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篇一
2考試期間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如已攜帶進入考場的,請務必關機并關閉鬧鐘后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3開考前應清空課桌抽屜,抽屜內不準留有任何書籍、紙條和其他寫有文字的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4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經允許不得自帶草稿紙,不得以備用為由在課桌上放置多余的文具。書包、筆袋、紙巾和書籍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務必放置在監考教師指定位置。
5《暨南大學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本科總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80的畢業生,無考試作弊行為,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確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確切理解為:考試作弊者,無論其后的行政處分解除與否,都將不會被授予學士學位。)
承諾書
我已認真學習并將嚴格遵守學校關于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絕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
日期:年月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篇二
考生守則
一、考生在每科考試前二十分鐘,有秩序地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不得喧嘩和隨意走動。
二、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水筆、鋼筆、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三、禁止攜帶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手機)、電子記事本、電子辭典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一經發現即當做作弊處理。
四、開考十五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后方準交卷出場,中途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五、考生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六、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旁窺、互打暗號、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抄襲他人答卷;不準夾帶、換卷。
七、考試結束鈴聲響后,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監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場。
八、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
九、對違反考生規則、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違紀、舞弊考生,將根據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成績,同時依據《舒城中學學生處罰條例》給予相應處分。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生守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排除外界干擾,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一切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二、提高自身修養,做一名誠信學生。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
三、在考試過程中尊重監考老師,端正學習與考試的態度,嚴格遵守考試規章制度,實事求是,杜絕一切考試作弊 形式。
四、弘揚誠信與正義,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信心和勇氣,勇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五、“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學風,文明的班風,從我做起,努力打造誠信班級與誠信考試。
班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篇三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本人認真閱讀并學習了本學期期末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復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通讀考生一封信。考試帶齊身份證、校園卡。
3、針對一頁紙考試,將一頁紙妥善保管,嚴格按照“一頁紙”上的使用說明進行考前準備。如果不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負。
4、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校園卡和身份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5、進入考場關閉各種通訊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時只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題卡科目需要2b鉛筆)按具體要求執行。
7、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8、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9、如留考,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安排,不與其他考生或場外人員接觸。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愿意接受《九江學院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成績無效,不得擦家正常補考,給予警告處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收于學士學位;專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推薦“專升本“報名,取消”專升本“考試資格。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并取消其當年參加學校評先評優以及評定各類獎學金的資格。
(6)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并寫心得體會。
(7)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8)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9)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班長簽名:
年 月 日
輔導員簽名:
年 月 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篇四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是公民道德建設的基本要求,是實現自我價值的基本條件。為了增強自身的誠信意識,提高誠信素質,樹立大學生的良好誠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爭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或學生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有關部門,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理,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塑誠信人生,共筑誠信校園。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篇五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幫忙考,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篇六
我報名參加20___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我已閱讀并了解了《20xx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從考試組織部門的管理和安排,主動配合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器安檢、二代身份證核驗等。一科考完后,主動將考場發放的考試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試結束后再將文具帶走。
3.20___年12月15日后,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紙張打印。不涂改準考證上的.任何信息,不在準考證上(包括正反面)寫任何內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證,保證在考試時使用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時如無二代身份證或二代身份證芯片損壞無法讀取信息,不進場考試。
5.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資料、無線通訊工具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及收發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考場中配有掛鐘,不攜帶手表等計時工具進入考場。
6.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報 名 號:________
考生聯系方式:________
考生簽名:________
考生身份證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篇七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理解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就應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信的人生。
考試是對學習狀況的綜合檢測,不僅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職責。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在考場內持續安靜,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案、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嚴禁攜帶小靈通、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或電子記憶儲存器等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用藍(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小刀、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愿理解學校處理。
我已認真學習了并嚴格遵守學校關于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決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承諾人:
日期:x年x月x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篇八
為營造良好學風校風,維護學院考風考紀,在考試中發揮學生黨員模范帶頭作用,堅決抵制考試中的不誠信行為,本人承諾:
1.認真復習,積極備考,努力帶頭營造良好氛圍。
2.嚴肅考紀,端正考風,認真遵守學院考場規則。
3.誠信應考,嚴于律己,自覺維護自身先進形象。
4.積極提醒和引導同寢室同學,誠信考試、遵守規定。
5.認真做好對積極分子考前動員及考風強調的談話工作。
6.已認真閱讀學院有關考試的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自愿按照《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本科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和《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學生干部違紀處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所在支部____學號___承諾人___
20xx年__月__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篇九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后,簽字承諾。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表。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屬于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于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一、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當考科目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經批準在他人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考試禁止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在答題卡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本人姓名、考籍號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題卡上標記信息的。
9。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0。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所有科目考試成績。
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4。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5。在答題卡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號等信息的。
6。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7。評卷中發現是雷同卷的。
8。考試工作人員協助考生實施作弊行為,后經查實的。
9。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秩序的。
10。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11。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對攜帶違規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承諾人:
學籍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