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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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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九篇)
時間:2023-06-11 18:03:28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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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篇一

鑒于________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財產保險基本險以及附加__________險,并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本保險單并同意依照財產保險基本險條款和附加險條款及其特別約定條件,承擔被保險人下列財產的保險責任。

投保標的項目

以何種價值投保

保險金額(元)

費率(#)

保險費(元)

基本險

特約保險標的

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篇二

(一)房屋;

(二)房屋內裝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裝;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現金、金銀、珠寶、玉器、首飾;

經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的本條第(二)至第(四)項所列財產和專業人員使用的專業用品,保險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屬于本保險標的范圍之內,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

(四)個體工商戶、連家鋪子因營業所使用的財產和所銷售的商品;

(五)煙酒、食品(米、面除外)、藥品、化妝品;

(七)移動電話和便攜式電腦;

(八)違章搭建的建筑或設施裝置;

(九)被保險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財產;

(十)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保險責任

第三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

(二)有明顯撬竊痕跡的盜竊或人室搶劫。

責任免除

(一)戰爭、軍事行動、敵對行為、武裝沖突、罷工、暴動;

(二)核反應、核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蟲蛀、鼠咬、霉爛、變質、自燃、自然損耗;

(六)工藝不善、原材料缺陷、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

(七)不屬于本條款第三條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損失。

第五條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損失,以及其他不屬于本條款第三條規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責任期間

第六條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期間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檔,投保人可以選擇其一,并記載于投保單和保險單中,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責任期間內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金額

第七條本保險的保險金額按以下方式計算:

(二)如投保人購買多份本保險,保險財產的總保險金額為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乘以實際投保份數;但總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

(三)在保險責任期間,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數,總保險金額將相應增加,增加額為增加、的投保份數乘以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如投保人減少投保份數,總保險金額將相應減少,減少額為減少的投保份數乘以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

保險費

第八條本保險的保險費按以下方式計算:

(二)如投保人購買多份本保險,保險人收取的年保險費總額為單份保險的年保險費乘以投保份數。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及責任

第九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投保人應對保險標的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

(七)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款規定的各項義務,或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支付的賠款,亦可終止保險合同。

賠償處理

第十條

(六)從保險人書面通知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一年內,如被保險人不領取賠款,也作為自愿放棄保險保障權益處理。

附則

第十一條在保險責任期間內,若投保人向保險人提出書面申請提前解除本合同,經保險人同意后,本保險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時,保險責任終止。

(一)附貼批單及其他有關書面協議;

(二)保險單;

(三)保險條款;

(四)投保單。

(一)提交保險單簽發地的保險人的經營機構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如上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則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特別約定條款

特別提示

第一條本特別約定條款是華泰居安理財型家庭綜合保險(家庭版)的備選條款,投保人可在購買基本保險的基礎上選擇本特別約定條款,如果投保人同時選擇本特別約定條款,則基本保險條款和特別約定條款共同構成構成本保險的條款。

本特別約定條款只能和基本條款結合使用,單獨使用時不發 法律效力。

保障金的確定

第二條投保人投保本保險時,可以選擇繳納保障金的形式。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險,其應繳納的保障金總額為一份本保險應繳納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數。

第三條保障金應一次性繳納。

給付金的確定

第四條在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后,不論保險期限內是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實際支付了保險賠償金多少,不影響投保人領取給付金。

(一)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三年,則給付金為10933元人民幣;

(二)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五年,則給付金為11905元人民幣。

(二)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五年,則給付金為投保份數乘以11905元人民幣。

本保險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時給付金的確定。

第七條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責任期間內,投保人要求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的,應在本保險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前到本公司辦理退保手續;但投保人只能要求按份退保或退保全部份數。

(六)實際保險責任期間持續四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含四年),給付金= 退保份數x(10000+1000o x保險天數x0.009%一對應的手續費)。

給付金的領取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給付金只給付給投保人或其授權代表人。

第十條投保人在領取給付金時,須攜帶保險單正本、相關批單正本、發票、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如投保人委托他人代理領取給付金的,代理人代為領取時,除應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出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代理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第十一條如保險單正本、相關批單正本、發票丟失,投保人應及時到保險人經營場所辦理掛失手續;在掛失手續辦理之前,如給付金被冒領,保險人不負責任。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及在保險單上注明的其他條件承保被保險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下該財產的保險。

保險財產項目

保險金額

特別約定

房屋及其他附屬設備

其他保險財產

(見條款第二條二、三、四項)

代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財產

(應分別列明財產名稱及金額)

保險費率:每千元 元 附加盜竊險:每千元 元

保險費:人民幣 $

自 年 月 日 時起

保險期限: 壹年

至 年 月 日 二十四時止

承 保 記 錄

簽章 登記 會計 復核

保險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篇三

保險財產范圍

第一條下列財產可以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從負責的財產;

(2)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2)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動物;

(3)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梁、碼頭;

(4)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3)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

(4)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保險責任

第四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

(1)火災、爆炸;

(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第五條保險財產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自有的供電、供水、供氣設備因

(2)在發生

第四條所列火災或事故時,為了搶救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第六條發生保險事故時,為了減少保險財產損失,被保險人對保險財產采取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1)戰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2)核子輻射或污染;

(3)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八條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賠款計算

一、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重置重建價值為限。

二、部分損失:

(一)按賬面原值投保的財產,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重置重建價值,應根據保險金額按財產損失程度或修復費用與重置重建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相當于或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二)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財產,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以上固定資產賠款應根據明細賬、卡分項計算,其中每項固定資產的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確定的保險金額。

一、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財產發生全部損失,按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計算賠償金額發生部分損失,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出險當時該項科目的賬面余額。

二、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的財產發生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實際損失金額低于保險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發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額度內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時,應當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約定的該項科目的保險金額。

一、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二、部分損失:

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生本條款

第六條的費用支出時,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流動資產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商按實際價值投保的,根據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費用計算賠償金額。

二、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財產,根據保險金額與重置重建價值或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費用的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以后的殘余部分,應當充分利用,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可由本公司處理。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之日起15天內按照保險費率規章的規定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保險財產安全的各項規定,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種災害事故隱患,在接到防災主管部門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后,必須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占用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保險財產增加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現場。

第十四條至

第十七條規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從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在向本公司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救護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賬冊、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本公司應當迅速審定、核實。保險賠款金額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____日內一次支付賠款結案。

第二十條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

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

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助本公司向

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以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十九條規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者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如有涂改賬冊、偽造單證、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企業財產保險投保單

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篇四

保險方:____保險公司;

投保方:______。

任:

第一條保險標的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

第二條座落地點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座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保險金額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保險責任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除外責任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后超過規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補償辦法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期限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投保方的義務______

一、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二、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三、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四、在發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五、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六、投保方發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

一、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的損失,在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二、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三、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定,由保險方負責償付,但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四、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冊、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投保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__年__月__日

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篇五

保險方: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

第二條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后超過規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

1.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3.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定,由保險方負責償付,但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_____(章)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_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帳號: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篇六

(一)房屋子及其附屬物;

(二)服裝、家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二、保險責任

保險財產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

(四)暴風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墻、屋頂、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搶劫。

第四條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財產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三、除外責任

第五條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地震、海嘯;

(二)戰爭、軍事行動、暴動、罷工、沒收、征用;

(三)核反應、核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五)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

第六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亦不負責賠償:

(六)因門窗未關致使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損失;

(七)在發生本條款第三條一、二、三、四項列明的保險事故時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搶劫損失。

四、保險金額及保險費

第七條保險金額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并在保險單上分項列明。

第八條保險費按保險金額的3‰,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繳清。

五、賠償處理

第九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

第十條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本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保險單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減少金額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十二條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應由第三者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賠。被保險人如向本公司索賠,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關情況。

第十三條保險事故發生時,如另有其他保險對同一保險財產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僅按比例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投保時,投保人應向本公司如實告知保險財產的存放地點、狀況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被保險人應遵守國家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規定,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保險事故的發生,對本公司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合理建議,應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七條保險事故發出時,被保險人應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條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七、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隨時書面申請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發出通知解除保險合同。對保險合同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費率計收,后者按日計收。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篇七

保險財產

(一)房屋;

(二)房屋內裝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裝;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現金、金銀、珠寶、玉器、首飾;

經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的本條第(二)至第(四)項所列財產和專業人員使用的專業用品,保險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屬于本保險標的范圍之內,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

(四)個體工商戶、連家鋪子因營業所使用的財產和所銷售的商品;

(五)煙酒、食品(米、面除外)、藥品、化妝品;

(七)移動電話和便攜式電腦;

(八)違章搭建的建筑或設施裝置;

(九)被保險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財產;

(十)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保險責任

第三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

(二)有明顯撬竊痕跡的盜竊或人室搶劫。

責任免除

(一)戰爭、軍事行動、敵對行為、武裝沖突、罷工、暴動;

(二)核反應、核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蟲蛀、鼠咬、霉爛、變質、自燃、自然損耗;

(六)工藝不善、原材料缺陷、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

(七)不屬于本條款第三條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損失。

第五條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損失,以及其他不屬于本條款第三條規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責任期間

第六條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期間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檔,投保人可以選擇其一,并記載于投保單和保險單中,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責任期間內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金額

第七條本保險的保險金額按以下方式計算:_________

(二)如投保人購買多份本保險,保險財產的總保險金額為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乘以實際投保份數;但總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

(三)在保險責任期間,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數,總保險金額將相應增加,增加額為增加、的投保份數乘以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如投保人減少投保份數,總保險金額將相應減少,減少額為減少的投保份數乘以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

保險費

第八條本保險的保險費按以下方式計算:

(二)如投保人購買多份本保險,保險人收取的年保險費總額為單份保險的年保險費乘以投保份數。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及責任

第九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投保人應對保險標的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

(七)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款規定的各項義務,或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支付的賠款,亦可終止保險合同。

賠償處理

第十條

(六)從保險人書面通知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一年內,如被保險人不領取賠款,也作為自愿放棄保險保障權益處理。

附則

第十一條在保險責任期間內,若投保人向保險人提出書面申請提前解除本合同,經保險人同意后,本保險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時,保險責任終止。

(一)附貼批單及其他有關書面協議;

(二)保險單;

(三)保險條款;

(四)投保單。

(一)提交保險單簽發地的保險人的經營機構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如上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則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特別約定條款

特別提示

第一條本特別約定條款是華泰安理財型家庭綜合保險(家庭版)的備選條款,投保人可在購買基本保險的基礎上選擇本特別約定條款,如果投保人同時選擇本特別約定條款,則基本保險條款和特別約定條款共同構成構成本保險的條款。

本特別約定條款只能和基本條款結合使用,單獨使用時不發法律效力。

保障金的確定

第二條投保人投保本保險時,可以選擇繳納保障金的形式。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險,其應繳納的保障金總額為一份本保險應繳納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數。

第三條保障金應一次性繳納。

給付金的確定

第四條在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后,不論保險期限內是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實際支付了保險賠償金多少,不影響投保人領取給付金。

(一)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三年,則給付金為______元人民幣;

(二)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五年,則給付金為______元人民幣。

(二)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五年,則給付金為投保份數乘以______元人民幣。

本保險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時給付金的確定。

第七條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責任期間內,投保人要求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的,應在本保險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前到本公司辦理退保手續;但投保人只能要求按份退保或退保全部份數。

(六)實際保險責任期間持續四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含四年),給付金=退保份數____(____保險天數_______%一對應的手續費)。

給付金的領取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給付金只給付給投保人或其授權代表人。

第十條投保人在領取給付金時,須攜帶保險單正本、相關批單正本、發票、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如投保人委托他人代理領取給付金的,代理人代為領取時,除應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出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代理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第十一條如保險單正本、相關批單正本、發票丟失,投保人應及時到保險人經營場所辦理掛失手續;在掛失手續辦理之前,如給付金被冒領,保險人不負責任。

保險單號碼:_____

本公司依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及在保險單上注明的其他條件承保被保險人坐落于______下該財產的保險。

保險財產項目

保險金額

特別約定

房屋及其他附屬設備

其他保險財產

(見條款第二條二、三、四項)

代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財產

(應分別列明財產名稱及金額)

保險費:_________人民幣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起

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篇八

保險財產指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財產及費用。

1.金銀、珠寶、鉆石、玉器;

2.古玩、古幣、古書、古畫;

3.藝術作品、郵票;

4.建筑物上的廣告、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

5.計算機資料及其制作、復制費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為保險財產:

1.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2.現鈔、有價證券、票據、文件、檔案、帳冊、圖紙;

3.動物、植物、農作物;

4.便攜式通訊裝置、電腦設備、照相攝像器材及其他貴重物品;

5.用于公共交通的車輛。

第二條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以下列明的風險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1.火災;

2.爆炸,但不包括鍋爐爆炸;

3.雷電;

4.颶風、臺風、龍卷風;

5.風暴、暴雨、洪水

6.冰雹;

7.地崩、山崩、雪崩;

8.火山爆發;

10.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第三條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_的沒收、征用、銷毀和毀壞;

8.本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9.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第四條賠償處理

1.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①接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②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③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2.受損財產的賠償按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償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3.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4.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項目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5.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可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6.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7.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第五條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③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④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第六條總則

1.保單效力

被保險人嚴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險單的各項規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2.保單無效

如果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虛報或隱瞞有關本保險的實質性內容,則本保險單無效。

3.保單終止

除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保險單將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

②承保風險擴大。

本保險單終止后,本公司將按日比例退還被保險人本保險單項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

4.保單注銷

被保險人可隨時書面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險人注銷本保險單。對本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費率計收,后者按日比例計收。

5.權益喪失

如果任何索賠含有虛假成份,或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被保險人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對由此產生的包括本公司支付的賠償在內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

6.合理查驗

本公司的代表有權在任何適當的時候對保險財產的風險情況進行現場查驗。被保險人應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在評估有關風險的詳情和資料。但上述查驗并不構成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任何承諾。

7.重復保險

若本保險單項下負責的損失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賠償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償后,被保險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并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9.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除事先另有協議外,仲裁或訴訟應在被告方所在地進行。

第七條特別條款

下列特別條款適用于本保險單的各個部分,若其與本保險單的其他規定相沖突,則以下列特別條款為準。

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___

鑒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被保險人向____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交書面投保申請和有關資料(該投保申請及資料被視作本保險單的有效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繳付了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費,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的保險財產遭受的損壞和滅失,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授權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明細表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___

1.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財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3.營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險項目及保險金額:

項目:保險金額:

(1)保險財產(2)附加費用

①建筑物(包括裝修):①清除殘骸費用:

②機器設備:②滅火費用:

③裝置、家俱及辦公設施或用品:③專業費用:

④倉儲物品:④其他費用:

⑤其他:總保險金額:

5.每次事故免賠額: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險期限,共__________個月。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時止。

7.保險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

8.付費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9.司法管轄

本保險單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管轄

10.特別條款

__________保險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財產綜合險保險條款篇九

保險方: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

第二條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后超過規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

1.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3.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定,由保險方負責償付,但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_____(章)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_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帳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一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盜竊險投保單

被保險人:_____

茲將下列財產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財產盜竊險:

編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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