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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理考勤制度篇1
分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大隊的考勤、值班制度,強化干部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現將有關事項請示如下:
一、關于強化值班制度
按照分局有關規定,繼續實行值日人員輪流考勤制度。大隊內勤要做好每月的考勤值班安排工作,所有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值班崗位,不得將值班電話轉移到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先行安排好替班人員,經大隊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離崗。未經批準不到班者,按曠工1日處理。
二、關于嚴肅考勤紀律
(一)考勤時間。每日上班后、下班前15分鐘內為考勤時間,全體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上下班簽到、簽退制度,在規定時間內(上午8:00~8:15簽到,11:45~12:00簽退;下午2:30~2:45簽到,5:45~6:00簽退)進行簽到簽退,做到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考勤原則。考勤必須由本人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到的視為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須向分
局(大隊)領導說明理由,未簽到又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或說明理由的視為曠工。
(三)考勤職責。內勤要認真記錄每天的到崗情況,15分鐘簽到時間結束后,應及時收回簽到簿,并妥善保管;分局(大隊)領導負責核實考勤和抽查,要不定期對上下班情況進行抽查,原則上每周不少于兩次。內勤如未按時收回簽到簿的,過失記錄一次,一個月內累計過失記錄2次的,當月扣發工資200元;一年內累計過失記錄超4次以上的,予以警告處理并通報批評,另扣發當年度第十二個月工資的400元。
(四)處罰措施。內勤每月對考勤匯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全體干部職工的監督和檢舉。
1、無故遲到或者早退一次者扣發工資20元,以此類推;
2、月度內累計遲到、早退三次(含)以上者視為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一次者扣發工資40元,以此類推;
3、凡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被區效能辦發現者扣除其本人月發放的工資報酬總額的20%,并上墻通報以示警告;
4、節日值班時脫崗,加倍處罰。
三、關于規范請銷假手續
(一)請銷假原則。全體城管執法人員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律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有事不請假或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請假一天經中隊長初審報大隊長審批;請假一天以經中隊長初審,上經大隊長審核,審核通過后報局長批示。
(二)相關待遇
1、凡請病假,病假在1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計發;病假超過1個月不滿3個月的,從第2個月起,按實發工資按80%計發;病假超過6個月,為長期病假,從第7個月起,按實發工資按70%計發。
2、凡請事假,須先從年休假中予以扣除。扣除年休假后,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從第6天起,扣除超出天數日工資;以此類推。
3、凡請年休假,累計工作年限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辭退。
5、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期間工資津貼照發;干部職工經認定因工負傷的,療養期間工資照發;經局領導批準外出學習、進修、出公差的不算在事假天數內。
四、關于改進日常工作作風
全體城管執法人員上班期間禁止參與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分局(大隊)領導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被區效能辦發現者按四天缺勤處理,并上墻通報以示警告。
妥否,請領導批示。
如何管理考勤制度篇2
各部門:
為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服務好廣大師生員工,經學院研究決定,由人事處牽頭,工會和監察室參與,組建學校考勤檢查工作小組,不定期對行政部門人員(含系部行政人員)上下班情況進行抽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嚴格到崗時間。學校重申,行政人員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5月至9月為14:00-17:00),所有行政部門和行政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嚴格請假制度。上班期間,確需因公外出辦事的,必須事先告知部門負責人。確需因私請假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請假并提交《請假審批表》,具體審批權限如下:半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1-2天的須報分管院長審批,3天及以上的還必須報院長審批。其它請假類型按《江陰職業技術學院考勤與請假管理辦法》執行。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注明請假人員的事由和去向備查。
3、嚴格懲處辦法。今后,不定期抽查將成為學院考勤管理工作的新常態,抽查結果將由考勤檢查工作小組存檔,與評優評先和年底績效相掛鉤。情節嚴重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通知從即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立即傳達到位。
人事處
如何管理考勤制度篇3
校屬各單位:
為推動學校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嚴肅考勤紀律,保證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高效進行,根據《關于印發的通知》(遼組通字〔20xx〕2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央組織部 中央編辦 財政部關于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防治“吃空餉”問題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規〔20x〕6號)等文件精神,全校教職工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杜絕遲到、早退、曠工現象的發生,尤其要杜絕“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現象。
一、強化日常管理
日常考勤工作實行二級單位負責制,各單位考勤員要認真負責,單位領導要嚴格審核,實事求是,確保考勤及時準確,杜絕漏報、不報、瞞報現象。教職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出勤,必須按照請假審批權限履行請假審批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
將“吃空餉”問題納入日常管理中,各單位自設舉報電話或郵箱,如發現“吃空餉”現象,要及時上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二、全面開展自查工作
按照《關于印發的通知》(遼組通字〔2xx〕21號)文件要求,學校將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校屬各單位要對 “吃空餉”問題進行自查自糾,認真填報《校屬各單位“吃空餉”人員情況統計表》,黨政聯席會研究處理意見并形成書面材料,于5月4日下班之前上報人事處。
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主要指:
1、在機關事業單位掛名并未實際到崗工作,但從機關事業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2、因請假、因公外出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或曠工等原因,按規定單位應當與其終止人事關系,但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3、已與單位終止人事關系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仍按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仍由他人繼續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5、受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刑事處罰等,按規定應當停發或降低工資待遇,但仍未停發或按原標準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6、機關事業單位隱瞞事實、虛報人員編制或實有人數套取財政資金的。
7、其他違紀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人事處
20xx年5月2日
如何管理考勤制度篇4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如何管理考勤制度篇5
本校各部門:
為加強教職工工作作風建設,增強勞動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秩序,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加強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是每一位教職工必須做到的基本崗位規范和要求。行政管理、教輔和工勤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專任教師必須認真完成學校及部門下達的`教學科研任務,不得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調課、停課、或私自請他人代課。要按時參加學校或部門組織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職工因私需要離開工作崗位,需按程序請假。請假以書面形式或學校OA系統提出,并說明請假理由、期限,按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中層及以上干部請假參照學校《領導干部請銷假暫行規定》執行,并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登記。請病假的,需提交學校指定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如因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電話請假,并于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4、各部門要逐日認真記錄教職工出勤情況。考勤結果將作為學校向教職工發放工資和享受其他待遇的重要憑證,也是考核工作業績、晉升、晉級和聘任的重要依據。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是考勤工作的負責人和責任人,要指派責任心強、公平公正的同志為考勤員,要堅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弄虛作假。
5、考勤實行日考勤月報送制度。各部門應在每月初匯總上月考勤結果,并在本部門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以保證考勤工作的透明度。公示無異議后于每月3號前報人事處;逾期未上報考勤的部門,所屬部門教職工當月基礎績效工資延緩發放,直至報送考勤。
6、學校將組織對各部門遵守工作紀律和考勤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檢查情況將作為部門、部門主要負責人和考勤員年度考核和評先評優的基本依據。
7、歡迎廣大教職工反映情況,進行監督。監督電話:xx(人事處)、xx(監察處),電子郵箱:xx。
人事處
20xx年9月3日
如何管理考勤制度篇6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執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另行規定。
2、教師每天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定的值班時間到校,并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有對口醫院的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并報教導處備案后,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準;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準,中層以上干部請假需由校長批準,二天以上由學區批準。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三、上課制度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況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責任;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志;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筆、拿作業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后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辦公制度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并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文明,講禮貌,舉止文明,不說臟話,不大聲喧嘩,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游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衛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五、會議制度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移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志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周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六、有關規定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
3、病、事假須按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下午各查崗一次。并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脫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七、獎懲辦法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于教職考勤管理,獎勵對象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50元。(凡由于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
如何管理考勤制度篇7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職工考勤管理工作,嚴肅考勤工作紀律,嚴格職工勞動紀律,合理支付勞動報酬,保障運輸安全生產正常秩序,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xx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xx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實掌握與考查職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實際情況,有效組織職工生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一項必要工作;是按勞分配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規范勞動用工和履行勞動合同的重要手段;對調動職工積極性、保證職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自覺性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考勤的范圍
(一)按規定作息時間檢查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情況,記錄、填記職工考勤。
(二)職工出勤并在工作時間內,因故或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檢查處理。
(三)職工出勤、請假、休假、曠工等相關資料的整理、上報、保管;職工出勤率、出工率統計分析與填報。
三、考勤的規定
(一)根據《轉發勞動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衛定20084號)規定,職工應嚴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輪班制作息時間表進行工作與休息。
(二)日勤制職工上、下班,應以適當信號通知;輪班制職工應按輪班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
(三)各級管理機構應按業務性質、工作制度的不同,結合實際確定點名、簽到、掛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輪班制職工,如遇接班者到時未來接班,不得停止工作,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負責人,以便迅速設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遵守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生產指揮和工作分配,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及操作規程,遵守職業道德,禁止非因工擅離工作崗位。
四、各種假的規定
(一)事假
1、職工請事假1天以上的必須事先提交請假書(寫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數),零星事假的填記《零星假登記簿》,經單位批準方可休假。零星事假當月累計達8小時按1日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的不計。職工申請休事假原則上年度內累計不超過1個月。
2、準假權限。營業部經理,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行政正職,每次準假權限10天,年度內不得超過2次。職工因特殊情況確需一次請事假10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休假天數與再次申請休假天數合計超過10天的,必須經報請貨運中心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原則上年度內為1個月。
3、審批程序。職工不得越級直接向上級申請事假。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營業部行政正職在其權限內審批職工休假,必須事先請示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同意,方可準假。在同一時間段,班組請假人數較多時,營業部經理必須事先向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報告,經行政正職同意后,方可準假。
(二)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向單位提交原則上為鐵路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休假(診斷)證明書,休假(診斷)證明書要有主診醫師和醫院醫務部門或醫院指定的職能部門蓋章。單位對職工提交的休假(診斷)證明書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因病、傷休假。休假手續,原則上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提交,其他人提交無效。
2、病、傷假是醫生根據病人病癥的情況而批準給予休息養病、傷的時間。在計算假期天數時,應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三)工傷假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申請休工傷假的,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向單位提交工傷保險參保市所確定的工傷定點醫院醫務部門出據的醫療診斷證明和休假證明書,經單位審核后確定是否因工傷休假;工傷職工暫停工作接受非工傷醫療的,按病假有關規定辦理。
(四)婚假
1、職工在工作地結婚時,給予3天以內的婚假。職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給予7天以內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遇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應計算在婚假以內。
2、職工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遼寧省規定婚假增加7天。
3、職工休婚假,應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出具《結婚證》辦理休假手續。
(五)喪假
1、職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職工本人辦理喪事的,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外地辦理喪事的,另加路程實際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
2、職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職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職工辦理喪事時,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六)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職工晚婚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遼寧省規定產假增加60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吉林省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7天;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河北省規定產假增加45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黑龍江省規定產假延長至180天,男職工護理假5—10天。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l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4、職工休產假、護理假,應向單位提交醫院分娩證明書、醫務部門出具的休假證明書。
(七)計劃生育假
1、按照遼寧、吉林、河北、黑龍江省及內蒙古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產假、男職工護理假,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均屬于計劃生育假。
2、職工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應向單位提交相應的休假(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做輔助檢查的,要提交相應輔助檢查資料,如b超、彩超報告單)、孕檢報告單等。
3、職工休計劃生育假的天數,按其戶口所在省、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八)女職工哺乳時間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如何管理考勤制度篇8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①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②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①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②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③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④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⑤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①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②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③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④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⑤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⑥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
如何管理考勤制度篇9
【目的】
為維持校區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適應范圍】
全體教職工。
【作息時間】
總部作息時間為: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8:00;午休12:00—13:00。周日下午13:00—18:00。
各校區作息時間為:
早9:00-晚21:00,各校區根據具體情況給員工做班次安排。要求每周必須安排員工工作滿46小時,并保證有一天的休息時間。
各分校區每月月底(每月25日后至下月1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次月的排班時間表,按照各自校區的排班表安排好工作和休息時間。
【考勤規則】
1、每日上、下班時間打考勤卡,午休時間不打卡,打卡前確認考勤機調制正確位置打卡。
2、每月上半月打考勤卡1日-15日面,下半月打16日-31日面。
3、員工需親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各校區校長助理負責監督打卡情況,經發現代打卡現象,扣除委托代打卡者當日工資,扣除代打卡者雙倍當日工資。
4、員工超過三次代打卡現象,委托代打卡者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校區開據處罰證明并與校區辦理交接手續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代打卡者通報批評。
5、有漏打、誤打、導致無法辨認時間的必須在第二日下班前找領導簽批。無簽批者,按曠工1日處理。每月領導簽批不得超過3次(含),超過3次簽批,每多簽一次,簽批者和被簽批者雙方均扣50元。
6、考勤卡上不得有考勤重疊、私自涂改現象,出現以上現象每次均按事假半天處理。
7、員工到總部或其他校區參加相關事務時,需攜帶考勤卡,到總部或其他校區打卡。考勤時間應與個人正常排班時間一致。
8、當日外出無法打卡者,需提前取得上級領導的批準,并在辦事回來后找上級領導簽批,并注明外出事由。外出簽批超過3次的計入扣款次數里面。
9、不得惡意損壞打卡機,否則照價賠償。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罰,記入員工檔案。
【違紀說明】
※遲到:
1、員工應按時上班,不得遲到。上班時間不能及時到崗且未與領導請示者,按遲到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遲到10分鐘—30分鐘扣款30元,遲到30分鐘—60分鐘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120分鐘按曠工1日處理,遲到120分鐘以上按曠工2日處理。
2、考慮到不確定性因素,公司允許員工每月有2次不計入考勤的遲到機會,兩次遲到時間每次均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累計)。若第一次遲到即超過1小時按曠工1日處理,不再扣除遲到罰款。
3、每月遲到累計超過5次(含),不論遲到時間長短,都按曠工3日處理,不再扣除遲到罰款。超過10次遲到以上,除扣除相應薪金外,視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早退:
1、員工需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下班,不到下班時間,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按早退處理。早退1次,扣50元。早退累計2次以上(含2次),按曠工1日處理,不再扣除早退罰款。
2、每月累計早退5次以上,不論早退時間長短,都按曠工3日處理,不再扣除早退罰款。早退10次以上,除扣除相應薪金外,視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曠工:
1、未經過直接領導批準、或經調崗后無故未出勤被視為曠工。
2、以短信、郵件等請假的被視為無效,按曠工計算。
3、曠工1日扣除當日工資的300%。
4、試用期內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累計曠工超過3天者(含),除扣除相應罰款外,視為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相應損失由個人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正式員工連續曠工超過3天(含),累計曠工超過5天者(含),除扣除相應罰款外,視為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相應損失由個人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相關假期】
※事假:
1、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出勤被視為事假。
2、所有事假均需在事假前填寫《請假單》,并經上級主管領導批示后方生效。
3、試用期內請事假,試用期時間隨請假時間增加而增加相應的天數,即請1天事假,試用延長1天。
4、試用期第一個月請事假時間超過5天,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3天(不含)內事假必須提前1天申請,并由部門經理批示后方生效。
6、3天(含3天)以上事假必須提前1周申請(非可控因素除外),5天內經人力資源部審批后方生效,5天(含5天)以上總經理審批后方生效。
7、中心校長、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請假需總經理批示后方生效。
8、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4小時)。
9、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病假:
1、員工因生病無法出勤或繼續工作,被視為病假。
2、預約醫生的病假需提前3天請,未預約醫生的病假需以電話形式告知直接領導,短信、郵件形式請假無效。
3、病假結束后,員工應在上班后第一天提交三甲醫院(或具備開假條級別的醫院)開具的蓋‘病休專用章’的診斷證明原件至考勤員。
4、假條原件隨員工考勤一并交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假條的真實性進行調查。
5、經調查發現員工的假條為虛假假條時,病假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除扣罰相應薪金,并視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公司不承擔相應責任,公司保留追究醫院相關醫生責任的權利。
6、病假期間日工資享受原當日工資50%的待遇。
※年假、婚假、產假、喪假:
1、年假、婚嫁、產假為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可享受的帶薪假期。
2、工作滿一年后的年假為3天,每增加一年,年假時間增加1天。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年假時間最長不超過5天;工作滿10年不滿15年的員工,年假時間最長不超過10天;工作滿20年的員工,年假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
3、婚假需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提前一周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相關資料復印件留人力資源部備案。
4、結婚證日期必須為到公司入職后的日期,且假期需自結婚之日起至滿一年期內休完,逾期此假期作廢。
5、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產假需持醫療機構開具的《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前一個月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相關資料復印件留人力資源部備案。
6、婚假與產假的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執行。
7、員工親屬過世需休假為喪假,直系親屬過世喪假時間為3天,非直系親屬過世喪假時間為1天。直系親屬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8、公司會考慮員工路程情況,酌情給予路程假2天,累計假期時間不超5天。
9、喪假為帶薪假期,路程假為事假無薪。
10、所有假期均要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批、備案,否則視為事假。
【
請假流程
】1、員工請2天以內的短假(含2天)需提前一天向上級領導或各自中心校長申請,上級領導或各自中心校長同意方可休假。
2、請3天以上的長假(含3天),計為特殊假期。特殊假期要至少提前1天報電子版給人力資源部,請假單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批準,批準后方可休假。
3、未按正常流程申請、請假未得到上級領導或各自中心校長簽批未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相關責任由請假人自負;
4、中心校長、總部經理級人員請假需提前兩天向總經理申請,填寫《請假單》,總經理簽批后,提前一天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凡未按正規手續備案的,發生事故或問題,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5、所有請假均要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申請,短信、郵件申請均無效,不經批準未出勤者按曠工處理。
6、特殊批假,指不符合公司假期規定,由上級領導或中心校長特批的假期。申請特殊批假的員工需填寫《請假單》,中心校長批準后,需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簽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在特殊假期違反公司規定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視為該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價值在其薪資中作相應扣除,情節嚴重的要繼續追究其法律責任。
【其他】
※加班調休
1、公司實行加班倒休制度,秉著先申請加班,后調休原則執行。加班每滿4小時,計為加班半天,少于4小時不計為加班。加班滿8小時,計為加班一天。加班滿4小時不滿8小時的,按加班半天處理。
2、加班需提前1日填寫《加班單申請》,得到上級領導簽批后可記為加班。
3、部門經理、中心校長加班需向總經理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可記作加班否則加班無效。
4、無“加班單”者,視為未完成任務個人自愿加班,公司無義務為自愿加班者調休。
5、調休需要有上級領導審批,申請者需提前1日填寫《調休單申請》,得到上級領導簽批后方可調休。
6、當月加班可用于當月和次月調休,第三個月即作廢。擅自調休者,按曠工處理。
7、各校區校長安排員工的調休時間盡量合理,不要有沖突或空缺人手的現象發生。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校長及申請調休的員工雙方扣除50元。
※調班:
1、每月排班表一經確認,任何員工不得隨意對班次進行調整。
2、調班需提前一周申請,經校長審核,人力資源部簽批后方生效。
3、每名人員最多有三次調休、調班情況,請各校區校長及校長助理監控。如出現違規調班,調班者及簽批者受同等責任懲罰。多違規調休、調班一次,雙方扣除50元,依次累計。
各校區每月1日上報考勤電子版,電子版僅需當月排班及當月考勤匯總表。每月3日上報考勤紙質版,紙質版需要考勤員及校長簽字。并要求員工對考勤確認簽字。
【生效日期】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即生效,原制度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