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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內容篇一
1.新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和宿舍管理員說明經同意后調換。
2.宿舍內盡快選好宿舍長,應有責任心,有擔當,有作為。宿舍成員應積極配合宿舍長的工作。
3.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早:6:00開樓門晚:10:20關樓門),午休和晚上熄燈后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煙,喝酒,賭博,保持宿舍整潔,做到大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
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后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衛生打掃干凈,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8.嚴禁不關水龍頭,浪費水、電資源。
9.嚴禁朝窗外亂扔垃圾,潑水。
10.嚴禁將寵物帶入宿舍。
1.床鋪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凈整齊;被子必須折疊整齊,床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床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干凈無污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干凈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4.鞋物要求:擺放位置恰當;擺放統一、整潔。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衛生。
6.墻壁要求:墻壁無亂貼亂畫;保持墻壁潔白;墻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凈明亮;粘貼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臺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臺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用電要求:宿舍無人時不允許用電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出門拉閘斷電。
11.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觀大方。
12.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共同營造出一個溫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獨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大方,熱情接待。
1.每周三/四組織宿舍衛生檢查,由宿舍管理員帶隊,各樓層層長,各宿舍宿舍長跟隨檢查。
2.周一至周五:由各樓層長負責,將本樓層所有宿舍長排班,每天早上檢查本樓層的宿舍衛生。各樓層左、右各1人。
3.檢查時間:早上7:55――8:054。
要求:符合上述“二”學生宿舍衛生規范化標準。
5.檢查完畢后各樓層負責檢查的同學將檢查情況寫在樓門口的小黑板。如:***宿舍有垃圾/電源未關/有煙頭等。
大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內容篇二
為規范學生公寓管理,加強學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設,優化育人環境,創造文明、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意見》,針對我校學生公寓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于西北大學全日制在籍博士生、碩士生、本專科學生及進修等所有在學生公寓的住宿人員。
第二條 學生公寓管理堅持以學生為本,努力為學生服務的原則;堅持優化公寓育人環境,營造良好學習和生活氛圍的原則,堅持樹立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提升學生素質的原則。
第三條 學生在公寓內,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西北大學有關規定,講文明,守紀律。
第四條 學生有向有關部門反映、投訴公寓管理部門經營、服務、管理質量的權利。
第五條 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公寓門衛值班、設施維護、安全防范、水電衛生等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管理人員要強化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務設施,掌握業務技能,關心學生生活,熱心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問題和困難,創造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六條 學生公寓實行樓長負責制,樓長負責公寓樓內的衛生、安全工作,負責對管理員的監督和考核,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經常檢查和維護公寓公共設施正常運作,及時協調和妥善處理管理和服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第七條 后勤處、保衛處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對學生公寓管理部門衛生、安全、服務工作的監督。學生處和各院系要通過多種途徑,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活動和學生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學生的思想問題、心理問題、學習問題和生活問題,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第八條 學生會、研究生會要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要積極開展衛生、學風、宿舍文化的組織及檢查,配合公寓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宿舍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九條 學生按照學校安排入住學生公寓。因特殊原因申請不在公寓居住者,須在入學報到兩周內,持個人書面申請,經學生所在院系和學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相關手續,由本人承擔校外居住的安全責任。如因出國、轉學、休學、退學、結婚等特殊情況需要退宿者,持有關證明,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第十條 入住學生應按規定繳納住宿費用,辦理入住手續和宿舍物品領用登記手續,領取宿舍鑰匙。
第十一條 入住學生按指定樓、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變更房間和床位。因特殊原因
需變更房間或床位者,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與公寓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
第十二條 入住學生不得私自調換門鎖和私配鑰匙,不得將房門鑰匙轉借他人,不慎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公寓管理部門,由公寓管理部門另行換鎖,由遺失者本人支付成本費;遺失鑰匙隱瞞不報導致宿舍失竊,由鑰匙遺失者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學生離校時應交還全部鑰匙,如發現所交鑰匙缺損的,應賠償成本費。
用和保管。 第十四條 學生宿舍家具和設施由公寓管理部門按照標準統一配備和管理,學生負責使
第十五條 學生有愛護公用設施和設備的義務。家具和設施配齊后,公寓管理部門要建卡登記,由舍長驗收簽字。學生畢業或其它原因離校時,要按家具設施登記卡進行驗收,齊全無缺后,辦理離校手續。家具設施未經公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搬動和拆卸,如有丟失和人為破壞,要照價賠償。
第十六條 宿舍內計算機和網絡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第十七條 公寓管理部門有提供完備的設備和服務的責任,應及時解決學生提出的各種維修事項。
第十八條 宿舍實行值日生制度,由舍長組織實施,安排輪流值周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外整潔,并協助公寓管理部門,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
第十九條 學生宿舍內務與衛生,要按照學生宿舍衛生標準,每天進行打掃,保持空氣流通,擺設整齊,衛生清潔。
第二十條 學生要講公德,講文明。不得向窗外和公寓公用部位吐痰、倒污水、亂扔雜物、涂寫、刻畫和亂張貼;不得在宿舍內外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自行車應按指定停車點停放,不得在公寓區內隨意停放。
第二十一條 公寓區內公共部位的衛生由公寓管理部門負責,及時打掃,保持環境衛生。公寓管理部門會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各宿舍衛生的檢查、督促、評分工作,并及時公布。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宿舍應節約用水,安全用電。
第二十三條 學生用電實行定額使用,超支自理制度,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宿舍內,應安全使用公寓配備的設施及收放機、充電器、電腦、電吹風等學習生活用具,嚴禁私拆、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嚴禁使用電熱水壺、電爐、電熱杯、電熱鍋、電熱棒、電熨斗、電熱毯等各種電加熱器具,違者,沒收違章電器,一旦發生安全問題,后果自負,并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插座上無插頭,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公寓管理部門維修,學生不得私自維修。
第二十六條 學生要有節約用水意識,用水要做到人走龍頭關,打開龍頭無水時要關好龍頭,謹防來水后出現浪費現象。
第二十七條 公寓門衛值班人員必須佩帶證件在門口值班,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文明值班,嚴格把好出入門關,有關工作人員要加強安全巡查,防止盜竊等案件發生。
第二十八條 為保證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規律,公寓實行熄燈制度,早上6:00開門、開燈,晚上23:30關門、熄燈,節假日熄燈時間延長1小時。熄燈后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第二十九條 學生應積極配合公寓管理人員的工作,主動出示學生證,遇到特殊情況晚歸,應主動向公寓管理人員說明原因,登記晚歸原因和時間,不得(門)進入宿舍,以防發生意外。晚上關門后學生不得外出,特殊原因外出須有本院輔導員或相關領導簽字假條。
第三十條 學生要講文明、守紀律,宿舍內禁止留宿異性及外來人員,嚴禁出租床位;嚴禁攀爬窗戶、樓頂及陽臺,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后果自負。
第三十一條 學生要增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貴重物品、現金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最后離開宿舍者須關門、關窗、切斷電源。注意防火防盜,發現可疑人員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 宿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亂接電源,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使用電熱設備及酒精爐、煤油爐、蠟燭等。
第三十三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消防法規,保持走廊及樓梯通暢,不得在走廊、樓梯口堆放雜物,嚴禁封堵安全出口。
第三十四條 公寓內不得進行買賣、經商、酗酒、斗毆、打麻將、賭博。
第三十五條 學生不得復制、傳播、觀看(聽)xxx和迷信、邪教刊物及音像制品,嚴禁傳播迷信思想和偽科學。
第三十六條 不得在公寓內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大聲喧嘩、起哄、排球等干擾他人學習和生活。
第三十七條 公寓(宿舍)內嚴禁飼養寵物、動物。
第三十八條 學生應愛護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動用、損毀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登記后方可帶出。
第四十條 因私來訪人員進入公寓必須經被訪者陪同,查驗登記并暫扣有效證件后方可進入,會客時間為11:30-13:30,17:00-21:00;來賓未經樓管人員同意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因公進入公寓須通知公寓管理部門。
第四十一條 學校鼓勵學生遵紀守法、團結友愛、維護公寓良好秩序和優美環境,對舉報危及宿舍和學校穩定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勸阻不文明行為,協助有關部門處理、解決公寓內遇到的重大問題以及見義勇為、好人好事等,給予相應的獎勵。
第四十二條 公寓管理部門定期組織衛生檢查和評比,及時將衛生檢查及評比情況張榜
公布,定期評定“優秀宿舍”,并給予獎勵,對衛生狀況較差的宿舍予以通報批評,并檢查、督促其進行整改。院系將學生在學生公寓的衛生及表現情況,作為學生學年度綜合考評依據之一。3次以上評為“優秀宿舍”,有資格被推薦參加學校學年度“文明宿舍”的評比,被評為最差宿舍的,其承擔衛生值日學生,應被扣除學年度德育分,5次以上評為“最差宿舍”的成員,取消參加學年度評獎資格。
第四十三條 公寓管理部門對學生違反公寓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開出“處罰通知單”,要求其限時整改,并通知學生所在院系,扣除其學年度德育分。對嚴重違反規定者,由學校有關部門依據《西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觸犯法律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西北大學后勤集團并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大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內容篇三
根據我校用水、用電定額管理辦法和學生公寓改革運行辦法,本著節約、實效的精神,特對公寓用水、用電作如下規定:
(一)住宿學生要愛護水電設施,樹立節約意識,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做到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發生;
(二)住宿學生在規定住校時間內,按學校規定每人每月定額配送水電,定額范圍內費用由學校承擔,超額部分由學生支付,每年按10個月計算。
(三)各宿舍用水用電設施一舍一表,用水用電計量以各宿舍的表顯示為準。
(四)走廊、公共廁所、值班室等其他公共設備用電,公共洗刷間用水量,經核算后,由該樓住宿學生平均分攤。
(五)抄表時間在每月初進行,總表由動力中心負責抄報,分表由公寓中心負責,每月水、電表數額要按月及時公布。
(六)用水、用電超出定額部分,每立方米水交納超額使用費用2.95元,每度電交納超額費用0.62元(水電費交納標準隨省政府規定的數額變化而隨之改變)。各宿舍學生在接到超額用水、用電收費通知單后三天內將費用交至公寓樓長辦公室。
(七)由于人為原因造成用水設施損壞而造成資源流失的,由該室學生負責。
(八)工地施工、臨時接線,需用公寓水、電的,經公寓中心同意,由使用部門和公寓中心共同負責用水、用電計量,其費用由使用部門承擔。因使用不當而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
(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寓中心批準使用公寓水、電資源。一經發現,加倍交納賠償金。
(十)每學期用水、用電節約定額使用數在20%以上的宿舍,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并以此作為參加宿舍評優的一項依據。
(十一)有偷水、偷電或故意損壞用水、用電計量設備者的,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公寓內嚴禁使用各種違禁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禁電器外還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十三)公寓樓長對分管樓區用水、用電負總責,凡超出本樓用水、用電定額的,由其追查超額負責人,并負責補償超額經費。
(十四)各樓對水電計量應準確可靠,自覺接受住宿學生監督并及時答復學生疑問。
大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內容篇四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財稅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的財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根據公司經營目標制定年度財務計劃、季度和月度收支計劃,指導公司的財務活動,檢查、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三、掌握好公司的資金動態,辦理資金支付,監督資金安全、規范、高效使用。
四、負責日常的單據審核,辦理收入、成本、費用核算,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和分析報告。
五、加強資產、債權、債務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臺帳,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清查、核對,做到賬實相符。
六、負責發票管理及納稅申報,運用好稅收政策,依法納稅、合理避稅。
七、負責財務檔案的分類、整理和保管工作。
八、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會計憑證和會計賬薄。
(二)稽核原始憑證及編制記賬憑證,負責登記明細賬及總分類帳;負責編制會計報表及辦理納稅申報。
(三)分析公司成本、稅收、利潤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五)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辦理現金、銀行收支結算業務,負責登記或打印現金、銀行日記帳。
(二)負責保管現金、空白支票、有價票據和增值稅發票,做好支票、票據及發票審批后的開具和登記工作。
(三)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原始單據的審核與計算工作。
(四)負責工資計算造冊和發放工作。
(五)完成領導、會計交辦的其他工作。
除個人勞務報酬、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公司領導批準的其他開支以外,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其他物品及發外制作費等必須采取銀行轉帳結算,不得使用現金。
一、公司各部門每月應根據工作需要,事先擬訂支出計劃,報公司領導審批,再由經辦人員按規定辦理。
二、公司員工借款、報銷及對外付款,需履行下列審批程序:經辦人―部門負責人(或主管)簽字―公司領導簽字―出納付款。
三、對必須緊急支出的款項,如果公司領導不在,需電話請示領導同意后方可支付,待領導回到公司后再予補簽。
一、公司不允許個人因私借款。員工因公借款,借款人員憑審批后的《借款條》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賬;除周轉金外的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占用。所有借款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三、現金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的,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一、各類費用報銷:經手人須填寫《報銷單》,寫明具體用途。對無正式發票、用途不清、簽字不齊的報銷單,財務部將不予受理。
二、經辦人員辦須在事項辦理完節后的7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特殊情況須作出說明。
一、制作部接到制作任務單后,對需要發外進行印刷,噴繪、路牌、燈箱、展板、展場等制作,必須本著經濟效益和客戶滿意的原則,與委托方簽訂制作合同。正式合同的原件應送交財務部存檔,制作部留存合同復印件。
二、根據合同約定預付定金或分階段付款前,由該筆業務的業務員填寫《用款申批單》,報公司領導審批后交財務部辦理付款。
三、項目制作完成,制作部必須取得雙方簽字的驗收(貨)單。憑驗收單、合同復印件、制作費結算單,連同乙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辦理發外制作的費用清算。
購置的固定資產須逐筆登記編號,建立管理和折舊臺帳,由財務部和辦公室負責對固定資產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大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內容篇五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員和住宿學生,未經門衛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公寓。
(二)住宿學生和本校職工進入學生公寓必須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動出示本人證件。
(三)來訪人須主動出示本人證件,并如實填寫會客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四)女生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找人可與值班室值班人員聯系。
(五)嚴禁將機動車和自行車放入學生公寓。
(六)攜(載)物品出公寓,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經值班人員核查物證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門。
(七)學生公寓大門前禁止設攤和停放車輛。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嚴格管理,熱情服務,重大和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和部門。
(九)公寓大門晚間關閉時間: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歸學生必須主動出示學生證并登記方可進入公寓。
(十)凡違反門衛管理制度,不聽勸阻,無理取鬧,妨礙值班人員工作者,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大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內容篇六
大學生寢室管理是學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帶,是提升大學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環節。
大學,我們有更充分的時間來合理安排我們的課外活動。傳統的班級概念趨于淡化,以班級作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組織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況正在發生改變,寢室的教育功能越來越突出,寢室的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
寢室管理制度建設具體如下:
潔、凈、雅
(一)紀律方面
1、按時就寢,按時起床,起床、就寢做到快、靜、齊;
2、學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回家、返校,平時不得隨便回家;
3、不隨便留客住宿,不調換床位,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在外過夜;
4、到了睡覺時間,不得發出聲音,不得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寢室內點蠟燭及其它可燃燒物;
6、同學之間互相幫助,不得在寢室里吵鬧、打架、起哄、說臟話;
7、不拿他人東西,借用物品要及時歸還。
(二)衛生方面
1、保持地面、門窗、床鋪,清潔用具及其它物品的衛生,做到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及其它雜物,其它物品上無明顯灰塵;
2、不得在寢室及走廊、樓梯上亂扔紙屑、瓜果殼,剩飯菜要倒在指定的地點,不向窗外門外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
3、每個寢室做到每天三小掃,每周一大掃,值周(日)同學應做好寢室衛生,并注意監督;
4、每晚洗腳,每早洗臉、刷牙、鞋、襪及時洗刷。
(三)內務方面
1、棉被疊成方形,折縫朝外,靠墻擺好;
2、臉盆、水桶、牙刷統一擺放,毛巾折掛高低一致,牙刷頭朝上,且統一向右傾斜;
3、多余的鞋子統一擺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線;
4、掃把、垃圾桶選定合理位置擺放,其它物品不得影響寢室美觀;
5、早起開窗,風鉤要掛上,晚上關門窗,鐵閂要插上;
6、上課期間,寢室必須上鎖,節假日關好門窗;
7、室內外設施無污損,損壞后能主動賠償;
8、室內裝飾美觀大方,內容健康向上。
(四)寢室長職責
1、在輔導員指導下全面負責寢室事務,及時匯報寢室有關情況;
2、在就寢前應檢查寢室有無人員未到就寢, 維持就寢紀律;
3、負責鎖好寢室門,,監督檢查本寢室的衛生、物品擺放;
4、應負責落實寢室管理制度。
(五)獎懲
文明寢室每月評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獲班費提供的獎品。
1、寢室內不得隨意私拉電線,亂接電燈,不得使用“熱得快”、取暖器、電爐等用電器;
2、寢室內不得擅自點蠟燭,焚燒廢紙、燃點蚊香,確保安全;
3、寢室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寢室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申請報修;
4、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都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5、寢室如發生失竊,應及時通過指導教師向學校報告;
6、節假日期間如有不回家的同學要經輔導員同意;
7、宿舍區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閱不健康書刊;
8、一般情況下,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大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內容篇七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設,保證全體學生有一個文明、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和學習環境,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 學生入學時,須簽訂住宿協議,按宿舍管理辦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辦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 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辦與寢室長核準無誤后,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家具、設施。
第三條 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管室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財產完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并在兩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第四條 寒、暑假學生一律不留宿,學生離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內務管理
第五條 各年級少先隊、學生會負責人在德育處統一安排下組織對本年級的宿舍進行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宿舍長并落實輪值制度。
第六條 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周生應將本房間清掃干凈。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周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房間門前走廊由該房間負責清掃、保潔。
第七條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并按宿管辦及年級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凈,天花板與墻壁無臟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干凈整潔。
第八條 各年級學生會成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通過德育處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九條 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便后要沖水。
第十條 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見附件)辦理。
第十一條 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生活委員、應經常督促檢查。學校和各年級定期組織檢查評比并公布結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條 學生在上課、自修、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或進行其他課外文體活動(需要活動的在班主任與宿管室協調下方可進行)。
第十四條 晚上全校學生宿舍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大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五條 學生手機、電子游戲機等玩賞物品不得帶入宿舍。以免影響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條 嚴禁在宿舍內起哄、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內打球等。
第十七條 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如有事,須持有班主任簽條,并到宿管室登記方可。
第十八條 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室批準,男女生不得相互進入宿舍。
第二十條 學生宿舍作息時間 (參見學校作息時間)。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生和來訪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訪必須進行驗證登記。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單獨逗留外來人員。
第二十二條 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在宿舍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條 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四條 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柜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五條 學生應協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覺接受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 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樓梯處嬉鬧。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七條 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八條 白天盡可能不用太陽能水,以保證晚間學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條 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準的其他大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并視情節給予罰款50~100元。
第三十條 學生因學習需要在宿舍自備安裝各類較大電器設備,須到宿管室辦理登記備案。
第三十一條 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三十二條 不得在宿舍墻壁、門窗上亂寫、亂涂、亂畫、亂釘,不得向窗外、便池亂扔雜物。
第三十三條 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家具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本宿舍成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由校學生宿舍管理辦負責解釋。
大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內容篇八
(一)公寓公共場所衛生由學生公寓保潔員清理,室內衛生由住宿學生輪流值日,共同負責。
(二)住宿學生每天起床后,應疊好被子,清掃地面,整理好房間。
(三)住宿學生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搞好個人衛生,遵守以下規定:
1、不在室內外墻壁上亂張貼字畫,涂寫刻抹、室內鍥釘及粘接各類掛鉤等;
2、將室內的衣物、書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點和規格整齊放好;
3、衛生間干凈無異味,墻壁、家具、門窗無灰塵、無污物、無蜘蛛網;地面、桌面整潔;
4、不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5、不向室外潑水、不在室內燒紙;
6、不隨地吐痰;
7、不在室內亂拉鐵絲、繩子等物;
8、將室內垃圾帶到公寓樓外垃圾車內;
(四)檢查制度
1、學生公寓樓長、公寓檢查人員每周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2、院、系(部)輔導員組織學生干部每周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3、學生處組織專人每月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每周三次檢查結果交公寓辦公室輸入學生宿舍管理系統匯總后存檔,結果作為學生年終綜合測評依據。
大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內容篇九
作為大學生,學生宿舍是學生活動的重要場合,它是我們在大學時代溫暖的家,更是學校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保證正常的生活秩序,我們班級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內東西擺放整齊,不允許有雜亂東西擺放在外面,每天離開宿舍的時候整理好宿舍內務在離開。
2、執行宿舍人員按床號輪流打掃衛生制度,保證宿舍的衛生狀況,大家之間彼此提醒監督,保證宿舍的整齊潔凈。
3、被子一律超窗戶的方向擺放,保證大家的床上用品擺放位置一致,不允許將衣物等雜亂物擺放在床上。
4、鞋子一律擺放在坐姿底下,且擺放整齊,不允許在別的地方隨便擺放。
5、臉盆等必須放在門口的架子上面,不允許隨便擺放,毛巾疊好整齊的放在臉盆邊上。
6、開水瓶放在柜子邊的架子下,不允許隨便擺放,不能讓宿舍有水漬。
7、宿舍內的`網線有序的貼在墻上,以防蜘蛛網式的網線出現。
8、各宿舍衛生必須在八點之前打掃完畢,以方便阿姨檢查衛生。
9、宿舍人員必須在八點之前起床,不允許在上課時間睡覺。
1、愛護消防設施,不得亂動亂用,更不能破壞。
2、宿舍內不準私自拉線,不準私自使用電吹風等電器。
3、禁止將他人留宿,將非本校人員帶進宿舍,親友來訪必須登記之后方可進入。
4、如在宿舍之內發現推銷等可疑人物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反映。
5、平時不再宿舍應鎖好門,長時間不在宿舍應鎖好門窗。
6、勿將大額現金放在宿舍,貴重物品請妥善保存,以防丟失。
1、各個宿舍之間形成互幫互助的風氣,平時互相督促學習。
2、學習好的同學應積極幫助學習差的同學。
3、各個宿舍爭取使整個宿舍整體拿上獎學金,大家之間形成良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