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篇一
地址:
電話:
乙方: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工資報酬
1、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______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2、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3、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____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三、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八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過錯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具體賠償辦法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約定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篇二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供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導游員使用)
甲 方
乙 方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游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乙方完成 年度 旅游線路的導游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導游任務的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為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為
第三條 在執行導游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游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游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游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游任務的勞動報酬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為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 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注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可作為旅行社與導游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旅行社與勞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旅行社導游勞動合同范本(2)全文現在開始!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供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導游員使用)
甲 方
乙 方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游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乙方完成 年度 旅游線路的導游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導游任務的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為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為
第三條 在執行導游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游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游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游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游任務的'勞動報酬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為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 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注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可作為旅行社與導游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旅行社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篇三
我公司是一個集團型公司,其中一下屬公司在外地聘用了當地的兩人做兼職,集團每月代發工資,其他有關合同、社保均沒有辦理,勞動合同法 實習。請問這樣用工有何風險?如何進行控制防范?
【回復】
首先,貴公司要確定這兩個人是否已經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了全日制勞動關系。所謂的兼職,就是指已經與一個用人單位建立了全日制勞動關系的員工利用工作之余,到另一家用人單位工作的一種情形。因此,如果這兩個人處于無業狀態而到貴公司工作,那么就不屬于兼職,而屬于建立勞動關系了,那么現在貴公司和這兩名員工之間就應當是事實勞動關系,法律風險非常大。
其次,如果這兩人確實已經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了全日制勞動關系,那么貴公司可以用他們作為兼職工。但需要這兩個人提交本單位同意其外出兼職的證明。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勞動法規政策,因兼職而給本單位造成損失的,用兼職工的一方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如果沒有其原單位同意其兼職的證明,貴公司使用他們將會有一定的風險。
最后,為了以后不必要的糾紛,用兼職工還是應當與他們簽訂兼職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綜上,建議貴公司要求這兩人向公司提交兩份文件,一是他們與他們本單位的勞動合同,一是他們本單位出具的同意他們外出兼職的書面證明,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法 實習》。有了這兩份文件,貴公司方可與其簽訂兼職協議,用他們做兼職工。
此外,我們國家是不允許雙重社會保險關系存在的。如這兩名兼職職工在原用人單位已繳納了社會保險,那么在貴公司就不能再辦理社會保險了。
【問題】
我公司因為業務需要,準備聘用一部分在校大學生到公司實習。請問,這部分實習生是否也適用《勞動合同法》?是否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這部分實習生在我司工作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是否要進行工傷認定?公司是否要承擔工傷待遇的支付責任?
【回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的相關規定,該法適用于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雙方。因此,要適用《勞動合同法》,該主體必須符合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而《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勤工助學的,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據此,貴公司招用在校大學生實習,不屬于建立勞動關系,也就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不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國家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工傷針對的是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此,對于不視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在校大學生實習,工作期間發生傷亡事故,不適用有關工傷的規定。這類人員適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__年公布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所以,這部分實習生在工作期間發生傷亡事故,無需進行工傷認定,貴公司也無需承擔工傷待遇的賠償責任。
需要提醒貴公司注意的是,有部分企業在與實習生的實習協議中約定:實習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時,由實習生本人承擔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這一約定屬于免責條款,與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相沖突,應屬無效條款。根據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可見,不管雇主是否存在過錯,不管雙方是否存在約定,最終作為雇主的用人單位都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