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采購合同簽訂流程圖采購合同簽訂的原則有篇一
合同編號:(協議采購編號)
供方:
需方: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嚴格遵守大連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20xx年度辦公設備協議供貨項目招標文件、采購協議供貨承諾書中的相關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購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和主要配臵、單價、數量及總價
金額單位:幣元
注:協議供貨限價為通過招標以文件形式確定的中標價格。
(一)合同訂立之日供方中國總部對外公眾網站上公布的標準。 (二)供方投標文件中售后服務相關條款的標準。 (三)國家或行業(yè)有關標準規(guī)定。
三、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供方于 年月日前將產品送至(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人)。此外,供方應在交貨前向需方提供交貨計劃;運輸、保險和裝箱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四、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一)產品驗收時須同時滿足以下各項標準及要求方為合格:
3.一次開箱合格率大于98%。
(二)提出異議時間截止:
需方未在上述時間提出異議的,并不代表對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的最終認可。
供方開戶行名稱:賬號:
六、違約責任:
(一)如供方延期交貨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合同金額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合同金額的5%,逾期超過5日,有權解除合同。
(二)如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合同金額5%違約金。
(三)如供方自行更換中標產品的零部件,供方應按照合同金額的2倍向需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若該賠償金未達到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的2倍,則供方應當支付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的2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并且供方依法應受的其他處罰并不會因供方支付了上述懲罰性賠償金而免除。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以下第 種:1.向需方所在地*起訴;2.向大連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知識產權
供方同意并保證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承諾對其所提供的產品、服務均擁有完全的合法的權利,不會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因履行本合同導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所引起的全部責任由供方承擔,如因此而造成需方損失時,亦由供方負責賠償。
九、其他約定事項:
(一)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guī)定。
(二)本合同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本合同為協議供貨代理商與采購單位買賣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采購辦各一份。
需方(簽章)供方(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簽訂流程圖采購合同簽訂的原則有篇二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建鐵塔基礎生產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產所需的沙石質量應滿足乙方質量要求、數量以乙方現場收方為準,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生產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甲方確認后, 甲方應在次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點。甲方在承運過程中自覺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任何安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價格;按甲乙雙協商價格 結算。
4.沙石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后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2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沙石質量確實不合格后,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沙石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fā)生的運費,同時甲方在 2 日內換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質量問題及違約責任,該沙石尾款在雙方終止協議后一月內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實行滾動付款,月底結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應當就方量進行簽收確認,乙方指定專人出具的簽收單作為結算依據。
8.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裁決。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采購合同簽訂流程圖采購合同簽訂的原則有篇三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建鐵塔基礎生產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產所需的沙石質量應滿足乙方質量要求、數量以乙方現場收方為準,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生產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甲方確認后, 甲方應在次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點。甲方在承運過程中自覺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任何安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價格;按甲乙雙協商價格 結算。
4.沙石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后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2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沙石質量確實不合格后,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沙石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fā)生的運費,同時甲方在 2 日內換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質量問題及違約責任,該沙石尾款在雙方終止協議后一月內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實行滾動付款,月底結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應當就方量進行簽收確認,乙方指定專人出具的簽收單作為結算依據。
8.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裁決。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采購合同簽訂流程圖采購合同簽訂的原則有篇四
資格審查也就是審查合同相對方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雙方是否具有主體資格,直接影響著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因此應該對合同相對方企業(yè)的主體資格以及合同實際簽訂人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對單位就是審查對方是否有從事相關經營的資格、資質、履約能力(注冊資本審查)和信用等級等;對公民就是公民是否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是否對合同標的有處分權。
因此我方可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簽名蓋章確保真實,文件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資質證明、授權委托書,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住址(地址)、電話等。如對方是單位的要特別注意對方簽合同的工作人員是否有單位的授權,保存對方的授權委托書。在審查對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時,應注意企業(yè)參加年檢的情況,有的企業(yè)因連續(xù)兩年不參加年檢,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與其簽訂的合同也將因為對方沒有主體資格而失去效力。
在一般的商業(yè)實踐中,合同相對方一般委托其子(分)公司或相關業(yè)務人員作為代理人進行合同簽訂。因此我方在簽訂合同時首先應該對相對方的主體資格進行確認。第一,確認合同簽訂方不能為相對方的業(yè)務部門,如:業(yè)務部、銷售部等,應該由其上級的公司法人簽訂合同。第二,如果公司法人授權其分支機構簽訂合同,應當出示法人授權證明文件。也就是說先要了解對方是否具備法人或者代理人資格,有沒有簽訂合同的權利,并對代理人的代理權限進行確認,否則該合同往往會因為缺乏主體合法資格而無效或者由于代理人超過代理權限或者無權代理而使合同成為效力待定合同。 備注:對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時,應向對方索取《授權委托書》。
在合同應盡量明確所購買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以及設備的功能模塊,盡量避免使用過于模糊的產品質量標準,諸如“低壓配電柜ggd”,在情況允許下盡量在采購合同后附上技術協議,在主合同中以下文字約定“低壓配電柜ggd,詳細的參數標準請參見附件”,以避免糾紛。
備注:在設備采購中,經常會出現對設備的隨機備件約定不明確的現象,諸如“供方提供隨機備件一套(含易損件及關鍵件),詳見供方的產品說明書”,這種規(guī)定顯然使我方對供方提供的備件缺乏清晰的了解,而處于被動。產品說明書是供方制定的,我方無法準備了解供方所提供備件的種類和數量。供方可能會出現通過抽調核心備件或減少相關備件降低成本,這樣即使我方將價格談得很低,但實際上供方仍可以通過對備件提供的安排而折回成本,而我方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相關部件損壞無法找到合適的替代部件,又會再次向供方購買相關部件??傊?,對于隨機備件的種類和數量的約定,盡量明確規(guī)定在技術協議中,防止供方通過抽調備件的手段來節(jié)約成本,損害我方利益。
“定金條款”要慎用。大型設備采購合同中一般約定“預付款”條款,切忌與“定金”條款混淆。根據合同法第115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合同中所謂的定金罰則。因此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則我方如違約,則我方無權要回定金。如對方違約,將雙倍返還定金。關于預付款,法律上規(guī)定預付款為貨款的一部分,即使我方違約,我方仍有權要回預付款,因為依據《合同法》第97條和《物權法》第39條的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我方有權要回預付款。
所謂定金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證合同的完全履行,在標的物價款或酬金的數額內(一般不超過20%,根據《擔保法》第91條及《擔保法解釋》第121條的規(guī)定:“定金的金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因此,即使雙方簽訂合同時約定了定金條款,也不能高于貨款的20%,否則我方有權要求將定金修改為“預付款”或者將定金金額修改為貨款的20%。
另,關于定金條款的認定,只有在合同中以“定金”字樣出現才會被認定為定金,否則將被認定為預付款。
關于權利擔保條款主要是指涉及到產品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知識產權的擔保問題,其中主要是賣方提供的產品是否存在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問題。根據《合同法》第150條和151條的規(guī)定:“出賣人就交付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guī)定的義務”,也即賣方有義務保證任何第三人不得主張我方所買的產品或者貨物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但我方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對方將不再承擔權利擔保義務。因此當出現法律糾紛時,雖然我方可依據合同法第150條的規(guī)定向賣方主張權利擔保,但是我方還是不可避免的介入了法律糾紛,產生了相應的訴訟成本和經濟成本。因此,建議公司在簽訂涉及產品專利或實用新型等知識產品的采購協議中,要在合同中明確注明權利擔保條款及如若發(fā)生第三方主張權利給我公司造成損失時的違約責任。另外,建議公司的相關采購人員或者采購調研組在調研時也要著重對涉及知識產權的產品是否具有獨立的知識產權進行審查。
質量條款是設備采購合同中的核心條款,直接關系到我公司購買的設備或產品能否滿足企業(yè)的需求。在設備采購合同中的質量條款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設備或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以及主合同后附的技術協議;第二部分為質量保證條款。設備或產品的技術指標部分,前面已經論述。下面,重點就設備采購合同中的質量條款及質保金方面進行闡述。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應當著重對合同的質量條款進行審查,以避免合同標的物的質量存在瑕疵(質量不符合約定或法定標準)。為了防止質量瑕疵糾紛的發(fā)生,我們應當在合同中盡量明確產品的技術規(guī)格與指標,并在合同的質量條款中盡量明確、細化驗收的標準,防止出現諸如“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有關標準執(zhí)行。”等模糊約定;對于大貴精設備,建議單獨制定詳細的“質量保證協議”(可與技術指標及參數等包含在技術協議中),以防止糾紛發(fā)生時,我方維權無事實依據。
在質量條款或質量保證協議中應該明確規(guī)定以下條款:
a.質保期的約定:質保期的具體時間標準應與供方協商確定,并規(guī)定在合同中,一般來說設備的質量期為一年。在質保期條款中,質保期計算的起始期的確定也尤為重要。我方應要求在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的次日為質保期的計算的開始時間,而非設備或產品交付后。另外,在質保期內,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約定也十分重要。一般來說,應強調供方在質保期必須保證設備質量,并且在質保期內向我方提供免費的設備維護與修理。對于合同約定的,由于我方原因造成的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的設備維護需我方支付相應修理費用的條款,我方也應盡量爭取優(yōu)惠或確定維修費用的標準,以防止供方維修時故意刁難或漫天要價。另外,對質保期結束后的維修,也應盡量在合同中明確,盡量爭取免費維修,如若不能也應爭取優(yōu)惠(備注:當然解決上述問題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對方對設備適用和維護提供相關的培訓,以使我公司具備相應的人才直接維修,減少供方維修的概率。)
b.質保金的約定:在設備采購合同中應嚴格約定質保金,一般為合同標的額的10%,待設備的質保期結束后歸還于供方。對此,在簽訂合同中,相關的工作人員要予以重點審查。另外,對于合同中約定質保金條款的,應同時對質保金歸還的方式以及證明予以明確,以防止我公司雖然向對方歸還了相應的違約金,可是由于給付的對象不是簽訂合同的主體或者相對人,而出現法律糾紛。例,若合同的主體為母公司,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授權代表代表母公司與我公司簽訂設備采購合同。在質保期結束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相對人(母公司)的授權代表的要求向子公司的賬號打回質保金,而同時由于子公司資不抵債宣布破產,法律對子公司的.資產進行清算時,將我公司打回的質保金作為資產的一部分,而合同相對人(母公司)顯然在這個過程中存在著經濟損失,(因為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母、子公司分別為獨立的法人,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東,股東對其所投資創(chuàng)立的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僅以其投資額對外承擔責任。而我公司歸還的質保金顯然屬于我公司與母公司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因此我公司向其子公司歸還的質保金顯然是歸還對象錯誤,因此母公司有權要求我方承擔繼續(xù)歸還質保金的法律義務,對此我方將承擔法律風險。)因此,建議在規(guī)定質保金條款時,應同時明確質保金歸還的方式、歸還的對象及其賬號等相關信息,以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或風險。
備注:在質量條款中或者其他補充條款中,在有需求的情況下,應當對供方是否提供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以及是否需要供方提供使用培訓進行規(guī)定。
在合同中,交貨時間及方式的約定也尤為重要,因為如果對交貨時間無明確的約定,則賣方可能無限期的拖延下去,雖然根據合同法第62條的規(guī)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相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我方有權要求供方隨時供貨,但是由于這時一般來說,供方已經拖延很久,對我方的需求已經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應在合同中盡量明確交貨時間及期限。
備注:對于安裝調試條款,應注明供方為免費安裝調試。另外對于運費的條款的規(guī)定,我在審核以前簽訂的合同時發(fā)現存在著將運費包含在貨款中的現象,對此建議取替這種規(guī)定方式,因為根據我國稅法的規(guī)定,對于固定資產采購的費用和運輸費用的進項稅額扣除或抵扣率是不同的(一般增值稅含固定資產為17%,運輸費用為7%)。因此這樣就增加了我公司的稅務成本。另外,即使對方給予我方開出一張包含所有款項的設備采購發(fā)票,我公司將來仍面臨著稅務查賬偷減稅的處罰。
所謂法律適用條款就是當雙方產生糾紛時如何進行確定糾紛的解決方法和機制或者說選擇時間、地點以及爭議的解決方式和方法。一般來說,當合同雙方產生糾紛時,應就平等公平協商的原則解決彼此的矛盾或分歧。但當糾紛到達了雙方協商無法解決時就要利用法律手段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解決相應的糾紛。而法律手段無非就是仲裁和法律訴訟。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如果當事人對訴訟地無明確約定,則誰起訴將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起訴。因此如果我方主張對方產品不合格或者違約,則應向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顯然這種方式對我方不利。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盡量明確將爭議解決的法院確定我方。
根據《仲裁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只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采取仲裁方式作為爭議解決方式時,雙方產生糾紛才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當然雙方也可以在糾紛發(fā)生后協商確定仲裁解決,但此時對仲裁地的選擇將會產生爭議,因此為了避免諸如此類的法律風險,建議我方在簽訂合同時,對法律適用條款規(guī)定如下:“合同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友好寫生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申請在需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庭)進行裁決。
另外,一般在合同的最后,都要對合同的次要條款或者非主要條款進行規(guī)定。諸如合同生效時間、合同的有效期、合同附件的效力以及其他合同未盡事宜的補充規(guī)定辦法進行規(guī)定。以上條款雖然是合同的次要條款,但其作用卻不容忽視。
第一, 合同的生效時間。應規(guī)定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注:不能為財務章,合同章也可)盡量避免讓供方提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并在需方支付預付款后合同生效”等其他生效附加條件。
附件1:……
附件2:……
采購合同簽訂流程圖采購合同簽訂的原則有篇五
如果合同主體不合格,那么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在談判正式開始之前,要認真搞好主體審查,看對方有沒有資格做這筆交易。看對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了解其經營范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
一般來說,重要談判、簽約人應是董事長或總經理或企業(yè)法人,但是,對于具體的業(yè)務談判,出面簽約的可能是某業(yè)務人員或推銷員等,這時候,也要檢查簽約人的資格。如了解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常見的有授權書、委托書等,了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范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
審查對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一定要一絲不茍,切不可草率行事。對簽約的另一方進行資信調查,了解對方具體情況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不能輕易相信對方的名片,有時候,名片頭銜很大,實際上卻是空的。此外在涉外商貿談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開,若與子公司談判,不僅要看母公司的資信情況,更要調查子公司的資信情況。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不負連帶責任。
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以后,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一般來講,文本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權。因為口頭上商議的東西要形成文字,還需要一個過程。有時候,僅僅是因為一字之差,意思就有很大區(qū)別。起草一方的主動性在于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項條款,斟酌選用對己方有利的措詞并安排條款的程序或解釋有關條款。所以,在談判中,應重視合同文本的起草,并盡量爭取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文本還需要做許多工作,例如,在擬定談判計劃時,計劃確定的談判要點,實際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條款。起草合同文本,不僅要提出雙方協商的合同條款,及乙方應擔負的責任和義務,而且還要全面而細致地討論和研究所提出的條款。搞清楚在哪些條款上不能讓步,在哪些條款上可作適當的讓步,以及讓步多少等等。這樣,雙方就擬定合同的草稿進行實質性的談判時,就掌握了主動權。
談判所涉及的數量、質量、貨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都必須嚴密、清楚,否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合同太籠統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我國北方某企業(yè)向南方某公司購買了一批奔騰機芯的電腦,注明原機主要部件須為進口產品,而南方電腦公司提供的機器除機芯為進口產品外,其它部件均系國內組裝產品。因為原合同用語“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確切,導致了本想購買一批進口主機的北方企業(yè)買了一批國內組裝產品。
(1)簽訂的合同對商品的標準必須明確規(guī)定。
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沒有國家標準而有專業(yè)標準的,按照專業(yè)標準執(zhí)行;沒有國家、專業(yè)標準的,按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如果有其它方面的問題必須寫明。例如,北京有一個單位與一家蔬菜公司簽訂的合同只有7個字:“大白菜20萬斤?!钡谶\輸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白菜損失了一大部分。在雙方交涉過程中,因購貨方沒有明確質量標準,只能自食苦果了。
簽訂合同時,對于雙方在買賣過程中所牽連到的商品,它的名稱必須準確而規(guī)范。若國家統一了名稱的用國家統一的名稱,若沒有國家統一名稱的談判雙方應該統一名稱,必要時還要留存樣品。因為有時候一物異稱,異物同稱的現象是很普遍存在的。
(2)簽合同不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復推敲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復,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對方鉆了空子。
(3)合同必須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
在現實中許多合同只規(guī)定了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尤其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另外,有些合同條款雖然規(guī)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卻寫得十分含糊籠統。這樣,即使一方違約,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
由于權利和義務是密切相關的,規(guī)定了雙方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也是對簽定合同雙方的權利的保障,否則一方違約,另一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損失。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或者履行的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若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通過雙方協議仍不能明確的,受損害方根據違約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保修、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履行義務不合格的,在繼續(xù)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仍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由于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造成的損失,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一是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沒有這些標準的,按產品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標準?,F在我國大多數產品都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如果當事人對產品的質量有特別的要求,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確。有些產品確實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應按產品通常標準來確定,如我國以前對礦泉水沒有統一標準,但若礦泉水連普通自來水都不如,那肯定是不符合礦泉水通常標準的。所以,當出現質量約定不明時,供貨方不要以此為自己不合格的產品來辯解,購貨方也不必為沒有標準而為難。
二是履行地點不明確時,按標的性質不同而定:接受貨幣在接受方,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可以確定由誰負擔,貨物的所有權何時何處轉移,貨物滅失風險由誰承擔等,在訴訟中,也是確定管轄權的重要依據,所以簽訂合同對履行地條款要特別注意。
三是履行期限不明的,債務人可隨時履行,債權人可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這里特別提醒債權人要注意訴訟時效,關于隨時履行受不受訴訟時效的制約目前仍有爭議,不過你最好在時效以內主張權利。
四是履行費用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履行費用是履行義務過程中各種附隨發(fā)生的費用。在合同中應該考慮各種費用的分擔,如果沒有約定,視為由履行義務一方承擔。
以上著重介紹了各種條款不明的法定標準,這些標準是根據長期交易形成的規(guī)律確定下來的,不管對誰有利和無利,都得按這個規(guī)定去履行。當然最好的辦法是把合同訂得明確一些。
我們在訂立合同時,經常看到這樣一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這類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訂立就立即生效。然而,在經濟交往中,還有許多合同并非一訂立就立即生效。
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雙方對合同條款經過協商達成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經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約束力。訂立合同后合同何時生效,對于當事人主張權利履行義務至關重要。因為只有合同生效后才能產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一是雙方當事人享有合同約定權利的同時,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二是一旦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違反合同約定,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合同條款成為處理合同糾紛的重要依據。
新《合同法》對合同的生效時間做了具體明確的規(guī)定,總括起來可分為三類: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二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特別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比如《房地產管理法》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辦理權屬登記,自辦理登記手續(xù)后,轉讓抵押合同才能生效。三是當事人的特別約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條件,附加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即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某一條件,只有具備了此條件,該合同才發(fā)生法律效力。比如在房屋贈與合同中,房屋贈與人被贈與人約定,當被贈與人結婚時將房屋贈與他。那么“被贈與人結婚”就是此房屋贈與合同生效的條件。當具備了這一條件時,該贈與合同才生效。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生效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期時生效。在人壽保險合同中,雙方約定在繳費滿了3個月,合同生效。3個月繳費期滿,即為期限到期,合同始得生效。
一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于還不具備完全的締約能力。所以其民事活動一般需經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認,如一個12歲的小學生將家里價值100元的“愛華”單放機拿到一家玩具店換回一套價值400元的變形金剛玩具,那么這個以物換物的交易是否有效呢?這就取決于孩子的法定代表人家長的意思,如果孩子的家長認可,那么這就是一個有效合同;如果家長認為這樣交換吃虧了,這個合同就是無效合同。這是典型的效力待定合同。當然,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如果訂立的是純獲得利益的或與其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如孩子們之間相互送禮物等,就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便直接有效。
二是《合同法》規(guī)定的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或代理權終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這些合同是否有效,取決于代理人是否追認。這也是一種效力待定合同。
第三種效力待定的合同是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的,該合同有效。從常理上講,自己的財產未經許可,隨隨便便就處理掉了,肯定是無效的,但考慮到現實情況,《合同法》也將此類合同劃為效力待定之列,實際上是賦予權利人更多的選擇。如果權利人認可,該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不認可,合同就無效。
了解了以上合同生效的有關規(guī)定,我們在訂立合同時,要充分考慮所訂合同是否屬于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特別規(guī)定和是否需要特別約定,然后根據合同的性質、特點,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最能保障合同目標實現的生效時間和生效期限,簽好合同,用好合同,來切實保障交易安全和自身合法權益。
履行經濟談判協議,要求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要實現這一點,必須貫徹實際履行的原則。兩者缺一不可。
所謂實際履行,就是要嚴格按照協議規(guī)定的標的履行,協議怎么規(guī)定,就怎么履行,不能任意用其他標準來代替,也不能用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辦法來代替合同原定的標的履行。
1.以特定物為標的協議,當特定物滅失時,實際履行協議的標的已不可能。
2.由于債務人延遲履行標的,標的交付對債權人已失去實際意義,如供方到期不交付原材料,需方為免于停工待料,設法從其他地方取得原材料。此時,如再供貨,對需方已無實際意義。
3.法律或協議本身明確規(guī)定,不履行協議,只負賠償責任。如貨物運輸原則一般均規(guī)定,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時,只由承運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不要求做實際履行。
所謂適當履行原則,就是要求協議的當事人,不僅要嚴格按協議的標的履行協議,而且對協議的其他條款,如質量、數量、期限、地點、付款等都要以適當的方式全面履行。凡屬適當履行的內容,如果雙方事先在協議中規(guī)定得不明確。一般可按常規(guī)作法來執(zhí)行。但這是在不得已情況下采用的。嚴格來講,適當履行原則本身就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協議時,盡量做到具體明確,以便雙方遵照執(zhí)行。
實際上,貫徹實際履行原則和適當履行原則,就是要求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的條款去履行。
1.保證。是保證人擔保被保證人履行合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保證的作用:一是監(jiān)督被保證人認真履行合同;二是在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同時,有權請求被保證人繼續(xù)按約履行合同。所謂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即保證人和被保證人都負有承擔賠償另一方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義務。保證人賠償被保證人違約造成另一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后,有權向被保證人請求償還所賠償的損失。
2.定金。定金是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證合同的完全履行,要在標的物價款或酬金的數額(一般不超過20%)內,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的作用:一是證明合同的成立。一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擔心對方當事人悔約,而給付定金,只要對方當事人接受定金,這就是經濟合同成立的法律依據。二是一種擔保形式。它是在沒有第三人參加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切實履行而協商約定的法律關系。因此,如果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時,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所以,定金即有擔保作用,又可以補償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定金與預付款不同。定金的主要作用:一是證明合同的成立,二是保證合同的履行。而預付款卻沒有這樣的作用,給付預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在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后,有權請求返還預付款或抵作賠償金、違約金;接受預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在承擔經濟責任后,應如數返還預付款,但無須雙倍返還。
3.質押。質押是指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占有的財產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4.留置。留置也是協議擔保的一種扣留措施。這種擔保形式常常用于原料加工、保管和工程項目的合同關系。如加工承攬合同中,定作方把一定的原料交給承攬方加工,如果定作方不按約定期限領取定作物,承攬方有權留置其定作物;如果超過領取期限仍不領取,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用之后,用定作方的名義存入銀行,承攬方的這種權利,叫做留置權。
5.抵押。抵押也屬于一種擔保形式。是指協議當事人一方或第三人為履行協議向對方提供的財產保證。提供抵押的一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稱抵押人,接受抵押財產的當事人稱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履行協議,接受抵押人有權依法變賣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得到清償。但是,不能把國家法律、法令禁止流通和禁止強制執(zhí)行的財產作抵押。
采購合同簽訂流程圖采購合同簽訂的原則有篇六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禮品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制的物品
1. 本合同定制禮品的名稱、數量、單位、單價、金額等詳見如下《禮品定制采購明細清單》。
《禮品定制采購明細清單》
第二條 貨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商品的總貨款為幣¥12100元(大寫金額: 壹萬貳仟壹佰 元整)。
2.待乙方將所有定制禮品制作完畢后,應向甲方開具等額正規(guī)合法的發(fā)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付款。甲方在驗收發(fā)票合格后7日內將制作總費用:幣12100元(壹萬貳仟壹佰),通過打款方式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第三條 商品制作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制作,具體材質及制作要求詳見《禮品定制采購明細清單》。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 日內,將制作稿文件發(fā)送給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樣稿。
第四條 交(提)貨時間
乙方在樣品通過核實認可之日起 7 日內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全部交付甲方。
第五條 交(提)貨地點
1.本合同涵蓋禮品的到貨地點為甲方指定: 重慶長壽區(qū)江南街道南城u街營銷中心 。
第六條 運輸費用
本合同項下商品的運輸由乙方負責,費用也由其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全部條款雙方均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如果乙方延遲交貨,則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每延遲一天,按本合同總貨款的 3%計算違約金。
3.如果甲方拖延提貨或延遲付款,則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每延遲一天,按本合同總價款的3%計算違約金。
4.若甲方提供的給乙方的制作稿經甲方簽字確認后出現制作錯誤,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制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 3 日內通知本合同的另一方,并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同時提出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請求和終止本合同要求。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方*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持 貳 份,乙方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購合同簽訂流程圖采購合同簽訂的原則有篇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質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價格:
序號:
設備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材質:
不銹鋼管:
備注:
產品價格含運費、含____%增值稅,按實際撿斤重量結算。
二、技術要求:
產品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相關標準,并達到支撐管使用要求。
三、質量負責條件:
產品質量實行三包,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供方包退、包換、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交貨時間:
預付定金到供方賬戶,____日內貨到甲方現場。
五、交(提)貨方式:
甲方廠地交貨,乙方負責運輸及承擔運費。
六、付款方式:
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定金_____萬元;貨到甲方現場,乙方提供全額增值稅發(fā)票后,其余貨款一次性付清。
七、驗收標準
在甲方現場按本合同《第二條》進行驗收
八、甲方責任和義務
1、按合同支付貨款。
2、負責由于使用不當,使產品損壞而造成的損失。
九、乙方責任和義務
1、必須按時、保質、保量供貨。
2、因乙方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乙方負責無償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責任和義務
1、必須按時、保質、保量供貨。
2、因乙方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乙方負責無償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其他違約行為,按合同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的合同責任和違約責任以本合同所明示規(guī)定的責任條款為準。
3、若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乙方交貨期相應順延;若乙方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未按合同規(guī)定交貨期交貨,要承擔違約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款的千分之一承擔違約金;交貨期超過____天仍未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退還甲方已支付資金外,并對甲方合同總額____%賠償。
十二、人為不可抗力
因戰(zhàn)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風災、水災、雷災、火災、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和國家計劃變更,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受影響的一方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出具有關當局的證明書,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影響履行合同時,可根據實際受影響程度,經雙方協商,相應延長或終止合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到合同簽訂地*起訴。
十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份。
2、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相關條款執(zhí)行完畢為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采購合同簽訂流程圖采購合同簽訂的原則有篇八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山西峰力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過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太原市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條款。
共7項(詳見附件1份,共1頁)
2.1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伍佰壹拾萬陸仟玖佰元整(¥ 5106900元)。
保險、售后服務等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及一切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
3.1 交貨時間以“采購清單”上的交貨時間為準。
3.2 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具體詳見《采購清單》。
與規(guī)格、數量、本合同編號和甲方計劃號)及本合同。
因引起的除外。
5.1 履約保證金為合同金額的 5 %即(人民幣)大寫 :(¥ 元)。乙方應用本合同貨幣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日內以銀行劃帳或銀行保函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a 乙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每延遲一天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責任及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違約責任,延遲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b 乙方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保證金。乙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每延遲一天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責任及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違約責任,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5.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5.3 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最后一批貨物質保期結束為止。
約保證金金額內扣減相應費用后將履約保證金余額退回。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并采用銀行劃帳方式支付。
下列完整單據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當次“供貨清單”的貨款;“供貨清單”中要求分批送貨的,可在當批貨物送齊后辦理支付。
7.1 貨物及服務應符合合同中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按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
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fā)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7.2 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按最新的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 驗收、質量保證及違約
1)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達到本合同第7條的質量標準以及合格證書、技術性能參數、質量參數和國家質量標準。
8.2 檢驗方法
1)采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照合格證書或產品質量保證書對產品進行檢驗。
2)采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支付。
3)采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8.3 質量保證及違約
合合同規(guī)定的品牌、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的要求和質量標準,并有產品合格證或產品質量證明書。嚴禁提供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fā)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貨物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題,由乙方在7天內修復或更換,修復不好或經過三次修復仍不好應給予更換,如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存在質量問題不能修復而不予更換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或口頭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賠,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貨物合同價10%的違約金。如更換貨物的,乙方更換貨物的質保期應從該更換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重新計算。
延遲交貨外,否則乙方每延遲一周,按延遲交貨的貨款的5‰計算向甲方支付誤期違約金,一周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計算。誤期違約金額超過貨物總價的5%,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延遲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貨時間可相應延長。
4) 不履行合同的違約索賠: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導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乙方履行其服務承諾。
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簽約各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fā)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zhàn)爭、洪水、臺風、地震等。
(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一百二十(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0.2
件(包括補充協議、合同修改書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均簽字蓋章之日期。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簽字蓋章日為準。
11.2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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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日期: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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