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風險委托代理合同篇一
受托人(下稱乙方):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風險委托代理合同篇二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定義:風險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師事務所暫不以現有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律師服務費的收取以附加的條件是否實現為收費依據,風險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同承擔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標的
甲方與鄧能(莊愛蓮)就還款糾紛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趙福安、鄭江斌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和代理執行人。
三、代理權限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以上之委托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托。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復印件,并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并在甲方認可后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
六、律師代理費
1、律師服務費用收取,以執行到位為條件,待執行所得的款項到位后,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終審判決的執行所得的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后,剩余財產交付給甲方。
2、代理期間發生調解、和解、撤訴事由等案件終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協議賠償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后,剩余財產交付給甲方。
3、代理期間甲方同意每位委托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動費用,前期代理費用可以從律師報酬中扣除。
七、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復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八、違約責任
2、一審判決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訴訟請求,本案當事人上訴,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潯陽區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判決執行終結、裁定、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及撤銷訴訟等)。
十一、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風險委托代理合同篇三
地址: 律師事務所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仲裁)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和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托,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權限: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托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終結后,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并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計劃,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托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師從事與本案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但費用發生前須經甲方同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后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托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風險委托代理合同篇四
委托方
主要貨物名稱
hs編碼
□□□□□□□□□□
進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提單號
貿易方式
原產地/貨源地
傳真電話
其他要求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委托方業務簽章:
經辦人簽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被委托方
報關單編碼
no.
收到單證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單證情況
合同□
發票□
裝箱清單□
提(運)單□
加工貿易手冊□
許可證件□
其他
報關收費
人民幣:
元
承諾說明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被委托方業務簽章:
經辦報關員簽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通用條款
一、委托方責任
委托方應及時提供報關報檢所須的全部單證,并對單證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委托方負責在報關企業辦結海關手續后,及時、履約支付代理報關費用,支付墊支費用,以及因委托方責任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按照海關要求將貨物運抵指定場所。
負責與被委托方報關員一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回答海關的詢問,配合相關調查,并承擔產生的相關費用。
在被委托方無法做到報關前提取貨樣的情況下,承擔單貨相符的責任。
二、被委托方責任
負責解答委托方有關向海關申報的疑問。
(二)有關進出口貨物的合同、發票、運輸單據、裝箱單等商業單據;
(三)進出口所需的許可證件及隨附單證;
(四)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其他進出口單證。
因確定貨物的品名、歸類等原因,經海關批準,可以看貨或提取貨樣。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齊備的隨附單證后,負責依據委托方提供的單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報關單填制規范》認真填制報關單,承擔"單單相符"的責任,在海關規定和本委托報關協議中約定的時間內報關,辦理海關手續。
負責及時通知委托方共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并配合海關開展相關調查。
負責支付因報關企業的責任給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所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在本委托書約定的時間內將辦結海關手續的有關委托內容的單證、文件交還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員(詳見《委托報關協議》"其他要求"欄)。
三、賠償原則
被委托方不承擔因不可抗力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責任。因其他過失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約定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由此造成的風險,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規避。
四、不承擔的責任
簽約雙方各自不承擔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滯報金、滯納金和相關罰款。
五、收費原則
一般貨物報關收費原則上按當地《報關行業收費指導價格》規定執行。特殊商品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六、法律強制
本《委托報關協議》的任一條款與《海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不一致時,應以法律、法規為準。但不影響《委托報關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
七、協商解決事項
變更、中止本協議或雙方發生爭議時,按照《民法典》有關規定及程序處理。因簽約雙方以外的原因產生的問題或報關業務需要修改協議條款,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風險委托代理合同篇五
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部分 風險及訴訟方案的告知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協議”僅指乙方與申屠于20xx年10月13日簽訂的協議,即申屠顯文在糾紛案件中舉證的協議。
②. 經辦律師認為,協議的有效性并不存在爭議,當為有效。乙方同意經辦律師的觀點。
③. 乙方陳述并提供了一份證據(丁書寫的還款說明),認為乙方已通過丁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
④. 基于上述2點,乙方認為上述19400元錢款是其與申屠解除協議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訴訟目的在于確認協議已于20xx年7月被解除。
⑤. 由于乙方通過丁轉交上述錢款,故丁表述及其證實將成為乙方訴訟目的能否實現的關鍵依據。
⑥. 基于上述5點,甲方提供并經乙方同意的訴訟方案如下:
i. 乙方向江干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追加丁為號案件的第三人;
iii. 上述第ii項起訴若被受理,乙方向江干區人民法院申請中止號案件的審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與申屠糾紛的訴訟風險如下:
i. 上述第○的訴訟,則乙方將承受敗訴的后果;
v.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證據(原件)以證明其訴訟主張;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后果。
⑧. 上述書面告知事項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義,應當在簽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問明,乙方簽署本合同時務必確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條 服務范圍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下列實務提供法律服務:
1.1.1 代理乙方參加號案件的訴訟;
1.1.2 若需要在麗水市對申屠提起訴訟,甲方代理乙方參加該次訴訟。
1.1.3 上述2種情形需要二審的,甲方代理乙方參加二審。
第二條 委托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
2.1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的特別授權訴訟代理。
2.2 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
第三條 承辦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陳律師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
第四條 服務費及支付
4.1 簽署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元。
4.2 若需要在麗水市進行訴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差旅費**元,差旅費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費的支付以麗水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訴為前提。
4.4 經過甲方的服務,若乙方的訴訟目的得以實現,即最終生效的判決確認協議已解除,則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師費**元。
4.5 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查檔費、審計費、鑒定費、公證費、訴訟費。
第五條 保密
甲方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保密期限為5年。
第六條 合同終止
乙方單方終止合同時,甲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乙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
第七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風險委托代理合同篇六
乙 方: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范執行。委托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托人須知》。《委托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并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并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關系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風險委托代理合同篇七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為甲方第______審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元,標的費______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____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風險委托代理合同篇八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并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系,其聯系電話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確保上述聯系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_________________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元,則按照¥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委托代理合同篇九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于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終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并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后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與索賠
1、乙方消極履行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代理義務及約定,致使甲方的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退還已付的律師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隱瞞實情的,有權終止代理。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任何因本協議的規定引發的糾紛,應先由協議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解釋為本協議之組成部分,或構成對其所指示之條款的限制。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