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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一
1、打卡時,手指平壓于指紋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頭上面;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謝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出現語音提示“請重按手指”為指紋驗證失敗,需重新驗證指紋。
3、指紋考勤機上其它的按健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4、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映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或曠考。
二、規章制度
1、全體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員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時,必須三天內填寫《缺打考勤卡審批表》,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上交人力資源部。否則按無故缺打處理,無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獎金10%。
3、全體員工打卡時應排隊,按先后秩序進行,不得爭先恐后,否則,違反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5%,依次遞增。
4、全體員工必須是上下班時打卡,不得在打卡后吃飯再上班或吃飯后再打卡下班。否則,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20%,依次遞增。
5、嚴禁員工穿便裝打考勤卡,每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50%。
6、全體員工下班后,除特殊情況經批準外,不得進行工作區域,否則,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0%,依次遞增。
7、全體員工必須服從考勤機管理人員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依照《員工手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土、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對故意損壞指紋考勤機人員,除照價賠償外,將按照《員工手冊》第四十二條進行從嚴處理。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二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格酒店勞動紀律,保障員工能積極有效的工作,特制定本酒店指紋考勤細則:
1、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公司全體員工(部門經理級以下)必需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
2、員工必須根據部門編排的班次按時上、下班,上、下班均需打卡:即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四次(值班人員可只打兩次,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
3、凡已到上班時間還未打卡者作遲到處理,凡未到下班時間就已打簽退卡者作早退處理(30分鐘以內扣1分/分鐘,超過30分鐘作曠工處理,當月曠工一天扣10%的月工資,累計曠工兩天扣50%月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做自動離職處理)
4、上、下班必須打卡,因特殊原因未打卡者應在當日填寫《未打卡申請表》注明未打卡原因交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簽字再交至人事部,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扣5分,超過五次者每次扣10分
5、上、下班既不打卡又沒填寫《未打卡申請表》者作曠工處理
6、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原則上需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如因特殊情況需先填寫《未打卡申請表》經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后交由人事部
7、凡不按時打卡或未打卡者均無全勤獎
8、指紋考勤機數據由人事部管理、統計,次月五號前將根據部門主管交上來的手工考勤表和排班表(請注明各班次的具體上班時間)抽取部分員工考勤打卡記錄進行核對,并將記錄匯總交至總經辦
9、打卡時請將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指紋心盡量對準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窗口上,并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報打卡者的名字為成功驗證指紋。
10、員工請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銳的東西接觸考勤機,或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找人事部,若自己擅自擺弄弄壞機器將照價賠償
以上制度從5月1日起開始執行,望各部門管理人員協助人事部,帶領員工嚴格執行。
總經辦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三
為有效加強勞動紀律管理,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范和簡化考勤程序,實現考勤系統的信息化,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考勤系統,特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規定。
一、管理辦法
1. 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 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 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左側樓梯入口處,為在辦公樓工作的員工使用,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管理;一臺安裝在1#保安亭內,為行政部保安員及各部門車間工作員工使用,該臺考勤機由人事行政部當值保安員負責管理及監督,如發現損壞但查不出責任人,則由當值保安員負相關責任。
4. 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變化,及個人有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單(簽呈表或假期申請表)由領導簽字后交到人事行政部由薪酬績效專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 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個別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薪酬績效專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6. 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凡發現惡意損壞指紋機的,除包賠損失外,另罰500元。
7. 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8. 公司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遲到的額度(額度限定為十分鐘),即當月累計遲
到時間之和只要在十分鐘的額度范圍之內,不做遲到處理,若超過十分鐘則以每五分鐘為一區間,每五分鐘計為遲到一次,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處理,依此類推,遲到的處罰規定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該額度僅限當月使用,不得跨月度累計。
二、刷指紋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1. 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 刷指紋時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將已經采集指紋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 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4. 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 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行政部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6. 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到人事行政部重新采集指紋。
7. 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此種情況需提前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由人事行政部告知其密碼考勤操作方式。
三、特殊情況考勤
1. 請(休)假人員要提前向人事行政部遞交《假期申請表》。
2. 出差人員要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出差計劃表》進行備檔。
3. 因公無法執行早上上班前考勤或下午下班后考勤的人員,須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外出申請單》。
4. 延時工作或休息日工作的人員須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加班申請/申報單。
5. 漏刷考勤人員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檔。
6. 指紋機無考勤記錄且未上交證明存檔的將視為未出勤處理。
四、適用范圍
1.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正式員工,總經理級別人員除外。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四
一、新入職人員需要先到人資部錄取指紋。
二、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
手指上不要帶有臟污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劃、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允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都會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可用口呵問、潤),手指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力資源部審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采集指紋。
三、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四次指紋考勤):
上午8:00之前簽到
上午11:30-12:00簽退
下午12:30-13:00簽到
下午17:30之后簽退
加班簽退時間: 23:59之前簽退
2、加班超過凌晨跨入第二天者須在23:59之前簽退,00:00之后相隔3-5分鐘,最長不得超過10分鐘再次進行簽到,下班時間根據實際下班時間簽退。因出差或外出辦事無法打指紋者必須事先到人資部備案并在微信群中定位,無法備案的電話通知或由部門內勤到人資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由于個人遺忘未打指紋者按曠工處理,望大家認真遵守執行。
3、在公司人員因特殊情況無法打卡者(開會、接待等其他事宜)需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4、如若有銷假、外出時間發生變動者及時到人資部更改出勤時間。
人力資源部
20xx年7月17日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五
一、日常考勤管理
1、安裝三臺指紋考勤機。在三樓辦公室的入門口,為內部所有職工考勤使用。
2、根據縣委辦公室相關文件及縣紀委要求,指紋考勤次數界時間界定為:工作日每天指紋考勤4次,即上午2次、下午2次。在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時間段內系統分別只能記錄1次指紋信息;8:10-13:40、14:40-19:00(夏季作息時間15:10-19:30)時間段內系統可分別記錄2次指紋信息,第一次為指紋簽入信息,第二次為簽出信息。
3、正常上下班界定。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指紋簽入為正常上班;11:50-13:40、17:20-19:00(夏季作息時間17:50-19:30)指紋簽出為正常下班。
4、違規行為界定。違規行為包括遲到、早退、曠工,按每人每半天1次計入考勤信息。
(一)8:10-11:50、14: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5:10-17:50)指紋簽入的為遲到;
(二)有指紋簽入信息,無指紋簽出信息的為早退;
(三)7:10-11:50、13: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4:10-17:50)無指紋信息的為曠工。
5、臨時外出辦事界定。上午指紋簽入后在11:50之前,或下午指紋簽入后在17:20(夏季作息時間17:50)之前指紋簽出的為臨時外出辦事。
6、公差界定。公差包括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
(一)因工作需要到縣外執行公務、接洽工作、調研考察或學習培訓的為出差;
(二)在縣內外參加相關會議的為開會;
(三)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指派參加兩天以上的重點工作為中心工作;
(四)因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外出開展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公務。
7、請假界定。請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
(一)因患病等身體原因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的請假為病假;
(二)因其他私事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請假的為事假;
(三)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為年休假。
8、加班界定。工作日下午19:00(夏季作息時間19:30)之后以及非工作日全天指紋簽入簽出的,為加班。
二、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并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辦公室反應,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采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辦公室。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辦公室找管理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8、公司員工上午下班簽出、下午上班簽到時擺弄連續打卡,如出現此類情況按照打卡一次計算。
三、異常未錄指紋考勤處理辦法
1、指紋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調休、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必須填寫相應審批表單,由領導審批后及時交到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處留存備查,然后由單位指紋考勤系統操作員在系統中直接錄入考勤信息,期間當事人不需要錄入指紋信息。不請假又不錄入指紋者將按照曠工處理。
2、確因工作外出、臨時業務原因等外出者,需及時向科室負責人或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說明情況,然后再進行指紋的簽出,無論返回與否均不需再錄入指紋信息。事因當天或次日主動填寫《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公司員工需各科室主任簽字,然后報分管負責人簽字,分管負責人需經總經理簽字,以此確認未考勤異常事因的真實性。無負責人簽字者,按公司的考勤制度處理。
3、因個人原因需要外出的,需按照規定填寫《請假審批單》或者《外出審批單》,經批準后交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憑獲批的審批單方可放行,并無需在考勤機上進行指紋的錄入簽出,由考勤操作員直接錄入考勤信息。
4、綜合辦公室考勤員于每周一12:00之前將上周簽字證明的《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進行統計核實,確認無誤后交由公司領導簽字審批。
5、公差、請假考勤信息一經錄入,無法刪除或更改。
四、考勤系統操作員工作職責
(一)確保本單位指紋機24小時運行、指紋考勤專用計算機無其他無關軟件和資料、確保單位指紋考勤數據實時上傳;
(二)依據權限及時、如實錄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請假等特殊情況的考勤信息;
(三)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匯報指紋考勤的相關情況;
(四)每天檢查指紋考勤系統、指紋考勤專用電腦、指紋機、攝像頭等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單位分管副責任報告;
(五)保管好單位指紋考勤系統登錄賬號和密碼,嚴禁向他人泄露;保管好單位的考勤資料。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六
一、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
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可用口呵溫、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力資源部審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采集指紋。
二、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
a每日早上上班前 b 下午下班后
2、指紋機全天候固定位置開機,只要為上班前首次進入崗位,無論是否公私事遲到都必須刷指紋。公事刷后寫出書面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審核確認后交辦公室存擋。
3、漏刷考勤人員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后辦公室存檔。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七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市場總監批準(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注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復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簽批。
2、備用金借支后應及時沖帳,備用金占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于長期占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后交由出納審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復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粘貼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粘貼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粘貼,并在粘貼處注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
等(不含差旅費)。
b、粘貼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注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范企業名稱,保護企業名稱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名稱的使用及企業名稱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企業名稱是指企業用以區別其他企業或組織的標志。
第三條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核準設立登記或名稱變更登記的同時,取得名稱權。
企業名稱權歸企業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本省實行著名字號制度,對著名字號實行保護。著名字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認定。
第五條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企業名稱的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糾正自己或者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登記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企業名稱。
第二章企業名稱的構成
第六條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依法組成,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企業名稱中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是指企業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八條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
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號。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著名字號相同,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的同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
第九條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經營業務。企業主要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在企業名稱中可以反映所從事的主要行業,或者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經營業務。
第十條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或者不反映所從事的行業的企業名稱,其字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字號相同。
第十一條企業名稱中為反映經營特點,可以在字號和行業詞語之間使用國家(地區)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第十二條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及“集團”字樣依次組成。
集團規模較大,并且核心企業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集體名稱可以不反映行業特征。
第十三條企業集團核心企業名稱應當由集團名稱和企業組織形式組成。
集團成員企業的名稱可以使用集團字號;符合冠以集體所冠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條件的,可以使用集團名稱,但必須同時使用本企業字號。
第十四條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本地區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條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另一企業的名稱,也不應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第十六條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背社會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習俗的;
(四)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
(五)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的;
(六)可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禁止的。
第十七條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名稱、文字、字母、數字:
(一)國際組織名稱;
(二)政黨、宗教組織名稱;
(三)國家機關、政黨機關、軍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稱;
(四)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不含漢字數字)。
第三章企業名稱的登記
第十八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準冠用湖北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核準冠以本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一)字號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
(三)外商投資企業;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
第二十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必須是注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并且在全省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
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后不滿兩年的,不得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條企業名稱依申請在先原則核準。
第二十二條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應當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
第二十三條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應當由全體出資人或者開辦企業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書面證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資格或身份證明;
(四)全體出資人的法人資格或者身份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股東投資的,還須提交投資各方的共同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企業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應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第二十五條已設立的企業依照本規定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應向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經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后,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
企業申請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四)有關證書、文件的復印件;
(五)其他有關文件。
企業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呈報材料包括:
(一)企業申請材料;
(二)受理機關的審查報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收到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核準的企業名稱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的決定。經核準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預先核準或者呈報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企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八條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未進行設立登記的,不得申請名稱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照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對申請企業的名稱予以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企業營業執照注銷或變更企業名稱的,原企業名稱自注銷或變更之日起1年內不得申請使用;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的,原企業名稱自被吊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使用。
第四章企業名稱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預先核準或呈報核準的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業名稱,必須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第三十四條使用企業名稱,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引起公眾誤認;
(三)仿冒他人名稱;
(四)其他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企業名稱可以依法轉讓。企業名稱轉讓后,應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轉讓后,轉讓方不得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五章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第三十七條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反映該分支機構行業特點的字樣。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從屬企業的經營范圍。
第三十八條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機構與其所從屬企業不在同一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應當使用分支機構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條企業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可以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使用“分公司”組織形式。
第四十條企業變更名稱,應當自企業名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其分支機構的名稱變更登記。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一條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并處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一)使用企業名稱不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的;
(二)企業名稱變更登記后,未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名稱的;
(三)未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四)企業名稱牌匾簡化未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的;
(五)企業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業名稱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條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準的企業名稱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
(二)使用預先核準或者雖經核準但未予以變更登記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準的企業名稱,予以警告或者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假冒他人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非法轉讓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五)提交虛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企業名稱核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準的企業名稱,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復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九
一、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臺是中南民族大學官方微信平臺,由中南民族大學黨委宣傳部負責建設和管理。
二、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臺將以資訊推送、信息查詢等方式向廣大師生、校友和社會各界展示學校發展成就、體現學校辦學特色、傳播特色校園文化,努力構建符合師生發展需要,適應社會進步的校園文化建設新平臺,使之成為師生溝通的新渠道、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陣地、優化學生服務的新載體,打造“篤信好學自然寬和”的校園品牌新形象。
三、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臺管理員發布信息,必須首先擬定信息內容(文字、圖片、音頻等),報經黨委宣傳部領導審核、簽發后方可發布。
四、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臺密碼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保密法》有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泄漏。
五、校內各單位如需在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臺上發布信息,需向黨委宣傳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后,報黨委宣傳部審核。
六、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臺發布信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發布違反法律、法規及各類規范性文件有關規定的信息;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規,杜絕發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復制和傳播各種不健康信息。
七、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臺用戶(粉絲)應嚴格遵守國家信息發布的相關法律規定,不得在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臺上發布、傳播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信息。
八、校內各單位若申請開通微信公眾平臺,需向黨委宣傳部提交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蓋章的報告,以便備案。各單位微信公眾平臺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九、本辦法由中南民族大學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
1.目的:
由于危險化學品具有有毒、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特性,為使其在儲存、使用過程中得到有效保管和控制,避免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防止環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被本公司定義為危險物品的所有物品在儲存、使用的全過程。
3.職責
3.1 物資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
3.2 安全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監督。
3.3 倉庫負責危險物品的日常保管儲存。
4.公司涉及危險物品:
4.1 原料氨水
是氨氣的水溶液,無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氣味。易揮發,對眼、鼻、皮膚有刺激性和腐蝕性,嚴重能使人窒息。
4.2 實驗室化學試劑
a.易制毒化學試劑:指國家規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體、原料和化學助劑等物質。目前公司主要涉及鹽酸、硫酸、高錳酸鉀等
b.其他危險化學試劑:公司主要涉及酒精、苯類、酸堿類等
4.3 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公司主要涉及:油漆類、電焊用氧氣乙炔等
5.管理內容
5.1接觸危險化學品人員的要求:
a. 與危險化學品有接觸的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安全知識、職業健康安全防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b.各級員工嚴格執行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各種安全制度,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都必須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c.安全部要定期檢查各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d. 安全部做好全體員工的學習宣傳教育工作。
e. 倉庫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裝卸、保管管理。倉管人員在接收物資時必須認真查驗、識別危險物品。
5.2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
5.2.1所有的危險化學品由供方負責運輸時,供應部要在簽訂合同前,對供方的的運輸、裝卸資格和能力進行調查評價,以確保危險化學品能安全到達目的地。
5.2.2危險化學品由我公司負責運輸時,供應部、銷售部要確保運輸方運輸車輛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格;押運員、司機具有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資格。
5.2.3倉庫保管員和采購人員在危險化學品取樣分析前,要考察運輸過程中危險化學品的各種標識、包裝是否完好、清晰,防護措施是否完整,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
5.2.4危險化學品在裝卸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危險化學品裝卸有關規定。 a.易燃、易爆化學品在裝卸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不得撞擊、拖拉和傾倒,不得超高堆放、隨意亂放。
b.對碰撞或互相接觸即可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應按規定進行運輸和裝卸,不得混合裝運。
c.對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易燃易爆品,在裝運時應當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d.對有毒、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在裝卸時要防止泄漏,并配備防護器具。 e. 裝卸車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5.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出入庫
5.3.1危險化學品入庫必須辦理入庫手續,并放在專用的危險化學品倉庫,分類分區存放,做出明確的標識,并有一定的間隔;出庫時要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5.3.2儲存時,應嚴格按技術文件要求儲存,要防潮、防水、做好通風工作,并定期檢查儲存情況,危險物品的發放定期核對,隨發放,隨登記,做到帳、卡、物相符。發現單物不符、標志不清、包裝損壞、重量誤差等情況,應立即報請上級領導妥善處理。
5.3.3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品,儲存時必須要有嚴格隔離措施,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
5.3.4在滿足使用要求下,應盡量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量。
5.3.5遇火燃燒、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注意防火措施,嚴禁露天堆放。
5.3.6危險物品倉庫要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并與生產、生活區之間達到消防規定的安全間距,小于規定安全間距應建造隔離墻。
5.3.7危險化學品倉庫和儲藏室必須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必須配置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設備。
5.3.8庫房和儲存室內嚴禁住人。
5.4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
5.4.1危險化學品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主要根據工藝規格要求使用,注意在使用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5.4.2儲存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單位或場所要有良好通風條件,加強對火源、電源的管理,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各單位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要求和急救措施要明示,讓每位員工知道。
5.4.3儲存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杜絕危險品的跑、冒、滴、漏,操作人員必須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做好個人防護。
5.4.4各種氣瓶在使用時,距離明火10m以上,氧氣乙炔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曬,倒置,平時使用與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
5.4.5氨水的使用應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
5.5報廢處理
5.5.1危險物品用后的包裝物(或容器)不經徹底洗涮,不得改作它用。
5.5.2危險物品和廢渣,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5.5.3安全部編制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發放到相關部門單位,接觸人員要熟悉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并嚴格按其要求操作。
5.5.4當發生問題時,按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執行,并參照《事故報告與處理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匯報、處理。
秦皇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一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2.、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2..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 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 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 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二
為安全、健康、節約、環保地使用空調,制訂天健小學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1、教室空調使用幾不準:
(1)有流感、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疫情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 體育課結束回教室后的下一節課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3)氣溫低于30度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4 )不在教室上課,而在功能室(科學室、探究室、電教室等等)或體育場(館)上課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空調的電源是專用電源,具體送電時間周一至周五9:30—12:20 14:00——16:10。
3、教室空調遙控器要有專人保管,并具體實施空調開關機時間。不得在空調開機運行后再頻繁開關機,防止損壞壓縮機。
4、在空調使用過程中關閉教室門窗,使之達到最佳使用效果。早上9:30前、中午12:30——14:00,教室門窗必須打開、通風。關閉、開啟門窗時注意安全。
5、空調開機后使用上下或者左右擺風功能。溫度調控不能低于26度。
6、保持教室衛生,不要放置異味物品在教室。
7、如果空調出現故障請馬上關閉空調,并及時通知總務處維修。
電話:838、814(內線)
各班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節約、健康、環保的教育,切實管理好教室空調的使用。學校將對各班使用空調情況不定時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使用空調不當情況,將通報批評。
總務處
20xx-6-5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三
一、校務委員會職責
1、定期召開會議,貫徹黨委精神,指導基層黨校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
2、根據黨委提出的辦學意見,審定基層黨校的教育規劃和實施計劃。
3、決定基層黨校人事安排,研究和解決基層黨校建設中的各項重大問題,
4、聽取基層黨校工作人員述職,搞好目標管理。
二、校長職責
1、向黨委提出黨員、干部輪訓、培訓的規劃、計劃和建議。
2、組織、實施基層黨校的教育規劃和計劃。
3、對基層黨校各項工作實行科學、規范管理,
4、對基層黨校工作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與獎懲。
5、提出基層黨校陣地建設的意見,并抓好組織落實。
6、調查、了解、總結基層黨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等。
三、校務委員會例會制度
1、校務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務。
2、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例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每年不少于四次。
3、例會前,要充分作好準備工作,將例會的內容和議題通知各校務委員,各校務委員與會前應作好充分的準備。
4、基層黨校的年度教學計劃和班期教學計劃、基層投資、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訂有關規章制度、聘請教員、組織重大活動、實施獎懲等重大事項,均須經校務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5、例會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側,充分發揚民主,議而又決,決而有行,并及時向黨委做出匯報。
6、例會要有記錄,并歸檔備查。
四、教員職責
1、認真研學政治理論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自覺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不斷提高思想覺悟、理論水平和教學能力。
2、注重調查研究,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緊緊圍繞改革和發展之時代課題,認真備課授課,講求教學實效。
3、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虛心聽取學員意見,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4、嚴于律已,帶頭端正黨風,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5、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學員守則
1、努力學習整治理論、專業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加強黨性鍛煉,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2、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正確處理工學矛盾,掌握自學方法,養成刻苦鉆研、獨立思考的學風。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不遲到早退、不無故曠課,專心聽講,勤于思考。
4、尊重教師,虛心求教,積極參加班組集體活動,關心幫助同學共同進步。
5、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總結、提高、完善自己,圓滿完成各項學習培訓任務。
六、教育計劃制度
1、基層黨校每年年初要根據同級黨委工作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計劃,并附課程內容安排表。
2、教育計劃要明確教學內容、參加對象、辦班時間、講課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層黨校教育計劃由校委會制訂,報同級黨委討論通過,由黨委發文,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校委會根據年度教育計劃,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突出教育重點,可以及時調整和充實。
5、基層黨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
七、總結評比制度
1、基層黨校每年要對年度工作實施情況進行認真回顧和總結,并以書面材料報同級和上級宣傳部門存檔。
2、每期培訓結束應有專題總結,并對改進教學和教育方法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中長班培訓結束時,每個學員都要寫出學習小結,并適時交流學習體會。
4、基層黨校年終(或階段)要開展優秀教務工作者和優秀學員評比工作,被推薦為優秀教務工作者和優秀學員的,其本人都要寫出年度(或階段)總結。有關總結評比材料要整理存檔。
八、考勤制度
1、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無一例外地認真執行考勤制度。
2、教師員工的考勤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負責,學員的考勤由各期培訓班班主任負責。
3、請假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學員請假一天以上須報黨校領導批準,工作人員請假二天以上,虛報黨校主管領導批準。
4、考勤項目包括所有的教學活動,各項考勤要具體、詳實,考勤結果定期公布。
九、教學跟蹤制度
1、參加黨校學習培訓的各類人員必須建立教學檔案,并要求逐一填寫記載以便查驗。
2、學員回原工作單位后,黨校應隨時與之保持聯系,落實專人定期向學員所在單位了解有關情況。
3、校委會成員及時參加課后黨小組或黨員活動室討論,指導性地組織討論,并掌握反饋情況。
4、黨校每年要召開2-3次學員座談會,聽取他們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匯報,幫助他們總結思想、工作、學習中的經驗體會。
5、定期向學員印發問卷調查表,征求其對黨校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使黨校工作更貼近實際。
十、檔案管理制度
1、黨校檔案由校務委員會制定專人負責管理。
2.檔案管理人員要遵守文檔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及時、準確地做好黨校文件、資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編目、立卷、歸檔等工作。
3、檔案要求做到內同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范、檢索方便、管理完善。
4、嚴格檔案借閱手續。校內人員借閱檔案要填寫借閱單;外單位借閱檔案須經校長批準。借閱的檔案應如期歸還。
5、存放檔案的設施要牢固、安全、可靠,應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盜等措施。
6、檔案管理人員每半年自查一次檔案管理情況,校領導每年檢查一次。
十一、財務(產)管理制度
1、基層黨校堅持財務公開,專人管理的原則。
2、黨校的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未經許可,不得改作他用。
3、財務收支要及時入賬,定期公布經費使用情況。
4、自覺遵守財務紀律,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
5、經費的使用,堅持一支筆審批。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四
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理》的有關內容,為切實維護大部分業主(住戶)的利益,把社區建設成安全、文明、優雅的小區,特制定本規定:
一、小區內所有業主(住戶)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帶、外墻壁和其它場地設立廣告牌。
二、所有商鋪招牌只能在商鋪內或自己門面外墻懸掛、張貼。
三、任何業主(單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
四、占用樓宇走道、墻面、天臺做公司招牌、廣告的單位,需向管理處申請,在不影響消防、安全及小區環境美觀的前提下,管理處給予批準,并且設置人或單位應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戶外廣告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五、經業委會同意在公共通道設置公司招牌等的單位,應向管理處交納一定數額的場地使用費,用以補充小區的管理服務費。
六、凡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還報告政府主管部門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五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現將公司考勤管理的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員工考勤管理細則》的相關規定。除高級管理人員外,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刷臉或簽到、簽退,考勤管理人員將依據“人臉考勤系統”或“日常簽到表”的統計信息來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二、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考勤的,須及時按要求填寫《考勤結果調整單》,并經直接管理層級領導簽字后生效,如填寫不規范、信息不全或簽字不全的,考勤結果不予調整,以“人臉考勤系統”或“日常簽到表”統計信息為準。
三、加強請銷假及外出去向管理,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請銷假管理規定,辦理請銷假手續,各部室負責人要及時掌握不在崗人員去向,加強對不在崗人員的管理。
四、各部室要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本部室的考勤工作,考勤情況要真實,不得弄虛作假。考勤員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責任心不強的,一經核實,部門負責人和考勤員同時給予處罰。各部室考勤員確定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更換考勤員請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
五、公司以各部門考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為重點,不定期對各部室考勤及考勤填報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進行通報;凡抽查不在崗又沒辦理相關手續者,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六、各部室《考勤結果調整單》及假條必須在每月xx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完全根據“人臉考勤系統”或“日常簽到表”以及《考勤結果調整單》的統計信息,按《員工考勤管理細則》的相關規定計發當月工資。
以上規定,自xx月x日起嚴格執行,請大家相互轉告。 此通知
有限責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抄送:公司高管。
xx公司綜合部 印發
共印份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六
一、目的?
為了加強夜間值班管理保證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
三、職責?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值班工作的執行情況、每月值班表的制定及值班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值班人員負責配合保安對廠區范圍內的檢查及反饋。
四、管控說明?
1、夜間值班人員由中層領導及一般管理人員組成(不含女性、銷售員及退休返聘)。
2、值班室設在辦公樓三樓。
3、所有值班人員需按規定錄入指紋。
4、值班時間為晚6:00----次日早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到廠區內及各車間進行巡查。在夜間10:00后至少進行一次夜查。夜查內容包括生產車間設備狀況、消防安全情況、各科室人員在崗情況等。
5、值班人員應對值班期間發生的特殊事件如實記載,并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理。重大事件或相關部門不能處理的應及時請示上級領導或上報公司經理。
6、因出差、病假、事假不能值班,需要授權他人值班的提前24小時告知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
7、綜合管理辦公室每月28日前在大共享中發布下一個月夜間值班表,值班人員請自覺查看。
8、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以便隨時取得聯系。
9、值班人員必須遵守值班時間,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授權或曠勤,一年內累計達到3次的將報送公司經理從嚴處罰。
五、罰則?
1、違反上述各條款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情節嚴重者將報請公司經理實施處罰并對責任人給予不低于200元罰款。
六、其它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對夜間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對未按本規定執行的依據本制度給予責任人考核并在公司范圍內進行通報。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七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 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精神,并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黨費收繳
1.學校正式在編職工按照按每月工資中的薪級工資和崗位工資標準按照比例繳納黨費。
2.屬于流動編制和計劃外用工的黨員,每月繳納黨費5元。
3.離退休干部和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4.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1.5元。
5.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總支)批準后,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6.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7.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8.黨員自愿多交黨費不限。自愿一次多交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黨費,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轉交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由黨委組織部出具收據。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交中央。由學校黨委組織部代收,并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一
并交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由中央組織部出具收據。
9.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托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10.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11.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二、黨費使用
1.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做到有計劃使用,使用合理,充分發揮黨費使用效能。
2.使用黨費要把重點放在加強支部建設,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員教育活動等方面,努力為黨支部組織生活創造必要的條件,同時要向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3.黨費必須用于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學習、教育、培訓經費及黨的組織活動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培訓預備黨員和黨務干部,包括培訓中的資料費、講課費和交通費;基層黨委(黨總支)為單位組織的黨員集體外出接受黨性教育的住宿費、交通費等;開展黨建研究活動的評審費、版面費;聘用黨校兼職教師的課酬費等。
(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黨報黨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包括購買榮譽證書、獎品(獎金)和表彰大會及基層黨委(黨總支)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會務費用。
(4)補助、慰問生活困難的黨員,包括慰問生病黨員、購買慰問品的費用。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4.要建立嚴格的黨費使用和審批制度。研究下撥和使用黨費,要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堅持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黨費使用3000元以下,由黨委組織部部長審批,3000元以上由主管書記審批,5000元以上由黨委書記審批。
三、黨費管理
1.離退休干部黨總支根據所收繳黨費的數額及年度黨組織活動的需要,經學校黨委批準可預留50%黨費,其余上繳學校黨委;總醫院黨委預留所收繳黨費的數額的30%,用于開展基層組織活動,70%上繳學校黨委。
2.學校黨委將所收的黨費按規定比例40%上繳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其余留存部分黨費由校黨委組織部代黨委統一負責管理,用于全校性的黨員學習、教育培訓、組織全校性活動及黨組織的其它專項活動支出等。
3. 黨委組織部對黨費設立獨立帳戶,經費專人負責,專款專用。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4.黨支部(黨小組)要有嚴格的收繳黨費手續,要確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工作。
5.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支和挪用黨費,侵吞黨費利息。
6.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是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校黨委組織部負責向學校黨員代表大會報告全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接受代表的審議;每年向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上報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黨費年報,并向全校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公布。
各基層黨委(黨總支)要向同級黨的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報告本單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代表或黨員的審議,并每年向學校黨委組織部提供書面報告,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
黨支部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7.學校各級黨組織每年應對所轄黨組織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8.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本辦法從20xx年4月1日起執行。之前學校有關黨費管理使用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之處,以本辦法為準。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可根據此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確保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符合上級要求。
未盡事宜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八
一、目的
為提高公司員工整體形象和精神面貌,規范公司形象管理,特對員工工裝管理做如下規定。
二、規定適應范圍:公司各部門、各店
三、工裝規定
1、 工裝由公司統一定制
2、 女員工工裝每套五件套,每人兩套,每套120元,所有員工不設洗工裝日。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人每人兩套工裝,每年補助150元,共補助兩年,不設洗工裝日。要求外套為黑色或藍色西服,襯衣為白襯衣,必須打領打;夏季為白色短袖,黑或藍色褲子{女士可以著裝黑或藍裙子}。
4、 保安夏裝每人兩套,發放夏裝時需繳納工裝費用40元,離職時工裝歸個人所有。冬裝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價格,每人兩套,折舊與女員工相同。 裝制定標準
四、工裝管理要求
1、 公司辦公室統一制定換季工裝的調整時間,員工著裝應保持清潔、整潔、美觀、大方,任何人不得修、損壞工裝的整體設計,為防止丟失,丟失工裝者按原價賠償。
2、 員工工作不滿一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按工裝折舊20元,最高折舊扣10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超過一年但不滿兩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工裝折舊10
元,最高折舊扣5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離職者,不再扣除工裝折舊費,同時工裝收回。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按照公司統一要求自己做工裝,自轉正后的第一月開始,每工作一個月補助10元,工作滿一年者,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4、 己補助150元的管理人員,第一年未工作滿一年離職的,每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10元;工作滿一年后按每月補助10元執行,只補助一年,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5、 工裝已到位的員工,須在上班時間著工裝,暫無工裝人員,在上班時須著裝與公司工裝款式、顏色相近的衣服。各部門負責人及時檢查本部門員工的著裝情況,確保員工著裝達到良好的效果,維護本公司的整體形象。
6、 所有員工工作時間著裝標準的管理按公司下發的《員工現場管理規范》執行。
五、凡有以下情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的處罰或辭退;
1、 利用公司工裝、工牌在外做不正當事情者;
2、 著工裝工牌而在外破壞本公司名譽或肇事者。
六、本規定與以前有沖突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未涉及部分以原規定為準。
七、本規定自二0xx年六月一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滑縣萬家福商貿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6日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十九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維護監所的安全穩定,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權益,規范罪犯會見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等有關規定,結合上海監獄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會見對象、次數、人數)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一般每月1次,每次會見人數不超過3人。
第三條(會見手續、場所、安檢)監獄應當設定會見日,會見人必須持有《會見通知單》、本人身份證辦理會見手續。首次會見的,會見人還須攜帶戶口簿或地方派出所開具的與被會見人的關系證明。罪犯會見一律在監獄規定的會見場所進行。會見人進入會見場所,必須接受民警安全檢查。
第四條(無會見單或非會見日會見)會見人無《會見通知單》或在非會見日要求會見的,會見人應填寫《會見申請表》,并附身份證復印件,經監獄長審批后,辦理會見手續。節假日或非工作時間不安排罪犯會見。
第五條(會見方式)罪犯會見采用電話方式進行。普通會見每次不超過30分鐘,處遇在b級(含b級)以上的優惠會見每次不超過60分鐘。
第六條(會見送物)罪犯會見時,一般不得接受物品。特殊情況,須經監獄長批準,并確定專人檢查登記。會見人按規定送給罪犯的現金,監獄應指定民警辦理,存入罪犯本人獄內賬戶。
第七條(特殊情形會見審批)會見人當月要求第二次會見或其他人員要求會見的,須經監區審核,報監獄長批準。其中,涉及重要罪犯的,須報局獄政管理處批準。
第八條(監聽、錄音)罪犯會見必須實時監聽并錄音,錄音保存期1年。
第九條(中止會見的情形)會見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會見:
(一)私傳信件、物品的;
(二)擾亂會見場所秩序的;
(三)使用隱語、暗語或非規定語種交談不聽勸阻的;
(四)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錄音、攝影、攝像設備的;
(五)其他影響監獄安全、不利罪犯改造情形的。
第十條(暫停會見的情形)罪犯被監獄嚴管、禁閉、隔離審查、隔離治療期間暫停會見。
第十一條(文明舉措)監獄應設立候見室,安排罪犯親屬、監護人休息;設立物品寄存箱,方便罪犯親屬、監護人寄存手機、包裹等;設立咨詢臺,解答親屬、監護人提出的問題。
第十二條(適用范圍)外國籍罪犯會見,參照司法部《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解釋權)本規定的解釋權為上海市監獄管理局獄政管理處。
第十四條(執行時效)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滬司獄獄政[20xx]21號《罪犯會見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二十
為了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保證學生的用餐安全,營造平安舒暢的校園環境,把食堂建成讓學生感覺到家的溫暖,特制定學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按規定的進餐時間由班主任或有關任課老師帶領有秩序地進入食堂。飯前學生洗手,注意飲食衛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小學生按指定的桌次集中就餐.
二、為學生營造良好的進餐環境,提倡文明用餐,不爭、搶、跑,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就餐時應安靜、專心,飯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費。
三、尊重食堂工作人員的勞動,愛護小同學。
四、養成珍惜糧食,不浪費糧食的好習慣。以節約為榮,浪費為恥。
五、要愛護餐具,用餐結束后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輕放,不可故意損壞或人為地使餐具變形。
六、用餐結束后要迅速離開食堂,不在食堂隨地吐痰,不得喧嘩哄鬧,做到文明用餐。
七、食堂工作人員在分發飯菜時穿戴要規范,對師生要熱情,服務要周到,不厭其煩,讓師生滿意。對全體師生一視同仁,老師學生一個樣,生人熟人一個樣。
文明用語
1、珍惜糧食就是熱愛生命。
2、珍惜糧食,遠離浪費。
3、文明禮貌,秩序井然。
4、《鋤禾》不只是詩,知辛苦,更需要行動。
5、天地“糧”心,珍食莫蝕。
6、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8、飲水要思源,吃飯當節儉。粒粒盤中餐,皆是辛苦換。
9、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
10、倒下的是剩飯,流走的是血汗。
11、盤內一分鐘,廚內更多功。
12、請大家保持餐桌衛生,給我們一個干凈的用餐環境。
13、學校食堂可真大,干凈整潔靠大家。
14、干凈、衛生,你我共同努力。
15、飯菜穿腸過,禮讓心中留。
16、粒米雖小君莫扔,勤儉節約留美名。
17、粒米雖小猶不易,莫把辛苦當兒戲。
18、食堂飯菜香,吃個精光。
19、米飯粒粒念汗水,不惜糧食當自悔。
20、古詩《鋤禾》你我讀,盤中餐苦當記住。
21、節約光榮,人見人贊;浪費可恥,誰聞誰惡。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二十一
為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現對公司內車輛停放作如下規定:
一、機動車停放規定:
1.公司車輛停放:
1)公司車棚是為公司車輛停放而設,非公司車輛不得進入車棚停放。
2)公司車輛不出車時應對號入座停入專用車位,做到停放整齊。
2.員工車輛停放:
1)員工車輛應服從管理和指揮。
2)員工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規定的流動停車區域;當流動停車區域車位已滿時員工車輛應靠生產車間旁的南北向通道兩側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
3)員工車輛,在未經申請和總經理批準的情況下不得在車棚內的流動車位長期停放或停留過夜。
4)停入車棚的車輛應按車位整齊停放,不得壓線、過線、占用旁邊車位。
5) 車輛停放須鎖好門窗。現金、貴重物品及車內物品請自行保管。
6) 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存放車內,否則需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3.外來車輛停放:
1)外來車輛在保安指揮下停入指定車位,無特殊情況和非經準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2)公司重要來賓車輛,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導停放。
3)貨車等載重車輛,應停放在工作區域內,不得停放在與之無關的區域。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停放規定:
1、員工車輛應整齊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車棚或摩托車棚內,不得隨意停放。無特殊情況和非經準許不得駛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2、外來車輛應在保安指揮下停放在指定區域。
3、長期業務車輛進入公司后須停放在規定區域,不得隨意停放。非經準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三、其他規定
1、使用停車棚之人員應對車棚、場地設施的安全完好負責,如有損壞,當事人應負責賠償。
2、所有停車人員應自覺遵守本規定,對違反規定、不聽從勸告者,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3、本規定從 年 月 日起執行。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二十二
1、物業服務收費必須遵守省市頒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2、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六個原則:等價交換原則、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差別原則、優質優價原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公開原則。
3、服務收費的標準依據: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的規定。
4、服務收費項目包括:
(1)綜合服務費,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養護費、垃圾清運費、物業員工工資、福利、保險費、辦公費、培訓費、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社區活動費。
(2)公眾代辦性服務費,為業主代繳水、電、煤氣等;
(3)專項服務費,對業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設備的維修和小區內停車管理服務等服務的費用;
(4)特約服務費,房屋裝修、家電維修、家庭衛生、代購商品、搬運等。
5、服務費的收取標準:依據業主房產證標明的建筑面積收取。
6、服務費收取的方式:采取包干制。
7、服務費的收繳和追討程序:
(1)發送收費通知單(按季度收繳);
(2)首次追繳,第二季度發送第一季度的催繳通知單;
(3)再次追繳,發催繳通知單,并上門收取;
(4)按法律程序處理。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二十三
1.財務會計人員要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業銀行賬戶。
2.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時須以有關人員辦理的手續齊全的有關憑據為依據,不得私自簽發支票、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影響公司信譽。
3.“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發現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企業賬面與銀行賬面的余額相符。
4.“銀行存款日記賬”要按月結清,月底,貨幣資金余額明細賬必須與總賬核對相符,會計、出納要在日記賬與總賬上交叉加蓋本人印章,做好對賬記錄。
5.出納員對個人借支未及時還清者,有權催收和拒絕辦理新的借款手續。
6.集團公司內各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本著“合理布局、統一規劃、履行審批、統一管理”的原則。
7.各公司、廠部的銀行賬戶開設,一般情況下在集團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系統范圍內辦理。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其它金融機構開設,但須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批準。
8.集團各公司及下屬單位銀行賬戶的開設必須是在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機構內。下屬單位一般情況下在銀行開立賬戶數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屬單位的資金余額實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據各公司、廠部的經營規模、業績水平、資產狀況核定其流動資金。對超過公司核定流動資金限額以上的,各單位不得占用并及時劃撥回集團公司財務部指定的賬戶。
指紋機考勤制度篇二十四
為共同創造和諧、文明、衛生的就餐環境,經研究,特制定如下食堂就餐規定,希望各位用餐同學自覺遵守。
1、為確保衛生、安全,所有寄宿同學均須在學校食堂用餐,不準外送盒飯和外出用餐。
2、應按統一規定時間用餐,體訓生用餐超時,應按食堂規范要求文明用餐。
3、用餐時自覺排隊購買飯菜,不擁擠,不插隊。
4、用餐中,當飯吃完不夠時,可在食堂第二次免費加飯,但不能造成剩余和浪費。
5、自覺愛護食堂餐桌、餐具和其他設施設備,不準將食堂的餐具帶離餐廳,對損壞餐具行為除批評教育外,還要照價賠償。
6、用餐時剩飯、剩菜或掉在餐桌上的飯菜,應倒入指定的潲水桶內,碗筷放到指定的碗筷桶內。
7、不亂拿餐具,不多拿筷子,自覺愛惜餐具。
8、不準以任何形式將飯菜帶進教室或寢室。
9、不合用餐卡(避免超值、押卡)用餐時,發生刷卡錯誤時,可到財務室查對,并憑財務室出具的證明在食堂消費。
10、應盡量少吃方便面,且方便面應在食堂食用。
11、用餐中對食堂員工的意見可用書面的形式投入意見箱內,政教處和總務處對用餐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