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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一
住所:____市____路____號。
電話: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損害賠償金元(具體詳見清單);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x元;
三、賠償原告助動車損失費x元;
四、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4月1日下午一時許,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助動車正常行經____市____路與____路交叉路口時,遭遇被告胡__駕駛的小客車(牌號為__________)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并致使原告的助動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醫院治療,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壓痛、耳聾等。后經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1)。原告又于x年6月18日,經____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路交通事故致-底骨折,遺留頭痛、頭暈,左耳偉導功能障礙,屬十級傷殘”(見證據2)。又于x年7月30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臚腦受傷,醫院于x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書,要求原告應住院手術檢查,但由于住院手術檢查費用高達1萬余元,且當時原告經濟窘迫而被告拒絕作任何賠償的情況下,原告不得不放棄了住院手術治療的機會(見證據4)。現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遺癥,經常頭痛、頭暈、耳鳴等,不得不被原單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動車損壞嚴重,至今仍在被告處。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繕和歸還義務,現已造成助動車報廢,使原告經濟損失x元。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
________年__月__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
觀庭審心得體會
一、對案件事實及適用法律的分析
本案原告香港星海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公司),香港星海傳媒有限公司基于侵權將中國文化傳媒總社(被告一),廣東中凱傳媒有限公司(被告二),廣東中陸傳媒有限公司(被告三),天津音像(被告四)及北京圖書大廈(五)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復制銷售侵權產品,賠償五十萬元損失,返還違法所得,賠禮道歉及承擔訴訟費及律師費。審理開始,我首先通過原告宣讀起訴書,被告進行口頭答辯及宣讀書面答辯意見,了解了案件事實。本案涉及的侵權產品是著名影星成龍的三部系列電影,分別是警察故事,警察故事續集及警察故事三之超級警察。因三部影片是陸續拍攝上映的,三部影片的著作權人香港星海傳媒公司在幾年前分別與被告一和被告四簽訂了影片的出版合同,其中被告一享有警察故事一vcd及dvd的出版權,被告四享有后兩部影片的出版權。另外還與被告三簽訂了三部影片的委托發行合同。而后,被告三以合同方式將發行權轉讓給了被告二廣東中凱公司。由此看來,各方權力的取得似乎都是合理合法的。但問題就出現在,香港星海公司基于自己對三部影片的著作權在香港和澳門地區發行了套裝的三部影片的dvd數碼修復版光碟。而內地方面,中凱公司也基于之前享有的影片發行權在內地地區也發行了套裝光碟,封面同樣印有dvd數碼修復版的標志。香港星海公司因在北京圖書大廈發現銷售與自己同樣商品,光碟封面及內部分別印有被告一至被告四的名稱,認為五被告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因此將五被告共同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基于以上法律事實,可以將無被告分為三類:第一類包括被告一及被告四,他們分別是三部電影音像制品的出版人。第二類包括被告二及被告三,他們分別先后是三部電影音像制品的發行人。其中二者通過合同的方式將權力從被告三轉移到了被告二身上。第三類則是被告五,它屬于此三部電影音像制品的銷售者。對于第三類被告來說,在整個案件中可能是涉及的法律關系最簡單的一類。圖書大廈作為該音像制品的銷售者,與中國最大的音像制品發行商廣東中凱建立了長期的購銷關系,圖書大廈通過合法渠道與中凱簽訂合同,將成龍電影套裝光碟購入以供銷售。即使廣東中凱提供的是侵權產品,作為與其建立了長期商業往來關系的圖書大廈只要是通過合法手段購入的方式,都可以推斷其為合法產品。可以說,即使產品造成了侵權,作為圖書大廈方面不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最多也只是因過失所致。因此,若判定該套光碟為侵權產品,根據《著作權法》,圖書大廈可以承擔停止銷售侵權產品,返還違法所得即已銷售的光碟的價款的侵權責任。而作為第一類被告來說,用他們的話來說“有點冤”。在法庭辯論階段,廣東中凱一代理人已承認被告一中國文化傳媒總社及被告四天津音像作為出版人是其在制作光盤時將其名字加在封面及光盤上的。依據的是《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十二條“音像出版單位應當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裝的明顯位置,標明出版單位的名稱、地址和音像制品的版號、出版時間、著作權人等事項”的相關規定。依據庭審整個過程中雙方提供的情況,被告一及被告四的名稱應該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標注在本案涉及的產品上。應該說,即使產品已造成侵權他們在主觀上也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
在我看來,本案中最重要,對于案件的事實及法律適用最關鍵的就是被告二和被告三,他們與原告的法律關系在整個案件中顯得尤為重要。依據在法庭調查階段原告與被告二三對事實的闡述,應該可以基本明確的得知,原告對于此三部電影的音像制品的發行權通過多次的授權已轉讓與被告三廣東中陸手中。而后被告三又與被告二廣東中凱簽訂了授權合同,中陸將對于這三部電影的所有發行權轉讓給了被告二。在合同中,雙方具體說明了授權的內容及產品制作中涉及的技術問題。通過對于被告的分類及法律關系的分析,可以發現要想判斷此案件是否存在侵權,就要將注意力放在被告二和被告三之間的授權合同中。廣東中凱是否發行了侵權產品就要看其是否超越了被告三的授權范圍實施了越權的行為。進一步,要判斷被告二的行為是否屬于越權,就要看在二者簽訂的授權合同中規定的授權具體事項是怎樣的規定的。其授予的權力是否及于發行此三部影片的dvd光碟。依據庭審所提供的信息可知,被告三已將三部電影的發行權完全授予了被告二。所以被告二發行三部電影的dvd光碟是合法行為。但此案件復雜之處就在于,原告在港澳獨家發行的所謂的套裝dvd光碟是數碼修復版這一新的形式。由此可以分析出案件的爭點就從被告二的行為是否超出合同范圍進一步具體細化為dvd數碼修復版光碟是否不同于dvd光碟,發行dvd數碼修復光碟是否產生了一項新的著作權。
當然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二和原告就基于這一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當然雙方為了駁倒對方爭取法官的認同,擺出了各種理由,而主要都是通過論述技術及載體的相同或不同來證明自己的論點。原告認為數碼修復版光碟采用了先進的技術,將老電影母帶中聲音,畫質等方面的瑕疵得以修復,改善了電影的播放質量。庭審中原告采用了加拿大全球視野公司提供的有關數碼修復技術的資料詳細講解了此技術所帶來的新的作用。而被告二則認為無論采用了什么先進技術,通過母帶制作光碟的技術是相同的,無論dvd還是dvd數碼修復版都是以dvd光碟作為載體,因此發行修復版光碟并未產生新的權力。在我看來,無論原告還是被告都忽視了一點很重要的內容。電影音像制品的發行權屬于電影作品這一著作權的鄰接權,鄰接權與著作權存在一定的差別,著作權保護的是產生作品的智力創造,而鄰接權保護的是傳播作品和其他成果的過程中投入的資金和勞動。作為鄰接權客體的并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作品的一種傳播方式,或者說是作品面向大眾的一種形態。鄰接權的客體并不需要具備獨創性。看來無論是dvd還是dvd數碼修復版都是電影作品以光碟的形式面向大眾的一種載體。dvd光盤作為電影作品的傳播方式無需獨創性。雖然技術有所改進,但載體確實沒有發生變化。因此我認為,發行dvd數碼修復版光碟并未產生新的權力,由此也可推出,被告二廣東中凱并沒有超越授權范圍進行發行,其在內地發行的套裝電影光碟并未侵犯原告的權力,不屬于侵權行為。
當然,有點商業頭腦的人都知道原告將五被告告上法庭的根本原因。目前,原告雖僅在港澳地區發行了此種套裝光碟,但其目光一定還會進一步瞄準大陸市場,在港澳地區發行過后必然會將此種套裝光碟引入大陸市場出售,以獲取更多的商業利益。而大陸方面現已有公司基于合法授權,在市場上發行出售了此種商品,這相當于搶走了原告即將開發的市場,造成原告可預知的經濟利益的損失。基于此,原告才將大陸的發行商和銷售商告上了法庭,試圖追回一部分經濟損失。除了訴訟,原告是否可以以其他方式來解決這一商業上的問題呢?畢竟訴訟存在敗訴的風險。我想原告是否可以在得知大陸方面已出售相同產品時及時與中凱公司協商,通過雙方談判已取得一個共同受益的結果。
二、著作權侵權案件中實際損失,違法所得舉證難問題的分析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力的,侵犯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力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此條法律是著作權侵權案件中用以計算賠償額的具體規定。但通過觀看今天的庭審,不難發現條文雖規定的具體但實際的操作性卻不大。若本案中原告的理由得到法院認可,被告行為系屬侵權行為。但作為原告,因大陸方面發行了其在港澳地區同樣發行的套裝光碟而遭受的預期利益損失是很難計算清楚的。如其產品能夠拿到大陸來銷售,到底能有多大的市場,能獲得多少利潤都會因為夾雜的各種商業因素而很難得到確切的答案。我想法律中進一步規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這個規定看似是在減輕原告的舉證難度,但實際操作中困難卻不一定小。拿本案原告來說,廣東中凱到底發行了多少套裝光碟,在市場上的銷售情況如何,已獲取多少利潤,都是其無法獲知的。庭審中當法官詢問原告是否能提交其要求賠償的依據時,原告也只能說我們無法獲知被告獲利的數目,依次按法律規定提出了最高額五十萬元的賠償請求。雖然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了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但這或多或少的加大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權利,這有可能引起原被告對公平裁判的猜疑。我想是否可以在確認案件存在侵權事實的基礎上由法院利用職權搜集被告違法所得的證據,比如銷售清單之類能確定違法所得具體數額的證據。這樣一來,法官可以依據客觀的證據加以判案,以避免自由裁量帶來的弊端。
三、對于法官能力的思考
這次庭審除了帶給我法律及具體制度上理性的思考之外,另一方面也通過親身觀看法官審案,看到了一名法官應具備的素質及自己在諸多方面的欠缺。首先,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具備很強的控制法庭審理節奏的能力。法官作為法庭上的主持者,需要將整個庭審的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圍內。要將有限的法庭審理時間合理的分配到庭審的各個階段,根據案情事實的.復雜程度,案件爭議點的多少及解決的難易程度,將時間分配到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階段。不要在調查階段花費大量時間最后導致辯論階段倉促進行雙方對爭點沒有發表足夠的意見。這次庭審給我的感覺似乎就有些前松后緊,調查階段法官給了原被告充分的發言時間來闡述他們的觀點。但有時則會出現雙方不停的重復述說自己的觀點或者對本不重要的事實爭論過多,導致后來的辯論階段,法官需要不得已的打斷原被告的發言以節省庭審時間。另外,作為一名法官在整個庭審中要保證自己的頭腦一直處于集中且清晰的狀態。因為只有這樣才會在庭審之初找到案件的各種爭點,并通過庭審的進行不斷縮小爭點的范圍已使法庭審理集中在對案件處理起決定性作用的問題上。
在這個過程中法官不但要組織法庭審理,還要密切關注當事人雙方對于爭論問題所抱態度的變化,不斷調整法庭審理的內容,已使法庭能在有限的時間內解決最主要的問題以盡快解決案件。在將近五個小時的庭審中,我會不停的開小差,開始注意力會比較集中,但隨著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注意力會慢慢的松懈下來,到最后甚至一點都聽不進去。回來后想想,假如我是這個案件的法官,我的這種庭審狀態真是有點可怕,我可能會把整個庭審弄得一團糟。我開始意識到自己在這方面的欠缺,這其實與平時課堂上注意力的松懈有關。在自己累時,很容易就懈怠自己,雖然在學校這不會造成太大的后果,但一旦這種狀態形成了一種習慣或者一種做事的態度,那就不再是小事了。所以,在以后的學習過程中一定要約束自己,在課程還沒有結束時,無論自己有多累,都要要求自己堅持下去,要注重在點滴小事上培養自己辦事嚴謹認真的態度,訓練自己的長時間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能力。
四、對律師能力的思考
這次庭審因涉及的被告較多,因此在法庭上可以看見不同程度律師的發揮。這讓我進一步意識到一名律師在法庭上的表現對于一個案件的成敗是非常重要的。在這次旁聽過程中我比較關注的律師有四位。原告的前兩位律師,以及被告二和被告三的律師。原告方的第一位律師給我的感覺就是非常的穩重,在法庭上處變不驚但缺點則是話語不夠簡練,重復闡述內容容易造成法官的反感。被告二的律師雖口才不是很好,但在我看來他的經驗是很豐富的,而且善于把握案件的重要問題,話雖不多但有恰如其分。以上兩位律師所具備的優點我想也是一名優秀的律師應該具備的,并且也是我今后應注意培養的能力。然而律師之中給我印象最深的則是原告方的那位干練的女律師。她與被告三的律師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種對比讓我深深地感覺到口才,法庭上對于緊急問題的應變能力,對于法律之外多方面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對于自己代理的案件的所抱有的認真態度對于一名優秀律師來說是多么的重要。原告方的這名女律師發言時聲音洪亮,語言表達干凈簡練,思路清晰,這使法官及在場的每一位人都能很容易的理解其要表達的觀點。
另外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在舉證階段,當原告第三位律師的舉證方式被法官拒絕后,她能夠在一瞬間改變本方的舉證方式,用一種法官習慣的方式進行一一舉證,而且過程中有條不紊,對于被告的質證對答如流。無論涉及案件的問題又多么瑣碎多么具體,她都了解且很快作出答復。在涉及光盤制作技術方面的問題時更是體現出她準備工作的充分性。我想她一定是在案件準備階段作了大量的功課,將那么專業性的問題了解的那樣清晰。這種對于案件負責的態度確實是當代律師行業中所欠缺的,也是我所欠缺的。而與她相比,被告三的代理律師則顯得差很多,法庭上發言斷斷續續,很多情況下都不能回答出法官或者對方律師提出的質疑。最讓我接受不了的就是她似乎對案件沒有事先做好充分的準備,有許多具體問題都不了解,當法官和對方要求其回答時她的回答就是“這個我不太清楚”,“這個我不懂”,“我得回去問問”之類推卸責任的話,我想這一方面是她的能力問題,但在我看來,她與原告律師的差距更重要的來源于態度。
對于案件的不認真對待造成了她在庭上糟糕的表現和不利的局面。我一直很喜歡一句話“態度決定一切。”人在能力上的欠缺是可以通過后天的努力和勤奮來彌補的,但要是在態度上就不端正,不重視,任何事情都不可能辦好。當律師,從事法律工作也是如此。所以在平時的工作學習中,我會更加注重自己這方面的培養,無論事情大小,都要用認真的態度去對待,都要盡力把它做好。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三
原告: 曹天華 男 1953年1月生人 住新華西路264號? 河北世紀大飯店打工******
被告: 河北世紀大飯店(以下簡稱”被告” ) 本市中山西路145號050071? ***,
法定代表人: 白海軍。 總經理
請求事項:
一、退還工裝費;
二、 補發拖欠工資。
三、 支付社會保險。
四、 退還罰金。
五、判決辭退曹天華的決定違法。無效。
賠償由該違法決定給我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事實和理由:
一。我07年5月10日起在被告管家部pa崗打工。當天被迫交了300元工裝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4條, 被告向員工收工裝費是違法的。被告已經承認該收費違法,并將該收費無條件全額退還了員工, 當然也應立即無條件退還我的300元,并處以罰款。
二。剛進世紀時, 被告說: 該崗位沒有公休, 干一天說一天。入職首月,日工作8小時, 日工資13元。入職次月, 日工作10小時, 每小時3元,日工資30元。該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因而是違法的。當時最低標準是580元/月(天。 一天8小時) 。按該標準, 一天工作8小時工資是元,一天工作10小時工資是元。我5月10日至8月25日的工資是:*****
被告欠我工資元, 應立即無條件補發。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第二款, 被告還應給48116元賠償金(* 。共計 元
三。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交社會保險, 而被告一分錢也沒給我交, 說明被告又違法。 我自己每月交390元(養老保險275元/月, 醫療保險115元/月) 。這些款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比例的由被告向我償還。
四。 被告規定不允許員工把手機帶入工作場地, 違者罰款90元。 該規定從多個方面侵害了員工對手機的所有權,侵害了員工的通信自由權(員工的以上兩項權利是受法律明文保護的),因而該規定是違法的。根據這個違法規定對員工罰款也是違法的, 應予撤消或改正(改為既嚴肅勞動紀律, 又不侵害員工合法權益。) 。我7月18日在工作場地只看了一下手機上的時間(當時手機打在靜音狀態, 只當表用,絕對沒對工作造成任何微小損失)就被罰90元。我認為該罰款是根據被告違法的規定做出的, 理應被認定違法和無效。因此,世紀應退還罰款90元。
五。被暴力行兇,又被違法辭退。8月25日, 上級李某與我談話時頭腦昏暈, 失去理智和控制, 對我暴力行兇, 用手狠命掐住我咽喉, 使我呼吸困難, 正當他要動手打人時, 來了兩個員工, 員工將李某拉開。李某侵害了我的人身權, 是典型的明顯的違法違紀行為, 本應受到飯店規章制度的嚴肅處理, 被告本應對我表示慰問。 令人不解的是, 被告不但沒有給行兇者適當處分, 反而不顧我9月3日把病歷交給被告的事實, 反而倒打一爬, 以挖空心思、絞盡腦汁捏造出莫須有的荒堂可笑的理由(把我病休的五天認定為曠工,該理由稱為”理由1”), 于9月13日(口頭宣布)將我辭退。 沒有書面辭退通知。 就違反了”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20條第二款之規定,根據”民法通則” 58條第2款”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從行為開始就無法律約束力” ,應認定該辭退決定是違法的和無效的!今年4月以書面形式(給勞動監察大隊的回復函)講了辭退理由,“曹天華因污蔑主管并從8月26日起連續曠工一個月被我單位辭退”。( 以下簡稱”理由4” ,這是被告用謊言欺騙市勞動監察大隊)。 被告先侵害了我的人身權、勞動權。 又給我制造謠言損害我的名譽, 還侵害了我的經濟利益。當然是違法行為。 首先, 未出具辭退書面通知即違法 ,其次, “污蔑主管和連續曠工一個月”的事實根本不存在,連行兇者的材料中都沒顯示受到污蔑。請被告拿出我“污蔑主管和連續曠工一個月”的具體物證和具體事實!被告有證明自已觀點、支持自已主張的最原始、最真實并令人信服的證據嗎?肯定沒有!如果沒有,就足以說明,被告的辭退決定就是違法的無效的!????? 因為拿不出證據,被告深知理由4站不住腳,在5月中又憑空捏造。 拚湊出更加似事而非。 欺騙性更強的辭退理由(簡稱理由5),即所謂的違紀積分超過12分和連續曠工己超過三天。該理由和理由4,同樣蓋著公章,意味著對其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都蓋了公章的兩理由明顯地前后不一,出爾反而,自相矛盾,讓人根本無法相信或采信兩個理由中的任何一個理由,只能把這兩個理由當偽證處理。我己駁斥了理由5(請看駁斥材料)。我認為理由1才是客觀的反應了當天的真實事實(暫不提理由1多荒謬),其他理由純屬事后多時胡編捏造,都歪曲篡改了當天事實。我連續多次向各級領導以多種形式申訴。8月31時向管家部經理口頭投訴。 并按要求把口頭投訴內容整理成文字資料, 與病歷和查體結果9月3日交給管家部; 先后向人力資源部及被告總經理申訴,交了文字材料(u盤現存);給總經理及人事部通過email發送20封郵件(郵箱內現存),主張我的權益(并向省總工會和省電視臺申訴,省臺記者到被告單位調查了解)。
事實和理由到此結束。以下是起訴說明:
本人因不服石市勞動爭議仲裁2008第367號裁決書,特向橋西法院起訴。
1.被告先后向市勞動監察大隊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送交了工資表。 考勤表。 回復函。 答辨書等材料(因為有造假內容,出于心虛,未向仲裁委交考勤表)。這些材料錯誤百出,對同一個問題的`解釋自相矛盾?前后不一?出而反爾?自我否定,如答辨書中明明寫著“兩套工裝”, 開庭念答辨書時是“一套工裝”等等有很多處。
2. 本人見到被告的材料后,(1)當即以書面和口頭兩種方式分別向監察大隊某處長和仲裁委十分肯定地指出,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被告的材料中有很多歪曲?篡改?捏造事實的地方(如在五月出勤表中把“出勤”或篡改為“培訓”,或改為“休息”------等等,請法院到兩部門調取被告全部材料查明),因此被告的材料肯定是假證?偽證,肯定不能采信和支持這些假證。(2)請離職的多名員工寫了證明(離職員工才敢客觀地作證,在職員工肯定不敢講真話)。(3)。寫了數份共一萬多字的材料,以尖銳明確的論點和堅實充分的論據逐條駁斥了被告中的虛假理由和錯誤觀點(重點是為違法辭退辨解的全部理由)(4)找到一些足以揭穿被告造假的原始證據。如培訓記錄,足以證明培訓不是象被告造假“出勤表”顯示的在五月,也絕不是兩天。(5)。將(2)(3)(4)中的證據和材料都在仲裁開庭前交給仲裁委員會
3. 裁決書中雖有部分較公正的裁決,但這是不到位的公正。裁決書有很多瑕絲,只簡單地調查了幾個問題,沒通過法庭辨論使(對同一問題原被告兩種對立觀點中的)錯誤觀點被充分曝光和否定,正確觀點被充分肯定和確認。又毫無道理的采信了被告的(己被當場證實是偽證)的觀點。裁決書斷章取義地引用雙方的言論,又給人錯誤的心理暗示,使人極容易產生誤解。裁決書查明認定的很多事實是錯誤的。
4. 被告為掩飾其違法行為,先后兩次以偽證惡意欺騙市勞動監察大隊和市勞動仲裁委,被告還會以假證和謊言繼續行騙,極有可能欺騙貴院。對此應有高度警惕和防范。我愿和法官共同努力,剝掉被告掩蓋其違法行為的層層偽裝和假象,揭穿其事后捏造。拚湊的似是而非的欺騙性極強的種種荒謬理由,還事實本來面目,為公正判決奠定堅實的基礎!
5. 辭退原告的決定確有錯誤,參照其他相同案例,依據高院01年4月16日司法解釋第20條,應撤消該辭退決定,撤消后,從07年8月26日到撤消生效日應視為我工作,我有權要求被告賠償損失。 辭職或恢復工作。我選前兩項(因不滿被告不簽勞動合同又不交社會保險而辭職),被告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責任。讓被告付出違法成本,是嚴格執法的一個重要內容!
相信橋西法院能查清事實,依法公正地作出判決!
石家莊橋西區法院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四
原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
委任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與原告關系(如果委托律師代理,不寫律師的基本情況,只寫:“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有共同原告的,接著排列,所列項目同前)。
被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與原告的關系。)
被告:……(有共同被告的,接著排列,所列項目同前)。
第三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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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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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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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1.本訴狀副本____________份;
2.證物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份;
3.書證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份。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五
一、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已經沒有任何挽回的可能,理由如下:
1、雙方婚前雖是經人介紹自主結婚,但由于沒有認識幾天就倉促結婚,雙方缺乏堅固的感情基礎,也沒有彼此深入了解,因而婚后這么多年一直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
2、最為重要也是最讓原告無法原諒的是,被告經常無緣無故對其實施家庭暴力。開始,原告基于家丑不可外揚的想法沒有報警,后來被告的暴力行為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嚴重。原告最終忍無可忍,只好報警并向當地婦聯反映情況,盡管這樣,被告的暴力行為沒有絲毫收斂,反而變本加厲,進而把實施家庭暴力養成一種習慣。
3、在這種頻繁的家庭暴力下,原告下定決心兩次起訴離婚。然而,庭審中,被告基于離婚會使其財產縮水的考慮聲稱雙方還有感情,懇請法院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并許下許多承諾。法院也是基于被告的態度,才兩次判決不準離婚,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然而被告并沒有珍惜法院屢次施舍給他的機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實施家庭暴力,同時,這也堅定了原告再次起訴離婚的想法。
4、由于被告頻繁的實施家庭暴力,原告不得不時常地在外租房居住或在朋友家里借宿,短則2、3天,長達一年多,這些時間加起來多達3年。原被告雙方本來就由于男方原因未育有子女,加上分居期間雙方更沒有任何夫妻生活,這些都使夫妻關系名存實亡。
5、此外不得不說的是,在法院第二次判決不準離婚的時候,原告由于壓力太大進而產生精神恍惚,發生了嚴重的交通事故,造成腿部殘疾。被告對原告的這次意外一直不聞不問,完全置自己的“扶助義務”于不顧。原告之后經常產生一些輕生的想法,最后都被朋友勸住,所以才有的這第三次離婚訴訟。
綜上,我們認為原告雙方的感情早已有名無實,名存實亡。希望法庭能讓原告早日脫離苦海,彰顯婚姻法的“婚姻自由”精神,體現婚姻自由中離婚自由的應有之意。
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一)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應當照顧和傾向于原告,理由如下:
1、在這次婚姻關系的破裂中,原告為無過錯方,被告為實施家庭暴力的過錯方。
2、原告沒有任何經濟來源,交通事故導致的腿部殘疾更讓其生活雪上加霜,生活現狀全部靠借債度日(包括向親戚朋友,甚至連正在上大學的外甥女的獎學金也被其借光),而被告有正式的工作單位,也有穩定的工資收入。即使從性別和年齡上來講,被告相比較原告而言,也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
(二)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具體意見
1、原告要求坐落于昌平區北七家鎮天通苑東苑三區8號樓及8—3—101地下室的產權,給被告按市值一定的折價補償
現實依據:據我們調查了解,被告在老家還有一套老宅,足以保證其以后的居住條件;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3條的規定: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放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般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2、對原告因生活困難對外借債75000元,被告應當分擔。
3、原告主張的6萬元損害賠償,法庭酌情被告的過錯大小判其承擔。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六
原告:陳逢逢,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球迷, 以下簡稱 ” 原告 ” )
被告: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以下簡稱“被告“)
地址: 北京市崇文區綠景馨園東區12-10 號 東玖大廈
法定代表人: 高洪波職務:主教練
案由: 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 、請求判令被告打進一屆世界杯且進8 強;
2 、請求被告給原告帶來中國足球的激情和快樂;
3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事實及理由:
被告 始創于1924 年,被告在1931 年加入國際足球聯合會 ,1958 年退出,并在1979 年重新加入。從1976 年起,被告連續9 次參加亞洲杯足球賽,并于1984 年和2004 年兩度打進決賽,不過都飲恨而歸。被告在第一次世界杯 上的亮相是2002 年韓日世界杯 ,但是輸掉了全部三場比賽且失九球不入球,僅因沙特阿拉伯 國家足球隊于另一小組輸掉了全部三場比賽且失12 球不入球,從而免于在32 強中墊底。被告在世界杯亞洲區預選賽中僅出線過一次。被告成立后,有義務打進世界杯并為原告帶來激情和快樂,但是被告卻沒有認真履行義務。
足球 運動在中國很受歡迎,尤其是xxxxxx等黨和xxx多次關心我國足球發展。因此被告取得的任何成績和勝利都會被認為是國家的驕傲。大約有3 千萬觀眾收看了2002 年世界杯足球賽里中國參加的比賽。
打不進世界杯不說,而且, xxx、操縱比賽、黑哨和被告的糟糕表現,使得這項運動成為越來越不關心足球的中國球迷的笑柄,也成為政府越來越關注的問題。最終,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和副主任楊一民因腐敗行為遭到免職并被警方拘捕。據官方媒體稱,兩人因涉嫌收受賄賂罪,罪名成立,最重可判處死刑。 而毗鄰的友邦朝鮮隊,歷史上只參加過一次世界杯決賽階段的比賽,即1966 年英格蘭世界杯。44 年前,朝鮮隊趕赴遙遠的英國參加世界杯賽。他們在小組賽前兩場比賽中0 比3 負于前蘇聯、1 比1 戰平智利隊,小組最后一戰將面對老牌勁旅意大利隊,朝鮮隊自知出線無望,于是全隊退了酒店的房間、預訂了機票,準備打完比賽后直接趕到機場回國。然而“事與愿違”,朝鮮隊憑借當時隊中的核心球員樸斗益的進球1 比0 戰勝了意大利隊,順利從小組賽出線,打進八強, 制造了世界杯歷史上最著名的三大冷門之一 。1/4 決賽中,他們在25 分鐘內連進三球,3 比0 領先葡萄牙隊,不過隨后“黑豹”尤西比奧一人獨進四球,幫助葡萄牙隊完成逆轉。朝鮮隊盡管出局,但八強的亞洲最佳戰績卻保持了36 年,直到2002 年才被韓國隊打破。2010 再次爭奪世界杯,成績,未知。
然而, 曾有媒體披露,朝鮮高水平運動員的年薪折合人民幣144 元,當然,出于眾所周知的原因,這個數字無法得到證實。但我們還是能夠通過一些分析,來了解到朝鮮球員的收入問題。2006 年,一家中國體育公司,為朝鮮隊提供裝備,他們為朝鮮球員每人提供了一套球衣。3 年之后,朝鮮隊仍然穿著這套球衣出戰國際賽事,而諷刺的是,正是靠這套球衣,他們打進了世界杯!曾經到朝鮮挑選外援的馬明宇透露,朝鮮隊員甚至連啤酒都喝不到,雖然衣食無憂,由球隊統一派發,但球員們幾乎沒有多少收入,手機都無法擁有,更不用說汽車了。 1999 年,上海申辦四國邀請賽,請來了朝鮮隊、伊拉克隊。戰火中的伊拉克隊,把組委會提供的礦泉水封包帶走,幾年后他們在奧運會殺入四強。而朝鮮隊因為無法得到免費午餐,而向酒店經理討了一點糖果,靠這些糖果充饑,朝鮮隊兩次洞穿了中國隊的防線!擊敗中國隊后,朝鮮球員們喝著中國球員丟棄的半瓶水,拿老式的相機合影。2000 年四國賽時,朝鮮隊員4-5 個人合資,才能買到一聽可樂。時任中國足協主席閻世鐸看完朝鮮隊的訓練,當場落淚。據說,這是“閻主席”第一次為足球流淚。 當2010 年南非世界杯拉開戰幕時,中國將再次成為看客,而且仍沒有跡象表明它有能力奪得四年后巴西世界杯的亞洲四個參賽席位之一。雖然中國在越來越多的奧運會項目中取得了優異成績,但中國國家足球隊仍在苦苦掙扎。沖擊今年南非世界杯的努力成了一場災難,被告連續第二次在世界杯亞洲區第三階段資格賽中出局。 被告不但沖擊世界杯決賽圈未果,而且在北京奧運會上,他們當著本國球迷的面一敗涂地。
每當世界杯時,中國隊贏了…… 中國隊贏了世界杯…… 中國隊竟然進了世界杯8 強……中國隊沖出了亞洲,擠身于世界杯8 強之列,全國沸騰了,許多城市還為此放了假慶祝……醒后,我哭了,想起十余年來看球的歷史,想起多次沖擊夢碎的場景,我淚流滿面…… 中國球迷也許是世界上最多的 , 但也是最痛苦也具耐力的球迷。 2002 年的世界杯,中國足球沖進世界杯是多少中國球迷的夢想!每次看到中國足球只能被關在世界杯的門外時,最痛苦的也莫過于中國球迷! 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但它似乎無法組織起一支能夠打入世界杯決賽圈的足球隊。
綜上所述,被告依法成立并拿到待遇后就與全體國人尤其是球迷簽訂了一份《合同》,被告的義務是進球并打進世界杯,原告的權利是觀看并因被告進球打進世界杯而激動快樂,但是被告自成立以來只打進 2002 年韓日世界杯 ,而且還輸掉了全部三場比賽且失九球不入球。被告在歷屆世界杯預賽與比賽上不認真履行義務的行為,導致原告無法獲得被告帶來的中國足球的激情和快樂,致使2010 年世界杯期間別國球迷激情的時候,原告卻悶悶不樂,只喝悶酒,激情和快樂損失嚴重。(附件1 為被告不履行合同證據)
鑒于上述事實,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利,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訴請貴院判允前列訴訟請求。
北京市 崇文區 人民法院
具狀人:陳逢逢
2010 年6 月16 日
附件1 : 被告歷屆世界杯成績
1930 年― 1954 年 - 未參加
1958 年― 外圍賽出局
1962 年― 1978 年 - 未參加
1982 年― 1998 年 - 外圍賽均出局
2002 年― 首次殺入世界杯決賽圈,決賽32 強(第一輪小組賽遭淘汰)
2006 年― 外圍賽出局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七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xxx償還借款xxxx元。從到期之日起(20xx年9月17日)至還清之日止,利息按國家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二、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xxx承擔。
事實及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要資金,向原告借款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元整),并出具借條一張,約定還款日期為xxxx年xx月xx日。
還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時歸還借款。為此,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借款,被告以各種理由予以拒絕還款。事實上,被告有房屋幾間,并有穩定的工資收入,依然不按時支付原告的借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故此,根據《xxx民事訴訟法》和《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關于借款合同之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保障債權的實現。
xxx縣人民法院
附:借條復印件
具狀人:
xx年x月x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八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審提綱
開庭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開庭地點:×××××人民法院 審判庭。
是否公開: 旁聽人數:
審 判 長: 主審法官:
組成人員: 書 記 員:
[庭前準備]
書記員:(在宣布開庭前,依次做好如下工作)
一、查明公訴人、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
二、擬出庭作證的證人、鑒定人應安排在庭外休息,等候傳喚。
三、宣讀法庭規則:1、未經法庭許可,不準記錄、錄音、錄像、攝影;2、不準進入審判區,不得隨意退場;3、不準鼓掌、喧嘩、吵鬧和實施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為;4、味精審判長許可,不準發言、提問;5、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旁聽人員如對法庭的審判活動由意見,可在休庭或閉庭后,口頭或書面向法院提出;6、攜帶通訊工具的請關機;7、新聞記者旁聽應遵守本規則。
四、請公訴人、辯護人入庭。
五、全體人員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庭。
六、(審判人員就座后)宣布全體人員坐下。當庭向審判長報告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
[開庭審理]
審:羅湖區人民法院對羅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被控××(案由)一案,現予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
由法警提押本案被告人到庭。(被告人到庭后,原則上不使用械具,但為保障安全秩序,確有必要的除外)
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況(多個被告人的依次進行)
(1)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住址。
(2)有無受到過法律處分及有關處分的種類、時間。
(3)何時被刑事拘留、逮捕。
(4)收到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的日期。
被害人到庭的,亦應由審判長先查明其姓名、年齡、職業、住址。
審: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名字?年齡?住址?工作單位?與被告人關系?(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法定代理人的也應當依次查明身份及與被代理人的關系)
如果有附帶民事訴訟,還應查明附帶民事訴訟各被告人和原告人的身份及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收到民事訴狀的日期。
審:根據《^v^刑事訴訟法》第152條的規定,本庭依法公開(或不公開,對于不公開的,應說明理由)審判由羅湖區人民檢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訴的(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民事訴訟的)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本庭由×××(職務或職稱)×××(姓名)擔任審判長,和×××(職稱)×××(姓名)、×××(職稱)×××(姓名)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羅湖區人民檢察院指派×××(姓名、職務)出庭支持公訴。×××律師事務所×××律師為被告人×××辯護。由×××(單位及職稱)×××(姓名)出庭擔任翻譯,由×××(單位及職稱)×××(姓名)出庭為本案技術問題提出鑒定結論意見。
審:告知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有如下主要訴訟權利:
(1)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
(2)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和依法委托他人辯護。
(3)當事人和辯護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對證人、鑒定人發問。
(4)公訴人和辯護人可以相互辯論。
(5)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提出證明被告人有罪、無罪、罪重、罪輕的證據,可以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6)被告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后有最后陳述的權利。
審:詢問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請回避,申請何人回避及理由。(如要申請審判人員、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人員回避,合議庭認為符合法定情形的,應宣布休庭,依照有關規定處理;認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庭駁回,繼續法庭審理;如果申請回避人當庭申請復議,合議庭應當宣布休庭,待作出復議決定后,決定是否繼續法庭審理。注意,如果,有多名被告人及其他當事人的,應分別詢問)
審:告知法庭審理的主要階段: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及宣判。
審:公訴人對法庭準備工作有無意見?(公訴人無意見之后)
審:請鑒定人退庭到休息室聽候通知。法庭準備工作結束。現在開始法庭調查。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有附帶民事訴訟的,再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宣讀民事訴狀)
[法庭調查階段]
1、控辯
審判長:法庭調查開始,先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有附帶民事訴訟的,在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后,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其代理人宣讀附帶民事訴狀。)
公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被告人xxx, 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被告人xxx,你是否自愿認罪?是否同意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進行審理?是否知悉認罪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鑒于被告人自愿認罪并同意適用兩高一部的《若干意見》進行審理,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供述,控辯雙方可以簡化或者省略對被告人的發問。
公訴人是否需要發問?
公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辯護人是否需要發問?
辯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xxx,你是否需要發問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因被告人已當庭表示自愿認罪并同意適用兩高一部的《若干意見》進行審理,故可簡化或是省略對其訊問和發問,法庭應引導控辯雙方僅對有異議的部分發問;如被告人對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控辯雙方即不再發問,可直接進入舉證、質證階段】
【提示:多名被告人的,依上述程序逐個依次進行】
【提示:法庭認為控(辯)方發問方式不當,或重復發問、或對無異議的事實發問的,法庭應當予以制止。法庭制止是法官行使裁判權的一種,在當庭訊問階段,審判人員應立足“聽述”, 原則上不得訊問,以免回到糾問的老路上去,但認為有漏問或陳述矛盾、模糊時,也可以依法訊問被告人。】
2、法庭舉證和質證
審判長:現在由控、辯雙方舉證。首先請控方向法庭宣讀庭前證據展示筆錄。
公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由于控辯雙方已經進行了庭前證據展示,合議庭在庭審前已獲取并審查了庭前證據展示事跡私飭稅訃娜恐ぞ萸榭黽捌淥っ韉鬧饕諶藎砬辶稅訃穆雎紓鹽樟絲乇縊秸櫚慕溝悖詿嘶∩希訃鬧饕率悼乇縊揭巡淮嬖謖椋士乇縊矯揮幸煲櫓ぞ蕕木僦ぁ⒅手た梢約蚧唇齠悅揮幸煲櫚鬧ぞ菝萍八っ韉氖孿鈄鞒鏊得鰨槐卦倬僦ぁ⒅手ぃ弦橥ゾ啡瞎呷恕⒈桓嬡恕⒈緇と宋摶煲櫚模梢緣蓖ビ枰勻現ぁ7ㄍブ緩聳低デ爸ぞ菡故頸事嫉惱媸敵裕蟛楹笞鞒黽蛞檳珊腿啡稀!
審判長:被告人xxx, 你對公訴人宣讀的庭前證據展示筆錄有無異議?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辯護人, 你對公訴人宣讀的庭前證據展示筆錄有無異議?
辯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現在請控方將辯方有異議的證據向法庭舉證。
公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被告人x x x,你對控方剛才所舉的證據有何意見?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辯護人,你對控方剛才所舉的證據有何意見?
辯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對于合議庭認為有必要調查核實的證據,控辯雙方有異議的證據,或是控方、辯方要求出示、宣讀的證據,應當出示、宣讀,并進行質證,審判長應引導控辯雙方圍繞有異議的證據進行舉證、質證,質證應當一證一質。】
【提示:如果控方宣讀、出示新的證據,審判長認為必要時可以準許,辯方提出對控方所舉的新證據要做必要準備的,審判長應依“若干解釋”第155條的規定在審限內確定時限宣布休庭】
審判長:現在,請辯方向法庭宣讀庭前證據展示筆錄。
辯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被告人, 你對辯護人宣讀的庭前證據展示筆錄有無異議?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公訴人, 你對辯護人宣讀的庭前證據展示筆錄有無異議?
公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現在請辯方將控方有異議的證據向法庭舉證。
辯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被告人,你對辯護人剛才所舉的證據有何意見?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公訴人,你對辯護人剛才所舉的證據有何意見?
公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若辯方沒有證據亦無進行庭前證據展示的,則不進行此項。】
審判長: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是否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若有提出申請,審判長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證人姓名、聯系地址、證據的存放地點、說明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的理由。合議庭組成人員審查后,認為應當同意的,宣布休庭,延期審理;不同意的應當告知理由,繼續法庭審判。】
審判長:現在,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其訴訟代理人向法庭提供賠償請求的證據。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被告人(或其訴訟代理人),你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其訴訟代理人)向法庭提供的賠償請求的證據有何意見?有無證據向法庭提供?
被告人(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庭調查過程中,審判人員應注重如下內容:
一、法庭調查應圍繞指控的內容為主線,以審查、核實證據為中心,查明案件的事實,其他訴訟參與人提出或者人民法院發現有相關的新的事實或者新的證據,應當一并查清。指控多項犯罪事實的,應當逐項進行調查。
二、控辯雙方必須對自己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需要運用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包括:
(1)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是否存在;
(2)被指控的行為是否為被告人所實施;
(3)被告人的身份(特殊情況下可按其自報認定);
(4)實施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節;
(5)共同被告人的責任分擔及與其他同案人的關系;
(6)被告人有無罪過,行為的動機、目的;
(7)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有無法定或者酌情從重、加重、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免除處罰的情節;
(8)贓款、贓物的來源、數量及其去向。有附帶民事訴訟的,要證明被告人的行為是否已經給被害人造成損害,被害人對造成的損害結果有無過錯以及被告人的賠償能力;
(9)其他有關罪與非罪以及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
三、審判人員應詢問被告人、被害人對指控犯罪的事實有無異議,公訴人可以就異議部分進行訊問被告人。被告人全部或者部分否認犯有指控的罪行的,應充分聽取其否認的根據和理由,但不能輕信,應著重于其他證據的證明。
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就具體事實、情節向被告人發問或互相發問。被告人、被害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分別進行陳述。但對控辯雙方訊問、發問、陳述的內容與本案無關或訊問發問方式不當的,審判長應當制止。對于控辯雙方認為對方訊問、發問內容無關或方式不當而提出異議的,審判長應當判明情況予以支持或者駁回。
審判人員認為有必要時,隨時可以向被告人訊問,也可以向公訴人、被害人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發問。審問共同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應當分別進行,暫不審問的應押離法庭。合議庭認為必要時,可以傳喚共同被告人同時到庭對質。
四、對指控的每一項案件事實,經審判長準許,公訴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辯護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可以提請審判長傳喚證人、鑒定人和勘驗、檢查筆錄制作人出庭作證,或者出示證據,宣讀未出庭的被害人、證人、鑒定人和勘驗、檢查筆錄制作人的書面陳述、證言、鑒定結論及勘驗、檢查筆錄。控辯雙方要求證人出庭作證,向法庭出示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證據,應當向審判長說明擬證明的事實,審判長同意的,即傳喚證人或準許出示證據;審判長認為與案件無關或者明顯重復、不必要的證據,可不予準許。出示證據應當逐項進行:(1)原則上要一事一證、一證一質;(2)兩起以上互不關聯、性質不同的犯罪應分別進行舉證、質證;(3)兩個以上行為連續實施,構成兩個以上性質不同犯罪(如搶劫后綁架)的,應同時舉證、質證;(4)多起性質相同的犯罪應同時舉證、質證;(5)對前一犯罪行為舉證、質證完畢后,再按照時間順序對下一犯罪行為進行舉證、質證。
五、證人到庭后,審判人員應當先核實證人的身份、證人與當事人以及本案的關系;告知證人應當如實地提供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并指令證人在如實作證的保證書上簽名。向證人發問,應先由提請傳喚的一方進行,另一方在對方發問完畢后經審判長準許也可以發問。
六、鑒定人到庭后,審判人員應當先核實鑒定人的身份、與本案有無利害關系;告知鑒定人應當如實地提供鑒定意見和有意作虛假鑒定要負的法律責任。
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后,要求傳喚方可以提出發問,另一方經審判長許可也可以發問。
七、審判人員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隨時詢問證人、鑒定人。
對于向證人、鑒定人發問的內容與本案無關或發問方式不當的,審判人員應當制止;對于控辯雙方認為對方發問不當而提出異議的,審判人員應當判明情況予以支持或者駁回(可以不說明理由)。
傳喚證人和鑒定人出庭作證應分別進行,發問、詢問完畢后,審判長應當告其退庭,不得旁聽對本案的審理。
八、控辯雙方出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鑒定人的證言筆錄、鑒定結論時,審判長應告其先說明該證人、鑒定人的身份、取得該筆錄的時間、地點、取證人、在場人及鑒定結論的來源。如筆錄中有與案件無關的內容時,可只宣讀有關部分,但是不得斷章取義歪曲原意。宣讀后即交付法庭,審判人員應詢問另一方對該證據的意見。
九、控辯雙方出示其他書證及物證、視聽資料時,應當先由出示方就所出示的證據的來源、內容、特征作必要的說明,然后當庭交付法庭。審判人員應當交另一方進行辨認和發表意見。控辯雙方可以相互質問、辯論。
合議庭對于當庭出示、質證過的證據,認為可以當庭確認的,應當作出采納與否的決定;認為不能當庭確認的,可宣布已質證清楚,待后判決。
在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對于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該證據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必要時,可以通知檢察人員、辯護人到場。
十、在庭審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檢查的,應當提供證人的姓名、通訊地址、證據的存放地點,說明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要求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檢查的理由。合議庭根據具體情況,認為可能影響案件事實認定的,應當同意申請,并宣布延期審理;不同意的,應當告知理由并繼續開庭。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要求撤回起訴,或認為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申請延期審理的,合議庭應當準許。但建議延期審理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人民檢察院在法定補充偵查期限內沒有提請恢復法庭審理的,法庭將以撤訴結案。
[法庭辯論]
審判長: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進行法庭辯論。在辯論前,法庭提請控、辯雙方注意,辯論應主要圍繞確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辯論。先請公訴人發言。
公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被告人你可以自行辯護。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由辯護人發言。
辯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現在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判長:由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或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辯論一般只進行兩輪,審判長應當引導雙方就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辯論,對于與案件無關的發言或者已經闡述過的重復辯論意見應當制止;若辯論中發現新的事實,認為有必要的,審判長應當宣布暫停辯論恢復法庭調查,待事實查清后再繼續辯論。】
法庭辯論應當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公訴人發言;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人自行辯護;辯護人辯護;控辯雙方進行辯論。
法庭辯論應注意:
一、辯論的順序應先控后辯,再互相辯論。多名被告人的,可逐個進行,但應允許其他被告人、辯護人穿插發言,多輪交鋒。發現新的事實和證據,合議庭認為有必要查清的,審判長可以宣布暫停辯論,恢復法庭調查,待事實查清后再繼續辯論。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辯論應當在刑事訴訟部分辯論結束后進行。
在法庭辯論過程中,審判長對于控辯雙方與案件無關、重復意見或互相指責的發言應當制止。
二、被告人當庭拒絕辯護人為其辯護并要求另行委托辯護人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辯護律師,合議庭同意的,應宣布休庭延期審理。重新開庭后,被告人再次拒絕重新委托的辯護人或指定的辯護律師為其辯護的,合議庭應當分別情形作出處理:
(1)被告人是成年的,可以準許,但不得再行委托或者指定辯護人。
(2)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沒有正當理由,一般不予準許。
委托辯護人當庭拒絕繼續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合議庭應當準許。指定辯護人提出拒絕辯護人的,一般不予許可。
[被告人最后陳述]
審判長:法庭辯論終結。根據《^v^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現在由被告人做最后陳述。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若被告人在最后陳述中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提出新的辯解理由,足以影響正確裁判的,應當恢復法庭調查或法庭辯論,必要時也可就某一部分或全案恢復普通程序審理;若公訴人認為需要補充偵察,提出延期審理建議的,合議庭應當同意;公訴機關申請撤回起訴的,也應當裁定準許。為保證案件的質量,合議庭在法庭審理的任何階段,認為出現了足以影響正確裁判的情形,均應按前述方法處理。】
對在被告人的最后陳述中應注意:
一、法庭應當保證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陳述的權利。如果被告人多次重復自己的意見,審判長可以制止。如果陳述內容是蔑視法庭、公訴人,損害他人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與本案無關的,應當制止。在公開審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最后陳述的內容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也應當制止。
被告人在最后陳述階段提出了新的事實、證據,可能影響正確裁判的,應當恢復法庭調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辯解理由,合議庭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恢復法庭辯論。
如有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可以在法庭辯論結束后當庭調解。
原告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訴。
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應適用民事訴訟法,如與刑事訴訟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評議、宣判]
審判長:現在休庭x x分鐘,由合議庭對本案進行評議。將被告人帶出法庭。
【提示:適用簡化審的案件一般應當庭宣判,不當庭宣判的,由審判長宣布:現在閉庭,由合議庭進行評議,評議后將定期宣判,何時宣判以公告日期為準。】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退庭)
書:請公訴人、訴訟參與人入庭。
書: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庭。
審:現在繼續開庭。
審:對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本庭在合議時充分考慮了公訴人、被害人及代理人、被告人及辯護人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的評議,并作出結論(經審判委員會討論的則宣布: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現在宣判。
(審判長站起來宣判認定的事實,適用法律的各項依據和判決結果)
審:本判決在閉庭后五日內送達。如對本判決不服,在接到判決書次日起,10日內可向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年×月×日。
審:被告人×××,是否聽清?
審:對本判決有無意見?是否上訴?
審:把被告人×××帶出法庭,送回×××看守所繼續羈押。(未被羈押的,宣布把被告人×××帶出法庭)
審:現在宣布閉庭。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九
原 告:xxx
住 址:xxx
第一被告:江蘇鹽阜人民商場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鹽城市建軍中路92號 電話:05*** 傳真:05***
法人代表:楊永奎
第二被告:美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美的工業城 電話: 傳真:
郵編:528311
訴訟請求:
1、判令第一被告退貨款元;并依法賠償元;
2、判令兩被告共同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07年8月9日,原告根據第一被告導購員的介紹:美的牌 “長生紫砂煲”電燉鍋具有“分解脂肪,美容養顏”, “抗菌殺毒、防病康健”的功能,并拿出了第二被告印制的一本廣告宣傳冊給原告,宣傳冊確實如是宣傳,而且第一被告美的專柜也布滿這樣的宣傳卡,當時對服務員的介紹和彩頁的宣傳深信不疑,因為第一被告是鹽城市區最大的商業零售企業,而且也是全國百城萬店無假貨的示范店,全國名牌商業企業,于是原告就購買了一只,價格為元,發票號碼為:№ 11727684,購買時間是2007年8月9日。
回家后,原告仔細琢磨,對家用電器宣傳“分解脂肪,美容養顏”, “抗菌殺毒、防病康健”感到不解,遂書面向第一被告提出質詢,要求提供宣傳的合法依據,但第一、第二被告均不能提供。原告認為:第一、第二被告涉嫌違法違規。
《xxx藥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規定 非藥品廣告不得有涉及藥品的宣傳。 第一百零二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xxx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 非藥品不得在其包裝、標簽、說明書及有關宣傳資料上進行含有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等有關內容的宣傳;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原告認為:第二被告利用宣傳冊的廣告形式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根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
2、《xxx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九條 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第二十九條 有關國家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懲處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
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3、《xxx廣告法》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綜上所述,兩被告在生產、銷售的產品的宣傳冊上違法標注以上內容,嚴重虛假、誤導和欺騙了消費者,違背了廣告法中“真實宣傳”的原則,已構成了事實上的欺詐行為。原告依據《xxx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條款的規定,請求法院依法公正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某某(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1、發票復印件;
2、美的公司廣告宣傳冊復印件;
3、貴公司商場宣傳卡照片。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
原告:萬××,男,19××年6月4日出生,湖北省云夢縣人,個體工商戶,住武漢市××××,字號武漢市東西湖×銷售部。
被告:楊×,男,36歲,漢族,個體工商戶,住湖北省鐘祥市郢中鎮×,身份證號:42240×。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5800元;
2、判令被告返還原告摩托車五輛(價值180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貨款6415元及利息,
4、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于2006年2月14日簽定了一份《中裕摩托購銷合同》,合同有效期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25日。合同約定:甲方(原告)實行款到發貨,乙方(被告)使用現金、支票、銀行匯票結算。2006年4月20日,被告向原告來函,要求原告向被告發送60輛摩托車,總金額216415元。2006年5月18日被告向原告傳真20萬元承兌匯票復印件一張,要求原告組織貨源發到鐘祥,并承諾先付款后提貨。原告收到傳真后積極組織貨源。2006年 5月26日原告將貨物運到鐘祥后要求被告先行付款再卸貨,但被告予以拒絕,因此原告工作人員熊繼平拒絕卸貨。被告見原告工作人員熊繼平拒絕卸貨,即指使他人毆打熊繼平并搶奪原告貨物,原告無法只有報110。鐘祥市公安局皇莊水陸派出所的的民警出警到現場后,才得以取回部分貨物,但仍有五輛摩托車(價值18000元)被搶奪。另因被告締約過失責任,還造成原告托運費、貨物貶值等各項損失25800元。
此外,被告還拖欠原告配件款6415元,被告曾于2006年2月14日出具欠條一張,約定還款時間是2006年12月31日,但被告至今未能給付。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起訴至法院,請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一
法官庭審技巧首先,應耐心細致地傾聽訟爭雙方的訴辯意見。
聽是基礎,兼聽則明嘛。聽不光是實體公正的要求,也是程序公正的要求。法官通過聽訟能查明事實,同時也使當事人情緒和主張受到尊重,為服判息訴打下基礎。法官在聽訟時不要老是低頭看案卷,應抬起頭來觀察原、被告雙方的言行舉止及反應,捕捉一些細微的信息形成法官的內心確信,從而判斷真偽,查明事實。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簡單案件沒有問題,困難案件就要求法官運用生活情理等經驗法則來確定案件事實,當然這種經驗法則是建立在理性推定的基礎之上。中國古代早在西周時期,就創立了五聽制度,即通過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五種察顏觀色的方法來確定當事人的陳述真假。雖然這種方式近于主觀,但至今仍具有借鑒意義。這實際上是司法心理學在審判實踐中的運用。下面是一起運用經驗法則判決的案例。原告王某訴被告張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二人發生借貸時未打借條,原告在訴訟中不能提供證明借貸關系事實的直接證據,但能提供一些間接證據證明其曾多次向被告及其丈夫主張過債權。辦案法官考慮以下幾個方面,最終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決。其一、原、被告系姑表姐妹關系,除本案糾紛外,雙方均認可無其他矛盾。其二、被告不但否認借款9500元的事實,而且否認了曾兩次償還原告總計2200元的事實,同時完全否認雙方存在任何經濟往來。其三、在庭審及庭后的多次調解中,原告情緒激動,訴訟積極,被告則消極應付,異常平靜,僅明確否認雙方借款事實,并未進行積極辯駁。其四、訴前和訴中均有中間人參與說和,但未成功,被告曾透露并非借款而是原告在某煤礦的投資。其五、訴訟中原告堅持主張對雙方進行測謊鑒定,并如期繳納了相關費用,被告雖同意鑒定和交費,但其后予以翻悔。其六、被告丈夫曾在辦案法官面前抱怨原告操之過急,言語中已暗示雙方確有經濟糾紛之意。其七、原告提供的幾位證人當庭作證時雖不能證明雙方借款的詳細情況,但均能證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張過債權。根據以上多種情況,辦案法官經綜合分析,排除了原告惡意訴訟的可能性,確信原告起訴的事實屬實,遂判決被告償還原告借款7300元,并支付相應利息。判決后,被告不但未提起上訴,而且在上訴期間懇請法官再次予以調解。被告最終以償還原告6000元而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事實證明法官的判斷是正確的。
另外,法官聽訟時態度應誠懇、平和,表情要嚴肅,不能心不在焉,也不能情緒激烈。原告陳述時要將目光注視原告,好象要看透原告似的,偶爾目光轉移到被告身上,有意無意地觀察被告的反應。被告答辯時也要將目光注視被告并觀察原告的反應。法官對當事人不能有好惡情緒或抱有同情心,更不能顯露出來。不能讓當事人從法官的表情和肢體動作中覺察出變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解。當然,有的法官在庭審時抽煙、打瞌睡、來回走動,那更不應該。
法官庭審技巧其次,應深思熟慮。
法官是判官,意即判斷的官員,而思考是判斷的前提。法官的魅力從某種意義上講就在于他那充滿智慧的思考。整個庭審過程就是法官在聽訟的基礎上進行思考并作出判斷的過程。法官對案件的思考是全面的、理智的,而不是片面的、任性的。法官不但要對案件事實思考,而且要對適用法律思考;不但要對雙方當事人的心理及相關的人情世故的思考,而且要對案件處理后的社會效果進行思考;不但要考慮公平,還要顧及效率。理性的思考指的是法官的每一個判斷都有充分的理由,有令人信服的推斷過程,而不是突然的心血來潮、任意胡來。比如上文所舉的例子中就比較詳盡地說明了辦案法官為何作出原、被告之間存在借貸事實的論證過程,而且這個過程是理性的,是社會上一般民眾能夠認同的。當前民事疑難案件越來越多,對民事法官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這種要求就體現在法官的思考能力水平上,即能否做到理性的思考和理性的判斷。
法官庭審技巧最后應慎言。
法官在法庭上不能不說,但應少說,謹慎地說。多嘴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法官的魅力不在于他的口才而在于他的思考和判斷。很難想象,一個在法庭上喋喋不休的法官能給當事人帶來多少可信度。法官不能過早地透露自己的意見,相反要讓當事人雙方意見、主張通過論辯以后充分顯示。法官應不言自威,無聲勝有聲。有句話叫做言多必失,話多后會無意中暴露一些不太成熟的看法和觀點,而使當事人對法官的中立性和公正性產生懷疑。多嘴對法官有百害而無一利。法官在法庭上說話大都是程序性語言,如宣布開庭,告知訴訟權利義務、宣布法庭調查、辯論等等,程序性語言比較簡單,可以不費什么腦筋。除此之外還有歸納原、被告陳述的一致事實和爭議焦點、認證及宣判。歸納應該全面歸納,不能有遺漏,特別是爭議事實和理由,不管有無道理。把爭議點公開和固定,既便于法庭審理,也使當事人重新審視自己的主張是否在理。人是理性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外),一般來講,只要你把他當作理性的人而給與充分尊重,那么他也會更加理性地對待自己。所謂理不辯不明,有的看似模糊的事實和道理通過庭審這種形式,經過原告陳述、被告答辯、法庭歸納、雙方舉證、質證及雙方互相辯論這一過程,結論便顯得十分清晰,這也是公開開庭的意義所在。認證是庭審的難點,何時認證、如何認證的確是法官需要慎重把握的環節、步驟。筆者認為除了一些顯而易見且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的證據可一質一認外,其余證據最好在法庭辯論結束之后綜合認定或者干脆就在宣判時認證。這樣做的好處是讓雙方當事人在法庭辯論階段就彼此提供的證據該否被法庭采信展開充分的辯論,為法官的最后認證作厚實的鋪墊。這樣的認證更能體現法官的被動性和中立性,從而更易為當事人所接受,也可以避免先前的認證錯誤而需要更正的尷尬。宣判實際上是綜合認定案件證據事實并在此基礎上適用法律作出判決。宣判的重點體現在說理部分。強調判決說理是庭審方式改革的要求,其重要性在此就不再論述。另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法官的釋明義務。如何把握釋明義務也是一個難點。釋明義務把握不好會出現二種情況,要么坐視不公正的發生,要么違背法官的中立性。筆者認為,除了法律明確規定必須釋明之外,其余的要否釋明就由法官按照自己對公正的理解而自由判斷。
法官在整個庭審過程中說話的口氣應該是堅定的、平和的,不容置疑的,語言不能躲躲閃閃、似是而非,不能說廢話。法官是法律的喉舌,是活的會說話的法律,是公正的化身,所以法官對自己的話語要慎之又慎。
隨著司法改革的步步深入,法官的職業色彩也逐漸濃厚,如庭審時穿法袍、敲法槌,法官的職業門檻抬高等,這些變化和進步讓身為法官者感受到職業的尊榮。但同時我們也感覺到目前的法治環境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民事法官們經常會面臨“秀才遇見兵,有禮講不清”的尷尬。中國的法治之路依然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筆者堅信,通過我們這些法官的不懈努力,在不遠的將來我們的司法環境會有一個根本的改觀,到時我們的法官將更得心應手,我們的庭審將更富藝術和美感。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二
被告答辯狀格式
被告答辯狀格式應該怎么寫?大家要了解被告答辯狀可以參考這份被告答辯狀格式!
被告答辯狀格式【1】
民事答辯狀寫作要求
(一)概述
民事答辯狀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被告或被上訴人針對原告的起訴或上訴人的上訴予以答復和辯駁的法律文書。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答辯狀的提交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完成。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答辯狀應在被告或被上訴人收到起訴書或上訴書副本后15日內提出。
雖然逾期提出甚至不提出答辯書對人民法院的審理并無影響,但從答辯人的角度而言,答辯狀的制作使用卻是行使自身訴訟權利,充分表達個人意見的最好途徑,因此如需書面答辯,應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并提交給法院,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寫作內容與制作方法
1.首部
(1)標題。
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內容。
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應按責任大小的順序寫明。
如果原告或被告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后寫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及其與原告或被告的關系。
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3)答辯緣由。
寫明:答辯人因某案進行答辯。
2 .正文
(1 )答辯的理由。
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和辯解。
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原告、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于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
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的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2)答辯請求。
這是答辯人在闡述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請求。
應寫明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一部分或全部;
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④提出反訴請求。
(3)證據。
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姓名、住址等。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并加蓋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
(1)本答辯狀副本份數。
答辯狀副本份數應按其他當事人(含第三人)的人數提交。
(2)其他有關證據及證明材料。
民間借貸答辯狀【2】
答辯人:張xx 漢族 香港居民 身份證號碼:kxxxxxx
工作單位:北京xxx有限公司 職務c t o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三
原告:甕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信陽市xx縣xx鎮xx村。
被告一:xx縣公安局,法定代表人:xxx局長
被告二:xx鎮政府,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三:余xx,女,漢族,住xx鎮xx街村xx隊
被告四:任xx,男,漢族,同上
被告五:任xx,男,漢族,同上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被告一、二拒絕履行保護原告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
2、請求確認被告一、二違法要求原告履行義務;
3、請求撤銷原告受脅迫簽訂的調解協議書;
4、請求被告三返還原告萬元的補償款及利息;
5、請求被告共同承擔房屋遭受的損失;
6、請求被告承擔律師費用10000元;
7、判令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8、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20日上午11時許,原告到xx縣xx鎮街道居委會xx組xx家中行醫,像往常一樣按規范對xx輸液治療,輸液期間任xx因病情轉變出現神志不清,呼吸急促等異常,在緊急送往xx鎮衛生院搶救后確定因突發腦溢血死亡。
任xx因自身原因突發腦溢血死亡,與原告及xx鎮衛生院的診治無任何因果關系。其家人也認可這一事實欲安葬死者,而死者的弟弟任xx在得知這一情況后,于20xx年xx月xx日以任xx為首的敲詐勒索團伙,糾集幾十人,由死者家中移尸至原告家中,用黑白兩具棺材擺放,現場非常恐怖,肆意在原告家中亂擺花圈、燒紙燒香、放炮奏哀樂等尋釁滋事活動長達15天之久,原告家人心驚膽戰,病號唯恐避之不及,鄰居生活亦受到嚴重干擾,致原告有家不能住,有業不能做。過著寄人籬下、顛沛流離的生活。同時也造成房屋墻體和地坪的嚴重破壞、墻壁污濁不堪,目前該房屋既不能居住又不能賣,價值一百多萬的新房如同廢房,對上述違法犯罪行為,原告到公安機關報警,公安局鎮政府有關人員到現場后不僅不對醫鬧人員予以立案追究處理,反而于20xx年xx月xx日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對原告立案偵查,拘留后報批準逮捕羈押在息縣看守所。公安局、鎮政府負有保障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行政職能。在接到公民控告后不僅對控告的情況置之不理,不對違法犯罪者采取任何措施,表現為明顯的行政不作為,更嚴重的是違法公開支持非法醫鬧,讓對方在得到公安局、鎮政府慫恿后行為更加肆無忌憚,又無理要求原告予以賠償,令原告人身、財產、精神遭受到嚴重傷害,造成巨大損失。為澄清事實真相,洗清不白之冤。原告多次上訪并聘請律師幫助,20xx年xx月xx日,在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督促下,xx縣公安局才以xx公(治)撤案字[20xx]xxxx號撤銷案件判決書決定撤銷此案,終于為原告洗清冤屈,證明任xx的死亡與原告的診治無任何因果關系。xx縣檢察院在收到撤案決定書后正在為檢察院的錯誤批準逮捕進行國家賠償。
20xx年11月28日起,xx縣公安局治安中隊長李xx、xx鎮綜治辦主任楊xx、xx派出所所長王xx多次到看守所以威脅、恐嚇的方法告知原告走法律程序需要10多個月,并說罪行很重需判10余年,讓原告盡快與死者家屬調解,原告堅決不同意,后來他們又找到在上海的甕xx(原告的三弟)商談,甕xx不明真相又被公安局和鎮政府人員恐嚇施壓,20xx年12月6日在公安局、鎮政府及包信鎮司法所所長楊xx的主持下,在xx縣群工部被迫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被迫將萬元補償款打入楊xx的賬戶,使原告的財產受到了較大的侵害。這筆補償款完全是因為被告一、二的脅迫及被告三、四、五的勒索,原告方不得已而交付的,根據《合同法》第54條,因受脅迫而簽訂的合同屬可撤銷合同,撤銷后原告有權請求被告返還補償款并承擔相應利息。
原告行醫多年,醫術醫德深受鄉鄰的贊譽。因被冤屈涉嫌“非法行醫罪”而錯誤刑事拘留逮捕,使原告聲譽一敗涂地、經濟一落千丈,為此原告父母幾次昏厥過去,妻子精神頻臨崩潰……原告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名譽權、榮譽權均受到嚴重侵害,原告有權依法獲得精神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一、被告二的行政不作為,脅迫原告簽協議的違法行為;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的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均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據《民法通則》、《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規,特訴至貴院,懇請法院依法查明事實,公正判決。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甕xx
代理人:河南**律師事務所 羅**律師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四
被答辯人和答辯人雙方是經朋友介紹在2017年認識的,之后兩人正式成為男女朋友關系,答辯人認為當時兩人在戀愛期間,各種花銷都是混在一起的,并且被答辯人為了追求答辯人經常轉錢給答辯人,這種行為是男女朋友間為了示好的贈予行為,之后兩人也的確在一起了,這種贈予行為已經完成,是屬于一種不可再撤銷的行為。故被答辯人在戀愛期間的轉賬并沒有構成民間借貸的法律關系,而是一種贈予關系,且已經交付,不能再撤銷。
二、被答辯人提供的轉賬記錄總共為**元,并且其中轉賬都是在戀愛期間的轉賬,并沒有形成民間借貸關系。
答辯人統計了所有的轉賬憑證總共只有****元,且都是在雙方戀愛期間轉賬的,雖然其中有幾筆答辯人說了要歸還被答辯人,但是被答辯人和答辯人雙方之前并不認識,加上在經濟實力,社會閱歷以及年齡上都是相差巨大,之后雙方在一起的男女朋友關系,足以說明當初被答辯人的轉賬就是想追求答辯人,是一種贈予,因為民間借貸合同關系的成立不僅包括款項的實際支付,還應包括當事人之間的借款合意。明顯答辯人和被答辯人雙方并沒有借款合意,被答辯人也是才和答辯人剛剛認識,并沒有理由借款給答辯人,加上之后系男女朋友關系,相互之間存在多筆經濟往來。被答辯人提交了的轉賬記錄以及少部分微信聊天記錄的截圖,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就涉案款項達成了借款的合意。同時,轉帳幾乎都是雙方在一起進行了花銷,故請求法院查清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 致
***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五原告:(貴州xxx有限責任公司),電話:(0851-xxxxxxx)
法定代表人:(張三),職務:(董事長),電話:(13xxxxxxxxx)
被告:(李四),性別:(男),出生年月:(1949年10月),學歷:(高中),職業:(公司職員),住址:(貴陽市xx路xx小區3樓501室),電話:(13xxxxxxxxx)。
請求事項:
1、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80000元整);
2、本案的一切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被告于收貨之日付款50000元,余款自收貨之日起半年內支付。
2007年3月8日,原告依合同約定向被告提供了電腦及增值稅發票,被告簽收并足額付了首付款。
2007年9月10日,原告向被告索要余下款項,被告卻以種種理由推諉,至今不肯付余款。
原告認為,被告的違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利。
)據此,原告特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訴狀的“事實和理由”部分不宜寫得太復雜,簡單陳述事實和觀點即可。
寫得太煽情會遭法官厭惡;寫得太清楚則有利于被告做準備。
(南明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或蓋章)
附帶民事起訴狀
訴 訟 請 求
事 實 與 理 由
證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證據名稱、來源
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______份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本訴狀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起訴用,用鋼筆或者毛筆書寫。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
對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確實不知的`,可寫其年齡。
3.“訴訟請求”欄,應當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事項。
4.“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以增加中頁。
5.起訴狀副本份數應當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交。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六
原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業),住……。聯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被告:×××,……。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訴訟請求:
……
事實和理由:
……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訴狀副本×份
起訴人(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v^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條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訴訟用。
2.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3.原告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原告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寫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在訴訟地位后括注與原告的關系。
4.起訴時已經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5.被告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住所等信息。
6.原告在起訴狀中直接列寫第三人的,視為其申請人民法院追加該第三人參加訴訟。是否通知第三人參加訴訟,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7.起訴狀應當由本人簽名。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七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是否刑事案件被告人等)
(對于被告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是否刑事案件被告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等)
被害單位……(寫明單位名稱、所有制性質、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等)
訴訟請求:
……(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
事實證據和理由:
……(寫明檢察機關審查認定的導致國家、集體財產損失的犯罪事實及有關證據)
本院認為,……(概括敘述被告人應承擔民事責任的理由),根據……(引用被告人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條款)的規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被告人______的上述行為構成______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本院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號起訴書向你院提起公訴。現根據《xxx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2款的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依法裁判。
______人民法院
檢察員: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院印)
1.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副本1式_____份。
2.主要證據復印件已移送。
3.其他需附注的事項。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八
這一次的暑期社會實踐確實讓我增長了不少見識,讓我認識到了社會的一面,認識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兩個星期對我來說真是受益匪淺啊。
我所實習的單位是我家鄉的一個濱湖區人民法院所屬的一個基層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實踐老師的教導下,讓我深深感到作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驕傲,在這里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能找到一種神圣的使命感。
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2年來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買賣合同起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個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只有一名審判員,我們趁之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當事人都沒有到場,雙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師出席,法庭還有一名書記員,負責記錄法庭審理整個案件過程。我便出席了這一場法庭審理。先讓我敘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機動車公司(公司名稱不是記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來代替了)
被告:代理銷售機動車公司
原告與被告系合作伙伴關系,在去年就將原告公司制造的機動車運輸給被告,被告訴稱資金周轉不靈,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貨物的全部貨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還未將貨款付清,幾經原告的追討,被告仍然沒有全部償還,還有1萬6千元的貨款,原告認為被告沒有合作誠意,便提起訴訟。
雙方爭論的焦點是,被告曾還了2000元給原告,原告稱沒有收到。被告還提出原告的貨物不符合雙方訂立合同的質量標準,所以才遲遲未將貨款付清。
經過法庭的審理:被告所稱曾匯款給原告2000元,事實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個與原告素不相識的人,可見被告提供的證據并不符實。第二個焦點是產品的質量問題,在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許多信件稱是客戶反映質量出現問題,要求退貨,被告還稱曾致函給原告要求退換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原告對被告的這些證據提出質疑,因原告當事人沒有出席法庭不能確認事實真偽,要求與當事人求證后給予答復。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這起案件來說,被告拿出的證據并不充分,法官亦認為如此,這樣的民事經濟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雙方調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場的兩為律師也希望雙方當事人能夠各退一步。盡管這次法官沒有作出判決,但是后來的一些場面上的事情還要繼續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說的走下過場。不過從案件的側面來說,我發現現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說明現代社會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十九
現就原告訴答辯人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對本次交通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責任劃分、投保情況等無異議。
二、本案答辯人不承擔責任,原告的損失應當由保險公司賠償。事故發生時,答辯人在保險公司投有交強險和5萬元的商業三者險。事故發生時,仍處于保險期內,并且答辯人所駕車的車輛具有合格的行駛證、答辯人具有駕駛證,駕駛行為完全合法。根據保險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規定,本案應當先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先予賠付。
三、答辯人為救治原告墊付了元,保險公司應該賠償給答辯人。
首先,為救治答辯人,原告直接向醫院交付押金為15500元,xx(原告的外甥女婿)給答辯人出具了一份證明,證明從答辯人手中取走了15500元的押金條。
其次,入住時,因需掛號、檢查等答辯人還為原告墊付了元的醫療費,該筆費用未計算在住院費用清單內,醫療費票據由答辯人保管。
希望法院將上述答辯人墊付的元直接判令由保險公司支付給答辯人。
四、答辯人對原告訴請賠償的部分項目和金額有異議,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實。
1、殘疾賠償金: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原告是1930年6月3日出生,今年已經83歲了,依據法律規定殘疾賠償金應計算5年。
原告所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原告系城鎮人口,也無法證明原告在城鎮居住且工作一年以上。
綜上,原告的殘疾賠償金應當按照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五年計算,即7154元×5年×10%=3577元。
2、營養費:沒有醫院加強營養的醫囑,不予認可。
3、護理費:沒有提供護理人員的身份證明、誤工證明、收入證明,不予認可。
4、交通費過高,請求法院酌情支持。
以上答辯意見,請合議庭合議時予以充分考慮,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以保障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答辯人: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
簡易程序審理程序
審判組織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一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2.公訴人出庭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3.通知辯護人出庭: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被告人有辯護人的,應當通知其出庭。
4.雖然簡化、也可辯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經審判人員許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以同公訴人、自訴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互相辯論。
5.簡易轉普通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轉為普通程序審理:(1)被告人的行為可能不構成犯罪的;(2)被告人可能不負刑事責任;(3)被告人當庭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的;(4)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應當從決定轉為普通程序之日起計算。
6.審限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一個半月。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一
答辯人:張xx,男,xxx年生,x族,xx省xx市人,公務員,住xx市xx區“xxx別墅區xx號”,身份證號碼:532xxxxxxxxxxxxxxx。
被答辯人:xxx,男,xxx年生,x族,xx省彌渡縣人,個體,住xx縣彌城鎮xxx號,身份證號碼:532xxxxxxxxxxxxxxx。
因原告xxx訴答辯人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答辯人依法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
請求依法判決駁回原告xxx的全部訴求請求。
事實與理由
雙方對承包施工范圍、工程量、單價、工程總造價以及質量要求已經有明確約定。
原告系專門從事家裝業的個體人員,xxx2年x月經人介紹后擬為答辯人位于xx市滿江片區“xxxxxxxx號”別墅房進行裝修。經原告對答辯人的房屋進行充分的考察和測量之后,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為答辯人進行裝修,最初原告向答辯人的報價為x萬多元。答辯人認為價格過高,就不打算讓原告承包施工,后原告又重新對答辯人的房屋進行測量,重新提出裝修報價為:元。答辯人認為該報價比較合理,遂同意將自己的房屋裝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原告施工。之后原告向答辯人提供了一份《裝飾工程預(結)算報價單》,對裝修工程量和單價均予以明確。其中也明確結算按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項目及工程量計算,但同時也明確約定如有增加施工項目的甲乙雙方先行簽訂《工程變更單》確認工程項目及工程價款后,乙方再行組織施工。同時,原告還向答辯人出具了一份《室內裝修施工工藝質量保證書》,其中還特別承諾所有施工工藝保證符合相關《室內裝飾施工工藝驗收規范》的要求。否則答辯人有權對其作出經濟上的罰款及因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索賠。因此,在原告裝修施工之前,雙方對承包施工范圍、工程量、單價、工程總造價以及質量要求已經進行了明確約定。
原告開始施工之后,答辯人一直按照施工進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原告每完成一項工程內容,雙方就進行計量,然后由答辯人及時將工程款支付給原告,這有原告向答辯人出具的10份收款收據(共計63000元的工程款)為證,根本不存在原告墊付大筆工人工資維持施工進度的問題。另外,由于原告惡意拖欠刮瓷和刷乳膠漆工人的工資,導致承接該項工程的楚雄人xxx二人生活困難,xxx向答辯人提出請求之后,答辯人還替原告墊付了刮瓷及刷乳膠漆的工資12300元。答辯人還為原告支付其木工工人的交通費1xxx元,登高梯租賃費1000元。由于原告在未安裝燈具的情況下甩手不管,答辯人又另外請人安裝燈具,支付燈具安裝費6000元。這樣答辯人總共支付的工程款達到x3500元,已經遠遠超出了原告當時的報價。
原告提出答辯人的房屋實際建筑面積約560平方米,這完全是歪曲事實!
當然,這也是原告認為答辯人尚欠其工程款的一個理由,然而這個理由根本就不成立。答辯人的購房合同當中明確載明房屋建筑的總面積為平方米,加上答辯人加蓋的約平方米的面積,答辯人房屋總面積約為平方米,答辯人的房屋就在那兒,只要一測量就清清楚楚。因此,按照原告之前的測量,已約平方米的面積計算,原告當時的報價元是比較客觀的。其中提出答辯人還欠其元的工程款是按照其無中生有的56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進行計算,當然與事實不符。
原告的行為已經嚴重違約,不僅給答辯人造成了經濟損失,還嚴重影響了答辯人一家的正常生活。
原告的裝修施工有嚴重的質量問題。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二
答辯人:姓名___,性別_____,年齡___,民族___,職務___,工作單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______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不欠被答辯人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法院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借被答辯人款項屬實,但不是借了100000元,而是只借了10000元,且已全部歸還。______年___月___日,答辯人由于資金周轉困難,向被答辯人借款10000元,約定月息三分,借期一個月,并向其出具借據一份。由于答辯人當時著急,雙方又是朋友關系,故答辯人只在借條上寫了小寫的“10000元”而未寫大寫“壹萬元”。借款到期后,答辯人已經如期將借款本金及利息歸還給被答辯人,答辯人索要借條時,被答辯人推脫借條找不到,說給答辯人出具一份收據即可,于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歸還借款本金壹萬元及利息叁百元”。并向答辯人出具收據一份。故答辯人已經將欠被答辯人的款項全部歸還,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所持的“100000元”借據系其涂改的,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答辯人只向被答辯人借款10000元,而且出具的也是“10000元”的借條,被答辯人所持的“100000元“借條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辯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辯人的筆跡。根據法律規定,涂改后的證據不具備證據 “真實性”的特性,故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綜上,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答辯狀副本_______份;
證明材料___________份。
延展閱讀: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答辯狀是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或被上訴人根據民事起訴狀或民事上訴狀單方面的內容,針對原告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或上訴人提出的上訴請求作出復答,并依據事實與理由進行辯駁的法律文書。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民事訴訟的第一審被告人或第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狀,是其所享有的一項重要的訴訟權利,目的在于充分闡明答辯人的觀點和主張,使人民法院能夠比較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真實情況,以利于對案件的處理。民事答辯狀根據提交的審級不同,分第一審答辯狀和第二審答辯狀兩種。
二、格式、內容及寫作方法
民事答辯狀由三部分所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首先寫明答辯人的基本情況,事項與民事起訴狀相同;其次要寫明答辯事由。
(二)正文
主要在于闡明答辯的意見和理由,揭示對方提出的請求及 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的不當之處,提出相反的事實和證據,說明自己行為的合法性主張的正確性,并列舉有關法律的規定,以求得人民法院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此外,對其中涉及到舉證事項,還應當具體寫明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及其住址。
(三)尾部
應寫明致送的人民法院,由答辯人簽名或蓋章,注明答辯日期,并在附 項中寫清答辯狀副本有關證據材料的份數。
三、注意事項
制作民事答辯狀,特別注意的是要有針對性,一是要有的放矢地予以說明、反駁和答解;二是在答辯中同時闡明自己的觀點、主張和根據;三是根據依法論辯,不能無理狡辯,如果對方的指控或上訴的確有理,并有事實根據,不應當一概否認,需要解釋的可以作解釋性說明。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三
承諾書 xx科技有限公司(抵押人)愿將所屬坐落于蘇州市姑蘇區南環東路857號201室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平方米和房屋所有權面積為平方米的不動產權(不動產權證書號為蘇房權證市區字第10371250號,蘇國用第009號),抵押給_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貸款提供擔保,承諾在抵押期間內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處不動產不得對外銷售(轉讓),如有不實,愿負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抵押人(簽章) :
年月日
_________簽名確系當事人當面簽訂。
經辦人: 年 月 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四
張**訴平頂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經受理,審理過程中張**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將**追加為被告,并被貴院準許,**答辯以下:
一、**為轉賬協議中乙方,在本案中應當列為原告,法院追加**為被告沒有事實依據。
張**與**為同學關系,本案訴訟之前二人合伙做生意,經常借用其它公司的名義為生意對象開具增值稅發票,張**和**與****股份物資供應總公司達成一筆生意,并作為乙方與**公司(甲方)簽訂xxx的轉賬協議,協議載明甲方即**公司負責保證在乙方貨款到賬叁日之內轉至乙方指定卡上。為確保該筆款項用于償還王**的欠款,經**公司要求,三方商定由**作為擔保人在轉賬協議書上簽字,張**在乙方落款處簽字。
基于以上事實,**顯然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主體,更不是張**所主張的連帶償還債務的擔保人。**在該轉賬協義中的地位為乙方,如硬要扯到本案中的話其訴訟地位應當為原告,而非被告。
二、張**與**之間為合伙關系,二人共同與**公司簽訂的轉賬協議已經履行完畢,法院追加**為被告沒有法律依據。
**向法院提交一份印證雙方合伙關系的證據,是二人合伙經營期間共同向**借款300000元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之間沒有合伙生意,不可能共同向第三人借如此高額的借款。本案關健證據轉賬協議也是一例,張**與**合伙生意期間,共同向王**借款130000元,王**多次找到張**和**要求還錢,并請求本案被告**公司中間說和,因此,幫開發票的轉賬協議中才出現了“乙方**、**”、“此筆款項用于歸還王**欠款。歸還壹拾叁萬元整”、“擔保人:**”等從字面無法解釋清楚的約定條款,這也正好印證**所說的二人為合伙關系的主張,
本案轉賬協議生效后,**公司收到貨款并如約進行轉賬,發現轉賬協議中寫明的銀行卡號并非王**本人名字,而是另外一個女人的卡號,**公司隨聯系**求問原由,經向輝了解,該卡號為張**妻子的賬號,為防止該資金誤入第三人賬號內,無法履行向王**的還款義務,**與張**溝通后,向***公司提出變更轉賬申請,請求現金支付給乙方擔保人**,**公司同意并已經支付完畢,以**所寫收到條為證。
張**持一個已經履行完畢的協議書起訴,并將其生意合伙人**追加為被告純屬濫訴,是在浪費國家寶貴的司法資源,請求法院駁回張**的訴訟請求。
三、張**與**合伙生意期間賬目不清,雙方存在矛盾,張**尚欠**240000余元的貨款,**當庭提出反訴,請求法院準許,否則**將保留訴權,另行提起訴訟。
據**稱,二人合伙期間曾與平煤**供貨,其中240000貨款到賬后應分給**,該款打入***公司幫開發票,后貨款到賬后張**一直沒有向**提起此事,更沒有將貨款支付給**。目前該糾紛仍未解決,**保留訴權。
以上答辯意見,請求合議庭合議時給予參考。謝謝。
答辯人:**
11月5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五
答 辯 狀
答辯人:浙江省* *市 * *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地 址:濟南市經十西路
負責人:何* *,職務:經理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借貸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的起訴沒有真實的證據,其用于起訴的兩張借條是偽造的,答辯人從未向被答辯人借過款,本案的真實情況是被答辯人利用偽造的借條,并利用工作之便偷蓋公章和人名章,虛構借款事實。
希望通過向貴院起訴達到其非法占有答辯人資金的違法目的。
理由如下:
1、被答辯人提供的兩張借條存在明顯的瑕疵。
首先,按正常借款規范和習慣,如果申請人借款,尤其是高達70萬元的借款,借款雙方肯定要簽訂借款協議,在雙方不了解的情況下必須有擔保人或者抵押物,并由借款人簽字確認。
然而,被答辯人所提交的兩張借條通篇都是打印的,除了公章和私章外,沒有任何人的簽字,更沒有答辯人負責人* *的簽字,顯然是被答辯人利用其工作中能夠掌握公司公章印鑒的便利條件偽造的。
其次,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2010】文鑒字0364號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鑒定意見是“標稱時間‘2007年1月19日’和‘2007年6月27日’的兩張借條上“浙江省* *市*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公章印文不應是標稱時間段形成。
兩張借條上公章印文與2008年4月—2008年9月的樣本印文印油色料成分相同。
前兩次法庭調查時被答辯人均陳述:借款當時他把20萬和50萬元現金帶到答辯人的辦公室交給* *,然后* *交給他借條,當時借條上加蓋了公章和人名章。
如果被答辯人陳述的是事實,那么借條上加蓋公章的時間就與司法鑒定中的分析的事實相矛盾,也就是說涉訴的兩張借條是有瑕疵的,不能單獨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
2、本案被答辯人是答辯人聘用的副經理,與答辯人負責人在同一辦公室工作,并且,由于本案被答辯人在公司任重要職務,答辯人經常委托本案被答辯人攜帶公司的公章、印鑒外出辦理招投標及簽訂合同的事務,所以,被答辯人具有掌握和使用答辯人公章、印鑒的便利條件,其有條件偽造借條。
3、在該兩張借條上標稱的借款時間段,答辯人并不需要資金,答辯人賬上的資金是充足的,并且,答辯人的上級公司剛撥付給答辯人大額款項(有銀行憑證為證),根本不需要借款,更不需要高息借款,被答辯人所訴稱的借款理由是不存在的。
4、如果答辯人真的向被答辯人借款70萬,那么公司財務賬冊,業務往來及銀行賬戶上肯定會有記載,公司的會計、出納肯定會知道,但答辯人財務賬冊及銀行賬戶上沒有該兩筆借款的任何記載,公司也沒有任何人知道有該兩筆借款,并從來沒有聽被答辯人和任何人提起過此事。
顯然,該兩筆借款是根本不存在的。
二、下面答辯人陳述本案的一些事實情況:
2009年11月24日,答辯人的負責人* *讓被答辯人領取了公司在東營市* *縣工程的保證金12萬元,被答辯人將9萬元存到被答辯人開戶的個人賬戶上,2009年12月3日被答辯人把答辯人公司的所有保證金退還給了答辯人。
如果答辯人真的借了被答辯人的70萬元逾期不還,那么被答辯人應該與答辯人交涉借款償還問題,將該保證金與借款抵消的。
這也是與日常生活經驗嚴重不符的情況。
2009年12月7日答辯人接到銀行的通知,稱答辯人的賬戶被槐蔭法院凍結了。
答辯人非常驚訝,想不通怎么回事,最后答辯人的會計到法院查明是被答辯人起訴的。
答辯人的負責人* *馬上從外地趕回來,當天晚上就找到被答辯人家里問明情況,但是被答辯人避而不見。
假設答辯人真的借了被答辯人70萬元逾期不還,被答辯人為什么不敢面對答辯人?為什么不向答辯人追要呢?為什么不敢和答辯人交涉借款償還問題?
之后,答辯人又找到被答辯人的兒子了解情況,被答辯人的兒子說不知道此事。
無奈答辯人又向公安局報案。
公安局已經就該案向相關人員作了紀錄。
2009年4月14日,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法庭調查,被答辯人當庭陳述:70萬元是自己的積蓄,一直放在家里,從家里直接拿到答辯人的辦公室交給* *的,等等嚴重違背常理的陳述,法庭調查結束時被答辯人拒絕在調查筆錄上簽字。
被答辯人原是中鐵建工集團* *建筑工程處下屬機械廠的普通工人,在崗工資月工資1300元,2002年下崗,下崗生活費每月205元。
被答辯人的妻子也是該單位的普通工人,2002年退休,工資每月1400元。
被答辯人的家庭成員均系工薪階層,至今還住著50-60平方的房子,家庭并不富裕,按照我們的了解70萬元對于這樣的普通的工薪家庭應該一輩子都難攢起來。
并且被答辯人養育了一子一女,試問,依據被答辯人的收入情況以及養育孩子長大成人、生活消費的情況,被答辯人能夠積攢70萬元顯然不是事實。
被答辯人在法庭上陳述,這70萬元一直放在家中沒有存過銀行。
就這個陳述,我們隨便征求一個人的意見,都會認為這種陳述是虛假的。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六
答辯人:a,男,19xx年12月17日,漢族,公民身份號碼:g11,住浙江省工市城關鎮xxx。
答辯人因b訴c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特作如下答辯:
1、原告訴稱其北首房屋系從c處購買,與事實不符。原告19xx年11月2日申請辦理北首房屋登記的材料以及原告20xx年9月8日申請辦理北首房屋面積更正登記的材料來看,其北首房屋系自建,并非從c處購買。
2、原告訴稱其北首房屋形狀至今如故,與事實不符。
(1)19xx年11月2日,c申請辦理了南首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xx市住房與城鄉規劃建設局將長度為米(包括爭議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房屋所有權予以登記。同年,c將該南首房屋出賣給答辯人。1月6日,答辯人申請辦理了該南首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xx市住房與城鄉規劃建設局也將該長度為米(包括爭議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房屋所有權予以登記。首先分別于19xx年11月2日、辦理了南首房屋登記,
(2)19xx年11月2日,原告申請辦理了北首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xx市住房與城鄉規劃建設局將長度為米、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予以登記。20xx年9月8日,原告以房屋丈量錯誤申請辦理北首房屋面積更正登記,xx市住房與城鄉規劃建設局將房屋長度更正為米即將原長度2。20米向南延伸了米、建筑面積更正為平方米(包括爭議房屋)。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本案系原告b與被告c相互串通,企圖侵占原告平方米房屋的一起虛假訴訟,故請人民法院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并將本案移交公安機構,追究原被告的刑事責任。
xx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七
答辯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答辯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答辯人因xxxx(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一案,進行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寫明答辯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答辯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針對原告、上訴人、申訴人,即被答辯人提出起訴、上訴、申訴所依據的事實、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張陳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x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八
一、安檢
所有人員進法院都需接受安檢,包括律師。旁聽人員通過安檢后可隨意選擇法庭,并不需要換旁聽證。安檢最嚴格的是著名的old bailey大街上的刑事法庭,連背包、水杯、手機都不能帶入,進入法庭需有人引領,旁聽時不能記錄,嚴格得有點過分。
二、法庭布局
進入法庭,可以看到法庭的布局通常是這樣的。法官席在臺子上,臺下第一張桌子是書記員席。房間中央有幾排長桌凳,是供律師和當事人坐的,為工作區。雙方當事人及律師同向而坐,面向法官。
上海的兩個中院和高院的法庭,當事人也是朝向法官坐,與英國法庭不同的是,桌子是分開的,離得比較遠。上海區法院的座次是“兩軍對陣”式,即當事方相對而坐。我想,并排坐可以減少對立,暗示雙方的義務是協助法官查清案件,厘清是非。
法庭第一排座位為barrister qc(queen’s counsel,譯為女王冊封律師)的專有位置,不是qc的barrister(出庭律師)坐在第二排,再后面是solicitor(事務律師)和當事人的位置。barrister的桌上通常會放一個斜面小桌,以供律師發言時方便翻看卷宗以及支撐胳膊,法庭還給律師提供飲用水和杯子。工作區的后面或側面是旁聽席,通常沒有桌子。
環顧四周,法庭兩側的墻上嵌有書架,擺放了很多法律書籍,多為厚厚的判例集。
三、法官到庭
待各方到庭后,書記員通知法官。法官到庭前,書記員與法官一道,站在法庭的一個角門后。隨后書記員敲門走入并高喊“全體起立”,而后立于門旁迎候法官。
接著看到一位年長的法官緩步走向法官臺,此時另一書記員已經扶好了座位。法官走到桌前,向臺下點頭示意,然后就坐,之后其他人就坐。一些中國的法院也是這么做的,但并不是非常普遍,可能跟法院案件量大、法庭莊嚴感欠缺有關。
還有一點在中國法院是看不到的,就是庭審中如有人離開,需在離開法庭前向法官點頭致意。我想這些禮儀的目的在于表現對法官的尊重,彰顯法官的尊貴地位。
四、著裝
出庭律師戴假發套、著律師袍,與影視劇里演的一樣。如何著裝對出庭律師來說是不可疏忽的,對此律師協會有專門的規范,比如聽證(處理程序問題)穿正裝即可,但正式庭審時要穿律師袍;商事案件出庭穿正裝即可,但刑事案件出庭要穿律師袍;在基層法院開庭可以穿正裝,但到高等法院及以上法院要穿律師袍。女王冊封律師和一般律師的著裝也不同。
法官一般著法官袍,身份不同樣式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官還要戴假發套。法官袍多為黑色,但有的高級別法官比如審理刑案的首席大法官(lord chief justice)著紅色的袍子。而最高法院的法官袍更為考究,黑色袍子點綴金色的繡紋,很是華貴。但他們只在慶典時穿,審理案件時只穿正裝。
五、開庭資料
律師出庭帶的資料通常是白皮書和文件夾。白皮書就是英國的民事訴訟法(civil procedure),硬封面、薄薄的紙張、上下兩卷,一卷與《現代漢語詞典》的厚度相當,里面對民事訴訟法進行了逐條詳解,還包括相關判例、訴訟文書范本等。由英國sweet & maxwell公司出版,每年更新,期間還有增訂本。售價昂貴,500多英鎊一套。但由于這套書編得很成功,英國律師幾乎人手一冊。
文件夾是活頁夾,這種文件夾在律師界使用的很普遍,好似中國律師普遍使用的牛皮紙檔案袋。一些案件的案卷之多令人咂舌,若干個厚厚的文件夾在桌上擺成一排,有的案卷還裝在桌下的箱子里。律師發言當中經常會引用這個那個文件夾中的文件,盡管文件的標識很清楚,還是會發生有人一時跟不上找不到文件的情況。
六、證人出庭
證人出庭作證在審理中非常常見,這個環節是庭審中很重要的部分。我看過的幾個庭審,證人作證甚至占了庭審一半以上的時間。除了案外人以外,爭議當事人經常也作為證人。證人作證前要發誓,有宗教信仰的手按圣經、古蘭經等經書,按照給定的誓詞進行宣讀。宣誓畢,律師開始向證人發問。
一方律師對本方證人的詢問非常簡單,通常讓證人陳述下姓名、身份,以及確認書面的證詞是本人的證詞。然后是另一方律師的交叉詢問(cross-examination),這個詢問非常關鍵,很能體現律師的思辯力,時間可能很長,是證人最難捱的時間。
交叉詢問的目的在于質疑甚至推翻對方的證人證言,涉及的問題非常具有“攻擊性”,目的在于暴露證人證言的矛盾、虛假以及證人本身的污點歷史,使得陪審團或法官懷疑甚至不采信證人的證言。證人會被問得慌亂、難堪甚至發怒。
有時本方律師看不下去了,會出面“幫忙”,對有的問題提出反對,說問題與案件無關或者問題是誘導性的問題。此時法官須馬上作出反應,即是否同意這個發問。交叉詢問結束后本方律師還可以補充詢問,其目的在于改變證人回答的對本方不利的內容。
在英國,無論證人是否愿意出庭,一旦接到法庭通知則必須到庭,否則會被處罰,嚴重的課以藐視法庭罪。而在我國,出庭全憑自愿,本人不愿意的法院也沒辦法,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影響下,證人出庭率很低,導致一些案件事實難以查清。法律所規定的“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在實踐中難以得到落實。
七、律師發言
律師發言時站立,有時會將胳膊支在面前的小桌上,但不會像影視上的美國律師可以走來走去。律師的長篇結案陳詞都在最后,首先是原告律師陳詞,然后是被告律師陳詞,隨后雙方可以繼續補充。
律師的陳詞時間不受限制,我看到的有的律師連續說2個小時,而法官任其發揮,一般不會打斷。而在國內的庭審中這種場景比較少見。聽起來律師陳詞的語調比較平和,很少慷慨陳詞。律師之間沒有直接的辯論,都是面向法官陳述意見。
八、法官及律師的稱謂
英國法官的稱呼有多種,身份、場合不同稱呼不同。比如在郡法院(county court),法官被稱作“your honor”,可譯作閣下。在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男法官被稱作“my lord”,女法官被稱作“my lady”,而律師在稱呼原審的法官時使用“his learned judge”或者“her learned judge”,直譯是“博學的法官”。
律師的稱謂也很有意思。法官稱呼律師為某某先生或某某女士,比如mr smith或者ms julia,國內則稱呼原告代理人或者被告代理人。而一方律師在稱呼對方律師時則采用my learned friend,即為“博學的朋友”。
九、陪審團
陪審團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是英美法系刑事審判的一大特色。我觀看的一個刑事審判,庭審中有一個12人的陪審團,成員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端坐在法庭側面的兩排,聆聽整個庭審。
罪與非罪,12名成員須達成一致。而有時達成一致意見是很難的,需要商議很久。有一部美國電影講了一個經典的陪審團合議的故事,最初只有1人認為嫌犯無罪,后來經過多輪討論說服,支持無罪的成員越來越多,最后全部人認為無罪,這部電影的名字是《twelve angry men》(譯為十二怒漢)。
陪審團達成一致后,由其中一名代表宣布結果,guilty(有罪)或者not guilty(無罪),不需說明理由。有罪,法官依法確定刑罰;無罪,則當庭開釋。
十、宣判
英國的庭審分為聽證(hearing)和審理(trial)兩個程序,聽證處理程序性問題,審理處理實體問題。聽證可能進行若干次,而審理是在判決前集中進行一次,短的半天,長的幾天十幾天。
審理之后接著就是宣判,最高法院的案子是擇期宣判,而下級法院只有少量的案子是擇期宣判。這與國內法院的作法大不一樣,國內法院極少有審完當庭判的,基本都是擇期宣判,判決書寫好了再宣判。
英國法官下判決的過程令我大開眼界。雙方律師的陳詞結束后,法官可能會離庭稍事休息,然后返回法庭開始口述判決,即興進行一個演講,演講有的持續數個小時。
法官首先陳述他所認定的事實,然后歸納案件的爭議焦點,爭議焦點可能一個,可能多個,法官列明每一爭議焦點后,分別簡述原告和被告的論點,其后對雙方論點發表意見、評定是非,然后得出對這一爭議焦點的結論。
所有的爭議焦點分析結束后,法官給出總的結論,即對原告的訴請是否支持,支持多少。經過這一過程,在場的人都能清楚知道法官的判決理由。而法官在口述判決結束后,會拿一個有法院抬頭的表格,寫一個簡單的法院指令,寫明判決的最終結果,簽上自己的名字。
法官的全部講話會被錄音,而雙方的律師也會現場速記法官的講話。基層法院不再另行出具書面判決,而高等法院及以上法院則會出具法官審閱后的書面判決。
沒有書面判決的,一方當事人不服判決,就依據律師記錄的內容提起上訴。這對律師記錄的準確性要求很高,而很多律師已練就了這個功夫。一位年輕的出庭律師告訴我,他的記錄可以做到80%以上與法官講的一致,非常不易。對一些重大的案件,為了保證準確性,當事人甚至請專業的速記人員做記錄。
十一、律師費評估
依據英國的法律,敗訴一方須承擔勝訴一方的律師費。因此判決下達后,勝訴方會請求敗訴方支付律師費,為此勝訴方將提交一份律師費的計時收費清單,對這份清單法官會要求申請方作出說明,也會聽取敗訴方對此費用的意見,然后由法官作出認定。
認定結束后,法官會寫另外一個書面指令,明確敗訴方支付律師費的金額與時間。英國有專門部門制定律師收費標準,基于律師的辦公地址以及律師執業的資深程度給出相應的收費標準。
十二、法庭氣氛
總體來說法庭上的氣氛是很和諧的。律師對法官很恭敬,法官對律師很客氣。我看到高等法院的一位年長法官間或問些問題,有時作簡短的評論,甚至當場翻看法條或案例,而后與律師進行討論,態度和緩,沒有以勢壓人的意思。國內庭審中有時候會出現法官打斷律師發言的情形,說明我們的法官和律師在庭審中還沒有形成良好的合作關系。
作為對立面的律師之間也比較客氣,甚至在一些小的事情上相互幫助。比如說,一方律師找不到某個文件,另一方會善意的提醒;相互之間會借用小桌等。
這兒需要特別提及的是,英國的法官選自資深的出庭律師,所以都比較年長。這些律師經過多年的訴訟錘煉,精通訴訟程序和技能,其中一部分人后來成為法官。有些律師在執業的同時兼任法官,每年花一定時間去審理案件。因此,法官群體與律師群體之間有強烈的認同感,法官以前是資深的律師,律師是未來的法官人選,彼此知根知底,彼此理解尊重。
十三、法官的形象
多次觀看庭審以后,于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些法官的表現。他們當庭翻出法條判例與律師平心靜氣地討論問題,他們在幾天審理之后連續數小時不停歇地即興發表判決演講,他們下發幾十頁甚至更長的判決書,他們獨立對一些敏感案件作出不利于政府的判決……他們的專業能力、謙和態度和獨立精神令人贊嘆。
還有就是法官在人們心目中的廉潔公正形象。敗訴方會失望、不服或者憤怒,但不會指責法官腐敗。我曾經問過幾個律師,歷史上有沒有英國法官因腐敗而受處罰的例子,得到的答復是“沒聽說過”。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二十九
原告:
名稱: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告:
名稱: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合同副本____份。
本訴狀副本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份。
①事實和理由中應寫清合同簽訂的經過、具體內容、糾紛產生的原因、訴訟請
求及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②原告應向法院列舉所有可供證明的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書證、物證的來
源及由誰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復印件,以便法院調查。
③本訴狀適用于被告為法人或其它組織。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三十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______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不欠被答辯人借款本金_______元及利息,法院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借被答辯人款項屬實,但不是借了_______元,而是只借了_______元,且已全部歸還。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辯人由于資金周轉困難,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元,約定月息_______分,借期_______個月,并向其出具借據一份。由于答辯人當時著急,雙方又是朋友關系,故答辯人只在借條上寫了小寫的_______元而未寫大寫_______萬元。借款到期后,答辯人已經如期將借款本金及利息歸還給被答辯人,答辯人索要借條時,被答辯人推脫借條找不到,說給答辯人出具一份收據即可,于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歸還借款本金_______萬元及利息_______百元”。并向答辯人出具收據一份。故答辯人已經將欠被答辯人的款項全部歸還,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據系其涂改的,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答辯人只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元,而且出具的也是_______元的借條,被答辯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條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辯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辯人的筆跡。根據法律規定,涂改后的證據不具備證據“真實性”的特性,故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綜上,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答辯狀副本_______份;
證明材料___________份。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民事訴訟被告人表達的種類:
不是所有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的表達都是民事訴訟證據意義上的當事人的陳述。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會向人民法院表達各種各樣的與案件有關的理解或者建議。從這些表達的實質內容來分析,可以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類別:
1、是當事人的請求。比如說:起訴狀中的起訴請求,要求被告某某立即還本付息,這就是一個訴訟請求。這樣的請求能不能歸入到民事訴訟證據意義上的當事人的陳述?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2、是當事人對案件或者與案件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屬觀點性的表達。比如說:被告對原告所作陳述或者舉證表示反對,或者肯定或否定主張為正確或者是認為對方的主張為錯誤等。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往往是當事人的一種立場的表達,類似于申明,也并非民事訴訟證據上的當事人的陳述。
3、是當事人以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表述的案件事實。比如說:涉案糾紛的來龍去脈、前因后果,時間、地點、人物、發生的交易、交易之后如何發生糾紛的情況,以及在此過程中遇到的記憶深刻且對本案糾紛的發生起到了至關重要作用的事件等。這樣的一些對于案件事實的描述,在內容上就與作為民事訴訟證據形態之一的當事人的陳述就有契合之處了。
當事人表達的方式,從當事人意思表達的方式來看,至少可以分為兩種基本形態:
1、是當事人通過書面方式向法官表達自己的意思。譬如: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以及訴訟代理人提交的書面代理詞等。這表達方式比較正式,一般是經過了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深思熟慮。
2、是當事人通過口頭方式向法官表達自己的意思。譬如:在法庭當場進行陳述等。從是否能夠固定為發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角度,這種陳述方式又可以分為兩種:
3、當事人在正式的場合所作的陳述。比如說在證據交換、質證以及正式開庭過程中所作陳述。一般而言,這樣的陳述對方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也會在場,相關的內容將會被記錄在案,如通過法庭錄音錄像,或者書記員所作筆錄,這也是屬于一種非常正規的表達方式。
4、當事人在非正式的案件審理場合所作的陳述。比如說當事人到人民法院去立案的過程中,與立案窗口的法官所作的表述,或者在案件庭審后很多當事人仍會想與法官喋喋不休多聊幾句案情等。由于這種非正式審理場合下表達一般不會通過書面或者視頻、音頻的方式予以記錄,故一般不會發生訴訟后果。
擴展資料: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原告的陳述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或者對他方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的承認。
2、原告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駁對方的法律理由,從而確定審理的基本方向。
3、原告就證據的證明能力和證明力的辯駁。
4、原告就案件事實所作的陳述:
(1)負舉證責任的原告就主要案件事實的陳述;
(2)不負擔舉證責任的對他方主張事實的態度。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過時的證據種類-當事人陳述
一、將當事人陳述作為證據種類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
現在,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已成定局,在很多方面都有了突破性的進展。證據制度也由強調追求客觀真實向追求法律真實的價值取向轉變,特別是證據規則的創建也已提上了立法日程。在這種背景下,對當事人陳述這種傳統的證據種類還局限于民事審判方式改革前的理論基礎,完全忽視了當事人陳述因其自身的特征使得將其作為證據種類與現代審判方式格格不入的狀況。在審判實踐中,因當事人陳述作為證據種類所帶來的矛盾以及導致的不當操作更是層出不窮,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判人員樂于以詢問當事人的方式展開法庭調查,影響了人民法院的裁判形象。
在審判實踐中,由于當事人陳述是一種獨立的證據種類,審判人員在法庭調查時就習慣以一種特定的方式進行,即以形成一個有發生、發展和結束全過程的完整的案件事實為目標,由審判人員圍繞調查目標來詢問當事人,當事人是作為接受詢問的客體和事實真相的提供者。除讓當事人回答詢問外,由于法律的規定,審判人員也會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據(這時所稱的“證據”都是指除當事人陳述以外的其他證據種類)。但是,由于其他證據種類不能象當事人在回答詢問時所作的陳述那樣完整并且有針對性,而且其他證據種類一般也需要當事人加以說明,不如當事人陳述明確,所以在審判實踐中,審判人員都樂于以詢問當事人來展開法庭調查,以當事人提供其他證據作為一個法定手續和補充。這樣的方式使法庭調查跟隨審判人員預先的思路進行,審判人員能夠完全控制調查的進度和方向。
然而,這樣的法庭調查是以犧牲人民法院裁判形象為代價的。當事人抱怨審判人員在詢問時沒有給雙方當事人同樣陳述的機會和相同的詢問態度;陳述的內容,甚至陳述的時間都由審判人員決定,當事人不能控制;對當事人陳述的效力,也是通過審判人員自由裁量來決定,并且經常發生審判人員僅根據一方當事人的陳述就轉移舉證責任給對方的情況。這些情況毫無疑問會使當事人感到審判人員已經先入為主,沒有站在居中的立場來調查案情,并且其在法庭調查過程中只被當作了受調查的對象,其訴訟權利在法庭調查階段無從體現。
(二)作為證據的當事人陳述與當事人對事實的主張混同,使得審判人員無法正確認定證據。
根據現行的證據制度,當事人陳述是一種證據種類,而當事人的主張則是證明對象,二者在概念上是容易區分的。但是,當當事人接受審判人員詢問或自己進行陳述時,作為證據的當事人陳述與當事人對事實的主張在形式上往往是混同出現的。由于在形式上不能區分,在內容上不易區分,審判人員在法庭調查時一般都沒有對當事人陳述的合法性、客觀性和關聯性進行質證、認證,但在判決書中,這種未經質證、認證的當事人陳述卻會被列為證據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而對于當事人基于傳聞等違反證據排除性規則的陳述,也因其與當事人對事實的主張混同出現,審判人員也不會因其不具備證據資格而禁止其陳述。這樣的當事人陳述使證據的排除性規則形同虛設,會給審判人員造成不正當的引導和印象。
另外,根據訴訟代理制度,訴訟代理人可以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這當然就包括了代理當事人提出對事實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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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答辯人:xx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后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一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xx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于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并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xx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xx日報》進行了公告。xx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顯示,xx縣工商行政部門于xx年4月15日準予對xx縣萬好置業進行注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余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答辯人: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答辯人:吳,女,漢族,27歲,住址:涉及隱私省略
被答辯人:楊,男,漢族,32歲,住址:涉及隱私省略
答辯人因楊交通事故一案進行答辯,被答辯人訴求的賠償數額過大,部分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事實和理由:
一、 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責任劃分原則上無異議。
但請求人民法院要求被答辯人出具駕駛的豫n-txxxx出租車的營運證,以及被答辯人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出租車駕駛員上崗證。如被答辯人未出具,則請求人民法院重新劃分雙方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以及免于答辯人對被答辯人駕駛的出租車的營運損失的賠償。
二、 被答辯人訴請的各項費用,應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對于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被答辯人與答辯人、按事故責任比例分擔責任。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需要特別答辯的是按照xxx2年12月2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停運損失亦屬于“財產損失”的范圍,應當由保險公司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進行理賠。本案中被答辯人的營運損失應由本案第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在交強險的范圍內承擔。
三、 被答辯人出具的關于涉案出租車的營運損失的證據不足。
被答辯人出具《價格評估結論書》只是對該出租車的損失具有參考價值的目的,該《價格評估結論書》中也有說明。且對本案中的出租車營運損失評估過高,停運時間過長。也不符合《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估價鑒定暫行規定》第九條 車物損失估價鑒定機構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車物損失估價委托后,應在3日內向委托人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估價鑒定結論書》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車輛財產估價鑒定清單》。被答辯未向人民法院出具《道路交通事故的車輛財產估價鑒定清單》以及修車期間的出入廠記錄證明,修車費用發票和修車誤工期間的營運損失等直接具有證明力的相關證據。在此請求人民法院對該出租車的營運損失,營運天數酌情認定。
綜上所述,請求人民法院對本案的責任劃分,賠償數額進行酌情認定。
答辯人:吳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一)第一審程序的概念和意義
1.第一審程序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有起訴權的人提起訴訟的案件進行初次審判時所應遵循的活動程序。
二審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的審理也應遵循第一審程序。
2.第一審程序的任務:查明事實、依法判決。
(二)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
1.對公訴案件的審查:一審法院收到公訴案件后,應由院長或庭長指定審判員對起訴材料進行審查,只要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并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照片的,應當作出開庭審判的決定。
但是,證據是否確實可靠,不是決定是否開庭審判的必要條件。
2.開庭審判前的準備:(1)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書記員不屬于合議庭組成人員由院長或庭長指定審判長。
(2)在開庭10日前,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將開庭的時間和地點在開庭前3日通知人民檢察院。
(4)傳喚訴訟參與人。
傳票和通知書最遲在開庭3日前送達。
(5)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辯護人,必要時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辯護。
(6)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3日前先期公開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7)有關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案件不公開審理;不滿16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已滿16歲的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3.法庭審判
(1)開庭。
審判長應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開審判;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名單;告知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告知被告人有辯護的權利等。
(2)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辯雙方通過各自舉證、發表意見來揭露案件真實情況的過程,是法庭審理的中心環節,具體程序有: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被告人、被害人陳述;訊問、發問被告人;核實證據等。
法庭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過去時行調查核實,當事人和辯掮,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
法庭對于上述申請,應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3)法庭辯論。
經審判長許可,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有、訴訟代理人可以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意見并且可以互相辨論。
(4)被告人最后陳述。
它是法庭審判的必經程序。
是指被告人陳述自己對案件的意見或表明自己的認識和態度,任何機關和個人都不能剝奪被告人最后陳述的權利。
法庭的全部活動應當由書記員寫成筆錄、經審判長審閱后,由審判長和書記員簽名。
(5)評議和宣判。
合議庭根據法庭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確定對案件如何處理并作出處理決定,合議庭評議秘密進行,分別作出如下判決:
①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②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③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評議結束后即可當庭宣判。
當庭宣告判決,應當在5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檢察院;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判后立即送達判決書。
4.延期審理、中止審理和終止審理(參見“比較速記”中的八)
5.第一審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1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12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1個月,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6.第一審程序的法律監督。
《刑事訴訟法》第169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糾正意見”。
(三)自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
1.自訴案件范圍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輕傷案、重婚案、妨害通信自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侵犯知識產權案、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對被告人可判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而公安機關或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2.自訴案件的提起和受理
自訴人應向法院遞交刑事自訴狀,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
法院對自訴案件要認真審查,對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直接受理。
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通知自訴人撤訴并說明理由,自訴人堅持告訴的,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對于駁回起訴的裁定,自訴人可以上訴。
自訴人經說服撤回起訴或被駁回起訴后,又提出新的足以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證據的,可以受理。
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3.自訴案件的審判的特點
(1)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2)可以自行和解、撤回自訴,但對于《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3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3)被告人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
反訴適用自訴的規定。
反訴應具備下列條件,反訴的對象必須是本案自訴人;反訴的內容必須是與本案有關的犯罪行為;反訴的案件必須是屬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另外,原自訴人撤訴的。
不影響反訴案件的繼續審理。
自訴案件的辦案期限,分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通知》的第四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原告:wp,男,13歲。
法定代理人wz(系原告之父)
被告:某研究所
被告:某血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某血液中心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521147元
2、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wp于1987年6、7月間因顱內出血至醫院醫治,診斷疑為血友病,1988年4月18日,由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新華兒童醫院確診為血友病甲。自此,根據醫囑,wp開始大量使用凝血第八因子(醫學上簡稱ahg,以下簡稱八因子)。其中1988年―1996年,使用的八因子由某研究所生產,1996年則改用某血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因子至今。原告也曾據醫囑少量使用鮮血漿及低溫冷沉淀物治病。1998年9月23―29日,wp住上海市兒童醫院時,被確診患有愛滋病及丙肝。
法定代理人認為,wp所患愛滋病及丙肝是由輸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溫冷沉淀物及鮮血漿)而引起的,理由如下:根據目前醫學水平確定,愛滋病及丙肝的傳播途徑只有三種,一為xxx,二為血制品輸液,三為母嬰傳染。對于wp這樣一個13歲尚未成年的孩子來說,第一種情況是不可能的,而他的母親也非愛滋病及丙肝患者或病毒攜帶者,則第三種情況也無可能,唯一使其染上愛滋病及丙肝病毒的原因,只有他因患有血友病而輸過的大量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溫冷沉淀物及鮮血漿)。醫學上目前認為,愛滋病的潛伏期是1―15年,那么對于wp現患有的愛滋病及丙肝就要追及到1988年至今一直在大量使用的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溫冷沉淀物及鮮血漿,而這三種藥品中,八因子是由某血制品有限公司、某研究所生產的,低溫冷沉淀物及鮮血漿是由某血液中心生產的。
根據《xxx民法通則》第一百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故要求被告賠償:
1、原告已用醫療費24227元,營養費2700元;
2、原告親屬誤工費(自1998年3月起,再計五年),每月380元,共計26220元;
3、原告今后將用醫療費(計五年)250000元及營養費18000元(以每月30o元計):
4、原告精神損失費200000元。
并要求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請法院依法支持我的上述請求。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法院旁聽報告時間:2010年11月30日地點:渝北區人民法院 第九法庭案件類型:買賣合同糾紛原告:黃杰 被告:xxx案件主要內容:原告黃杰于2010年1月22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原告以總價xx萬元向被告購買重慶渝北區龍溪鎮6—9—10號的房子,由于合同簽訂時雙方交易房屋的房權證未核發。
雙方約定在房產證核發的三日內原告向被告支付清購房款xx萬元,同時,合同簽訂當日,被告向原告收取定金五萬元。但是后來房產證核發時,原告于2010年2月10日通過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得知被告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理由是房屋產權戶頭是被告前妻劉某,因此原告以被告違約為由提起本案訴訟,要求被告雙倍償還定金。
被告以原告延遲支付購房款為由提出反訴,要求接觸房屋買賣合同并由原告支付違約金及本案訴訟費。案件審理程序:上午9點30審判長宣布開庭,接著原告宣讀訴狀。
對方答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依據程序化進行……在原告的訴狀中,原告拿出了三件證據狀告被告,一是 原告于被告黔東南個的房屋買賣合同原件;二是 被告前妻的房產證復印件;三是 房屋產權管理部門提供的互助證明復印件。在法庭辯論中原告反復強調被告方已知曉戶主不是其本人且將房屋賣予原告又想單方面無合理要求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為。
而被告方卻理直氣壯的一再強調,原告作為買者沒有及時將房款匯入被告的指定賬戶中,失去誠信交易原則,致使買賣無法正常進行,被告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各持己見互不謙讓無法達成一致。
結果:被告方賠償違約金1萬元,還返定金5萬元。旁聽感悟:今天終于等來了期盼已久的法院旁聽機會,上午我們小組一行人來到了渝北區人民法院,雖說這是一課后作業,但我們也獲得了從書本無法知曉的知識,大家很期待等會兒的旁聽。
走進法院我們就遇上了安檢這一關,雖然知道法院有嚴格的檢查制度,但是想想那只是一個簡單的形式而已罷了。沒想到這安檢這么嚴格,不能帶金屬和液體的東西,手機要放籃子,擔任通過安檢門后工作人員進把手機還你,法院的安檢做的一絲不茍體現了對當事人的負責,更是對普通老百姓的責任心,我們佩服安檢時認真的工作態度。
它代表了嚴格的法律程序和一種嚴謹的司法精神。庭審現場法官仔細認真的分析整理案件,耐心的聽當事人的答辯。
體現了法庭上莊重和法官們的一顆責任心及對當事人認真負責的態度。公開審判體現了法庭的公平公正,對百姓的負責,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樹立了司法形象,法院的威信。
作為大學生要學會用好法律知識,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遵紀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大學生。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答辯人因原告綠油油起訴離婚糾紛一案,現針對原告的《離婚訴狀》作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有感情基礎,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辯人與原告結婚后出雙入對,感情很好。答辯人一直在家中操持家務、勤懇持家,是一位賢惠的妻子。
2、原告訴稱雙方自小孩出生后,答辯人不愿意在家中,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
3、原告在訴狀中稱夫妻共同債務共計26800元,沒有此債務,均是捏造的不實之詞。
答辯人和原告共同生活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質不壞、人品不錯。即便原告提出離婚,答辯人也堅決不同意離婚,答辯人有決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只要有空間和時間就能調和雙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變自己。如原告一定堅決離婚,請原告給予答辯人七年的青春損失費共計:300000元。將孩子歸于答辯人撫養,撫養費由原告承擔。
二、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答辯人從未向原告提出過離婚要求。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目的在其訴狀中處處捏造虛構,極盡所能無中生有。
答辯人與原告夫妻關系的矛盾系因原告的原因所致,原告在婚后曾多次實施暴力,用剪刀等物件將答辯人致傷,還是答辯人娘家人給予治療。xxxx年4月份原告將答辯人又實施暴力,在河濱公園將答辯人暴打,說拉到黃河中扔掉,答辯人將此事告知原告舅舅,5月2日原告在酒后因答辯人將此事告知其舅舅將答辯人該出家門,將孩子留在原告家中。趕出家門后答辯人為生活在外打工,在一前答辯人未曾出門打工,因此原告在訴狀中稱答辯人在外打工和事實不符,出門后答辯人因想念孩子,去原告家中看望孩子,原告不給予看望,實屬不符人情。原告因答辯人愿意給予更多地寬容和理解,通過交流溝通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更不愿意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小孩,讓小孩從小在一個殘缺的家庭生活成長。
三、答辯人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化解我們雙方之間的矛盾。
答辯人請求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分析雙方產生矛盾的根源,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化解原告與答辯人之間的“疙瘩”,幫助我們邁過這道“檻”,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請求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合法的婚姻關系,以維護婦女合法權利,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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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被告人最后陳述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我是鄒虎,
在這最后的陳述階段,
我首先向徐德良和鄧巖表示真誠的歉意,
由于我的行
為給你們帶來了身體上的痛苦,
精神上的損害和工作上的麻煩,
對不起,
請你們原諒我。
次我向龍溪信用社和桃陂信用社表示歉意,
我保證我會盡力還清我所欠貸款,
請貴單位相信
另外,
我想對我的行為作出解釋:
首先,
我在貸款時并沒有要賴賬不還,
只是因為沒有
抵押,
又不懂法律,
才想到這樣的主意。
我知道這種方式是錯誤的,
但我以為只要及時把錢
還上就行。貸款后,由于經營不善,沒有掙到錢,我又有大手大腳的惡習,很快將錢花光,
以至于不能及時還款。但是,我并沒有搶劫,也從來沒有搶劫的念頭。如果我想搶劫,我就
不會簽訂貸款合同。
我在事后也托我的父親還了一部分欠款,
這是因為我從來就沒有想過可
以不還。
還有一點:我并不是一個暴力的人,在這次事件中我沒有對別人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
因為我不會做這樣的事情,也不敢去做這樣的事情。
我請求審判長,
各位審判員能夠考慮我的真實想法,
我還有年邁的老父親需要照料,
要努力掙錢還清欠款。請你們給我一次機會改正我的錯誤,讓我能夠用我的行動回報社會。
謝謝你們。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被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xx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不欠被答辯人借款本金xxx元及利息,法院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借被答辯人款項屬實,但不是借了xxx元,而是只借了xxx元,且已全部歸還。xx年xxx月xxx日,答辯人由于資金周轉困難,向被答辯人借款xxx元,約定月息xxx分,借期xxx個月,并向其出具借據一份。由于答辯人當時著急,雙方又是朋友關系,故答辯人只在借條上寫了小寫的xxx元而未寫大寫xxx萬元。借款到期后,答辯人已經如期將借款本金及利息歸還給被答辯人,答辯人索要借條時,被答辯人推脫借條找不到,說給答辯人出具一份收據即可,于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xx歸還借款本金xxx萬元及利息xxx百元”。并向答辯人出具收據一份。故答辯人已經將欠被答辯人的款項全部歸還,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所持的xxx元借據系其涂改的,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答辯人只向被答辯人借款xxx元,而且出具的也是xxx元的借條,被答辯人所持的xxx元借條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辯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辯人的筆跡。根據法律規定,涂改后的證據不具備證據“真實性”的特性,故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綜上,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答辯人: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庭審的觀后感
上周五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非常有幸地觀摩了一知識產權上訴案件的審理。現發表本人以下看法及觀點。
被上訴人認為,根據《^v^電信條例》第九條規定,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業務覆蓋范圍在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須經^v^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取得《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業務覆蓋范圍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上訴人沒有進行備案及增值電信業務許可。本案未當庭宣判。
一、本案涉及到民法基本原則的運用
在司法實踐中,民法基本原則應該成為法官彌補現行法律規范漏洞、空白、衡平個案正義與公平的基準。民法基本原則的效力發揮離不開法官的創造性司法,同時,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須在成文法的框架下進行。民法基本原則成為連接法官自由裁量與成文法框架的橋梁。 民法基本原則的根本性決定了它作為基本行為規范的地位。民法基本原則體現了我國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在市場經濟下,存在著多種所有制體制和利益有差別的經營者,交換是商品經濟的形式,生產者通過交換獲得自己所需的生活資料和原料,從而維持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民法基本原則中的平等、公平、等價有償和公序良俗、誠實信用、合同自由等都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立法者通過設立基本原則,把自己在民事領域推行的政策和精神貫徹到民法的各個方面和以后的民事立法中去。因此,在一般民法規范未作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就可以根據民法基本原則的要求去體現立法者的政策與精神,進行創造性的司法活動。
二 、證據問題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本周一我們有機會到xx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旁聽一知識產權案件。經過將近五個小時的庭審,坐在旁聽席上親身感受案件審理過程的我確實有不少收獲。
本案原告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基于侵權將xx傳媒總社(被告一),廣東中凱傳媒有限公司(被告二),廣東中陸傳媒有限公司(被告三),xx音像(被告四)及xx圖書大廈(五)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復制銷售侵權產品,賠償五十萬元損失,返還違法所得,賠禮道歉及承擔訴訟費及律師費。審理開始,我首先通過原告宣讀起訴書,被告進行口頭答辯及宣讀書面答辯意見,了解了案件事實。本案涉及的侵權產品是著名影星成龍的三部系列電影,分別是警察故事,警察故事續集及警察故事三之超級警察。因三部影片是陸續拍攝上映的,三部影片的著作權人xx公司在幾年前分別與被告一和被告四簽訂了影片的出版合同,其中被告一享有警察故事一vcd及dvd的出版權,被告四享有后兩部影片的出版權。另外還與被告三簽訂了三部影片的委托發行合同。而后,被告三以合同方式將發行權轉讓給了被告二廣東中凱公司。由此看來,各方權力的取得似乎都是合理合法的。但問題就出現在,xx公司基于自己對三部影片的著作權在香港和澳門地區發行了套裝的三部影片的dvd數碼修復版光碟。而內地方面,中凱公司也基于之前享有的影片發行權在內地地區也發行了套裝光碟,封面同樣印有dvd數碼修復版的標志。xx公司因在xx圖書大廈發現銷售與自己同樣商品,光碟封面及內部分別印有被告一至被告四的名稱,認為五被告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因此將五被告共同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基于以上法律事實,可以將無被告分為三類:第一類包括被告一及被告四,他們分別是三部電影音像制品的出版人。第二類包括被告二及被告三,他們分別先后是三部電影音像制品的發行人。其中二者通過合同的方式將權力從被告三轉移到了被告二身上。第三類則是被告五,它屬于此三部電影音像制品的銷售者。對于第三類被告來說,在整個案件中可能是涉及的法律關系最簡單的一類。圖書大廈作為該音像制品的銷售者,與中國最大的音像制品發行商廣東中凱建立了長期的購銷關系,圖書大廈通過合法渠道與中凱簽訂合同,將成龍電影套裝光碟購入以供銷售。即使廣東中凱提供的是侵權產品,作為與其建立了長期商業往來關系的圖書大廈只要是通過合法手段購入的方式,都可以推斷其為合法產品。可以說,即使產品造成了侵權,作為圖書大廈方面不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最多也只是因過失所致。因此,若判定該套光碟為侵權產品,根據《著作權法》,圖書大廈可以承擔停止銷售侵權產品,返還違法所得即已銷售的光碟的價款的侵權責任。而作為第一類被告來說,用他們的話來說“有點冤”。在法庭辯論階段,廣東中凱一代理人已承認被告一中國文化傳媒總社及被告四xx音像作為出版人是其在制作光盤時將其名字加在封面及光盤上的。依據的是《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十二條“音像出版單位應當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裝的明顯位置,標明出版單位的名稱、地址和音像制品的版號、出版時間、著作權人等事項”的相關規定。依據庭審整個過程中雙方提供的情況,被告一及被告四的名稱應該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標注在本案涉及的產品上。應該說,即使產品已造成侵權他們在主觀上也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
在我看來,本案中最重要,對于案件的事實及法律適用最關鍵的就是被告二和被告三,他們與原告的法律關系在整個案件中顯得尤為重要。依據在法庭調查階段原告與被告二三對事實的闡述,應該可以基本明確的得知,原告對于此三部電影的音像制品的發行權通過多次的授權已轉讓與被告三廣東中陸手中。而后被告三又與被告二廣東中凱簽訂了授權合同,中陸將對于這三部電影的所有發行權轉讓給了被告二。在合同中,雙方具體說明了授權的內容及產品制作中涉及的技術問題。通過對于被告的分類及法律關系的分析,可以發現要想判斷此案件是否存在侵權,就要將注意力放在被告二和被告三之間的授權合同中。廣東中凱是否發行了侵權產品就要看其是否超越了被告三的授權范圍實施了越權的行為。進一步,要判斷被告二的行為是否屬于越權,就要看在二者簽訂的授權合同中規定的授權具體事項是怎樣的規定的。其授予的權力是否及于發行此三部影片的dvd光碟。依據庭審所提供的信息可知,被告三已將三部電影的發行權完全授予了被告二。所以被告二發行三部電影的dvd光碟是合法行為。但此案件復雜之處就在于,原告在港澳獨家發行的所謂的套裝dvd光碟是數碼修復版這一新的形式。由此可以分析出案件的爭點就從被告二的行為是否超出合同范圍進一步具體細化為dvd數碼修復版光碟是否不同于dvd光碟,發行dvd數碼修復光碟是否產生了一項新的著作權。
當然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二和原告就基于這一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當然雙方為了駁倒對方爭取法官的認同,擺出了各種理由,而主要都是通過論述技術及載體的相同或不同來證明自己的論點。原告認為數碼修復版光碟采用了先進的技術,將老電影母帶中聲音,畫質等方面的瑕疵得以修復,改善了電影的播放質量。庭審中原告采用了加拿大全球視野公司提供的有關數碼修復技術的資料詳細講解了此技術所帶來的新的作用。而被告二則認為無論采用了什么先進技術,通過母帶制作光碟的技術是相同的,無論dvd還是dvd數碼修復版都是以dvd光碟作為載體,因此發行修復版光碟并未產生新的權力。在我看來,無論原告還是被告都忽視了一點很重要的內容。電影音像制品的發行權屬于電影作品這一著作權的鄰接權,鄰接權與著作權存在一定的差別,著作權保護的是產生作品的智力創造,而鄰接權保護的是傳播作品和其他成果的過程中投入的資金和勞動。作為鄰接權客體的并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作品的一種傳播方式,或者說是作品面向大眾的一種形態。鄰接權的客體并不需要具備獨創性。看來無論是dvd還是dvd數碼修復版都是電影作品以光碟的形式面向大眾的一種載體。dvd光盤作為電影作品的傳播方式無需獨創性。雖然技術有所改進,但載體確實沒有發生變化。因此我認為,發行dvd數碼修復版光碟并未產生新的權力,由此也可推出,被告二廣東中凱并沒有超越授權范圍進行發行,其在內地發行的套裝電影光碟并未侵犯原告的權力,不屬于侵權行為。
當然,有點商業頭腦的人都知道原告將五被告告上法庭的根本原因。目前,原告雖僅在港澳地區發行了此種套裝光碟,但其目光一定還會進一步瞄準大陸市場,在港澳地區發行過后必然會將此種套裝光碟引入大陸市場出售,以獲取更多的商業利益。而大陸方面現已有公司基于合法授權,在市場上發行出售了此種商品,這相當于搶走了原告即將開發的市場,造成原告可預知的經濟利益的損失。基于此,原告才將大陸的發行商和銷售商告上了法庭,試圖追回一部分經濟損失。除了訴訟,原告是否可以以其他方式來解決這一商業上的問題呢?畢竟訴訟存在敗訴的風險。我想原告是否可以在得知大陸方面已出售相同產品時及時與中凱公司協商,通過雙方談判已取得一個共同受益的結果。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力的,侵犯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力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此條法律是著作權侵權案件中用以計算賠償額的具體規定。但通過觀看今天的庭審,不難發現條文雖規定的具體但實際的操作性卻不大。若本案中原告的理由得到法院認可,被告行為系屬侵權行為。但作為原告,因大陸方面發行了其在港澳地區同樣發行的套裝光碟而遭受的預期利益損失是很難計算清楚的。如其產品能夠拿到大陸來銷售,到底能有多大的市場,能獲得多少利潤都會因為夾雜的各種商業因素而很難得到確切的答案。我想法律中進一步規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這個規定看似是在減輕原告的舉證難度,但實際操作中困難卻不一定小。拿本案原告來說,廣東中凱到底發行了多少套裝光碟,在市場上的銷售情況如何,已獲取多少利潤,都是其無法獲知的。庭審中當法官詢問原告是否能提交其要求賠償的依據時,原告也只能說我們無法獲知被告獲利的數目,依次按法律規定提出了最高額五十萬元的賠償請求。雖然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了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但這或多或少的加大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權利,這有可能引起原被告對公平裁判的猜疑。我想是否可以在確認案件存在侵權事實的基礎上由法院利用職權搜集被告違法所得的證據,比如銷售清單之類能確定違法所得具體數額的證據。這樣一來,法官可以依據客觀的證據加以判案,以避免自由裁量帶來的弊端。
這次庭審除了帶給我法律及具體制度上理性的思考之外,另一方面也通過親身觀看法官審案,看到了一名法官應具備的素質及自己在諸多方面的欠缺。首先,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具備很強的控制法庭審理節奏的能力。法官作為法庭上的主持者,需要將整個庭審的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圍內。要將有限的法庭審理時間合理的分配到庭審的各個階段,根據案情事實的復雜程度,案件爭議點的多少及解決的難易程度,將時間分配到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階段。不要在調查階段花費大量時間最后導致辯論階段倉促進行雙方對爭點沒有發表足夠的意見。這次庭審給我的感覺似乎就有些前松后緊,調查階段法官給了原被告充分的發言時間來闡述他們的觀點。但有時則會出現雙方不停的重復述說自己的觀點或者對本不重要的事實爭論過多,導致后來的辯論階段,法官需要不得已的打斷原被告的發言以節省庭審時間。另外,作為一名法官在整個庭審中要保證自己的頭腦一直處于集中且清晰的狀態。因為只有這樣才會在庭審之初找到案件的各種爭點,并通過庭審的進行不斷縮小爭點的范圍已使法庭審理集中在對案件處理起決定性作用的問題上。在這個過程中法官不但要組織法庭審理,還要密切關注當事人雙方對于爭論問題所抱態度的變化,不斷調整法庭審理的內容,已使法庭能在有限的時間內解決最主要的問題以盡快解決案件。在將近五個小時的庭審中,我會不停的開小差,開始注意力會比較集中,但隨著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注意力會慢慢的松懈下來,到最后甚至一點都聽不進去。回來后想想,假如我是這個案件的法官,我的這種庭審狀態真是有點可怕,我可能會把整個庭審弄得一團糟。我開始意識到自己在這方面的欠缺,這其實與平時課堂上注意力的松懈有關。在自己累時,很容易就懈怠自己,雖然在學校這不會造成太大的后果,但一旦這種狀態形成了一種習慣或者一種做事的態度,那就不再是小事了。所以,在以后的學習過程中一定要約束自己,在課程還沒有結束時,無論自己有多累,都要要求自己堅持下去,要注重在點滴小事上培養自己辦事嚴謹認真的態度,訓練自己的長時間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能力。
這次庭審因涉及的被告較多,因此在法庭上可以看見不同程度律師的發揮。這讓我進一步意識到一名律師在法庭上的表現對于一個案件的成敗是非常重要的。在這次旁聽過程中我比較關注的律師有四位。原告的前兩位律師,以及被告二和被告三的律師。原告方的第一位律師給我的感覺就是非常的穩重,在法庭上處變不驚但缺點則是話語不夠簡練,重復闡述內容容易造成法官的反感。被告二的律師雖口才不是很好,但在我看來他的經驗是很豐富的,而且善于把握案件的重要問題,話雖不多但有恰如其分。以上兩位律師所具備的優點我想也是一名優秀的律師應該具備的,并且也是我今后應注意培養的能力。然而律師之中給我印象最深的則是原告方的那位干練的女律師。她與被告三的律師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種對比讓我深深地感覺到口才,法庭上對于緊急問題的應變能力,對于法律之外多方面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對于自己代理的案件的所抱有的認真態度對于一名優秀律師來說是多么的重要。原告方的這名女律師發言時聲音洪亮,語言表達干凈簡練,思路清晰,這使法官及在場的每一位人都能很容易的理解其要表達的觀點。另外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在舉證階段,當原告第三位律師的舉證方式被法官拒絕后,她能夠在一瞬間改變本方的舉證方式,用一種法官習慣的方式進行一一舉證,而且過程中有條不紊,對于被告的質證對答如流。無論涉及案件的問題又多么瑣碎多么具體,她都了解且很快作出答復。在涉及光盤制作技術方面的問題時更是體現出她準備工作的充分性。我想她一定是在案件準備階段作了大量的功課,將那么專業性的問題了解的那樣清晰。這種對于案件負責的態度確實是當代律師行業中所欠缺的,也是我所欠缺的。而與她相比,被告三的代理律師則顯得差很多,法庭上發言斷斷續續,很多情況下都不能回答出法官或者對方律師提出的質疑。最讓我接受不了的就是她似乎對案件沒有事先做好充分的準備,有許多具體問題都不了解,當法官和對方要求其回答時她的回答就是“這個我不太清楚”,“這個我不懂”,“我得回去問問”之類推卸責任的話,我想這一方面是她的能力問題,但在我看來,她與原告律師的差距更重要的來源于態度。對于案件的不認真對待造成了她在庭上糟糕的表現和不利的局面。我一直很喜歡一句話“態度決定一切。”人在能力上的欠缺是可以通過后天的努力和勤奮來彌補的,但要是在態度上就不端正,不重視,任何事情都不可能辦好。當律師,從事法律工作也是如此。所以在平時的工作學習中,我會更加注重自己這方面的培養,無論事情大小,都要用認真的態度去對待,都要盡力把它做好。
以上便是我這次旁聽庭審后各方面的感想和感受。說實話當初并沒有料想到一次簡單的庭審活動能帶給我這么多的收獲,我想這些點滴收獲對與我以后的學習和工作都是非常受用的。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這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或者說是最重要部分,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進行寫:
1、 就事實部分進行答辯
針對原告起訴狀中所寫的事實進行答辯,如果起訴事實全部不符合事實,就全部予以否定,如果部分不符合事實,就部分予以否定。但是,一定要實事求是,絕不能歪曲或隱瞞事實真相,并提供符合客觀事實的證據來加以證明,否則,經不起人民法院的查證。
以民間借貸為例,假設原告的訴訟請求是:1、請求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借款本金10萬元;2、請求判決被告按照月利息2%向原告支付利息。那就可以從本金金額是否準確,是否有約定利息,約定利率是多少方面進行答辯。
2、 從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答辯
如果原告陳述的事實有出入,當然會引起適用法律上的改變,論證理由可以從簡。
如果事實沒有出入,就看原告對法律條文是否理解錯誤,提出不合法的要求,比如雙方是贈與關系,原告按照民間借貸糾紛進行起訴,就可以以法律關系不一致進行反駁。
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訴(或上訴人上訴)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沒有具備引起訴訟發生和進行的條件,則可就適用程序法進行反駁。比如勞動爭議需要提前適用勞動仲裁程序、某些行政行為不屬于法院的審理范圍、案件不屬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審理范圍等。
3、 在寫答辯狀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一、要尊重客觀事實。書寫答辯狀所應遵循的重要原則是“尊重事實”,即按照所爭執的事實的本來面貌,如實地、客觀地、全面地答復起訴狀中所提出的訴訟請求。
第二、要抓住關鍵,針對起訴狀,上訴狀所提的訴訟請求進行答復和反駁,根據雙方當住影響勝訴和敗訴的關鍵性問題闡明理由,有事有證,有理有據使論證顯得有力,而不應當在答辯中回避要害,橫生枝蔓,或答非所問,不得要領。
第三、篇幅不宜過長,書寫答辯書要注意篇幅不要過長,只需抓住重點,特別要針對原告起訴書中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的內容進行辯駁,以利于法院作出正確裁判,維護自己利益。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答辯人:王xx、蔡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所述不實,不實之處有以下幾點: 1、月23日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簽訂借款協議后,被答辯人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轉賬的方式,從戶名叫盧xx,賬戶號為6222xxxxxxxxxxxxxx5的賬戶上轉至xx的62xxxxxxxxxxx賬戶上20萬元,之后被答辯人在其工作的成都xx投資有限公司辦公室將27500現金交給答辯人,口頭說將其余22500元作為第一個月的`利息先予扣除,并讓答辯人手寫了一張借條一張收條,收條內容是收到現金25萬元。因此根據《xxx合同法》第二百條,答辯人實借的本金應按227500計算。
2、被答辯人與答辯人最初約定的利息不是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而是月九分的高利息,答辯人于年12月22日和201月23日分別按九分利息還了兩次單筆22500元后,與被答辯人協商,答辯人同意將利息降低到月息八分,此后答辯人按八分月息,即每月0元開始還款。
3、答辯人沒有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答辯人在實際獲得借款后的一個月即從2012年12月22日起就開始按月九分和月八分還息,在2012年12月22至年12月9日期間,分十六次累計將23萬元打至被答辯人要求匯入的盧興根的工商銀行賬號上。1月27日因答辯人經濟緊張,距離上次還錢49天都沒有還錢,被答辯人便主動聯系答辯人王xx,答應再借給答辯人10萬元,條件是將借到的
錢中一部分用于歸還上一筆錢。于是雙方在201月27日再次簽訂借款協議,被答辯人借給答辯人10萬元,亦通過盧xx的工商銀行賬號轉賬10萬元,答辯人收到該款時馬上按要求將其中5萬元轉入被答辯人徐x的賬戶。
二、因最初被答辯人關于借款利息的約定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所以該筆借款利息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答辯人在按九分、八分月息還款時多還的利息應算至償還本金,并且每次計算利息時也應以扣除已還款后的本金為基礎。2012年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年利率為6%,四倍的月利率則為2%,本金為227500元,至年1月27日止,答辯人累計還款280000元,而至該日,答辯人所欠被答辯人連本帶息僅為元,答辯人不僅歸還了被答辯人全部借款,還多還了元。(答辯狀后附計算過程)
三、被答辯人約定的違約金不符合法律規定,不應予以支持。 四、2014年3月20日左右,被答辯人徐x找到答辯人王xx要求其繼續還錢,因答辯人當時沒有錢,被答辯人便要求其寫下兩張欠條,一張數額60000元,一張數額33000元,用來抵做涉案借款的利息。上述欠條是建立在貸款基礎上的,答辯人已于2014年1月27日還清借款,所以上述欠條所載的債務是子虛烏有的。
明顯,因為作為專業的放貸人員,被答辯人明知九分八分月利息屬于違法的貸款,法院一定不會支持,所以其采用說謊隱瞞的方法拒不承認答辯人已還款。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和其背后的投資公司采用說謊隱瞞真相的手段企圖鉆法律的空子,利用訴訟侵占答辯人的合法財產,這種行為應當得到嚴厲制止,否則受到侵害的將遠不止答辯人。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期貴院依法公正審理。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二0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時間:7月24日上午10時
地點:扶溝縣人民法院
審判員:高同林
書記員:孫彥海
首先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略……)
扶溝縣人民法院根據《^v^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今天在這里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河南萬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訴被告^v^、高同紅買賣合同欠款糾紛一案,現在宣布開庭。 首先查明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及代理人情況
?原告河南萬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水蓮到庭沒有。
: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吉鳳春,河南萬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法務人員,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到庭沒有
:到庭
?被告吳建波,男,漢族,1974年5月29日生,住河南省開封縣曲興鎮耿樓村5組69號,是否到庭
:未到庭
?被告孫國立,男,漢族,1972年11月10日生,住河南省開封縣袁坊鄉付砦村4組,是否到庭
:未到庭
根據《^v^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二被告經本院依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 扶溝縣人民法院根據《^v^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條之規定,本案由審判員高同林獨任審判,由書記員
孫彥海出庭擔任法庭記錄。雙方當事人如認為本案審判員及書記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有權申請回避,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并經批準。
?原告是否申請回避
:不申請
?交待當事人權利義務(略……),雙方當事人是否聽清
原告:聽清了
審?現在進行法庭調查,首先由原告簡要陳述案件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
:詳見起訴狀(略……)
?原告除訴狀所訴事實及理由外還有無補充及變更
:有,違約金增加從2014年5月1日至清償完畢止,違約金按月息2分計算。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舉證的`責任,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后果,原告你是否聽清楚
:聽清了
?原告方有無證據向法庭提供
:有,向法庭提交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合同一份,欠款明細一份。交強險保單一份,商業險保單一份,車輛安全互助憑證一份。
證明目的:(1)證明被告吳建波購買原告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車牌號為豫am8897。(2)被告輛車首付車款為98000元,被告已將車款還清,下欠我公司替交的保險費為元(3)孫國立應承擔連帶保證清償責任。
?原告,你公司起訴的這輛車在哪個地方。
:由被告控制。
?你公司主張的違約金有什么依據。
:根據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違約金按照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此規定因違約金過高,違背法律規定,我公司調整為按月息二分計算。
宣布法庭調查結束,進行法庭辯論
?原告辯論意見
:原告起訴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宣布法庭辯論結束,當事人陳述最后意見
?原告最后意見
:支持變更后的訴訟請求
因被告未到庭,本庭不再組織調解。
現在宣布休庭,另行擇日宣判。
當事人核對筆錄,如無異議,請簽字按手印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因常某某訴答辯人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一、首先本案原告主體不適格。
本案原告應為編號為01xx69《全國貨物運輸協議書》上甲方代表處所簽的跟常某某無關,因此常某某不能作為本案的原告對答辯人提出任何訴求。因本案原告不適格,請法院依法駁回起訴。
二、本案中訴求案由為“財產損害賠償”,不適用合同違約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關于“誰有過錯誰承擔責任”的相關規定,本答辯人不是該財產損害的加害方,不應承擔責任。
在這次事故中,因第一被告張某某的過錯,造成我答辯方的車禍人亡以及原告貨物毀損的后果發生,并且在《甘肅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支隊雄關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甘公交人資[xx2]第0009號)中已經明確認定“第一被告張某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光明(本辯護人之夫)不負事故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之規定以及上述交通事故認定書確認的責任可以看出,本辯護人不存在過錯責任,不承擔任何過錯責任。
同時,該財產損害不屬于《侵權責任法》第七條所列“依照其他規定應承擔無過錯責任”的范圍,也不應承擔無過錯責任。
因此,本案中本辯護人不應承擔任何的責任,更不是所謂的連帶帶責任了,請法院明察。
三、就本案的管轄權本辯護人也有異議。
在此案中,辯護人收到的傳票案由雖為“財產損害賠償”,但收到的舉證通知卻是“合同糾紛案件舉證須知”,以及起訴書中針對本辯護人的事實理由部分也實際是“合同糾紛”的內容,根據《xxx民事訴訟法》關于對合同糾紛案件法院管轄的相關規定,嘉峪關市人民法院不是該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綜上所述,本案原告既不適格,答辯人也沒有侵權的過錯,因此本辯護人不應就本案的訴求承擔任何責任。故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還答辯人一清白。
答辯人: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原告:__
負責人:__
地址:__
被告:__
住址:__
身份證號:__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支付律師費5000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于__年__月__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被告委托原告指派律師作為其與__不當得利糾紛案的訴訟代理人,為其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約定律師費的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后支付第一期律師費肆仟元;在第一次開庭前支付第二期律師費伍仟元整,如因原告撤訴,案件不用開庭,甲方應在收到撤訴裁定書后支付此筆律師費。被告于合同簽訂后,支付了第一期律師費肆仟元。
接受委托后,原告方律師在法定期限內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裁定將該案移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管轄。南山區人民法院收到案卷后,安排于__年__月__日開庭。開庭前夕,該案原告申請撤訴,法院于__年__月__日裁定準許撤訴。
原告律師在收到裁定書后,多次通知被告領取裁定書及繳納第二期律師費,后又兩次將裁定書郵寄給被告。被告不簽收郵件,也未繳納律師費。
綜上所述,原被告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約定合法有效,雙方應依法履行合同設定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合同約定,被告應支付第二期律師費5000元。因被告未積極履行合同設定的義務,原告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依據《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具狀訴請貴院依法審理,判準如上請求。
福田區人民法院
原告: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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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女,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慶市永川區板橋鎮涼風婭村小組,身份證號碼:。電話:
代理人:徐翠,重慶律師事務所,地址:重慶市渝北區紅石路88號美景華聯大廈26樓。電話: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重慶市北部新區金開大道號
組織機構代碼:
電話:
被告:,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慶市開縣郭家鎮郭正路號附號,身份證號碼:。電話:。
案由:違約(運輸合同)
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因違約給原告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暫定1萬元。(最終賠償金額以傷殘鑒定結論為準)
二、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5時許,原告作為乘客乘坐由第二被告程軍駕駛的公交車,后因車輛撞擊造成原告身體受到傷害。經查,公交車下屬于第一被告。同時第一被告已支付部分醫藥費。
原、被告雙方之間已形成了運輸合同關系。原告未能平安的達到購票終點并受傷,被告構成合同違約。
現因雙方就,因被告的違約行為給原告造成的其他各項損失,未能達成一致,依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特具狀訴至貴院,望盼如所請。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x年xx月xx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原 告:楊某,男,xxxx年7月15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12組97號。
被告人:李某,男,xxx年10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18組12號。
訴訟請求:
1、李某返還楊某欠款18000元人民幣;
2、訴訟費xx元由李某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xx年1月1日,李某因經營資金緊張向楊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轉,寫下借條并約定6個月后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寫欠條一張。
2、見證人王某,某市甲區某街道司法所長。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楊某
xxxx年12月10日
1、本訴狀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用,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2、“原告”、“被告”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對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確實 不知的,可寫其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被告是法人、 組織或行政機關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
3、“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增加中頁。
4、起訴狀副本份數,應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交。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民事起訴狀
原告:黎啟芝,男,漢族,住廣西桂平市。
被告:廣東省佛山市三水鳳鋁鋁業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區河口左田民營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吳小源,該公司總經理。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廣東省佛山市三水鳳鋁鋁業有限公司(以下稱三水鳳鋁)繼續治療原告工傷;
2.判令三水鳳鋁支付從2004年11月10日起至其安排原告回原工作崗位工作之日止(暫算至2009年11月9日)的停工留薪期工資共238149元給原告,并加發該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元和加付該工資總額50﹪的賠償金元;
3.判令三水鳳鋁安排原告回原工作崗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4.判令三水鳳鋁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給原告; 5.判令三水鳳鋁支付住院伙食費﹑藥費﹑工傷取證費及旅差費4316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2004年8月23日,三水鳳鋁和我建立勞動關系時不依法及時和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依法為我建立社會保險。當時口頭約定工作崗位是人力資源部外圍電工,月基本工資1500元,每滿一年增加10%。自入職后,三水鳳鋁經常安排我加班加點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算上三水鳳鋁應依法支付的加班工資,2004年9月﹑10月我的平均工資為元。2004年11月10日,我因工傷受傷致腰椎壓縮骨折和顱腦損傷。三水鳳鋁只治療30日﹑在我的腰椎壓縮骨折未愈合即終止治療,剝奪我工傷醫療的權利。2005年5月27日,三水勞鑒委作出勞動能力鑒定初評結論后,我不服該結論向佛山勞鑒委提出勞動能力鑒定復查申請。在復查時發現骨折末愈合。于是多次向三水勞鑒委提出繼續治療﹑確認工傷醫療期和停工留薪期的要求。三水勞鑒委以種種理由推辭,剝奪我工傷醫療的權利。2006年底,我也向佛山勞鑒委提出這一要求,至今末果。2006年6月19日佛山勞鑒委送達復查結論給我,我不服該結論于2006年6月27日向省勞鑒委申請重新鑒定﹑確認工傷醫療期和停工留薪期。因工傷保險基金或者三水鳳鋁拒絕支付鑒定檢查的費用無法提交指定醫院的診斷鑒定材料,省勞鑒委于2008年7月30日終止勞動能力重新鑒定。工傷醫療期和停工留薪期也沒有作出確認。對此,我已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至今未果。
《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宗旨是保障勞動者因工傷殘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我因工傷受傷致腰椎壓縮骨折和顱腦損傷,根據《廣東省職工外傷、職業病醫療終結鑒定標準》﹑三水勞鑒委《關于黎啟芝要求確認工傷治療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答復》的認定,應當治療6個月。三水鳳鋁因為沒有依法為我建立社會保險就只治療1個月﹑在沒有醫療診斷證明我的`腰椎壓縮骨折完全愈合即終止治療,明顯是剝奪我因工傷殘獲得醫療救治權。我要求繼續治療工傷,不是舊傷復發而是因工受傷沒有得到有效的醫療救治而要求繼續治療,合情合理有法可依!
我因工受傷后,三水鳳鋁不僅不積極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在省勞鑒委終止勞動能力重新鑒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崗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此,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的規定,三水鳳鋁應支付從2004年11月10日起至其安排我回原工作崗位工作之日止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給我。三水鳳鋁沒有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給我。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三水鳳鋁還需加發相當于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資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和加付相當于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資百分之五十的賠償金。
2008年7月30日省勞鑒委終止勞動能力重新鑒定,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對五級至十級殘疾的職工,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規定,三水鳳鋁依法應安排我回原工作崗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確認)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認)所需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未給工傷職工繳納或繳足工傷保險費的,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一條規定,工傷診療費、工傷取證費和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因此,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所需指定醫院診斷鑒定材料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或者三水鳳鋁支付。工傷保險基金或者三水鳳鋁拒絕支付診斷鑒定材料的費用造成無法鑒定傷殘等級,理應當由其承擔責任——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規定腰椎壓縮骨折最高級別認定我的傷殘等級是八級。因此,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工傷保險基金或者三水鳳鋁應支付相當于十個月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給我。我的平均工資為元即元。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我住院伙食費﹑藥費﹑工傷取證費及旅差費也是由工傷保險基金和三水鳳鋁支付。
綜上所述,我因工受傷后,三水鳳鋁不僅不積極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在省勞鑒委終止勞動能力重新鑒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崗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此,根據民事訴訟程序提起訴訟,請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訴訟請求。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原告:梁某,女,1xxx年3月1x日出生,漢族
住址:xx市xx區垡頭xxx園3 號樓1單元x室.
電話(律師):1xxxxxxxxx
被告一:xx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xx市xx區中紡街xxxxx
電話:
被告二:xxxx電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xx市豐臺區馬家堡路xxxxx
電話:xxxxx
案由: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訴訟請求:
一、 求法院判決xx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與xxxx電梯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共同賠償原告誤工費14x3x元、護理費x4xx元,交通費12x元,營養費xxxx元,精神損害賠償1xxxxx元。
二、 請求法院判決二被告連帶支付原告殘疾賠償金(具體賠償數額待傷殘等級司法鑒定后再行確定)。
三、 請求法院判決二被告連帶支付眼鏡損失2xxx元。
四、 請求法院判決二被告連帶支付手鐲損失(賠償數額最終以評估結果確定)
五、 本案訴訟費、鑒定費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xx市xx區xxxx園xxx號樓x單元x室.的`住戶,xxxx小區的物業服務公司為xx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即本案被告一,以下簡稱“xx物業公司”),xx物業公司在從事物業服務過程中,將電梯的監控、維護及保養委托給xxxx電梯有限公司(即本案被告二,以下簡稱“電梯公司”)管理。
xxx2年3月3x日下午四點,原告買菜回家乘坐電梯,在原告進入電梯后按完樓層x層,電梯上行到x層后電梯門并未打開,之后電梯隨即下沉,后原告撥打了電梯求救電話,一位接電話的服務人員告訴原告,她早已知道電梯已經壞了,只是還沒有報修,并說一會有人來幫我開門。但電梯到達負二層后,門突然打開,迫于危險狀態的原告從電梯中往外走,但剛要踏出電梯門時即被門口的臺階絆倒,導致原告摔傷。原告撥打了電梯的負責人王某電話后,被被告送往協和醫院,后經過診斷為左側橈骨遠端骨折、右膝軟組織傷。鼻背部輕微皮膚搓裂傷,鼻背軟組織稍腫脹,鼻中隔右側偏曲。右眼上下腫脹,青紫,皮膚擦傷。當晚原告在協和醫院進行了正骨治療及其他治療后即出院回家休養。期間的醫療費用由被告二承擔,同時被告二亦同意愿意愿意賠償相應損失。原告摔傷時的財物損失為眼鏡一副、手鐲一個。在原告x月4日復查后與被告協商具體賠償數額問題時,兩被告卻相互推諉并拒絕賠償。
原告認為被告的作為物業管理服務部門及電梯維護部門,理應提供安全到位的設施設備及合理限度內的安全保障義務,但被告物業公司及電梯公司在電梯出現故障問題的情況下,即沒有封梯進行維修,又沒有向業主發出警告標示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同時在原告被困電梯過程中,被告工作人員并沒有告知如何脫險及地下二層的地面結構現狀,進而導致了原告被摔傷的嚴重損害后果,在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賠償時,二被告卻相互推諉,為此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支持原告訴求。
具狀人:xx
xxx2年x月21日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原告:楊**,男,44歲,……族,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石新******1室,系渝重慶市****(集團)出租汽車分公司at31**出租車司機(頂班)。
被告:重慶市**(集團)出租汽車分公司,地址: 南岸區九公里****超市
法定代表人 王**(以下簡稱公運)職務:……,電話:628***21,郵編:400060。
企業性質:……
開戶帳號:……
被告:諶*,男,年齡 不詳 ,……族, 住址:不詳 ,系渝重慶市****(集團)出租汽車分公司at3*21出租車司機(主駕),工作單位:江北某銀行信貸員(未駕駛渝at**21出租車)。郵編: (以下簡稱主駕)。
被告:陳**, 男 ,43歲,……族,住址:九龍坡區盤**88,系重慶市**(集團)出租汽車分公司渝at3121出租車司機(副駕,事實上代行主駕權利、職務),電話 139*****625。(以下簡稱副駕)
訴訟請求
1.判令解除原告與公運簽定的編號:公出勞協(民成)0504號《出租車駕駛員勞務協議》。
2、判令公運退還原告的等級證書,全額退還原告7000元保證金(其中風險保證金5000元、安全風險統籌金2000元)。
3.判令被告公運、主駕補發原告自至解除《出租車駕駛員勞務協議》期間未工作的最低工資,每月580元、超額全留工資1000元。
4. 判令被告公運、主駕支付原告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間每月500元基本工資,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期間的最低工資580元。
5. 判令被告公運支付協議有效期間每月200元的自辦社保費用。
6. 判令被告公運支付協議期間工作補償金1080元。
7. 判令由被告公運、主駕**、副駕陳**三被告共同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04年2月,應陳之邀原告去開重慶市公路運輸(集團)出租汽車分公司的渝b****2出租汽車,至2004年7月,渝b8***2于當月換車,即現在的渝at3**1,2005年8月1日原告與被告公運簽定由被告公運制定的格式合同,即公出勞協(民成)0504號《出租車駕駛員勞務協議》,兩份原件均被其收走,在原告要求下方復印了一份。事后原告曾去民成索要原件,被告公運以公司保管為由至今未給予。
矛盾源于2005年8月原告到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信訪,反映行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及出租車司機的合法權益受損問題,運輸管理局違反《信訪條例》 將信訪人信訪情況轉告給公運公司,之后我起訴運輸管理局,訴中及勝訴后媒體多次報道,公司遂責令副駕陳**:“你叫他閉嘴!”、“這個人麻煩得很,找個岔子把他叉了”,原告當時與副駕陳**私交尚可,其告之詳情,為此,原告致電交委信訪辦,次日,副駕陳**又被責難 。此后副駕陳**也時常刁難,制造磨擦,口頭十余次要求原告另外找車開,原告明確答復:你去公司把解除《出租車駕駛員勞務協議》的書面通知拿來。
2006年初,石橋鋪一車主提出請我開長夜班出租車,因協議未滿原告便推辭掉了。2007年1月17日,原告到民成車隊詢問2006年政府燃油補助額,原告說:“我才拿了笫一次的人平28元”。下午交班時因此被副駕陳**口頭通知“不給你排班了”,1月20日原告按排班應開夜班,副駕陳**已將車安排另外人開了,遂“失業”至今。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判處。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楊**
20xx年4月12日
附:本訴狀副本3份。
附證據:
1.公出勞協(民成)0504號《出租車駕駛員勞務協議》復印件。
1.風險保證金5000元、安全風險統籌金2000元收據復印件。
2.重慶市****(集團)公司出租汽車營運經濟責任協議書(樣本)。
3.附件八:原單位繳納社保費用申請書。
4.重慶高新區社保中心證明。
5.服務監督卡。
6.渝b80592收據*張。
7.保險單、自營車駕駛員需繳納手續、陳**收條.
8.關于燃油補貼而失業的問題反映(巳抄報公運).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淺析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陳述的研究分析論文
一、“當事人陳述”位列變化的理論基礎
我國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將當事人陳述作為證據序列第一位次,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
(一)訴訟觀的轉變
洛克曾說過,沒有義務的地方,就沒有權利。德國哲學家馬克思說道:“既然掠奪給少數人造成了天然的權利,那么多數人就只得積聚足夠的力量,來取得奪回他們被奪去的一切的天然權利。”這種為權利而斗爭的自由主義思想濫觴于人文主義思潮, 這種觀念不僅使人們的思想發生了重要改變, 也對訴訟制度的模式產生了深遠影響。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訴訟的提起者、支配著,而法官作為中立一方,只能通過旁觀方式了解案情及雙方陳述。此時,當事人的陳述不能作為證據, 只能被認為是其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進行的自衛手段, 亦或是成為對方當事人及法官尋找案情突破口的牽引線。“自由主義”訴訟觀雖然重視私權,維護了平等原則,但這種“自由主義”思想已經與當今社會的發展錯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當事人自由主義逐步開始受到限制, 民事訴訟的目的也開始轉向社會層面。在納稅人的強烈呼聲下,司法系統的運作必須有利于全社會,有利于群眾,即使是個人的起訴,也使得司法裁判的本身被賦予“社會性”。此時,當事人的陳述作為庭審中重要的一環對查明事實有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通過這項證據,能夠縮短訴訟周期,提升訴訟效率,為全社會節約重要的司法資源。“隨著程序理念的變化,追求‘實質性公平正義’逐漸取代了‘司法競技理論’而成為司法裁判之基本理念。訴訟主體在程序中不得無限制運用程序權利和訴訟技巧,而要考慮他人和社會公益。”這種理念的更新不僅影響到民事訴訟的目的, 也影響到了當事人陳述能否作為證據使用這一證據制度的變化。
(二)從工具理性到交往理性工具理性在經濟發展中產生不可磨滅的作用,但其精于算計,過于追求工具價值,從而忽略了實質價值。民事訴訟程序作為規制雙方當事人并為其提供平等參與、便利訴訟、自由辯論等形式的平臺,在一定程度上顯示出其制度價值。但是整個訴訟過程中,最為重要的是查清事實真相,此時,需要當事人雙方的言語作為媒介,這個過程就應該符合“理想言語環境”(die ideal sprechsituation)。哈馬貝斯認為,交往理性是一種對話性的理性, 其以主體間平等對話為基礎,并于韋伯式工具理性相對應。而當事人的陳述, 正是在法庭庭審過程中進行的互相交流、互相理解,彼此信任、達成共識。雖然不同于調解或和解,但是通過交往互動,能夠產生實質性的了解, 對于案情和真相也能起到引出作用。因此, 將提升當事人陳述所在證據之位次具有重要意義。
二、比較法視野下的當事人陳述
(一)英美法系
在英美法系中, 當事人的陳述并不能作為一類證據,但其陳述仍然具有重要的證據作用。當事人可以被傳喚作為證人, 當其為證人時所做出的陳述才為當事人的陳述。英國1851 年《證據法》和1869 年《證據再修正法》中明確規定:如若當事人自愿,他可以要求自己作為證人; 同時也可以要求對方作為證人對此案件提供真相。在當事人作為證人作證之前,都需要對憲法或者對圣經進行宣誓, 如其所作陳述為虛假陳述,法院有權處罰當事人。
(二)大陸法系
在大陸法系的國家中, 當事人的陳述具備著兩種不同的功能。其一,為事實主張。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作為訴訟的主體其有義務向法院闡明事實依據。這項功能能夠充分表達當事人的訴訟主張,為法院查明案情提供了幫助。在德日民法中,也稱為“當事人聽取”制度。《德國民事訴訟法》第139條規定:“審判長應當使當事人就一切重要的事情作充分的說明。并且提出有利申請,特別是在所提事實不夠時要加以補充,還要表明證據方法。”這種制度能讓法院與當事人本人和訴訟代理人有直接接觸,充分進行有效的溝通。其二,因為當事人歷經案件經過,其陳述能夠作為證據供法院參考。作為證明手段,此功能有利于證據鏈條的完整和待證事實的清晰。因為當事人本人和律師或了解案情的法官之間不僅是量的差別,而且是質的不同。在大陸法系中, 這項功能被概括為“當事人詢問制度”。此次制度起源于英國衡平法,后來由奧地利最先引用。1933 年的《德國民事訴訟法》吸收了奧地利的做法, 用了十一個條文對該項制度進行了詳細規定。日本新《民事訴訟法》第207 條也規定,“法院依申請或者依職權可以詢問當事人本人,此情況下,當事人應進行宣誓”。
三、當事人陳述的功能
當事人的陳述一直在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法定證據種類中,其作為證據具有以下功能:
(一)當事人的陳述能夠彌補案情的缺失
在德日的民事訴訟法中, 當事人陳述被稱為為“當事人聽取”制度,目的在于通過當事人陳述而明確當事人的主張。如德國民事訴訟法第139 條規定道:“審判長應該使當事人就一切重要的事實問題作出充分說明, 在必要時候審判長應該與當事人共同從事實和法律兩個方面對事實關系、法律關系進行闡明, 并且提出發問”。在當事人陳述的過程中,法官、訴訟代理人、對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其陳述了解基本案情,也能夠從其言語中掌握重點。雙方當事人對案件的看法和分析, 以及對該訴求分析的角度都能夠使得法院進一步介入案件,有利于還原真實案情。同時, 在法庭上法官與當事人之間交流和溝通過程中,法官可以通過與各方講明法律問題和法律規定,使當事人雙方能夠明晰法律, 從而選擇對維護自身利益最大程度的保護; 這種雙向交流也進一步保障了民事訴訟法的平等原則, 為當事人提供了開口說話的平臺,提高法院結案率、和解率,間接防止纏訪鬧訪等事件發生。
(二)當事人陳述能激發經驗法則的檢驗功能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證據需要看得見摸得著” 這種傳統的訴訟觀念中將外在證據作為判斷當事人主張真偽的唯一途徑,但筆者認為,當事人陳述這類證據能夠自證其主張事實的真偽。因為一個人從其語言表達出的信息越是概括、越是模糊,供經驗法則辨別其真偽的信息就越少;反之,若其能夠完整敘述細節、環節及其銜接,其言語中表達的內容就更為豐富,判斷者能利用的信息就越多,作出正確性結論的可能性也更大。因此,當法官在法庭上對于當事人主張的事實和陳述內容進行詢問時, 可以在正常詢問過程中進行“問題突襲”,當事人反應越快,其信息準確度就越高,反之則虛假程度越高。尤其是在詢問中出現自相矛盾時,法官可以運用“經驗法則”初步判斷。此時,法官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權,根據當事人陳述的真假直接或結合相應證據間接的認定當事人主張事實為虛假事實。
四、當事人陳述的再定位
根據不同國家的立法經驗和我國民事訴訟的立法傳統,對當事人的陳述進行再定位:第一,完善當事人陳述的程序規制。當下,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立法和司法實踐對此項證據運作的過程都不夠關注。所以必須通過立法解釋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進一步完善當事人陳述程序, 使得其具備一項民事制度所應有的基本程序, 這樣才能發揮其制度剛性價值。第二,對當事人陳述進行類別區分。區分一般意義上的陳述和作為證據使用的陳述。對于將其作為證據使用的陳述,應該將當事人置于證人的角度,在詢問時應采取和詢問證人一樣的程序, 允許雙方相互對質。同時,根據當事人陳述的兩種不同功能,分別建立當事人本人意見制度和當事人本人證言制度。結語通過對“當事人陳述”這一證據種類分析,可以得出立法者在民事訴訟修改時對于證據種類位置的排列絕非無疑調整,而是“有意為之”。雖然立法者未對修正原因進行闡釋, 但也一定是出于某種考量。這一調整,正是為了改變我國當下對證據認定存在的問題,也是為了追求實質正義之所在。待證事實若確實難以查明, 必須通過當事人陳述這一證據進行,不僅能夠減少法院勞力和時間成本,也能大大提升訴訟效率, 減少當事人對案件的資金投入,增強司法公正,為人們提供一個良好、有序解決爭議的司法環境。將“當事人陳述”作為一項證據制度,正是體現了“以人為本”這一現代民事訴訟法理念,切實挖掘案件真相,貫徹訴權之保障。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要點 民事訴訟被告陳述書篇
被告:王××,女,35歲,漢族,貴州省遵義市人,遵義市電線桿廠職工,住址同上。
訴訟請求:
一、判令二被告連帶清償原告借款30萬元,并支付原告相應利息(利息按國家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其中8萬元從20xx年5月30日起算,10萬元從本案起訴之日起算,至借款還清之日止);
二、本案案件受理費,由二被告共同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雙方系朋友關系。20xx年12月1日,被告黃宏在遵義市紅花崗區老城紅軍街向原告借款12萬元,并出具借條一張,未約定還款期限。20xx年3月6日,被告黃××在遵義市紅花崗區再次向原告借款20萬元,出具借條一張,
約定20xx年5月30日前還款8萬元,20xx年7月30日前還款7萬元,9月30日前還款5萬元。上述兩筆借款發生后,原告僅收到被告黃××還20xx年所借款項2萬元。20xx年5月30日,原告向被告催告還款無果。此后,原告通過多種途徑找被告催告還款,但被告采取轉移財產等方式逃避債務,也未向原告提供債務履行的擔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實現,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將面臨無法實現的局面。因被告黃××與王××系夫妻關系,黃××借款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欺間,所借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二被告對原告承擔共同清償的.連帶責任。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保障債權的實現,特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關于不安抗辯權之規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關于借款合同之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貴州省遵義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李××
借條2份復印件;
民事起訴狀副本2份。
自訴起訴書還有行政起訴書統稱為訴訟狀