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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一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簽約第一方:ac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_____注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第二方:bd公司,系美國*司,在美國____注冊(以下簡稱“乙方”)。
茲證明:
鑒于甲方在中國生產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__產品;
鑒于乙方生產和銷售____產品(以下稱“許可證產品”),擁有許可證產品的美國專利(以下稱“專利”)和______________號注冊商標;
鑒于甲、乙雙方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證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為此,鑒于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立約如下: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1.“合營企業”,系指根據本協議建立的公司。
2.“許可證產品”,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專利”,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標”,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建立合營企業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2.合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生產經營的目的、范圍和規范
1.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營企業生產________(許可證產品),生產能力為每年_____。合營企業將努力提高許可證產品質量,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3.合營企業盡可能開發許可證產品的新品種,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
第四條 資本結構
1.合營的資本為______,其中甲、乙雙方各出資50%.
2.甲方出資:
(1)廠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產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資企業場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資:
(1)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進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業產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業產權的技術資料,包括影印本的專利證書和注冊商標證書、有效期說明、技術特點、實際價值、價格計算依據等。
4.合營企業各方必須在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交付其出資。遲交必須交納利息或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準,對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專利許可
1.乙方同意合營企業轉讓下列獨家許可:
(1)專利獨占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專利生產、使用和銷售許可證產品。
(2)商標獨占許可,依據本合同的商標許可協議,用乙方商標銷售許可證產品。
(3)專有技術獨占許可,根據本合同的技術援助協議,用乙方專有技術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2.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的同時,將全面貫徹執行上述三個協議:專利許可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和技術援助協議。
第六條 產品銷售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銷售許可證產品。
2.通過乙方世界銷售系統銷售的產品的初期銷售量為總產量的_____%。同時,甲方將協助合營企業通過中國的外貿公司出口許可證產品。
3.許可證產品也可以在中國市場出售。
4.合營企業所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首先在中國購買。當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匯直接從世界市場購進。
第七條 董事會
1.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主要事宜。
2.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_____名(包括董事長)由甲方指定;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長)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為4年,若雙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長。
3.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原則上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出席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于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若董事不能出席會議,應授權代表出席會議,代表其投票。
若在任期內,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能履行職責者,雙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更換。
4.對于下列問題,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1)修改合營企業章程:
(2)終止和解散合營企業;
(3)增加或轉讓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
(4)合營企業同其他經濟組織合并。
其他問題的決定,以出席會議董事人數的簡單多數票作出。
第八條 管理
1.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2人,任期4年。總經理由甲方指定,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和日常管理工作。副總經理由雙方各指定1人,協助總經理工作。
3.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
第九條 勞動管理
1.合營企業的中方專家、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由甲方招聘;合營企業的外方專家由乙方招聘。
2.合營企業的專家、職員或工人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由董事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決定。
第十條 財務與會計
1.協議雙方充分認識到,為了合營企業的最大利益,必須盡一切可能增加生產。因此,雙方同意合營企業應保留足夠的收益,用于擴大生產和其他需要,如獎金和福利基金。合營企業的年留用資金比率由董事會決定。
2.合營企業雇用合格的財務人員和審計員,設立會計賬目,舍營各方可隨時查看。
3.合營企業的財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營企業的凈收入,在扣除儲備金、獎金和企業發展資金以后,根據各方出資在注冊資本中占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 稅費
1.合營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2.合營企業的職員和工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納稅。
3.合營企業進出口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繳納或減免關稅。
第十二條 合營期限
1.合營期限為____年。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為合營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2.若雙方同意延期,合營企業必須在期滿前6個月向中國政府的主管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
第十三條 解散與清算
董事會宣布解散合營企業,必須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則,并成立清算委員會。
合營企業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辦理。
第十四條 保險
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
第十五條 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分歧與爭議,若董事會通過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書面協議,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災、洪水、爆炸、風暴、事故和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協議,不構成違約或索賠之緣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發電報后____天內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供雙方據以友好合理的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八條 通知
一切有關本合同的通知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c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發出日為準,但改變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為準。時間按通知方所在時區計算。
第十九條 唯一合同
本合同是當事人的唯一合同并取代當事人雙方以前明確表示和暗示方式所達成的一切合同和承諾。
第二十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形式、有效期、解釋和履行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茲證明,雙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合同一式兩份。
ac公司:____________(簽字)
bd公司:____________(簽字)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種(崗位),以后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并及時鑒定變更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 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工資待遇
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后,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衛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并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采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 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愈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 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營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作出醫療終結,傷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 員工因工死亡,按國營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 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范,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 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 天通知工會。并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條?甲、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4) 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 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 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 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4) 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
4. 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 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第七條?甲、乙雙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經濟補償
1. 除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1)、(3)和第2項人員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 對于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第六條第1項(2)、(4)規定辭退的以及按第六條第4項(1)、(2)、(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3. 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2)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本人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 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4)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5. 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4項(4)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準后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三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國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
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準后,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范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乙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其他元.共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并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后.所余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責范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于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_____為四年._____期滿后,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_____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傭,辭退,工資,福利,_____,勞動_____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并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
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年.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_____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_____均向中國人民_____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_____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_____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_____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_____機構_____.在中國_____應遵守中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在其它機構_____應遵守該機構的_____程序.
16?2_____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_____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_____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國
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乙方見證人(簽字)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四
序言
(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 。
(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 。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名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xx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 公司。
1.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___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和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 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p___tent)是指 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以 方在 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 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 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 mw,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 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主管部門是指 。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 ,英文名稱為 ,法定地址是 。
.xx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 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 "或類似字樣。 xx公司將盡量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其在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它適當的經營活動。
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它有關產品;
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初期目標:
___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 千瓦電站鍋爐和 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 ___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 千瓦電站鍋爐和 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 、 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發展目標:
___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______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 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1公司 ________年投資總額為 美元,注冊資本為 美元。甲方認繳百分之 ,為 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 ,為 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 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①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 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 美元的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 美元現金和價格 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② ___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 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 美元
③ ________年,甲乙方雙各繳 美元并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 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 美元。
④ ___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 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 美元。
⑤ ___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 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 美元。
對于上述.1①、②、③等項中提到的________方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 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設備來代替 方的現金投資。
.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______ 方以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 方以先進的機器、設備、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3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和一個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 方負擔,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 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公司名稱;
公司成立年、月、日;
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出資年、月、日;
出資證明書簽發年、月、日。
.5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6由于特殊情況, 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________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件, 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①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 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②該關聯公司同 方一樣從 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③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和批準。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征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并給以合營他方 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
如果合營他方在 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出讓給第三方。
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分轉讓或出售協議。
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注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忠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本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得到必要的批準以后,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7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并征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后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生效。
.8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后,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9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至第 ________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 ________年之后,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將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11雙方的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筑物、設備、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些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公司年凈利潤為公司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的利潤。
5.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凈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的余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凈利潤的 %。
5.3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 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并入下一會計年度,并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于公司注冊資本的 分之 ,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權利、債務和責任
6.1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并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 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雇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項目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持; 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 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 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 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 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 國為公司購買設備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它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本合同期間, 方的支持將包括:辦理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準);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征或免征稅款(包括進出口關稅,工商統一稅的減征或免征);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款所列項目,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設備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用戶。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董事會
7.1董事會由 人組成,甲方 人,乙方 人,董事長由 方指定,副董事長由 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 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董事會職權如下:
修訂公司章程;
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講師、審計師和其它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注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并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準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注冊資本轉讓等問題,并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準經營計劃;
(1)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xx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它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xx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它資產;
()審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并或解散;
(xx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采購、服務、保險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xx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低押財產的索賠權;
(xx6)審批開立帳戶,撤銷帳戶;
(xx7)審批借貸資金。
7.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長不能參加,由副董事長負責召集,如果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參加會議,將由董事長授權一名董事召開并主持會議。
董事會會議應有全體董事的法定多數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決。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公司所在地召開,董事會也可以決定在其它地點召開。
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至少在會議 天前以書信、電報或電傳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會議前指定,作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會議。
董事會的決定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只有一票表決權。除7.3、(11)、(15)、(19)和()等項需出席或委托的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才能決定的事宜外,董事會會議的任何決議須經法定人數的至少百分之 同意。
董事會會議應用中文兩種文字作記錄,會后將記錄整理成書面文件分發各董事。各董事應在收到書面文件30天內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否則此書面文件將被視為董事會會議的正式文件。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會的一切會議文件將保存在公司總部。
(8)公司須償付或者承擔董事參加董事會議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費以及生活費用,居住在會址的董事除外。
(9)會議通知須附有一價董事長提出的議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項目應在會議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如果全體董事在會議前或會議后簽署"免予通知書"則召開董事會會議,可以免予通知。該"免予通知書"應歸入會議記錄檔案內。
第八條經營管理機構
xx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任命。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權為:
總經理按照董事會的各項決定,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在總經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和權力,公司重要決定(如7.3所列)要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
總經理、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并與董事一樣有權收到會議通知和有關資料(有關他們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現的材料除外)。除同時兼任公司董事外,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總經理應在每年十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財務預算提交董事會審議批準;
總經理應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會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決算,并為董事會檢查、審核公司的會計帳目提供方便。
xx公司初期的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詳見附件(略)。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的改變應作為公司的重大問題,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核準。
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 ________年。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也不得同與本公司競爭的其它經濟組織有任何關系。
xx5總經理、副總經理如發現有營私舞弊、貪污等行為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九條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9.1 方作為出資的技術和設備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9. 方將從公司成立起開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技術規范、圖紙,設計及其它詳細資料,詳見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附件。
9.3 方將根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及培訓計劃提供人員培訓。
9. 方將擔保它所提供的技術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規定應是商業上應用的,適合公司生產和經營需要的技術。
公司將就 方作為出資的技術簽訂一項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見附件(略)。
9.6雙方同意公司建立計算機終端站,并和 方的關聯公司 公司的計算機聯機。
第十條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公司應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制訂的工廠改造方案實施工廠的技術改造(工廠指 方作為出資的合營部分)并從成立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生產 鍋爐,而后生產 鍋爐。
.xx公司的生產計劃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
.3公司的生產計劃由董事會批準執行,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如果中國國內有符合技術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簡稱材料),公司將優先在中國國內按市場價格用人民幣購買這些材料,購買價格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應相當于中國國營公司購買同樣材料的價格。需要進口的材料,在保證質量、性能和交貨期的前提下,從價格量優惠的國家進口。公司按 給其它類似合營企業的內部優惠價格向 方和 購買材料和配套件。公司從 方或其關聯公司購買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務,應向___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提供中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美元信用證,或為 方所接受的其他外匯信用證。
.xx公司將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其產品。 方或其關聯公司應按銷售代表協議作為公司的銷售代表在國外銷售公司產品,為此公司將盡一切努力使產品盡早達到國際標準,從 ________年起,公司產品的出口目標是百分之 ,并在開業后第 ________年達到外匯平衡,公司在中國境內如有外匯收入項目(包括以產頂進項目)也可以作為實現外匯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匯不平衡,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協助。
.xx公司將與 簽訂銷售代表協議。
第十一條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xx公司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局發給的營業執照后,憑該營業執照中國以" "的名義開立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1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辦理。
xx公司的長期目標是保持自身外匯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匯平衡,董事會將討論這個問題并按.5條提出相應解決辦法。
11.公司支付外匯的順序為:
外匯貸款;
公司臨時和長期雇員的工資及費用;
進口物資的價款及費用;
工程設計及其他技術服務費用;
方應得的技術轉讓提成費;
方應分得的紅利;
(7) 方應分得的紅利;
(8)其他各項的支付;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1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公司接受稅務機關對公司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
xx公司采用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會計程序由董事會審批。
1.3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公司的年度報表和全年帳目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合營雙方都有權對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查帳方自行負擔。公司應對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有關資料。
1.公司的財產、運輸和其他各項保險應向中國xx公司投保。
第十三條稅務
13.1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3公司將依法向中國政府有關機構申請各種可能的減稅或免稅。特別是公司可按照財政部關于對專有技術使用費減征、免征所得稅的暫行規定申請提成費的減稅。公司有權優先享有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減免的那一部分稅或包含在任何稅收協定中影響 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稅。
第十四條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1根據勞務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辭職、升級、降級和調動,由總經理同副總經理協商,總經理做決定。公司雇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由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進行審批。
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數由董事會決定。所需中方職工由 方或中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推薦,經公司考試擇優錄用,勞務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公司簽訂。
1.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甲、乙各方推薦,由董事會直接任命。
1.公司職工工資報酬標準、外籍雇員薪金和津貼等見附件(略)。
第十五條籌備期
15.1公司成立日期起 個月的這段時間為公司的籌備期。
公司籌備期內,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備組。籌備組由甲乙雙方指定專人組成。籌備組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由董事會決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條工會
16.1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公司的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權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公司董事會討論有關生產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勵、工資制度、生產福利等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董事會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并取得工會的合作。
xx公司每月按職工實際工資(實際工資是指當地職工實際獲得的基本工資總數,不是指公司支付給工廠勞動部門的工資總數,也不包括外籍人員的報酬。)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由本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七條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公司的合營期限為 ________年。合營期限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17.如經雙方書面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將在合營期滿前 個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報送由合營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獲準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延期手續。
17.3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公司期限屆滿,而雙方沒有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
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雙方中任何一方無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雙方一致認為有必要解散;
雙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參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資產或財產被沒收,強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況下的解散,都必須事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
17.公司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根據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第十六章的規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公司解散后,各種帳簿及文件由 方保存,如 方需要,可以查閱。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xx1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延遲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任何一方,不承擔延遲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1不可抗力在本條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轄公司或各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經營活動的任何 的,無論是以 的形式,還是以其他方式頌布的任何命令、 和書面指示;或是指 、 、戰爭、 或其他 、火災、水災;或指公司或受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影響,及時通知對方,同時采取合理的行動減輕其后果,并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寄給對方。
1xx3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應把該事件提交董事會以確定應采取的適當的措施。
第十九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員由于參與合營合同有關的活動,從他方或他方的關聯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數據和任何其他資料都要嚴格保密,只有對方書面授權或法律要求時才能公開上述數據和資料。保密義務的解除應不早于下列期限:(___)公司終止有效日期起 ________年之后;(b)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終止有效期日起 ___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xx0.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不少于 天的合理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
xx0.如果違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xx0.3因一方違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條在違約事件發生后 天內書面通知違反合同的一方終止合同,此項終止不影響要求賠償的權利。
xx0.上述xx0.1、xx0.和xx0.3條款中所產生的損失金額雙方同意根據國際慣例確定。
xx0.5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利潤損失和間接損失不負責任。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執行或解釋所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大努力友好協商解決。
xx1.如果雙方在 天內通過友好協商不能就本款上項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將此爭議提請 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裁決,該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中文和英文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語言。
xx1.3在仲裁過程中,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所有條款。
xx1.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雙方將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按本條的規定提交仲裁的權利。
xx1.5仲裁費用將由仲裁院在裁決書中確定并由敗訴方負擔。
xx1.6本合同的適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件和文字
.1本合同用中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均自動失效。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的雙方簽字的書面協議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條款、責任、章節、聲明和說明,對本合同的修改將是無效。
第二十三條合同有效期與合同修改
xx3.1本合同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繳銷營業執照之日止。
xx3.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
xx3.3如果在本合同簽字 天以內,公司尚未獲得有關的批準、注冊及必要的營業執照,合營任何一方有權在通知對方十五天后撤銷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通知
有關本合同的給甲、乙雙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應用 文書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掛號、電報、電傳或其它常用通訊方法發出。通知生效日期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件發送通知,郵戳日期后第十四天為收件日期;以電報或電傳發送通知,電報或電傳發出后第三天為收件日期。
本合同簽約雙方的發送通知地址: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附件:會計程序
附件會計程序
第一條會計總則
1.1此會計程序是 (以下簡稱乙方)和 (以下簡稱甲方)合資經營的 (以下簡稱"公司")的合營合同的附件,此會計程序規定條款的有效期限與合營合同一致。
公司的會計制度和會計程序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同時使制造加工、利潤管理和工程體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將采用 方及其分支機構的會計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 方及分支機構的管理經驗、管理方法及現代化整體業務體系。
1.3公司會計的記錄、報告等將完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一九八五三月四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中有關規則執行。
1.會計記帳應以中文和英文同時記帳,公司的月報、季報和年報以及所有的記帳憑證、帳簿、報表表頭和這些文件報表的標題均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
公司將采用人民幣為簿記記帳的基本貨幣。
公司經營所需的經營資本和消耗資金應反映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中來。總經理將有權根據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中國貸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繳公司的注冊資本。
1.7經費超出或經營預算以外的資金支出將由董事會批準采取有關策略和會計程序加以處理。
第二條資本支付的計算
甲方轉入合營企業公司的制造設備的價值將按合營公司收到財產日登記入冊的單價值再加________________%來計算。
第三條現金和往來帳戶的計算
3.1在記帳過程中,外匯轉換成人民幣時,應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月第一天的報價為準。
3.帳面匯率將按先進先出法計算。
第四條財產盤存的計算
.1財產盤存科目的計算將采用后進先出法。
.xx公司各種材料、設備和其它物資的收、發和退還應按手續辦理。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計算
5.1公司的固定資產應是指設備器材、機床工具、廠房及各種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按中國財政部門的規定計算。
折舊期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所允許的最小期限為準。
5.合營企業制定適當的程序以批準公司擁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資產的增加及轉讓,這一程序需經董事會批準。
第六條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的計算
6.1技術轉讓許可證費應于轉讓許可證協議初期較短的時間內或 ___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6.籌建費用應在 ___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第七條成本和費用的計算
公司將以契約的形式以確定成本分類核算制,這一制度應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寫明。銷售費、一般管理費和非經營費或非經營收入將被視為日常費用或日常收入并將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條銷售和利潤的核算
xx1合同規定銷售記錄和銷售成本的計算應采用全部完工法。
x公司將根據稅后凈收入提取儲備基金、發展基金、職員和工人的獎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種基金的總數一般應當超過稅后凈收入的 %。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應由董事長決定。
xx3總經理在財政年度結束后的xx個月內準備出利潤分配方案并將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批準并貫徹執行。
第九條帳戶分類會計報表
9.1未經審查的合營企業的會計報表,應于次月xx日前發送管理者和股東手中。
9.送交乙方的會計報表和會計報告應采用美元和人民幣同時表示。公司將按________________標準報告提供給乙方。
9.3送交股東和管理者手中的會計報表應包括預算和實際變化的比較。重大的變化應由總經理在呈送的補充報告中加以說明。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五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省××市××區××街號;法定代表:姓名__職務__國籍__。
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國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法定代表:姓名__職務__國籍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省__市__路__號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對合營企業超過認繳部分的債務,無論系分別債務或連帶債務,均不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產品。(注:要根據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____外幣。)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元,作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投資:
甲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廠房____元
土地使用費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乙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注: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應低于25%,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對以上所列的各項目,除現金和土地使用費外,其價格應由甲、乙雙方按下述方法進行評議商定:(注:可以采用帳面凈值法或重估價值法等)
第十二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數向本合營企業繳付其出資額,則該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合營企業)按下述之方法進行賠償(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和工人及其他人員。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協助合營企業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辦理進入外國合營者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簽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乙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營公司提供的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章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內銷部分占__%。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
由合營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的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
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甲乙兩方協商確立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甲乙雙方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人,由甲方推薦人,乙方推薦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年。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議決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合營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外。籌建處由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人,乙方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生產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每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合營企業的全部利潤,在繳納所得稅、提取第四十四條所列基金后,應按合營各方出資比例,由董事會確定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另外,對分配形式應加以規定。)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八條本合營企業在下述情況下解散:
1.合營期滿;
2.合營期滿之前,出現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或事件,經董事會決議,本合營企業也可解散;
a.合營遭受重大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b.任何一方違反經營合同規定,使本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c.合營企業達不到經營目的,投資無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組織清算委員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03條到108條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險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三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收取違約方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七條由于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八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一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二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簽字。
中國__公司代表__國__公司代表
(簽字)(簽字)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六
第一章總則
和 ? ?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 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2.01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 (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3.01條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制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公司名稱是: (以下簡稱xx公司)。
其英文名稱:
為此,xx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 "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xx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xx公司的名稱,以使xx公司的中文名稱中不再出現" "的字樣。
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條xx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xx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xx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xx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xx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4.01條公司的目的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和采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xx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制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xx公司應依照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衛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xx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xx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制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xx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xx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xx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xx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xx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xx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董事會可于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的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xx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xx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制劑產品,使用xx公司的商標,由xx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xx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xx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按xx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xx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 至 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后再增加約 美元的投資,xx公司年產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條xx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類、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xx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xx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它途徑解決。
第4.06條xx公司今后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xx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5.01條xx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于 美元的人民幣或 幣。
第5.02條xx公司注冊資本為 美元。
甲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 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 %。
其中: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 美元的 幣。
第5.03條xx公司總投資額與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將由xx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經xx公司選擇并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xx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1.甲方除以現金對xx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 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 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 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xx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并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 美元。
第5.05條雙方x制定對注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xx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后的出資應在xx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x按出資計劃規定的日期和出資額以現金存入xx公司在中國所立的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兌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兌換率。出資后外匯兌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注冊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公布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直到交足資金并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甲方和乙方x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后分別向注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xx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xx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合營期內,xx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xx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批準。
第5.09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xx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審批機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注冊資本后,xx公司一旦取得了使xx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xx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xx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準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xx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xx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xx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xx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xx公司對場地獲得和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它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戶代銷xx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xx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及時任命xx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它高級職員。
7.協助xx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準。
8.協助xx公司辦理xx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xx公司申請確認附于本合同后的"xx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稅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稅務待遇。
10.協助xx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xx公司和乙方的外國雇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xx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xx公司委托甲方的其它事項。
第6.02條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xx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出資。
2.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并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3.為xx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4.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5.協助xx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準。
6.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xx公司出售xx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7.協助xx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和及時任命xx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8.協助xx公司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9.協助xx公司和甲方的中國雇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xx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0.根據第9.02條規定的xx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xx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它方法協助xx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1.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2.辦理xx公司委托乙方的其它事項。
第七章技術合作
第7.01條在合營期內,根據xx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x向xx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后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x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xx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后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xx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準予xx公司使用屬于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同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xx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 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 年的提成期過后,不再支付提成費。xx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于乙方轉讓給xx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x向xx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xx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xx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 %~ %給乙方支付技術提成費。該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 年期間, 年期間過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xx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于乙方轉讓給xx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并在中國登記批準的具有專利的技術,xx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xx公司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xx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于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xx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
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準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xx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制造和包裝產品。
2.在xx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制造或包裝前,xx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準,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xx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xx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該d類產品的產品規格來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xx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并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xx公司制造和/或包裝的產品,xx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xx公司進行隨后的穩定性的檢驗。
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xx公司所有,并使用xx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xx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xx公司應就適當的報酬與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經董事會同意并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xx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xx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xx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場地使用
第8.01條甲方保證xx公司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xx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占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 元左右。
第8.03條xx公司應委托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開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托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產品銷售
第9.01條xx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并委托甲方作為甲方已有客戶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xx公司與甲方簽訂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
1.甲方x是xx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戶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xx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xx公司決定并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x享有銷售傭金,該傭金占凈銷售額的比例由xx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計劃由xx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xx公司開發并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xx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并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x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x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xx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x定期地向xx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公司應負責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x負責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由xx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xx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xx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xx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xx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后,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x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xx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的、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x協助xx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0.02條關于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它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它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xx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xx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xx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乙方x向xx公司按乙方同xx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時修改的報酬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xx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藥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付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兌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準,并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任何關稅或稅款。
第十二章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筑
第12.01條1.為確保xx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規格,并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范要求,×方x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xx公司與 方x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 方與一個 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xx公司將與 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 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 方x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擴大初步設計),指導并監督 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 方的設計規格。 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 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xx公司負責安排譯成×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方由于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 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 人次),應根據第5.04條作為×方對xx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 美元。xx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周,最多 人次)。xx公司應負責支付 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本合同批準日后的一個月內,xx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任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xx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準日后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于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筑的總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筑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并在 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備及設施的安裝并在 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并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筑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筑報告。
第12.04條該工廠設計批準后,xx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筑合同。該建筑合同應根據批準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筑合同的規定。
第12.06條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xx公司建筑預算中。
第12.07條工廠建筑完工后,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準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后,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除上述工作外,xx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它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會
第13.01條1.董事會是xx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它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02條董事會應由 名董事組成,各方x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03條xx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04條董事會的董事長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應被暫行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13.05條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 次,并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管理機構
第14.01條xx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 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02條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并應組織和領導xx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應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于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03條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部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級職員的任期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2.甲方x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x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04條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第14.05條xx公司高級職員的工資和報酬應由董事會根據下述原則決定:
(a)xx公司高級職員中的外國雇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并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b)xx公司高級職員中的中國當地雇員的工資和報酬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06條如董事會決定,xx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xx公司的外國高級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它醫藥xx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07條所有其它事項,如xx公司的中外高級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勞動管理
第15.01條公司的職員、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它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其個人實行得工資水平是 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 %,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3.在xx公司職員工人不斷適合xx公司的要求條件下,xx公司將保持盡力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年。
4.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后仍不能適合xx公司的要求,xx公司可解雇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5.上述1、2、3和4款中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xx公司與職員、工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02條xx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xx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會
第16.01條xx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xx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持,給予其房屋、設備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它活動。
第16.02條xx公司的工會在本xx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16.03條xx公司將撥出xx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稅收
第17.01條xx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及中國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稅款。
第17.02條xx公司的高級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17.03條本合同簽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xx公司合營方關于稅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稅務通知。
第十八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18.01條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國際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02條xx公司將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03條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并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xx公司財務現狀。
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制作,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并其內容上與中文文件、報表相符。
第18.04條xx公司的會計年度將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xx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xx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后一個會計年度截止于xx公司解散或合營期滿。
第18.05條xx公司將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并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布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06條xx公司將在中國 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并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
第18.07條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xx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xx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條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于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注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xx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第十九章外匯
1.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和總經理。
2.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xx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自理,xx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19.01條xx公司將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采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持外匯收支平x。
a)通過出口xx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02條規定由乙方與xx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xx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年后xx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b)在合營期間內,如上述a)的辦法尚不足時則xx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i)根據《國務院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x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x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xx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并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ii)根據外匯平x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xx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并以外幣計價結算。
(iii)根據外匯平x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它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它合資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余額時,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乙方可調劑解決xx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它合營企業的外匯問題。
(iv)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xx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x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于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并享受外匯平x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v)根據外匯平x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xx公司可向中國國內用戶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vi)在其它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范圍內,xx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它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x。
第19.02條xx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它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03條xx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開戶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它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戶。xx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戶中支出。
第19.04條根據xx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xx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條利潤分配
第20.01條xx公司將從其稅后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稅后利潤的×%。
第20.02條1.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x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會審查批準。
2.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后的稅后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xx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第20.03條原則上,xx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xx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xx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
a)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
b)直至xx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xx公司將:
i)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并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戶,一旦獲得充裕的的外匯后,xx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存款利息。或:
ii)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xx公司的流動獎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xx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xx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貸給其它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條保險
第21.01條xx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有關部門批準的其它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范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條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xx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xx公司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xx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3.甲方x對xx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x對xx公司或甲方對其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條xx公司,其任何雇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露非xx公司,其任何雇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露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xx公司,其雇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露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條xx公司的合營期限為 年,從xx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
第23.02條在合營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延長合營期限,延長期限批準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03條xx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b)~(1)項可能發生在合營期滿之前。
a)合營期滿,不再延長。
b)合營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xx公司于雙方有利。
c)第17.03條中所述的稅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稅務機關批準。
d)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0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xx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筑時。
e)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設備費等)超過雙方估計的數額的 %或 %以上。
f)xx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g)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h)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級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xx公司的管理。
j)合營的任何一方或xx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被國家沒收或征用。
)合營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xx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于xx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1)合營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xx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c、d、e、f、g、h、i、j、或1項中有一項發生后,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xx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xx公司,雙方x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后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準后,xx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1情況下,違約方x對xx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04條經審批機構批準后,董事會宣告xx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01條除本章24.0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x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xx公司由此遭受的損失。
第24.02條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或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后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x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聲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x盡全力減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xx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2.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 天以上,合營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01條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布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國際慣例。
第25.02條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 商會仲裁院并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采用×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x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與文字
第26.01條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本并承認兩種文本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27.01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02條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27.03條本合同或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27.04條1.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頒布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并適用于xx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稅務、關稅或外匯方面的優惠條件或其它新法律、條例和規定,xx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頒發有關稅務、關稅、外匯或其它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協商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27.05條1.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 方給 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 方給 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2.通知采用電傳、電報或郵寄方式傳送。電傳、電報發送之日視為生效。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文件為準生效。
3.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乙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附件:
技術轉讓協議
前言
本技術轉讓協議于 年 月 日,由 (簡稱"乙方")和 、 (簡稱"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簽訂。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僅僅為保證在xx公司-- (簡稱"公司")正式成立后,促進公司正式授權代表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合同。
總則
本協議是乙方將其擁有的專有技術轉讓給公司,商標專用權許可給公司。乙方的這些技術應是先進的、適用的、連續的和動態的技術,以及將使公司的技術能力和產品質量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上在技術質量和經濟方面具有競爭力。為此目的,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 "意指世界衛生組織制定和隨時修改的" "指標,以及由乙方制定和隨時修改的關于質量標準的內部規定。
"制造"意指從活性物質開始,并把它們做成適當劑型的制造過程。如藥片、糖衣藥丸、膠囊、藥膏、栓劑、溶液和其它制劑。
"包裝"意指成品用出售的包裝材料并貼標簽。
"產品"意指在合營合同所述的a、b、c和d類產品中,所提到的和隨時補充的乙方的藥物產品。指著該a、b、c或d類產品時,各自以下稱為"a類產品"、"b類產品"、"c類產品"和"部分d類產品"(即來自乙方的d類產品)。"技術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制造或包裝產品所要求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說明、分析方法、質量控制和有關安全、衛生、生態學方面的資料)。
"醫學/科學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有關產品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特別是包含在對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中的科學、醫學、臨床、藥理學和病理學等的研究資料。"凈銷售額"意指帳單的發票價格減去任何折扣、回扣和工商統一稅。所有這些應根據適用于公司年度總帳目的公司標準會計原則進行計算。
第二條協議的范圍和內容
1.為達到本協議上述的總則中所提出的目的,乙方同意提供給公司必要的產品的技術資料、醫學/科學資料和技術協助,如在本協議隨時修改的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轉讓。
(1)乙方將用文件、圖紙和簡明的方式提供給公司技術資料,所有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2)乙方將用它的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的方式提供給公司醫學/科學資料,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3)乙方將授與公司如在第三條所規定的使用由乙方擁有使用權的某些商標的使用許可;
(4)乙方將協助公司取得如第四條規定所需的一定的資料、材料和設備,以使公司進行產品的臨床試驗和產品報批;
(5)如第五條規定的,乙方將定期檢驗公司制造和包裝的產品樣品,以決定它們是否符合" "和乙方的規格;
(6)如第六條所規定的。乙方將為公司和乙方所挑選的合格的人員提供培訓。乙方將派他自己的技術人員到公司,以便在公司的工廠內提供現場培訓。
2.本協議不包括公司自己開發的d類產品。公司應按照合營合同第7.02條來處理這些產品。
第三條商標使用許可
1.乙方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到中國有關部門進行商標注冊。
2.在本協議規定的條件下(特別是分別在第五條和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的質量控制和保密要求的條件下),乙方特此授與公司為銷售在本協議期內,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而使用在本協議"附表"中列舉的商標(以下稱"商標")的使用許可。根據這些條件,(a)公司應使用該商標來銷售它制造和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b)每當使用該商標時(例如在容器上、包裝上、說明上和廣告上)應附上r標志(中譯文)和參考符號"注冊商標"(中譯文)和(c)包裝材料(包括包裝插頁)上的每第一產品的標簽和說明應用清楚的字跡標明的特許下制造和/或包裝(中譯文)。關于產品的包裝形式、包裝插頁、標簽和宣傳材料應由公司和乙方一致同意。
3.乙方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對該商標,乙方享有獨家所有權,在所授與的使用許可期限屆滿或提前終止后,公司不得使用該商標或給出使用許可。公司沒有就對乙方對商標的任何權利的任何要求權。
第四條產品登記、臨床試驗/驗證以及試制
在本協議期間,為了登記產品,根據《新藥審批辦法》所需的程序,乙方x協助公司進行臨床試驗/驗證。乙方x協助公司進行產品試制,為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規定,并得到所有銷售所必需的特許和許可。臨床試驗/驗證只能通過公司與乙方共同商定的試驗/驗證程序進行。公司將負擔有關此事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制造、包裝、質量控制和安全
為保證公司能夠達到根據" "和乙方的規格制造和銷售它的產品的目的,如在本條所規定的乙方x提供給公司它的質量控制程序,公司應在這些程序的履行方面與乙方合作。為此,乙方和公司承擔以下責任:
1.公司應嚴格地依據" "和乙方的規格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制造和包裝產品。公司應實施乙方提供的特定的安全措施。
2.公司應始終依照乙方提供的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安全程序進行工作。
3.在公司對產品、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制造或包裝時,公司應交付給乙方試制產品的若干代表性樣品。在乙方還沒有對該批產品簽署書面意見并交給公司以前,不得開始進行批量生產。但乙方x在交付給乙方有關樣品后60天內把它的決定通知公司(或用書面通知公司任何延誤的原因)。
4.按乙方的要求,公司應在任何產品制造后和包裝前,立即提供給乙方足夠數量的由公司制造的某一批產品的樣品。乙方x對該樣品進行分析,以決定公司制造的該產品是否嚴格地符合" "和乙方的規格。
5.乙方x定期檢驗產品的生產、包裝、質量控制和/或貯藏和收到有關這些的材料,并決定是否符合" "和乙方的規格。乙方作出的任何不合格的決定應通知公司,由此:(a)公司應立即暫停這些產品的銷售,和(b)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補救任何已經由公司賣出和推銷了的產品。公司同意在公司未收到乙方事先的書面批準(此批準將是根據以后的檢驗結果認為對乙方來說是合理地符合要求的)前,不能在任何條件下直接或間接地銷售任何有關產品(此產品是乙方根據本款已經作出質量不合格決定并已通知公司的產品)。
6.在本協議期間內,如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乙方為了" "、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規格和指導來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并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乙方。
7.根據乙方規定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以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
第六條培訓
乙方x盡最大努力來保證公司的工作人員能夠掌握和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和專有技術,以便公司可以達到本協議的目的。為此,乙方x提供以下培訓服務:
1.在本協議期間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x為公司和乙方所同意挑選的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培訓,培訓地在乙方在 的工廠或乙方選擇的其它乙方的一個或多個聯合機構的工廠。技術專家應是在藥品制造方面有資格的,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保證他們在完成了本條規定的培訓后至少五年內繼續被公司雇用。公司應支付培訓期間的和與培訓有關的公司的技術專家的旅行、食宿、醫藥費和其它費用。乙方x支付它本身的費用。包括乙方的技術人員的工資。
2.在本協議期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x派遣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到公司的工廠,對公司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公司應付乙方的技術專家的商人等級來回飛機票,以及其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其標準應對乙方來說是合理的滿意的。乙方x付其技術專家在他們逗留中國期間的工資和醫藥費。
3.培訓的范圍、內容、要求、方法和具體的培訓計劃等由乙方和公司協商制訂和同意,經董事會批準執行。
4.公司和乙方將互為對方的派遣人員辦理簽證,居留和其它準許的手續。
第七條改進和交換資料及新技術
1.乙方x將所有的改進和產品的新技術通知公司。這些改進是乙方已經發展和/或得到在技術資料中所包括的所有的內容如在本協議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以及它經常地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那些改進。
2.乙方還應在醫學/科學資料的范圍內把它的所有經常地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新認識通知公司。
3.公司及時將所有得到和收到的對產品和原料的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產生有利或不利影響的有關技術和醫學的問題(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健康和生態學)報告乙方。
第八條活性物質、輔料和包裝材料
為了達到本協議的技術目標和保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如在合營合同和將由乙方和公司制訂的供應合同中的規定,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活性物質以進行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九條提成費
1.作為本協議規定的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的報酬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的提成費。××年的提成期間過后,不再對該產品支付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2.對用于乙方轉讓給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不論在中國登記與否)具有專利權的技術,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給乙方支付技術提成費。該技術提成費應由公司和乙方通過考慮評價該具有專利技術的價值的一切有關事宜達成協議。該技術提成費應在該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年期限。××年提成期過后,不再對該產品支付任何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這項產品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3.該提成費應每×年向乙方支付一次,并應在每 年期后的 天內交付。該提成費應附上一份由公司的審計員開出的證明,該提成費應基于的產品的名稱和凈銷售額以及應支付提成費的金額的財務報表。
4.根據乙方的要求,乙方將自費任命一名獨立的審計員,對公司的帳簿進行審計以證實公司提供的情況,公司應對審計工作提供方便。
5.提成費應用 幣支付乙方。兌換應以匯給乙方之日前兩個工作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為準。
第十條乙方的保證、責任
1.乙方保證竭盡所知,使其根據本協議將向公司提供的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是完整的,無錯誤的,并且對公司的情況是適合的。并且技術培訓、技術指導、技術服務能合理地滿足公司要求。
2.公司收到乙方的技術資料后,根據乙方的技術資料清單對資料名稱、數量進行審查時(該審查應在收到日后天內進行),如果發現有一部分遺漏或者有錯誤,公司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x在接到該通知后天內,向公司提供失去部分或正確部分。
3.在公司嚴格按照乙方的工藝條件,操作規格和技術指導的前提下進行生產時,乙方x保證提供的專有技術能穩定達到乙方指定的生產水平,質量符合標準,原材料消耗定額不超過經驗過的實際限度。
4.乙方x幫助公司進行技術性能考核驗收。如果由于乙方責任雙方制訂的技術目標達不到時:
(1)首先公司和乙方通過友好協商改正解決。如果資料遺漏或有錯誤,乙方x提交失去部分或正確部分。
(2)如果由于乙方責任技術目標或要求達不到,則乙方x派人參加試驗改進,直到消除缺陷達到目標為止。如果在試車過程中發生問題,乙方x在與公司商定的期限內給以解決。如果經反復試驗仍達不到規定的技術目標和指標,則乙方x負責補償公司為實現該技術目標和指標所發生的費用。
5.賠償方法:
(1)對任何一種產品的賠償,賠償金額只能從該產品的提成費扣除。當賠償金額不超過提成費時,由本年度提成費扣除。如果超過本年度提成費時,先退回本年度提成費,不足部分由該產品的下一年度提成費補足,直到全部賠完為止。
(2)如果乙方未從該產品得到足夠的提成費進行賠償,則乙方x用其它辦法來賠償公司因乙方違反其保證而引起公司發生的費用。
6.在乙方支付公司如上所述賠償后,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
7.乙方保證根據本協議乙方提供給公司的一切權利和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
8.由于公司不適當地使用或運用乙方向公司提供的技術、專有技術和轉讓的產品,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傷害的情況下,乙方不對公司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保密
乙方向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應由公司嚴格保密,也應對甲方保持保密義務,并只能如合營合同所規定的,在公司的業務范圍內被公司使用。公司在為了登記目的的需要和得到制造、包裝和銷售產品所需的允許,以及保持該登記和允許。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七
目錄
序言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利潤分配及虧損負擔
第五章合營期限
第六章建造期間合同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及材料的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飯店。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地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國_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如合營者為多方,可按丙,丁……方稱)
1.2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合營企業是在中國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的法人。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2.1飯店的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飯店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設:旅館(其中豪華客房__________套;中檔高級客房_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_套);各類餐廳,商場,醫療室,健身房,舞廳,停車場,游泳池及娛樂場所各種服務設施。
2.2飯店還包括以下設施和裝置:
中央冷暖空調系統,電腦管理控制系統,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閉路電視和音響系統,鍋爐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統,汽車隊及建造和營業可能需要的其它設備。
2.3飯店造價標準: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中檔高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豪華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其它設施每平方米造價__________元。(注: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合營各方商定的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3.2合營各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費______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3.3投資范圍:
飯店土建工程投資:包括房屋及附屬設施,建筑費,設計費,水費,工程材料費。
裝修,設備家俱等投資;包括物資的購置,包裝運輸,在建造期間的財產保險費。
開辦費:包括員工培訓,宣傳廣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費用開支。
籌建費:包括籌建資金,銀行擔保費,建設期間貸款利息。雙方籌建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旅差費,辦公費等。
福利設施費:包括職工住宅的征地,拆遷,建造及設備安裝等。
不可預見費:經籌建處批準,用于飯店建設開辦期間不可預見的開支。
流動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開業周轉金。
3.4合營各方在合營企業得到營業執照后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付款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14.3條辦理。
3.5.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均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5.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合營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股份。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企業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合營企業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或虧損。
4.2合營企業的資產負債,僅以企業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
5.1合營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_年。合營期限屆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企業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___年為限。
5.3在合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將用_____________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建設期間合營各方的責任
合營各方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按基本建設進度計劃向飯店籌建處提供達到可進行施工的場地。即辦理場地征用手續并負責遷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礙物。
(2)負責飯店界區以外的三通(通電,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協助辦理飯店的設計施工方面的報批手續。
(4)協助申請在中國境內采購材料設備等物資的計劃指標。
(5)組織合營企業的其它工程設計施工工作。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7)協助合營企業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它工作人員。
(8)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按3.4的規定,及時將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運抵中國港口。
(2)協助辦理設計委托,審查設計方案等工作。
(3)協助合營企業招聘外國籍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4)指派能勝任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飯店籌建工作。
(5)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在國外選購機械設備,配件等事宜。
(6)培訓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
(7)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會的任期為四年。任期屆滿后,如獲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企業的章程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企業將根據本企業的業務需要,設立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企業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企業的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商定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企業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企業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方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的采購
合營企業為經營所需要的設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雙方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應超出國際市場的公平價格。
選購前,合營各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必要時可以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企業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保險
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企業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企業的名義辦理各種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根據具體情況訂)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企業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的第一個月計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遲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必須已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內以書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其它仲裁機構。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者由仲裁裁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法院判決解除合同;
18.3.2法院判決解除的合同。
18.3.3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需經__________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____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八
目錄
1)總則
2)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3)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4)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5)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6)合營雙方的責任
7)技術轉讓與保密
8)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9)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10)董事會
11)經營管理機構
12)勞動管理
13)財務和利潤分配
14)保險
15)特別約定
16)爭議的解決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政府的其他有關規定(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英文名稱:《
》簡稱(
),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職務:_____
國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職務:_____
國籍: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
》。英文名稱《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
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
出資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
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
出資方式:
現金_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_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的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現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何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_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九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資經營××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英文名稱為××××(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出資金額各為××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為×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的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國××××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字。
中方簽名:外方簽名: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
第一章總則
, 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 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2.01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 (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第3.01條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制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
1.合營公司名稱是: (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其英文名稱:
為此,合營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 ”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營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合營公司的名稱,以使合營公司的中英文名稱中不再出現“ ”的字樣。
2.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條合營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合營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合營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4.01條1.合營公司的目的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采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合營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制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合營公司應依照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衛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制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合營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合營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董事會可于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制劑產品,使用合營公司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合營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合營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按合營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合營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 至 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后再增加約 美元的投資。合營公司的年產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合營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合營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第4.06條合營公司今后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合營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給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5.01條合營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于 美元的人民幣或 幣。
第5.02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 美元。
甲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 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 %。
其中: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 美元的 幣。
第5.03條合營公司總投資額與注冊資本之間差額將由合營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經合營公司選擇并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合營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1.甲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 平方米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 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 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并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 美元。
第5.05條雙方應制定對注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合營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后的出資應在合營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應按出資計劃規定的出資日期和出資以現金存入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所立的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兌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兌換率。出資后外匯兌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資金并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甲方和乙方應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后分別向注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合營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合營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批準。
第5.09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審批機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注冊資本后,合營公司一旦取得了為使合營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合營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合營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準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營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合營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合營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合營公司對場地獲得的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他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戶代銷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及時任命合營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他高級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準。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申請確認附于本合同后的“合營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稅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稅務待遇。
10.協助合營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合營公司和乙方的外國雇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合營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項。
第6.02條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并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2.為合營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3.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4.協助合營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準。
5.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合營公司出售合營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和及時任命合營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同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8.協助合營公司和甲方的中國雇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合營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9.根據第9.02條規定的合營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合營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他方法協助合營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0.嚴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1.辦理合營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技術合作
第7.01條在合營期內,根據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應向合營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后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應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合營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后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合營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準予合營公司使用屬于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營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合營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 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 年的提成期過后,不再支付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于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專利局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合營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 %— %給乙方支付附加技術提成費。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產期內支付,但支付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 年期間, 年期間過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于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并在中國專利局登記批準的具有專利的技術,合營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合營公司的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合營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于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
1.合營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準所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合營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制造和包裝產品。
2.在合營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制造或包裝前,合營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準,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合營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合營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該d產品的產品規格來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合營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并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制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合營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進行隨后的穩定性的檢驗。
5.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于合營公司所有,并使用合營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合營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附加的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合營公司應就適應的報酬與甲方或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經董事會同意并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合營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場地使用
第8.01條甲方保證合營公司在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對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合營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占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 元左右。
第8.03條合營公司應委托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托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產品銷售
第9.01條合營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并委托甲方作為甲方已有的客戶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證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
1.甲方應是合營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戶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合營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合營公司決定并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應享有銷售傭金,該傭金占凈銷售額的比例由合營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計劃由合營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合營公司開發并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并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應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應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合營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應定期地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3.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應負責在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由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合營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合營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合營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合營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后,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應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合營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性、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應協助合營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0.02條關于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合營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合營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按乙方同合營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時修改的報價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合營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持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4.合營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5.合營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兌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6.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準,并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的任何關稅和稅款。
第十二章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筑
第12.01條1.為確保合營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規格,并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范要求, 方應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合營公司與 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 方與一個 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合營公司將與 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 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 方應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護大初步設計),指導并監督 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 方的設計規格。 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 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合營公司負責安排譯成 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 方由于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 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 人次),應根據第5.04條作為 方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 美元。合營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周,最多 人次)。合營公司應負責支付 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本合同批準日后的一個月內,合營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托該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合營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準日后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于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 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筑的總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筑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并在 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置及設施的安裝并在 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技術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并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筑報告。
第12.04條該工廠設施設計批準后,合營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筑合同。該建筑合同應根據批準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筑合同的規定。
第12.06條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合營公司建設預算中。
第12.07條工廠建筑完工后,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準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后,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除上述工作外,合營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他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會
第13.01條1.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2.合營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他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02條董事會應由 名董事組成,各方應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03條合營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04條董事會的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就被暫時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第13.05條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 次,并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管理機構
第14.01條合營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 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02條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并應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就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于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03條1.合營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總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級職員的任期應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2.甲方應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應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04條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第14.05條合營公司高級職員工資和報酬應由董事會根據下述原則決定:
(a)合營公司高級職員中的外國雇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并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b)合營公司高級職員中的中國當地雇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06條如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合營公司的外國高級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他醫藥合營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07條所有其他事項,如合營公司的中外高級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勞動管理
第15.01條1.合營公司的職員、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他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2.合營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其個人實得工資水平是 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 ,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3.在合營公司職員工人不能適合合營公司的要求條件下,合營公司將盡力保持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年。
4.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后仍不斷適合合營公司的要求,合營公司可解雇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合營公司與職員、個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02條合營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營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會
第16.01條合營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合營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持,給予其房屋、設備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他活動。
第16.02條合營公司的工會在本合營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第16.03條合營公司將撥出合營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稅收
第17.01條合營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及中國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稅款。
第17.02條合營公司的高級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17.03條本合同簽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合營公司合營方關于稅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稅務部門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稅務通知。
第十八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18.01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國際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02條合營公司將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03條1.合營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并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營公司財務現狀。
2.合營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制作,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并其內容上與中文文件、報表相符。
第18.04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將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合營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合營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后一個會計年度截止于合營公司解散或合營期滿。
第18.05條合營公司將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并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布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06條合營公司將在中國銀行 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并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戶。
第18.07條1.合營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合營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條1.合營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于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注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合營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的總經理。
2.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合營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處理,合營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外匯
第19.01條合營公司將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采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護外匯收支平衡。
(1)通過出口合營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02條規定由乙方與合營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合營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 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 年后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2)在合營期間內,如上述a)的辦法尚不足時則合營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a)根據《國務院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衡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合營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并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b)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合營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并以外幣計價結算。
(c)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合營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余額時,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乙方可調劑解決合營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他合營企業的外匯問題。
①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于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并享受外匯平衡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②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合營公司可向中國國內用戶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③在其他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范圍內,合營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衡。
第19.02條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03條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銀行開戶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戶。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戶中支出。
第19.04條根據合營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合營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章利潤分配
第20.01條合營公司將從其稅后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稅后利潤的 %。
第20.02條1.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會審查批準。
2.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后的稅后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合營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第20.03條原則上,合營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合營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合營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
2.直至合營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合營公司將:
3.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并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戶,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后,合營公司將以外匯支付應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合營公司的流動資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合營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合營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銀行貸給其他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保險
第20.01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范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條1.合營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合營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合營公司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2.合營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合營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3.甲方應對合營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應對合營公司或甲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秘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條合營公司,其任何雇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漏非合營公司,其任何雇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漏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營公司,其雇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漏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條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 年,從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
第23.02條在合營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延長合營期限,延長期限批準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03條合營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b)—(①)各項可能發生在合營期滿之前。
1.合營期滿,不再延長。
2.合營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合營公司于雙方有利。
3.第17.03條中所述的稅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稅務機關批準。
4.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0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營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筑時。
5.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設備費等)超過雙方估計數額的 %或 %以上。
6.合營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7.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8.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級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合營公司的管理。
j)合營的任何一方或合營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財產被國家沒收或征用。
k)合營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合營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于合營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①合營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1.2.3.4.5.6.7.8.9或①項中有一項發生后,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合營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營公司,雙方應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后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準后,合營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①情況下,違約方應對合營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04條經審批機構批準后,董事會宣告合營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01條除本章第24.0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合營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損失。
第24.02條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地震、臺風或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后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聲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應盡全力減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合營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2.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 天以上,合營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01條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布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國際慣例。
第25.02條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 商會仲裁院并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采用 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與文字
第26.01條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本并承認兩種文本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27.01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02條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27.03條本合同及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27.04條1.在生效后若 政府頒布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并適用于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稅務、關稅或外匯方面規定的優惠條件或其他新法律、條例和規定,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頒發有關稅務、關稅、外匯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27.05條1.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 方給 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 方給 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2.通知采用電傳、電報或航空郵寄方式傳遞。電傳、電報發送之日視為生效。航空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文件為準生效。
3.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第一章總則
, 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 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2.01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 (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第3.01條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制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
1.合營公司名稱是: (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其英文名稱:
為此,合營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 ”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營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合營公司的名稱,以使合營公司的中英文名稱中不再出現“ ”的字樣。
2.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條合營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合營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合營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4.01條1.合營公司的目的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采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合營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制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合營公司應依照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衛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制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合營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合營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董事會可于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制劑產品,使用合營公司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合營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合營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按合營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合營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 至 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后再增加約 美元的投資。合營公司的年產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合營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合營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第4.06條合營公司今后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合營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給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5.01條合營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于 美元的人民幣或 幣。
第5.02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 美元。
甲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 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 %。
其中: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 美元的 幣。
第5.03條合營公司總投資額與注冊資本之間差額將由合營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經合營公司選擇并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合營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1.甲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 平方米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 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 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并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 美元。
第5.05條雙方應制定對注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合營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后的出資應在合營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應按出資計劃規定的出資日期和出資以現金存入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所立的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兌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兌換率。出資后外匯兌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資金并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甲方和乙方應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后分別向注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合營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合營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批準。
第5.09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審批機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注冊資本后,合營公司一旦取得了為使合營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合營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合營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準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營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合營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合營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合營公司對場地獲得的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他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戶代銷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及時任命合營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他高級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準。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申請確認附于本合同后的“合營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稅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稅務待遇。
10.協助合營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合營公司和乙方的外國雇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合營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項。
第6.02條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并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2.為合營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3.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4.協助合營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準。
5.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合營公司出售合營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和及時任命合營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同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8.協助合營公司和甲方的中國雇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合營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9.根據第9.02條規定的合營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合營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他方法協助合營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0.嚴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1.辦理合營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技術合作
第7.01條在合營期內,根據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應向合營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后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應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合營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后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合營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準予合營公司使用屬于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營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合營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 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 年的提成期過后,不再支付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于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專利局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合營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 %— %給乙方支付附加技術提成費。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產期內支付,但支付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 年期間, 年期間過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于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并在中國專利局登記批準的具有專利的技術,合營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合營公司的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合營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于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
1.合營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準所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合營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制造和包裝產品。
2.在合營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制造或包裝前,合營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準,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合營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合營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該d產品的產品規格來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合營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并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制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合營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進行隨后的穩定性的檢驗。
5.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于合營公司所有,并使用合營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合營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附加的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合營公司應就適應的報酬與甲方或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經董事會同意并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合營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場地使用
第8.01條甲方保證合營公司在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對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合營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占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 元左右。
第8.03條合營公司應委托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托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產品銷售
第9.01條合營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并委托甲方作為甲方已有的客戶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證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
1.甲方應是合營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戶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合營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合營公司決定并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應享有銷售傭金,該傭金占凈銷售額的比例由合營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計劃由合營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合營公司開發并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并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應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應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合營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應定期地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3.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應負責在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由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合營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合營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合營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合營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后,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應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合營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性、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應協助合營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0.02條關于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合營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合營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按乙方同合營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時修改的報價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合營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持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4.合營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5.合營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兌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6.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準,并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的任何關稅和稅款。
第十二章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筑
第12.01條1.為確保合營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規格,并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范要求, 方應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合營公司與 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 方與一個 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合營公司將與 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 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 方應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護大初步設計),指導并監督 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 方的設計規格。 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 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合營公司負責安排譯成 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 方由于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 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 人次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一
目錄
序言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利潤分配及虧損負擔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_____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___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_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_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___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國_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國_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準后,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范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
(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_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___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并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后,所余全部財產均應依雙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責范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于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_____為四年,_____期滿后,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_____為__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傭,辭退,工資,福利,_____,勞動_____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并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_____。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_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_____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_____均向中國人民_____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_____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_____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_____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_____機構_____。在中國_____應遵守中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在其它機構_____應遵守該機構的_____程序。
16.2?_____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_____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_____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__________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各 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著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三
目錄
前言
1)定義
2)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3)宗旨、經營范圍
4)注冊資本和投資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6)權利、債務和責任
7)董事會
8)經營管理機構
9)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10)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1)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2)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3)稅務
14)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5)籌備期
16)工會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違約責任
21)爭議的解決和適用法律
22)合同文件和文字
23)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會計程序
序言
(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
(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名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公司。
1.2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和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patent)是指×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以×方在×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mw,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英文名稱為,法定地址是。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或類似字樣。×方和公司將盡量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其在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它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它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千瓦電站鍋爐和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千瓦電站鍋爐和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年投資總額為美元,注冊資本為美元。甲方認繳百分之,為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為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①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美元的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美元現金和價格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②×年,甲乙雙方各繳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③×年,甲乙方雙各繳美元并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④×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⑤×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對于上述4.1①、②、③等項中提到的×方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設備來代替×方的現金投資。
4.2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方以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方以先進的機器、設備、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4.3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4.4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國際會計事務所和一個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國際會計事務所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方負擔,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4)出資年、月、日;
(5)出資證明書簽發年、月、日。
4.5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4.6由于特殊情況,×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件,×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①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②該關聯公司同×方一樣從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③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和批準。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征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1)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并給以合營他方×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
如果合營他方在×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出讓給第三方。
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2)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分轉讓或出售協議。
(3)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注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4)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忠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本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得到必要的批準以后,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4.7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并征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后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生效。
4.8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后,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4.9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4.10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年至第×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年之后,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將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雙方的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筑物、設備、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些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4.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公司年凈利潤為公司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的利潤。
5.2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凈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的余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凈利潤的%。
5.3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4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并入下一會計年度,并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于公司注冊資本的×分之×,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權利、債務和責任
6.1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2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并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雇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項目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持;×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國為公司購買設備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它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4本合同期間,×方的支持將包括:辦理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準);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征或免征稅款(包括進出口關稅,工商統一稅的減征或免征);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4款所列項目,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設備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用戶。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董事會
7.1董事會由×人組成,甲方×人,乙方×人,董事長由×方指定,副董事長由×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2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董事會職權如下:
(1)修訂公司章程;
(2)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3)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4)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5)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6)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講師、審計師和其它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注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并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準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10)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注冊資本轉讓等問題,并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2)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準經營計劃;
(14)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2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它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2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它資產;
(22)審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采購、服務、保險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24)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2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低押財產的索賠權;
(26)審批開立帳戶,撤銷帳戶;
(27)審批借貸資金。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四
第六章總經理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并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后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中國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費,定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_____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_____支付技術轉讓費_____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讓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采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方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盡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從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在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采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_____%。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后的凈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于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余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五
合資經營合同
第一條總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并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范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范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協助公司聯系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并承擔其技術責任;
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制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后,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并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準。
7.2.新廠房的建筑,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系建筑設計的批準,監督設備及材料采購,制訂建筑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并在新廠房建筑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筑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并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范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筑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于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雇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雇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后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并由董事會委托的經中國政府注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司收到批準書后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注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準之機構批準。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于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布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
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隨后于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后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于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準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于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六
目錄
前言
1)定義
2)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3)宗旨、經營范圍
4)注冊資本和投資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6)權利、債務和責任
7)董事會
8)經營管理機構
9)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10)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1)銀行賬戶和外匯安排
12)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3)稅務
14)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5)籌備期
16)工會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違約責任
21)爭議的解決和適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會計程序
前言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patent)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mw,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①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_____美元的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_____美元現金和價值____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②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③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_____美元并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④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⑤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對于上述4.1①、②、③等項中提到的_____方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設備來代替_____方的現金投資。
4.2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_____方以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_____方以先進的機器、設備、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4.3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4.4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國*會計事務所和一個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國*會計事務所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_____方負擔。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_____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4)出資年、月、日
(5)出資證明書簽發年、月、日。
4.5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4.6由于特殊情況,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_____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款,_____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①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_____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②該關聯公司同_____方一樣從_____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③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和批準。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征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1)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并給以合營他方_____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
如果合營他方在_____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出讓給第三方。
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2)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份轉讓或出售協議。
(3)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注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4)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應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踏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得到必要的批準以后,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4.7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并征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后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生效。
4.8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后,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4.9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4.10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_____年至第_____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_____年之后,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或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雙方在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筑物、設備、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次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4.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公司年凈利潤為公司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的利潤。
5.2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凈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的余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凈利潤的_____%。
5.3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_____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4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并入下一會計年度,并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于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分之_____,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權利、債務和責任
6.1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2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并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_____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雇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項目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持;_____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_____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_____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_____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_____國為公司購買設備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他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4在本合同期間,_____方的支持將包括:辦理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準);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征或免征稅款(包括進出口關稅,工商統一稅的減征或免征);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4款所列項目,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設備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用戶。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董事會
7.1董事會由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長由_____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2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董事會職權如下:
(1)修訂公司章程;
(2)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3)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4)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5)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6)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注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并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準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10)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注冊資本轉讓等問題,并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2)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準經營計劃;
(14)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2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他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2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他資產;
(22)審批和其他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采購、服務、保險以及其他必要的政策;
(24)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2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抵押財產地索賠權;
(26)審批開立賬戶,撤銷賬戶;
(27)審批借貸資金。
7.4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長不能參加,由副董事長負責召集,如果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參加會議,將由董事長授權一名董事召開并主持會議。
(2)董事會會議應有全體董事的法定多數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決。
(3)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公司所在地召開,董事會也可以決定在其他地點召開。
(4)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至少在會議_____天前以書信、電報或電傳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會議前指定,作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會議。
(5)董事會的決定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只有一票表決權。除7.3(1)、(2)、(11)、(15)、(19)和(20)等項需出席或委托的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才能決定的事宜外,董事會會議的任何決議須經法定人數的至少百分之_____同意。
(6)董事會會議應用中英文兩種文字作記錄,會后將記錄整理成書面文件分發各董事。各董事應在收到書面文件30天內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否則此書面文件將被視為董事會會議的正式文件。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會的一切會議文件將保存在公司總部。
(8)公司須償付或者承擔董事參加董事會議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費以及生活費用,居住在會址的董事除外。
(9)會議通知須附有一份董事長提出的議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項目應在會議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體董事在會議前或會議后簽署“免予通知書”則召開董事會會議,可以免予通知。該“免予通知書”應歸入會議記錄檔案內。
第八條經營管理機構
8.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任命。
8.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權為:
(1)總經理按照董事會的各項決定,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在總經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和權力,公司的重要決定(如7.3所列)要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
(2)總經理、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并與董事一樣有權收到會議通知和有關資料(有關他們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現的材料除外)。除同時兼任公司董事外,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3)總經理應在每年十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財務預算提交董事會審議批準;
總經理應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會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決策,并為董事會檢查、審核公司的會計帳目提供方便。
8.3公司初期的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詳見附件(略)。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的改變應作為公司的重大問題,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核準。
8.4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_____年。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也不得同與本公司競爭的其他經濟組織有任何關系。
8.5總經理、副總經理如發現有營私舞弊、貪污等行為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九條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9.1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和設備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9.2_____方從公司成立起開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技術規范、圖紙,設計及其他詳細資料,詳見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附件4。
9.3_____方將根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及培訓計劃提供人員培訓。
9.4_____方將擔保它所提供的技術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規定應是商業上應用的,適合公司生產和經營需要的最新技術。
9.5公司將就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簽訂一項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見附件(略)。
9.6雙方同意公司建立計算機終端站,并和_____方的關聯公司_____公司的計算機聯機。
第十條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0.1公司應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制訂的工廠改造方案實施工廠的技術改造(工廠指_____方作為出資的合營部分)并從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年生產_____mw電站鍋爐,而后生產_____mw電站鍋爐。
10.2公司的生產計劃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
10.3公司的生產計劃由董事會批準執行,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10.4如果中國國內有符合技術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簡稱材料),公司將優先在中國國內按市場價格用人民幣購買這些材料,購買價格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應相當于中國國營公司,購買同樣材料的價格。需要進口的材料,在保證質量、性能和交貨期的前提下,從價格最優惠的國家進口。公司按_____給其他類似合營企業的內部優惠價格向_____方和_____購買材料和配套件。公司從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購買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務,應向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提供中國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美元信用證,或為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匯信用證。
10.5公司將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其產品。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應按銷售代表協議作為公司的銷售代表在國外銷售公司產品,為此公司將盡一切努力使產品盡早達到國際標準,從_____年起,公司產品的出口目標是百分之_____,并在開業后第_____年達到外匯平衡,公司在中國境內如有外匯收入項目(包括以產頂進項目)也可以作為實現外匯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匯不平衡,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協助。
10.6公司將與_____簽訂銷售代表協議。
第十一條銀行賬戶和外匯安排
11.1公司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局發給的營業執照后,憑該營業執照在中國銀行以“_____”的名義開立人民幣賬戶和外幣賬戶。
11.2本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辦理。
11.3公司的長期目標是保持自身外匯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匯平衡,董事會將討論這個問題并按10.5提出相應解決辦法。
11.4公司支付外匯的順序為:
(1)外匯貸款;
(2)公司臨時和長期雇員的工資及費用;
(3)進口物資的價款及費用;
(4)工程設計及其他技術服務費用;
(5)_____方應得的技術轉讓提成費;
(6)_____方應分得的紅利;
(7)_____方應分得的紅利;
(8)其他各項的支付。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2.1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公司接受稅務機關對公司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
12.2公司采用國*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會計程序由董事會審批。
12.3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公司的年度報表和全年帳目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合營雙方都有權對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查帳方自行負擔。公司應對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有關資料。
12.4公司的財產、運輸和其他各項保險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
第十三條稅務
13.1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13.2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3公司將依法向中國政府有關機構申請各種可能的減稅或免稅。特別是公司可按照財政關于對專有技術使用費減征、免征所得稅的暫行規定申請提成費的減稅。公司有權優先享有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減免的那一部分稅或包含在任何稅收協定中影響_____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稅。
第十四條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4.1根據勞務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辭職、升級、降級的調動,由總經理同副總經理協商,總經理做決定。公司雇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上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進行審批。
14.2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數由董事會決定。所需中方職工由_____方或中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推薦,經公司考試擇優錄用,勞務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公司簽訂。
14.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甲、乙各方推薦,由董事會直接任命。
14.4公司職工工資報酬標準、外籍雇員薪金和津貼等見附件(略)。
第十五條籌備期
15.1公司成立日期起_____個月的這段時間為公司的籌備期。
15.2公司籌備期內,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備組。籌備組由甲乙雙方指定專人組成。籌備組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由董事會決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條工會
16.1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公司的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權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16.2公司董事會討論有關生產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勵、工資制度、生活福利等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董事會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并取得工會的合作。
16.3公司每月按職工實際工資(實際工資是指當地職工實際獲得的基本工資總數,不是指公司支付給工廠勞動部門的工資總數,也不包括外籍人員的報酬。)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由本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等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七條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年。合營期限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17.2如經雙方書面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將在合營期滿前_____個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報送由合營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獲準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延期手續。
17.3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1)公司期限屆滿,而雙方沒有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
(2)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3)雙方中任何一方無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5)雙方一致認為有必要解散;
(6)雙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參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資產或財產被沒收,強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況下的解散,都必須事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
17.4公司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根據___年___月___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第十六章的規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17.5公司解散后,各種帳簿及文件由_____方保存,如_____方需要,可以查閱。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延遲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任何一方,不承擔延遲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18.2不可抗力在本條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轄公司或和雙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經營活動的任何_____的,無論是以_____的形式,還是以其他方式頒布的任何命令、_____和書面指示;或是指_____、_____、戰爭、_____或其他_____、火災、水災;或指公司或受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影響,及時通知對方,同時采取合理的行動減輕其后果,并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寄給對方。
18.3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應把該事件提交董事會以確定應采取的適當的措施。
第十九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員由于參與合營公司有關的活動,從他方或他方的關聯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數據和任何其他資料都要嚴格保密,只有對方書面授權或法律要求時才能公開上述數據和資料。保密義務的解除應不早于下列期限:(a)公司終止有效日期起_____年之后;(b)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終止有效期日起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20.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不少于_____天的合理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
20.2如果違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0.3因一方違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另一方有權依據17.4條在違約事件發生后_____天內書面通知違反合同的一方終止合同,此項終止不影響要求賠償的權利。
20.4上述20.1、20.2和20.3條款中所產生的損失金額雙方同意根據國際慣例確定。
20.5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利潤損失和間接損失不負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21.1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執行或解釋所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友好協商解決。
21.2如果雙方在_____天內通過在友好協商不能就本款上項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將此爭議提請_____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裁決,該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中文和英文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語言。
21.3在仲裁過程中,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所有條款。
21.4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雙方將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按本條的規定提交仲裁的權利。
21.5仲裁費用將由仲裁院在裁決書中確定并由敗訴方負擔。
21.6本合同的適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2.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3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均自動失效。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的雙方簽字的書面協議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條款、責任、章節、聲明和說明,對本合同的修改將是無效。
第二十三條合同有效期與合同修改
23.1本合同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繳銷營業執照之日止。
23.2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
23.3如果在本合同簽字_____天以內,公司尚未獲有關的批準、注冊及必要的營業執照,合營任何一方有權在通知對方十五天后撤銷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通知
有關本合同的給甲、乙雙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應用_____文書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掛號航空信、電報、電傳或其他常用通訊方法發出。通知生效日期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發送通知,郵戳日期后第十四天為收件日期;以電報或電傳發送通知,電報或電傳發出后第三天為收件日期。
本合同簽約雙方的發送通知地址: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附件
會計程序
第一條會計總則
1.1此會計程序是_____(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合資經營的_____(以下簡稱“公司”)的合營合同的附件,此會計程序規定條款的有效期限與合營合同一致。
1.2公司的會計制度和會計程序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同時使制造加工、利潤管理和工程體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將采用_____方及其分支機構的會計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_____方及分支機構的管理經驗、管理方法及現代化整體業務體系。
1.3公司會計的記錄、報告等將完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一九八五年三月四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中有關規則執行。
1.4會計記帳應以中文和英文同時記帳,公司的月報、季報和年報以及所有記帳憑證、帳簿、報表表頭和這些文件報表的標題均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
1.5公司將采用人民幣為簿記記帳的基本貨幣。
1.6公司經營所需的經營資本和消耗資金應反映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中來。總經理將有權根據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中國銀行的貸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繳公司的注冊資本。
1.7經費超出或經營預算以外的資金支出將由董事會批準采取有關策略和會計程序加以處理。
第二條資本支付的計算
甲方轉入合營企業公司的制造設備的價值將按合營公司收到財產日登記入冊的單價值再加_____%來計算。
第三條現金和往來賬戶的計算
3.1在記帳過程中,外匯轉換成人民幣時,應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月第一天的報價為準。
3.2帳面匯率將按先進先出法計算。
第四條財產盤存的計算
4.1財產盤存科目的計算將采用后進先出法。
4.2公司各種材料、設備和其他物資的收、發和退還應按手續辦理。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計算
5.1公司的固定資產應是指設備器材、機床工具、廠房及各種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按中國財政部門的規定計算。
折舊期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所允許的最小期限為準。
5.2合營企業制定適當的程序以批準公司擁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資產的增加及轉讓,這一程序需經董事會批準。
第六條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計算
6.1技術轉讓許可證費應于轉讓許可證協議初期較短的時間內或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6.2籌建費用應在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第七條成本和費用的計算
公司將以契約的形式以確定成本分類核算制,這一制度應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寫明。銷售費、一般管理費和非經營費或非經營收入將被視為日常費用或日常收入并將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條銷售和利潤的核算
8.1合同規定銷售記錄和銷售成本的計算應采用全部完工法。
8.2公司將根據稅后凈收入提取儲備基金、發展基金、職員和工人的獎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種基金的總數一般應當超過稅后凈收入的_____%。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應由董事長決定。
8.3總經理在財政年度結算后的2個月內準備出利潤分配方案并將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批準并貫徹執行。
第九條賬戶分類和會計報表
9.1未經審查的合營企業的會計報表,應于次月10日前發送管理者和股東手中。
9.2送交乙方的會計報表和會計報告應采用美元和人民幣同時表示。公司將按_____標準報告提供給乙方。
9.3送交股東和管理者手中的會計報表應包括預算和實際變化的比較。重大的變化應由總經理在呈送的補充報告中加以說明。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七
前言
××××和××××、××××、××××(××××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雙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托××××為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積××平方米。
第四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美元。
第十一條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占××%;乙方出資額為××美元,占××%。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的注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托××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為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董事的任期為×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七條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2)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并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設備、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托××××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采購
第五十四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征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稅務
第六十一條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審計
第七十一條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年。
第七十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險
第八十四條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
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 勵志天下 )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附則
第九十二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條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乙方:×××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八
中國.北京.中國________公司和 國 市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為:________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北京市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中國北京市西郊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姓名 職務 國籍 ;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 國 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 國 地,法定代表:________姓名 職務 國籍 (如合營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________
合營公司的名稱 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2.1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________
生產 產品; (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________
2.2.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 .
2.2.2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 .
(注:________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3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 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第三章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 (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________甲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
乙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________
甲方:________現金 元.廠房 元.土地使用費 元.工業產權 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________現金 元.機械設備 元.工業產權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其它 元.共 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 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
......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 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 _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 ________年為限.
5.3在合營期滿時,中國________公司將用 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________
6.1.1甲方責任:________
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按 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乙方責任:________
按第 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為使合營公司得到 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________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________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 ,乙方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 名,由 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 方推薦,付總經理 名,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 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11.1合營公司為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1.2在采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并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詳見附件 ).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 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采取各種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________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 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 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________公司代表 國 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 簽字:________
甲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 乙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地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十九
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1·1 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為:
_________ 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 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2 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公司的名稱: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 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 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2·1 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_________(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2·2·1 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_________。
2·2·2 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_________。
2·2·3 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_________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第三章 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 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3·3 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_________條辦理。
3·4·1 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 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 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5·1 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 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_________年為限。
5·3 在合營期滿時,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將用__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6·1 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 甲方責任:
(1)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2)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4)按__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 乙方責任:
(1)按第__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2)為使合營公司得到_________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3)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 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 董事會
7·1 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_年。
8·2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 勞動管理
10·1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 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11·1 合營公司為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1·2 在采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并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 納 稅
12·1 合營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 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 保 險
13·1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詳見附件_________)。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 1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采取各種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 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 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3·2 _________。
18·4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_________批準,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簽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二十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合資經營協議篇二十一
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和 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公司名稱
第1條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
第3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注冊資本
第4條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 (大寫 )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u.s.d. (大寫 )________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________%。
董事會
第6條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_______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11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乙方負責開辟 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 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第13條甲方應介紹推薦 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 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_______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 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 ____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16條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_______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20條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_______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23條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清算
第26條_______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條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后,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籌建工作
第28條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 銀行的公司帳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帳戶。
第29條本合同簽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董事會成立后,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條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 法律為準。
第32條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4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第35條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6條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7條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38條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通知
第40條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文本
第41條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方乙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見證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