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技術合同印花稅的稅率篇一
乙方:
甲方作為城建檔案管理軟件信息平臺的提供商,乙方作為甲方業務的接受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互惠互得并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就《城建檔案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軟件技術服務事宜達成一致意向,并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甲方責任: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自主研發的《城建檔案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軟件(光盤一套);
甲方只提供《城建檔案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軟件,不提供操作系統及數據庫軟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安裝,調試,培訓工作;
甲方為乙方提供軟件維護一年的免費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軟件在現有功能基礎上免費升級服務;
甲方應為乙方城建檔案數據資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乙方責任:
乙方應按照《城建檔案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安裝指南》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軟,硬件平臺(機器配置要求,操作系統及數據庫支持軟件)
乙方不得將《城建檔案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軟件轉讓,復制,出售給其它單位和個人;
乙方應及時的備份數據;
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時)造成的用戶爭議,由乙負責;
如因乙方未能及時備份數據,而造成數據丟失的,后果自負;
1,軟件服務內容
安裝調試服務:提供到客戶所在地進行軟件安裝;
試運行:提供試運行服務,反復調試以達到最佳工作狀態;
提供文檔:為客戶提供項目不同時期的相關安裝,調試技術文檔;
我公司一向重視培訓工作,我們相信只有好的技術人員才能保證系統的功能發揮正常運作,技術培訓包括現場培訓,標準培訓兩大類;
現場培訓:根據用戶所購產品及實際情況到用戶所在地進行培訓,保證用戶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和方法;
標準培訓:標準培訓安排在四維公司,用戶可以隨時隨地到公司來,我們愿意為您講解有關公司軟件的任何問題;
現場服務:標準響應為當系統出現故障,我公司技術人員保證隨時響應,響應標準時間為8小時,48小時(視用戶的所在地及實際情況)內到達用戶現場,及時或在雙方認同的時間內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
遠程診斷:供遠程聯機技術支持及熱線電話服務,協助用戶解決一些突發的故障;
收費服務:不在公司軟件內出現問題的情況(機器不能正常運行,系統崩潰,由病毒引起的異常情況等),公司提供有償服務;
定期維護:標準為每三月定期電話回訪一次,了解用戶對使用本軟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異議,更好的幫助客戶解決問題;
產品升級:可以為用戶提供免費的技術支持及在原有功能基礎上升級安裝服務.
本合同一式兩份,軟件與用戶各執一份,本合同的相關文件雙方須以書面形式傳遞.如郵寄應采用掛號方式,如以傳真形式發送給對方,須獲得對方的接收確認;
本合同及服務訂單構成客戶與xx軟件之間關于本合同的實質問題的完整合同,其將代替之前簽訂的有關同類內容的合同和協議;
在本合同下,xx軟件不行使或延遲行使任何權利或求償權,不等于xx軟件放棄行使這些權利.并且如果xx軟件部分地放棄任何權利,不排除xx軟件行使其他的或進一步的權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以及本合同終止后一年內,客戶同意并保證不直接或間接地邀請或嘗試邀請xx軟件的雇員或合同工與客戶或其相關聯公司簽訂有關的雇傭協議;
本合同某些條款如果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xx軟件與客戶因本合同產生任何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如解決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 方:xx軟件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職 務: 職 務:
蓋 章: 蓋 章:
技術合同印花稅的稅率篇二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布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1)在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周。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鑒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采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后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鑒定是由于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并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準。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后可以延長兩年。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
投資人:(簽字)
apl:(簽字)
技術合同印花稅的稅率篇三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開發_________市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專用蓄電池一事,經協商達成一致共識,特簽定以下協議:
1.技術要求
1.1外觀
蓄電池應有正負極、商標、型號、規格、制造廠名、編號、出廠日期等標志,且標志應清晰、牢固、不易脫落;電池外觀整潔。
1.2型號
_________
_________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1.4使用環境溫度
膠體蓄電池在-20℃~50℃范圍內能正常工作;普通鉛酸蓄電池在-10℃~50℃范圍內能正常工作。
1.5放電容量
單體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電壓1050v終止,其放電時間不小于130min(允許3次循環)
1.6大電流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30i2(a)放電5min,蓄電池端電壓不低于84v(以12v系列為例),且導電部分不得熔斷,外觀無異常現象。
1.7安全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04i2(a)連續充電5h,然后檢查外觀應無漏液及其它異常現象。
1.8耐震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正立狀態緊固在振動臺上,經受振幅2㎜;頻率167hz的垂直振動,1h后目視確認無漏液等異常現象且端電壓必須在正常范圍內。
1.9電池壽命
按21方法充電,以/t10262-xx標準中611的放電要求,循環次數“膠體環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鉛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端電壓及組合一致性
配對單只電壓130v以上,2節電壓差不大于002v;3節電壓差不大于004v;4節電壓差不大于005v
1.11過放電容量恢復性能
“膠體環保型”電池開始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接近0v之后,短接該電池兩極24h,再重新充滿電。重復上述5次放電、充電、短接后,該電池(組)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單節105v時,放出的容量應大于標稱容量的90%(“普通鉛酸型”大于標稱容量的85%)(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2.蓄電池的使用
2.1蓄電池的充電
“膠體環保型”“普通鉛酸型”電池充電(以4節6-dzm-10電池組為例)把蓄電池串聯形成一個額定電壓為48v的電池組,第一階段:恒流15~18a,電壓逐漸上升;第二階段:電壓逐漸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電流逐漸下降到400±30ma;第三階段:涓流浮充充電,電壓555±05v,電流逐漸趨近于0ma.
2.2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后應及時補足電,嚴禁長期在虧電狀態下使用。
3.蓄電池的驗收
3.1驗收內容
3.1.1外觀
(1)外觀無變形及裂紋,外形尺寸及重量應符合13條的規定。
(2)有正負極性、商標、型號、制造廠名、出廠日期、電池編碼等標志,且標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裝的蓄電池應附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售后服務保證書,包裝外側應有提醒正確運輸的標志。
3.1.2性能
(1)測量電池的極性,應與正負極性標志相符。
(2)開箱后,電池組單節電池的開路電壓應不小于130v
(3)蓄電池組經完全充電后,靜置1~4h,在25±5℃環境溫度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組終壓420v止,其放電時間不小于130min(允許3次循環)
3.2檢驗方法
3.2.1311條采用目測、鋼卷尺和秤。
3.2.2312條采用數字萬用表和放電儀。
3.2.3首批供貨時及正常供貨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對15、17、和19條進行試驗,并向甲方提供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書面報告。
3.2.4每個批次抽同一包裝箱中的1組3只電池,按15;110條款檢驗(15條允許三個循環),若達不到上述條款要求則按檢驗規則加倍抽樣檢測,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退貨。
4.雙方約定
4.1甲方職責
4.1.1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每批產品按上述規則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或質量異議,須在收貨之日起10日內書面或傳真提出。
4.1.2對使用過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還給乙方的電池,甲方應通知乙方服務人員到現場逐一檢測,凡不符合退貨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或將已退電池返還給甲方。
4.1.3甲方應要求客戶(經銷商)認真填寫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務保證書上的有關內容,以便乙方掌握電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戶檔案。
4.2乙方責任
4.2.1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之質量必須符合上述技術要求。
4.2.2以4×6-dzm-10電池組為例,甲方電動車最大電流不超過150a,正常工作電流在環境溫度25±2℃、風力1~2級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負載不大于7a;乙方產品使用天數與續行里程的關系
注:參考里程是在環境溫度25±5℃,車、路況正常,最高車速20km/h,載重負荷不大于75kg的條件下進行的;且和電機效率、控制器控制參數等整車配制有關。(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4.2.3乙方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
(1)“普通鉛酸型”和“ⅰ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
(2)“ⅱ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質保期二個條件只要達到一條都視為超過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若發生下列問題:①短路②斷路③反極④大面積脫粉,經甲、乙雙方檢查確認后電池容量末達到標稱容量的60%,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調換,否則不予承保。(其它規格型號的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訂立)
4.2.4乙方每月根據甲方上月退回的經雙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電池數量,如數向甲方返還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1)電池出_________個月以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全新電池,并重新計算質保期;
(2)電池出廠_________個月以外且在質保期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標稱容量在80%以上的維護電池,三包期從原使用電池的出廠日期起累計續保。
4.2.5乙方負責回收甲方過質保期的“華富”廢舊電池,回收方法和價格另訂。
4.2.6乙方負責生產的電動車專用蓄電池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擔產品信譽和產品責任保險。
4.3本協議為雙方供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為_________,解釋權為乙方所有。
5.其它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