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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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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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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xié)議,簽訂簽訂協(xié)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jù)之一。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一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市旅游局已定的《--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注意事項、團號、人數(shù)

團號

人數(shù)

1.旅行日期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用餐標準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元/人天導游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注:購物娛樂安排預付款數(shù)額應交納團費總額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了、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fā)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

1.--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二

甲方自愿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務。為保證薄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時間與費用

(一)旅游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出發(fā)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結束。

(二)旅游服務價款和支付時間

本旅游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總費用為_____元。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托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費用在本旅游團隊出發(fā)前付清。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一)主要游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分鐘。

(六)乙方安排的自費項目及費用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導游服務(全路、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應根據(jù)本合同約定,制作詳細的旅游行程表,并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fā)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條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shù)未達到,乙方應于約定出發(fā)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有權經(jīng)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夯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活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專用條款

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 ;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編號: ;

第一章 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旅游業(yè)務的企業(yè)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jù)《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qū))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景區(qū)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fā)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jīng)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qū)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chǎn)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jīng)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jīng)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shù),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fā)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jīng)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tǒng)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zhàn)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f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yè)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jié)、“十一”等3天法定節(jié)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jié)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jīng)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經(jīng)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fā)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wèi)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shù)、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qū)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qū)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shù);

(8)購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shù)不超過行程日數(shù)的一半,并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xiàn)“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在出團前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guī)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應急聯(lián)絡方式;

3、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5、為旅游者發(fā)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8、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9、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xié)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索賠之日起超過60日,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shù)模眯猩鐟斚刃匈r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fā)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13、積極協(xié)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xiàn)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4、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簽訂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xiàn)旅游行程服務;

2、拒絕未經(jīng)事先協(xié)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fā)票;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須是經(jīng)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shù)氐拿褡屣L俗習慣;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7、行程中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8、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9、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jù)。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jīng)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jīng)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jīng)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jīng)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fā)前7日(按出發(fā)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fā)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給旅行社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guī)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jīng)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旅游者在出發(fā)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fā)當日或者出發(fā)后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6、與旅游者出現(xiàn)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同旅行社違約,旅行社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yè)務損失費: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yè)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yè)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xiàn)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xié)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協(xié)議條款

第十九條 旅游時間

出發(fā)時間 ,結束時間 ,共 天 夜。

第二十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兒童(不滿12歲的): 元/人

合計: 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第二十一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chǎn)品名稱:

保 險 人:

保 險 金 額: 元人民幣

保 險 費: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二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shù): 人;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fā)前 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 旅行社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三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四條 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旅游者應當支付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旅行社應當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消費者協(xié)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jīng)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

(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旅行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yè)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旅行社監(jiān)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郵 編:

附件1:旅游報名表

旅游線路及編號 旅游者出團時間意向

姓 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身體狀況

(需注明身體情況是否適宜出游、有無突發(fā)病史、有無藥物過敏史;是否身體殘疾,是否為妊娠中婦女,是否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損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報名后在合理范圍內給予特別關照,所需費用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單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視為旅游者要求必須同時安排出團):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為單男/單女需要安排與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單間(應當補交房費差額)。

其他補充約定:

旅游者確認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年齡低于18周歲,需要提交家長書面同意出行書)

以 下 各 欄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員 填 寫

服務網(wǎng)點名稱 旅行社經(jīng)辦人

附件2: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游者:(代表人簽字) 旅行社:(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四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團隊國內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qū)旅游及邊境游)合同時使用。

2、雙方當事人應當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xié)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空格處應當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3、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予以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4、本示范文本由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解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旅游業(yè)務的企業(yè)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jù)《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qū))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景區(qū)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fā)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jīng)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qū)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chǎn)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jīng)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jīng)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shù),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fā)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jīng)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tǒng)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zhàn)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f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yè)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jié)、“十一”等3天法定節(jié)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jié)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jīng)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經(jīng)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fā)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wèi)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shù)、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qū)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qū)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shù);

(8)購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shù)不超過行程日數(shù)的一半,并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xiàn)“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guī)定的。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在出團前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guī)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應急聯(lián)絡方式;

3、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5、為旅游者發(fā)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8、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9、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xié)助旅游者進行索賠;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fā)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13、積極協(xié)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xiàn)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4、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簽訂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xiàn)旅游行程服務;

2、拒絕未經(jīng)事先協(xié)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fā)票;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旅游者及代理人應當保證提交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須是經(jīng)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旅游者應實事求是地向旅行社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旅游者因未向旅行社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而發(fā)生旅游行程中意外傷亡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shù)氐拿褡屣L俗習慣;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7、行程中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8、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9、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jù)。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雙方協(xié)商解決。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jīng)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jīng)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不予退還旅游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jīng)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jīng)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fā)前7日(按出發(fā)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fā)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給旅行社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旅游者自身損害或損失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擔。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guī)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jīng)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旅游者在出發(fā)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fā)當日或者出發(fā)后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

6、與旅游者出現(xiàn)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同旅行社違約,旅行社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yè)務損失費: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yè)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yè)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xiàn)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xié)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協(xié)議條款

第十九條 旅游時間

出發(fā)時間 ,結束時間 ,共 天 夜。

第二十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 人;兒童(不滿12周歲的,不含12周歲): 元/人, 人。滿12周歲及以上按成人標準支付旅游費。

合計: 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第二十一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chǎn)品名稱:

保 險 人:

保 險 金 額: 元人民幣

保 險 費: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二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shù): 人;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fā)前 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 旅行社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三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四條 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旅游者應當支付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旅行社應當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消費者協(xié)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jīng)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

1、旅游者已認真閱讀并確認本合同各項內容。

2、旅游者聲明:參加此次旅游的人員身體狀況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擔健康責任。

3、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視為旅行社已按照本合同約定對旅游者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盡到真實說明和必要的警示說明義務。旅游者確認旅行社已盡到說明和警示義務。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旅行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yè)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旅行社監(jiān)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郵 編:

附件1:旅游報名表

旅游線路及編號 旅游者出團時間意向

姓 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身體狀況

(需注明身體情況是否適宜出游、有無突發(fā)病史、有無藥物過敏史;是否身體殘疾,是否為妊娠中婦女,是否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損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報名后在合理范圍內給予特別關照,所需費用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單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視為旅游者要求必須同時安排出團):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為單男/單女需要安排與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單間(應當補交房費差額)。

其他補充約定:

旅游者確認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1、年齡低于18周歲,需要提交家長書面同意出行書;2、年齡低于12周歲的,須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方可出行。)

以 下 各 欄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員 填 寫

服務網(wǎng)點名稱

旅行社經(jīng)辦人

附件2: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游者:(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五

合同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jù)國家有關旅游事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合同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合同甲方聯(lián)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合同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合同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合同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合同甲方按約定繼續(xù)提供旅游服務,合同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合同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

3.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合同甲方應派醫(y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合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合同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chǎn)損失和人身傷害的,合同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合同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guī)定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合同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合同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zhí)行前或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六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旅游活動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和《重慶市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組團項目及行程

旅游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fā)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行程和景區(qū)詳見附件一 (旅游服務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條 主要服務內容

1.餐飲:膳食以口味清淡為主,保證營養(yǎng)衛(wèi)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靜、舒適;入住旅店前, 乙方應提醒甲方查看房間家具和設施是否齊備、安全,檢查后再行入住;根據(jù)甲方需要,乙方應詳細介紹家具、設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后,乙方應將自己的房間號告知甲方和總臺,并每晚巡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車況良好,安全舒適、整潔,方便中途休息;乙方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車時,乙方應在門邊引導、攙扶,幫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隨團人員應注重個人形象,配帶明顯標識;領隊、導游、醫(yī)護人員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職;主動詢問和幫助乙方;醫(yī)護人員應攜帶常用藥品和器械,隨時觀察、了解甲方身體狀;

3.乙方應做好自我介紹,告之聯(lián)系電話;做好景點、景區(qū)介紹;對旅游中的注意事項、情況變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向甲方做出明確、具體的解釋和提示;

4.乙方應隨時、全面掌握旅游團的情況,作好組織安排工作;行程安排應休閑,舒緩,合理,勞逸結合,保證游客的休息時間;對游客間發(fā)生的糾紛,應耐心調解,維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應每天一次向甲方的親屬發(fā)短信報平安(以甲方所留親屬電話為準)。

第三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1.旅游費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計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費用包括:辦理旅行證件的費用;交通客票費(含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往返的接送費用);餐飲住宿費;非自費旅游項目景區(qū)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要求乙方詳細說明與本次旅游活動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1.2要求乙方開具發(fā)票;

1.3甲方如屬景點門票優(yōu)惠對象,在得到景點確認后,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yōu)惠部分票款;

1.4自愿選擇和購買保險;

1.5自愿選擇乙方推薦的自費項目,依照合同約定自愿購物。

2.甲方的義務

2.1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

2.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游團成員,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

2.4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寵物。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1.2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

1.3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游客權益及時合理處置突發(fā)事件。

2.乙方的義務

2.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2.2向甲方詳細介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購物或強制甲方消費。

第六條 旅游安全

1.甲方已如實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體狀況(見附件二);甲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活動,在參加驚險、刺激游樂項目時,將充分考慮自身條件;甲方出發(fā)時應帶上衣物、鞋帽、雨傘、藥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組織本次旅游。乙方保證本次旅游的經(jīng)營者和旅游車、船等具有相應從業(yè)資格(資質)。乙方對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情況,應當作出明確說明和警示。為保證旅游的順利進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團配有:領隊,導游,醫(yī)護人員等專業(yè)服務人員;

3.旅途中如甲方出現(xiàn)身體不適或其它身體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隨時觀察,無條件提供護理和幫助, 妥善處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xù)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就醫(yī)或返回,并在扣除已發(fā)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xù)費等合理費用后,退還甲方未發(fā)生部分的費用;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事故時,乙方應積極施救,及時處理;涉及保險事故的, 應及時報案, 協(xié)助理賠。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應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fā)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過半數(shù)以上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shù)以上多數(shù)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jù)。合同變更后,乙方應將未發(fā)生的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將旅游費用扣除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后退還甲方。

第八條 合同的轉讓

1.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經(jīng)對方及受讓方同意,可以轉讓合同。即甲方可將合同轉讓給符合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將合同轉讓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轉讓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見附件三)。合同轉讓后,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fā)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

2.在出發(fā)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處理。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xù)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妥善安排,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成團人數(shù)和不成團的安排

1.最低成團人數(shù):____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乙方應當在出發(fā)前____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

2.如因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延期出團。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乙方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

第十一條 旅游購物和自費項目

1.乙方應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購物和自費項目;購物次數(shù)每天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總購物次數(shù)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45分鐘,經(jīng)半數(shù)以上旅游者同意,可適當延長。

2.甲方在與乙方約定的購物點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當負責退(換)商品;如不能退(換)商品的,應當先行賠償。甲方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活動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 旅游保險

1.乙方已向甲方介紹相關旅游保險。甲方自愿購買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保險,投保手續(xù)由乙方辦理。

2.為切實保障甲方權益,增強乙方抗風險能力,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見附件四),為甲方辦理旅游保險(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費用由乙方承擔。當保險事故發(fā)生而乙方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賠付;當乙方不負有賠付責任時,乙方自愿將此保險金作為慰問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發(fā)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乙方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使乙方遭受損害的,應由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延誤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發(fā)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退還已交的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因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的,還應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延誤旅游行程的,應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繼續(xù)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發(fā)生部分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旅游期間發(fā)生爭議,應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經(jīng)協(xié)商未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繼續(xù)履行合同。待旅游行程結束后,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應當采取適當?shù)拇胧┓乐箵p失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2.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調解解決,也可向相應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部門投訴。如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①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親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七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現(xiàn)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shù)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簽約代表人是______(委托書詳見附件三)。

(二)甲方人員情況:□如下。□詳見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甲方(旅游者)名單》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第二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發(fā)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三)結束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時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 。

(八)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購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購物不超過_____次。

(十)自費項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_____個,付費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

(十一)導游服務:乙方全程陪同人員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導游員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據(jù)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國內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發(fā)前 日內交給甲方,并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服務標準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旅游費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費用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幣,兒童(_____歲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幣,總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旅游開始前_____日內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所需證件、手續(xù)的費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如遇交通部門票價調整,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當補交所需差額。

4、《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覽費用。包括自機場、港口、車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覽地的往返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5、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含導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非本合同約定行程發(fā)生的費用。

2、行程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交通安排以外的個人交通、餐飲費用,個人醫(yī)療費費用,個人行李超重費用,個人的洗衣、通訊、飲料、酒類費用,個人尋回遺失物品的費用以及行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參與的自費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的費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中的其他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人數(shù)約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準人數(shù)為______人。參加旅游人數(shù)未達到成行基準,乙方可最遲于旅游開始前第3日(不含開始當日,下同)通知到甲方,雙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不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訂立新的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第六條 地接社約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視同乙方違約。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經(jīng)營資質證明文件、如實告知本次旅游組團形式、住宿、餐飲、交通、景點、購物、服務標準等行程安排真實情況以及注意事項的權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內旅游行程表》記載的內容,組織安排本次旅游并協(xié)調處理相關事宜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合同約定行程中的自費項目、自愿購物、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權利。

(四)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發(fā)票的權利。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

(六)對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意見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第八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地方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定,在旅游過程中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與本團其他成員和睦相處、團結互助,尊重當?shù)氐淖诮绦叛觥⒚褡屣L俗習慣,杜絕在景點建筑上亂刻亂畫、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三)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個人身份、健康、聯(lián)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保證個人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護,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不擅自離團活動。

(五)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

(六)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過程中與乙方發(fā)生糾紛時,平等協(xié)商解決,或在旅游行程結束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擴大損失和影響。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

(一) 核實甲方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 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餐館、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權利。

(五)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約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十條 乙方的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二)出發(fā)前向甲方如實說明本次旅游的組團形式、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有關注意事項,提示甲方自愿選擇購買旅游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個人保險。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積極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辦理旅游手續(xù)所需的甲方各種證件資料。

(四)對甲方在旅游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事故,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

(五)按照合同約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動。不強制甲方購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和自費項目,保證甲方在《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點的游覽時間。

(六)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發(fā)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一)出發(fā)前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出發(fā)前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證旅游內容和服務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承擔責任(甲方與其他旅行社另行簽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約定繼續(xù)履行合同時,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書面同意后,對相應合同內容予以變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可能導致甲方人身或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單方變更合同。因上述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jié)余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二)除前項約定的情形外,變更本合同內容,須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須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次旅游開始時,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項約定承擔責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等個人身份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xù)或已辦理的相關手續(xù)無效的,承擔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費用。

(三)在旅游開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jīng)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四)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jīng)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按照遲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經(jīng)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過錯、自身疾病以及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造成的人身或財產(chǎn)損失,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代辦旅游手續(xù)及旅游過程中,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手續(xù)或代辦的手續(xù)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應積極補辦并承擔相關費用;因此影響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到甲方,退還甲方已交納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二)項約定承擔責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聯(lián)系地址或聯(lián)系方式不當,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減少旅游行程的相關費用,退還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乙方應負責退換;不予退換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繼續(xù)履行本合同,但應支付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對其中無法繼續(xù)履行的合同內容,乙方應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承擔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誤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旅游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九)除上述約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務中其他違反《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規(guī)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guī)定賠償。

第十六條 免責條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一方延遲履行或單方變更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飛機、輪船、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權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協(xié)助甲方解決相關糾紛。

第十七條 避免擴大損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履行完畢。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八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 ;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編號: ;

第一章 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旅游業(yè)務的企業(yè)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jù)《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qū))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景區(qū)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fā)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jīng)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qū)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chǎn)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jīng)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jīng)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shù),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fā)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jīng)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tǒng)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zhàn)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f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yè)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jié)、“十一”等3天法定節(jié)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jié)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jīng)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經(jīng)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fā)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wèi)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shù)、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qū)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qū)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shù);

(8)購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shù)不超過行程日數(shù)的一半,并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xiàn)“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在出團前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guī)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應急聯(lián)絡方式;

3、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5、為旅游者發(fā)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8、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9、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xié)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索賠之日起超過60日,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shù)模眯猩鐟斚刃匈r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fā)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13、積極協(xié)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xiàn)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4、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簽訂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xiàn)旅游行程服務;

2、拒絕未經(jīng)事先協(xié)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fā)票;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須是經(jīng)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shù)氐拿褡屣L俗習慣;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7、行程中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8、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9、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jù)。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jīng)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jīng)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jīng)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jīng)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fā)前7日(按出發(fā)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fā)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給旅行社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guī)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jīng)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旅游者在出發(fā)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fā)當日或者出發(fā)后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6、與旅游者出現(xiàn)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同旅行社違約,旅行社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yè)務損失費: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yè)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yè)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xiàn)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xié)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協(xié)議條款

第十九條 旅游時間

出發(fā)時間 ,結束時間 ,共 天 夜。

第二十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兒童(不滿12歲的): 元/人

合計: 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第二十一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chǎn)品名稱:

保 險 人:

保 險 金 額: 元人民幣

保 險 費: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二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shù): 人;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fā)前 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 旅行社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三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四條 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旅游者應當支付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旅行社應當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消費者協(xié)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jīng)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

(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旅行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yè)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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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郵 編:旅行社監(jiān)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九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游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fā)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游應按《導游服務質量》規(guī)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游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2%),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違約方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5%);違約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一方直接經(jīng)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jù)實賠償。

第七條特別約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為、身體健康原因、第三人責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責任。

3.乙方應按規(guī)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旅游意外保險由甲方自愿購買,但乙方應當事先向甲方作出說明和推薦。

4.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尊重甲方的人格尊嚴及其相關的合法權利,不得強迫甲方參加自費項目和購物。

5.在旅途中與乙方發(fā)生糾紛后,甲方既不得以滯留不歸、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損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fā)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jù)。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十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 ;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編號: ;

第一章 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旅游業(yè)務的企業(yè)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jù)《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qū))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景區(qū)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fā)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jīng)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qū)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chǎn)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jīng)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jīng)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shù),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fā)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jīng)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tǒng)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zhàn)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f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yè)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jié)、“十一”等3天法定節(jié)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jié)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jīng)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經(jīng)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fā)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wèi)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shù)、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qū)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qū)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shù);

(8)購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shù)不超過行程日數(shù)的一半,并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xiàn)“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在出團前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guī)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應急聯(lián)絡方式;

3、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5、為旅游者發(fā)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8、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9、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xié)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索賠之日起超過60日,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shù)模眯猩鐟斚刃匈r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fā)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13、積極協(xié)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xiàn)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4、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簽訂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xiàn)旅游行程服務;

2、拒絕未經(jīng)事先協(xié)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fā)票;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須是經(jīng)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shù)氐拿褡屣L俗習慣;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7、行程中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8、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9、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jù)。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jīng)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jīng)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jīng)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jīng)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fā)前7日(按出發(fā)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fā)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給旅行社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guī)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jīng)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旅游者在出發(fā)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fā)當日或者出發(fā)后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6、與旅游者出現(xiàn)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同旅行社違約,旅行社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yè)務損失費: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yè)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yè)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xiàn)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xié)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協(xié)議條款

第十九條 旅游時間

出發(fā)時間 ,結束時間 ,共 天 夜。

第二十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兒童(不滿12歲的): 元/人

合計: 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第二十一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chǎn)品名稱:

保 險 人:

保 險 金 額: 元人民幣

保 險 費: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二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shù): 人;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fā)前 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 旅行社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三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四條 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旅游者應當支付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旅行社應當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消費者協(xié)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jīng)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

(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旅行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yè)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旅行社監(jiān)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郵 編: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十一

上海市旅游事業(yè)管理委員會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合同編號: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guī)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上的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上海市稅務局印制的發(fā)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業(yè)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的《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應尊重目的地的各種法規(guī)、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xiàn)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jīng)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jù)。

十、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jiān)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發(fā)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yè)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游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協(xié)議條款予以說明。 旅游咨詢與投訴機構:

上海市____區(qū)縣旅游部門通訊地址:________郵編:____

上海市____區(qū)縣旅游部門旅游質量監(jiān)督所投訴電話:____(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寫)

上海市旅游事業(yè)管理委員會通訊地址:中山西路2525號郵編:--30

上海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no.

協(xié)議條款

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游程及景點:

二、出發(fā)時間:出發(fā)地點:

三、結束時間:返回地點:

四、供應標準:

1.交通5.供餐

2.門票6.旅游保險

3.車輛7.導游服務

4.住宿8.其他

五、團費總價:____元發(fā)票號碼: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lián)合體:____(許可證號l-sh-gn____)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十二

國內旅游參游須知

1、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違法經(jīng)營,游客向旅行社報名參游時,應首先了解該旅行社是否屬合法有證經(jīng)營社。旅行社應當將'許可證'與'營業(yè)執(zhí)照'一起懸掛在營業(yè)場所。與游客協(xié)商洽談旅游業(yè)務的,應當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

2、團隊或游客委托代理人為其辦理旅游業(yè)務必須提交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及范圍。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旅行社簽約,其法律后果直接歸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3、游客參加旅行社短長線團旅游,須提前3-30天報名,報名時及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16歲以下未成年人可憑戶口冊、出生證報名。

4、游客應充分了解旅游線路的行程內容并預約出團時期。旅行社應全面如實向游客介紹其服務內容及質量。

5、游客應當與旅行社簽定正式的《云南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旅游合同應加蓋旅行社公章。簽定合同前,游客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如對合同條款有不同看法或理解有異議,可請旅行社作出解釋,并將解釋的結果在合同中注明或以簽定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加以確定,否則,一旦發(fā)生糾紛,將無法有效維護游客的合法權益。

6、旅行社應與游客共同簽定《旅游行程表》,一般在出團前召開出團說明會時簽定。該表上應列明每日的行程安排,明確游覽點、航班號、酒店名稱及標準、用餐次數(shù)、購物次數(shù)、自費旅游項目等內容。經(jīng)旅行社通知無故缺席者視同為已簽字認可該行程表內容的游客。

7、游客就預交團費有權索取發(fā)票。團費原則上一次付清,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方法辦理。

8、旅行社在確定出團日期后,會通知游客,故游客應預留能夠讓旅行社與自己聯(lián)系得上的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旅行社的通知方式以合同(含附件)約定為準。

9、孕婦、健康不良者、行動不便者不宜參加旅游,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應如實說明,旅行社有權決定是否讓其入團參游。

10、游客在旅游中應遵紀守法,尊重旅游地的風土人情、民族習俗。

11、游客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領隊、導游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隨團前行及造成的人身和財產(chǎn)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12、游客請不要涉足色情場所,不參與賭博。

13、旅行社無法保證您所購買的商品沒有假冒偽劣商品,游客購物須慎重辨別,由此產(chǎn)生的購買責任由游客自負。一旦出現(xiàn)此類問題,由游客與商店解決,但旅行社會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

14、游客在旅游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飲食時應注意人身、財產(chǎn)安全,避免各種人身意外傷害及財產(chǎn)損失事件的發(fā)生。一旦發(fā)生危險,依照法律及合同約定,旅行社一般不承擔責任;但會盡力協(xié)助游客解決有關糾紛。

15、歡迎游客對旅行社的服務及參加旅游服務的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監(jiān)督,并對該旅游服務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16、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監(jiān)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游客可在90天內向當?shù)匚沂「骷壜糜钨|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jīng)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旅游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__日付清。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館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館、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報價不含國內旅游意外保險費,自愿購買,金額_____元,(保險金額:____元)。

國內旅游合同(4頁)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無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標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館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jīng)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 :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館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用;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fā)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shù)約定]本旅游團須有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shù)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_____日(不低于5日) 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jīng)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jīng)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國內旅游合同(5頁)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販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十元保十萬元)

國內旅游合同(6頁)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 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jīng)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征得甲方同意,繼續(xù)發(fā)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 5%的違約金因此導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jīng)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國內旅游合同(7頁)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執(zhí)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發(fā)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8頁)

旅游行程表

旅游團隊名稱

旅游線路及名稱 自__起,途經(jīng)__ 、__ 到達__ ,

自__起,途經(jīng)__ 、__ 返回__ ,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____________________

飲食安排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安排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安排

購物安排

娛樂安排及自費項目

出團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聯(lián)系方式

備 注: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 (公章) 游客_______ (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編號篇十三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訂的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持有《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分支機構必須以組團社名義和甲方簽訂合同。

四、乙方應根據(jù)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fā)前交給甲方。

五、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關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guī)定。

六、乙方提供的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七、甲方應妥善保存有關票據(jù)、證明及資料,以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證、索賠證據(jù)。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游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fā)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游應按《導游服務質量》規(guī)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游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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