計標準,擴大設計范圍;(5)設計概預算是否真實、完整,概算總額是否在批準的投資估算限額內;(6)設計單位是否根據國家現行標準、定額等編制投資概預算,有無高估冒算,漏項低算等。

2、第三,事后審計經常發現設計變更、合同變更、超標準超計劃建設等未按規定審批造成嚴重資金缺口問題,也經常遇到有些工程項目特別是隱蔽工程無簽證手續、無圖紙資料為審計核實工程量帶來很大困難等問題,因此必須對施工過程的重點環節進行跟蹤審計調查:(1)有關工作日志、施工資料是否記錄完整,保存齊全;(2)主要設備和材料是否有合格證、質保書,屬政府采購的項目是否按相應的規定辦理;(3)設計變更、工程項目性質改變、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計劃外工程等是否按程序報請批準;(4)隱蔽工程的有關圖片、文字資料是否齊全,必要時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測量,對隱蔽工程各道工序的過程、材料使用情況等作好詳細記錄;(5)有選擇、有重點地對施工單位的階段性工作量和結算工作量進行現場測量與核實,重點審查比預算增加的工作量是否屬實,有無必要,有無多計工作量和重復計算工作量問題;(6)審查各項施工簽證是否齊全,有無虛假簽證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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