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關于旅游合同和旅游法論文摘要篇1
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團體名稱)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于旅游合同和旅游法論文摘要篇2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均為合法的旅行社,且依法從事旅游業務,具有良好的企業形象及合作基礎,為拓展旅游事業,為旅游者提供高效、優質的旅游服務,共同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精神,就旅游項目合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達成以下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旅游片區或旅游線路及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合作的旅游片區或旅游線路為:
2、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上述旅游片區或旅游線路的接待旅行社,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的條件、要求,熱情接待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隊或旅游者,并按照《旅行社條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機關的規定和規范,切實完成地接社的相關工作。
3、甲、乙雙方業務合作過程中,可以根據對方送達的書面文件或傳真、郵件的內容作為相對方合作邀約或承諾的有效依據,并將相關文件資料或傳真、郵件等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團隊流程及團隊服務質量,有權對乙方提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遭受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對旅游者的經濟賠償、旅游行政管理機關對甲方的經濟處罰等),則由乙方全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甲方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旅游者超標準承諾等)引發旅游者投訴、索賠的,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則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權利及義務
1、嚴格按照《旅行社條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機關的相關規定進行團隊操作,切實保證旅游接待服務質量。
2、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接待計劃,負責對甲方旅游者的接待服務工作,保證接待服務工作的安全、周到、優質、高效。
3、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隊時,應當嚴格按照甲方郵件或傳真等方式送達的團隊接待計劃確認的內容執行,不能擅自降低接待服務標準,不得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安排。乙方指派的導游人員應當持有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導游人員應當佩帶導游胸卡上崗服務。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待要求和人員數額安排相應座位的接待車輛,用車為空調旅游車(特殊情況按該團計劃執行),乙方安排的旅游運輸車輛應當車況良好,車內干凈整潔,駕駛員服務應當規范、周到。
5、乙方應當安排旅游者在旅游定點餐廳用餐,團隊用餐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標準執行。
6、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隊或旅游者如發生傷亡事故或其它意外情況,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主動解決。不得逃避、推諉責任。
四、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接待服務質量引發旅游者投訴,或出現不符合《旅行社條例》或旅游行政管理機關的相關規定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乙方導游人員及地接社不得強迫旅游者購物,不得誘導旅游者涉足黃、賭、毒場所,不得強迫旅游者參加自費項目。
3、如果甲方旅游者在地接旅游過程中受到傷害,即使不屬乙方責任,乙方也應當盡到人道主義救扶義務并協助相關單位及時處理。
4、如果乙方在旅游接待過程中的服務質量未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或造成甲方旅游者投訴,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根據《旅行社條例》及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執行標準》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甲方有權根據其遭受的實際損失及旅游者投訴等情況,酌情向乙方追加賠償金額。
5、因甲方失誤或過錯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失誤或過錯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五、結算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方式依照當期旅游團隊及實際操作等情況,由
原則上在乙方出團或出票前 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百分之 ( %)的旅游費用;當期旅游行程結束后3日內且無投訴時,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六、真實性的特別聲明
甲、乙雙方均應保證本合同披露的及單項旅游項目接洽過程中提供的各種文件、資料及信息情況均合法、有效、準確、無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結尾落款處提供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郵箱及聯系人、聯系方式等信息資料均作為甲、乙雙方聯系、通知對方的有效依據。只要按照其中任何一種方式通知到對方并經查證如實的,就應當認定責任方履行了通知或告知對方的義務。如甲、乙雙方相關信息資料或聯系人,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當立即通知對方。否則,應當由過錯方或提供虛假信息資料的一方無條件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無異議,自動順延。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及甲、乙雙方確認的有關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旅游合同和旅游法論文摘要篇3
合同編號:
專 用 條 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出境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 人,具體情況為:(表格不夠可以另附,但需雙方簽字確認。)
旅游者代表應當保證其在合同中的簽章能夠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對合同約定的認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維護權益并履行義務。
第二條 旅游手續
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手續:□護照、 □簽證、□出境航空客票
第三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成團人數為 人。
(二)成行團號:(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三)行程時間共計 天夜(含在途時間)。
(四)出發地及時間: 。
(五)返回地及時間: 。
(六)途經地及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元(人民幣)/人,兒童(不滿12周歲)旅游費用為元(人民幣)/人,總計:大寫元(人民幣),小寫: 元(人民幣)。
(八)遇單人房間時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
(九)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十一)交通標準:
(十二)住宿標準:
(十三)餐飲標準:
(十四)購物安排:累計不超過 次,購物場所名稱、主要經營品種和停留時間:
(十五)自費項目和價格:
(十六)自由活動次數和時間:
(十六)接待社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上述橫線內空間不夠,可以在《出境旅游行程表》中詳細注明。)
第四條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應當采用 □書式、□電子郵件、 □傳真、□短信、□電話、□口頭 方式。
第五條 不成團安排
(一)實際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于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組團社不承擔責任。但組團社應當提前7日(不含本日)將不成團情況通知旅游者,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組團社為旅游者辦理延期出團或更改旅游線路,費用如有增減,由組團社退還或由旅游者補足。
2.解除合同,組團社一次性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
3.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將旅游者轉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重新簽訂合同,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轉的出境旅游團隊的,按照第2種方式解決。
4.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將旅游者轉團,提供受讓旅行社蓋章的《出境旅游行
程表》、《行程須知》等關于旅游內容和安排的資料以及受讓旅行社的名稱、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由旅游者簽收確認,并仍由組團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轉的旅游團隊的,按照第2種方式解決。
(二)組團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六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
旅游者或其代表(簽章): 組團旅行社(蓋章):
住所: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電話:住所:
證照號碼: 經辦人及電話:
郵件地址: 客服聯系人:
傳真:聯系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關于旅游合同和旅游法論文摘要篇4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旅游合同和旅游法論文摘要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保障旅游交通運輸安全,維護租車雙方合法權益,本著誠信、公平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
1、甲方應為旅游主管部門審批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旅行社(分社);乙方應為交通部門審批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旅游車輛出租單位。
2、如發生交通事故,不論責任大小,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甲方應做好協助工作。
3、合同簽訂后,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以合同約定為準,沒有約定的以《旅游車輛客運租車計劃單》(傳真)確認為準。《旅游車輛客運租車計劃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車型正座(不包括司機)加座;數量輛;
暫定租用期自年月日起使用至年月日止;預計(年/月/天),每天車費元,其中空駛費用元,停留費用元,共計人民幣元,甲方需預付元給乙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大寫:元整)。余款行程結束付清。甲方租車如需延期,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甲方有優先權續租;
總計租金:元/輛;總費用:元(大寫:元整)。
備注:住宿費由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負擔。
1、甲方應承擔乙方司機在行程計劃內的食宿。
2、甲方應提前天預約訂車,以當面簽訂或互發《旅游車輛客運租車計劃單》傳真確認,確認件應加蓋印章,并由經手人簽字。
3、甲方應按團隊人數包租相應車輛,不得超員。
4、甲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向旅游者說明集合的時間、地點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義務向旅游者宣傳交通法規。
5、甲方有義務向旅游者宣傳社會公德,提倡共同維護車輛安全與衛生。如旅游者造成車內財產損壞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向旅游者索賠。
6、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
7、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甲方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做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1、乙方不得隨帶無關人員上車(包括親朋好友)。
2、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派出的車輛投保(承運人責任保險)。
3、乙方應保證其車輛各種證照齊全、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標準。
4、乙方應保證出車司機駕照齊全、熱情服務、文明規范、遵章守法,其服務應當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標準。
5、乙方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旅游車輛客運租車計劃單》相關內容提供旅游包車客運服務。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在條件許可和不損害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盡可能滿足甲方提出的計劃行程變更的建議,相應增減的費用由雙方協商支付。
6、乙方必須按行程出發時間提前分鐘抵達指定地點。
7、連續行駛在公里(高速公路公里)以上的,乙方必須保證提供雙駕駛員,保證在連續駕駛小時后休息一次,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因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時,乙方應當配合甲方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9、承擔租賃期間汽車日常維修費用,但除因承租人原因導致毀損、滅失的外。
用車結束后日內一次性結清。
1、甲方要求變更行程的,應在出車前日內通知乙方,相應增減的費用由雙方協商支付。
2、甲方取消租車或減少約定用車數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否則按下列時限和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違約金;
(2)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違約金;
(3)在約定用車日期當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提供車輛或減少約定用車數的,應提前天通知甲方,否則按下列時限和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違約金;
(2)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違約金;
(3)在約定用車日期當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的違約金。
4、發生以下情況,引起旅游者投訴的,乙方應承擔租車費的%:
(1)車內衛生臟、亂、差。
(2)空調不能使用的。
(3)乙方司機在行駛中惡意急起急停,車輛顛簸嚴重的。
(4)在未違反交通法規前提下,沒有按照約定將車停放指定位置的。
(5)旅游者在約定時間內返回,乙方司機不到崗或不及時打開車門的。
(6)未經甲乙雙方同意,司機擅自變更行車路線的。
5、乙方變更約定車輛或降低用車標準,造成甲方團隊不能按時出發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6、因乙方車輛故障或乙方司機對線路不熟悉嚴重延誤行程,導致旅游行程取消或變更的,乙方應承擔租車費用和直接經濟損失。
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提前到達機場、碼頭、車站等地點,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遵章守法,確保行車安全,若在行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財產損失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如交通事故由乙方車輛故障或司機責任引起的,乙方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外,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應督促司機按照用車計劃單的約定行駛車輛,導游或旅游者擅自要求變更行程或提出影響行車安全的要求時,司機可以拒絕執行。如對方強行要求司機進入危險地段或進行違法違規行為造成后果的,由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以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提供虛假信息;
2、承租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
3、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可能存在上述情況時;
4、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1、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3、本合同約定內容未盡事項,完全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處理。
關于旅游合同和旅游法論文摘要篇6
【教學步驟】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們的法律意識也在逐漸增強,尤其表現在契約方面,那么什么是契約呢?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合同。買房、買車要簽買賣合同,找工作要簽勞動合同,租房要簽租賃合同等等,那么我們報旅行團出去旅游,需不需要簽合同呢?答案是肯定的。這就引出了我們這節課的內容:包價旅游合同。(1分鐘)
1、包價旅游合同的概念 (2分鐘)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訂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旅游合同就是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間簽訂的以旅游行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為主要內容的協議。那么“包價”是什么意思呢?包價指的是旅游者以
總價支付旅游費用。
包價旅游合同在各國的叫法有所不同:德國和日本稱為“旅游契約”、“旅行契約”;歐盟稱之為“一攬子包價旅游合同”;英美等國家稱之為“一攬子旅游”、“一攬子旅行”。
我國之所以采用“包價旅游合同”這個名稱是為了強調總價支付的特征。我國的旅游合同都是包價旅游合同,以后在課堂上為了精煉呢,我們就直接稱作旅游合同。
2、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概述(10分鐘)
在半個多月前,也就是4月20日的時候,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了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自4.20日起在全國推廣使用,這也是深入貫徹、落實《旅游法》的重要舉措。推廣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目的在于引導行業規范,逐步使法律的強制性規范轉變為行業的自律性規范。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總局自去年旅游法頒布之日起(4.25頒布、10.1施行)就著手修訂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經過了一年的努力,20xx版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終于和大家見面了。在5.1前我就把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傳到咱班群共享里了,我相信大家也都下載看過了。剛才提到了旅游法的頒布和施行時間,在這里問大家一下,最近我國新頒布的哪部法律呢?20xx年4月24日頒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xx.1.1起施行,對于環境保護方面感興趣的同學可以網上搜搜這部法律看一下哈。
言歸正傳,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原版的基礎上,根據《旅游法》的規定作了較大的改動和完善。接下來給大家講這其中3個比較突出的亮點。
(1)不準出現不確定性用語
哪些是不確定性用語呢?如“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等等,旅行社熱衷于使用這些不確定性用語目的就是迷惑旅游者、逃避責任。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確規定不準出現不確定性用語。
(2)強迫購物可要求退款(播放視頻案例)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確寫明:如果旅游者在旅行過程中遭到強制購物,那么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30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貨款。
(3)旅行社懲罰性賠償責任
如果旅行社有能力履行合同,經旅游者要求后仍不履行合同并造成旅游者人身傷亡或游客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3、《旅游法》對于旅游合同的規定(重點內容,30分鐘)
剛才把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給大家作了個大概的介紹,接下來我們來共同學習本節課的重點內容,《旅游法》對于旅游合同的規定。分三個部分給大家講,分別是合同的主體及訂立、合同的形式及內容、合同的解除及轉讓,其中第三部分合同的解除及轉讓是本節課的難點內容,大家一會兒重點聽一下。
(1)合同的主體及訂立
旅游合同主體是旅行社和旅游者,也就是旅游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分別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在這里需要大家注意個問題,先問一下大家,假設歷山學院組織全體教職工去旅游,并以歷山學院的名義和青州某旅行社簽訂了旅游合同,那么這份合同的主體是誰?假設在旅行過程中,導游看咱某位老師穿衣打扮比較有錢因此強迫這位老師購物了,那么這位老師可以以個人的名義要求旅行社承擔相應
的責任嗎?答案是肯定的。雖然這份合同的主體是旅行社和歷山學院,但是每一位旅游者都有權利依據旅游合同向旅行社主張權利。
合同的訂立,在實踐中,旅行社和旅游者簽訂時使用的合同一般是國家旅游局和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就是剛剛給大家講的那幾個示范文本,由于這類合同是事先制定好的,所以旅行社和旅游者簽訂合同時采取的是填空的方式,比如:旅游費用——元、支付方式——、最低成團人數是——等等,除了需要填的空外,其他部分都是固定的,如雙方權利義務內容、法律責任、糾紛解決方式等等。之所以采用這種事先制定好的格式合同呢,一是為了通過使用統一的旅游合同文本來規范旅游市場,二是為了防止旅行社隨意在合同增加不利于旅游者的條款,也是為了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2)合同的形式和內容
《旅游法》第58條明確規定旅游合同應當采用書面的形式,主要為了保留證據、降低糾紛解決的難度。但在實踐中經常有這樣的情況出現:旅行社沒有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但是已經實際向旅游者提供了旅游服務,在這種情況下也認定雙方存在合同關系。但是要提醒廣大旅游者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降低維權的難度,在旅游開始前應當要求旅游社與自己簽訂書面的合同。
旅游合同的內容在《旅游法》第58條中給大家明確列出來了,找位同學給大家說說旅游合同中應當包括哪些內容呢?大家都知道在去年的10.1之前我國旅游領域是沒有法律的,有的只是法規,比較重要的法規就是經常和大家提到的《旅行社條例》,那么《旅游法》對于旅游合同的內容與《旅行社條例》相比做了哪些改動呢:
A、取消了對購物場所名稱、購物此時、購物時間,另行付費項目的名稱和
費用的約定。因為旅游法規定不能強制購物以及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B、約定了最低成團人數。在合同解除部分會給大家詳細講到。
C、增加了旅行社的合同內容說明義務。剛才跟大家說過了,一份旅游合同就有30多頁,絕大部分旅游者在簽訂合同時僅僅是在合同最后一頁簽上自己的名字,有些是因為內容太多懶得看,有些是知識水平有限看不懂,針對這種普遍現象,旅游法規定旅行社對合同內容有向旅游者說明的義務,假如旅行社不履行此義務可能會因此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也充分體現出了旅游法對旅游者的保護。
(3)合同的解除和轉讓(難點內容)合同的解除
A、旅行社解除(未達到成團人數、旅游者存在特殊情形(第66條))
未達到成團人數解除合同時:境內旅游至少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為了讓旅游者有充裕的時間選擇其他旅行社,或做其他安排。
由于未達到成團人數而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思考:為什么旅行社要再旅游合同中明確規定成團人數呢?為什么達不到成團人數就不能出團呢?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旅游團的價格是在旅游活動開始前就定下來的,那么這個價格是怎么算出來的呢?是旅行社根據旅游團的人數與其他履行輔助人(酒店、飯店等)商定后確定的價格,為什么要和酒店、飯店商定呢?因為旅游團達到一定的人數會給相應的折扣。如果旅行社在沒有達到成團人數堅持出團的話,可能就會因為履行輔助人沒有給予相應的折扣而面臨利潤降低甚至賠本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