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報告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我從2020年6月大學畢業后,在2021年10月,通過遼寧省公務員招錄考試,成為一名光榮的監獄人民警察,至今已經有四個月時間了,在這短暫的一段時間,我在鐵嶺監獄七監區工作中感受到了領導和老警對我的悉心照料,在他們的關懷和幫助下,我自己得到了迅速的成長,向一名合格的監獄人民警察轉變。回顧這一年來的點點滴滴,我此時此刻的心情是無比的激動和興奮,我認為在這段時間內我學到的的方面有以下三點:
一、不斷學習自己工作中的業務知識
剛剛步入工作崗位,我認識到自己剛剛走出校門,對于監獄的專業知識不太了解,與自己想的有些不同,但是作為一名警察,一名新警,一名年輕的共青團員,我深知自己肩上擔負的責任與壓力,所以我十分努力的去抓緊學習業務知識,力求把基礎打扎實,從而方便日后工作的開展。
在我師父傳幫帶作用下,我學會了并且掌握的很多業務知識,譬如說自身崗位職責工作標準、規范的學習和掌握、現場執勤要求、批車、帶犯人入庫、生產的質量檢查、罪犯管理與考核、重點罪犯及專項工種罪犯的管理、個別談話教育的方法與策略、各種應急處置突發事件預案等等等等。
二、踏實工作,仔細完成各項工作
在工作中我會主動地協助前輩展開工作,努力維護穩定的罪犯改造秩序,順利保證監區安全教育的開展,同時也使自己得到了很好地鍛煉,自覺在能力上有了一定的提高。在工作中我會遵循一絲不茍的原則,仔細學習黨和國家制定的各項方針、政策,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的那個和國家的改造方針、政策,能做到規范執法,文明治理,執法公平,對自己嚴格要求,自覺地維護國家機關的工作形象,不利用公務權利做不該做的事情,去不該去的地方。
吾日三省吾身
在工作中時刻牢記“六條禁令”、“八條禁令”、監獄人民警察不得有的九種行為,不拿罪犯及罪犯家屬的任何物品,做到令行禁止。特別是在犯人家屬接見過程中,對犯人家屬的違法行為及時制止,對其講清政策和規定,婉言拒絕,不能有違反相關禁止規定的行為。 通過對四個月來工作的,我認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會更加努力學習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和教育罪犯,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能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穩定罪犯的改造思想,維護監獄的穩定。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全力維護國法的威嚴,忠誠于黨的監獄事業,做一名合格的監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