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備受啟迪時,常常可以將它們寫成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就可以提升我們寫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體會如何寫嗎?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質(zhì)的心得體會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小學教師法律法規(guī)心得體會 教師法律法規(guī)心得體會800字篇一
“婦女享有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肖像權、親權、監(jiān)護權以及著作權、發(fā)明權等等。這些看似普通的字眼真要實施起維權保護來還真有一定的講究。就拿“親權”來說吧,“親權”是指以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以教養(yǎng)保護為目的,在人身和財產(chǎn)方面權利義務的統(tǒng)一。“人由于有父母子女的關系,從而發(fā)生各種各樣法律上的效力。但是,父母子女關系最重要效力,而且是與其他親屬關系有本質(zhì)不同的父母子女關系的特殊效力,恐怕是父母應該處于對未成年子女進行哺育、監(jiān)護、教育的地位。”由此可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監(jiān)護和教育是親權制度的核心內(nèi)容。
我們身邊有的家長一味地工作、賺錢,認為只有給孩子提供富足的物質(zhì)條件才是對孩子好,至于學習、教育,認為那是學校的事,自己管好孩子的吃穿住行就一切ok了,殊不知家庭教育越來越被社會所認可,與物質(zhì)條件相比,富足的精神給予才是無價的財富;還有的家長一味地溺愛,對孩子的一切大包大攬,對孩子的關照可謂無微不至,雖然如此的“孩奴”目前已成為一種流行和時尚,可這些家長在無意中打著愛的旗號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權利和自由,他們用愛束縛了孩子的手腳、折斷了孩子搏擊的翅膀,嚴格意義上來講,他們在用自己的愛褻瀆了親權的真正含義。另外一種,我們常聽身邊一些離異的母親咬牙切齒地說“哼!這輩子別想讓孩子喊他一聲爸!想見孩子——沒門!”都說家是愛的港灣,可在穩(wěn)固的港灣也會有航船擱淺的時候,即便是兩夫妻離異,可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這種血緣關系是永遠割不斷的。撫養(yǎng)孩子的一方拒絕另一方探視、教育也都屬侵犯親權的范圍之列。
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對晉職、晉級、評定專業(yè)技術職稱等方面中盡管有如下規(guī)定:“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yè)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可在現(xiàn)實生活中,科級、副科女干部所占比例依然達不到所占比例要求,在副處、處級干部中女工更是鳳毛麟角,很多時候并非女干不不具備勢力,而是扮演家庭、工作、社會三重角色的女工在贍養(yǎng)老人、教育孩子方面的責任感的確讓女干部力不從心。二十四五歲結(jié)婚生子,三十四五歲贍養(yǎng)老人,好不容易熬到四十歲可以脫開身了,提干的標準又都卡在了40歲以下,其實,40-50間的女性正處于人生、事業(yè)的第二高峰期。
四個案例分析分別從《婚姻法》的財產(chǎn)繼承、《合同法》的免責條款、《女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生育權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和總結(jié),案例實踐性強,與生活密切相關。這讓我想起了鄰居李某家的財產(chǎn)糾紛:李某的兒子擔心父親再婚后財產(chǎn)遭受侵犯,要求父親進行婚前財產(chǎn)公證,其父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直說“人都嫁給我了,還分什么你我。”李某再婚近四年,夫妻二人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數(shù),女方常以伺候?qū)O女為由與自己的兒媳同住,期間,李某每月只留幾百元做生活費,其余的全部“上繳”,為討女方歡心,李某生活拮據(jù),與兒子們斷絕了來往。后在單位領導出面協(xié)助下,為確保李某的合法權益,隨將房屋過戶給了兒子。一年前,在李某患病癱瘓在床之際,女方果斷地與李某辦理了離婚手續(xù),李某治病期間皆有其子女照顧。令人氣憤的是女方在離婚協(xié)議上竟然簽署了“一樓院子連同院中小房(35平方米,價值15萬元)歸女方所有,如李某出售房屋,院子則折價賠償女方。”當時李某的兒子很是生氣,后來通過法律咨詢,了解到一樓院子本是房屋的附屬品,那女方感到無利可圖也就棄之而去。
種種事例讓我感受到生活中與法律相連的事情無處不在,只有學法、懂法才能不斷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小學教師法律法規(guī)心得體會 教師法律法規(guī)心得體會800字篇二
社會在不斷的進步與發(fā)展,但在當今社會里仍然充斥著各種誘惑,人的思想和觀念難免會受到金錢和利益的誘惑與腐蝕,作為一名金融系統(tǒng)的員工,我們應該深知自己所從事的行業(yè)的特殊性,我們所面對的是直接的金錢的考驗,這就更需要我們能夠擺正思想,堅定信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而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正好為我們樹立良好而健康的觀念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過安全法制教育學習。牢固樹立科學發(fā)展觀、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徹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風、制度、紀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增強自我的法律意識,能夠做到面對誘惑不為之所動,嚴格規(guī)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為信合服務,為儲戶服務。生活作風上,能夠牢記“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教導,用工作紀律嚴格約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勤勤懇懇辦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過學習我們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依法經(jīng)營明顯改善,工作作風明顯改進,工作質(zhì)量和工作效率明顯提升,存在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可以時刻讓我們進行自我約束,增強防范意識,擺正自己的位置,明確自己的職責,能夠做到嚴以律己,盡職盡責,恪守職業(yè)道德。 安全法制學習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們員工進行自我約束,同時還能增強員工的警惕意識,增強了處理突發(fā)事件的能力,遇到險情能夠做到處變不驚,臨危不懼,能夠機警的去應對所
面臨的險境,能夠采取恰當?shù)姆椒ㄈソ鉀Q遇到的難題,能夠果斷勇敢的去化解各種危機,當國家財產(chǎn)受到威脅時能夠義無返顧的去保護財產(chǎn),與不法分子斗爭,保護集體利益。
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我們不但更新了觀念,改善了思想,同時也更加了解了當前的社會形式及發(fā)展趨勢,我們今后在工作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zhàn)和考驗,只有在不斷的學習中才會進步,學習的過程也是我們成長的過程,更是使思想不斷成熟的過程。法制教育的學習我們應該繼續(xù)的堅持下去,在學習中不斷的進步我們的工作也才會取得更好的成績!我們的人生軌跡也才會留下更好的印記!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終堅持安全法制教育學習,不斷提醒自己作為一名信合員工所要履行的職責,重點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學習,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警惕各種腐敗思想的侵蝕。二是要加強對金融機構詐騙、盜竊、搶劫、涉槍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經(jīng)驗教訓,時刻為自己敲響警鐘,進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小學教師法律法規(guī)心得體會 教師法律法規(guī)心得體會800字篇三
近期,車間女工委組織學習了有關婦女權益保護的有關條款,通過學習對一些條款有了進一步了解,增強了自身依法維權、科學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學習之余也對平常一些掛在嘴邊上的維權術語進行了更深一步的學習。
“婦女享有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肖像權、親權、監(jiān)護權以及著作權、發(fā)明權等等。這些看似普通的字眼真要實施起維權保護來還真有一定的講究。就拿“親權”來說吧,“親權”是指以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以教養(yǎng)保護為目的,在人身和財產(chǎn)方面權利義務的統(tǒng)一。“人由于有父母子女的關系,從而發(fā)生各種各樣法律上的效力。但是,父母子女關系最重要效力,而且是與其他親屬關系有本質(zhì)不同的父母子女關系的特殊效力,恐怕是父母應該處于對未成年子女進行哺育、監(jiān)護、教育的地位。”由此可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監(jiān)護和教育是親權制度的核心內(nèi)容。
我們身邊有的家長一味地工作、賺錢,認為只有給孩子提供富足的物質(zhì)條件才是對孩子好,至于學習、教育,認為那是學校的事,自己管好孩子的吃穿住行就一切ok了,殊不知家庭教育越來越被社會所認可,與物質(zhì)條件相比,富足的精神給予才是無價的財富;還有的家長一味地溺愛,對孩子的一切大包大攬,對孩子的關照可謂無微不至,雖然如此的“孩奴”目前已成為一種流行和時尚,可這些家長在無意中打著愛的旗號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權利和自由,他們用愛束縛了孩子的手腳、折斷了孩子搏擊的翅膀,嚴格意義上來講,他們在用自己的愛褻瀆了親權的真正含義。另外一種,我們常聽身邊一些離異的母親咬牙切齒地說“哼!這輩子別想讓孩子喊他一聲爸!想見孩子——沒門!”都說家是愛的港灣,可在穩(wěn)固的港灣也會有航船擱淺的時候,即便是兩夫妻離異,可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這種血緣關系是永遠割不斷的。撫養(yǎng)孩子的一方拒絕另一方探視、教育也都屬侵犯親權的范圍之列。
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對晉職、晉級、評定專業(yè)技術職稱等方面中盡管有如下規(guī)定:“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yè)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可在現(xiàn)實生活中,科級、副科女干部所占比例依然達不到所占比例要求,在副處、處級干部中女工更是鳳毛麟角,很多時候并非女干不不具備勢力,而是扮演家庭、工作、社會三重角色的女工在贍養(yǎng)老人、教育孩子方面的責任感的確讓女干部力不從心。二十四五歲結(jié)婚生子,三十四五歲贍養(yǎng)老人,好不容易熬到四十歲可以脫開身了,提干的標準又都卡在了40歲以下,其實,40-50間的女性正處于人生、事業(yè)的第二高峰期。
四個案例分析分別從《婚姻法》的財產(chǎn)繼承、《合同法》的免責條款、《女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生育權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和總結(jié),案例實踐性強,與生活密切相關。這讓我想起了鄰居李某家的財產(chǎn)糾紛:李某的兒子擔心父親再婚后財產(chǎn)遭受侵犯,要求父親進行婚前財產(chǎn)公證,其父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直說“人都嫁給我了,還分什么你我。”李某再婚近四年,夫妻二人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數(shù),女方常以伺候?qū)O女為由與自己的兒媳同住,期間,李某每月只留幾百元做生活費,其余的全部“上繳”,為討女方歡心,李某生活拮據(jù),與兒子們斷絕了來往。后在單位領導出面協(xié)助下,為確保李某的合法權益,隨將房屋過戶給了兒子。一年前,在李某患病癱瘓在床之際,女方果斷地與李某辦理了離婚手續(xù),李某治病期間皆有其子女照顧。令人氣憤的是女方在離婚協(xié)議上竟然簽署了“一樓院子連同院中小房(35平方米,價值15萬元)歸女方所有,如李某出售房屋,院子則折價賠償女方。”當時李某的兒子很是生氣,后來通過法律咨詢,了解到一樓院子本是房屋的附屬品,那女方感到無利可圖也就棄之而去。
種.種事例讓我感受到生活中與法律相連的事情無處不在,只有學法、懂法才能不斷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