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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一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二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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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三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建 設 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賀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4. 資金來源: 。
5.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圍: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2.合同價格形式: 。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1.1 合同
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文件及其附錄;(4)招標文件(含所有補充和答疑);(5)專用合同條款;(6)通用合同條款;(7)技術標準和要求;(8)圖紙;(9)已標價工程量清單;(9)其他合同文件等。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1 監理人:
名 稱: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2 設計人:
名 稱: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設備
1.1.3.1 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 。
1.1.3.2 永久占地包括:施工圖所示占地線范圍,范圍、坐標詳見施工圖。
1.1.3.3 臨時占地包括:1)合同簽訂后3日內提交發包人不少于5份的臨時占地資料,在不影響施工的前提下,經發包人、監理單位審批,可免費提供紅線范圍內的場地作為施工臨時占地。(2)發包人不保證紅線外臨時用地在本工程紅線附近,承包人要充分考慮該風險,承包人不能因臨時用地與本工程紅線之間的距離而提出任何增加費用的要求。
1.2 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
1.3 標準和規范
1.3.1 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現行國家、地方、部門有關標準規范。
1.3.2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份數: / ;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 。
1.3.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4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其附錄;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施工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 ;
(10)《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20__)》及其廣西實施細則及《關于建筑業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桂建標(20__)17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范(gb5857~50862-20__)》及其廣西實施細則(修訂本)。
說明:(6)、(7)、(8)、(9)填空內容分別限于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優先順序可根據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雙方約定。
1.5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5.1 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 ;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貳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地質勘察報告等。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包括必要的加工圖和大樣圖,均不是合同計量與支付的依據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應急方案、進度報表、次月進度計劃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開工前7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應急方案一式三份,專項工程實施前1個月提供專項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每月25日提供本月完成進度報表和次月進度計劃一式三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書面及電子文件;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提供的文件后7天內。
1.5.3 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由承包方準備。
1.6 聯絡
1.6.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7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6.2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雙方再定;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雙方再定。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雙方再定;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雙方再定。
監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雙方再定;
監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雙方再定。
1.7 交通運輸
1.7.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需出入現場須經承發包雙方同意。
1.7.2 場內交通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按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規定。
關于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按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規定,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須恢復。
1.7.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 知識產權
1.8.1 關于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發包人。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能用于本工地,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圖紙。
1.8.2 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承包人、發包人。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能用于本工地施工、保修,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1.8.3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承包人負責。
1.9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工程量清單工程量偏差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20__)》及其廣西實施細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范(gb5854~50862-20__)》及其廣西實施細則等規定。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及其調整辦法:
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20__)》及其廣西實施細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范(gb5854~50862-20__)》及其廣西實施細則等規定。
2. 發包人
2.1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證號: ;
職 務: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負責現場簽證,解決由發包人授權處理的事宜。
2.2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施工場地應當在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前 7 天具備施工條件并移交給承包人。
2.2.2 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發包人最遲應當在移交施工場地的同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內地下管線和地下設施等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組織設計交底等。
2.3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 / 。
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否。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 。
發包人提供的支付擔保格式見合同附件2。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編制竣工資料,完成竣工資料立卷及歸檔,并按如下約定的竣工資料的套數、內容、時間等要求移交發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按竣工資料移交的有關規定辦理。
承包人提交竣工資料份數:陸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由承包人承擔。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竣工驗收正式通過后15天內。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按竣工資料移交的有關規定辦理。
(2)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全面完成合同約定的有關承包人的義務。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
姓 名: ;
身份證號: ;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 ;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 ;
建造師執業印章號: ;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
廣西建筑市場誠信卡卡號: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 1.對施工現場的日常施工管理,如需具體授權以授權委托書為準;2.因本工程施工必須簽訂其他合同或產生債權債務文書的,合同應加蓋承包人在公安及工商部門登記備案的法人公章,不可由項目經理或他人私自簽訂。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項目經理每月在現場時間不得少于22日歷天。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項目經理無權履行職責,由此影響工程進度或發生其它問題的,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項目經理每月在崗帶班時間不得少于當月施工時間的80%。未經發包人同意或正當理由,項目經理每月在崗帶班時間少于當月施工時間80%的,少在崗帶班一天,發包人有權處違約金5000元/日(人民幣) 。
3.2.2 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承包人項目經理必須與承包人投標時所承諾的人員一致,并在 開工日期前到任。在監理人向承包人頒發 竣工證明材料名稱 前,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兼任其他任何項目的項目經理(符合桂建管﹝20__﹞17號和桂建管﹝20__﹞25號文除外)。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視為違約,違約金處50000元/人?次(人民幣)。
3.2.3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因承包人項目經理不稱職,發包人要求調換而未及時調換的,視為承包人違約,必須向發包人交納處罰金50000元/人?次(人民幣)。
3.3 承包人人員
3.3.1 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格式見合同附件3)的期限:合同簽訂后14天內。
3.3.2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不稱職,發包人要求調換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或未及時調換的,視為承包人違約,必須向發包人交納處罰金,處罰標準:技術負責人30000元/人?次(人民幣);專業工程師20000元/人?次(人民幣)。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應經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批準。
3.3.4 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及其承諾的其它在場管理人員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不準擅自更換,擅自更換項目技術負責人處30000元/人?次(人民幣)違約金;擅自更換專職安全員處20000元/人?次(人民幣)違約金;擅自更換其它在場管理人員處10000 元/人?次(人民幣)違約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未經發包人同意,項目技術負責人擅自離崗的,視為承包人違約,發包人有權處違約金30000元/人?次(人民幣);未經發包人同意,專職安全員擅自離崗的,視為承包人違約,發包人有權處違約金20000 元/人?次(人民幣);其它在場管理人員擅自離崗的,視為承包人違約,發包人有權處違約金10000 元/人?次(人民幣)。
3.4 分包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
3.5 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從承包人進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承包人后。
3.6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承包人在簽訂合同后,須在7日內向發包人提交五萬元履約保證金。履約擔保的有效期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發包人簽認并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證明材料之日止。如果承包人無法獲得一份不帶具體截止日期的擔保,履約擔保中應當有“變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應調整”或類似約定的條款。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對驗收發現的問題完成整改后的7個日歷天內,發包人支付履約保證金的50%;承包人向發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資料移交手續后,可向發包人申請退還剩余履約保證金,發包人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8個日歷天內扣減承包人賠償金和其他應從承包人扣回的款項后,將履約保證金的余額退還給承包人(無息)。
承包人在中標后7個工作日內,按(各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規定將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存入帳戶。工程竣工驗收結算經審定后,按照規定程序,將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沒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額退還給承包人。
低價風險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7個日歷天內,發包人一次性退還給承包人(無息)。
4. 監理人
4.1 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內容:詳見監理合同。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詳見監理合同。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詳見監理合同,由承包人提供。
4.2 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姓 名: ;
職 務: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
廣西建筑市場誠信卡卡號: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關于監理人的其他約定: 。
4.3 商定或確定
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包人授權監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1)工程質量的鑒定、驗收;
(2)中間驗收。
5.工程質量
5.1 質量要求
5.1.1 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 。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 。
5.2 隱蔽工程檢查
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工程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單(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雙方簽證。驗收合格,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雙方商訂時限內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驗收。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24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48小時。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承包人應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揚塵控制工作方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標準》等相關規定并履行好施工揚塵控制、文明施工等責任;承包人需自行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并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自行承擔其費用;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獎項的約定:/ 。
6.1.2 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承包人應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事故,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生活設施及施工場應自費配備消防設備,防止火災發生。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承包人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之日起7天內報送。
6.1.3 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需自行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并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自行承擔其費用;對施工中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管線、電力設施等應按有關規定加強監控測量和保護,相應的費用或因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包人承擔;環境保護工作由承包方全權負責,執行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內不得隨地拋灑剩飯及生活垃圾等,更不能將其隨意倒至施工區外,施工區內不得隨處大小便。做到工完場地清;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前,應做好清潔、保養和維護工作。出場車輛應有專人打掃、清洗。有密封要求的按規定必須達到;施工期間必須保證周邊單位的正常工作及居民的正常生活,盡量減少粉塵、噪聲、振動等污染的擾民。必須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臨時要求,調整作業方式,停止高粉塵、高噪音作業或爆破作業等;保證周圍建(構)筑物、地下及地上管線、地下人防等設施安全;做到進入現場的施工和作業人員,配證上崗,文明施工;按規定做好施工區域封閉及場地硬化工作,施工圍墻(圍擋)等維護設施應安全、美觀、耐久,非施工相關人員不許入內;上述增加列項涉及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6.1.4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1)本合同價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費 ¥ 45122.64 元。
(2)使用要求:??顚S谩>唧w按《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及管理細則》(桂建質〔20__〕16號)和賀州市相關規定執行。
(3)支付約定: 。
6.2 環境保護
因施工需要,經發包人批準,由承包人辦理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經過城市道路的施工車輛,必須按交警、城管、運輸等部門相關規定執行。由于施工車輛造成的道路、環境等污染,其責任和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7.工期和進度
7.1 施工組織設計
7.1.1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按行業管理有關要求。
7.1.2 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承包人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之日起14天內報送。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收到之日起14天內。
7.2 施工進度計劃
7.2.1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收到之日起14天內。
7.3 開工
7.3.1 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承包人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之日起14天內報送。
關于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開工許可證發出前。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開工許可證發出14天內。
7.3.2 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90天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測量放線
7.4.1發包人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開工許可證發出后3天內。
7.5 工期延誤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①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提供施工場地的,工期順延。②由于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的,工期順延,順延時間按現場簽證確定。③由于征地拆遷的影響,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的,工期順延。④不可抗力等延誤承包人關鍵線路工作的情況工期按時順延,由上述情況引起的相關費用發包人不予承擔,承包人也不能因此提出任何索賠。
7.5.2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雙方約定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的情況:當地政策變化引起的延誤;建設項目停、緩建;不可預見的地下障礙物和地下文物的處理;屬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過失或違約造成的延誤,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每天賠償金額為合同價款扣除建安勞保費、發包人材料價款、暫估專業工程、暫列金額后的的萬分之四),誤期時間從規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應部分工程竣工驗收各方簽章日期之間的天數(扣除發包人批準順延的工期)。發包人可從應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此項賠款費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賠償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合同價扣除建安勞保費、發包人材料價款、暫估專業工程、暫列金額后的5%。
7.6 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氣象臺發布的黃色預警及以上天氣、惡劣的霜凍與冰凍天氣。
7.7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氣象臺發布的黃色預警及以上天氣、惡劣的霜凍與冰凍天氣;
(3)/ 。
7.8 提前竣工
提前竣工(趕工)增加費的計算方法:/。
8.材料與設備
8.1 變壓器、外線材料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8.2 承包人采購材料與工程設備
除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明確的材料、工程設備外,由承包人負責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采購、運輸和保管。
8.3 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承包人負責。
8.4 樣品
樣品的報送與封存,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種、款式、顏色等方面內容的,承包人應提交準備合格的材料樣品送發包人選定。
8.5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5.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的其他獨立承包人和監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條件外,承包人運入施工場地的所有施工設備以及在施工場地建設的臨時設施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機械設備清單見合同附件6。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
①承包人的臨時用地(含項目部駐地等)租用費(含拆遷補償)、臨時用地的環保、恢復、臨時用地的青苗補償及地面附著物拆除等費用均由承包人負責,以上費用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
②承包人負責合同實施期間其合同段內臨時交通道路(含場內外連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設施的修建、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③承包人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人、監理工程師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損壞嚴重,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將負責通知有關承包人共同出資修復,若使用頻率相差懸殊,則按比例分攤。
8.5.2 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
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的運行、維護、拆除、清運費用的承擔人:承包人。
9. 試驗與檢驗
9.1 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1.1 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配置的試驗場所:/ 。
施工現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 。
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 。
9.2 現場工藝試驗
現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 。
9.3 檢驗費用
工程質量按有關規定需要檢測的,由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費用由承包人負責支付。
10. 變更
10.1 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設計變更、施工變更或施工過程中出現新增項目、招標文件中的暫定價款項目等均屬工程變更(所有工程變更須經設計及監理審核確認,最后經發包人書面批準后方能有效)。
10.2 變更程序
10.2.1 國有投資項目:
⑴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按各市政府或相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屬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造成變更的,按特事特辦原則予以辦理。
⑵建設單位在實施項目過程中,若發生單價變動,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共同商定并簽字確認。
⑶ 當合同規定的合同價款調整情況發生后,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發包人,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調整報告,發包人可以根據有關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和調整的金額,并書面通知承包人。
10.2.2 非國有投資項目: /。
10.3 變更估價
10.3.1 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因設計變更、相關簽證引起工程項目、工程量任何變化的,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單項目的,按合同該清單項目價格進行計算;(2)合同中只有類似清單項目的,參照該類似清單項目價格進行計算;(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清單項目的價格計算方法:有定額的套定額,并乘以下浮系數 %(按中標價/招標控制價的下浮比例)計算,其中材料價格按施工期間的《賀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相應價格信息進行計算;《賀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沒有相應價格信息的按市場價計算;無定額可套的,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綜合價格;對于國有資產投資的項目,新增項目的單價必須經財政或審計有關部門審定。
10.4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監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提交合理化建議后14天內。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提交合理化建議后14天內。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
10.5 暫估價
暫估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明細詳見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格及調整表》(表12-2)和《專業工程暫估價表》(表12-3)。
10.5.1 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2 種方式確定。
第1種方式: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由承包人招標,對該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按照以下約定執行:
(1)承包人應當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在招標工作啟動前14天將招標方案通過監理人報送發包人審查,發包人應當在收到承包人報送的招標方案后7天內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照經過發包人批準的招標方案開展招標工作;
(2)承包人應當根據施工進度計劃,提前14天將招標文件通過監理人報送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應當在收到承包人報送的相關文件后7天內完成審批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有權確定招標控制價并委派評標委員會成員;
(3)承包人與供應商、分包人在簽訂暫估價合同前,應當提前7天將確定的中標候選供應商或中標候選分包人的資料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資料后3天內與承包人共同確定中標人;承包人應當在簽訂合同后7天內,將暫估價合同副本報送發包人留存。
第2種方式: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標確定暫估價供應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應按照施工進度計劃,在招標工作啟動前14天通知發包人,并提交暫估價招標方案和工作分工。發包人應在收到后7天內確認。確定中標人后,由發包人、承包人與中標人共同簽訂暫估價合同。
10.5.2 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 1 種方式確定。第1種方式: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按本項約定確認和批準:
(1)承包人應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在簽訂暫估價項目的采購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監理人應當在收到申請后3天內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應當在收到申請后14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逾期未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該書面申請已獲得同意;
(2)發包人認為承包人確定的供應商、分包人無法滿足工程質量或合同要求的,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確定暫估價項目的供應商、分包人;(3)承包人應當在簽訂暫估價合同后7天內,將暫估價合同副本報送發包人留存。
第2種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項【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約定的第1種方式確定暫估價項目。
第3種方式: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
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的約定:承包人具備實施暫估價項目的資格和條件的,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實施暫估價項目,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條款約定具體事項。
10.6 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1)已簽約合同價中的暫列金額由發包人掌握使用。
(2)發包人按照規定所作支付后,暫列金額如有余額歸發包人。
11.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物價波動引起合同價格變化的。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5%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主要材料、工程設備單價為基礎超過5%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招標的工程以招標控制價確定的市場價格確定為基期材料價格;人工、機械費按照我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費、機械臺班單價或機械使用費系數進行調整;新增項目和工程量變化造成措施費增加取費部分按原中標措施費比例調整,施工方案部分按業主、監理批準的方案套取相關定額計取,造成規費、稅金變化按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2 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1)允許調整的主要材料(設備)、基期價格、風險系數、投標報價:詳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設備一覽表》。
(2)主要材料確認價:
按施工期間《賀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加權平均計算,信息價沒有的按通用條款規定確定。
(3)價差計算方法:
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設備一覽表》中載明的材料投標報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約定的風險范圍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投標報價為基礎超過約定的風險范圍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設備一覽表》中載明的材料投標報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約定的風險范圍時,材料單價漲幅以投標報價為基礎超過約定的風險范圍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設備一覽表》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約定的風險范圍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第3種方式:/ 。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 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綜合單價方式確定。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除工程變更、政策性調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設備一覽表》約定的材料、設備價格變動風險以外因素。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①工程變更:按變更估價原則的約定調整。
②政策性調整:按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文件執行。
③材料價格風險:按約定調整。
④其它:/。
(2)總價合同。
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3)其他價格方式:/。
12.2 預付款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預付款支付期限:/。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預付款擔保格式見合同附件7。
12.3 計量
12.3.1 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工程的計量均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__)和及其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范》(gb50854~50862-20__)及其廣西實施細則、本工程補充項目清單為準。
12.3.2 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每月25日前。
12.3.3 單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 工程量清單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責任依據,實際施工中發生的工程量增加或減少并不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責任,工程結算以完成的實際工程量為準。
(2) 除另有規定外,工程師應按照合同通過計量來核實確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價款,承包人應得到該價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額。當工程師要對已完工的工程量進行計量時,應適時地通知承包人參加。
12.3.4 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除工程變更外,原圖紙范圍內的工程量不得按實計量。進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條款第12.3.4項〔總價合同的計量〕約定進行計量,但合同價款按照支付分解表進行支付。
12.3.5 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 完成正負零付10萬元;完成三層樓板付10萬元;完成主體付20萬元;完成全部裝飾工程付30萬元;竣工驗收合格付95%(含以上預付款)。
12.4.2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
關于進度付款申請單編制的約定:承包人應在每個計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一式四份,詳細說明此周期自己認為有權得到的款額,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價款,按有關規定編制。
12.4.3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承包人應在每個計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一式四份,詳細說明此周期自己認為有權得到的款額,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價款,按有關規定編制。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12.4.4 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理人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請7天內。
發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收到監理審查并確認后報送7天內 。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審查并確認后14天內 。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進度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編制
1.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2.單價合同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總價項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計算,而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__)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13. 驗收
13.1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1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24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48小時。
13.2 竣工驗收
13.2.1竣工驗收條件
承包人負責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應當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或)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有關施工資料的要求,具體內容包括:按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有關施工資料的要求。
竣工驗收資料的份數:承包人應在竣工后30天內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發包人的要求提供有關竣工資料,其套數除滿足各政府部門存檔案需要外還需另提供兩套原件由發包人存檔備用。
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竣工驗收正式通過后5天(工程造價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提供竣工圖2套。
13.2.2竣工驗收程序
關于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按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經驗收合格的工程,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按照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或按照本款重新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以兩者中時間在后者為準)。
發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三/天。
13.2.3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4天內。
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三/天。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三/天。
13.3 竣工退場
13.3.1 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天內,承包人應將除為安全需要以外的所有其它物資、機具、設備和設施,全部撤離現場。
14.竣工結算
14.1 竣工付款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審計報告發出后14天內提交6份竣工付款申請單,6個月內工程款支付至竣工結算審計總價的95%。
竣工付款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竣工結算審計總價、已支付工程價款、應扣留質量保修金、應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額等。
14.2 竣工結算審核
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發包人審查時間
1500萬元以下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2500萬元-20__萬元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32000萬元-5000萬元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45000萬元以上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因承包人提供的結算資料不完整而需要補充或承包人不按時對賬耽誤時間時,審查時間應相應順延。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頒發后28天內。
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先由監理復核,報發包人審核,最后由有關部門審定。
14.3 最終結清
14.3.1 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頒發后7天內提交10份最終結清申請單。
14.3.2 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批并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收到最終結清申請單30天內。
(2)發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審批后30天內。
15.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5.1 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參漏,裝修工程、電氣設備、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供熱與供冷系統,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在承包人承包范圍內,屬承包人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
(2)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橋梁工程為/年;
2.道路工程為2年;
3.排水(雨水)工程為 1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1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 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1 年。
7.其他約定:無。
15.2 質量保證金
關于扣留質量保證金的約定:保修金金額為工程結算價的5%,保修金金額的暫扣方式:由發包人在工程結算款里扣除。
15.2.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2)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
(2)發包人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 預留工程質量保修金,待缺陷責任期滿后返還;
(3)其他方式:/。
15.2.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其他扣留方式:/。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質量保修金分一次返還承包人:發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壹年后14天內將保修金全額返回給承包人。質量保修金的返還,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質量保修責任和應履行的質量保修義務。
15.3 保修
15.3.1 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按國家有關規定。
工程保修書具體內容見合同附件8。
15.3.2 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48小時內。
16. 違約
16.1 發包人違約
16.1.1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發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6.1.2 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工期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賠償。
(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工期順延 。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違約責任:/。
(7)其他:/。
16.1.3 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 90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違約
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1(2)、(3)條內容完成的,承包人無條件返工處理,修復至工程質量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并在發包人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返工,否則發包人有權扣罰該分項工程10%的工程款作為處罰。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1(6)條情形的,或經監理人檢驗認為修復質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絕再進行修補的,發包人將扣除承包人全部質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專用合同條款3.2、3.3條違約責任的,發包人有權扣除承包人的違約金。違約金金額均在承包人的履約保證金及計量支付款內扣除。監理人預先下發含有罰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時采取措施糾正,則在指令下達后十五天下發罰款通知書(不再陳述罰款理由)。承包人履約保證金被罰款后由發包人從最后一次計量支付時扣除相應金額補足履約保證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且質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后十五天內可申請返還全部或部分罰款,返還金額由監理人審核,發包人批準。罰款金額返還時不包括銀行利息。
16.2.3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承包人有違反以下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其全部履約保證金。
(1)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按開工通知的要求及時進場組織施工和不按簽訂協議書時商定的進度計劃有效地開展施工準備,造成工期延誤的;
(2)承包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5條規定私自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將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
(3)未經監理人批準,承包人私自將已按投標文件承諾進入工地的工程設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撤離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絕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規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造成工期延誤的;
(5)承包人否認合同有效或拒絕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或由于法律、財務等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義務的;
(6)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承包人無法按合同規定及投標文件的承諾進場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全部人員和機械的。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雙方協商。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包括戰爭、恐怖活動、動亂、瘟疫、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地震、洪澇等自然災害。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后90天內完成款項的支付。
18.保險
18.1 工程保險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建設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
18.1.1投保
(1)投保人:承包人。
(2)投保內容: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承包人的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及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應當包括工地范圍內的全部財產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及所產生的費用、因發生與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包括發包人的人員)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產生的費用、承包人施工人員因發生與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以及所產生的費用。無論是否獲得保險機構的賠償,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負責所發生事故的依法應該支付的損失賠償費、撫恤費和承擔法律責任,發包人不承擔該等責任。
(3)保險費率:由投保人與合同雙方同意的保險人商定。
(4)保險金額:由投保人與合同雙方同意的保險人商定。
(5)保險期限:保險種類包括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保險期從工程開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之日,如若項目延期,投標單位必須無條件辦理延期手續并承擔一切費用, 如故意或疏忽而沒有投保、少投?;蚵┩侗?,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負全部責任。
18.1.2第三者責任險
保險金額: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承包人的自有人員生命財產,支付保險費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應當包括因發生與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包括發包人的人員)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產生的費用、承包人施工人員因發生與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以及所產生的費用。無論是否獲得保險機構的賠償,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負責所發生事故的依法應該支付的損失賠償費、撫恤費和承擔法律責任,發包人不承擔該等責任。保險費率由承包人與發包人同意的保險人商定,相關保險費由承包人承擔。
18.2 其他保險
關于其他保險的約定:按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
承包人是否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 承包人必須為其施工設備、進場材料和工程設備等辦理的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應當包括工地范圍內的全部財產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及所產生的費用,無論是否獲得保險機構的賠償,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負責所發生事故的依法應該支付的損失賠償費和承擔法律責任,發包人不承擔該等責任。保險費率由承包人與發包人同意的保險人商定,相關保險費由承包人承擔。
19.爭議解決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可向 發包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四
業主(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二、價格
清包工費:____¥元,大寫:____
其中水電工____元
木工______元
瓦工________元
油漆工________元
垃圾清運費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隊進場,預支生活費:1000元
2、木工完成,付1000元
3、瓦工完成,付1000元
4、工程竣工,付1800元
5、保修金400元,從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設計
1、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并負責交底工作.
2、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五、材料
1、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采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購材料,若已采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并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并開具正式發票.
4、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
甲方及時提出并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并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5、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6、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乙方應保證在本小區內沒有雙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9、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六、工期
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工期為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50元/天
七、材料搬運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八、垃圾清運
1、垃圾袋裝化
2、垃圾應日日清
3、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勞動力管理
1、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2、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并支付相關費用。
4、乙方應具備在上海市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指定由為工地現場負責人,為替補負責人。
6、在合同價內,乙方應提供人次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現場必須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8、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機具
1、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鉆頭、鋸片等)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甲方代購,在工程完工后結算。
十一、工地現場管理
1、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現場禁止吸煙。
3、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十二、維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
2、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水、電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并維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按實從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施工項目清單。
2、雙方認可的報價單。
3、乙方開出的材料采購清單。
十四、合同爭議
1、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2、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裝修要求
裝修工藝“電路安裝工藝要求:
1、電路安裝時,必須用有合格證書的產品材料。
2、三線制安裝必須用三種不同色標。原則上,紅色、黃色、蘭色、為火線色標。蘭色、綠色、白色為零線色標,黑色,黃綠彩線為接地色標。
3、所有導線安裝時,必須用相應的pvc管子穿起來,埋在事先鑿好的深寬為4×3cm的槽子里,如遇并排線路槽子鑿寬時,不能影響其他工種施工,必要時可和木、瓦工協商解決施工中的難題,不得有只顧自己,而不顧大局的施工作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并經鐵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準的施工入圍資格,并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后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20__》、《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范yd5051-97》等規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采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能使用,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范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周內按鐵通網建[20__]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并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⒐と掌谝则炇胀ㄟ^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十二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工程考核
1.乙方采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并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鐵通網建[20__]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浙江省物價局浙價服[20__]262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采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鐵通計建[20__]303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后下浮__________ %。
4.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90%(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后,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余工程價款。
第九條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 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乙方確認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鐵通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六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
(2)采取第 種方式解決,并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補充條款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略)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七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
施工日期:______至______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監理方:______電話:______
業務簽單:______電話:______
設計師:______電話:______
工程主管:______電話:______
施工員:______電話:______
工程施工須知
一、和客戶協同辦理好裝修許可證后方可施工,嚴禁公司員工無裝修許可證施工,誰違章誰負責;
二、進場第一天必須在適當位置張貼防火、禁煙標志,掛好施工牌、員工守則、操作規范、裝修圖紙等;施工手冊由施工員自行保管;
三、進場后必須做好廚、衛、陽臺地面試滲漏,檢查水管、電視、電話線路等是否正常,下水是否暢通;
四、圖紙尺寸及預算與現場尺寸進行核對,如有出入提交書面工程量報告交市場部處理備案,施工員必須與設計師一起進行圖紙現場交底,施工員安排施工任務與進度,監督施工質量、衛生、安全情況
五、隱蔽工程:水電管線、地龍骨、吊頂需經甲方簽字認可后方可預埋或封板,與墻體接觸的木制品背面必須刷清漆后粘貼防潮紙做好防潮處理;
六、因現場停水停電等不可抗因素造成工程延期,施工員必須讓甲方及時簽字順延工期,違者施工員負全責,如因施工員施工不力延期,則由施工員和相關責任人承擔責任;
七、客戶單方與各工種聯系更改圖紙或工程變更,施工人員有權拒絕,嚴禁施工員與客戶私下交易,沒有簽工程變更單就擅自增加或減少項目,違者罰款或開除;
八、客戶如在未施工前需要改變施工圖或在竣工后要更改項目,施工員必須憑客戶簽字認可的公司設計專用修改圖及客戶簽字認可的追補預算方能施工,違者重罰;
九、每個員工掛牌上崗,各工種嚴格按照操作規范施工,杜絕工傷事故,嚴禁電工單人帶電操作,油漆時嚴禁煙火;
一十、施工員必須全天候開通手機與公司/客戶主動聯系,匯報施工情況和近段時間的工作安排;
一十一、客戶有權拒絕不穿工作服和無胸卡的人員進場施工,施工現場禁止燒飯、住宿(確需燒飯住宿者需征得客戶同意),嚴禁閑雜人等到施工現場玩?;蛄羲?
一十二、各工種與施工員質量自檢合格,提前通知質檢員和客戶驗收,認真負責整改驗收中的問題,并交客戶驗收簽字做好施工日志;
一十三、嚴禁施工員或班組私自承接裝修業務,違者罰款或開除;
一十四、班組每日下班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關閉總水閥后方能離開;
一十五、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物業的規章制度,搞好物業相關人員的關系,嚴禁偷盜損壞打架斗毆事件發生.
分部分項工程勞務(施工)承包協議書
裝飾合同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
甲方承建之工程,現委托乙方采取(□a、包工□b、包工包料)、機具、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干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內容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二、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日;
三、分部分項工程工種類別: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____;
五、乙方承包圍:____;
第二條:組織領導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二、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特種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三、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同建設單位代表或建設監理單位代表聯系和溝通,只要與本工程有關的事宜,必須向甲方項目經理匯報與協商。除甲方高層領導特批外,否則,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的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五、乙方向工人發放生活費或工資,必須在本公司的項目經理監督下進行。每個分部分項工程必須有工人的花名冊,工人領取生活費或工資要在花名冊上簽字認可,并花名冊交項目經理保管并存檔。
第三條: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和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程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劃撥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程聯系并申報文件資料。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確保達到(□a、合格□b、優良)以上等級。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檢查各安全設施的安全狀態,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乙方在安全設施不安全狀態下,有權拒絕施工,如遇到突發性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原則上由乙方負責,乙方經費困難可與甲方協商申請適當補助。
3、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或穿高跟鞋、不得赤脖、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未經許可,施工現場嚴禁住人和帶兒童入內,飲食做飯,大小便,乙方工人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應在指定位置停放,違者甲方有權重罰。乙方有義務保持宿舍內的衛生和清潔,宿舍內禁止留宿他人。
4、乙方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施工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
5、必須保證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施工人員數量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安全標準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安全設施,并且必須符合國家裝飾裝修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或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者,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余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的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協議書取得該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該工程項目并追究相關責任。
10、乙方必須提前二日向甲方項目部申報材料,并且必須在材料申報單上簽字負責,常規材料申報量不得大于實際用量的10%,非常規材料申報量不得大于實際用量的5%(含合理損耗)。特別是非常規材料若大于合理損耗多余部分由乙方支付相關采購成本,材料申報單上必須有該工程項目經理簽字認可,方可執行?,F場領料必須有乙方簽字認可,其他集體或個人無權領料。
11、乙方在施工過程直到驗收交工前,必須采取有效的半成品或成品保護措施,若無故或惡意損壞成品或半成品,處以該成品或半成品工程造價的三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12、工地內廢舊物資回收歸本公司所有,未經甲方項目經理許可,乙方不得私自回收和出售,一旦發現處以該廢舊物資價值5—10倍的罰款。并對發現人或舉報人給予獎勵。
13、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必須無條件進行返工和修正,乙方必須對所返工部分的主輔材進行賠償,對于返工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元—10000元的罰款。
14、施工現場工人之間打架斗毆、工種之間打架斗毆,甲方項目經理有權對乙方重罰。若工地出現盜竊事件,經公司訪查落實,對舉報人本公司給予盜竊物質價值相等經濟獎勵。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交給司法部門處理。
10、乙方在所指定的工程完工后,應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總結,并積極配合甲方或第三方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第四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部門質量評定(□a、合格□b、優良)標準等級以上。因乙方盲目施工、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第五條:工期約定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安排的季度、月、度及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
(□a、結算總價‰□b、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第六條:付款方式
一、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大于天后,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日,日,日,按借款方式領取生活費(或材料備用金),借款總額不得大于預算人工工費或預算工程款的﹪;根據甲方與業主結算工程款的情況,到甲方帳戶后三天內付到決算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造價決算款)的95%支付給乙方。
二、質保金:質保金按分部分項工程決算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造價決算款)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據實返還,無銀行利息。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應在收到口頭或書面通知三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其他
一、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分部分項工程總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二、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的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其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三、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分部分項工程辦完工程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附件:(備注:附件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工程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承包方式:1.按承包范圍實行包工包料。1.2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將所承包范圍內的除勞務分包和材料采購之外的任何部分進行分包。1.3為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都應符合技術規范所規定的標準,乙方應根據投標時送交的樣品或甲方書面確認的樣品購買材料、設備。第二條合同文件內容及解釋次序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次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的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2)甲方駐工地總代表簽發的有關通知、工程聯系單、工程指令單及工程會議紀要等;3)本合同、雙方確定的工程報價單;4)中標通知書;5)經雙方協商認可的投標書及其附件;6)招標文件及招標過程中雙方來往的書面文件;7)圖紙;8)工程量和設備材料清單;9)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第三條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化工程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2.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以及綠化圖紙內及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內的內容以及追加的設計變更的景觀和綠化施工,場地水電工程施工,本工程所用材料的采購、材料的運輸、裝卸、至招標單位指定地點、因工期或者甲方開放要求采取的趕工措施、現場協調、現場配合驗收、樣品提供、產品保證、趕工措施、成品保護、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技術指導、及技術培訓等。第四條工程的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完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若有調整,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第五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_______期項目室外景觀圖紙及綠化圖紙、景觀工程構造做法、綠化標準。第六條合同價格本合同暫定價為¥: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九
1.詞語解釋
1.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本條件指鐵路工程的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
1.2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資質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代表人。
1.4乙方項目經理: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項目承包責任人。
1.5鐵路建設工程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施工進行的監理。
1.6總監理工程師: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本工程項目監理總負責人。
1.7設計單位:鐵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本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
1.8工程質量監督站:鐵道部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或其授權的下屬工程質量監督站。
1.9工程:協議條款約定的具體的永久工程。
1.10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11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12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13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數應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天數。
1.14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場地。
1.17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并加蓋有效印鑒或簽字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通知、任命書、委托書、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1.18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1.19變更設計:自設計單位交付施工圖至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期間對原設計的變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紀要、協議;
2.4招標承包工程中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6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先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決爭議的方式加以解決。
3.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和使用標準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鐵道部頒發的標準、規范。鐵道部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以使用國家和建工行業標準、規范。
4.雙方一般責任
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項目經理,乙方項目經理同意并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口頭通知,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通知應予執行。乙方認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通知或繼續執行原通知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圖紙及資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可向甲方代表提出遲誤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2乙方項目經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2.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經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4.2.2乙方項目經理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5.對《協議條款》中有關條款的其他合同條件為:
5.1第1條工程概況
5.1.1建設項目名稱系指鐵道部批復的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名稱。工程名稱系指乙方承擔的建設項目中的某段或一項工程的名稱。
5.1.2工程地點系指工程所在縣(含)以上行政區域。
5.1.3承包范圍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規?;驅I分類項目。
5.1.4承包方式系指雙方約定的,甲方對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總包及單價承包等。
5.2第5條設計文件
5.2.1在開工前甲方若不能將設計圖紙全部提供,應在合同補充協議中寫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專業分別列出可提供的設計圖紙,以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甲方對設計文件和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由甲方承擔。
5.3第7條7.9“申請項目開工報告”按《國家計委關于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定》(計建設〔1997〕352號)辦理。
5.4第11條11.1“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中“確有必要”系指:
5.4.1在合同中另有規定的;
5.4.2由于乙方某種失誤或違約導致的,或乙方應對其負責的必要的暫停施工;
5.4.3由于施工現場氣候條件惡劣導致的必要停工;
5.4.4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計劃調整。
5.5第12條12.1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中:
5.5.1不可抗力是指因突發戰爭、軍事征地、_____、_____、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特大的風、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擊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5.5.2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依據《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定》(鐵建〔1996〕13號)劃分的四個等級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5.6第14條工程質量檢查中:
5.6.1質量保證體系:乙方為了實現合同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建立的質量管理組織結構、制度和措施等。
5.6.2工程質量:在國家和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設計標準要求、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協議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
5.7第15條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中:
5.7.1隱蔽工程系指一項工程主體結構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無法觀察檢查的,需被復、掩蓋的分部、分項工程。
5.7.2本條“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監察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的技術負責人。
5.7.3重點工程系指按(80)鐵基字665號《關于試行〈鐵路基本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批辦法〉的通知》中規定的重點工程,或甲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重點工程。
5.8第17條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5.8.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可不使用本條款的規定。
5.8.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項目,以及鐵路通信信號等專業材料設備,甲方須自行采購的,應使用本條款規定。
5.9第21條驗工計價
5.9.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實際工程量報告,甲方代表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計量結果無效。
5.9.2乙方應為甲方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甲方自行計量有效。
5.9.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10第22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應按鐵道部和建設銀行的規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商研究,明確工程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第23條竣工驗收
依據國家計委計建設〔1990〕1號文《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通知》和鐵道部(84)鐵鑒字第180號《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
5.12第24條竣工決算
國家組織驗收的大中型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在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計劃、財務、建設司,鑒定中心及使用單位。其他建設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應在3至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財務司、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監制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擬定的。
-------------------------
(貼印花稅票處)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見“工程項目一覽表”(附后)。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________
批準文號(有權機關批準工程立項的文號):__________
1.3 定額工期總天數:________天。
1.4 開工日期(雙方約定的符合開工報告規定的具體日期,以單位工程為準;群體工程以第一個開工的工程為準):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以單位工程為準;群體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為準):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價為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施工圖紙和本市現行確定及調整工程造價的有關規定;
6.按可填單價的工程量清單承包的建設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7.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8.國家和本市關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規定。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
3.2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有約束力。
3.3 適用標準、規范:按國家和本市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執行。
第四條 圖紙
4.1 甲方提供圖紙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甲方提供圖紙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承擔:______
4.4 工程竣工圖: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雙方另行簽訂繪制工程竣工圖的協議。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委派書作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社會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如甲方委托監理公司監理時,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應在監理合同中明確,并將副本一份交乙方):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項目經理)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作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
7.1 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和完成的時間:
7.2 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7.3 施工現場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_______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應支付的費用: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向甲方提供的辦公和生活設施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須遵守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5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
8.7 施工現場整潔衛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下同”)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書面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12.1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地區限電除外)、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12.3 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時,甲方可認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約定如下:
13.1 按本協議條款1.4約定的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合同工期總天數為________天,比本協議條款1.3定額工期提前________天、提前________%。
13.2 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13.3 甲方應提供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支付乙方的獎勵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質量檢查和返工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
15.1 約定的工程質量等級(優良、合格)____。實行按質論價和獎罰對等,由此增減的費用支付:_____________。
15.2 違約責任: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6.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6.2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試車(應按承包范圍確定)
17.1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7.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如乙方承包時),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7.3 雙方責任:
由于設計原因(包括設備的選型)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購置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設備由甲方采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3條執行。設備由乙方采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4條執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造價可做調整: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預付工程款
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及開始抵扣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執行。
20.1 在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裝)工程工作量開始抵扣工程款的時間、比例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0.2 甲方不按時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按工程進度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甲方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2.1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凡屬本協議條款第19條發生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導致合同價款增減時,其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后支付。
22.3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款(進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無支付能力,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按雙方約定(招標發包工程按招標文件確定)的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甲方按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23.2 違約責任: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乙方派人參加驗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
3.供應材料與一覽表規格型號不符: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供應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一覽表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生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一覽表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設備經試車后)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24.1 乙方按照設計和規范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_____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24.2 違約責任:
對乙方采購材料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設備經試車后)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4.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甲方代表批準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雙方議定。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準后,應在變更前15天(重大設計變更前20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乙方對原設計提出的變更要求,經甲方和有關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乙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設計,否則,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根據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協議條款第25條發生的設計變更、并按第22條中確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變更價款:
26.1 乙方收到變更通知后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
26.2 甲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起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予以簽認,無正當理由不簽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6.3 雙方對變更價款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本協議條款第4條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甲方于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核定,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經核定工程質量不合格時,應予返修重新進行核定,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應按照施工合同簽訂的承包方式,及約定的工程價款變更方式,由雙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
28.1 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后15天內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28.2 甲方自簽收竣工結算報告資料之日起15天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后撥付工程尾款。
28.3 乙方收到工程結算尾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8.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該工程視同進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額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8.5 由于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時結算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在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擔工程保修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進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實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后,將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時,與甲方簽訂工程保修合同(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結算工程尾款時抵扣)。
第三十條 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三十一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以書面形式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合理化建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雙方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并按有關管理部門具體規定處置。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工程分包價款除雙方另有約定,應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以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正式發布為準。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 _____(如有時)。_____內容、_____金額、由誰辦理和承擔費用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39.1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9.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簽合同履約,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40.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雙方已簽訂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41.2 本合同副本____份。
第四十二條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筑面積(平方米)
結構
層數
檐高(米)
跨度(米)
設備安裝內容
工程造價(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__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
材料或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注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一
第一條詞語涵義。
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1.協議條款約定的
2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3.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
4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方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
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和解釋、說明。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規。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
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專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成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是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生的指令、要求組織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林賠償,,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看、看守、圍欄和警衛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
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由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條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對下述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
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與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復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檢查,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并送交甲方。
事后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甲方負擔;
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甲方有權檢查,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試車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
乙方準備試車記錄。
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
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
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
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
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
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改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
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
保管期間材料設備發生損壞丟失,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發生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的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
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究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發生第二十四條約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
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三十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
銀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質量保證期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息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要求調解、仲裁、起訴的,可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采用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解決:
1.向協議條款約定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成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
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請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經過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除非雙方協議將,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但違約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的,對方可以不經催告解除合同。
第三十二條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其他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
由甲方承擔保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需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他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
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
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
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
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損失情況。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是_______。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和保險。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二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_____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_____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_____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八條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疤崆翱⒐f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_____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8.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3.合同價款可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2.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3.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5.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6.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1.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_____品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4.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5.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1.乙方執行電力_____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3.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1.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3.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_____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2.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方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6.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雙方按約定分享。
8.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9.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分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1.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2.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3.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②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③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___%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7.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1.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_____機構申請_____;雙方未達成_____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2.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
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1.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為其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從應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1.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2.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和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4.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3.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2)項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1.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產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2.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3.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4.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5.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2.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三
發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社區 建筑面積約為???????? m2(竣工后按實際收方計算)。
承包范圍:
1、設計方案中全部建筑工程;
2、衛生間、外陽臺現澆,第一層層高為2.5m,為預制板,二、三、四層層高為3米,全現澆樓面,屋面蓋紅機瓦。
3、外墻為外墻涂料,面墻柱子為文化石墻磚。
4、房內墻一粉一搓。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圖設計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偷工減料。如需修改建筑方案則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申請設計部門下達修改通知書。
工程總造價:竣工后以驗收測算面積計算房屋總造價。
工程單價:? ??元/m2,不含契稅。
1.建筑面積分4次付款,即第一次儲藏室蓋板按建筑實際面積平方付50%(??? 元/m2),一樓、二樓、三樓加屋面以此類推。
2.內粉按建筑面積形象進度付20%。
3.外粉按建筑面積形象進度付10%。
4.余款驗收后付清。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做到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即三通一平)。
2、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它工作:甲方在乙方未進行房屋驗收前,不得有房主進入干擾施工,除房屋布線外。房主及顧請人員進入時,出現安全問題由房主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和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部門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更改設計文件,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超出原設計圖紙范圍,屬增加工作,增加工程需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后,按原預算標準結算給乙方。
3、甲方如需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才可以實施。
4、甲方代表????????? 同志,負責施工現場的驗收簽證工作,其簽證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1、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和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2、工程施工中結構工程、地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甲方須及時辦理簽證手續。
3、在規定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遵循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承擔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安全責任,包括施工期間材料運入途中的所有安全責任,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擔。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施工局)全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登記名稱,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自愿、平等協商就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并自愿履行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1.2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范圍
2.1主要合同內容
,具體以施工圖(含業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為準。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準備工作。2.4.2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點工期在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后,工期順延:_________________
a.重大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業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3乙方應在發生工期延誤造成窩工事實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就相關事項及時向業主提交報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則視為乙方放棄順延工期及賠償的權利。如乙方雖按約定提交上述書面報告,但遇業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時,則乙方認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處理意見。
2.4.4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業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單價或總價)方式進行承包。本合同(單價或總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無論工程量是否變化合同價格均不做調整。
若在合同簽訂個日歷天之后,因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法規等導致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并且主合同有相關補償條款時,雙方才可以協商調整合同執行期間受影響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否則合同價格不做調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響的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合同單價或總價均不得調整。
4、合同價格
4.1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含%稅金),固定總價/暫定總價。
4.2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見附件b《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項目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稅金等所有可能發生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于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稅費的承擔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稅金%;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并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稅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雙方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與義務
5.1.1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
5.1.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場所。
5.1.3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負責組織現場調度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甲方負責與業主、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系(包括協商、簽證等)。
5.1.6甲方負責向乙方發布書面開工通知,并向乙方下達承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月工程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
5.1.7甲方有派專業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權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甲方根據本合同和甲方項目管理規章制度所發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因拒不執行指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含業主的罰款、重新安排隊伍施工造成的單價差、趕工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意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負責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計價結算,并按業主資金到位情況進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員。
5.1.1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質量等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維護、初驗、檢查和返工、終驗進行檢查和監督。
5.1.13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檢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雙方約定甲方的其他權力與義務:_________________。
5.2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
5.2.2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布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乙方負責按規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準后執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調度及甲方轉發的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不得直接從業主處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規定及制度,乙方必須嚴格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管理,并及時提供相關各種見證資料及記錄,對所屬員工及因其過錯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等負責。
5.2.7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持證上崗規定,確保所屬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技術崗位人員、特殊工種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將人員持證情況及有關證件復印件一并報送甲方備案。
5.2.8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條要求安排人員進場;并向甲方書面報告,便于甲方組織現場檢查。
5.2.9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條安排進場設備,并保證進場設備完好率達到%以上。在設備進場后日內及退場前日內,乙方均須將設備情況書面報送甲方,便于甲方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5.2.10乙方應按甲方與業主的主合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規范及甲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等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并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2.1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衛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時向甲方移交工程。保護期內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修復。
5.2.12乙方應對在保修期內承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進行修理的,甲方則有權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應在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應證書年檢或到期更換新證書后日內將通過年檢或更換的新證書復印件(需加蓋乙方單位公章)送交甲方備案。
5.2.14乙方確保其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并配合甲方對其施工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5.2.15乙方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職業病防治、工資發放、各種社會保險、傷亡事故處理、勞動爭議等事宜,并負責因其施工人員作業不當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賠償。
5.2.16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雇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5.2.17乙方應該及時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資料,以備甲方審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其它任何活動。
5.2.19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明確不予補償或賠償的事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5.2.20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施工現場條件及自然地理環境的風險,并承擔由該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和責任。
5.2.21乙方確認為本合同工程項目經理。乙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請求及通知,必須由分包項目經理或授權代表簽字,否則視為無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須常駐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權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結算、民工管理等職責,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離開工地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單位請假,經甲方單位同意后方可離開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實上的轉包等)。
5.2.25乙方須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報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相關資料。如不能按時提供資料,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的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5.2.26雙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
6、施工輔助設施
6.1施工供水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米處,由方裝表計量,并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管路的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每月甲方按元/m3的價格和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水源時,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準,并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2施工供電
a(甲方供應)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電壓或容量)的電源端口(盤柜)至處,由方在端口處裝表計量,并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結算時每月甲方按元/kwh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電源(備用電源)時,其發電站(機)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準,并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3施工用風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風的主管路端點至距現場作業面米處,該點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該點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裝維護并拆除。結算時甲方按元/立方米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自營施工用風系統,其壓氣站(含移動式)、供水站、池(含移動式)和相應管路設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現場總體要求并報甲方批準,同時做好日常維護。
6.4現場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見圖表)向乙方無償提供如圖所示的施工道路,該道路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完工退場時乙方將道路及道路設施恢復為起始狀交還給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臨時施工道路要事前報甲方批準并符合甲方總體現場要求和技術要求,同時應無償提供給業主、監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施工住房
a(甲方供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房屋平方米。使用期間,其上述區域內的安全責任、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并接受甲方監督、檢查。若有償使用臨時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費用。生活用電
元/kwh,生活用水元/m3按表計量收費。其以上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住房或營地(包括其它臨時設施和場地)要符合甲方現場的總體要求并報經甲方批準,該住房或營地的安全責任和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并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6.6其它:_________________。
7、材料供應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統供材料(見下表),由甲方按約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償提供,按月進行核銷,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銷日市場價(含采保費、運雜費;若采購時價格高于核銷日市場價,則按照采購時價格計算)加計%費用收取材料款。合同附件
a法人授權書
b工程量計價清單
c技術條款
d安全生產責任書
e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f保廉合同
g雙方認為應該補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全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標注的單位名稱)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據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的需要,時間緊,任務重,經領導同意,現將某某建設工程承包給某某。為了保質保量,保證工期,施工驗收有據可依,本著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結構:磚混結構。
三、工程范圍:土建、水電暖安裝。
四、承包性質:包工包料。
五、建筑面積:本工程建筑總面積為6100.47m2。
六、工程造價:6100.47m2892.00元/m2=5441619.20元(伍佰肆拾肆萬壹仟陸佰壹拾玖元貳角整)(含稅);(平方造價依據:1、以2#公寓樓平方預算造價土建922.92元+水電暖59元+網線、電話線9.20元=991.12元。2、依據新辦公樓承包方式,預算價下降10%=991.12元-99.10元=892.02元)。
七、工期:20__.08.152012.01.15
八、質量要求:執行國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的標準。
九、工程內容與做法:內容: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圖紙變更內容。做法:
1、地面:住宅地面為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mm,15mm厚1:2水泥砂漿隨打隨抹面層壓光,油漆踢腳線150高;衛生間地面: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mm找坡、50mm厚1:2水泥砂漿找平,聚氨脂防水層厚度為3mm,細砂軟墊層10mm;地板磚面層:走廊、門廳、樓梯間為80mm厚c15墊層,石材地面,顏色另定,瓷磚踢腳線150高,顏色另定。
2、樓地面、住宅及水箱間為20mm厚1:2水泥砂漿地面表面壓光,(水箱間地面做聚氨脂防水層3mm厚)紅色油漆踢腳線150高,衛生間為20mm厚1:2水泥砂漿找坡,聚氨脂防水層3mm,細砂軟墊層10mm,瓷磚面層;走道、門廳為石材面層,瓷磚踢腳線150高。
3、樓梯踏步及欄桿:踏步為石材面層同1#公寓樓石材及顏色,欄桿同2#公寓樓,鐵紅色油漆。
4、門窗:進樓門尺寸為2m2.5m,進戶門尺寸為1m2.1m,窗尺寸為3m進樓門為防盜門,其他門窗為塑鋼門窗、中空玻璃(4+6+4)。
5、外墻面裝飾同1#公寓樓藍狐色乳膠漆、白色窗套;內墻面白色外墻防水涂料,衛生間為瓷磚墻面,頂面均為白色外墻防水涂料。
6、所有涂料墻面基層均為白色水泥打底兩遍、涂料面層兩遍。
7、所有使用房間均設插座、照明(電視、電話、網線);水暖、消防以設計為準,材料按國家標準進貨。
十、甲方工作:
1、負責材料供應,提供施工場地、施工圖紙。
2、負責管理施工隊,對不服從管理的施工隊,責令停工和撒換。
3、監督驗收工程質量,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部位,責令乙方返工處理和實施處罰。
4、負責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對安全防護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責令整改和處罰。
十一、乙方的工作:
1、乙方負責對施工隊的管理和教育,乙方進駐工地后,必須遵守煤礦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強制性條件(質量管理處罰條例、安全文明施工處罰條例、工具設備管理處罰條例)。
2、乙方負責對借用甲方的工具、設備進行管理、維修、保養,損壞賠賞)。
3、乙方必須配備技術、施工、管理的專業人材,應具有獨立作業能力,否則因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內容施工。
5、乙方負責工程質量自我檢查、驗收,負責交工資料整理,(驗收標準應不低于國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的標準)。
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驗收。
十二、酒后進入施工工地,酒后鬧事,每人次罰款200元,損壞煤礦設施和他人財產的按原值十倍罰款,構成犯罪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三、工隊職工打架,不分情節輕重和原因罰款1000元,通過110和其他職能部門處理,給礦方造成極壞影響的罰款5000元。
十四、付款與結算:開工予付總工程款的10%,基礎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10%,一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二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三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四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五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六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門窗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抹灰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地面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3%,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2%,涂料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3%,水電暖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5%,采暖期滿付總工程款的5%,剩余5%保修期滿付清;保修期間乙方接甲方通知后不及時維修或不維修者,甲方拒絕支付保修金。
附則:
1、樓梯石材價格不再變動,走廊、門廳石材價格超過65元/m2以實調整(甲方參與訂貨);基礎深度以正負0.00以下2.5m為準,挖填土超出部分以18元/m3調整,超過2.5m深的工程量以實調整;在2#公寓樓原平方預算造價991.12元的基礎上結構及門窗設計變更平方造價不超過20元,不再調整;附屬工程、泉眼保護、化糞池、橋梁工程另算。建筑面積以實際竣工為準。
2、工地設備材料的看管費,設備工具的定期保養與維修人員的人工費,臨時設施搭建與拆除人工費,材料裝卸費(不含灰、砂、磚、石)。施工機械與施工電器照明的安拆費(含龍門架、攪拌機、塔吊等)人工費,已包括在承包總價內,不另計算。
3、農忙季節,應保持50%以上的留守人員繼續施工,保證工期,否者,扣除總造價的5%做賠賞金。
4、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因傷亡急需的資金甲方不負責墊付。
5、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6、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工程款付清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六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自愿、平等協商就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并自愿履行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1.2項目地點:
2、合同范圍
2.1主要合同內容
具體以施工圖(含業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為準。
2.2主要施工工序
以及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準備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2.4合同工期
2.4.1開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節點控制工期見下表:
2.4.2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點工期在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后,工期順延:
a、重大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業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3乙方應在發生工期延誤造成窩工事實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就相關事項及時向業主提交報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則視為乙方放棄順延工期及賠償的權利。如乙方雖按約定提交上述書面報告,但遇業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時,則乙方認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處理意見。
2.4.4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業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單價或總價)方式進行承包。本合同(單價或總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無論工程量是否變化合同價格均不做調整。
若在合同簽訂個日歷天之后,因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法規等導致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并且主合同有相關補償條款時,雙方才可以協商調整合同執行期間受影響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否則合同價格不做調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響的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合同單價或總價均不得調整。
4、合同價格
4.1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含%稅金),固定總價/暫定總價。
4.2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見附件b《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項目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稅金等所有可能發生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于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稅費的承擔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稅金%;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并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稅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雙方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與義務
5.1.1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
5.1.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場所。
5.1.3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負責組織現場調度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雙方約定甲方的其他權力與義務:
5.2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
5.2.2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布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乙方負責按規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準后執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雙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輔助設施
6.1施工供水
6.2施工供電
6.3施工用風
6.4現場施工道路
6.5施工住房
6.6其它:
7、材料供應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統供材料(,由甲方按約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償提供,按月進行核銷,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銷日市場價(含采保費、運雜費;若采購時價格高于核銷日市場價,則按照采購時價格計算)加計%費用收取材料款。
7.2其他:
8、施工設備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時由乙方自備的設備,并按甲乙雙方約定按時進場。乙方施工設備進場后,應通知甲方現場書面認定并備案。乙方施工設備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8.2乙方設備停放與管理要服從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不得隨意進出特定區域和亂停亂放。
8.3其它:。
9、質量要求
9.1質量目標與要求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執行,工程質量全面達到設計要求和標準。其中:單元驗收合格率%(優良率達%)以上,工程綜合驗收質量評定達標準。(依據主合同條款補充具體工序的標準、要求)
9.2質量檢查與驗收
9.2.1乙方應確保承包工程的質量達到約定標準,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擔主合同相應項目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9.2.2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范圍內施工測量由方負責(包括按規定填報資料),費用由方承擔(視工程項目具體情況約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范圍內施工檢驗、試驗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9.2.4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工程質量責任。
9.2.5其它:
1、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規范、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現場防護要求,確保施工安全。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見附件c,并應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環境事故,該保證金不退還。
1.2其它要求:
11、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
11.1職業健康
11.1.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見附件d,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1.2其他要求:
11.2環境保護
11.2.1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區域或有害因素等環境問題需要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措施實施時,乙方應提出安全、環境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12其他要求:
11.3責任劃分
乙方如發生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污染等事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承擔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對此作出的責任追究及處罰。
12、技術條款
對于非臨時工程以甲方與業主主合同有關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為準,對本合同同樣有效;對于臨時工程以甲方對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為準。詳見附件e。
13、乙方人員工資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員工資發放形式
13.2工資保證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結算中按當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員工工資保證金,如合同執行中發生拖欠員工工資需由甲方代為支付時,甲方有權從工資保證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員工工資,提取的保證金分別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還累計扣留額的%,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驗收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情況時全部返還(不計利息)。
14、資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員及機械設備必須滿足工程項目實施的要求,并為其承諾投入的人員、設備負責。當乙方資源配置影響承包項目實施時,甲方有權要求增加人員及設備等資源的配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人力資源投入
14.2機械設備資源投入
15、施工協作
15.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主、監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其他要求:
16、工程量確認
16.2.1甲方在計量或由監理工程師計量前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則計量結果有效。
16.2.2乙方的結算工程量以甲方確定為準。乙方按照5。2。3條上報已完工程量報表,經甲方部門校核,經部門審核,經批準方作為結算依據。
17、結算與支付
18、竣工驗收與完工結算
19、違約責任
19.1甲方違約責任
19.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期限付款,承擔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由于業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予充分理解。
19.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19.1.3雙方約定的甲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19.2乙方違約責任
19.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生合同列舉的健康、環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責任的,每發生一起承擔違約金元至元。
19.2.2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范圍內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19.2.8雙方約定的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違約金總額限制
本合同執行期間對乙方有關的違約金總額不得大于合同額(完工結算總額)的%。
21、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2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結束后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損失情況和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1.2免責條款
若業主未能按時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應充分理解,不能因業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視甲方違約。
22、爭議與仲裁
2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果時:□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跸蚣追椒ㄈ怂诘氐娜嗣穹ㄔ禾崞鹪V訟。
22.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得影響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義務的履行,但經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爭議暫停施工,且經調查后被認定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暫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合同責任,并應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2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雙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簽訂地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區(縣)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權書
b工程量計價清單
c技術條款
d安全生產責任書
e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f保廉合同
g雙方認為應該補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項目部全稱)乙方:(營業執照標注的單位名稱)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八
工程編號: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
批準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月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
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水準點坐標控制點)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天內分送有關單位,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份。
二、承包方:
l.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及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天(日歷天),自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年__月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及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
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
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
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
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材料設備差價萬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三的。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
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
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用實施,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
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
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
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
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日后不進行驗收時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
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按規定必須辦理鑒(公)證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鑒(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起生效;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蓋章) 承包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人: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經辦建設銀行:___________ 建筑管理部門: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___________(蓋章)
(蓋章)????????????????????????????????????(蓋章)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十九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行政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結構類型:
二、承包范圍。
三、承包內容。
1、基礎土方開挖,含機械、清土、換沙層、土方回填夯實。主體工程基礎部份至上部結構鋼筋,混凝土,磚砌筑,內外墻粉刷,外墻磚,層面磚,樓面找坪層,樓梯花崗石,屋面保溫層,保護層,植筋工程,構件及構筑物工程,室外散水,散水溝,化糞池及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砼養護工作等等。
2、鋼管腳手架模板,釘子,鐵絲,拉片,鋏子,扣子,安全網,含材料費及一切費用。
3、機械吊機,含機械備案,砂漿攪拌機,閃光對焊機,切斷機,豎焊機,彎曲機,調直機,平板振動機,振動機棒,電纜線,燈線,三級配電箱,打夯機,電纜線及燈線含材料費及一切費用。
4、井吊,攪拌機操作人員,由乙方提供,人工費由乙方支付。
四、設計變更及圖紙修改增減工程。
圖紙會審后所發生的圖紙修改和設計變更產生的增加工程量大于1000元以上的按市場單價計算,小于1000元的不計。減少工程大于1000元的按市場單價扣減,小于1000元的不扣。
五、合同單價及結算付款方式。
1、單價:按建筑面積計算 /㎡
2、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建筑面積按云南省建設廳頒發的現行工程,結算定額及有關規定的建筑面積計算規范進行計算。乙方進場基礎工程施工完,按工程量的80%支付上部結構,按每月進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95%。其余款項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要求。
1、總工期: 天,進度按甲方與業主簽訂合同工期為準,同時必須按項目部的旬、月、周進度計劃要求執行。
2、延誤進度處罰條款:按甲方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要求。在施工中,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周計劃計算。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提前不獎。停電、停水、下雨、材料不到位則工期延誤,無論以任何理由乙方擅自停工,罰款5000元。
七、工程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現行建筑施工技術及安全技術施工規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單位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如工程質量不合格產生二次驗收。驗收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2、分項工程質量要求處罰:模板頂板為清水模,在施工中,如出現崩模及撐不穩垮塌,頂板不平。損失的材料費及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混凝土分項工程:澆筑時出現空洞麻面、脫節,不干整,裂紋,振動不密實,影響質量外觀及公司形象處罰5000-10000元。嚴重者清出工地現場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磚砌筑分項工程:在施工中,未按圖紙規范施工的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或大面積返工,破壞,修補,材料按定額的3倍賠償單價,按材料進行計算并處罰。
5、室內外墻體抹灰工程:未按施工技術人員底方案操作的,出現墻面空鼓,開裂造成大面積反工,修補,每平方米扣材料費100元并處罰1000-5000元。外墻磚,施工出現表面不干整,空殼,砂漿不飽造成反工。賠償材料費的3倍,并每棟處罰5000元。
6、出現任何質量事故,不聽施工技術人員指揮整改修補,多次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終止施工合同一切損失乙方自負。所有工程款,待交工驗收后再進行結算。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云南省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要求達到建設局示范工地標準要求。
九、甲方安全生產職責:按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并督促和提供安全所需要的生產條件。認真執行各項安全標準,督促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規程作業,做好班前安全技術交流并作記錄進行安全檢查。并提出現時整改意見及措施標準,把安全生產放至首位,杜絕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安全生產職責:確保進場人員必須具備滿足安全生產所需的基本技能和接受過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必須按相應的安全技術規程作業,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野蠻施工。遵守勞動紀律,參加安全交底會并作記錄,參加安全檢查并對提出的隱患定人定時整改正確使用三寶,四口,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若違章操作,違規作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質量保證金
簽訂施工合同日,乙方需繳納工程質量保證金5萬元,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導致工程大量反工,影響工期,損壞公司形象返工的材料費。從工程款扣除公司形象損失費不夠的從保證金中扣除,每處現一次扣10000元。不夠的,從工程款中扣除。.
2、保證金退還:竣工驗收后,一年不出現質量問題全部退還。
十一、保修責任。
1、 工程竣工驗收后保修期一年屬乙方承包合同內。
2、 若在保修期內,墻體出現空鼓,開裂,不平,由乙方負責維修。
3、 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24小時內乙方若不派人維修,甲方有權指派他人維修,費用從乙方尾款中扣除,若尾款不夠,從保證金中扣除。
4、 不屬乙方維修部位,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無權維修,由甲方承擔維修
十二、其它事項。
1、 乙方在基礎開挖施工中,必須控制標高,若出現基礎挖深的換砂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一名施工技術人員配合甲方施工人員管理施工,在施工放線中乙方各班組必須配和施工人員放線,鋼筋,模板,主體,各1人,缺席1人每次罰款200元。
3、 材料計劃由乙方在使用前一周提供材料計劃,超出預算定額損耗的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4、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做到材料節約,磚,砂漿,混凝土在運輸途中發現亂潑亂倒,不聽施工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現一次罰款100-500元,若干次出現給予重罰,并請出現場。
5、 各施工班組嚴守把關維護人格尊嚴,如發現偷盜行為將所偷盜的材料款按10倍進行賠償。并給予經濟處罰,致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6、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及技術交底方可施工上班,必須佩帶安全帽,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發現一次罰款20-50元。外來施工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7、 乙方進場,甲方不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工地現場不允許搭建工棚和食宿。
8、 外粉施工中,砂漿落地灰必須早晚清收,如發現不收的施工管理人員給予經濟處罰,并以每小桶50-100元罰款。
9、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由甲方指定堆放,工地內現場二次搬運由乙方承擔。
10、 電泵,蹦管由乙方保管,清洗。如人為損壞,丟失,被盜,由乙方賠償。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具法律效力,工程完后,雙方履行合同義務后,自動失效,如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合同更換施工班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工程結束后,付清尾款,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二十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為建設好**房地產投資建設的???????????號樓工程,保證工程質量、建設工期、保障工程實施達到預期的各項計劃和指標,雙方就合同條款的有關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合作協議,本協議與將來備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請雙方自覺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樁基、土建和安裝(樁基由甲方分包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但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門窗、水電暖通主材、高級裝飾材料由甲方供應及水電施工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款不進入直接費,乙方決算時鋼材、水泥、商品砼按定額含量*所購材料市場*10.91%取費進入決算,(材料費檢測和馬造20__年2號文件的收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壹拾伍萬元人民幣包干價)。水電主材(計取1%保管費加稅金),門窗、消防系統、人防系統、智能化系統、暖通工程及防盜門、安裝工程及其他專項分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并組織施工,乙方不對該部分進行工程預算,前述甲方分包工程應向乙方支付2%的配合費,配合費內容包括:留眼、補眼共用腳手架(不含分包單位需單獨搭設的手腳架)和垂直運輸機械、影響進度安排、作業降效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配合費。分包項目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另行掛表。另外,電梯按每臺20__元人民幣付配合費。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甲方通知進廠為準
竣工日期:11層11個月完成,18層15個月完成。(從乙方破土動工開始計算)。(指承包的土建、安裝工程)。
五、合同價格
本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價約為叁仟萬元,具體數額按以下條款予以確定。
六、結算方式
1.采用可調價合同,以會審后的施工圖紙和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單及現場簽證為計算依據,按工程量據實核算。
2.結算依據:定額執行20__年《**省綜合估價表》、及20__年《**省建設工程補充定額估價表》裝飾采用1999年《**省裝飾工程綜合估價表》,安裝執行20__年《全國統一安裝定額**省單位估價表》定額。乙方采購材料價格參照從施工至竣工期間**市造價部門公布的市場材料信息價加權平均價下浮7%(沒有信息價的由甲乙雙方確定價格)。不同階段的施工工期要以監理公司和工程部負責人簽證為準。定額人工按20__年33號文件新規定執行,如有政策調整,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注:(不再調整)
3.收費標準:本工程18層樓按三類工程類別收取,優惠讓利綜合費率下浮3個點,11層樓按三類工程類別收取,優惠讓利綜合費率下浮3.5個點。五層及以下樓按四類工程類別收取,優惠讓利綜合費率下浮3個點。
七、工程款的支付
1.在單位工程施工到春節期間,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已玩擦很能夠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
2.在后期施工中,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上報經現場監理符合認可的當月完成工程量,以甲方審核的工程量為工程款支付依據,如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報告后10日內,甲方未向乙表示異議,視同甲方接受該工程量報告。
3.甲方在每月5號前(節假日順延)根據一份上月上報經監理、甲方審核后的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報告合格后1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款;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應在業內資料上報市城建檔案歸檔并出具歸檔合格備案單后6個月內完成,另外5%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并審計結束后十天內付清。
5.生于的5%工程款作為本工程的保修金,該保修金在竣工驗收合格后的二年內支付。此款項5%工程量保修金,甲方在竣工驗收、備案期間代乙方繳納到市建管處,保修期滿乙方到建管處領取。
八、違約責任
1.若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2.甲方應以議標方式(乙方應選二家施工企業參與投標)選定乙方承接《????????????號樓》工程。涉及其他二家企業參與投標,費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應當確保自購的各種施工材料的產品質量和本項目工程的施工質量,若因乙方選材不當和施工中發生質量問題有乙方自行全部承擔,乙方應按照《勞動法》、《安全法》用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連帶責任且乙方應處理好周邊居民單位關系,文明施工,不擾亂市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4.由于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工程質量瑕疵,并被他人發現和取證,使甲方市場信譽下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相關事項產生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5.工期每提前一天按20__元獎勵,每逾期一天按4000元罰款。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并承擔相應的損失。
九、履保證金
1.本項目履約保證金200萬元人民幣
2.該保證金小高層竣工之日起退還全款的50%,高層竣工之日退還剩余的50%
3.本保證金不計利息。甲方超期還款時,超期之日起,每天按銀行利息支付。
十、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與格式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文本內容不一致時執行本協議書的規定。
3.安裝審定的工程量,甲方將工程款轉入乙方在設立的銀行賬戶,確保甲方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全部用于該項目的建設,若因工程款的流逝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收到工程款后,應首先確保工人工資的支付,并將各班組收到的工資清單按月報監理和甲方工程部。否則,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制作的工作表直接代為支付。若因乙方拖欠農民民工工資而造成的投訴、立案、曝光現象發生,每發生一次甲方將扣除乙方工程款總額的20%,并在當月工程款結算中扣除,如當月工程款不滿足20%罰款,則順延至下一月份扣除。必須遵守有關部門發布高溫時期施工時間,違者按上述罰款。
5.乙方對外簽訂的任何材料購銷合同等所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全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甲乙雙方采購的材料檢驗若需檢測由乙方承擔檢測檢驗費。
6.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分包。
7.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8.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風險金壹仟元整(包干價)。
9.凡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10.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全部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據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的需要,時間緊,任務重,經領導同意,現將某某建設工程承包給某某。為了保質保量,保證工期,施工驗收有據可依,本著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結構:磚混結構。
三、工程范圍:土建、水電暖安裝。
四、承包性質:包工包料。
五、建筑面積:本工程建筑總面積為6100.47m2。
六、工程造價:6100.47m2×892.00元/m2=5441619.20元(伍佰肆拾肆萬壹仟陸佰壹拾玖元貳角整)(含稅);(平方造價依據:1、以2#公寓樓平方預算造價土建922.92元+水電暖59元+網線、電話線9.20元=991.12元。2、依據新辦公樓承包方式,預算價下降10%=991.12元-99.10元=892.02元)。
七、工期:20xx.08.15——20xx.01.15
八、質量要求:執行國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的標準。
九、工程內容與做法:內容: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圖紙變更內容。做法:
1、地面:住宅地面為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mm,15mm厚1:2水泥砂漿隨打隨抹面層壓光,油漆踢腳線150高;衛生間地面: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mm找坡、50mm厚1:2水泥砂漿找平,聚氨脂防水層厚度為3mm,細砂軟墊層10mm;地板磚面層:走廊、門廳、樓梯間為80mm厚c15墊層,石材地面,顏色另定,瓷磚踢腳線150高,顏色另定。
2、樓地面、住宅及水箱間為20mm厚1:2水泥砂漿地面表面壓光,(水箱間地面做聚氨脂防水層3mm厚)紅色油漆踢腳線150高,衛生間為20mm厚1:2水泥砂漿找坡,聚氨脂防水層3mm,細砂軟墊層10mm,瓷磚面層;走道、門廳為石材面層,瓷磚踢腳線150高。
3、樓梯踏步及欄桿:踏步為石材面層同1#公寓樓石材及顏色,欄桿同2#公寓樓,鐵紅色油漆。
4、門窗:進樓門尺寸為2m×2.5m,進戶門尺寸為1m×2.1m,窗尺寸為3m×1.8m;進樓門為防盜門,其他門窗為塑鋼門窗、中空玻璃(4+6+4)。
5、外墻面裝飾同1#公寓樓藍狐色乳膠漆、白色窗套;內墻面白色外墻防水涂料,衛生間為瓷磚墻面,頂面均為白色外墻防水涂料。
6、所有涂料墻面基層均為白色水泥打底兩遍、涂料面層兩遍。
7、所有使用房間均設插座、照明(電視、電話、網線);水暖、消防以設計為準,材料按國家標準進貨。
十、甲方工作:
1、負責材料供應,提供施工場地、施工圖紙。
2、負責管理施工隊,對不服從管理的施工隊,責令停工和撒換。
3、監督驗收工程質量,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部位,責令乙方返工處理和實施處罰。
4、負責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對安全防護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責令整改和處罰。
十一、乙方的工作:
1、乙方負責對施工隊的管理和教育,乙方進駐工地后,必須遵守煤礦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強制性條件(質量管理處罰條例、安全文明施工處罰條例、工具設備管理處罰條例)。
2、乙方負責對借用甲方的工具、設備進行管理、維修、保養,損壞賠賞)。
3、乙方必須配備技術、施工、管理的專業人材,應具有獨立作業能力,否則因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內容施工。
5、乙方負責工程質量自我檢查、驗收,負責交工資料整理,(驗收標準應不低于國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的標準)。
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驗收。
十二、酒后進入施工工地,酒后鬧事,每人次罰款200元,損壞煤礦設施和他人財產的按原值十倍罰款,構成犯罪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三、工隊職工打架,不分情節輕重和原因罰款1000元,通過110和其他職能部門處理,給礦方造成極壞影響的罰款5000元。
十四、付款與結算:開工予付總工程款的10%,基礎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10%,一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二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三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四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五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六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門窗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抹灰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地面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3%,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2%,涂料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3%,水電暖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5%,采暖期滿付總工程款的5%,剩余5%保修期滿付清;保修期間乙方接甲方通知后不及時維修或不維修者,甲方拒絕支付保修金。
附則:
1、樓梯石材價格不再變動,走廊、門廳石材價格超過65元/m2以實調整(甲方參與訂貨);基礎深度以正負0.00以下2.5m為準,挖填土超出部分以18元/m3調整,超過2.5m深的工程量以實調整;在2#公寓樓原平方預算造價991.12元的基礎上結構及門窗設計變更平方造價不超過20元,不再調整;附屬工程、泉眼保護、化糞池、橋梁工程另算。建筑面積以實際竣工為準。
2、工地設備材料的看管費,設備工具的定期保養與維修人員的人工費,臨時設施搭建與拆除人工費,材料裝卸費(不含灰、砂、磚、石)。施工機械與施工電器照明的安拆費(含龍門架、攪拌機、塔吊等)人工費,已包括在承包總價內,不另計算。
3、農忙季節,應保持50%以上的留守人員繼續施工,保證工期,否者,扣除總造價的5%做賠賞金。
4、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因傷亡急需的資金甲方不負責墊付。
5、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6、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工程款付清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二十二
作為建設工程合同之一種,其標的物建設工程具有投資數額大、建設工期長、技術難度高、涉及范圍廣等特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就____縣叩鎮華豐村龍泉茶廠,新廠建設一事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縣叩鎮華豐村龍泉茶廠新廠建設及場平工作
1.2工程地點:____縣叩鎮華豐村
1.3工程內容:
①、新廠建設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開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計51520立方米(含運輸,運距不超過5)。
②、廠區場平后保坎建設(92米8米高
2.5米寬均距)計:。
③、廠區道路硬化建設(130米10米)計:1300平方米。
④、新廠生產、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場地綠化處理工程。
⑥、廠房建設圖紙范圍內容。
⑦、廠區地面場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處理(承裁30噸)。
⑧、辦公區域的裝飾部分。
1.4工程承包范圍:上述工作范圍。
1.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內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約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場,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此工程的報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規要求的修建手續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建設標準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價及支付:
此工程為合同包干價,總計工程造價為51
6.3萬元(大寫:伍x壹拾陸萬叁仟元整)。
支付情況:
1、甲方必須按乙方月進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____日結算當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將工程款在____月內(25工作日內)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為保修金,保修期為________年,到期后無質量問題甲方全額支付給乙方。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局聯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疇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
3、標準、規范和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一經簽訂,單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賠償守約方工程總價5%的損失。
九、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約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縣級或市級人民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原有一層因現須要加建二層,以包工給乙方施工,為了保質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經雙方協商成達協議如下: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乙方負責從主體到裝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設計方面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意見執行。
二、單價,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壹佰叁拾伍元付給乙方(包水電安裝在內)。
三、質量要求:主體二層上下垂直誤差應在2公分之內,不能超過2公分,砂漿應飽滿,裝修抹灰要求中級,偏差度應按施工規范實行必須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面層無爆灰和裂縫,地板磚、無空鼓、歪斜、缺欏、掉角,其它裝修應符合施工規范。
四、主體結構要求,板面筋布150150,扎筋應按建筑施工強制性要求滿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應按物理學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澆灌要求,立柱樓板、梁所有澆筑混凝土標號c20,立柱,梁無空洞和露筋,樓面平整無裂縫。
五、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做好安全防護設施,保證安全
第一,質量
第一,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自身傷亡和
第三者傷亡事故,一切后果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付款辦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雙方協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望雙方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小寫): 元(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二十三
第一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 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十二、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出,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十三、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四、工期: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八、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九、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一、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 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二、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約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偙O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三、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三、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護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房地產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項目施工篇二十四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 》、《 》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采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八條 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家具和陳設采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并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系;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范、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筑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于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并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 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后,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并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 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于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 關于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 關于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后 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后 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后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關于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
(2)其他方式: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稅費,稅費由甲方按實際征收稅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稅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項目,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后,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項目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項目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項目造價大于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 關于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 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項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 元,合同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 元。
3、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并經過承包方催告后仍沒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簽訂本合同后,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并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項目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說明確認書
3、項目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二十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