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再婚婚前協議書正規篇一
女方:
1. 男女雙方自愿結伴為生,不登記、不領結婚證、不做婚前財產 登記。其目的是老年有個陪伴,在生活上有個相互照應。
2. 男女雙方在一起居住期間的各自收入均為各自所有,不作為雙 方共同財產。若男女雙方在日常生活中有正常的經濟往來,雙 方子女不得干涉。
3. 女方在男方家的日常生活費用均由男方承擔。
4. 此協議之前男女雙方的各自財產均為雙方各自所有和自行支 配。男女雙方的各自財產均由各自的親生子女繼承,雙方子女 互不干涉。
方去世,取決于女方自愿選擇。如果 女方繼續留在男方家居住,男方子女仍然提供足夠的日常生活 費用。直到養老病故為止。
內女方子女不來協商后事處理問題,男方子女可根據當地風俗有權自行處理。
無效。
撤銷的唯一條件。
時。 (簽署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親筆簽名,指紋按壓。)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見證人:
再婚婚前協議書正規篇二
女方:
1、雙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后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財產。婚前個人債務由各自償還。
2、雙方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雙方同各自子女的.贍養關系不變。
3、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有各自子女繼承,雙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對各自父母后世的處理權利不變,由各自子女為自己老人送終。
4、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大額日常開支雙方要進行協商。
5、雙方婚姻關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對該房屋全部繼承,女方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女方:
日期:
再婚婚前協議書正規篇三
住址:
乙方(女方):
住址:
第一條 婚前財產的約定
1. 甲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存款:
(3)股票、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4)債券:
(5)其他財產:
2. 乙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3. (1)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的財產所有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財產均是婚前財產,該財產的所有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2)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財產所產生的投資收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的收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3)其他約定:
第二條 婚后所得財產的約定
2、 甲方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知識產權的收益等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條 債務
1. 甲方婚前債務: 房產按揭貸款:總額 萬元;首付 萬元;剩余貸款: 萬元 。無其他債務。故甲方婚前債務為 萬元 。甲方婚前債務在甲乙雙方結婚后由甲乙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共同還貸。甲方房屋中,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依法分割。
乙方無婚前債務。
若婚后發現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個人負債的,由負債一方個人承擔償債義務并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2. 甲乙雙方婚后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負債,由雙方共同負擔。
3. 雙方婚后借債應事先協商一致,任何未經雙方協商并書面同意的用于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均為舉債方一方債務,由其個人承擔償債責任。
4. 一方單獨舉債,事后由夫妻另一方追認的,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5. 其他約定:
第四條 夫妻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 歸屬夫妻共同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2. 歸屬一方的個人財產由財產歸屬一方進行管理和處分。
3. 任何一方不得隱藏和轉移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如有隱藏和轉移行為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藏或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
4. 關于夫妻財產管理和處分的其他約定:
第五條 日常開支
1. 家庭的日常必需開支(糧油、水電、煤氣、固定電話等支出) 承擔。
2. 重要開支約定:
3. 關于日常開支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應當互相尊重、互相忠實。
2. 雙方不得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遺棄對方及其他家庭成員。
3. 雙方有互相撫養的義務。
4. 一方對己方的父母盡贍養義務,對方應當與給支持。
5. 其他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自雙方辦理完畢結婚登記手續后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再婚婚前協議書正規篇四
乙方:xx,女,身份證號:xxxxxxxxxx
甲乙雙方均系再婚,雙方相處后感覺良好自愿結伴生活。為免婚后因經濟問題產生糾紛,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需共同遵守。
甲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于xxxx,建筑面積xx。該房產屬甲方個人所有。雙方結婚后,乙方有居住權,直到雙方婚姻關系終止或甲方去逝。甲方去逝后,乙方需搬離甲方住房,回歸自己家居住。甲方房產歸甲方子女繼承,乙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二、乙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于xxxx,建筑面積xx。該房產在乙方去逝后由乙方子女繼承,甲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三、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如存款、家具、家電等個人物品,歸各自所有。雙方有使用的權利,但仍歸個人所有。
四、因一方醫療、一方子女產生的花費及一方負債行為均由各方獨自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五、雙方婚后因各自婚前財產所產生的收益與虧損,歸一方所有與承擔,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
六、雙方婚后的工資及養老金收入等各種收入與收益,均屬一方個人財產,不屬雙方共同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與支配;婚后所購置財產,歸購置方所有。
七、雙方對各自婚前婚后財產有完全支配與處分權,另一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元作為雙方基本生活費用,由乙方管理與支配。
九、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肆份,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