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運動員贊助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個賽季,從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注:合同期限最短為______個賽季,最長為______個賽季)
第二條 工作安排
1.甲方安排乙方在俱樂部一隊從事訓練、比賽和其他活動。
2.甲方有權根據俱樂部的需要及乙方能力、表現和狀態,在俱樂部一隊及預備隊之間調整工作崗位。
第三條 生活、工作條件和健康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清潔、衛生、舒適、便利的住宿安排和營養豐富的飲食安排,其中電話及其他通訊設施的使用費由乙方自理。
3.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中國足球協會執教資格規定的教練員。
4.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中國足球協會規定標準的草坪訓練場和其他訓練設施。
5.甲方為乙方提供甲方安排的訓練、比賽和其他活動的交通、食宿和相關費用。
6.甲方為乙方提供乙方因公傷病的治療安排及治療費用和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7.甲方為乙方提供乙方非因公傷病的治療安排及治療費用(至解約或合同期滿),但乙方因違法、_____、違背社會公德或其他過錯行為至使傷病的除外。
8.甲方為乙方本合同期內,辦理養老_____、失業_____、大病_____及人身意外_____、住房公積金,或提供相應的金額由乙方自己辦理。
第四條 教育培訓
1.甲方如需培養乙方成為教練員或管理人員時,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培訓條件和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學和文化知識或其他業務知識和機能的條件和便利。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的工作期包括競賽準備期和完整賽季。
3.甲方安排的工作,包括訓練、比賽、學習、會議、其他活動等,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第六條 肖像權使用
1.乙方享有本人肖像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贏利為目的使用乙方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員會在社會公益事業活動、甲方或中超聯賽宣傳推廣活動中,無償使用乙方肖像,并予以積極合作。
3.乙方同意在贊助商提供的廣告宣傳中,無償使用乙方的肖像。
4.乙方同意中超委員會在為中超聯賽贊助商提供的廣告宣傳中,無償使用包括乙方在內的不少于5名中超聯賽運動員的集體肖像。
5.乙方同意甲方有償使用乙方肖像進行其他商業廣告開發,乙方有權從中獲 %的收入分成。
6.乙方使用本人肖像為他人進行廣告宣傳,必須經過甲方批準,并向甲方上繳 %的收入分成。
7.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員會有償使用乙方肖像進行一系列商品開發,并應另行簽訂協議,獲得合理收入。
第七條 工資和獎金
1.甲、乙雙方執行中超委員會制定的《中超俱樂部一線球隊工資獎勵管理規定》,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資______元(人民幣/美元),其中達到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標準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收入所得稅。
4.甲方按照比賽性質、比賽結果和乙方上場時間、比賽表現的不同,向乙方支付比賽獎金。
(1)在中超聯賽中,勝場獎金(個人打滿全場)最低為______元,(人民幣/美元),平場獎金(個人打滿全場)最低為______元(人民幣/美元),負場無獎金,俱樂部按照每人報名與否及上場參賽時間的多少等因素發放,具體辦法寫入“補充協議”;
(2)在中超聯賽杯中,勝場獎金(個人打滿全場)最低為______元(人民幣/美元),平場獎金(個人打滿全場)最低為______元(人民幣/美元),負場無獎金,俱樂部按照每人報名與否及上場參賽時間的多少等因素發放,具體辦法寫入“補充協議”;
(3)在中國足球協會杯賽中,勝場獎金(個人打滿全場)最低為______元(人民幣/美元),平場獎金(個人打滿全場)最低為______元(人民幣/美元),負場無獎金,俱樂部按照每人報名與否及上場參賽時間的多少等因素發放,具體辦法寫入“補充協議”;
(4)在其他比賽中,獎金依照比賽成績、商業收入等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6)乙方因公(包括執行國家任務)傷病不能參加訓練比賽,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并予以適當補償(執行國家隊任務者,其補貼相當于此間比賽的全隊平均獎金)。
(7)乙方因工傷不能參加訓練比賽,而未接觸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不少于全額______%的工資,但乙方因違法、_____、違背社會公德或其他過錯行為致使傷病的除外。
8.本合同終止或合同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資。
10.甲方發放工資的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
11.比賽獎金發放的時期為每場比賽或每一獎勵周期結束后______天之內。
第八條 福利待遇
1.甲方每賽季為乙方提供 次往返探親交通費,實報實銷或按次估發。
2.甲方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條 義務和紀律
1.乙方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法規;
(2)遵守國際足聯、中國足球協會、中超委員會、中超聯賽的章程、規程及個各項規定;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4)遵守職業道德,發揚體育精神,維護公平競賽原則,維護甲方的形象和聲譽;
(5)保持身體健康和良好的競技狀態,最大限度地發揮體能和技能水平;
(6)參加甲方安排的所有訓練、比賽和相關活動,努力完成規定的調練、比賽任務;
(7)參加甲方安排的所有社會公益、球迷服務、媒體宣傳、贊助服務等活動;
(8)接受甲方安排的所有醫療檢查、身體檢測、防疫注射、預防措施、傷病治療,及時向甲方報告自身的傷病情況及康復情況;
(9)使用甲方發放和制定的訓練、比賽服裝及各類裝備;
(10)外出集訓、比賽等服從甲方的食宿、交通安排;
(11)參加非甲方安排的媒體采訪、商業宣傳和其他活動,必須經過甲方批準;
(12)參加甲方按照中超委員會要求安排的活動;
(13)入選各級國家隊時,參加國家隊安排的所有訓練、比賽和活動;
(14)甲方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2.乙方必須遵守下列紀律
(1)不得向外部組織、媒體和個人透露甲方的內部情況、信息、訓練和比賽安排;
(2)不得使用國際足聯禁止的藥物;
(3)不得與第三方鑒定有礙本合同執行的協議;
(4)不得在未經甲方批準的情況下,參與其他的廣告宣傳或企業推廣活動;
(5)不得在未經甲方批準的情況下,代表其他俱樂部或球隊參加比賽;
(6)尊重隊友、尊重對方、尊重裁判、尊重觀眾、尊重工作人員、遵守比賽紀律無條件服從裁判員的一切判罰;
(7)不得參與假球、賭球、消極比賽或任何違背職業道德,有損甲方聲譽及中超聯賽的聲譽的活動;
(8)不得刻意發表攻擊甲方、其他俱樂部、中國足球協會及其會員協會、中超委員會、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工作人員的公開言論。
3._____處罰
(2)乙方在比賽中被出示黃牌、紅牌,受到停賽處罰,被處以罰款,罰款由乙方自己承擔,同時甲方可在乙方月工資總額______%范圍內或該場比賽獎金50%范圍內追加罰款;
(3)乙方_____,對甲方利益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害,觸及解約條款時,將被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工作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能取得參賽資格或喪失參賽資格;
(2)隱瞞重大傷病,不能參加或嚴重影響訓練和比賽;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比賽紀律;
(4)嚴重違背職業道德或體育精神,對甲方利益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害;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
(6)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后不能再從事該職業(應在30天前書面通知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非法手段欺騙、強迫乙方進行訓練、比賽。或從事違法、_____活動;
(2)甲方拖欠乙方工資獎金超過3個月;
(3)乙方確實有不得以的原因需要辭職,應在30天前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確認。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因公傷病,在本合同期內;
(3)法律、法規、俱樂部規章、中國足球協會或中超委員會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工作合同終止
1.本合同的終止,包括:
(1)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2)本合同在合同期內根據前條規定解除。
2.本合同到期終止、本合同在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期內因甲方違約解除。乙方只要不屬于本條下款規定的范圍,可轉會至任何國家的任何一家俱樂部,甲方無權干涉。
3.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能任意轉會:
(1)乙方屬甲方從其他國內或國外俱樂部租借的運動員,在本合同終止后(包括到期終止及在合同期內解除)應回歸原俱樂部。如經原俱樂部同意可轉租借到國內其他俱樂部,但這一轉租每賽季只能有一次。
(2)不符合中國足球協會規定的國際轉會年齡限制的國內運動員,未經中國足球協會書面批準,不能進行國際轉會。
4.本合同到期終止,如雙方同意續約(乙方為租借的運動員,需經借出俱樂部同意),應協商簽訂新的工作合同。
5.本合同在合同期內因乙方_____或違法解除,乙方在處罰期內不得轉會。
6.在本合同終止(包括到期終止及在合同期內解除)后30個月內,乙方轉會到其他俱樂部,該俱樂部必須與甲方簽訂轉會協議,甲方有權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的規定收取轉會費。
第十二條 違反工作合同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程度承擔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中國足球協會訴訟委員會提起訴訟,乙方為中國籍運動員時,訴訟委員會的裁決為最終裁決。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為中超委員會統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別為a份、b份、c份,一次性復式填寫,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a份,乙方執b份,c份在運動員注冊時向中超委員會備案。三份復式合同文本及中文或英文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及中國足球協會、中超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執行,或依法依章程寫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必須在運動員注冊時,與本合同一并向中超委員會備案,否則不予承認。
3.“補充協議”不得在本合同外增加任何報酬條款,凡增加該類條款的補充協議,在中國足球協會管理的行業范圍內不予保護和承認。“補充協議”內容如與本合同內容相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際足聯或中國足球協會規定相悖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5.外國籍運動員如有經紀人代理,須有經紀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如無經紀人代理須予以說明。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本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
俱樂部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
經紀人: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
無經紀人的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動員贊助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為維護_______俱樂部(運動隊)的訓練比賽秩序,規范有序地做好運動員的商業開發工作,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簽訂運動員商業開發合同。本協議中,甲方是運動員服役的俱樂部(運動隊),乙方是運動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__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是指運動員穿著___俱樂部(或運動隊)隊服,或使用_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的有關標志,或代表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參加各種訓練、比賽及各種公共活動,或其他可以使人合理地推斷、聯想其為_____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或直接、間接宣稱或表明與___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的關系的情形。
第二條 甲方權利
2.1 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以甲方運動員身份相關的所有商業開發權由甲方統一管理和經營;
2.2 在全球范圍內,甲方對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集體特征享有獨家所有權、管理權和使用權,并可授權他人使用;
2.3 在全球范圍內對以任何形式出現的甲方運動員個人特征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未經甲方書面許可,運動員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運動員個人特征;
2.4 在全球范圍內自行開發銷售或授權第三方開發銷售含帶運動員個人特征的杯子、徽章、海報、球星卡、郵票、電話卡、三角旗、玩偶、貼紙等俱樂部(或運動隊)標志產品,并在相關產品上顯示贊助_____識;
2.5 在俱樂部(或運動隊)、聯賽比賽或其他相關活動中,或甲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和地點,拍攝、錄制或制作運動員個人特征或運動員集體特征,運動員須予以配合。由此而產生的照片、_____、錄像、錄音及印刷品等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為甲方所有;
2.6 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一般由甲方統一管理和經營,收取相關收益,并進行分配;經乙方書面申請,甲方可授權與乙方簽約的具有相應資質的經紀人具體經紀。相關收益的具體分配比例為乙方及其經紀人____%,所在俱樂部____%。如乙方個人贊助協議及商業開發均不涉及乙方作為甲方運動員身份和個人特征,僅涉及乙方的個人特征,則個人贊助協議的開發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 甲方應當為乙方商業開發積極提供引導和幫助;
3.2 甲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并維護乙方的人格尊嚴、名譽和榮譽;
3.3 甲方進行與乙方有關的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的商業開發時,應當及時將相關協議內容告知乙方,并通知乙方做好簽約準備;
3.4 甲方或乙方經紀人在任何時候均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由于簽訂、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乙方隱私及其個人信息,但為維護乙方合法權益而聘請專業機構和人員參與乙方商業開發事宜的情形,以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5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與運動員身份、體育行業特點或項目特點不相符、有損國家隊和運動員形象的商業宣傳和推廣等活動,不得為煙草、酒類產品和企業做宣傳推廣。
第四條 乙方權利
4.1 乙方有權根據國家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比例,獲取與乙方—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收益;
4.2 乙方有權知悉乙方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協議內容,并提出意見;
4.3 在與乙方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中,由于甲方原因給乙方形象、名譽、榮譽等造成損害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 運動員的主要任務是認真完成俱樂部(運動隊)各項訓練競賽任務,取得理想的比賽成績。因此運動員商業開發活動必須有利于訓練競賽任務的完成,有利于運動水平的提高和項目發展,不得影響正常的訓練競賽秩序和運動隊管理工作;
5.2 運動員商業開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國家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相關體育單項協會制定的規章制度、俱樂部(或運動隊)管理制度;
5.4 合同期間,運動員簽署個人贊助協議須事先報經甲方同意,并報相關主管部門書面批準后方可簽署;
5.5 在簽訂本合同時或之后一月內,應當向甲方如實告知本人在此之前已經簽署的相關商業開發合同及其合同的履行情況。前述商業開發合同與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安排乙方簽訂的商業開發合同發生沖突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共同與第三方協商解決;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以任何名義(包括以個人名義)、任何方式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涉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和個人特征的商業開發合同,參與與之相關的任何商業宣傳或推廣活動;
5.7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不得從事任何與本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有關的商業活動;
5.8 保守因簽訂、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商業和技術秘密;
5.9 無償參加有關俱樂部(或運動隊)的官方活動、公益性活動及宣傳推廣活動。積極配合甲方的各種活動,或其指定的合理時間和地點,拍攝、錄制或制作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特征;
5.10 乙方利用或授權第三方使用其個人特征進行任何商業贊助推廣活動時,不得侵犯甲方商業權利和知識產權,包括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特征以及俱樂部(或運動隊)名稱、標志、顏色、比賽場館、比賽訓練設施、比賽服等;
5.11 乙方在參加俱樂部(或運動隊)比賽、訓練、開幕式、比賽日熱身、慶功儀式或新聞發布會等活動時,只應穿著和使用俱樂部(或運動隊)裝備贊助商提供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裝、鞋、配飾和其他裝備。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變、損毀或遮掩甲方隊服或甲方裝備贊助商提供的裝備上的任何標志,也不得擅自在有關裝備上添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標志、名稱或廣告;
5.12 乙方按個人贊助協議要求穿著個人指定品牌運動鞋時,須符合有關的管理規定和要求。
第六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7.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7.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時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外透露本協議和其他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或主張權利所需要的正當披露除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8.2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共同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應盡義務。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8.3 因遇諸如自然災害、傷病瘟疫、政府干預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雙方以書面形式友好協商解決,協議延期或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各自承擔損失。
第九條 有效期和終止
9.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9.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9.3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生效日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與不得解除的情形
12.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法律或政策性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甲乙雙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應于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終止;
12.2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3.1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3.1.1 提請北京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規則進行_____;或
13.1.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13.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協商、_____和訴訟期間,乙方仍應盡全力進行訓練或參加比賽,甲方仍應全力維護乙方的相關利益。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約定適用于乙方參與公益活動有關事宜;
14.2 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雙方有特別約定的情形除外;
14.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4.4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變動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在任何情況下均無效。甲、乙雙方對本合同達成的任何書面修改和變動,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動員贊助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為維護_______俱樂部(運動隊)的訓練比賽秩序,規范有序地做好運動員的商業開發工作,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簽訂運動員商業開發合同。本協議中,甲方是運動員服役的俱樂部(運動隊),乙方是運動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__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是指運動員穿著___俱樂部(或運動隊)隊服,或使用_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的有關標志,或代表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參加各種訓練、比賽及各種公共活動,或其他可以使人合理地推斷、聯想其為_____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或直接、間接宣稱或表明與_______俱樂部(或運動隊)的關系的情形。
第二條 甲方權利
2.1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以甲方運動員身份相關的所有商業開發權由甲方統一管理和經營;
2.2在全球范圍內,甲方對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集體特征享有獨家所有權、管理權和使用權,并可授權他人使用;
2.3在全球范圍內對以任何形式出現的甲方運動員個人特征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未經甲方書面許可,運動員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運動員個人特征;
2.4在全球范圍內自行開發銷售或授權第三方開發銷售含帶運動員個人特征的杯子、徽章、海報、球星卡、郵票、電話卡、三角旗、玩偶、貼紙等俱樂部(或運動隊)標志產品,并在相關產品上顯示贊助商標識;
2.5在俱樂部(或運動隊)、聯賽比賽或其他相關活動中,或甲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和地點,拍攝、錄制或制作運動員個人特征或運動員集體特征,運動員須予以配合。由此而產生的照片、圖片、錄像、錄音及印刷品等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為甲方所有;
2.6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一般由甲方統一管理和經營,收取相關收益,并進行分配;經乙方書面申請,甲方可授權與乙方簽約的具有相應資質的經紀人具體經紀。相關收益的具體分配比例為乙方及其經紀人____%,所在俱樂部____%。如乙方個人贊助協議及商業開發均不涉及乙方作為甲方運動員身份和個人特征,僅涉及乙方的個人特征,則個人贊助協議的開發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甲方應當為乙方商業開發積極提供引導和幫助;
3.2甲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并維護乙方的人格尊嚴、名譽和榮譽;
3.3甲方進行與乙方有關的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的商業開發時,應當及時將相關協議內容告知乙方,并通知乙方做好簽約準備;
3.4甲方或乙方經紀人在任何時候均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由于簽訂、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乙方隱私及其個人信息,但為維護乙方合法權益而聘請專業機構和人員參與乙方商業開發事宜的情形,以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5在任何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與運動員身份、體育行業特點或項目特點不相符、有損國家隊和運動員形象的商業宣傳和推廣等活動,不得為煙草、酒類產品和企業做宣傳推廣。
第四條 乙方權利
4.1乙方有權根據國家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比例,獲取與乙方—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收益;
4.2乙方有權知悉乙方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協議內容,并提出意見;
4.3在與乙方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相關的商業開發中,由于甲方原因給乙方形象、名譽、榮譽等造成損害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運動員的主要任務是認真完成俱樂部(運動隊)各項訓練競賽任務,取得理想的比賽成績。因此運動員商業開發活動必須有利于訓練競賽任務的完成,有利于運動水平的提高和項目發展,不得影響正常的訓練競賽秩序和運動隊管理工作;
5.2運動員商業開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國家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相關體育單項協會制定的規章制度、俱樂部(或運動隊)管理制度;
5.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從事與運動員身份、體育行業特點或項目特點不相符、有損國家隊和運動員形象的商業宣傳和推廣等活動,不得為煙草、酒類產品和企業做宣傳推廣。甲方也不得安排乙方從事上述活動;
5.4合同期間,運動員簽署個人贊助協議須事先報經甲方同意,并報相關主管部門書面批準后方可簽署;
5.5在簽訂本合同時或之后一月內,應當向甲方如實告知本人在此之前已經簽署的相關商業開發合同及其合同的履行情況。前述商業開發合同與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安排乙方簽訂的商業開發合同發生沖突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共同與第三方協商解決;
5.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以任何名義(包括以個人名義)、任何方式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涉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和個人特征的商業開發合同,參與與之相關的任何商業宣傳或推廣活動;
5.7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不得從事任何與本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有關的商業活動;
5.8保守因簽訂、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商業和技術秘密;
5.9無償參加有關俱樂部(或運動隊)的官方活動、公益性活動及宣傳推廣活動。積極配合甲方的各種活動,或其指定的合理時間和地點,拍攝、錄制或制作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特征;
5.10乙方利用或授權第三方使用其個人特征進行任何商業贊助推廣活動時,不得侵犯甲方商業權利和知識產權,包括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俱樂部(或運動隊)運動員身份特征以及俱樂部(或運動隊)名稱、標志、顏色、比賽場館、比賽訓練設施、比賽服等;
5.11乙方在參加俱樂部(或運動隊)比賽、訓練、開幕式、比賽日熱身、慶功儀式或新聞發布會等活動時,只應穿著和使用俱樂部(或運動隊)裝備贊助商提供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裝、鞋、配飾和其他裝備。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變、損毀或遮掩甲方隊服或甲方裝備贊助商提供的裝備上的任何標志,也不得擅自在有關裝備上添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標志、名稱或廣告;
5.12乙方按個人贊助協議要求穿著個人指定品牌運動鞋時,須符合有關的管理規定和要求。
第六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7.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7.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時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乙雙方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外透露本協議和其他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或主張權利所需要的正當披露除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8.2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共同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應盡義務。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8.3因遇諸如自然災害、傷病瘟疫、政府干預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雙方以書面形式友好協商解決,協議延期或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各自承擔損失。
第九條 有效期和終止
9.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9.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9.2.1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9.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9.3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生效日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與不得解除的情形
12.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法律或政策性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甲乙雙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應于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終止;
1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3.1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3.1.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
13.1.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13.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協商、仲裁和訴訟期間,乙方仍應盡全力進行訓練或參加比賽,甲方仍應全力維護乙方的相關利益。
第十四條 附則
14.1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約定適用于乙方參與公益活動有關事宜;
14.2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雙方有特別約定的情形除外;
14.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4.4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變動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在任何情況下均無效。甲、乙雙方對本合同達成的任何書面修改和變動,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